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董凌蒙华铁路中标单位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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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锡澄路(S229)新建工程智能交通工程XXCL-ZN01、0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新锡澄路(S229)新建工程智能交通工程XXCL-ZN01、0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
加入日期:截止日期:招标业主:无锡市公安局地 区:江苏省关键词: 施工招标 路
&招标公告正文
一、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新锡澄路(S229)新建工程
2、招标编号:
苏交建备WXJT[号
3、项目信息:
惠发改投[号
无锡市惠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4、标段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
XXCL-ZN01标段
XXCL-ZN02标段
5、建设地点:
无锡市惠山区
招标种类:
招标内容:
(1)工程概况 新锡澄路沿锡澄运河东侧布设,路线南起运泾河,向北下穿S342后,继续往北,下穿锡宜高速公路、中惠路、锡玉路、沪宁高速公路、北惠路后,止于北惠路北侧,路线全长约9.66km,双向六车道,道路宽度为40m/33m。 (2)招标内容 本次对新锡澄路(S229)新建工程智能交通工程(XXCL-ZN01、02标段)进行招标,招标范围及计划工期如下: XXCL-ZN01标段(K-1+840~K4+351):S342南匝道~中河桥,长约4.511Km,含S342和中惠路互通匝道及桥梁,包括:6米长挑臂信号灯12套,3.8米长挑臂信号灯6套,立柱式信号灯14套,行人信号灯4套,信号机6台,多串口服务器6台,电子警察摄像机16台,电视监控摄像机7台,路口节点交换机6台等。 XXCL-ZN02标段(K4+351~K9+100):中河桥~北惠路北匝道,长约4.749Km,含北惠路互通匝道及桥梁,包括:6米长挑臂信号灯10套,3.8米长挑臂信号灯5套,立柱式信号灯5套,行人信号灯5套,信号机5台,多串口服务器5台,电子警察摄像机18台,电视监控摄像机6台,路口节点交换机5台等。 招标范围及内容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信号灯、电子警察、监控系统等设施的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 计划工期:3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总监批复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二、联系方式
钱伟、董凌宏
上午工作时间:
9:00:00-11:00:00
下午工作时间:
13:00:00-17:00:00
1、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
2、报名地点:
网址:&http://218.2.208.144:8094/EBTS/index
3、报名条件
(1)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条件:
投标人2013年3月以来(以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竣工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或以上的智能交通工程施工项目
其它条件:
(1)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2)信誉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或以上级别;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且投标人没有被市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交通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条件:
资质条件: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安装工程)资质,具有建设、交通、铁道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项目总工应具有机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有建设、交通、铁道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三个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所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则原件必须提交给招标代理供评审委员会审查;若通过社保缴纳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可以查询核实人员社保缴纳信息的视同已递交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且以社保管理部门官方网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
业绩条件:
其它条件: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应具有建设、交通、铁道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投标人所投设备确保能够接入无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惠山大队指挥中心系统,由无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惠山大队出具相关证明
(3)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否则,相关单位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均不予接收(接收的文件均作废标处理,且其报价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开标会上确定的评标基准价因本条原因,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后应予以更正)。 3.每个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参加此次招标的2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四、招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无锡市崇宁路19-3#7楼)
投标文件的递交:
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评标中心无锡分中心301会议室(地址:无锡市运河东路100号)
招标文件售价:
XXCL-ZN01标段
XXCL-ZN02标段
五、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名称:
惠山区交通局
招标单位地址:
惠山区西漳地铁站区西新路100号
招标文件支付方式:
在线支付 线下支付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手机号:
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分支行名称:
无锡崇宁支行
分支行省份:
分支行城市: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
无锡市崇宁路19-3#7楼
六、监管单位
单位名称: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七、其它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锡澄路(S229)新建工程已由无锡市惠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惠发改投[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惠山区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无锡市惠山区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委托招标代理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新锡澄路(S229)新建工程智能交通工程(XXCL-ZN01、0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2)投标人打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www./,点击网页底部“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陆界面,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招投标信息系统不清楚如何使用,在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首页,请点击“[教程]投标单位”进行操作。 (3)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电话确认。投标申请人通过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报名后,如需核实是否成功报名,请登录进入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项目信息管理”栏目,在其“资审报名查询”子栏目中进行查询;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并到所在地交通行业招标监督机构(省内企业)或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省外企业)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否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25-)。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6)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日17:00。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请成功报名的投标人于日至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至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无锡市崇宁路19-3#7楼),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过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与产业项目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1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3.2招标文件(含图纸)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投标人可通过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线上支付或线下至招标代理处支付,售后不退。 本项目的工程量固化清单、补遗书(如有)将上传至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请各投标人从“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上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文件下载”处下载。 3.3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联系。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0:00,投标人应于日9:30至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评标中心无锡分中心301会议室(地址:无锡市运河东路100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来人身份证及其近三个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出席。若由法定代表人递交应同时携带经公证的法人身份证明,若由授权代理人递交应同时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3本次投标采用双信封评审形式,第二信封开启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到场并签字确认,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肆万元/标段的投标保证金。 4.5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在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投标评标阶段,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记录的信息作为对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业绩、信誉进行评判的依据。未记录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投标时不予认可。请各投标申请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其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数据。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中国招标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八、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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