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三个月是否给没休假安置补助费费

医疗期满未愈职工被解除劳动合同应获得哪些待遇?
日11时,我的手机()响了,一位女士的声音:看了你博客而向你求助。我是北京附近一个单位的职工,今年34岁,大学毕业后开始工作,已有12年的实际工作年限。在本公司工作2年零9个月,月薪9000元,劳动合同到日期满。因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先后住院治疗已经超过4个月,还需要继续治疗无法上班,公司最近要解除我的劳动合同,请问我依法应该获得哪些待遇?
回答:第一,你的医疗期到底应当是几个月?原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号)第二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你已有12年的实际工作年限,你在本单位工作年限2年零9个月,那么你的医疗期应当是6个月才对,医疗期未满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你的病假超过4个月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不知你的4个月病假是连续住院休假还是在多长时间内累计计算出来的。依照这个规章的规定,你应当按12个月内累计计算才对。
第三,用人单位是否依法支付了你医疗期间的工资?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五条规定:“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这里病假工资的“有关规定”,就是指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的乙款,即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还应该享受社保的医疗待遇。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号)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在此应当说明的是,扣除其本人按照规定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费用之后,也不得低于这个80%。
如果你们单位依照上述规定给你发了医疗期内的工资,你也享受了规定的医疗待遇,那你们单位的做法就是无可指责的。
第四,你是否不能再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了?为了了解你的病患,我专门请教了医疗专家,专家告诉我说,患了红斑狼疮的病人,往往会产生一种悲观情绪,有的闷在家里不敢工作,这些想法都属于误区。近20年来,对此病的治疗已有很大进展,治疗方法也越来越多,所以红斑狼疮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思想上的悲观和失望。实践证明,大多数病人经过恰当治疗,病情能够控制和稳定,有许多病人恢复了工作能力,还有的病人丢掉了“铁饭碗”,选择一条充满风险和困难的道路,闯出了一番事业。当然,首要条件是把病情控制好,然后才能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号)第35条规定: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因此,如果你还可以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用人单位一般不会解除你的劳动合同,我们希望你能满怀信心地回到工作岗位上。
第五,用人单位能不能在医疗期满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号)第35条都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就是说,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你的劳动合同,是有法律和规章依据的。
第六,用人单位解除医疗期满职工的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哪些前置程序和条件?
一是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如果没有提前30日通知,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就是说,劳动者收到书面通知后,还应当继续上班30日,单位应当继续履行30日原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是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是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六条规定,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不是由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说了算,而是必须经过鉴定委员会的鉴定。
第七,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级不同会享有不同的待遇。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35条规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第八,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具体有哪些待遇?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号)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规定:“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你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仍是9000元,那么你的经济补偿金应当为3个月工资,即27000元。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支付13500元的额外经济补偿金。你的医疗补助费应当为6个月工资,即54000元。
第九,什么是“重病”和“绝症”?“重病”和“绝症”的具体标准,我还没有找到法律、规章的依据,但广州市劳动局的如下规定可以供你参考。
“绝症”是行政管理学上的名词,主要是指目前医疗手段尚无法或难于治愈,病情处于进行性恶化状态,一般属“不可逆”的严重伤病。如各种晚期癌症,若经系统治疗后仍有较明显合并症,或有复发征象,或有远处转移征象。
“重病”主要是指,尚未达到“绝症”严重程度的伤病,且病情有明显的活动病灶或反复不愈,经常需住院治疗才能缓解症状者。如:精神分裂症等重症精神病时有反复发作者;慢性纤维空洞型肺结核反复不愈;各类心脏病心功能经常在二至三级者;Ⅱ期高血压病合并心、肾、脑等器质性改变但临床表现不甚严重者等。
经我请教医疗专家得知:系统性红斑狼疮是最典型的自身免疫病,可以伤害皮肤、粘膜、浆膜、血管、关节、心、肾、肝、脾、肺、胃肠、血液、淋巴等全身各个组织和器官,病情复杂而凶险,治疗困难。目前认为该病是因遗传、内分泌和环境因素等综合作用引起免疫功能紊乱产生过量的自身抗体而发病。
系统性红斑狼疮,如果被鉴定为“绝症”,你还可以获得不低于54000元的医疗补助费;如果被鉴定为“重病”,你还可以获得不低于27000元的医疗补助费。
附件摘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
2.1本标准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两个程度档次。
2.2本标准中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畸形或严重损害,致使伤病的组织器官或生理功能完全丧失或存在严重功能障碍。
2.3本标准中的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大部分缺失、明显畸形或损害,致使受损组织器官功能中等度以上障碍。
2.4如果伤病职工同时符合不同类别疾病三项以上(含三项)“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条件时,可确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5本标准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中的1至4级和5至6级伤残程度分别列为本标准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范围。
& & 附件: &
中华人民共和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1995年8月4日,劳部发[号)
&&&&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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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0&帖子291&经验值1905 &注册时间&妈币1906 &
looklook妈
帖子291&经验值1905 &注册时间&BB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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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了解了一下公司的生育福利,发现产假期间,公司是一分钱的工资都不给。问了人力资源部,说是省社保的生育金里面已经包含的产假工资,所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社保承担,公司是不用支付的!问了刚休完产假的同事,也是说都没有收到一分钱的工资,生育金扣除生产费用就只剩下那么3、4千块钱了。郁闷!这样生完孩子可亏大了!真是这样的吗?可是我听到很多公司包括私企都有发产假工资的,即使没有奖金,不是100%,至少都有一部分发放的。各位,你们公司的情况是怎么样的?省社保真是这样规定公司不用支付吗?
精华0&帖子1328&经验值7617 &注册时间&妈币18002 &
帖子1328&经验值7617 &注册时间&BB生日
社保费用是包括了产假三个月的工资的。如果放假期间,公司没有支付工资的话,就等社保的费用一起给回。如果公司给了,到时公司就会在社保费用里扣除三个月的工资后再给回。
精华0&帖子252&经验值1450 &注册时间&妈币1351 &
帖子252&经验值1450 &注册时间&
不太清楚哦~应该是有工资的吧?
精华16&帖子16218&经验值91249 &注册时间&妈币186288 &
帖子16218&经验值91249 &注册时间&BB生日
不会吧?一直以为能拿双份工资呢!
精华2&帖子1471&经验值8532 &注册时间&妈币9334 &
帖子1471&经验值8532 &注册时间&
我也遇到了这个问题,省社保是这样安排的,不过就要看公司是怎样制度喽
精华4&帖子2150&经验值11515 &注册时间&妈币11963 &
帖子2150&经验值11515 &注册时间&BB生日
产假期间的工资,其实就是社保局拨给公司的啊,所以也就是说公司给我们出粮的钱也是社保局的钱来的
精华0&帖子1542&经验值7721 &注册时间&妈币8511 &
帖子1542&经验值7721 &注册时间&BB生日
休产假公司是不给工资的
如果有生育保险的人,那就是生育保险一次性给你一笔钱就是了。公司是不负担你休产假期间的工资的哦。一分钱都没有!
宝贝,健健康康的成长吧
精华0&帖子253&经验值1780 &注册时间&妈币1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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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253&经验值1780 &注册时间&BB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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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0&帖子67&经验值410 &注册时间&妈币999 &
帖子67&经验值410 &注册时间&BB生日
我听我单位说,因为我是外地户口,去年可以买了,但公司没有买,后来公司就跟我说,到时生完小孩,算出来社保给多少,公司拿出一部分钱给我,以前的同事生小孩也是这样。到时不知外地户口的社保怎么算的。
精华0&帖子1232&经验值5578 &注册时间&妈币5907 &
帖子1232&经验值5578 &注册时间&BB生日
我的人事关系是放在省友谊外服的,跟现在的外资企业关系是省友谊的劳务派遣,我打听了一下,我们的应该是由省社保拨给补助,由省友谊打到我们的固定账号上,另外我们自己所服务的外资公司是给发全额工资的,到时应该有双份工资拿。
另外我们平时所有的社会四金也全部都是由公司承担的,除了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部分,我们一分钱都不用出的。
精华0&帖子418&经验值2257 &注册时间&妈币2198 &
帖子418&经验值2257 &注册时间&
问我吧,上年我公司就有同事生完
正规来说如果公司有买生育保险的你的工资还是由公司出,但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因为生完后要公司去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计算的基数是单位人平缴费工资,如果你的工资高过这个数你就有赚(前提是你公司在你休假期有发工资),低过这个数你公司就有赚,因为这个钱属于生育津贴按政策是可以不给的.
2,里面有一个分娩营养补助费是全部给个人的.
如果在你休假期公司没有发工资给你,公司就应该在拿到这笔钱的时候一次性发给你,低于你工资的还要给你补上,高于你工资的就睇你公司点做了可以全给也可以扣上多出的一部份.
精华0&帖子968&经验值5354 &注册时间&妈币5327 &
帖子968&经验值5354 &注册时间&
,我系挂靠其它公司买嘅社保,我都唔知道公司系米会全额俾工资我吖,系坐月期间?
精华0&帖子78&经验值403 &注册时间&妈币502 &
帖子78&经验值403 &注册时间&
休产假期间由社保发工资,一次性发放,金额=公司月平均工资缴费基数,我同事是去年生的小孩,休产假期间她拿到的是三千八一个月左右.如果公司的平均工资缴费基数高的话,我们拿到的钱就多.
精华0&帖子952&经验值4937 &注册时间&妈币5290 &
帖子952&经验值4937 &注册时间&BB生日
还没想过了解这个问题呢,只知道公司的制度上是说产假期间不发绩效工资和交通补贴(这两项加起来一千多吧),我们也是省保的,除我公司的工资外社保还会发吗??真的没有了解过喔
精华0&帖子3336&经验值14050 &注册时间&妈币13994 &
帖子3336&经验值14050 &注册时间&BB生日
哎,我也想知道!
精华0&帖子291&经验值1905 &注册时间&妈币1906 &
looklook妈
帖子291&经验值1905 &注册时间&BB生日
但是我的同事工资肯定高于平均水平的,公司都没有补偿。据我所知是省社保拨了多少钱到公司,公司就扣除产假期间的社保和公积金后才转个人,没有补一分钱啊。而且,生育金里面究竟包含什么内容呢?工资、生育补助费?补助费就是住院费用吗?
精华0&帖子3336&经验值14050 &注册时间&妈币13994 &
帖子3336&经验值14050 &注册时间&BB生日
有谁知道??
公司一直有买社保,但没有买产保我就不能享受任何福利??
不过公司在产假发基本工资
[ 本帖最后由 丁丁当当 于
11:01 编辑 ]
精华0&帖子797&经验值5560 &注册时间&妈币5556 &
帖子797&经验值5560 &注册时间&BB生日
&&我一直以为是可以工资和保险都拿的。。那还叫什么福利啊?而且我们公司报税的工资是比我实际工资要低的,那是不是代表我到时拿到的保险也低?
精华0&帖子674&经验值5351 &注册时间&妈币5526 &
帖子674&经验值5351 &注册时间&BB生日
& & 原帖由 小小林 于
12:44 发表
&&我一直以为是可以工资和保险都拿的。。那还叫什么福利啊?而且我们公司报税的工资是比我实际工资要低的,那是不是代表我到时拿到的保险也低?
那是肯定的!
生育保险究竟怎么算的?是不是就包括了工资,产假期间你们单位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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