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招到合同工是北京市集体户口清理农村户口奖励多少

你好,我是北京市农村户口,上班单位交的社保,农村的养老保险也交的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北京市农村户口,上班单位交的社保,农村的养老保险也交的,您说到退休年龄有冲突吗
你好,我是农村户口,在北京国企单位上班,公司缴纳五险一金时,我没有住房公积金正常吗?
我是农村户口,在城市上班单位给交了社保,在农村也交了农村的养老保险,请问有影响吗
你好!我是农村户口在北京上班两年多,公司没给我缴纳社保 ,我去劳动仲裁告公司,然后我感觉劳动仲裁太慢,就去了边上的律师事务所他们说我是农村户口可以免费帮代理,是真的吗
你好律师,我是农村户口,我28岁在北京一家国企单位上班,我老婆29岁生了二胎,老婆没有上班,我们复合国家生育政策,有准生证,男职工有产假,或是陪产假吗?多少天?
 请问  农村户口的在国有控股公司上班养老保险是应该交纳20%还是28%    03年到现在我在一个国有控股公司上班,由于我是农村户口,单位只给我们买20%的养老保险 请问下是合法的吗?是那条法律法规说不合法或法律法规说合法,在此万分感谢!
你好,我在原来的单位交了2年的养老保险,之后不在那上班了,保险牵出来自己交了2年的,现在不想交了还能退回自己交的钱吗?本人今年27岁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是农村户口但是在单位上班有五险一金,在村里还需不需要交农村合作医疗呀?
你好,请问一下,我老公是城镇户口,在县城单位上班,也买了房!我还是农村户口,现在宝宝生下来四个月了,要上户口了,家人都要求宝宝上城镇户口,但是却要我不要转城镇户口,说农村户口好一些!(之前他家人很反对我们结婚),请问我应该怎么做?
你好,我是外地来北京工作的,户口是农村的,单位只给城镇户口上住房公积金说农村的没有强制上,所以不给上,我想上公积金,我该怎么办0
你好,我在北京工作,有单位,2008年结婚。我想问下。我能怎么样获取北京市户口。或者说我可以享受一些什么待遇。我是外地农村户口,从95年至今在北京一家公司工作15年了,是合同工,保险是从7年前给上的,到退休年龄了,_百度知道
我是外地农村户口,从95年至今在北京一家公司工作15年了,是合同工,保险是从7年前给上的,到退休年龄了,
或者说我要怎么办才能退休拿到退休金!
急,1995年到2003年的保险能补交吗有人说保险要上15年才能给退休金!!到哪办理!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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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2条回答
去你们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问问
合同工的话
一般都是公司代缴的
要不你问问你们公司负责人
实在不行去找律师什么的
到你所在区的社保中心咨询,他们的回答是最权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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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政策法规详情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农民合同制职工参加北京市养老、失业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时间:
发文号:京劳险发[1999]99号
各区(县)劳动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劳动处、人事处,&计划单列企业,&中央在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农民合同制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农民合同制职工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了《农民合同制职工参加北京市养老、失业保险暂行办法兑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民合同制职工参加北京市养老、失业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体系,&保障农民合同制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招用的农民合同制职工,&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民合同制职工是指: 经市、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用人单位招用的本市及外埠农村户口的劳动者。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自招用农民合同制职工之月起,&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参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手续。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为农民合同制职工缴纳养老及失业费。农民合同制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符合本办法规定可以享受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和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  第二章&养老保险  第六条&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合同制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9%,&按招用的农民合同制职工的人数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1999年按6%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个人缴费由用人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个人缴费的比例,&今后随着企业职工缴费比例进行统一调整,&最终达到&8%。  第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农民合同制职工,按缴费工资基数的&11%&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第八条&农民合同制职工的个人账户存储额,&按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计息办法执行。  第九条&农民合同制职工个人账户存储额,&只有在本人达到养老年龄或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才能支取。农民合同制职工在合同期内死亡,&其个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第十条&农民合同制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养老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或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以享受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其待遇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个人账户存储额及利息一次性全额支付给本人;第二部分,&按其缴费年限,&缴费每满一年(&按满&12 个月计算&),&发给一个月相应缴费年份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  第三章失业保险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暂按上一年本单位全部职工(含农民合同制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无法确定上一年工资总额及未实行劳动工资统计&&&的用人单位,&按全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我市统一调整失业保险费标准后,&按新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农民合同制职工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农民合同制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农民合同制职工可以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第十四条&农民合同制职工领取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连续缴费每满一年,按照&120 元的标准发放。连续缴费时间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第四章经办业务  第十五条&已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按目前缴纳养老和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渠道为农民合制职工办理参保手续。  新成立及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到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或单位所在地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为农民合同制职工申报缴纳养老、失业保险费。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在为农民合同制职工办理参加养老、失业保险时,&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下列证明和材料:  (&一&)&社会保险登记证;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或机关行政介绍信;  (&三&)上报统计部门的《劳动情况表》(年报&104 表);  (&四&)&市、区、县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使用农民合同制职工的证明;  (&五&)《北京市外来人员就业证》或《北京市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农村劳动力花名册》;  (&六&)《北京市缴纳失业保险费人员花名册》。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为农民合同制职工缴纳的养老、失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委托银行收款(&无付款期)”结算方式委托用人单位的开户银行按月扣缴。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与农民合同制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并将下列证明和材料在与农民合同制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前15日内,&报参统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一&)&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二&)《农民合同制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名单》(&一式两份);  (&三&)《北京市外来人员就业证》或《北京市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农村劳动力花名册》;  (&四&)《北京市缴纳失业保险费人员花名册》。  第十九条&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农民合同制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及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 参统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通过银行划拨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本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新招用的农民合同制职工的用人单位,&应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办审批及招用的手续,&无《社会保险登记证》的不得招用农民工&。  已招用农民合同制职工的用人单位,&在办理审批手续时,&除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外,&还应提供本单位已为农民合同制职工办理了参加养老、失业保险的有效证明。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合同职工不办理审批、录用手续、不为其办理参加养老和失业保险手续的,&市、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使用农民合同制职工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农民合同制职工因用人单位未参加社会保险或未足额缴纳养老、失业保险费,&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和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待遇的,&用人单位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予以补偿。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执行前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职工,&在本办法执行后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本办法生效后的工作时间按本办法享受有关待遇,&其在本办法执行前的工作时间,&由用人单位按照《关于农民合同制工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有关待遇问题的通知》&(京劳就发[998]137号)及有关规定发给农民合同制职工养老待遇和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北京市劳动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日起施行。&&&&注:此文中有关养老保险的内容已被《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号&)文件所代替。查看: 3917|回复: 12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工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工公告因工作需要,大兴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当事人诉讼服务中心岗位合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人数当事人诉讼服务中心岗位合同工2人,从事诉讼引导、接听电话、档案调阅查询、诉讼材料收转、转接司法专递材料、互联网信息管理等工作。二、招聘条件1、基本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党纪和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及违法犯罪记录。2、岗位条件:(1)大专以上学历,有本市户籍,法律专业毕业或懂得基本法律知识者优先;(2)长相端庄,口齿清楚,语言流畅,待人文明热情有耐心,工作责任心强;(3) 年龄在25周岁以下(限日后出生),女性,诉讼服务中心岗位要求身高160cm以上;(4)能够熟练应用计算机,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三、招聘程序和办法1、报名、资格审核。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办法。2、面试。面试满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则取消资格。3、确定入围人员。面试结束后,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确定体检对象。4、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依次替补。5、聘用。经体检合格后确定聘用名单,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保险上“五险”;月工资2400元,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月工资2200元;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上班期间早餐、午餐免费。五、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1、报名时间:日至4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双休日除外)。2、报名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干部科(大兴区黄村金星西路8号)。 3、报名办法: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书证明、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简历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参加报名。**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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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你们那里招文件录入或者打字员之类的吗?我认识的一个做了妈妈的,在您那里做类似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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