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最长年限与工作年限有关系还是与交的社保年限有关系

微信扫一扫
关注【遇事找法】随时随地获取法律帮助与生活法律热点常识
微信扫一扫关注
您当前位置:
&&&&&&&&&&&&&&&正文
退休后领取的独生子女一次性养老补助跟工作年限以及是否交社保有关系吗
wl1843oauw
退休后领取的独生子女一次性养老补助跟工作年限以及是否交社保有关系吗
山东 淄博 张店区发表时间: 00:15
尊敬的用户请先登录后解答该咨询。
微律云服务平台
温馨提示:只有认证通过的律师才能回复咨询。
具体咨询人社局
回复时间: 16:34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独生子女退休
独生子女:奖励
独生子女:发放
独生子女:补贴
独生子女:政策
独生子女:领取
合同纠纷相关词条:
遇到社保问题您可以尝试:
根据您遇到的问题找一个专业律师
根据您遇到的问题看相关法律知识
不用注册,快速回复,马上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您的问题描述越详细,律师回答越及时越准确~
律师回复后第一时间短信通知您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码
验证码错误!
找法推荐律师
吉安优秀律师
合同纠纷律师
专长:合同纠纷
相关法律帮助
热门找律师:
热门搜索:
热点推荐:
Copyright@ 版权所有 找法网()- 中国大型法律服务平台&关于复转军人军龄及有关人员工龄是否作为计算职工经;的答复意见;劳社厅函[2002)20号;劳社厅函[2002)20号;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你厅《关于复转军人军龄及有关人员工龄是合作为计算;一、关于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是否作为计发经;二、关于组织调动、企业分立、合并后,经济补偿金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二00二年一月二十八日;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
关于复转军人军龄及有关人员工龄是否作为计算职工经济补偿金年限
的答复意见
劳社厅函[2002)20号
劳社厅函[2002)20号
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复转军人军龄及有关人员工龄是合作为计算职工经济补偿金年限的请示》(黑劳社呈[2001]45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是否作为计发经济补偿年限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第三十七条以及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退伍义务兵安置于作随用人单位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见》(国发11993)54号)第五条规定,军队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计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号)规定,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发,因此,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计发法定的经济补偿金时,退伍、转业军人的军龄应当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
二、关于组织调动、企业分立、合并后,经济补偿金年限计算问题,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1996]33号)中第四条已有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丁作单位的,其改变前的下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由于成建制调动、组织调动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是否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在行业直属企业间成建制调动或组织调动等,由行业主管部门作出规定,其他调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出规定”。对企业改制改组中已经向职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职丁被改制改组后企业重新录用的,在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时,职工在改制前单位的工作年限可以不计算为改制后单位的工作年限。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00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复转军人军龄及有关人员工
龄是否作为计算职工经济补偿金年限的答复意见》的通知
苏劳社劳薪[2002]11号
苏劳社劳薪[2002]11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各有关单位: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复转军人军龄及有关人员工龄是否作为计算职工经济补偿金年限的答复意见》(劳社厅函[2002]2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军队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视同其退出现役后初次就业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作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计发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依据。
二、职工在公有制单位之间因组织调动改变工作单位的,其在原单位工作的年限与现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视作现单位计算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工作年限。
三、职工由于成建制调动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在原单位工作的年限应当作为计发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年限。如何计发,可由调出单位一次性计发;也可由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协商一致后,作为调入单位计算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年限;此类问题要在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
四、上述一、三条意见适用于我省各类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或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二年四月八日
关于复转军人军龄及有关人员工龄是否作为计算职工经济补偿金年限的答复意见
劳社厅函[2002]20号
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复转军人军龄及有关人员是否作为计算职工经济补偿金年限的请示》(黑劳社呈[2001]45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 关于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是否作为计发经济补偿年限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第三十七条以及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随用人单位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见》(国发[1993]54号)第五条规定,军队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计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号)规定,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发,因此,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计发法定的经济补偿金时,退伍、转业军人的军龄应当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
二、 关于组织调动、企业分立、合并后,经济补偿金年限计算问题,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33号)中第四条已有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变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由于成建制调、组织调动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是否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在行业直属企业间成建成制调动或组织调动等,由行业主管部门作出规定,其他调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出规定。”对企业改制改组中已经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职工被改制改组后企业重新录用的,在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职工被改制改组后企业重新录用的,在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时,职工在改制前单位的工作年限可以不计算为改制后单位的工作年限。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关于印发苏州市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苏府[2004]35号
苏府[2004]3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00四年二月二日
苏州市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暂行办法
为了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务院《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和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暂行办法》的规定,以及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退役士兵是指当年经部队批准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由民政部门具体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公安、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协助。安置工作常设机构设在民政部门。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采取“以货币安置为主,就业安置为辅,强化配套服务,取消城乡差别,实现一体化安置”的办法。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上由征集地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接收安置。
(一)从本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后由征集地负责安置。服役期间家庭户口在本市范围内变迁的,由原征集地发给货币安置金,家庭户口所在地安置部门负责落户;从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入伍的退役士兵由市民政局接收安置。
(二)应征入伍的在校大学生退役后由征集地接收,按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待遇,办理入户、复学等相关手续。
(三)非本市征集入伍的,结婚满2年且配偶户口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转业士官准许易地安置。但在服役期间因父母、配偶、子女购房入户本市和符合转业条件作复员安置的士官,当地安置部门只负责落户,不负责安置。
(四)国家和军队建设需要,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经省级以上安置主管部门批准的,准许易地安置。
退役士兵原则上实行货币安置。货币安置金标准按服役年限10年以下和10年(满10年)以上分两个等次,分别参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和3倍测算。当年的货币安置金标准由民政和财政部门确定(原则上不低于上年标准),报当地政府批准后执行。
退役士兵货币安置金由各级财政纳入预算,采取两级财政共同分担的办法,并建
立专户,专款专用。从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征集的士兵退役后其货币安置金由原渠道解决;其他县级市、区由县级市、区和镇两级财政共同分担,分担比例由各县级市、区自行确定。
货币安置的退役士兵创办个体、私营企业的,按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部门要简化手续,优先给予办理证照、安排场所和摊位,减免有关行政性收费。
货币安置的退役士兵自报到之日起半年内可免费参加一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就业技能培训。
货币安置的退役士兵,其个人档案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免费托管2年。
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被评为革命伤残军人的,其货币安置后享受伤残抚恤待遇。
退役士兵入伍前是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应允许回原单位复工复职,对入伍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退役后到期的,单位应扣除其服役年限延续合同,或重新签订不少于2年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本人不愿回原单位的,可享受货币安置的相关待遇。退役士兵入伍前是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就读大学生,本人要求复学的,自报到之日起2个月内向原院校提出复学申请,由原院校按有关文件规定安排复学。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且本人不愿货币安置的可优先安置就业:
(一)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二)参战的;
(三)在边(海)防、高原等艰苦地区服役两年以上的;
(四)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退役士兵就业安置计划由各级政府下达,并通过行政调控予以落实。
驻苏所有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包括非国有经济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都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和责任,各单位在招聘和录用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退役士兵。
对政府给予就业安置的退役士兵,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不少于2年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不实行试用期,其军龄连同待分配时间计算为本单位连续工龄,并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工资福利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龄同工种的职工,并按规定为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对个别完成当年政府安置任务确有困难的单位,在安置计划下达后10天内,可以向安置部门提出安置任务有偿转移书面申请,经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财政等部门审核批准,可实行部分安置任务有偿转移,有偿转移金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支付。有偿转移金用于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对拒不接收安置任务和不按规定支付有偿转移金的单位要依法追究其领导者的责任。对接收安置退役士兵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当地政府确定。
退役士兵在待分配期间,义务兵和复员士官从报到的第2个月起、转业士官从部队
包含各类专业文献、外语学习资料、生活休闲娱乐、高等教育、文学作品欣赏、39关于复转军人军龄及有关人员工龄是否作为计算职工经济补偿金年限等内容。 
 工龄计算_法律资料_人文社科_专业资料。第三部分 工龄计算及下乡知青 76.临时工...保障部关于复转军人军龄及有关人员工龄是否作为计算职工经济补偿金年限 的答复...  《对于复转军人军龄及有关人员是不是作为核算员工经济补偿金年限的答复定见》 ...第五条规 则,戎行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核算为承受安顿单位的接连工龄。...  答: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复转军人军龄及有关人员工龄是否作为计算职工经 济补偿金年限的答复意见》 (劳社厅函[2002]20 号) 规定:关于退伍、复员、...  军龄连同待分配时间应一并计算为所在单位的连续工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复转军人军龄及有关人员工 龄是否作为计算职工经济补偿金年限的答复意见》(劳社...  关于复转军人军龄及有关... 6页 1下载券 长期病休...先后颁发了许多文件,这为我们正确计算职工工龄提供了...《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年限计算的补充通知...  劳动保障部 《关于复转军人军龄及有关人员工龄是否作为计算职 工经济补偿金年限的答复意见》 (劳社厅函[2002]20 号)指出: (1)关于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复转军人军龄及有关人员工龄是否作为计算职工经济补偿金 年限的答复意见(劳社厅函[2002]20 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  如果这时我依然在银行上班的话,根据《关于复转军人军龄及有关人 员工龄是否作为计算职工经济补偿金年限的答复意见》 劳社厅函[2002]20 号) (:“退伍、 转业...  关于复转军人军龄及有关人员工龄是否作为计算职工经济补 (2002 年 1 月 28 日 劳社厅函《2002》 偿金年限的答复意见 20 号) 16. 关于职工被人民检察院作出...关于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的工作年限及补偿金计算问题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公开信箱
&&&&&&&&&&&&
邮件字号:
渝人社信箱[
发布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
来信内容:
关于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的工作年限及补偿金计算问题
请问是不是所有以前签的合同都得从2008年新的劳动法实施以后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我已经连续签了五次合同都还不是固定合同,今年合同到期后公司不再与员工续签合同,而补偿金是从2008年新劳动法实施以后计算工作年限,请问2008年以前的工作年限为什么不计算补偿金?
另外,公司私自修改合同文件上的合同年限,2007年那年签的合同文件在我签的时候上面写的合同期限为1年,即2008年到期,没想到公司在2008年才把盖章后的合同交到我手里,合同文件上原本写的1年期限也被人为修改成2年,涂改之处没有加以盖章,还外资企业呢,行径十分卑劣。
备注:入职时间为2005年4月,前面几年合同为一年一签。
办理单位:
劳动关系处
办理结果:
您好,现就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五、《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本法自日起施行。
六、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发布时间: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号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龄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复函
我的图书馆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龄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复函
福 建 省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闽劳社函[2008]62号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龄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复函
福州市劳动保障局:
&&& 《关于如何理解工龄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问题的请示》(榕劳社保[2008]3号)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 1、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未达到缴费年限补交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政办[号)第二条规定"各地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前,原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县以上集体企业工作等累计工龄可以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其中的累计工龄的计算方法为:凡正式入编人员在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工作年限,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招收或与国有企业、县以上集体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的工作年限,都可以累加计算作为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临时工的工作年限不能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在原国有企业、县以上集体企业的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工作年限可以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
&&& 2、原经各级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社会团体的职工可以参照执行。劳动者在非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工作的年限不能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
&&&&&&&&&&&&&&&&&&&&&&&&&&&&&&&&&&&&&&&&&&&&&&&&&&&&&&& 二○○八年三月十日 &&&&&&&&&&&&&&
发表评论:
TA的最新馆藏[转]&[转]&[转]&[转]&[转]&[转]&免费找律师:400-888-8340
吉安法律咨询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您当前位置: &>&&>&&>&
今日律师风向标:
生育津贴跟工作年限有关系吗
生育津贴跟工作年限有关系吗?假如在上个公司工作8年,现在换了个公司但是马上要孩子,想知道以前8年的工作,在领取津贴的时候是否可以用的上
 问题来自:北京 - 北京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10:48 咨询人:ercw5647
我是律师,我来解答!
法律快车律师回复共11条回复
您好,请咨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您好,请咨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解决
回复时间: 11:01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有关。具体建议咨询社保单位
回复时间: 10:49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你好,建议咨询社保部门。
回复时间: 10:50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您好!我建议您咨询一下当地的社保部门!
回复时间: 10:57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你好,到社保部门咨询
回复时间: 11:04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
回复时间: 11:11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你好,可以咨询人力资源和社保部门
回复时间: 11:51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议咨询社保单位
回复时间: 13:56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您好,请咨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 10:54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回复时间: 13:07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您好,生育津贴一般是跟公司给交的生育保险的基数有关。
回复时间: 14:18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相关法律咨询
把您的困惑告诉律师吧您还可以输入50个字
问题分类:
民事法律-劳动法
请在此输入所需问题的内容,问题说明越详细,回答也会越准确!
请在这里输入您要提问的标题!
问题内容应尽可能陈述清楚,详细的描述事情的经过,有利于律师对整个事情的了解,便于更精确的回答您的问题!
法律帮助指南
知识栏目推荐
知识热门文章
法律经验推荐:
法律快车 版权所有 2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
(注:此客服QQ不进行法律咨询!)
找回我的问题
问题编号手机号码
一对一咨询
一对一咨询
上一条下一条
我的咨询提醒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经济补偿最高年限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