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5套商住房税收现在卖一套税怎么收

  第一次在天涯发帖,略紧张。  先介绍一下背景情况,我和老公结婚四年,婚后首付30万贷款在北京买了一套一居室。我们买房的那年正好是北京房价降的比较多的一年,一居室90万,首付了30万,贷款60万,每月还3000一共还30年。但是现在这套房可以买到160万。买了以后把贷款还清还可以赚小100万。所以我现在想把这套房子给卖了。因为这虽然是我们唯一的一套住房,但是如果不卖的话,它涨再多跟我也没关系,而且现在房地产的走势也不好说,万一以后跌了,我们还是要每月3000还30年。那干嘛不趁着现在给卖了,赚的钱也可以干的别的。而且我们都是北京本地的,父母都有房子,我们名下虽然没有房子,但也不是说老了就没有地方住了。而且以后怎么发展谁也不知道。  我现在想听听大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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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人
  还有房子住的话可以卖掉,毕竟人一世物一世,多享受点总比苦逼点好的!
  我的积分很少很少,不够3000分,所以我要努力刷够3000分,然后才能去免费开通天涯的百宝箱,然后就能很方便的看连载的小说了。于是我就开始去研究怎样才能更快的得到这3000分。听说顶一个帖子有3分可以赚,我很高兴,于是我选择了去顶贴,虽然顶一个贴3分,但是很简单,不需要审核什么,还可以顺便帮楼主把帖子顶上去,我粗略的算了算,如果假如我顶够了1000个帖子的话,我就有…好像就有3000分了,那时候就可以去免费开通百宝箱了,那时候就可以用只看楼主的功能了…于是我把这段话复制下来,不停的粘贴,不停的顶贴,顺便帮楼主把帖子顶上,况且看贴回贴是一种美德
  这个要考虑的问题有点多了
首先你们准备在北京呆多久
准备以后再那里发展 还有考虑以后小孩子 等等很多问题
我个人觉得楼主慎重考虑比较好 中国人的传统思想还是有房才有家的
毕竟买房子为的是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窝 一个可以放纵自己玩的世界 这些都不是钱可以去衡量的 毕竟楼主只有一套房子
  只有一套自住房的话要慎重考虑,虽然房地产市场不明朗,但是谁说的准呢?和你老公商量好,意见统一,无论是卖是留错了也无所谓  
  过几年你就等着哭吧。  
  赞同,不过租房住租金还不是高企,逼你买。不买,损失租金,不管怎样都是被剥削  
  @淡紫色的眼泪 5楼
11:26:14  这个要考虑的问题有点多了
首先你们准备在北京呆多久
准备以后再那里发展 还有考虑以后小孩子 等等很多问题
我个人觉得楼主慎重考虑比较好 中国人的传统思想还是有房才有家的
毕竟买房子为的是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窝 一个可以放纵自己玩的世界 这些都不是钱可以去衡量的 毕竟楼主只有一套房子  -----------------------------  我跟老公都是北京人,小孩目前没有打算要,就算不卖房以我们的经济实力也不可能要小孩的。中国人的传统思想都希望有自己的房子,我也希望有自己的房子,不过我是女生,我也不介意跟着我老公没有房子,而且虽然我们把这套卖了,但是以后也可能还会买房子的。呵呵。这是我的想法哈。也谢谢你的回复。
  其实你的思路已经挺清晰的了,所以,听自己的吧!  
  @貔貅涅槃 10楼
11:31:17  其实你的思路已经挺清晰的了,所以,听自己的吧!  -----------------------------  呵呵,也没那么清晰,我也还在犹豫。这可能就是普通老百姓的烦恼吧。我要是自己还有一套就不用这么纠结了。
  ▲ 2014年9月,近几年一直在唱多的经济学家金岩石说:“其实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已经基本完成,目前还留在农村的人口巨大部分也许永远也不会进城,即便进了城,他们也不会再成为人口红利。”“未来只有极少数的城市具备投资价值,中国90%的城市房价都会崩盘,可谓‘九死一生’”“十年后,现在已经上市的开发商都还会在,而不上市的会死掉一大半。”   你是在一线城市,所以有些说不准
  变现后注意保值!  一路走好!  变现是聪明人,抓紧,时不我待!  
  其实你的思路已经挺清晰的了,所以,听自己的吧!
  怎么看怎么像屌丝瞎编的
  一套的话算了吧,我原先两套,今年四月底卖掉一套,卖完后顿时觉得自己是有钱人!哎!奶奶的!苦逼惯了,就这点出息。。。。  
  现在估计不太好卖了  
  我也犹豫卖不卖北京的房子呢。我和老公都移民了,肯定是不会住那套房子了。房子是限购令出来前两天买的,三居,一次付清了。现在只涨了10%不到。如果像楼主这样涨这么多就肯定卖了。不过我们这边生病养老生娃都不用钱,房子公司还给了,卖掉北京的也不知道拿钱干嘛。可是如果以后要交房产税了,还是现在卖了好。看那么多帖子,也不知道国内经济会怎么变。闹心…
  别沉啊
  ▲ 久握住房会被印钞机剪羊毛,所以炒房囤房者最终不得不卖出非自住房  一说到大印钞票,大多数人就想到这对炒房囤房者有利,对持币待购者不利。可是,中国人80%的家庭财产体现为土地和房子,难道印钞机只对20%的其他财产征收铸币税?难道印钞机对房子是免税的? 多军连“富人比穷人多交税”“鞭打快牛”“能者多劳”这样子的道理都不懂。要么无知,要么忽悠。  大鱼要吃中鱼。100万元的一手房有70万元的税费。购房款100万元 * 每年资金成本损失8% * 6年 = 通货膨胀损失(铸币税)48万元。100万元的房子 * 每年3.33%的折旧 * 6年 = “拆迁税”20万元。合计,在6年里,印钞鸡、拆迁鸡、税务鸡就使得一套住房损失138万元的税费。  中羊要找替罪羊。住房、收藏品等有价物品抵御通货膨胀的基本原理是,通过庞氏骗局、击鼓传花、概念炒作将铸币税转嫁出去。炒房囤房者“陈家诚”以100万元买入1套非自住房,在总市值上涨到200万元的时候卖给自住刚需,于是炒房囤房者将138万元的税费损失全部转嫁给自住刚需。华人首富李嘉诚来大陆搞房地产,相当于一分钱的税费也没有交就拍拍屁股走了。  中羊不跑就会被政俯剪羊毛。如果炒房囤房者在房熊市第3年仍然持有这套非自住房,那么138万元 + 3年的“铸币税损失”24万元 + 3年的“拆迁税”10万元 = 9年的税费损失172万元就要自己承担。也就是说,在房熊市里这172万元里的大部分都会被当做“房价泡沫”挤掉。因为它大于投入资金数额,所以许多炒房囤房者在房熊市第3年将沦为负翁。很明显,庞氏不骗他人就是骗自己。有“花”不传出去就是自己拿着“最后一棒”。  也许一线城市真的不一样
  ▲房价小跌就会亏大钱  如果一手房每年下跌10% + 每年养房成本12% = 二手房的价值每年缩水22%。最高总市值1000万元 × 0.78
× 0.78 × 0.78 × 0.78 × 0.78 – 1 = 下跌5年就会缩水710万元(71%)。  在房熊市里,按揭杠杆会放大亏损。张三的二手房,“按揭 + 已交月供”为50%,是2倍的杠杆放大。只要二手房下跌50%,张三的损失就是100%。也就是说,虽然房价不会下跌100%,资金却会损失100%,甚至是损失110%(沦为负翁)。  .  .  ▲ 批驳“住房具有保值增值功能,房价有跌就有涨,可以握住几年等待房价回到原价”的错误言论  在开发商那里的一手房的价格,最高总市值是1000万元,如果先下跌5年,再上涨3年,回到总市值1000万元。这种情况是8年0上涨,是8年后一手房回到原价,可是,二手房却无法因此回到原价。  因为二手房平均每年有12%的养房成本(时间成本),1000万元 × 0.88 × 0.88 …… - 1 = 8年0上涨就会缩水640万元(64%)。说明二手房不能保值增值,不具有长期投资的价值。这是二手房的软肋。  房价下跌5年,就会导致5年土地流拍。不要说5年,地方政俯连一年都撑不住,因为许多城市的财政收入有50%来自土地财政,因为不少城市的土地财政收入的50%用于支付银行利息。当地方财政饥肠辘辘、公务员收入降低的时候,必然普遍开征房产税。遗产税的开征也是迟早的事情。  一旦普遍开征房产税和遗产税,房价将不断下跌,三线城市的100平米的空置房可能连20万元(下跌80%)也难以卖出去。为什么?将20万元存在银行5年,有5万元的利息收入。将20万元换成三线城市100平米的房子后空置,5年交1.5万元的房产税。少收入5万元 + 多支出1.5万元 = 5年亏钱6.5万元 + 将要交遗产税3.5万元 = 将要亏钱10万元。杀头生意有人做,亏本生意无人做。  .  .  .  也许一线城市真的不一样
  不知道中国只有地奴和房奴,结果是以“地主价”买房以“地奴价”卖房  .  .  .  ▲土地使用权是以每35年“中途添加35年”的形式给予续期,所以不存在70年后土地使用权续期的问题  目前买入的新房,到拆迁时,新的房产证上的土地使用权不得不写70年。商品房是按照50年使用年限来设计的 + 为拆迁留下20年的时间 = 任何新房的产权证统一写70年。这是明规则,这是约定俗成。表面上是政俯给你20年的“面包”,其实是房产税的套牢期,以防今后房主放弃老房子让政俯来处理建筑垃圾。  你房东不愿意写35年的土地使用权。房龄35年拆迁,老房子剩下35年(50%)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拆迁补偿到的新房如实写35年,从价值上看,拆迁10套补偿到5套,实际上就变成2.5套,你愿意吗?土地使用权如实写35年,到下一次拆迁,你的土地使用权归零,存在土地被收回的风险,你愿意吗?  地方政俯不愿意写35年的土地使用权。房龄35年拆迁,有35年(50%)的土地使用权转移到地方政俯手里,他们会将它作为交换的筹码,房东无偿获得35年的土地使用权,不得不默认土地拍卖,于是政俯顺利获得新一轮35年的土地出让金。房东也顺利获得写明70年土地使用权的新的房产证。于是,新房的产权证70年 = 拆迁时剩下35年土地使用权 + 拆迁时增多35年的土地使用权。  于是,每一次拆迁,土地都要经过拍卖,房东的房产证都增多35年的土地使用权。说明土地使用权是以每35年“中途添加35年”的形式给予续期,所以不存在70年后土地使用权自动免费续期的问题。  一切都神不知鬼不觉,都做得天衣无缝,妙哉啊,妙哉。95%的人看不懂这样的“英模”,所以许多人错误地理解为70年里不需要再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甚至寄希望于70年后土地使用权自动免费续期。  .  .   .  ▲通过简单的推理就知道70年后不存在土地使用权免费续期的问题  “70年之后续期”的前提条件是【房龄71年时房子还没有拆迁】,是【房龄第71年时土地还在你的屁股底下】。 在中国,住房按照50年设计,唯利是图的开发商在排队买房、先交钱再看房的情况下,偷工减料是不言而喻的。住房平均寿命是30年。超过30年的房子你敢住吗?超过30年的出租房装修费收得回来吗?超过30年的房子银行敢抵押贷款吗?  “70年之后续期”是“假定”你现在这个商品房能够居住“70 + Y年”,可以“自动续期”Y年。可是,房东对住房只拥有70年的土地使用权,正俯可以随意拆迁,于是陈大哥屁股底下那块土地……30几年后是王二的房子……60几年后是张三的房子……90几年后是李四的房子,说明根本就不存在70年后无偿续期的问题,说明陈大哥、王二、张三、李四都只是一个租地者,都只拥有越来越少的拆迁价值。  房龄30几年之前要么“被拆迁”了,要么“自己滚出来”了。第71年时你的房子在哪里?哪里还有神马可笑的无中生有的70年之后自动免费续期的问题?用屁股想想吧。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前提条件是土地使用权年限已经归零。1995年施行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年限届满后,土地使用者可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重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说明“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前提条件是土地使用权年限已经届满,即年限已经归零。可是,每次拆迁,房东领到的新的产权证写的都是70年,永远不会遇到土地使用权年限归零的情况。就像法律规定:“居民年满700岁可以享受总里的一切待遇。”你在高兴什么?  “要求70年后土地使用权自动免费续期”的想法是,70年+70年……的土地使用权 = 永远拥有土地所有权。可是,你买一次飞机票不可能永远免费坐飞机。政俯都不是永久的,怎么会有永久的土地使用权。即使政俯是永久的,根据有限政俯原则,官员的职位是有限期的,政俯的权利是有期限的。历代皇帝对土地的永久所有权也只是黄粱美梦。故宫还是朱元璋家的吗?  .  .
  .  ▲如果城市土地私有化,公务员的吃喝拉撒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第十条明确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实际上已经沦为“政俯所有”和公务员的饭碗。2003年前,因为卖土地很少,所以年,全国财政对教育经费的欠账达到9391亿元,导致50.6万名代课教师每月只有40-80元代课费。那时,许多公务员低工资,而且经常被拖欠,骑自行车上下班。如果免费续期,今后财政将捉襟见肘,难以为继。不管现在的法律如何承诺,即使70年后的大官是你,也不得不通过土地和住房来圈钱。2012年夏,开发商任志强称:“物权法没说到期后是否补交再使用土地的出让金?还留了个再收一次的口子。”  .  .  ▲即使土地私有化也不可能改变被圈钱的命运  70年后,中国的城市住房用地享有永久土地所有权是可能的,但是,住房的价值就因此提高了吗?经济发达国家的民众支付能力强,而且拥有永久土地所有权,可是,2013年,美国的房价收入比是3年,西方国家普遍在6年以下。即使像美国那样拥有永久的土地所有权,也当不了地主,因为中国目前平均每年买房资金的时间成本达到12%,包括每年印钞机铸币税8%,折旧3.33%(30年),平均每年房产税交易税费0.67%.一旦房熊市就是房东每年花钱12%租用土地,是亏本生意。有永久的土地所有权的好处是可以自拆自建,但是在城里,政俯不可能让你自拆自建,不然就乱套了。  城市住房用地的“中国特色”可以用“菜na”和 “拆na”这二个词来概括。城市住房用地永远是地方政俯的菜,地主永远是地方政俯。今后,你即使拿到了标注拥有1万年土地所有权的房产证,也是“空欢喜”。宪法早就规定土地全民所有,哪个“民”买房不需要支付土地出让金?.  .  .  ▲地主梦是白日做梦  什么才不是租地?你使用自家的冰箱、洗衣机,买入后不需要向他人交费。中国达到(孙中山说的)天下为公的途径是,房产税 + 遗产税 + 统一拆迁。还是哇哈哈公司老板宗庆后心如明镜,他一针见血地说:“房子70年使用太没道理了,我们世代人辛苦买房,世代还贷,永远没有停下的那一天。” 也就是说,他认为70年后我们的儿孙仍然需要为土地“还贷”。  房东是租地者。 2011年4月,民政部李波说:“我们一直强调,墓地只是租赁关系,不是产权关系,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房地是一模一样的道理,我可以只改一个字说:“房地只是租赁关系,不是产权关系,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租房和买房,在本质上都是“租赁关系”,租房是短期租用住房,买房是长期租用土地。也就是说,在中国只有二种选择:租地和租房。没有地主,只有地奴和房奴。墓地20年不会“半途而拆”,所以有“20年后交费续期”的问题,但房地三十几年就会“半途而拆”,所以根本就不存在“70年之后续期”的问题。  为子孙后代积累房产是花冤枉钱。你是工程师,你的老板对你说:“假如你能够再活70年,我就让你原地原职务自动续期。”这没有任何实惠,“逗你玩的话”而已,谁当真谁就是“2”。可是,数以亿计的城市有房者却相信“70年后可以再续期70年的逗你玩的话”,却相信房子底下的土地归根到底是我家的。在商品房的实际运作中,你家永远见不到“70岁的商品房”,你家永远不会遇到70年续期的问题。  .  .  .  ▲女大不中留。拆迁制度使得你最终不得不止损卖出  即使土地使用权规定为70000年,也当不了地主,因为平均寿命只有30年,因为25年就楼倒倒的信息不断见报,所以25年就不敢居住了,没面子去居住了。  在人少房多的年代,拆迁率将低于60%,所以等待拆迁可能遥遥无期,望眼欲穿,心中无数,却仍然要年年交房产税,年年在损耗时间成本,是亏本生意。  因为人少房多越来越明显,拆迁18层只能盖18层,因为18瓶酒有4人(房东、政俯、拆迁公司、开发商)在分享,所以今后拆迁4套就近补偿将少于2套新房(50%)。70年会遇到2次拆迁,4套只剩下1套。  怎么办?如果不提前卖出,就会年年亏损,如果拖到房龄20年就难以卖出了,所以房龄15年之前卖出当然是最佳选择。真的是女大不中留。  非自住房已经不得不卖出了,如何传给子孙后代?如何抵御未来30年才可能发生的恶性通货膨胀?  .  .  ▲批驳“囤积住房最多的是当官的,怕什么?”的错误言论  ,最终主宰房市的是物极必反、盛极而衰和周而复始的客观规律。最终做决策的只有7人。7人以外的官,即使你是厅长、部长,也只有唯命是从、见风使舵的份,也是“不听”就“不长”。  普遍开征房产税就需要将各城市的房地产资料全国联网,谁在各地拥有多少住房一目了然。2014年将联网几百个城市,进行不动产登记制。住房的目标大,在众目睽睽之下,在房产税普遍开征而且越来越多之后就难以洗钱,一些官员害怕落下和珅的下场,归宿不在大陆。  在中国,地主是政俯,房东只是地奴和房奴。住房的价值是“地奴的价值”,被炒高到“地主的价格”,2013年相当于以黄金价买入一堆白银。炒房囤房者都在做“地主梦”,都准备长期投资,留给子孙后代,可是,一旦房熊市来临,年年亏钱,只能以“钢筋价”卖出以止损。  .
  第一你应该明确,北京的房价上涨的几率是零,第二你卖房所得安全理财或者是银行利息和房租差价。房地产是天大的骗局,是当年zxc未来应对外部热钱的池子。看透了卖是对的!
  地上的肥皂不要捡,钱还是要捡的。各应用平台搜索“金老板”下载参加大赛,下载就送5元话费,参与一周无论盈亏继续送5元话费。
  @Diana_QN 卖了好
  @钱水专用 17楼
13:02  现在估计不太好卖了  -----------------------------  穷比知道撒!  
  我3套房子挂了几个月了,难卖,太低价又不舍得~
  刘明  
  挖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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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买卖住房需要交这些税 你都知道吗?
来源: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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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法规定,对个人购买住房征收契税、印花税;对个人出售住房征收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其中,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目前暂免征收。
对个人买卖住房实际要缴纳的契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税法根据购房年限、住房类型和是否家庭唯一住房等条件给予了一定的减免。纳税人在决定买卖住房前,应仔细考虑自己应该承担的纳税义务。
赶在4月1日前,&国五条&地方实施细则相继落地,个人转让住房开始严格按照买卖差额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至此,持续了将近1个多月的二手房交易过户热潮渐渐散去,二手房市场开始进入观望期。
实际上,对个人买卖住房,税法规定个人需要缴的税除了个人所得税,还有契税、营业税等多个税种。而对不同税种,税法又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了一些减免规定。对这些涉税规定,人们其实并不是很了解。本报对此一一梳理,供广大读者参考。
买房缴契税,税率最低1%
前不久,结婚已3年多的北京小伙子倪新终于在北京城南的大兴区买下了一套85平方米的新房子,总算有了属于自己家庭的第一套住房。签房屋买卖合同那天,倪新除了支付230余万元购房款外,还支付了由开发商代收代缴的2.3万多元契税。对这笔契税款,倪新说他不太了解该怎么计算,很想知道税法都有哪些规定。
根据税法规定,个人在购买住房时要缴纳契税、印花税。不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号)规定,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因此,个人购买住房实际上只需缴纳契税。对个人购房契税,税法根据不同情况给予了不同程度的减免。
具体来说,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规定,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于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5%税率征收契税。
需要注意的是,文件中规定可以减征契税的住房类型是普通住房。如果购买的是经济适用房或者公寓类的其他住房,抑或是商业用房,则一律按照3%的税率计缴购房契税。
目前,国家规定的普通住房认定标准有三个方面:一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1.0)以上;二是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三是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根据规定,各省(区、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地方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国家标准的20%。因此,不同地区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有自己的标准,纳税人应关注本地的具体标准,以便确定自己是否符合减免税条件。
鉴于倪新购买的这套住房属于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而且是他家庭的唯一住房,因此他可以按照1%优惠税率缴纳契税。
卖房缴营业税,5年是个门槛
北京市民吴先生打算改善自己的住房条件,准备卖掉现在的一居室,然后升级成二居室。他在向一些房产中介咨询时,中介人员多次追问他准备出售的一居室是否满5年。如果满5年,就算免税房,挂牌就能卖。吴先生在中介门店的房源展板上也看到,&5年免税房&的字样被印在了最显眼的位置。什么是&5年免税房&?免的是什么税?吴先生不太明白。
税法规定,个人在出售住房时,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号)规定,对个人出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因此,个人销售住房实际上需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两种税。
上例中房产中介人员所说的&5年免税房&,指的是购房满5年可以免营业税的住房。按照规定,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税率为5%,再加上营业税附加,即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的7%)、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3%)、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2%)。
为了体现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国家一般会在不同的时机对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予以调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2号)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因此,个人卖房是否缴营业税,5年购房年限是个关键的门槛。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规定,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纳税人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因此,购房年限具体指上述时点至出售日的时间间隔,而非房屋年龄。
吴先生的一居室如果购房年限已满5年,他出售时将无需缴纳营业税。在目前的房屋买卖市场,由于通行的潜规则是卖房人要将自己承担的税费千方百计转嫁给买房人。因此,如果卖房人无需缴纳营业税,买房人会感觉自己没有承担房屋税费而更愿意购买。房产中介人员多次追问吴先生的房是否满5年,也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
卖房缴个税,20%税率并非新规
赶在3月31日&国五条&北京细则落地之前,市民欧阳坚将自己名下的一套110多平方米的住房,以480万元的价格卖了出去。按照欧阳坚的说法,&早出手早放心,20%个税新规一旦实施,卖房人负担太重,难以转嫁给买房人,二手房恐怕不太好卖&。
欧阳坚的说法有一定道理,但&国五条&要求转让二手房严格按照买卖差额的20%计征个税并非新规。经1993年全国人大修订、1994年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应按20%的税率缴纳个税,应纳税所得额为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这里所说的财产就包括房产。
从日起执行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明确了征收住房转让所得个税可以采取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对纳税人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按照转让收入额减除房产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合理费用后余额的20%据实征收个税;对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以对其实行核定征收。在核定征收中,税务机关按个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税金额,具体比例由各地在1%~3%的幅度内确定。目前,大多数地方将这一比例定为1%。而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税。
由于据实征收需要核实房屋原值及相关税费,征收难度较大,因此一直以来大多数地方的税务机关采取相对简单的核定征收办法。这也造成很多纳税人误认为&国五条&中强调的20%个税是一项新规定。但是,&国五条&实施细则落地后,各地税务机关将加大对转让住房个税的征收力度。即凡是税务机关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能够核实房屋原值的,将严格按差额20%征收个税。由于近年来房屋管理部门大力推行购房网签制度,不少地方的税务机关和房屋管理部门也已实现了信息共享,税务机关可以比较容易地核实房屋原值,因此据实征收个税将成为税务机关的首选。
当然,在现实操作中,对于确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相应凭证,且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也未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然可以根据房屋交易价格按核定征收率计算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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