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继承评估费 当事人不申请评估 如何判决?

热线铃声响个不停 房产和遗嘱公证问得最多(组图)_网易新闻
热线铃声响个不停 房产和遗嘱公证问得最多(组图)
(原标题:热线铃声响个不停 房产和遗嘱公证问得最多(组图))
  本报4月6日讯今日9时至11时,太原市司法局相关领导及太原市三大公证处负责人做客本报新闻会客厅,围绕百姓关注的公证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并支招。从读者咨询的情况看,房产和遗嘱公证方面的问题读者最关心。
  近期,一则名叫“父母去世独生女只能继承7/8房产到底咋回事”的网帖火爆朋友圈。网帖讲述了杭州姑娘小丽遭遇的难题:父母先后过世,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价值约300万元的房子,此房产一直登记在小丽父亲名下。她现在想过户,却在房管局遭拒,在公证处碰壁。有律师分析推算后认为,小丽理论上最终能获得的房产继承份额是7/8。太原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处长侯晓霞表示,类似案件与老百姓放任自己的权利有关,如果父母生前对房产做个遗嘱公证,可以给子女省不少事。“邻居家有一个70岁的老太太,想立遗嘱,又不想让子女知道,想问一下她自己写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我有套房子,大红本,现在想卖了,是不是需要公证”……在接听热线电话的两个小时里,读者的提问八成与房产、遗嘱有关:老人名下的房产怎么过户?遗嘱在什么情况下生效……公证员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还有两位读者来到山西晚报社,面对面咨询公证员相关问题。
  做客嘉宾
  侯晓霞 太原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处长
  张丽宏 太原市城北公证处主任
  陈秀峰 太原市城南公证处主任
  阎晓梅 太原市城西公证处业务科长
  张东鹏 太原市城西公证处业务副科长
  仝云霞 太原市城南公证处业务副科长
  郑锋钢 太原市城北公证处公证员
  问答实录
  1 房产公证
  继承房产办理过户需要进行公证
  问:我有套房子,大红本,现在想卖了,是不是需要公证?
  答:建议咨询太原市房地局,如果房地局说需要公证,可以去公证处进行公证。
  问:我父母均已去世,现有父亲房产一处,弟媳想过户给弟弟(有精神残疾),我和姐姐均写了放弃继承申请,但怕弟媳私自办理过户后,把房子变卖。想咨询一下办理过户时,是否所有继承人必须全部到场公证后,才可生效?
  答:是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必须所有直系亲属亲自到场。
  问:我现在住的房子是单位分的房,房产证上是老伴名字,但是老伴现在不在了。我们是二婚,1992年结婚,1995年购买的这套房子。但是单位当时购房时登记写的是 “丧偶”,所以,单位现在不承认房子有我的一半。我应该怎么办?
  答:你这种情况应该前往房管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将“丧偶”改为“已婚”。办理的时候,先要看一下房管部门需要提供哪些相应材料,来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相应的公证证明,可以由公证处来办理。
  问:母亲3年前去世,现在父亲还在世。我父母的房子是多年前买的,现在想过户到我的名下,该怎么办?是不是我和我父亲一起去公证处就可以办理?
  答:如果房产证是您母亲去世前办理的,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您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现在,您父亲不能单独处分这个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想将房子过户到您的名下,需要你母亲的所有继承人和您的父亲,一起去公证处办理一下房产继承公证。这样,房产才能过户。
  问:老人的房子,生前和子女签了一份协议,百年后把房子留给孙子。但是老人还在世时,就将房子过户给孙子了。这个和我们的协议有冲突。是不是有效?
  答:从法律角度来说,过户肯定要去相关部门办理。没有老人签字,见不到老人,是办理不了的。如果是老人真实意愿,自己前往办理的,这个就是有效的。如果认定违背了老人的真实意愿,需要有证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问:如何申办私房买卖合同公证?
  答:私房买卖合同,是指私房所有人将其所有的私房交给买方所有,买方向卖方支付房价款,为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订立的协议。因私房买卖合同涉及不动产的转移,所以它是法定的必须公证的项目。私房买卖合同公证,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私房买卖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私房买卖合同,由房屋所在地或合同签订地公证处受理。
  对私房买卖合同申请公证时,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合同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或通行证),合同当事人委托他人代理时,代理人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要时授权委托书应先予公证。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私房所有权证明,共有房屋另外再提交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证明;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当事人申办这类公证时,应明确:私房的产权人及其共有人有一人死亡的,应先申办继承权公证或以其他形式明确继承人;如出售的私房已经设定抵押或其他担保,一般不允许在抵押或担保期内出售;已经列入城市拆迁范围的私房不得买卖。
  国家为管理房屋买卖合同,有关主管机关制有统一的合同文本,当事人均应使用这些合同文本。
  2 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须保证立遗嘱人神志清楚
  问:父亲和母亲两人曾经立过遗嘱。可是现在父亲去世了,母亲还在。我想问一下,遗嘱能生效吗?
  答:如果是老两口一起立的遗嘱,就必须在两个老人都去世后,才能生效。
  问:遗嘱公证该怎么做?
  答: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依法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并在其死亡时生效的法律行为。遗嘱是立遗嘱人的单方法律行为,只能由立遗嘱人亲自实施,不能由其他人代理。法定的遗嘱形式有5种: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这5种形式中,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4种遗嘱形式不得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有数份遗嘱时,以遗嘱人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公证遗嘱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它的效力高于其他4种形式的遗嘱。
  问:父亲老年痴呆,神志不清,能不能立遗嘱?
  答:当事人申请遗嘱公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遗嘱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神志清楚,能准确表达本人意愿。
  二是自愿立遗嘱,而且遗嘱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及社会公共利益。
  三是未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未成年法定继承人或其他依靠遗嘱人生活的人的继承权。
  四是遗嘱书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居住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办理。遗嘱人必须到公证机构亲自提出公证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构有困难的,公证机构可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地办理。
  问:我母亲想要申请遗嘱公证,该向公证处提供什么材料?
  答: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向公证机构提交如下材料: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足以证明身份的证件;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遗嘱草稿;遗嘱人立遗嘱时患有严重疾病时,应提交医院的病况证明,以证实立遗嘱人的神志状况及行为能力。
  问:邻居家一个70岁的老太太,想立遗嘱,又不想让子女知道,想问一下她自己写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是不是必须得公证?如果公证应该怎么办理?
  答:如果她自己写的话,那叫自书遗嘱,从法律效力上来说,肯定没有公证遗嘱的大。如果要办公证,可以直接到公证处,公证人员会根据她的意愿进行起草、办理,费用是400块钱。
  问:老伴快去世的时候,在病房写了一份遗嘱,是老伴自己手写的。这个有效吗?可以公证吗?
  答:这个属于自书遗嘱,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如果想要公证,我们会根据相关证据确认它的效力,确认后就肯定是有效的。
  问:老人名下有一套房子,现在父亲已经过世了,他立了遗嘱,但是没有经过公证,这个遗嘱有效吗?如果母亲想立遗嘱,应该怎么立才是有效的?房子如果留给其中一个子女,其他子女不同意怎么办?
  答:您父亲这份遗嘱属于自书遗嘱,在法律上是有效的,但是需要被认定,来确认其有效、真实。可以由利害关系人,如配偶、子女,来证明这份遗嘱真实、有效。如果还没有立遗嘱,可以直接办理公证遗嘱,在公证人面前签订遗嘱文书。
  只有产权所有人有权处置他的财产,不以年龄发生变化,不需要征求子女意见。因此,老人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子女不同意不影响。
  问: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在立遗嘱的人去世后,是不是还有效?
  答: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也是有法律效力的。立遗嘱的人去世后,就可以出示了。正常情况下,家庭成员之间都没有异议的,遗嘱就可以立即生效。如果家庭成员之间有异议的,需要经过法院确认。
  建议,不经过公证,可以找两个与遗嘱没有利害关系的亲朋好友,或者单位老干处的工作人员见证。这样的遗嘱效力会增加很多。
  3 公证收费
  各类公证有具体的资费标准
  问:我住在太原市城南,可不可以在居住地外的公证处进行公证?从收费资费上来说,太原三家公证处的标准应该是一样的吧?
  答:那要看事实发生地、行为地等具体情况。资费标准是一样的。
  问:关于房子的公证收费不?是怎么收费?
  答:公证是收费的。公证处首先会对房子进行评估,评估后有具体的收费标准,按照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问:我是太原市西山矿务局的一名职工,出行不便,想咨询下办理公证业务怎么办?
  答:您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公证处电话,申请上门公证服务。
  4 涉外公证
  可通过支付宝和微信办理
  问:去美国自驾游的时候,驾驶证怎么公证?
  答:办理驾照公证一般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是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是如需委托他人代办,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手写委托书(写明因何原因委托谁办理何种公证,本人签名,原件或传真件均可)。
  三是机动车驾驶证正、副本。
  四是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不能准确证明所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问:听说现在涉外公证,都可以在支付宝上办理了,是这样吗?
  答:是的。去年10月26日,由支付宝携手安存科技,联合全国首批8大公证机构共同推出的在线“公证服务”正式上线,太原市成为首批落地城市。目前,支付宝上预约的公证,主要是在太原市城南公证处办理。只要下载支付宝APP,打开城市服务功能,系统会自动定位您所在的城市,匹配相应的合作公证处。服务的功能主要有三部分:申办公证、预约咨询、公证查询。
  申办公证,主要包括出国留学、涉港澳业务、涉台业务、探亲旅游、定居移民、商务劳务等涉外公证业务。提供包括亲属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公证、驾驶证公证等50余项公证事项,覆盖近200个地区国家。大家可根据自己所需的公证事项,在线填写个人信息和业务信息,并在线提交所需的材料,支付完毕后,即可完成申请。公证处接收到申请信息后,会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和反馈。此外,大家还可以通过“公证查询”功能,实时查询办理进度。
  市民提供的材料,全部符合规定后,公证员会第一时间制作公证书。如果市民提交材料的时间在工作日12时之前,公证书一般会在当天制作完成;如果是在工作日的14时之后或者是非工作日,工作人员会在第二个工作日制作公证书。公证书制作完成后,公证员会第一时间通知申请人前往取证。
  此外,由于工作人员要核对相关证件,申请人需携带网上提交材料的原件前往公证处,领取公证书。如果提供虚假证件,会被拒绝公证,甚至被追究相应的责任。
  问:现在是不是在微信上就可以办理涉外公证?
  答:今年2月底,太原市城北公证处正式推出微信“无忧公证”服务,太原市民朋友可通过手机微信,随时随地办理公证事项。
  作为太原市第一家采用“微信+公证”办理业务的太原市城北公证处,采用线上申请办理的模式,大家只需打开微信钱包里的“城市服务”,点击“公证服务”板块即可在线自助办公证。用户通过微信找到“城市服务”中的公证申办入口,点击就能进入申办页面,填写信息、资料拍照上传、在线缴费,几个简单的步骤就OK了。该公证处首次开放的是出生、婚姻、亲属关系、学历等涉外公证事项,创新的服务模式使市民免去了“要请假、跑断腿、排长队”的麻烦,并且不分节假日,全天24小时都可以申办,方便得很。在办理过程中,用户还能够查询申办进度,及时了解到公证的办理状态。
  5 继承公证
  申办时需提供六类材料
  问:我的房子是婚前我父母给我买的,房产证写的是我自己的名字。我想问一下,一旦我发生意外,我的房产归谁所有?
  答:父母、子女和配偶是您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一旦您发生意外,他们都将作为继承人,继承您的财产。
  问:您能不能详细讲解一下,继承公证的办理。
  答:首先您得明白一个问题,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也就是说,被继承人死亡是继承开始的原因,死亡时间是继承开始的时间。死亡有两种情况:一是自然死亡,即因老、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致死;二是宣告死亡,宣告死亡的死亡日期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应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其个人的合法财产,其中包括:死者的经济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死者的林木、牲畜和家禽;死者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的生产资料;死者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死者的其他合法财产。
  继承有两种形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根据继承法规定,在处理继承事务时,遗赠抚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又优于法定继承。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申办继承公证,继承人首先应确定管辖的公证机构。根据规定,遗产为动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受理;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受理;遗产不在一地的,由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受理。
  申办继承公证,当事人一般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继承人或他人代为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应由其他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委托的其他代理人申办。
  问:申办继承公证,应向公证员提交哪些材料?
  答:需要提供的材料大概分为六类:
  第一类是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通行证等。代理人还应提交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委托人在国外或在港澳台地区的,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构或我国司法部授权的机构、人员公证证明。
  第二类是被继承人和已经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一般应由公安部门或被继承人死亡时所在的医院出具。
  第三类是被继承人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银行储蓄单、记名股票等。
  第四类是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一般应由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根据其档案记载出具,证明的范围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五类是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包括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的遗嘱。
  第六类是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如遗嘱见证人的证明材料、遗产清单、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或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宣告被继承人死亡的判决书等。
  问:当事人接受公证人员的询问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当事人接受公证人员询问时,应如实向公证人员陈述以下事项:
  1、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和遗产状况。
  2、被继承人的婚姻、家庭状况。如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即有过几次婚姻、配偶是否健在;各次婚姻所生子女及收养子女情况;是否有非婚生子女等。
  3、被继承人的父母是否健在,对遗产的态度。
  4、遗产财产的来源,是否共有,是否设有典当、抵押,对遗产的产权有无争议等。
  5、被继承人是否有未纳税款和应偿债务。
  6、遗嘱继承人外的法定继承人是否知道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7、公证机构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经审查真实、合法,而且齐全完备,符合《继承法》的规定,将给当事人出具继承权公证书。
  6 婚姻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婚后也可以公证
  问:婚前父母给的钱,我婚后买的房子。我和老公能不能做个约定,约定房产属于我单独所有?
  答:可以。你们可以做一个夫妻财产约定,约定房产归你自己单独所有。
  问:婚前财产公证怎么办理?
  答: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分两种形式:
  一是未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二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由当事人一方的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受理。
  当事人申办这类公证,应向公证机构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
  2、财产的产权证明。
  3、结婚的可提供结婚证;未婚的,由单位出具未婚证明。
  4、协议书草稿。
  当事人在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中,应对各方婚前财产在婚后的使用、维修、保养、处分以及财产孳息归属作出约定,对各方婚前债务清偿作出约定。
  协议书内容应符合社会公共利益。
  常见的一些公证及所需证明材料
  ●赠与公证
  申办赠与公证赠与人、受赠人均应到场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赠与人与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赠与人婚姻状况证明;拟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赠与书、受赠书(如无,可由承办公证员代书);赠与财产的所有权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股票、存款证明等);承办公证员认为应当收取的其他材料。
  ●委托公证
  申办委托公证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或有关身份信息;拟公证的委托书 (如无,可由承办公证员代书);承办公证员认为应当收取的其他材料。
  ●无(有)犯罪记录公证
  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的无(有)犯罪记录证明。
  ●经历公证
  身份证、户口簿;履历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务任命文件和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学历学位公证
  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未婚、未再婚(离异未再婚或丧偶未再婚)公证
  身份证、户口簿;对于未婚的,需提交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对于离异未再婚的,需提交离婚证或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及申请人住所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的 “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对于丧偶未再婚的,需要提交结婚证、公安机关或医院开具的配偶死亡证明,及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的 “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二寸免冠照片。
  ●离婚公证
  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或生效判决书、调解书;
  二寸免冠照片。
  ●结婚公证
  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二寸免冠照片;如证明初婚或再婚,需提交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档案查询资料、离婚证或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
  ●亲属关系公正
  身份证、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
  ●出生公证
  身份证、户口簿;医院出具的医学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二寸免冠照片。
  2、3版稿件采写(除署名外)本报记者 郭卫艳 杨晶 薛琳
  作者:郭卫艳
本文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责任编辑:黄欢_NN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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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婚后买房有嘛区别?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因此,也就是说,以你们目前的情况来看,男方父母为购置房屋出了全资,如果男方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房子是赠予你们夫妻二人的,那么房子是赠予男方一人的,你没份。
但是,如果是婚后男方父母全资买房,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予男方一人的话,房子是赠予你们夫妻二人所有,为夫妻共同财产,你有份。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关于房子写名字的问题
很多人都在讨论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真心醉了,房产证上写阿猫阿狗的名字都不影响一个真正的产权人对房子的所有权,房产所有权的最高效力来自于房产登记。你看我上面标了那么多登记,登记不是登记在房产证上啊!是房管局的不动产登记簿!
这里是涉及物权。房子是不动产物权。
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关于大家说的房产证,对,那个叫不动产权属证书。
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这就是我说的,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真的不重要啊,不动产登记簿啊!公示原则啊!基于公信力要保护善意第三人啊!
并且办理房屋登记,有着严格的程序要求,一般要经历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这五个步骤。
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因此你不要考虑是婚前还是婚后写名字了,房产证没有你的名字也无所谓,但是一定要在房产登记簿上有你的名字。
还有,我关注到「提高男方出轨代价和离婚的难度」,首先这涉及一方有过错的问题。
首先这涉及一方有过错的问题。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的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也就是说,如果男方出轨了,你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是!你要先提起离婚。也就是说你想要请求损害赔偿,你得先提起离婚。否则诉之法院,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参见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也就是说,男方在婚姻存续期内出轨了,你想获得更大的利益,那么你得提起离婚,才能提起婚姻损害赔偿。你如果不提,那么什么事也没有,你俩这婚姻,继续过吧。
如果「男方想随意离婚的话,我该如何让他因为忌惮房产问题而有所收敛」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支招:你们可以采取约定财产制啊。
其实更不用这么麻烦,你们双方之间签订一个协议啊,一方有过错什么的,另一方将独占房产不就完了。就是一个简单的契约啊,受合同法的约束啊。 男子继承亡父房产遇难题:需提供爷爷等人死亡证明总理怒斥要证明“你妈是你妈”言犹在耳,广州吴叔又遭遇烦心事。年近半百的他想继承已故老父的房产,却被要求出示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死亡证明。“外公去世时我才2岁,怎么证明?”昨日,记者了解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想继承遗产确实需要提供类似证明,但遇到吴叔这种极端个例,问题怎样才能解决呢?办理继承权公证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办理继承权公证提交以下资料:(以下资料需要提供一份复印件预约)……五、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部门出具的人事档案摘抄证明。证明内容包括:1、被继承人的父母情况(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2、被继承人的配偶情况;3<span style="margin: 0 padding: 0 m本文首发于智飞法律网,原文地址:,转载须注明出处,侵权必究。发布百科律师介绍:  律师姓名:张茜  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  工作单位:北京市铭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科海福林大厦3层东北-1室  张律师是北京市铭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全球投资移民律师协会会员。  张律师自执业来,承办了众多具有重大影响的民商事案件,仅诉讼为主的民事案件就已达千件,在非诉方面合作服务的法律顾问单位有几十家,张律师以其坚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及精湛的辩论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最大程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业宗旨:以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为核心,提供经济、高效的法律服务  服务范围:婚姻家庭、投资移民、公司法律顾问、股权融资、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遗产继承、交通事故、劳动纠纷等等。...擅长领域: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民事诉讼工商查询文书代理常年顾问移民留学合同纠纷劳动纠纷股份转让借贷融资关键词:一键转帖到:最新法律咨询 回答了
回答了 咨询内容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债权债务房产纠纷所在地区:北京-海淀区手&&机: Q Q号码:执业证号:40500执业机构:北京市铭盾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Ta收到的一对一咨询热门遗产继承法律百科免责声明:智飞法律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法律相关知识为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核实后会给与处理智飞法律网——让人人尊享法律服务!全国客服热线:400-056-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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