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一样吗?

《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PK方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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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建议42683号
建议主题:《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PK方案(上)
建议类别:民生类
政治面貌:群众
提交时间: 10:49:20
内容:《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PK方案(上)这里的PK意义是为了中国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互通有无,集思广益,为了实现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十七大报告指出,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自从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和“顶层设计”到目前,还没有看到关于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的完整、公开的方案。《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以下简称《全方案设计》)由人民网/E政广场/建议人:伟大的长征的以下建议、文章构成:a.建议编号:41862号/《全面深化改革基本养老保险的建议提纲》b.伟大的长征的博客文章/细谈《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的思想理念篇、具体措施篇、模型过渡篇或建议编号:40929号(始)/《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1~12)c.建议编号:42508号(始)/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或建议编号:41937号/《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建议稿《全方案设计》的内容在“E政广场”中发表,虽然获得很多的“拍砖”,但是,“拍砖”的先生们很少有“跟帖”,提出有针对性地修改、批评和有建设性的意见。欢迎大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个人的看法,为全面深化改革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出谋划策。《全方案设计》认为是最好的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方案,可以广泛的包涵和涵盖其它方案,比其它方案更加系统、全面、完整、透明,已经全部在网上公开发表,全盘脱出,供大家商榷,争取最长5年的时间内完成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基本、彻底地解决基本养老保险的历史遗留问题,使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公平合理,结束各类人群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上的博弈,使基本养老保险进入“新常态”。《全方案设计》是建立在参加社会劳动基础上公平的方案设计,是对参加社会劳动人员有利的方案设计,是对参加社会劳动时间长人员有利的方案设计。以鼓励公民参加社会劳动为指导思想来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法律制度以适合全体公民,正确认识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性质和重要作用,解除人们参加社会劳动的后顾之忧,有利于社会的流动性。当谈及劳动力不足时应该首先考虑还有多少劳动年龄段人员还没有参加社会劳动,提高劳动力素质以解决失业,扩大就业和再就业,使基本养老保险真正成为社会的“稳压器”。《全方案设计》主要是针对公民退休后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公民退休前的工资或薪金收入无关。依据人的个人身份划分制定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和按照人的个人工资收入的缴费的高低及人的个人职务级别分类设计制定养老保险待遇的高低,将使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事业找不到出路。《全方案设计》使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变得明了,以中国基本养老保险模型,人的一生应当积极的去从事社会劳动,以当地劳动工资水平为基数平等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当地劳动工资水平为基数公平的按参加社会劳动的单位时间进行均等分配,在约束机制下按照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日《经济参考报》刊登《养老金待遇调整机制将逐步建立》,其它媒体以《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初步工作方案已经形成》或《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完成 养老金待遇调整机制成焦点》进行报道。《全方案设计》是可以与“养老保险顶层设计”PK的。《全方案设计》清晰的建立在中国基本养老保险模型上,依据相关法律,具有相当的统一一致性、并且实现系统的细化、相互的制约、继承的连续、法律的联系、定量的具体、操作的可控,有简单稳妥的可靠过渡方法。以下叙述《全方案设计》PK的优势。一、《全方案设计》的均等分配思想观念《全方案设计》遵循在基本养老保险范畴还是要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国民收入再次分配的产物“应增强公平性”,这个“劳”在基本养老保险范畴是公民参加社会劳动的时间,不再是劳动的能力大小。不持有任何一部分人员的利益诉求,仅持有对公民参加社会劳动时间长的利益保护。《全方案设计》认为基本养老保险与过去的个人工资收入无关!与过去的个人身份不同、职务大小、级别高低、工资多少无关!与过去的个人贡献大小无关!也与城乡、城镇、乡镇差别无关!中国社会保险制度中人群定义为由公民个人、用人单位劳动者和无用人单位劳动者三种个人组成,即为全体公民,实现了人群的全覆盖及对社会保险制度的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在劳动意义上的统一,是为劳动者准备而诞生的,最基本的也是覆盖全体劳动人民,进而覆盖全体公民。《全方案设计》将基本养老保险与初次分配有联系的分开,作为分界,退休前后仅有公民参加社会劳动时间的联系。基本养老保险需要将退休前后的收入分配进行分开讨论,不能混为一谈。当基本养老保险阶段再次分配时,存在的价值也只能表现在劳动时间(工作年限,俗称工龄)即人的寿命在参加社会劳动上的消耗长短上了,劳动时间即公民参加社会劳动时间是衡量分配社会财富多少的基础,而不是“多缴多得”的激励政策。《全方案设计》认为退休后的“各尽所能”就是劳动者一生中参加社会劳动时间的积累,在退休后的“按劳分配”仅仅依托退休前公民参加社会劳动时间这一公平的基础,确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参加社会劳动的单位时间进行均等分配和对参加社会劳动时间长和推迟领取劳动退休金的劳动者给以补贴的激励机制。而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实行与个人过去工资收入相联系的“多缴多得”是违反“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的。二、《全方案设计》的公平思想观念《全方案设计》阐述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公平理论:基本养老保险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是在一定条件下体现的,欲求得基本养老保险公平性分为绝对公平和相对公平,绝对公平是在相同条件下实现,相对公平是在不相同条件下的体现。首先需要注意的是“一定条件下”,“一定”也既为公平的条件,在公平条件下。如果条件的不公平,就谈不上绝对公平和相对公平。《全方案设计》可以解决目前各类人群(也包括所谓的新人、中人、老人)对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公平述求。整合基本养老保险金为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和个人储老金后。劳动退休金待遇按参加社会劳动的单位时间进行均等分配(不是总量的平均分配),是公民参加社会劳动条件下的绝对公平,差异仅在参加社会劳动时间的多少、个人统筹比上,但是参加社会劳动时间和个人统筹比是由国家强制执行和个人志愿选择来决定是相对公平;老年养老金在年龄上是绝对公平的,差异在于参加和不参加社会劳动或参加社会劳动时间的多少是相对公平;个人储老金在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和最终利率补贴上是绝对公平,差异在个人储存额的多少的不同,在这里“多缴多得”、“少缴少得”是相对公平的。在“不相同条件下”,劳动退休金和老年养老金是与参加社会劳动有关为条件的是公平的,而以身份差异、职务差异、级别差异、工资差异、地域差异作为条件是不公平的,这是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制定上以鼓励公民积极参加社会劳动为指导思想下的公平合理性。《全方案设计》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用基本养老保险的公平理论指导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达到绝对公平和相对公平的统一,并且展现了《全方案设计》可以达到的、相互制约的公平程度,参加社会劳动的国家主席和老百姓退休后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一样。只要公民参加社会劳动,就不用担心自己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公平,全在于本人参加社会劳动时间的多少。《全方案设计》使各个用人单位在招工、聘用等用人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社会统筹方面具有公平性,不因单位的效益好,工资总额高而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就多,单位的效益不好,工资总额低而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就少,使用人单位都要公平合理的使用劳动力。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当地劳动工资水平为基数,这样才能有开展单位补充养老保险的余力,促使和加强用人单位的人才竞争。三、《全方案设计》的继承连续性《全方案设计》是在目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上的改革,继承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使统筹与账户之间的界限更加清晰起来,不能越来越模糊。将个人缴费改为叫个人缴存,说明了个人缴纳8%就是个人储蓄,归个人所有;统筹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资金不能成为参保人未来的个人养老金的资产。目前我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养老金公私不分,是用个人缴费8%的钱去算计社会统筹缴纳20%的钱,社会统筹和个人缴存不分。《全方案设计》认为基本养老保险只有建立在“多层次”上,才能“可持续”发展,将目前的基本养老保险组成进行分离、整合,把基础养老金分离为老年养老金和劳动退休金,去掉过渡性养老金。将基本养老金改称为叫“基本养老保险金”,将基本养老金加上“保险”两字是有一定意义的。整合基本养老保险金为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个人储老金,劳动退休金是基本养老保险的核心,在此基础上制定老年养老金和个人储老金,增大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实现全覆盖。劳动退休金和老年养老金获得国家的财政的支持和补贴,个人储老金就是个人缴纳8%的个人储蓄,获得集体的补助。《全方案设计》认为基本养老保险既要“全覆盖”,就要“保基本”,在“保基本”的理念下,就能实现“全覆盖”,两者是具有相关联系的。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分离、整合体现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作用和理顺关系,不是混浊,清晰养老金、退休金、储老金之间的关系,名称精确明了,分类清晰,简单易懂,它们既是分离的,但又是有联系的,进而整合社会保障资源。《全方案设计》涵盖了清华大学方案提出的“国民基础养老金”,也可以分离为老年养老金和劳动退休金,其关键是:是退休金就是退休金,是养老金就是养老金,不可混合一团,并且将目前的老年人补助、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等进行整合、统一,纳入覆盖。这样“全国统筹”仅为退休金,即劳动退休金了。建议的“启始领取劳动退休金年龄”也涵盖了清华大学方案的“在平均寿命75岁的条件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应该是60岁;到2030年,中国人均寿命可能达到80岁,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就应该是65岁。”并且用提前退休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合理的、有过渡的解决了女性劳动者的退休年龄问题。启始领取劳动退休金年龄也包含了“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方案,同样起到了渐进式延迟退休的作用,符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的“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四、《全方案设计》的全面完整的统一一致《全方案设计》是全面完整的考虑了人生的各个阶段,从成年年龄开始参加社会劳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统一一致的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到老年时完全脱离生产资料领取劳动退休金;当达到标准老年年龄时领取老年养老金;根据个人账户储存额领取个人储老金直至人口预期寿命终结。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每一个公民都是一样的对待,用量化处理的方法使所有的参数、参数值对每一个人都是一样的,不分退休的先后,没有贵贱之分。并且,公民可以随时继续参加社会劳动不领取劳动退休金,而增加自己的缴费年限以便提高自己今后领取劳动退休金的水平。《全方案设计》要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工作重点是把精力放在建立统一的、合理的、先进的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全社会立法,是在劳动意义上的统一,要整合各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的以鼓励公民积极参加社会劳动,用“劳动者”替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的“职工”;制定统一一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比率,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社会统筹;也不分贡献大小、身份贵贱、职务高低、级别大小、工资多少、城镇乡村;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包含以公民参加社会劳动的时间为基础的按参加社会劳动的单位时间进行均等分配的分配原则,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公式和调整方法的一致性;完善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统一的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方案设计》认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只要完成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社会统筹和个人缴存,建立个人账户,记录个人累计缴费年限及视同缴费年限,为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后做准备就行了,没想到做的是这样的复杂,个人要缴存基本养老保险费还要不降低收入水平,还建立了利益集团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特殊人员”的利益比离休人员还要强。存在不公平的问题使我们的基本养老保险走入死胡同,消耗、浪费了很多的社会管理成本。五、《全方案设计》解决了老年人再就业问题和退出机制问题《全方案设计》面对目前的老年人再就业问题,即领取退休金后,再次参加社会劳动领取工资报酬的问题,规划如果你能够工作,就推迟退休,不领取劳动退休金,增加你的推迟退休年限;如果你领取劳动退休金,就要于生产质料完全相脱离的退出机制,生产质料进行重新组合。公民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作出选择,这不仅公平合理,还能促进社会充分的就业,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很好的解决“劳动力不足”和“养老金缺口”扩大的问题,“人口老龄化”将不再是基本养老保险的问题。《全方案设计》在不违背“基本养老保险是保障公民在年老完全、基本退出社会劳动后或非因工、因患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社会劳动时的基本生活,基本目的是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的原则上,在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约束中规定:“领取劳动退休金的本人不再从事社会劳动,于生产质料完全相脱离;重新就业的或收入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停发劳动退休金”和在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中规定“达到启始领取劳动退休金年龄的劳动者允许推迟退休,推迟退休年限进行累计计算,享有推迟退休补贴的权利,并允许减少劳动的单位时间”,即老年人重新就业后,个人累计缴费年限将增加,并在再退休时享受推迟退休补贴。并规定“达到启始领取劳动退休金年龄后单位和个人不再进行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和个人缴存”,以鼓励老年人积极再就业,发挥老年人的特点和潜能。这些都是在目前的养老保险制度中没有的法律规定,给出了很好的法律解决办法,使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的人员继续工作有了法律保障,规划完善了公民参加社会劳动结束后的退出机制。六、《全方案设计》的系统细化和相互制约《全方案设计》建立的缴费机制、计发机制、调整机制、分配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退出机制、投资机制等各种机制贯穿基本养老保险始终。缴费机制和计发机制相辅相成,调整机制与计发机制挂钩。《全方案设计》考虑的领取劳动退休金需要从退休年龄和参加社会劳动时间这两个方面来考虑才全面,完成社会统筹和个人缴存基本养老保险费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公民退出参加社会劳动达到启始领取劳动退休金年龄或个人累计缴费年限超过标准社会劳动年限时就可以领取退休金。《全方案设计》考虑的提前退休是因为从事过有损害身体健康的工作使人的寿命缩短,所以提前领取劳动退休金。推迟退休是因为参加社会劳动时间长使人体寿命减短,所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要高。上述两个原因从概率方面考虑,人的生命都可能会发生早逝,所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的激励机制,无论退休的早晚,公民在参加社会劳动并缴纳、缴存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在人口预期寿命时领取劳动退休金的数额相同,个人累计缴费年限越长,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越高。《全方案设计》规定了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期限,不因个人寿命长就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多,保障公民在人口预期寿命之前基本是领取劳动退休金养老,在人口预期寿命之后公民享受的是国家福利下的老年养老金。《全方案设计》说明了中国人口健康状况与退休年龄之间的相关量化关系和基本养老保险与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关系。
建议:希望有提案权的和研究制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关人士能够关注E政广场的《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用于完善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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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真正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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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将实行与企业相同养老保险制度
&&来源:&&作者:佚名&&责任编辑:罗伯特
  原标题:党政机关将实行与企业相同养老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破除“双轨制”的改革终于有了确切消息。昨天,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代表国务院向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称,机关事业单位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公务员养老保险由单位和个人缴费。
  □焦点
  养老保险改革方案拟定全国同步实施
  马凯在报告中称,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中央部署,有关部门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和反复论证,已经拟订了改革方案,并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
  马凯表示,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一个统一”,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五个同步”,即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
  ■解读
  养老金并轨后差距逐步缩小
  问:公务员不用缴纳养老金却能享受到80%甚至90%的养老金替代率,退休金约为在职工资的八九成;企业职工一直缴纳养老金,养老金却只有在职工资的约4成,养老双轨制待遇差距大的根本之一即养老金替代率,替代率在“双轨制”并轨后会很快就趋同吗?
  答: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教授认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一大前提,说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养老金替代率必将逐步拉近。但二者差别过大,立即趋同并不可能,逐步并轨才能确保改革平稳实施。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经济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保险学会理事孙洁教授认为,为体现改革决心,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替代率至少应该先降低10%至15%。相对小幅的降低水平,更利于改革推行。
  李实认为,国家应确立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替代率逐步下调的机制,并确定逐年下调比例。如通过8—10年时间,将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养老金替代率水平逐步拉近至只有10%至20%的差距。
  改革初期或分三类养老基金
  问:2013年19个省级地区出现当期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缺口共计1702亿元。养老金双轨制并轨后,是否意味着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要为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发养老金?
  答:李实分析,从理想状态或最终目标来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既然要建立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最终就应使三者统一使用一个社会保险基金,实现养老制度一体化,并由统一基金同时为三类人员发放养老金。在统一制度下,三类人员完全根据缴费年限、缴费比例的多寡,来计算最终应得的待遇。
  但从实际看,并轨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养老金替代率在改革初期预计不会统一,缴费标准也会不尽相同。因养老保险目前还存在个人缴费是小头,基金支付和财政补助才是养老金构成大头的情况。再考虑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保初期个人缴费积累少的问题,为避免出现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背上新加入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这一沉重包袱的情况,李实认为,还是应分别设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三个养老保险基金。并轨初期,三个“池子”的资金并不互通,只为所属人员发放养老金。
  实行新老有别政策利推改革
  问:根据报告,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且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即将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新入职人员、在职人员,会否区别对待?
  答:人社部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教授表示,采取新老有别的政策,是改革顺利推行的重要措施。“老人”和“中人”都有社保视同缴纳的阶段,继续认可这一缴费工龄很重要。而新人则需要全程自己交费。至于缴费工龄在并轨后如何折算退休待遇,还需要有关部门后续出台相关细则加以明确。
  改革后公务员工资或现普涨
  问: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是否意味着公务员即将普涨甚至大涨工资,变成由财政买单的局面?
  答:对于完善工资制度,孙洁提出,由于无法直接介入企业的工资发放问题,这应该主要针对的是公务员群体。当前我国西部地区公务员和基层公务员确实存在工资水平相对较低的问题。一些基层公务员2000余元的收入,自己负担各项社保缴费相对困难。对此,一方面应优先提高西部公务员和基层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另一方面应整体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使得升迁无望的基层公务员起码可以得到收入的上升通道,名正言顺地涨工资。
  李实建议在结合各地物价和社会平均工资的基础上,为各级公务员进一步制定更明确的工资标准,严禁地方随意为公务员增发津补贴。他预计改革后公务员工资有可能实现普涨,但大幅增长的可能性则较小。
  建议职业年金设准入门槛
  问: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因养老双轨制并轨而缩小的养老待遇差距,是否会因职业年金被强制推行,企业年金则自愿建立,再次拉大?
  答:李实分析,无论职业年金还是企业年金,其定位都应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一旦采取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的模式,因预计其主要由财政拨款,可能不仅会普遍建立且会具强制性。这会使职业年金不再具有补充养老保险的定位,建议有关部门不要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全面推行职业年金,而要设置准入条件或明确只有部分符合相关条件的特殊对象才能享受职业年金。
  ■调查
  养老金差距大约五成人不满
  中国在职公务员数量约为700万,126万个各类事业单位在职人员30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无需自己支付,直接由财政统一支付,而社会企业单位则由单位和个人按照一定标准缴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做了调研,根据调研报告提供的数据,49%的被调查者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差距大表示不满。
  今年5月开始全国人大财经委成立了调研组,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社会救助制度等几个方面为重点,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报告指出,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双轨制亟待解决。这一结论是依据调研组在中国人大网一份问卷调查得出,据悉,根据这份调查问卷,49%的被调查者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差距大表示不满。
  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的企业养老保险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并未参加,虽然后来一些地方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试点,但多数仅是在形式上缴纳社保费,体制机制没有根本改变。在调研中,各地也反映双轨制是当前社保制度不公平方面的突出问题。
  调研报告还指出,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和企业职工养老金的差距逐步拉大。甘肃省有关部门向调研组反映,201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费水平为月人均3227元,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为月人均2065元。一些国有企业的退休职工,当时接受国家分配到企业工作,退休后养老金远低于机关事业单位和自己条件相当的干部职工的退休金,对双轨制很有意见,企业管理人员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退休职工意见更大。
  另外,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丧葬补助等福利标准不同,进一步拉大了待遇差距。
  调研报告还指出,双轨制也影响了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流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不用缴纳养老保险费,也没有个人账户。企业职工要缴费,有个人账户。人员流动时存在缴费记录的差别,影响到将来的养老保险待遇。从完善制度体系的角度看,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也是养老保险制度最后未覆盖的领域,应该将各类人群纳入到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体系内。
  □举措
  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
  马凯提到,要进一步提高统筹层次,统一规范制度和政策。职工养老保险要在完善省级统筹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筹资与支付责任,统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增强基金的互济性和抗风险能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基金省级统一管理,化解基金管理分散化的风险。全面推进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有条件的地区加快探索省级统筹,缩小地区间、人群间政策差别。
  值得注意的是,马凯提到,要综合考虑人力资源供需、教育水平、人均预期寿命、基金收支等因素,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改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抚养比。
  同时,要完善养老服务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完善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加快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大扶持慈善事业发展力度,研究建立慈善帮扶与社会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机制,发挥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作用。
  还要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网络,做好跨地区、跨制度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异地就医费用结算等工作。加强社保经办机构建设,推进各项社保统一征收管理,提高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此外,还要抓紧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条例,修订失业保险条例,尽快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法治体系。
  将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我国将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全覆盖。
  报告说,2020年我国人口预计达到14.3亿人,为实现“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国务院有关部门已经制定并开始实施以养老、医疗保险为重点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通过优化政策、加强宣传、严格执法、提升服务、逐人逐户登记确认等措施,力争使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人数在2017年达到9亿人,到2020年达到10亿人左右,将覆盖率由目前的80%提高到95%。同时,巩固全民医保成果,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基本覆盖职业群体。
  ■调研报告
  社会保险基金仅6地区真正省级统筹
  建议抓紧启动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
  全国人大财经委调研报告指出,目前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低。2013年底,在31个省、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按照实现预算管理的标准,有28个实现了省级统筹,但按照基金在全省区市范围内统收统支的标准,只有6个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省级统筹,其中包括京、津、沪三个直辖市和社保资金主要依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西藏、青海。
  财经委认为,统筹层次低使得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负担畸轻畸重的问题难以解决。如2013年全国19个省级地区出现当期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缺口共计1702亿元,需要中央财政补助;其他13个省级地区当期收大于支,基金结余4042亿元。基金缺口与结余并存,财政补助与基金闲置并存,未能发挥出一个覆盖数亿人的保险制度应具有的风险分散和互济保障功能。
  此外,统筹层次低拉大了各地在缴费和待遇水平上的差距。调研报告举例称,2013年四川省和浙江省的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率分别是20%和14%,而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分别是1525元和2500元。省份内不同地区的差距也很大,广东省韶关市和深圳市的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率分别是20%和13%,而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分别是1744元和3635元。地区间高待遇、低缴费和低待遇、高缴费并存的现象不利于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报告同时还指出,较低的统筹层次是社保关系转移接续难的根本原因。因此建议抓紧启动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并表示,“十二五”规划也明确要求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目前时间已过大半,如期完成目标的任务很重,必须加大工作力度。要按照资金统收统支、统一调剂使用的标准,尽快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为下一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做好准备。要抓紧研究制定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实施方案,注重新旧制度的衔接和平稳过渡。合理界定中央和地方社会保障事权划分与支出责任,建立与基金统筹层次相适应的财力保障机制,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制度。建立与全国统筹相匹配的信息管理系统。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也要依法尽快实现省级统筹。
  社保基金贬值严重投资渠道狭窄
  建议改革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体制机制
  调研报告还指出,我国社保基金贬值严重。2013年底职工的五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4.2万亿,加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基金结余共约4.6万亿。2007年至2013年社保基金年均收益率2.2%,远低于同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3.8%的涨幅,资金贬值严重,各地对此反应强烈。
  对此,财经委认为,社会保险作为国家举办的公共事务,由参保人承担主要缴费责任,资金贬值影响了参保积极性和待遇水平。
  调研报告对于造成社保基金贬值的原因进行了分析,认为其投资渠道狭窄,按现行政策规定,社保基金在留出一定金额用于当期发放后,应全部用来购买国债和存入专户。各地购买的国债数额有限,90%以上的社保资金都是以银行存款形式存在,其中活期存款接近一半。与此同时,财经委分析,社保基金尚未建立专业化的投资体制和市场化的运营机制。
  鉴于此,建议改革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的体制机制,推进基金投资的市场化、多元化。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控制、绩效评价以及责任追究机制。在基金治理机制比较完善、投资管理能力明显提高的基础上,拓宽基金的投资渠道。根据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在社会保障上的事权划分,明确相应的职责和投资权限,研究设立相应的资金管理机构,行使委托人职责,制定投资决策。京华时报记者孙乾赵鹏
  ■专家观点
  提高参保者待遇减少阻力
  我国人口红利将逐步消失,劳动力需求也不断增加,李实认为,这确实正在影响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同时,我国大多数女性50岁的退休年龄标准相对国际而言,也确实显得较早。因此在养老金双轨制并轨启动后,延迟退休年龄确实是一项不得不进行调整的政策。由于女性退休年龄较早,建议有关部门可考虑先行提高女性的退休年龄。但鉴于目前一些公众并不愿意提高退休年龄,尤其是一些中低收入者,对此更是持反对态度。因此有关部门可先行设计更好的激励政策,例如延迟退休5年,这5年获得的社保待遇是此前5年的两倍甚至更高。通过提高参保者待遇水平的方式,来减少延迟退休政策的推行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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