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医疗保险的医疗单子能拿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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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款中国人寿卡单意外医疗险产品简介
  意外医疗险产品是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小编在此向各位读者介绍五款国寿的卡单意外医疗险产品,方便大家一次性有一个较全面的了解。  卡单意外医疗险一:全家福卡 每份:200元 购买最多10份  投保范围:28日至65周岁 保险期限:1年  保险责任: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烧伤)、意外住院、意外医疗  产品及责任 保额 保费 费率  国寿全家福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烧伤)
0.00125  国寿全家福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住院
0.00343  国寿附加绿舟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意外医疗 .01  ●若被保险人已参加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本卡意外伤害医疗免赔额为200.00元/次,给付比例为75.00%;  本卡意外医疗免赔额为200.00元/次,给付比例为75.00%;  ●若被保险人未参加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本卡意外伤害医疗免赔额为250.00元/次,给付比例为60.00%;  本卡意外医疗免赔额为250.00元/次,给付比例为60.00%  单个被保险人各项赔付金额以人均保险金额为限,人均保险金额为本卡载明的保险金额除以被保险人人数。  当被保险人发生本卡约定的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时,  本卡先在《国寿全家福意外伤害保险》人均意外医疗保险金额限额内进行给付,  超出部分在《国寿附加绿舟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人均意外医疗保险金额限额内进行给付。  卡单意外医疗险二:英才卡B 每份:60元 仅可购买1份 保险期限:1年  投保范围: 2周岁以上,大中小学和幼儿园注册的学生儿童  保险责任: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烧伤) 、意外医疗、住院医疗  产品及责任 保额 保费 费率  国寿学生儿童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烧伤) .0015  国寿附加学生儿童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意外医疗 .003  国寿附加学生儿童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住院医疗 .00055  ●本卡《国寿附加学生儿童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  若被保险人已参加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免赔额为100.00元/次,给付比例为90.00%;  若被保险人未参加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免赔额为200.00元/次,给付比例为70.00%  ●本卡《国寿附加学生儿童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等待期为90天。  ●若被保险人已参加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金和特定门诊医疗保险金免赔额为100元;  若被保险人未参加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金和特定门诊医疗保险金免赔额为200元。  ●住院医疗保险金和特定门诊医疗保险金在扣除免赔额后分级累计、比例给付,其中:  分级情况 给付比例  免赔额至1000元部分 50%  1000元以上至5000元部分 60%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部分 70%  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部分 80%  30000元以上部分 90%  卡单意外医疗险三:吉祥卡C 每份:100元 购买最多10份, 【60周岁以上(含)1份】  投保范围:0周岁至65周岁 保险期限:1年  保险责任:意外伤害(身故、残疾)、意外医疗、意外住院定额  产品及责任 保额 保费 费率  国寿绿舟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烧伤)
0.00125  国寿附加绿舟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意外医疗 .01  国寿附加绿舟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意外住院定额 10 7.5 0  ●若被保险人已参加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本卡意外医疗免赔额为50.00元/次,给付比例为90.00%;  ●若被保险人未参加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本卡意外医疗免赔额为50.00元/次,给付比例为70.00%。  卡单意外医疗险四:吉祥卡B 每份:500元 购买最多2份, 【60周岁以上(含)1份,四类职业人群限购1份】  投保范围:6周岁至65周岁 保险期限:1年  保险责任:意外伤害(身故、残疾)、意外医疗  产品及责任 保额 保费 费率  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身故、残疾)
0.0008  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意外医疗 .001  ●若被保险人已参加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本卡意外医疗免赔额为100.00元/次,给付比例为80.00%;  ●若被保险人未参加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本卡意外医疗免赔额为100.00元/次,给付比例为60.00%。  卡单意外医疗险五:吉祥卡A 每份:50元 购买最多20份, 【60周岁以上(含)仅可购买1份】  投保范围:0周岁至65周岁 保险期限:1年  保险责任: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烧伤)  产品及责任 保额 保费 费率  国寿附加绿舟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烧伤) .001  职业类别限4级以内  最大投保年龄65岁  被保险人未成年时身故,累计死亡保额不超过5万元,按保险责任给付;  累计死亡保额超过5万元的(含所有99年3月22日后生效的保险合同),给付以5万元为限,  本公司将在给付5万元身故保险金后,将剩余保险金额对应的保费无息退还给投保人  需与其他一年期意外责任险种共同累计意外保额。  在公司意外责任累计超过100万元者,需填写《补充告知问卷》生调经人工核保决定是否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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