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房未满一年 拿着备案合同就可以去开发商公积金备案条件吗

商品房合同已签一年多为何不备案,为何不能用公积金贷款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南川区政府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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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字号:
渝土房信箱[
发布单位:
南川区政府
来信内容:
商品房合同已签一年多为何不备案,为何不能用公积金贷款
尊敬的领导: 您好!感谢您百忙之中关注我的诉求。我于日与重庆泽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泽京香格里拉西苑楼盘签订了购房合同。首付款加其他税一共交12万多元(首付款等于总房款的三成),当时协信承诺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让我在后续的时间准备好资料等待。我一直等到今年9月份,泽京香格里拉西苑突然通知公积金不能办理,让我们转商贷、或全款、或退房,这让我们大部分等待办理公积金的业主,难以接受。多次找协信人员协商未果,他们态度坚决,并坚决不给我的房子备案说公积金中心没有资金,无法办理,并非他们楼盘的责任。并于七月份给我们每个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业主发函,要求我们十天内给他们回复,同时给出和之前一样的三个无理的选择:要么选择全款,要么转商贷,要么退房(退房没有任何补贴)。不仅如此,还威胁我付违约金。最气愤的是我去房管中心去查到现在还没给我的房子备案,我去询问,给我的答复是不同意给我备案 。
先不说现在房价高低,我们工薪阶层辛辛苦苦买套房,真的很不容易,我们的条件完全符合办理公积金的要求,为什么会一直被拖延、敷衍???他们这种种行为,真正的伤了业主的心。愿领导能重视此事,与重庆泽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泽京香格里拉西苑交涉,还我们一个公道。在此我代表未办理到公积金的业主表示最真诚的谢意!
办理单位:
南川区政府
办理结果:
先生:
您好!来信收悉,经责成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查,您在香格里拉西苑购买住房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所有前期资料均未交送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此未能办理公积金贷款一事属实。
目前我区包括香格里拉西苑在内的其他楼盘购房未能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情况均不同程度存在,而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停办不拒贷公积金贷款,所有公积金贷款均实行轮候制办理。
公积金贷款是公积金管理机构运用公积金,委托银行向购买自住住房并用其为抵押,作为偿还贷款保证的公积金缴存人发放的贷款。公积金在制度设计上,是把有限的个人资金汇集起来,通过对该项资金统一管理和运作,为解决缴存职工住房问题提供稳定、可持续的资金来源,具有互济互助和公平使用的特点和属性。公积金贷款,实质是调剂暂不购房职工的资金支持即期购房的职工,调剂有房职工的资金帮助无房职工。因此,公积金贷款职工在享受低息优惠政策的同时,实际上占用了其他缴存人的公积金,以我市2012年为例,公积金平均贷款额为32.4万元,个人帐户平均余额1.67万元,相当于1个贷款职工占用了19个职工资金。我区公积金归集总量不大,而公积金贷款需求量有增无减,为了让更多人享受公积金优惠政策同时保证缴存职工的正常提取,我区实行公积金贷款轮候制。其次,近年来我市公积金贷款需求旺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着“平衡调度、合理安排、有序投放、规范办理”的原则,对所有申办公积金贷款的楼盘实行贷款规模额度管理,年初核定各区县分中心贷款放款额度,不允许贷款额度已经使用完及未获贷款批准的楼盘超规模擅自向购房人承诺可办理公积金贷款。2011年6月香格里拉西苑首次申报贷款规模1000万元,经过追加现贷款总规模7100万元,已放贷5700万元,剩余可贷规模1400万元,而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受理审批、待市中心同意追加规模、待放款的贷款还有约3000万元,其楼盘贷款额度已使用完。
您的公积金贷款申请需具备完备有效的购房合同且开发商公积金贷款规模额度追加申请获批后,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便可受理。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以后继续支持、配合我们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此复
发布时间: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号住宅公积金是不是必须满一年才允许提取,谢谢
提问者:热心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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