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医保报销救护车报销费报销标准

2016年江苏医保报销流程,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发表时间: 18:31:00 文章来源:
《2016年江苏医保报销流程,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有三思教育网()为你整理收集:
<span style="color:#ff年医保报销流程,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最新消息 为抑制小病大治,发挥医保支付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和对医疗费用的制约作用,江苏省从2016年起在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开展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并推动按病种、按人头等付费方式改革。新出台的《关于深化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在实施总额控制同时,要维护参保人员基本权益。《意见》要求医疗机构要将参保人员住院期间自费医疗费用控制在住院总费用的8%以内,不增加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参保患者报销医疗费用实行即时结算,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患者实际报销额不低于病种医保结算价的80%和70%,患者只需交纳个人支付部分,其余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额外药品、检查、治疗和医用材料等医疗费用。《意见》要求,逐步实施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到2017年,80%左右的参保人员每年选择一家社区医疗机构作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按病种付费,即每个病种的治疗费明码标价,超出部分由医院承担。今年,江苏就将推进大病按病种付费,力争年底前病种达到100个。江苏省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合理确定支付比例。对辅助治疗作用的药品,可适当加大个人支付比例,拉开与其他药品的支付比例档次;适当提高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江苏省还计划通过付费方式改革,协同推进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机制的建立。实行差别化的医保支付政策,对没有按照转诊程序就医的,降低医保支付比例;对严格执行转诊程序的,其住院起付线实行累积计算,由基层医疗机构按规定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的,其在基层医疗机构收取的起付线累加到上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中,由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到基层医疗机构康复、治疗的,免收基层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参合农民可以在区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自主择医,村卫生室由村医向镇卫生院提出申请,镇卫生院按镇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要求进行考核确认,方可纳入合作医疗的服务机构。转诊者应经区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至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危、急、重病人可先转院救治,7天内补办手续;转院手续一次有效,再次转院需重新办理。第十七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报销范围:村医依据《江苏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使用的药费;镇级(含)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及门诊、区级限定专科门诊依据《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库》(2005年版)使用的药费。第十八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的补偿分为门诊定额补偿、住院补偿和大病统筹补偿等。(一)门诊定额补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门诊定额补偿标准为以户为单位,按每人每年20元标准建立家庭门诊统筹资金,家庭参合人员可统筹使用。补偿范围及比例为:村卫生室药费的40%、镇卫生院药费、治疗费、检查费的40%;区级专科中儿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药费的30%、中医科中草药药费的30%,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门诊药费及妇保所妇女病查治期间药费的30%。上述补偿费用在家庭门诊统筹资金中列支,家庭门诊统筹资金结余不退还,可结转下年度使用;对全家户口迁出本区以外的,余额可以退还。家庭门诊统筹资金用完后每人可继续享受最高300元的门诊补偿,用于在区、镇级定点医疗机构规定范围内门诊费用的补偿,补偿范围同家庭门诊统筹补偿,比例为30%。(二)住院补偿:可报销住院医疗医药费累计5000元以内的部分分级按不同比例给予补偿: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0%,区级定点医疗机构为40%,市级以上转诊医院为35%。鼓励参合人员就近治疗常见病、多发病,节约资金。(三)大病统筹补偿: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及符合转诊程序的市以上转诊医院,年度内累计可报销住院医药费用超过5000元的参合者可享受大病统筹补偿,其可报销住院医药费用5000元以上的部分以下比例给予补偿,具体为:元(含),按50%;1元(含),按60%;2元(含),按65%;30001元以上,按70%。(四)特殊病种的补偿:肾功能不全血透治疗、肿瘤门诊放化疗以及器官移植的门诊抗排斥治疗、慢性肝炎和慢性肾炎的药物治疗等,其符合报销规定的门诊费用凭门诊处方、发票,按照住院及大病统筹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参合对象必须在确诊后的七日内持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正规确诊证明原件、病历和治疗方案原件到各镇合管办登记。(五)大额费用慢性病门诊补偿:慢性病患者当年度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药费累计1000元以上部分按照20%比例补偿,每年度内最高补偿限额为1500元,以上补偿费用先从门诊统筹账户列支。(六)单病种定额补偿:腹腔镜胆囊摘除术,符合转诊程序区级及以上补1000元、镇级补1200元,不符合转诊程序补750元;白内障超声乳化术,符合转诊程序补500元;不符合转诊程序补375元。不符合转诊程序自行住院治疗的,按照上述住院补偿及大病统筹补偿同档标准下降十个百分点补偿。住院一次性检查、治疗及材料费用超过200元以上部分按30%折算纳入可报销范围补偿。住院及大病统筹补偿每人每年度内最高补偿限额为60000元,住院与大病统筹分段按比例报销,不重复补偿,大病统筹按季结算。第十九条合作医疗资金补偿的程序:(一)门诊报销:凭村医合作医疗专用处方(处方发票合一)、镇卫生院及区级定点医疗单位专科门诊正规收费收据、合作医疗证、用药清单(处方)到镇合管办报销。(二)住院报销:凭合作医疗证、出院小结、正规住院收费收据、住院费用清单和转诊证明在出院一月内到镇合管办办理报销,其中可报销费用5000元以内在镇合管办直接补偿,超过5000元的部分由镇合管办初审报区合管办审核累计,纳入大病统筹,每季度进行一次报销。(三)特殊病种的补偿:凭合作医疗证、门诊收费收据、用药清单和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由镇合管办对其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区合管办审核,按照住院及大病统筹有关规定在镇区分别给予补偿。(四)大额费用慢性病门诊补偿:凭合作医疗证、门诊收费收据、清单和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由镇合管办对其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区合管办审核,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第六章非补偿范围第二十条在就医过程中发生的下列费用,不属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补偿范围:(一)非合作医疗管理部门组织的体检和预防保健用药、预防接种(注射)费用;在各级医疗机构发生的非基本医疗(主要指高档病房、特种病房、特需护理、家庭病床等)和康复性医疗的费用;(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自费药品和不予报销的诊疗费用等;未经物价和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检查、治疗项目,以及擅自抬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三)打架斗殴、酗酒、吸毒、性病、交通事故、自杀、自伤自残、群体性食物中毒、医疗事故(纠纷)、工伤、分娩、剖宫产及计划生育所需的一切费用;(四)挂号费、病历工本费、出诊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中药煎药费、就医差旅费、救护车费、陪客床费、包床费、会诊费、伙食(营养)费、生活用品费、证书费、保健档案袋费、担架费、空调(含取暖)费、电视费、电话费、个人生活料理费、护工费等;(五)各种整容、矫形、减肥、健美及纠正生理缺陷(包括治疗雀斑、色素沉着、口吃、兔唇、白发等)的费用;隆鼻,隆胸,矫治斜视近视,改双眼皮,脱痣,穿耳,平疣,镶牙,洁牙,矫治牙列不整,治疗色斑牙,配眼镜以及装配假眼、假发、假肢的费用;助听器、按摩器、磁疗用品、牵引带、拐杖、皮钢背甲、腰围、畸形鞋垫、药垫、药枕、冷热敷袋等费用;(六)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和健康预测(含人体信息诊断)费用,商业医疗保险费,体疗费,男女不育、性功能障碍等的检查治疗费等;(七)挂名住院或明显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医疗费用;住超标准病房,其超过普通床位标准的费用;(八)自购药品、输血及血液制品。(九)跨年度2个月内未申请补偿的医疗费用。跨年度住院治疗,应分年度结账,分别根据当年报销标准核算。&&&&医疗保险就像一个巨大的资金池,有人不停往里投钱,有人也从里拿钱。只要资金池还有结余,投保者患病时就能减轻一定的经济压力。&&&&  <span style="color:#ff年江苏省社会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流程图&&&&  2016年江苏省购药医保报销须知:&&&&  参保人员可持医疗保险卡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其医药费用可用卡直接结算,购药时不计入社会统筹,全部由个人账户支付,如果个人帐户金用完,可以用现金支付。&&&&  门诊医保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  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住院医保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  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住院时个人先预交医疗费押金,出院结帐后多还少补。未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因急诊住院未能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应在入院后次日凭急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管理窗口补办住院手续(如遇节假日顺延),超过时限的医疗费自负。&&&&  2.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起付线各地标准各有不同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或转院的,须经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  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  4.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医保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br&<span style="color:#ff年江苏省商业医疗保险怎么报销&&&&  情形一:额外补充费用报销型保险的人群&&&&  根据社会保险优先于商业保险的原则,一般由社会医疗保险支付后,保险公司再对剩余部分医疗费进行理赔。&&&&  优保网专家称,保险公司会先根据保险条款确定可以赔付的项目(一般和社保的理赔范围一致),再扣除社保已经赔付的额度,得到实际赔付数。&&&&  示例:假设商业险保额5000元,发生医疗总费用10000元,都在可保范围内的。商业保险的赔付率是90%,免赔额100元。那么,商保可赔付数为()×90%=8910元。社保报销80%后,还余2000元,在8910的赔付范围内,且不超过保额,所以2000元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  以上案例,如果商业险保额低于2000元,则保险公司的理赔以保额为限。&&&&  优保网专家提示,不论社保机构还是保险公司,都是凭发票报销,尤其是社保要求出示原件。所以,在申请报销社保时,要提醒工作人员开分隔发票,供之后商业险报销申请使用。&&&&  对于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用的,个人投保时视同为社会保险。&&&&  情形二:额外补充重大疾病保险和津贴型保险的人群&&&&  这两种类型的商业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在理赔时并不冲突。优保网专家称,商业重大疾病保险一般是确诊即给付的。即使申请时还没有开始治疗,被保险人可凭借医院开具的确诊证明,一次性获得保险金额,保证了在第一时间能够有充足的治疗经费,使后续治疗可以顺利进行。&&&&  同样,津贴型的保险也不是凭发票进行报销的。只要提供发生手术或是住院证明(具体产品规定),就能从保险公司获得保险金,作为误工费或营养费的补偿。&&&&  被保险人在得到重疾保险金或津贴后,仍可凭借医疗费用的发票向社保机构申请治疗费用的报销。&&&&  从报销情况可以看出,商业健康险可对社会医疗保险进行适当的补充,以提高保障额度,增强保险的及时性,增加保障项目&&&&  2016年江苏省如何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参保年限。&&&&  退休后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个人账户支付下列医疗费用: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下列医疗费用: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医疗费用: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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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医改促发展 强化服务惠民生----洪泽县卫生事业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百姓
作者:局办公室
发布于: 14:20:57
深化医改促发展&强化服务惠民生
----洪泽县卫生事业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百姓
&&& 近年来,洪泽县卫生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准确把握&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工作主线,把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作为&关注民生健康、构建和谐卫生&的大事来抓,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措施,突出惠民理念,让人民群众获得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实惠。日,省委书记罗志军视察洪泽卫生工作,省政协副主席、市委书记、市长等领导也多批次视察指导洪泽卫生工作,对洪泽卫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先后获得国家级表彰1项、省级表彰5项、市级表彰16项。洪泽医疗卫生事业迎来了&大建设、大发展、大跨越、大提升&的黄金时期,医疗卫生队伍已真正成为全县经济建设的守护神和先行官,他们以精堪的技术、全心全意的服务和顽强拼搏精神,托起了40万洪泽人民生命的太阳!
&& (一)逐步健全医疗保障制度。该县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全力落实、足额保障政府补助经费,不断提高补助、补偿、救助标准,大力推广就医&一卡通&等办法,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居民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新农合达到350元,农村医疗救助体系日趋完善。制定下发《洪泽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单病种限额付费实施办法》、《洪泽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床位日付费方式实施方案》,积极探索支付方式改革。目前,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参合参保率分别达95 %、98 %、100%。在淮安市首家采取&政府财政补助80%、医疗单位帮扶10%、个人承担10%&的&三位一体&的办法,补助血液透析患者治疗费用600余万元,极大降低血透患者医疗负担。
&& (二)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起规范性采购机制、药品质量监管机制及资金保障等3项机制,将新农合政策范围内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18万元,将县、镇两级补偿比例提高至75%、85%,将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项目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将冠心病、慢性肝炎(含肝硬化)、类风湿性关节炎等三个需门诊长期治疗的慢性疾病纳入特殊病种医疗补偿范围。将肺癌等12类重大疾病纳入&新农合&试点。278名村医通过继续教育集中培训考核,首次25名村医取得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质,83名村医取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以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着力点,通过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座谈会、明查暗访基层医疗服务现状、专题学习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途径,全面开展了基层医疗再复苏。2012年,全县镇(中心)卫生院门急诊人次达39.86万人次,住院病人达3100人次,门急诊人次数、住院人数均高于2011年,其中,住院人次较2011年上升44%。
&&& (三)&四项制度&助推基层医改深入开展。完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制度。自日实施药品零差价销售以来,洪泽县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执行上级规定,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有效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和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比例8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次均费用45.14元、住院次均费用214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4.3%、18%,取得了&两提高、两降低&的效果。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选聘院长。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面试、民主测评等程序,公开选聘了10名卫生院长。对竞聘上岗的院长实行任期目标管理,任期结束后,院长岗位重新公开竞聘,推动岗位、责任、目标、管理的统一。全员聘用。县卫生局重新设岗454个,其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37个、中级167个、初级164个、管理岗位43个、工勤岗位43个。对在编在岗、在编离岗、在岗不在编三种类型人员分别进行了清理登记,采取组织理论考试、个人考核和评委会推荐形式,开展全员竞聘上岗工作,与医务人员签订了聘用合同,无分流安置人员。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推行&固定+浮动&的收入分配方式,将绩效工资总额的60%确定为基础性绩效工资,40%确定为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立院长奖励基金,提取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5%,用于发放给在考核周期内工作量大、贡献大和关键岗位成绩突出的单位职工,作为对这些人员的绩效奖励。建立健全财政补助制度。出台了《洪泽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保障办法(试行)》,县财政将统筹安排镇(中心)卫生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经费,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落实。县财政补助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核定,核定的经常性收支差额由县财政局在预算中予以足额安排。
&& (四)积极探索创新,基层综合医改工作力求实效。一是创立三项基金。县设立了县基层医疗机构医疗风险基金、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发展基金和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培养基金。县财政首期对基层医疗机构注入医疗风险基金55万元、建设发展基金100万元和人才培养基金10万元,以后每年按20%比例递增,不断壮大基金基数,提高保障能力。二是创新监管模式。卫生系统会计核算管理中心成立以来,对医疗卫生单位账户开设、会计核算、资金收付、管理基金实行&四统一&管理模式,有效地提高了医疗资金利用率和财务监管力度。
&&& (五) 基层医疗卫生机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全县卫生系统固定资产投入达1.3亿元,积极争取开工的项目达56个。先后投资近6亿元建成12层县医院病房楼、13层新中医院大楼和17层的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新增建筑面积8.1万平方米,新增医疗设备投入2.1亿元,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三大医疗机构优质资源拥有量全市领先。投入3000多万元,新建、改扩建12个镇(中心)卫生院1.4万平方米。引进本科以上毕业生80余人,其中研究生15人。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质量互查机制,组织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和处方点评活动,对427名注册护士进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诊疗指南》培训。在基层单位开展拔尖人才评选活动,8名拔尖人才和6名培养对象已出炉,他们将在科研和外出参加学术活动方面给予优先安排、费用补助等,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整体水平逐步提升。
&&& (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成效显著。城乡居民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25元提高到30元,公共卫生服务全面开展,进一步规范服务内容,覆盖全县,加强考核,考核结果与补助经费挂钩,保证服务质量。全县城镇、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分别达63.1%和76.23%。全面完成乙肝疫苗补种、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农村改厕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苏北地区率先兑现了322名在编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待遇和159名离岗乡村医生养老补助政策,平息了多年的上访问题。县卫生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中医院等8个医疗卫生单位,于年初全部迁入县公共卫生中心和县中医院新大楼,在公共卫生中心新建立了一站式服务窗口,将新农合报销审批、卫生许可证办理等进行集中办公,给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2012年,全年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发病率较2011年下降20.2%,免疫规划五苗覆盖率提高至99.7%,累计建立规范化电子居民健康档案30.3万人,规范管理0~6岁儿童、孕产妇以及65岁以上老人6.3万人,城乡饮用水监测覆盖率达100%。
&& (七)中医药在医改中的作用得到发挥。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医药发展环境得到优化,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全县12个镇(中心)卫生院中医科和中药房设置率达到100%,95%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 (八)公立医院改革初见成效。以县医院为突破,加快推进人事制度、管理体制等方面改革,加大经费投入和项目建设力度,举全县之力,借外部之力,全力办好群众满意的人民医院,以发挥好龙头带动作用,引领和带动全县医疗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实行高度&自治&,县医院直属县政府领导,实行院长负责制,制定出台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机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相配套的改革文件;在原有扶持政策不变的基础上,加大扶持力度,启动高层急诊大楼建设,采用雇员制、特聘制、增编制等措施,解决人才引进问题;赋予县人民医院院长对院领导班子成员任免有重要的建议权,对医院的中层干部使用有临时处置权,对一般职工去留有自己的决定权。依据镇(中心)卫生院建设规模,业务、经济状况,在淮安市第一家并继续将各镇(中心)卫生院分为甲、乙、丙三类,推行分级分类管理,推进卫生院加快内部改革,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增强综合竞争能力。
&&& (九)卫生行风软环境建设成效显著。在全县相继开展了&平安医院&、&争先创优&、&三好一满意&、建立股级以上干部&实绩档案&等活动,各医疗卫生单位行风进一步好转,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岔河、黄集中心卫生院建成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信息化建成省级达标单位,县妇幼保健院建成苏北地区县级唯一的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15个医疗单位全部通过市县平安医院验收,建成市级文明单位11个,县级文明单位8个,县卫生局被评为&十佳人民满意执法机关&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全系统继续保持淮安市文明行业。在全市唯一荣获全省&无偿献血工作先进县&、&江苏省基层医疗单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工作先进集体&,被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和中国健康扶贫工程组委会联合授予&中国健康扶贫工程项目实施先进单位&称号。
&&&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洪泽县卫生局局长李万国表示,要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认真贯彻党的十八精神,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把惠民、利民、便民作为主要目标,把用足、用好国家卫生政策作为重要依托,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城乡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逐步建立起适应洪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广大群众的健康需要,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给保障体系四个体系建设,使我们城乡居民能够享受到服务质量更优、服务更好、价格更廉的基本医疗的服务,用决心、信心、爱心,为洪泽人民群众健康生活谱写更美的华章。(蒋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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