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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塘镇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做好上塘镇2015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来源:上塘镇 发布者:上塘镇
发布时间:日
上发〔2015〕35号 中共上塘镇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做好上塘镇2015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镇属企事业单位:现将《关于做好上塘镇2015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意见提出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中共丰城市上塘镇委员会2015年9月8日
关于做好2015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丰城市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方案》、《关于做好2015年度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镇2015年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通过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机制,中心机关、窗口单位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良好局面。二、工作目标围绕全市党风廉政建设&重视度、遏制度、廉洁度、信心度&等社会评价主要指标体系,科学研究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准确评价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成效,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知晓度、信心度和满意度。三、工作措施(一)全面进行动员。及时组织召开全体镇、村(社区)干部及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全面安排布置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要求各村(社区)及时召开村(组)干部会议、群众代表会议,挂点村(社区)干部必须参加村(社区)的村(组)干部会议、群众代表会议,各村(社区)干部还要根据分工深入到村民小组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进一步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二)明确责任分工。结合我镇清洁工程的分工,对全镇干部在此次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进行一次责任分工,实行党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包片、包村,一般镇干部包组包户的层级责任落实机制,各村(社区)也要相应制定包组、包户责任分工,形成&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工作责任机制。包户干部同时还要具体负责宣传我市经济社会赶超发展的良好势头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发放张贴《2015年度丰城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民意调查宣传资料》,认真听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责任分工表见附表一、二)(三)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网络、电视、手机、广播和《上塘通讯》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大力宣传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提高人民群众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和信心度,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热情。同时各村(社区)要在交通要道、村组要道、超市、市场、学校等人口集中的地方张贴好2015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民意调查宣传资料,镇里还通过制作一期社会评价工作宣传专栏,内容涵盖社会评价知识解读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成效等内容,重点宣传我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评价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四)强化走访调查。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通过召开座谈会、走村入户,进驻农户、进驻企业,关心群众诉求,听取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并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做好宣传。一是摸清电话号码。对我镇各村(社区)常住居民的固定电话联系号码信息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无遗漏。二是发放《征求意见表》。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收集和反馈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化解他们心中的怨气,寻求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包户走访情况要登记造册,做好台账,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检查重要内容之一。三是协调解决问题。在大走访中,遇到不能当场解决答复的,需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处理解决的问题,在处理后要采取及时回访的形式反馈给群众。同时干部还要联系好3-5户困难户,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四是进行一次问卷调查。就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四个一级指标(重视度、遏制度、廉洁度、信心度)分别在单位职工和辖区普通群众中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实实在在查找本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五是开展形式多样的&为民办实事、为企业解难题&活动。建立领导干部下基层制度,积极开展干部结对帮扶活动,抓好清洁工程、棚户改造等涉及到群众切实利益的民生工程。对企业在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急待解决的问题,积极联系相关部门给予积极的帮助,帮助解决企业经营和员工生活困难问题,对一些涉及面广的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全力帮促企业化解难题,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五)解决突出问题。要结合大宣传、大走访活动,继续实行领导接待日等制度,对今年以来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特别要对列入年初工作计划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民生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看是否按期开工,是否按进度推进,做到该加速推进的加速推进,该尽快启动的尽快启动,以真抓实干的作风赢得群众的公正评价。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由分管领导采取召开协调会、调度会等方式,加强协调,督促推进。同时实行收集、梳理信息月报制度,各村(社区)每月要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报送中心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然后由办公室将情况汇总后呈报领导同意后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四、工作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周靖任组长,吴洪国、邬晓发为副组长,丁恺同志为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丁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党政办人员和纪委委员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及时通报和反馈社会评价结果。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工作责任。二是注重评价效果。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与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整改落实以及单位具体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共同推进。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近期能解决的要马上解决;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要详细安排,制定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人;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向人民群众做好说服解释和疏导工作,以为民办实事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三是抓好长效管理。各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任务,要以全镇动员和集中推进活动为契机,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群策群力,长抓不懈,一抓到底,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加强社会治理,转变干部作风,促进科学发展。机构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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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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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宜春市委办公室、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办字[2010]21号),保留丰城市国土资源局,正科级,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土地评估、矿业权评估、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及土地登记代理人机构和人员资质认定职责交给行业协会。  (三)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调控作用。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和合理开发利用,强化资源回采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的监管。  (四)加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垂直管理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宜春市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关于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全市国土资源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参与报市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相关部门规划的审核;实施报省、宜春市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  (三)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指导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情况;组织实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和直接调处土地、矿业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依法组织有关行政复议。  (四)承担全市耕地保护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拟订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和监督土地整治工作;对耕地开发进行检查、验收;组织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市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五)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贯彻实施地籍管理办法;指导全市地籍管理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分等定级和登记等工作;指导基准地价调整修订工作;负责市城区基准地价调整修订和标定地价评测;审核土地评估机构资格,按规定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  (六)承担节约集约用地资源的责任;组织和指导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开展;负责制订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和收购储备土地的管理办法,筹集和管理土地收购储备资金,代表政府适时收购储备土地;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租赁、转让、交易、作价出资等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和监督国土资源资产和市场;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规费的征收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资产的清查、核定和处置;制订乡(镇)、村用地管理实施办法,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七)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发证和权属变更审批登记;规范矿业权市场、协助管理地勘成果、矿产资源储量和地质资料汇编;实施地质矿产勘查行业管理,对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组织开展矿业秩序的整顿与维护;依法对从事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机构资格实行监督管理;协助审核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依法进行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依法审批开办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八)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参与监督和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的勘查和评估;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  (九)承担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培训责任;组织国家、省、宜春市及本市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培训;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指导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培训。  (十)承担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和信息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基础测绘计划;依法对测绘市场实施监督和管理;管理市本级土地利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管理全市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和测绘标志的保护;依法初审测绘单位的等级资格;管理测绘任务登记;依法审查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和市外组织、个人来宜测绘事宜;依法管理全市地图编制工作;审查向社会出版、展示的本市地图;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十一)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负责有关资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国土资源规费征收和监督管理;管理和使用财政拨给的各项资金。  (十二)负责涉及国土资源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国土资源局内设12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督查、督办工作;承担重要文件的起草、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新闻报道、宣传、政务公开、综合统计、机关行政管理、综合治理、文明单位创建、保密、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工作;承担信访件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组织协调市局处理的突发事件、应急事件的处置;负责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和管理。  (二)人事教育股  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社保、医保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年检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承办局党组对股级以上干部的考核、选拔任免、交流调配工作;承担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本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基层规范化建设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编制和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规划;承担国土资源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负责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三)法规监察股  组织起草国土资源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开展法制宣传、咨询和普法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审查;监督检查国土资源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协调国土资源政策调研;承办行政复议、听证和行政诉讼事宜;推进全市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和调处国土资源系统信访工作;负责国土资源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四)规划股  编制和实施本市土地利用、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整治等专项规划及规划调整和修编工作;指导乡(镇)相关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编制和管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承担建设项目用地初审、预审工作;参与本市重大项目用地的调研和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规划及相关规划的审核;负责全市耕地保有量的分解;负责执行年度用地计划;承担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城镇建设用地增加挂钩工作;指导和协调旧村改造、&空心村&整治和新农村建设。  (五)财务审计股  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对下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进行监管和审计工作;组织编报年度土地出让收支预算,编制和实施局年度财务计划;承办市财政拔付的资金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市国土资源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专项收费的管理;负责对土地规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费用的收取进行财务监督;承担全市有关规费的上缴核算和对帐结付,上级部门拔付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工作;负责基层国土所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工作。  (六)耕地保护股  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和对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进行监督管理,督查耕地保有量落实情况;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新增项目建设用地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和征用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市城区内新增建设用地的初审、审核和报批工作;承担农村住宅用地的审核、备案工作;审核和管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七)地籍管理股  负责制订和落实地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法和方案;负责和指导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变更调查、统计、权属纠纷调处工作;承担基准地价的修订、管理和土地评估报告的备案工作;指导乡(镇)地籍管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登记发证工作;指导和承担全市地籍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地籍管理的有关规定。  (八)市场管理股  承担全市土地供后监管、园区用地的监管、统计工作;编制和承办全市国土建设用地年度供地计划、供地数据的统计、录入和上报工作;负责市城区建设用地划拔、出让、转让、租赁的管理和监督;依法监督和处置未批先用、少批多用和超容积率;承担土地、矿产交易市场的建设和监管;收集、汇总土地和矿产资源交易信息,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协调和处置划拔、出让、转让土地纠纷调查、调解工作。  (九)矿产开发管理股  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负责采矿权审批、登记发证、采矿权变更延续登记、矿山企业年检工作;负责申报、审查和设立采矿权上市出让,实施矿业权市场监管;负责维护矿产开发秩序,依法调处采矿权属争议、纠纷;协助对越界开采等矿山违法案件的查处;配合职能部门做好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对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的收缴工作;承担矿产开发利用统计年报工作。  (十)地勘环境股  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管;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核查、监测和地质灾害气象预测预报工作;负责管理矿山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参与并监督地质遗迹的保护与管理工作;负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次生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负责对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床评估实行监管;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的登记统计、动态监测及其相关的评审、备案管理;负责矿泉水和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监测、监督地下水开采及污染防治工作。  (十一)土地利用股(行政服务股)  负责全市土地集约、节约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宜春市建设用地指标,审查落实各地的用地规模;指导全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流转;指导乡(镇)集约节约用地;指导农村集体土地、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对全市土地供应实施批后监管;负责本局所有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与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直接相关的公共服务等事项的受理和办理;参与行政服务中心组织的陪审会议,签署授权的联合审批事项的会签意见。  (十二)测绘管理股  组织编制和实施市级基础测绘规划;指导、督促全市编制和实施基础测绘规划;负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和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负责对辖区内测绘违法行为的查处。  四、人员编制  市国土资源局行政编制21名(地质矿产管理工作8名),工勤编制3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规划师1名,地质矿产资源总工程师1名。  股级职数:12名。  五、其他事项  市国土资源局隶属管理的事业单位38个:  (1)丰城市土地储备中心,正科级,全额拨款。  (2)丰城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副科级,全额拨款。  (3)丰城市土地行政执法监察大队,副科级,全额拨款。  (4)丰城市地价评估事务所,股级,全额拨款。  (5)丰城市地产服务处,副科级,全额拨款。  (6)丰城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副科级,全额拨款。  (7)丰城市矿业开发技术服务中心,副科级,全额拨款。  (8)丰城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副科级,全额拨款。  (9)丰城市河西矿产资源管理所,股级,全额拨款。  (10)丰城市河东矿产资源管理所,股级,全额拨款。  (11)丰城市国土资源局丰矿分局,股级,全额拨款。  乡镇(街道)国土资源管理所(剑光、剑南、河洲、孙渡街道及上塘镇未设)27个,均为股级,全额拨款。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丰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丰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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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直机关社区管理办事处正式成立于日,位于丰城矿务局机关所在地。机关社区设有党政办公室、工会、财劳科、武装工农关系协调科、保卫科、房产科、事务科、绿化办、环卫科、环境整治队、广场办、老干部科、退休管理科、居委会,共有69名工作人员。机关社区东以建新苏坑铁路为界,西至五栋楼止,南起上塘镇燕窝村,北至食品厂。辖区内有常住居民2111户,共计4948人;机关社区现有离退休职工1528人,其中离休干部44人,正副地厅级退休干部15人,正副处级退休干部163人,科级退休干部323人,一般干部385人,退休职工59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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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接手管理上塘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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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丰城讯11月6日,记者从丰城矿务局获悉,丰城市政府开始行使对上塘镇的管理职责,镇里工作人员已全部到位。至此,我省及全国煤炭系统最后一家由企业管理政府模式的乡镇将不复存在。
  据了解,自1972年起,丰城市上塘镇划归丰城矿务局管理,成为该局以农业为主的政企合一性质的下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任免和干部调配、经费开支、党的主要中心工作均由丰矿管理;而水利建设、抗洪抢险任务、民政、税收、征兵、计划生育等均执行丰城市下达的计划和有关规定。上塘镇下辖5个行政村、1个居民委员会、8个企事业单位,农业人口有1.3万余人,城镇常住人口超过8万人。
  37年来,上塘镇为丰矿的发展作出了贡献;而丰矿也对上塘镇的建设与发展倾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使上塘镇的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一级地方政府归属政府和企业双重管理,无论从行政体制还是从国企改革要求来看,都是不利的。为适应新形势,经省政府同意,丰城矿务局与丰城市经协商后决定理顺上塘镇管理体制,将上塘镇移交地方政府管理。今年9月开始,相关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对移交工作作出周密部署和安排。10月31日,丰城矿务局与丰城市政府签署了《关于将上塘镇整体移交给丰城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协议书》,结束了全国煤炭系统最后一家企业管理政府模式的历史。(胡萍徐龙彪)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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