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生了交通事故,而保险公司还没有做出赔付的时候。而我就和律师没签订劳动合同赔偿了赔偿我十一万元的合同。请问这份

律师你好!我车保险了,后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巳理赔了伤者医药费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我车保险了,后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巳理赔了伤者医药费,由于可能存在2次手术,所以伤者也还未起诉,也没理赔完,可伤者那边经常打电话恐吓及短讯恐吓,请问这违法吗?
交通事故在双方都无力支付医药费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能否先行垫付呢?
我的小车和摩托车相撞,我负次要责任,我车买了全险,摩托车无保险。现在伤者还没有出院,医疗费估计总共要17万。我垫付了6万。我想请问律师结案时保险公司是直接把钱拿给对方吗?不会经过我吗?我出的钱找谁要啊?(今天我听保险公司一位负责人说,结案时如果对方不服交警调解起诉到了法院,法院就会让保险公司直接把钱打到他们的账户上,根本不会经过我,我垫出去的钱一分也拿不到,如果我要想要回我垫出去的钱,我就要重新打官司。)我好害怕。我该怎么办?
那位负责人还说,他...
我的小车和摩托车相撞,我负次要责任,我车买了全险,摩托车无保险。现在伤者还没有出院,医疗费估计总共要17万。我垫付了6万。我想请问律师结案时保险公司是直接把钱拿给对方吗?不会结果我吗?我出的钱找谁要啊?(今天我听保险公司一位负责人说,结案时如果对方不服交警调解起诉到了法院,法院就会让保险公司直接把钱打到他们的账户上,根本不会经过我,我垫出去的钱一分也拿不到,如果我要想要回我垫出去的钱,我就要重新打官司。)我好害怕。我该怎么办? 那位负责人还说,他...
借车给没有驾驶证的人发生交通事故能否得到保险公司赔偿
在异地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同等责任,我方受损车辆换件维修6万余元,双方买了全保,可维修发票只有一张,在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所在地起诉,提供不了发票原件,因为已在交通事故发生地起诉了对方及其保险公司。
我的车正常行驶被一辆摩托车撞到。交警判断摩托车全责。摩托车无证,无保险。他载的3个人中两个人受重伤。我的车后尾箱被撞拦,维修大约要8千元。我有交强险及车损险(人保)。但是保险公司说因我没有责任不能赔偿。摩托车主赔付伤者的医疗费已经难以支付,更不可能有能力赔偿我的车损。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先行赔付我70,然后由保险公司代为追偿?
我的车正常行驶被一辆摩托车撞到。交警判断摩托车全责。摩托车无证,无保险。他载的3个人中两个人受重伤。我的车后尾箱被撞拦,维修大约要8千元。我有交强险及车损险(人保)。但是保险公司说因我没有责任不能赔偿。摩托车主赔付伤者的医疗费已经难以支付,更不可能有能力赔偿我的车损。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先行赔付我,然后由保险公司代为追偿?
我于日,驾驶我自己的车回家,在途径东方路商城路大转弯的时候,被直行的土方车,闯红灯给撞了,交警来了以后当场就认定的了事故责任,对方全责,我方无责,随后通知了对方保险公司(永城保险),并且将车拖到交警指定评估中心,评估中心评估后为8万5千元,在交警大队出具了事故责任处理书后,拖往4S店修理,修理过程中对方保险公司也来定损完毕,定损金额为7万8千元,后在维修过程中,对方土方车公司倒闭,人去楼空,无法找到当事人和车辆,在和永诚保险交涉后,对方一...
交通事故案件,我与对方车辆相撞,交警判对方全责,但对方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对方与保险公司打官司了,我作为第三方,开庭日期定在本月24日,但双方车损都没有出来,保险公司律师不出面,我想请问,这种情况下是否能按期开庭审理?如可以开庭,那么车辆损失如何确定?热点排行TOP10
您现在的位置:>>
>>正文内容
【保险理赔篇】(第三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司法观点集成
文:王现辉 &杨志昆 & 河北世纪鸿业律师事务所
1、被保险人根据连带责任支付的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赔偿款,保险公司是否承担保险责任?
1.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险的范围是被保险人依法承担的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连带责任也应属于责任保险的范围。在被保险人履行了连带赔偿责任后,并在保险赔偿限额内,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该赔偿责任。
2.被保险车辆与其他车辆共同造成乘客死亡,两车应当共同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法院对两车责任做了细分,保险公司应当对细分赔偿额度之外本应由另一车主承担的赔偿金承担赔付责任。
3.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中,在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未明确保险人的保险责任范围不包括被保险人的连带责任部分的情况下,对被保险人基于共同侵权行为而承担的连带赔偿责任,保险人应予理赔。
2、第三人因参保新农合、附加意外伤害医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或其他保险险种等情形获得补偿,能否在交强险中予以扣除?
1.第三人在新农合等获得补偿能否在交强险中扣除的问题实际上是保险责任免除的问题。保险责任的免除必须存在约定或法定的事由。如果保险合同中没有任何条款提及扣除且法律也未作出这样的规定。相反,第三人取得的补偿是在其参保交纳相应保费后应得的补偿,其与交强险无任何关联性,二者为两种性质不同的独立险种,谁也不是谁的免责理由,二者并不冲突。第三人主张的系侵权之债,这与部分医疗费通过新农合等报销是另一合同之债因此合同之债涉及的报销,不能作为减免侵权责任不予赔偿的理由。
2.因第三人原因致被保险人财产和人身受损的时候,对于是否直接适用损失补偿原则不能一概而论。首先,应区分保险标的及保险合同的性质,如保险标的是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则应适用损失补偿原则,被保险人实际得到的补偿数额应等于实际损失;如保险标的是人的寿命和身体,在被保险人报销相应保险后,应赋予其向侵权人主张赔偿损失的权利。
3.鉴于人身保险区别于财产保险的赔偿原则(财产损失补偿原则),且《保险法》并未限制规定一人只能投一份保险,且鼓励投保人多投保险,对保险业发展采取积极支持态度。故而,投保人、被投保人、受益人可以根据不同的保险合同,不同的保险金额,从不同的当事人处,获得超过一份保险额的保险金、损害赔偿金。同时,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一般不授予保险人追偿权,保险公司承担的是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而没有超出合同约定的权利,更无法律赋予的其他权利。所以,被保险人有权在得到加害人赔付后,向保险公司索赔。
3、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有过错,保险公司是否应按投保交强险车辆的事故责任比例进行理赔?
1.交强险责任是法定赔偿责任,基本功能是保障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害第三者获得迅速有效的补偿。只要交通事故造成了第三者损害,保险公司就应对受害人的全部损失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而不应根据损伤参与度确定保险公司的交强险责任。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1项、第75条的规定,已经说明保险公司不按照投保车辆的事故责任比例进行理赔的原则。
4、多车相撞后交强险保险公司的责任承担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损失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的,各保险公司在各自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损失未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按照其责任限额与责任限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法分别投保交强险的牵引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平均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其中部分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当事人请求先由已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险公司就超出其应承担的部分向未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或者侵权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多个被侵权人对交强险限额的分配规则?
1.同一交通事故的多个被侵权人同时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
2.在同一交通事故存在多个被侵权人的情况下,精神损害抚慰金不应当计入分项限额下按比例进行折算赔偿,而应当将各当事人的损失扣除精神损害抚慰金后,根据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进行折算赔偿,再单独加上各自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即为各被侵权人的最终获赔金额。
6、已投保未上牌车辆或悬挂辖区内临时号牌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均能获得保险赔偿?
1.被保险车辆未在合理的期限内办理牌照上路,保险公司同时在保险合同中用明显的字体对&未上牌车辆上路不予赔付&的免责条款予以了提示。在以上情形下,以上免责条款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条的强制性规定,另外对于&未上牌车辆上路&系法律予以明确禁止的、为普通公众所熟知的条款,应当认定为保险人已经明确说明。对此保险公司可不予赔付。 &
2.虽然《机动车登记规定》第36条、第37条对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号牌的情形作出了规定,但并没有对悬挂辖区内临时号牌跨行政区域临时行驶的,其临时号牌的效力作出明确规定,在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上述情况下临时号牌为无效的情况下,且投保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该号牌亦在有效期限内,故应认定该临时号牌为合法有效。保险公司为投保人投保时明知投保车辆尚未办理正式号牌,因此保险公司有义务就办理正式号牌之前投保人可能悬挂临时号牌上路行驶的情况作出特殊提示,但保险公司并未能就此提供证据予以证明。鉴于以上内容,悬挂辖区内临时号牌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出险,不能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
7、被保险人单方委托鉴定车损能否认定,车辆保险定损权的行使主体如何界定?
1.如果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拒绝定损,则视为保险公司不履行义务的同时放弃了查勘车损的权利,此时被保险人单方委托认证中心进行鉴定不存在任何过错,在保险公司没有证据证明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鉴定程度严重违法的前提下,法院对于鉴定结论应予采信。承办法官给予保险公司再次启动鉴定的机会,保险公司自行放弃,当然应该承担不利后果。
2.对事故损失的评估理算,双方既可以自愿协商,也可以共同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和鉴定,当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应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依法确定,除非当事人双方自愿委托物价部门进行评估定损或其他定损结论得到了裁判机关的采信,否则,强制定损的鉴定结论对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没有约束力。
8、机动车交强险合同能否认定无效或解除?保险费的交纳是否影响交强险合同效力及保险理赔?
1.根据《保险法》第16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只是赋予了保险人合同解除权,而不是认定合同无效。
2.虽然《保险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均赋予了保险人享有合同解除权,但对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亦进行了严格的限制,除符合法定事由外,还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并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否则,不能直接行使合同解除权。保险人如果以投保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解除合同的,应证明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重要事项与保险事故发生的风险评估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3.保险公司在投保人未向其交纳保险费的情况下开具保险发票,后投保人拒付保险费,并为同一保险标的另行向其他保险公司购买相同保险时段的保险。对此投保人的上述行为应视为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对此保险公司主张保险费不应予以支持。
4.双方签订了财产保险合同,没有未交纳保费不承担保险责任的约定,合同订立后投保人尚未交付保费,却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得拒赔。但投保人未交纳保险费的金额,则可在支付保险赔偿金时一并折抵扣除。
【字体: 】【】【】【】
没有相关内容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扫一扫 关注去年发生的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是到现在没处理,对方也不肯来处理,我可不可以向他的保险公司要赔偿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去年发生的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是到现在没处理,对方也不肯来处理,我可不可以向他的保险公司要赔偿。
交通事故法院己判被告和保险公司全责全赔,法院民事调解书说本月30日前保险公司承诺赔付所有费用,但到现在保险公司一分钱还没有陪偿,也没有找我,如果保险公司真的不赔,我是不是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问律师我要怎样处理?谢谢! 如果到期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保险公司还是不赔偿,那怎么办好!
借车给没有驾驶证的人发生交通事故能否得到保险公司赔偿
我在5月26日跟一辆大巴发生追尾事故.由交警事故认定!对方付全责.对方保险公司对我的车维修费定损4230! 对方说保险公司理赔钱下来胡给我.叫我先给他交警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定损单.维修发票清单.以及我的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等材料.我现在已将一切材料给了对方.并让他写了张欠条..但对方到今天为止一直未支付我一分钱...我想咨询下·像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处理
我的车正常行驶被一辆摩托车撞到。交警判断摩托车全责。摩托车无证,无保险。他载的3个人中两个人受重伤。我的车后尾箱被撞拦,维修大约要8千元。我有交强险及车损险(人保)。但是保险公司说因我没有责任不能赔偿。摩托车主赔付伤者的医疗费已经难以支付,更不可能有能力赔偿我的车损。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先行赔付我70,然后由保险公司代为追偿?
我的车正常行驶被一辆摩托车撞到。交警判断摩托车全责。摩托车无证,无保险。他载的3个人中两个人受重伤。我的车后尾箱被撞拦,维修大约要8千元。我有交强险及车损险(人保)。但是保险公司说因我没有责任不能赔偿。摩托车主赔付伤者的医疗费已经难以支付,更不可能有能力赔偿我的车损。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先行赔付我,然后由保险公司代为追偿?
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公估后的维修费用是10000元,与对方保险公司的赔付额5000元相差一半,我已支付全部维修费用,现在如何确定被告起诉? 在囯内发生。
2009年2月,车辆刮蹭,交警判对方全责。对方在保险公司仅缴纳交强险,保险公司已同意在我车4S修车,费用高于交强险2000元,对方拒赔。诉至法院判对方全赔,但强制执行未果,我想让对方保险公司先行赔付交强险2000元,其他的继续执行。但保险公司说对方已签字放弃交强险赔付。我是否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先行赔付交强险?司法文书如何表述?
2009年2月,车辆刮蹭,交警判对方全责。对方在保险公司仅缴纳交强险,保险公司已同意在我车4S修车,费用高于交强险2000元,对方拒赔。诉至法院判对方全赔,但强制执行未果,我想让对方保险公司先行赔付交强险2000元,其他的继续执行。但保险公司说对方已签字放弃交强险赔付。我是否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先行赔付交强险?司法文书如何表述?
女儿被车撞伤,肇事车辆司机弃车逃逸,后主动投案,认定司机承担全部责任,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认为是逃逸只赔偿了强制保险(医疗费1万元,残疾赔偿11万元),女儿的伤情经鉴定为5级伤残,请问投保车辆的商业险就因为事故认定中有逃逸就不予赔偿吗?
我在拐弯时和对方的直行车辆发生碰撞,由于当时车速不快,我的车右前门有一点瘪,对方车保险杠有一点划痕,经交警勘察我拐小弯且拐弯应该让直行车辆所以我全责,对方要800元赔偿,可根据他车辆的损耗远低于这800元,我不同意,就找来保险公司定损,定损的赔偿金为450元,对方不同意,又要求物价局来重新定损。物价局定损的赔偿金为500元,对方仍不同意,要求在500元基础上再给300,我拒绝了。交警说对方只有起诉一条路了,想问一下,如果对方起诉以什么理由呢?谁是被告?如果他以...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第一危险赔偿方式赔付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