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房产继承公正费多少钱2017年1月1日起免费

日起 房产继承过户不再必须进行公证
[摘要] 从明年1月1日起,房产继承过户时,不再要求必须进行房产继承公证。
从明年1月1日起,房产继承过户时,不再要求必须进行房产继承公证。对于这项新规,很多人对此拍手称快,省去一部分费用不说,房产继承公证不是&非你不可&了。说起房产继承公证,办过的人都表示&苦不堪言&。为此,记者进行了相关调查。房产继承公证如何办?上周,记者致电本市多家公证处咨询办理流程,但对方均称手续复杂,无法接受电话咨询,只能到现场咨询。上周五下午3点左右,记者来到了北三环一家公证处。40多平方米的大厅里坐了十多个人。工作人员说,这些人大部分是咨询房产继承公证的,因此要排号等待,即使是咨询也需等1个小时左右。工作人员看到记者很诧异,解释说:&房产继承公证和其他业务不一样,涉及内容比较多,另外根据您家的情况,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记者以亲戚家一户实际情况为例进行咨询:今年8月,一对老年夫妇中的女方去世,房产在女方名下,需将房产过户到男方名下。听完记者介绍,咨询人员先拿出一张单子,&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材料&的内容把整张纸都写满了。咨询人员解释:&办理房产继承,首先要析产。这套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其中一半本身就是男方的。另一半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他本人、女方父母、儿女共同继承。&继承所需证明材料,首先是房产证明,要有房产证和购买证明,如购房合同、付款发票、收据等。其次是被继承人的身亡证明,由医院或注销户口的派出所出具。第三部分是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第四部分是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要求被继承人和每一个继承人都要出具,而且要由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记者粗略统计,证明资料至少有10份,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继承人移民且更名,还需要继承人提供更名文件及大使馆认证。咨询人员介绍,这些资料准备齐全后,必须在所有合法继承人到场的前提下,才能办理公证。至于公证费用,受益额大于50万元、小于500万元,按照受益额的0.8%收取。不过,咨询人员也好心提醒记者,&从明年1月1日起,房产登记部门不要求必须公证,如果不愿意交,可以再等等。若办理了公证,过户时可以走绿色通道,能更快些。&对于自行办理房产继承的市民,需要提醒注意的是,不要遗漏继承人。如果一套房产存在多位继承人而又想将房屋所有权完全归于其中一位继承人的话,依然需要其他继承人确认已放弃继承权。专家说法:提前立遗嘱可省大麻烦中华遗嘱库主任陈凯律师提醒市民说,现在,房产已经成为继承中大的财产。房产继承过户不要求公证,不等于不审查核验。不管是房产继承公证,还是过户部门审查核验,都不会太省事儿。对于房产继承公证和审查核验的重点和难点,陈凯说主要有两个:首先是证明继承人过世。一个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的父亲去世了,他要办理继承房产公证,可能爷爷奶奶已经去世了,公证时,需要开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但这份死亡证明可能要到爷爷奶奶生前居住地开,这往往会很麻烦。第二,办理时,要求所有在世继承人都要来现场。但有的人在外地,有的人出国了,有的人年纪大,有的人不愿意配合,往往导致人很难到齐。怎么解决这两个难题呢?陈凯认为,第一要通过政府内部信息互联,打破信息孤岛,让一些去世、关系等证明信息可以内部查询。其次,呼吁老人提前写好遗嘱,财产指定给某些人,那么就可以减少一些证明材料,办理时非继承人也不用到现场了。他还特别强调,立遗嘱要立规范的遗嘱,否则政府部门将无从核实。【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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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都认为:身为独生子女的70,80,90后,如果有一天父母不在了,那么父母名下的房产就肯定是自己的。实际上呢?    这么简单的问题还用讨论吗?我是父母唯一的孩子,父母过世之后的所有财产,当然由我来继承咯!  但是,先来看看下面这个最近刷爆朋友圈的案例吧:    小丽是独生女儿,父亲10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价值约300万元。  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小丽还未成家,因此没去办理手续。现在母亲已经去世,小丽也已成家,女儿两周岁,再过一年就上幼儿园了。因为父母留下的房子是学区房,小丽就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户口迁进去。  房管局拒绝办理  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房管局却说,仅凭这些东西没法给小丽办过户手续。小丽要么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要么拿法院的判决书去,他们才给办。小丽没办法,谁愿意没事打官司啊,就马上去了公证处。  公证处遇到难题  “公证处的人说让我把我爸妈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去才给办公证。可我爸妈的亲戚全国各地都有,有的都出国了,我到哪去找他们?”小丽要哭出来了。  这是非常典型的一个案例——没有狗血剧情,没有复杂纠纷,但作为独生女的小丽,却无法顺利获取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产。    这是为什么呢?听听律师怎么说!  律师:小丽你是独生女?  小丽:是的,我爸妈就我一个女儿。(核心家庭关系很简单)  律师:你父母哪一年结婚的?  小丽:好像是1983年。  律师: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  小丽:2003年。  律师:房产登记是什么时间?  小丽:2004年11月。  律师: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  小丽:我爸爸一个人名下。  律师:你爸爸什么时候过世的?  小丽:是十年前过世的,应该是2006年年底吧。  律师:你爸和你妈过世时有没有留下遗嘱?    小丽:我爸没有,我妈生前跟我口头说过,她走后这套房子归我。(口说无凭啊,等于没有)  律师:你爸爸过世时,你爷爷奶奶是否还健在?(这个问题是关键,如果已经过世,事情就好办多了)    小丽:我爸爸过世时我爷爷已经去世,我奶奶还在,我奶奶是我爸爸过世后不到一年过世的。  律师:那你爸爸有兄弟姐妹几个?  小丽:我爸爸有四个兄弟姐妹。(咱父母辈的兄弟姐妹四个不算多!)  律师:那你把你爸爸的兄弟姐妹的家庭情况,包括在不在世、婚姻情况、子女情况跟我一个一个说一下。  小丽:我爸爸在家排行老三,大伯在我爸过世时已经过世,我大娘还在。大伯大娘有三个孩子,两个在上海,一个出国了。二伯还在,不过五年前离婚了。二伯二娘有两个孩子,一个在杭州,一个在北京。我小姑姑和小姑父在黑龙江,有一个女儿。我爸爸和爷爷奶奶过世后,就没怎么走动,姑姑姑父家的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  律师:你妈妈在你爸爸过世后没再成家吧?  小丽:没有没有,我妈一直跟我过。  律师:你妈过世时,你外公外婆是否还健在?    小丽:都过世了。  律师:这套房子,要由你一个人继承,除非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到公证处或者法院明确表示放弃。  &&律师得出的房产归属结论      没错!!  房子被分的支离破碎,传说中的七大姑八大姨也来分房子!为什么会这样哪?  律师分析  1、这套房子是你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你父亲去世,这套房产的1/2属于你母亲,1/2属于你父亲的遗产。  2、你父亲死亡时,有三个继承人,那就是你母亲、你、还有你奶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那么三人平分1/2。因此你母亲在原有1/2的基础上再获得1/6,合计2/3,你分得1/6,你奶奶分得1/6。  3、你奶奶过世后,属于你奶奶的本该由你爸四兄弟姐妹转继承,一人1/24,但这时你大伯和你爸先于奶奶过世了。根据法律规定,由你大伯和你爸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你大伯的1/24由你大伯的三个孩子继承各1/72,你爸的1/24由你继承。加上前面的1/6,你现在有5/24。  4、你二伯的1/24,根据法律的规定,婚内继承的遗产除非遗嘱指定归个人,否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从理论上讲,你二伯离婚后,这1/24应该分成两半,你二伯1/48,你二娘1/48。  5、你小姑姑和小姑父没离婚,因此共同拥有1/24。  6、现在你母亲过世,你母亲只有你一个继承人,因此你母亲的财产全部由你继承。所以你最终的财产继承份额是5/24+2/3 =7/8。    律师说,这只是给小丽算理论上的房产继承份额而已,具体要怎么把这套房子分配下去,那就更复杂啦。律师认为,这一切,假如小丽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遗嘱的话,就不会那么麻烦了。  中国人总认为立遗嘱不吉利,其实,年迈父母在身体尚健康时,如能立个遗嘱,也是给子女省事。子女和父母商谈立下遗嘱,也并非不孝顺。  也希望天下的父母都有一个健康的好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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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无需公证也可以申办房产继承 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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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
9月开始,办理房产继承或将更加简单方便了。昨日,记者从南宁市国土资源局获悉,《南宁市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操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则》明确,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的,申请人可提交继承权公证书或者生效法律文书申请不动产登记,也可直接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9月1日前 申办手续繁杂,耗时长费用高据了解,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房地产权人去世后,其继承人(受遗赠人)需办理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之前,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交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继承(受遗赠)登记。此举有效避免了房屋登记错误及房屋产权纠纷。但是,这一强制性做法耗时较长,也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部分居民对此颇有微词。2016年1月,国土部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中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的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如此一来,拓宽了群众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的途径,有效降低当事人的办事成本。为细化相关规定、规范操作程序,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制定了《规则》。9月1日后 可选择不同渠道申办,手续更简便根据《规则》,如果申请人不走公证或司法程序而直接申办房产继承登记,应向登记机构提交相关材料。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将进入材料查验环节。全部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共同到场参与查验。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应在登记人员面前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若查验通过,继承登记的申请将被正式受理,再经过审核、公告、登簿环节,申请人就可以领到不动产权证书了。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但材料核验及公告时间并不计入其中。为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规则》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在继承登记事项登簿前,应当在登记机构门户网站及不动产所在地就拟登记事项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天。公告期间有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登记机构将中止登记过程,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不动产存在权属争议的,登记机构应当在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或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后办理登记。如申请人或到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弄虚作假,导致不动产登记错误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相关阅读材料:&
全国各省区国土资源部门网站
广西各市国土资源部门网站
南宁各县国土资源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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