阳谷县脱硫石膏价格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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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4月份受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公示的通告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上海漕泾电厂(2×1000兆瓦)工程项目1号机组、东莞市虎门港沙田港区5#、6#泊位工程等9个建设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布,每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日―― 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10-556429
  三、电子信箱:E-mail: &
  四、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邮编:100035
  五、联系人:连& 军& 李元实
  环境保护部关于2010年4月份受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调查公示的项目名单
上海漕泾电厂(2×1000兆瓦)工程项目1号机组
广州华润热电有限公司2×300兆瓦热电机组工程
内蒙古双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坑口矸石电厂2×200兆瓦空冷机组工程
赢创德固赛甲基丙烯酸酯一体化项目一期、二期、三期(HERA装置)项目
浙江荣成纸业有限公司40万吨A级面纸及配套动力车间项目
东莞市虎门港沙田港区5#、6#泊位工程
阳谷祥光铜业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阴极铜(一期20万吨)工程贵金属回收系统
重庆民丰化工有限公司(原重庆民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库区环境治理搬迁结合技术进步项目5万吨/年红矾钠搬迁工程(新厂部分)
三峡库区重庆民丰化工有限公司(原重庆民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铬渣老污染综合治理填埋场项目
  上海漕泾电厂(2×1000兆瓦)工程项目1号机组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1×1000兆瓦机组,辅助工程包括2个直径为120米的封闭式圆形煤仓、一个3.5万吨级(远期兼顾5万吨)码头、输煤系统、磨煤系统等,环保工程主要包括烟气除尘、脱硫、脱硝装置等。
  建设单位: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上海市沪杭公路5001号
  工程投资: 工程总投资为77.18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408亿元。占总投资的10.9%。
  工程建设情况:日开工建设,配套码头于2009年7月进入试运行,1号机组于2009年11月进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华东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脱硫装置由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设计,脱硝装置由上海电气石川岛电站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设计,静电除尘器由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计。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上海漕泾电厂(2×1000兆瓦)工程项目1号机组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并安装SCR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脱硝装置。每台机组各设置1套双组三室四电场高效静电除尘器、1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同时在脱硫装置进出口各设置1套烟气连续监测装置;设置1座210米高双筒集束式烟囱。厂区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化工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煤废水经煤泥沉淀池及煤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进入回用水池回用,不外排。脱硫废水经脱硫废水处理装置回用于煤场喷淋,不外排。循环冷却水直接排放至杭州湾。本工程汽轮发电机组等配备隔声罩,磨煤机、给水泵等主要辅机设备采用厂房封闭隔声;在锅炉向空排汽、安全门等安装消声器,同时设置绿化带。本工程产生的脱硫石膏及灰渣等全部综合利用。脱硝废弃催化剂尚未产生,目前暂定由供货商负责回收。项目建设同时已经关停闵行电厂8号机组,杨树浦电厂9号、11号、22号机组。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1#机组烟气排放出口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的最大排放浓度,烟气黑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第3时段标准(评价标准),且符合《上海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07)表4(参考标准)要求。1#机组除尘效率、脱硫效率、脱硝效率均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煤码头抓斗机下风向3个测点的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脱硫废水处理装置出口总汞、总砷、总镉的最大日均值浓度均符合评价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1标准。
  工业废水处理装置出口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的日均值浓度以及pH值的范围值符合评价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一级标准,同时符合《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二级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满足上海市环保局地方环保意见(沪环保管[号)中COD应小于60毫克/升的要求。
  厂区生活污水总排口pH值的范围值及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日均浓度满足化工区污水厂接管标准。但氨氮的最大日均值浓度超过化工区污水厂接管标准(25毫克/升)。
  含煤废水处理装置出口悬浮物的最大日均值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一级标准。
  循环冷却水出口余氯日均浓度范围符合上海市环保局地方环保意见(沪环保管[号)中余氯达到0.1~0.2毫克/升的要求。循环冷却取水口与排水口水温温差在9.5~10.0℃之间。
  (3)固体废物
  本工程年度灰渣产量约14.5万吨,石膏产生量约2.9万吨,全部综合利用。
  (4)总量控制
  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为:234吨/年、918吨/年、1194吨/年。根据“上大压小”的要求,本项目1#机组实施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量的减少量分别为:383吨/年、8381吨/年、1737吨/年。
  广州华润热有限公司2×300兆瓦热电机组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异地新建2台300兆瓦燃煤发电机组,每台机组配备2套静电除尘器、2套SCR脱硝设施、1套烟气脱硫系统;配套建设煤码头、圆形封闭煤场和双曲线海水冷却塔等。本项目建成后,将向小虎岛、黄阁汽车城及蕉门河两岸商业、行政办公区供热并上网发电,拆除广州市花都巴江发电厂、广州市江龙电厂总容量为258.85兆瓦的燃油发电机组,淘汰供热区域内现有14家企业的25台供热小锅炉。
  建设单位:广州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26.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亿元,占总投资的18.6%。
  工程建设情况:本项目于日正式动工建设。1号、2号机组分别于日、日建成,日经广东省环保局批准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西北电力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湖南火电建设公司等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工程产生的锅炉烟气经SCR反应器脱硝后的烟气进入静电除尘器和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除尘、脱硫,最后经一210米烟囱(内设双钢筒)排放。产生的废水包括化学酸碱废水、含油废水、输煤系统含煤废水、脱硫废水等工业废水、生活废水及循环冷却水。全厂的生活废水、工业废水和雨水实行分流制,生活废水和工业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少量循环冷却排污水直排入小虎沥。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除尘灰渣及脱硫石膏。灰渣年产生量为34.15万吨、脱硫石膏约为10.06万吨,目前全部外售综合利用。对各种高噪声源采取了相应隔声降噪措施。按照环评批复要求拆除了广州市花都巴江发电厂广州市江龙电厂总容量为258.85兆瓦的燃油发电机组。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1#、2#脱硫塔出口排放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最大排放浓度,烟囱出口烟气黑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第3时段标准要求。
  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最大浓度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厂区周界氨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最大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
  (2)废水
  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出水中总砷、总汞、总镉、总铅最大日均浓度值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类污染物标准限值。总排口各污染物浓度日均浓度值均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要求。
  (3)噪声
  3#、4#、8#、9#、11#、12#测点昼间和3#测点的夜间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1#、2#、5#、6#、7#、10#测点昼间噪声超标,超标值范围在0.9~14 分贝之间;夜间噪声除3#测点外均超标,超标值范围在0.9~23.3分贝之间。超标的主要原因是受生产噪声影响。
  14#敏感点噪声昼间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2类标准,夜间超标,超标值在3.5~4.0分贝;13#敏感点昼间及夜间噪声均超标,超标值分别在1.0~1.3分贝,11.4~11.7 分贝。噪声治理工程正在实施中。
  (4)总量控制
  本项目二氧化硫、烟尘污染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为:619吨/年、46吨/年和390吨/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符合广东省环保局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内蒙古双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坑口矸石电厂2×200兆瓦空冷机组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设计建设2×200兆瓦空冷机组和2台67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建设两套布袋除尘器。实际新建2×200兆瓦湿冷机组和2台670吨/小时煤粉锅炉,配套建设两套电袋除尘器,新建1座210米烟囱;输煤系统、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生产辅助附属设施。
  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双欣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18.32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0.8221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4.49%。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2006年3月开工建设,1#、2#机组分别于2007年10月和11月竣工并投入试运行。石灰石投加系统与主体工程同步完成
  环评编制单位:内蒙古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山西电建二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建设安装2台200兆瓦湿冷发电机组和2台67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两套电袋除尘器。工业废水、生活废水等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粉煤灰和炉渣。灰渣全部由附近砖厂和水泥厂综合利用;粉煤灰部分综合利用,其余运往贮灰场贮存。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废气总排口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烟囱出口烟气黑度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第3时段标准要求。
  (2)废水
  本工程产生的工业废水、生活废水等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噪声
  厂界噪声昼间、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Ⅲ类标准要求。
  (4)总量控制
  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排放量分别为326.88吨、2799.56吨、1582.6吨,均符合地方环保局总量控制指标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量指标要求。
  赢创德固赛甲基丙烯酸脂一体化项目一期、二期、三期(HERA装置)项目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国家环保部批复了德固赛甲基丙烯酸酯一体化项目主要有8套生产装置,分别生产不同用途的特种化学品,8套生产装置中上游装置产品为下游装置原料,达到整体效益的优化和最大化。由于市场原因,聚甲基丙烯酸甲酯薄板装置(ROOSTER装置)缓建,目前只建造了7套生产装置,包括MTBE裂解装置(MTBE裂解装置)、甲基丙烯酸甲酯和甲基丙烯酸装置(MMA/MAA装置)、甲基丙烯酸丁酯装置(BUMA装置)、特殊丙烯酸酯装置(PUMA装置)、羟基酯装置(HERA装置)、聚甲基丙烯酸甲酯装置(PMMA装置)和热塑性树脂颗粒装置(YAZHOU装置)。
  本次申请验收的范围包括四套生产装置,即聚甲基丙烯酸甲酯装置(PMMA装置)、特殊丙烯酸酯装置(PUMA装置)、甲基丙烯酸丁酯装置(BUMA装置)和甲基丙烯酸甲酯羟基酯装置(HERA装置)以及公用工程,包括备用火炬、导热油系统、维修车间、罐区、生产服务楼、仓库以及部分厂区道路、管廊等。
  建设单位:赢创德固赛特种化学(上海)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上海市化工区
  工程投资:工程建设总投资2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6954万元,占总投资的8.5%。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7年9月开工建设,于2008年8月相继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天辰化学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BUMA真空泵尾气(G4)、HERA产品罐及废水罐排气(G7)、PUMA真空系统排气(G8)、PMMA原料中间罐排气(G9)和PMMA真空废气(G14)目前均送备用火炬焚烧处理,待项目第二阶段建成后送热氧化器焚烧处理。HERA真空尾气(G5)经酸洗后排放(G6),其余废气直排大气。生产废水均进入厂区内新建的1000立方米有机废水综合池,集中由泵送上海化学工业区中法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通过排海泵房排放杭州湾;生活污水由现有生活污水池收集后进化工区生活污水管网,进入中法水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通过排海泵房排放杭州湾;无机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排水,经厂区内新建的1000立方米无机废水综合池收集后,送中法水务污水处理厂排海泵房直接排放杭州湾;清净下水量为2568 立方米/天,接入化工区无机废水管网,通过中法水务污水处理厂排海泵房直接排放杭州湾。工程产生的一般固废委托太古生达废料处理有限公司焚烧处置。部分委托太古生达废料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另一部分目前送备用火炬焚烧,待热氧化器建成后,送热氧化器焚烧。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⑴管道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PMMA挤压模头通风装置排气筒中(1#)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废气中VOC可检测59种化合物,此次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出口共检出丙酮、庚烷、甲苯、二甲苯、三氯乙烯、四氢呋喃、乙苯7种挥发性有机物。其中甲苯、二甲苯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PMMA水下造粒废气装置排气筒中(2#)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HERA酸洗后排气(3#)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废气中VOC可检测59种化合物,此次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出口共检出苯、丙酮、二氯甲烷、环己烷、甲苯、二甲苯、正己烷7种挥发性有机物。其中苯、甲苯、二甲苯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导热油炉废气排气筒中烟尘、二氧化硫浓度及其烟气黑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氮氧化物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
  ⑵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下风向边界线上非甲烷总烃、甲醇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废气中VOC可检测59种化合物,无组织监测中共检出1,2-二氯乙烷、苯、丙酮、丙烯、二氯甲烷、甲苯、二甲苯、四氢呋喃、正己烷、甲基特二丁醚、四氯化碳、乙苯、氯仿、1,2,4-三甲苯及氯甲烷15种挥发性有机物,其中苯、甲苯、二甲苯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符合GB《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新、改、扩二级标准。
  2、废水
  ⑴生活污水总排口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总排口氨氮第一天的日均浓度为25.7毫克/升,超出参考标准《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表4三级标准25毫克/升的限值要求;pH值每日范围值及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浓度日均值均符合《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
  ⑵1000 m3有机废水池排放口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1000 立方米有机废水池排放口pH值第一天的范围值为4.41~7.19,超出化工区污水处理厂有机废水接管标准和参考标准《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表4中三级6~9的要求。化学需氧量日均浓度达到化工区污水处理厂有机废水接管标准,但超出参考标准DB31/199-1997表4中三级标准。悬浮物、石油类、甲醇浓度日均值均符合化工区污水处理厂有机废水接管标准和DB31/199-1997表4中三级标准的要求。总有机碳日均浓度为241~294毫克/升。
  ⑶1000 立方米无机废水池排放口
  验收监测期间,1000 立方米无机废水池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浓度日均值符合化工区污水处理厂无机废水接管标准;pH值每日范围值及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甲醇、总有机碳浓度日均值均符合参考标准《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表4中二级的要求。
  ⑷雨水总排口
  本项目共有两个雨水总排口,验收监测期间,雨水总排口★4#不下雨时无水流,故不作监测;雨水总排口★5#位于MMA装置区范围内,尚在施工,故不作监测。
  ⑸中法水务污水处理厂总排口
  中法水务有机废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日均浓度达到《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表4中二级标准。
  中法水务无机废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日均浓度达到试生产要求60 毫克/升。
  中法水务污水处理厂总排口pH值每日范围值及悬浮物、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复测)、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甲醇、总有机碳日均浓度值均符合《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表4中二级的要求。
  3、噪声
  厂界共布设2个噪声监测点,验收监测期间,西边界▲1#测点昼间时段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区要求,夜间时段因实测值与背景值差异小于3 分贝,故不作评价;北边界▲2#测点厂界昼间噪声监测范围值为70.4分贝~ 70.7分贝,夜间噪声监测范围值为71.1分贝~ 71.3分贝,均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区标准要求。
  4、 固体废物
  本工程固体废物委托太古生达废料处理有限公司焚烧,该公司具有危险废弃物处理资质;工程有机废液一部分委托太古生达废料处理有限公司焚烧,另一部分目前送备用火炬焚烧,待热氧化器建成使用后,送热氧化器焚烧;生活垃圾委托上海化工区物业处置。公司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厂内设置了125平方米钢结构固废暂存区,实行分类储存。
  5.排放总量
  本工程污染物排放的总量为:废水24.5万吨/年,其中COD14.3 吨/年,氨氮0.288吨/年,石油类0.00708吨/年;废气5.91×103万标立方米/年,其中二氧化硫<0.024吨/年,烟尘0.0428吨/年,粉尘0.0394吨/年,氮氧化物1.10吨/年;固废0吨/年。废气污染物中二氧化硫、烟尘、粉尘、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及固体废弃物排放总量均达到环境影响评价书建议的控制指标。环评中对废水排放总量未进行预测。
  浙江荣城纸业有限公司40万吨A级面纸及配套动力车间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一条年产40万吨A级面纸生产线,配套建设热电站和及配套的辅助及公用工程
  建设单位:浙江荣成纸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平湖独山港区全塘镇星华村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6.7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7553万元,占总投资的11.2%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从2007年4月开工建设,2008年11月工程建设完毕,日经浙江省环保局批准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北京美华博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北京美华博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热电站锅炉烟尘经四电场静电除尘+氧化镁湿法脱流,锅炉本体采用煤粉再燃烧技术降低氮氧化物排放;煤皮带、煤破碎机、灰库等粉尘排放点共安装有4台袋式除尘器;污水处理恶臭气体和堆肥恶臭气体分别经碱洗除臭系统和酸洗除臭系统处理后排放。企业热电站循环冷却水回用于造纸车间,化学废水回用于输煤系统,造纸车间、热电站和堆肥系统产生的其他生产废水均经分别的预处理后接入企业自用污水处理站,尾水再纳入平湖市东片污水处理厂处理;办公区生活污水排入企业自用污水站;员工宿舍的生活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东片污水处理厂。工程主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安装隔声罩、安置消声器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项目制浆造纸车间产生的废塑料、废橡胶、草绳、除砂器砂砾,制水站产生的制水污泥和企业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无锡市生活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处理;制浆造纸车间产生的铁丝铁钉出售给上海柏兴贸易有限公司,纤维粗渣出售给平湖市曹桥街道张华塑料造粒厂;热电站产生的干灰、炉渣和脱硫渣送当地水泥厂综合利用;企业自用污水站产生的污泥做堆肥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1) 热电站锅炉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的第3时段标准的限值要求。
  (2) 热电厂煤破碎机除尘器出口、灰库除尘器出口和煤输送带除尘器出口粉尘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的相应限值,符合标准要求。
  (3) 自用污水处理站碱洗除臭系统排气筒出口和堆肥工段酸洗除臭系统排气筒出口氨和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最大排放值,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的相应限值。
  (4) 热电厂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最大监测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要求。造纸厂厂界无组织排放氨、硫化氢和臭气最大监测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要求。自用和公用污水处理厂厂界无组织排放氨、硫化氢和臭气最大监测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
  (1) 热电站脱硫废水箱出水总砷、总汞、总镉和镍最大浓度日均值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第一类污染物的标准要求。
  (2) 企业自用污水处理站出水各监测因子日均值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的三级标准要求。
  (3) 平湖市东片污水处理厂出水各监测因子日均值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氨氮最大浓度日均值符合浙江省环保局预审意见要求。
  (4) 员工宿舍生活污水纳管口监测因子日均值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的三级标准要求。
  (5)根据实际水平衡核算,本项目吨纸排水量为7.68立方米,符合《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造纸车间吨产品废水排放量的限值(即60立方米/吨)。
  3、 噪声
  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的2类标准要求。
  4、 污泥农用监测
  根据污泥样的分析结果,镉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铜及其化合物、锌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的含量均低于《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中的限值要求。
  5、总量控制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氧化硫为77.8吨/年、粉尘为0.329吨/年、烟尘为5.74吨/年,排入企业自用废水处理厂的COD总量为374吨/年,排入环境的CODCr总量为197吨/年,上述指标均符合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环建函[号文环评初审意见规定的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排入环境的氨氮为3.24吨/年,不符合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环建函[号文环评初审意见规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东莞市虎门港沙田港区5#、6#泊位工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建设2个3万吨级多用途泊位。岸线全长678米,陆域纵深800米,港区陆域总面积48.5万平方米。港区种植绿化苗木约1555株,灌木地被草坪绿化面积约1.5万平方米。
  建设单位:东莞虎门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东莞市沙田镇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投资总额12.15亿元,其中实际环保费用554.14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0.45%。
  工程建设情况: 2006年3月开始施工, 2008年8月投入试运营。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2005年8月,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东莞市虎门港沙田港区5#、6#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09年6月,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东莞市虎门港沙田港区5#、6#泊位工程设计变更环境影响补充分析报告》。 
  原国家环保总局和广东省环保局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境影响补充分析报告批复文号:环审[号,粤环函[号;环审[号,粤环函[号。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宜兴市江南环保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环境监测单位:东莞市环境监测站  
  环境监理单位:上海华申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环保执行情况
  该工程按照环评要求工程疏浚施工时间避开了5―8月的鱼类产卵密集期;设生活污水和生产污水处理设施各一套,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危险品箱堆场周围设有排水边沟,堆场下方,设有容积为11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和清水回用池各1座;制定了《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东莞市海洋与渔业局签订了海洋与渔业资源环境损失赔偿协议。  
  三、验收调查结果  
  (1)该工程的建设对调查海域海水水质和海洋沉积物质量没有产生明显影响。但受沙田港内人类活动逐渐频繁等因素影响,该海域海水水质中COD、BOD5和SS等部分污染物含量较环评阶段有所增加。
  (2)该工程配套建设了1座处理能力为5吨/小时、A/O法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海。港区生产污水通过工程配套建设的1套处理能力为5吨/小时的物理化学处理法污水处理设备,生产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海。
  (3)工程采用对食堂炉灶安装了排油烟处理装置,码头前沿安装了泊港船只使用岸电的接口,降低泊港船只副发动机运行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等措施,试运营期港区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小。
  (4)厂界处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的2类标准的要求。西大坦村处监测点处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的2类标准的要求。
  (5)建设单位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与东莞市海洋与渔业局签订了海洋与渔业资源环境损失赔偿协议,积极采取生态补偿措施,补偿渔业资源损失。
  (6)本工程针对不同类型危险货物事故组织制定了《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管理措施,并设立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组织机构,并配有专业的工作人员和风险事故应急设施。
  阳谷祥光铜业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阴极铜(一期20万吨)工程贵金属回收系统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年处理1500吨铜冶炼阳极泥贵金属回收系统。包括阳极泥浸出工序、卡尔多炉熔炼、吹炼、金银精炼及配套烟气净化等设施。
  建设单位:阳谷祥光铜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阳谷县石佛镇
  工程投资::该工程实际总投资1.6172亿元,环保投资26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6.4%。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7年6月开工建设,2009年7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国十五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新建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全部用于渣缓冷循环使用;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标后排往徒骇河。
  工程卡尔多炉冶炼产生的冶炼烟气,经文丘里洗涤器除尘、湿式除雾器除酸雾、俄氧化硫吸收塔洗涤脱出二氧化硫;卡尔多炉炉前环境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净化,。
  工程产生的熔炼炉渣回用于铜冶炼炉。
  三、验收监测结果
  3.1污染物达标排放清况
  贵金属回收系统产生的生产废水及生活废水均依托2008年通过国家环保部验收的20万吨阴极铜工程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且贵金属车间位于公司内部,采用封闭建设,故本次验收监测不再对废水、厂界噪声进行监测。
  卡尔多炉外排烟气中烟(粉)尘和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的二级标准。
  卡尔多炉环境集烟外排废气中烟(粉)尘最大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中标准。
  3.2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实际年工作时间7920小时计算全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14吨/年,满足聊城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重庆民丰化工有限公司三峡库区环境治理搬迁结合技术进步项目5万吨/年红矾钠搬迁工程(新厂部分)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包括5万吨/年重铬酸钠(以红矾钠计)装置、16000吨/年铬酸酐装置、7000吨/年氧化铬绿装置、14500吨/年铬粉装置以及2台25吨/小时燃煤锅炉、循环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防渗铬渣渣池以及储运系统等公用辅助设施。同时拆除重庆民丰现有红矾钠生产装置,实施老污染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市潼南县梓潼镇铁钉村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6.541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2715亿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9.44%。
  工程建设情况:于2007年5月开工建设,日重庆市环保局(渝(市)环试[号)批准投入试运行,环保设施同时投入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重庆化工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重庆渝强建筑过程有限公司、浙江三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百斯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湖南汨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海马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搬迁项目干燥窑、焙烧窑全部采用天然气加热,并建成了焙烧窑尾气重力沉降、废锅、静电除尘三级除尘设施;矿球磨机尾气静电除尘设施;渣球磨尾气布袋除尘设施;矿干燥窑尾气静电除尘设施;渣干燥窑尾气静电除尘设施;红矾钠二水盐结晶尾气二次洗涤设施;无水盐结晶尾气二次洗涤设施;铬粉糖还原尾气碱液洗涤设施;铬粉二氧化硫还原尾气吸收设施;铬粉喷雾干燥塔水沫除尘、旋风除尘设施;铬酐包装尾气洗涤设施;铬酐制备反应尾气碱液二次洗涤设施,含铬废气均得到有效的除尘净化处理。燃煤锅炉烟气采用磨石水幕除尘,双碱法脱硫处理。厂区及职工宿舍区均实行雨污分流,设置有9600立方米事故池,对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进行收集。各车间的含物料蒸汽冷凝水、各工序干燥废气经洗涤塔水洗后的洗涤液、化验废水、车间地坪冲洗水、洗车水、渣场渗沥水均返回工艺系统回收利用,工艺废水“零”排放,并建有含铬废水处理站一座,日处理能力2000吨,确保所有含铬废水不外排。循环水系统分为含铬循环水站和不含铬循环水站,2套装置的能力均为2400吨/小时,最大程度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工艺产生的铬渣由皮带输送机输送至解毒装置,经水选后粗渣回用于生产,细渣加用硫酸亚铁在加温、加压下还原解毒。解毒后的铬渣经检测低于国家危险废物浸出毒性标准后,进入铬渣填埋场填埋处理。填埋场基础按设计要求作防渗处理,周边建雨水沟和排洪沟,防止雨水和地表水进入,并建有2000立方渗滤水收集池,收集的渗滤水泵至废水处理站后回用于生产。厂房、堆场、罐区等特殊地坪已作防渗处理,特殊地坪、罐区均设有不低于300毫米高围堰,内部设收水槽。铬渣周转渣场作防渗处理,采用彩钢蓬屋顶防雨,并建有渗滤液收集池。厂区地下水下游方向(厂区南端)设置环保监测井4口,并委托潼南县环保局进行本底值监测。目前完成了周边300米内居民拆迁。现有设备均按照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原则,并采取有效的消声、隔声措施,降低噪声污染。建立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红矾钠车间应急救援预案,铬酐车间应急救援预案。污染物排放口设置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立标识牌。安装有锅炉烟气、大窑尾气、生活污水排放口及废水总排口4套在线监测系统。在线监测系统配有流量计。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重庆民丰化工有限公司生活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排放的废水中各监测因子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一级标准的要求。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排放的废水中总铬、六价铬监测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1标准。
  废水总排放口排放的废水中各监测因子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一级标准的要求。
  (2)地下水
  重庆民丰化工有限公司铬渣填埋场膜下水水质、地下水监测井水质监测结果中pH值、六价铬、总铬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
  (3)废气有组织排放
  矿干燥窑废气排气筒中粉尘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的要求。
  两根矿球磨机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等效排气筒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的要求。
  红矾钠焙烧窑废气总排口中粉尘最大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的要求。铬酸雾最大排放浓度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铬酸雾最大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的要求。
  两根渣干燥窑废气排气筒中粉尘最大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的要求。
  两根渣球磨机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的要求。
  粉料输送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的要求。
  红矾钠制备车间的红矾钠晶体干燥和污水红矾钠干燥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铬酸雾最大排放浓度、等效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的要求。
  三根铬酐尾气排气筒中铬酸雾、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等效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的要求。
  铬酐包装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铬酸雾最大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的要求。
  铬粉糖还原尾气治理设施为两用一备,两根铬粉糖还原尾气排气筒中铬酸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的要求。
  铬粉喷雾干燥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的要求。
  铬粉二氧化硫还原尾气排气筒中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的要求。
  铬绿隧道窑洗涤塔废气排气筒中粉尘最大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的要求。
  铬绿磨粉废气治理设施为两备一用,废气总排口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的要求。
  铬绿回转窑废气排气筒中粉尘最大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的要求。
  铬绿粉碎包装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的要求。
  锅炉废气总排口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二类区Ⅱ时段标准。
  含铬废水二氧化硫还原尾气排气筒中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的要求。
  铝渣干燥尾气排气筒中粉尘最大排放浓度,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的要求。
  (4)废气无组织排放
  厂界无组织监测点中颗粒物、铬酸雾最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标准。车间无组织监测点中颗粒物最大浓度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无组织排放标准的要求。
  (5)噪声
  各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3类标准限值。
  (6)固体废物
  废铬渣经湿法解毒后送铬渣填埋场填埋;锅炉灰渣用作建材筑路;污水处理站污泥返回铬酸钠或铬绿车间回用。
  解毒窑出口铬渣各样品浸出液pH值范围满足《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7);六价铬、总铬均满足《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7),不属于危废。
  (7)总量控制
  重庆民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总量为6.46吨/年、1.72吨/年,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渝(市)环试[号中的总量控制要求,废气中的粉尘、二氧化硫、烟尘排放总量为95.68吨/年、43.58吨/年、36.61吨/年,均符合省局预审意见中要求的总量控制指标。废气中铬酸雾排放量为0.15549吨/年,超出环评预测值。
  重庆民丰化工有限公司铬渣老污染综合治理铬渣安全填埋场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库容40万立方米铬渣安全填埋场;铬渣安全填埋场防渗、地下水导排系统、拦渣坝、渗滤水收集池及管网、周边建雨水沟和排洪沟、污水处理、防扬尘洒水车、膜下水监测井、地下水监测井。
  建设单位: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市潼南县梓潼镇铁钉村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2846万元。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6年9月开工建设,2008年10月投入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海南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北京海马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铬渣填埋场的环境管理纳入整个红矾钠搬迁项目中。解毒后的铬渣经检测低于国家危险废物浸出毒性标准后,进入铬渣填埋场填埋处理。按要求设置了膜下水监测井。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含铬废水处理装置间歇运行,处理后回用,全厂生产废水不外排。
  (2)地下水
  重庆民丰化工有限公司铬渣填埋场膜下水水质、地下水监测井水质监测结果中pH值、六价铬、总铬监测值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
  (3)废气无组织排放
  厂界无组织监测点中颗粒物、铬酸雾最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
  (4)噪声
  厂界昼间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3类标准限值。
  (6)固体废物
  解毒窑出口铬渣各样品浸出液pH值满足《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7);六价铬、总铬均满足《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7),不属于危废。
  填埋场铬渣各样品浸出态pH值、六价铬、总铬均满足《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7)及(G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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