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社保局征地社保两年未进真的没有生活补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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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政策依据
  浏阳经开区在2017年给浏阳市永安镇永和村下泉组组民办理失地农民社保时,将2009年修开元东路时的拆迁重建安置户排除在外,将2013年征收组上山地所有指标都给了拆迁安置重建户以外的农户。并且,据下泉组组长介绍,拆迁安置重建户不但没指标,征收山地时扣的用于进失地社保的安置补助费中10%也不退给拆迁安置重建户,拆迁安置重建户也有山,也被扣了10%安置补助费,既不进社保也不退钱,不知道是何道理?请回复。谢谢。
您在长沙市网络问政综合管理平台所提出的“询问政策依据 ”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09年因修建开元路,浏阳市工业新城开发有限公司征收永安镇永和村下泉组部分土地及房屋,因该项目属线型工程,未纳入货币安置范围,采取留地安置模式。2013年至2014年因北园建设工程开发需要我区陆续征收该组部分土地,根据《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采取货币安置方式。根据《浏阳市征地补偿安置补充规定》规定,实行货币安置的人员,应当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保并须代扣10%征地补偿费用于社保进保资金,代扣的社保资金作为被征地农民的社保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不能补助到组或个人。根据浏政办发[2010]37号、浏政发[2015]9号文件规定,原已留地安置人员不纳入货币安置原则,故该组留地安置户不能纳入社保。
一、关于永和村下泉组征地社保指标分配的问题
邵国赛,祖籍永安镇永和村下泉组,现属于永安镇心源社区居民。永和村下泉组征地属于浏阳经开区开发建设的项目,永安镇人民政府未参与下泉组的社保指标分配。
浏阳经开区在办理下泉组社保时,严格按照《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浏阳市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浏政办发〔2010〕37号)进行。根据浏政办发〔2010〕37号第一条规定“淮川、集里、荷花、关口街道城市规划区内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生物医药园规划区、制造产业基地规划区内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范围内,采取货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纳入享受社保待遇范围。”经调查,永和村下泉组征地拆迁属开元东路建设项目,该项目征拆户的安置方式均为留地安置,且邵国赛曾就职于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属国家职工,故不能纳入社保范围。
二、关于扣除10%的社保资金的问题
征地扣除10%的社保资金,是以集体为单位整体扣除征地补偿费的10%用于社保基金,是组上的分配问题,属于非村民自治范围内的工作,按村民自治的原则只能组上内部调整。
浏阳经开区征地拆迁所
浏阳市永安镇人民政府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我局将从2016年1月起实施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工作,为确保工作衔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浏阳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的办公地点设道吾山东路182号(关口街道办事处旁),与浏阳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社会保障卡的数据采集、发放及管理服务工作)合署办公。
二、从日16时至日8时,各协议医疗机构、协议药店暂停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结算报销手续。
三、从日起,社会保险参保(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登记、异动、基金征缴、社保关系转移等业务全部到浏阳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办理。
四、浏阳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暂借用浏阳市工伤保险中心收入户头。征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含养老保险)全部进浏阳市工伤保险中心收入户。账户名:浏阳市工伤保险中心收入户;账号:;开户行: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以前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托收单位请在2016年元月份到浏阳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重新办理托收手续。
五、根据长政函﹝号文件精神,从日起,调整全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政策,将职工大病医疗互助费筹资标准由90元/人.年调整为130元/人.年;我局将在2016年元月份进行征缴,其中改制企事业退休人员、被征地农民四年龄段、灵活就业退休人员的大病医疗互助费将在本人养老保险退休工资中代扣,为不影响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如代扣未成功的请及时到浏阳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补缴。
六、办公时间:每个工作日8:00-12:00;14:00-17:00(冬季时间)、15:00-18:00(夏季时间)。
浏阳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3
浏阳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联系电话:5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办单位:浏阳市人民政府
备案号:湘ICP备号
网站标识码:
承办单位:浏阳市电子政务信息中心
湘公网安备:04号
市政府门户网站联系电话:7
技术支持:湖南伟博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发布时间: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编制组
  领导小组组长:& 缪传良
  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建辉& 周雪峰& 李发镭& 苏高潮
  陈伟林& 钟& 伟& 吴志长
  研究小组组长:& 潘赛一
  主要研究人员:& 潘景询& 周朝晖& 高& 志& 杨& 晋& 赵& 婧
  黎步青& 罗冬明& 姚文奇& 赵& 阳& 徐& 滨
  李立斌& 袁远航& 周逢成& 王敬中& 刘& 平
  周水波& 叶青胜
  研究小组组长联系方式:&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三五”时期(年),是全市落实“四个全面”战略重要时期,也是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关键阶段。为引导“十三五”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持续科学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整体提升,特制定以下规划纲要。
  一、“十二五”主要成就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浏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加快城乡统筹,不断开拓创新,人才引进工作不断正规,就业规模稳步扩大,劳动力素质不断提升,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劳动关系日趋和谐,各项主要任务均已圆满完成,有效地改善了民生,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人才引进上,规范引才招聘模式。持续推进“5358”人才工程,组织公务员招录考试、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卫生系统、教育系统考试、公务员选调考试,引进各类人才3662人。参照公务员招聘模式,面向全国进行网上免费报名,面向全国组织基层公务员选调,组织市属国有企业人才招聘。整个招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呈现“制式化、程序化、规范化”等特点,做到“纪委全程参与、媒体全程报道”,浏阳人才洼地效应正在显现。在全省14家地州市主流媒体同步刊发招工帖,组织“春风行动”等大型招聘会,组织人员赴省内湘西、衡阳等地和湘赣边区县市召开人才招聘会,基本解决了主要企业“用工荒”难题。
  ——创业就业上,保持稳定形势格局。我市就业工作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上,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就业方针,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和用工机制,落实就业扶持政策,调整就业结构,多元化促进就业,推动规模就业与更高质量就业双提升,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7.2731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11.138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887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8100人,“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培训各类人员2.89万人次(其中创业培训2300人次),投入培训资金约1800万元,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387人次,提供小额担保贷款1715人,发放贷款7653万元,发放贴息资金688万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社会保障上,整体水平持续提升。“十二五”期间,建立统一的、覆盖全市的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网络,社保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基金调剂能力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制度深入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和逐渐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推进。医保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由260家增加到890家,形成覆盖全市的医保服务网络;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实际补偿率超过70%;大病保障工作全面推开,出台大病住院二次补助,修改新生儿参保等政策。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取得重大进展,制度上实现了工伤保险全覆盖;基本完成“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稳步推进工伤康复工作。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成立社保基金安全委员会,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出台《浏阳市社保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十二五”期间,我市基本养老保险新增85.96万人(机关养老、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分别新增600人、4.2万和81.7万),医疗保险新增3.6万人,工伤保险新增4.85万人,失业保险新增4.43万人,生育保险新增3.6万人,到“十二五”末期,基本养老保险达到114.09万人(机关事业、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分别为23948人、30万人和81.7万人)、医疗保险到达140万人(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参保人数分别为128.7万人和11.3万人)、工伤保险达到12万人(农民工93611人)、失业保险达到80854人、生育保险达到92028人。
  ——劳动维权上,劳动关系和谐规范。主动监察各类用人单位2108户,受理举报和投诉案件713件,结案率保持在100%以上。年检各类用人单位500多户,补签劳动合同9千多份,追发劳动者工资9577万元,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2户,督促单位办理社会保险127户,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852万元,探索“六联执法”模式,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989起,涉及劳动者2000余人,涉案金额 4000余万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现实体化运行,成立浏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制定《浏阳市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报告制度》、《浏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公开审理案件管理办法》、《浏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廉洁办案若干规定》、《浏阳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管理办法》、《浏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在定点联系基础上,组织争议多发企业召开现场会,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案件发生;完善仲裁调解机制,使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处理全过程。案件处理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劳动关系和谐及社会稳定发展。
  ——人事管理上,持续正规有序推进。组织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奖惩工作,完成公务员日常登记120人,完善政府系统公务员信息系统。探索打分排序选岗安置,接收安置到位军转干部43人,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维稳工作。贯彻实施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调任与转任、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等制度,负责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调配、调任、转任有关事宜。组织中层干部交叉任职交流,加强临时任聘人员管理,深入开展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三超两乱”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各级干部和公务员培训20119人次,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专业技术人员达2.51万人,市场化的用人机制初步形成,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初步实现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进行工资调整,推行职级与职务并行机制。取消了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等费用。
  ——基础建设上,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将局机关支部一分为二,成立党总支。成立了浏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加强作风建设,在服务大厅和办事窗口推行“三民”理念。将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划归为各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管理,成立经开区人社服务中心。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平台建设,枨冲镇成立长沙市首家乡镇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基本完成,设立1个一级劳动保障监察网格、3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1个园区二级网格,19个社区三级网格,配备8个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和95个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形成了以专职监察员为主体、监察协管员为辅助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共投资1000余万元,对全市37个乡镇(街道)和401个村(社区)进行了基层人社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和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速,建设标准化机房,建立视频监控系统,五大保险实现信息化办公,新建局门户网站,启用了局官方微信和微博,新建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启用人脸识别退休认证系统,启动社保“一卡通”。精简办事流程,仅保留2项行政许事项,其他行政管理事项由225项精简为72项,取消年检8项。
  二、“十三五”面临的形势
  当前,经济社会都发生深刻变化,新一届党中央治国理政思路高远清新。“经济新常态”显现的增速更加平衡、运行质量更高,既有利于人社事业可持续发展,又对人社工作影响越来越深;“社会新形态”为加快推进人社领域改革增强了动力,既提供了更有利的外部环境,又使倒逼改革的压力越来越大;“政治新生态”既促进全系统更加凝心聚力干事创业,又对工作要求越来越严。 “十三五”期间,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重要发展机遇和挑战。
  (一)主要机遇
  1、战略地位显著提升。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各级党委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各项民生事业发展,特别是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长江中游城市群规划得到批复,长沙也将浏阳市列为长沙市的副中心城市(即东中心)。湘赣边10个县市抱团,浏阳市建设目标为湘赣边区域中心城市。这些规划是机遇,也是挑战,将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在内的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到战略地位上来。浏阳市委、市政府多次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做出专门部署,受重视的程度不可同日而语,地位亦在不断提升。
  2、支撑条件更加有利。近年来,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地方财力稳步提升。2015年,浏阳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112.8亿元,年增长13.3%;完成全口径预算收入136.9亿元,县域经济与县域基本竞争力跨入全国百强县(市)第28位。“十三五”期间,随着金融危机影响的逐渐减退,浏阳成为省直管县试点县市,加上包括铁路、公路等大交通布局构建,金阳新区的强势崛起,一批重点项目的加速推进,浏阳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将更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经济和财政基础将进一步夯实。
  3、自身具备较好基础。经过近年来的艰苦实践和努力探索,人社部门积累了处理复杂问题和矛盾的丰富经验,对发展的方向和思路,工作的部署和实施都有了更为准确的把握,运行机制更加规范有效、工作措施更加严谨得力、公共服务更加便民利民。基层平台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工作网络已初步成型,工作环境和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二)制约因素及问题不足
  1、就业形势仍然较为严峻。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是一个长期过程,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不确定因素增多,就业形势将更趋复杂。多年持续上升的势头有所缓减。传统产能过剩行业持续低迷,就业矛盾更突出,岗位流失可能进一步加剧。随着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人才结构矛盾更加突出,创新型人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短缺尤为明显。
  2、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非公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率不高问题突出。事业单位特别是自收自支单位欠缴情况明显,有许多“钉子户”。职工收入增长缓慢,社保中断缴费和欠费增加。在稳增长压力下,要求降低社保费率、减轻企业负担呼声增高,国家已明确要求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随着待遇项目丰富、标准提高,社保基金支出刚性增长,基金支付压力越来越大。乡镇、街道人社机构人员流动性大,重视程度不够,业务能力较弱,监管难度较大。浏阳市成为省直管县试点县(市)后,社保基金也将面临如何统筹、调剂资金向谁申请等问题。
  3、劳动关系有不和谐因素。当前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劳动争议案件居高不下,损害职工利益现象时有发生。加之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企业效益下降,及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困难增加,拖欠工资现象逐步增多。一些企业因经营困难和欠薪逃匿引发的劳资纠纷趋势明显上升,群体性突发事件增加明显,劳动者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特别是通过网络或电话信访投诉案件大量增加。目前,劳动维权呈现“四多一大”现象,即拖欠事件增多、群体讨薪增多、过激手段增多、投诉频率增多、处理难度增大。“十二五”期间,每年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和涉及劳动人数均以10%左右速度增长,2015年案件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
  4、人事管理还有不少压力。随着作风建设不断深入,公务人员依法行政和自身要求也越来越严,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企业改制、参公人员认定、90年代后期包分配而未分配等历史遗留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虽然对“三超两乱”现象进行清理,目前在“转非”群体中,占编不上班或少上班的情况还不同程度存在。虽然启动中层干部交流,但推动阻力很大,也只局限于中层干部。实行职级与职务并行后,年终考核影响晋升年限,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将面临不少的压力。浏阳经济虽然近几年大步伐跨越,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与长沙周边县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公务人员也面临生活压力。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岗位管理以来,有些学校几年也没进行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影响了教师积极性。
  三、“十三五”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三五”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要以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指导,以“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方向,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以人才引进、就业创业、社保基金、劳动关系和人事管理为重点,以“创新、协调、公平、可持续”为要求,突出“大局观念、改革统揽、狠抓落实和法治建设”四个方面,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搭建创新活力的人才队伍体系,促进城乡一体化就业创业发展,维护社保基金稳定和可持续运转,构建和谐的社会劳动关系,完善稳定有序的人事管理机制,为浏阳市全面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人力支撑和社会保障。
  (二)主要目标
  ——人才队伍方面。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素质优良、布局合理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形成人才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格局,打造区域人才高地,确立我市在长株潭地区的人才竞争优势,进入全国人才强市(县)前列。到2020年,全市人才总量达到20.6万人左右;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2.67万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为1:4:5;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15%,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10%;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42人年,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占人才总量10%,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显著增强。
  ——创业就业方面。全面构建政策扶持就业、政府开发就业、经济拉动就业、产业调整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农村转移就业、社区服务就业的新机制,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5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7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7500人;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开展创业培训7500人,技能培训城乡劳动力3万人;为2000名创业人员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贷款1亿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全市计划职业技能培训40000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30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15000人;企业在职职工培训22000人;创业培训8000人,新增创业主体4万个,带动城乡就业创业10万人。
  ——社保基金方面。构建覆盖城乡、多元并存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实现城乡居民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目标。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完善社会保障运行机制和管理服务体系,逐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的待遇水平。实现“五险合一”征缴,将社保“一卡通”融入其他行业功能。到2020年,社保基金收入达28亿。辖区内户籍人员养老保险登记率和参保率达到100%,异地务工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100%、99%,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在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90%、85%;将花炮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全市工伤参保人数在到15万人,全市从业人员基本上全部参保;实现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10万人。
  ——劳动关系方面。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9.5%,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7.5%。劳动监察案件法定时限内立案率100%,按期结案率100%。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网格化”管理更加健全,工作重心下移。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劳动监察联动平台举报投诉动态录入率达到100%。深化仲裁实体化建设,确保结案率达90%以上;建立健全调解网络,力争20%以上的争议案件化解在基层平台;加强与人民调解、工会调解、行业调解的协作配合,力争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率达到50%以上;完善仲裁办案信息系统,大幅提高仲裁机构的办案能力。
  三、“十三五”期间的主要措施
  (一)打造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人才精英队伍
  1、严密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要坚持“凡进必考”,除公务员参加省考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一是严格审核条件。坚持面向全国免费网上报名,对招生简章明确规定的报考条件及操作程序要严格执行,不打“擦边球”,防止人情因素,对专业、学历、年龄、岗位、开考比例等事项都要严格审查把关。二是严格招聘程序。所有招聘都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13个步骤执行。每步都要在网上透明公示。三是严格组织考试。纪委人员全程监督,媒体全程参与报道,出题、阅卷、评委确定都由第三方运作,组考与评考分离,监考与出题分离,隔断监考和考生信息源和传播渠道。监考、评委和面试考生均在考前抽签排序,面试要求现场公布成绩,形成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组考模式。
  2、突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依托省、市重大人才培养计划、重大科研和重大工程项目,造就一批从事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的拔尖人才、杰出工程技术专家、科研管理专家、宣传思想文化高级专家等领军人才,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二是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以中高级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开展大规模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工作。建设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三是健全专业技术人才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根据主要企业不同类别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和需求,制定和发布相关信息,面向社会提供公开招聘、流动调配、就业保障、公共培训、选拔推荐、政务办理等公共人事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四是促进专业技术人才合理流动。发挥市场机制在专业技术人才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加强人才政策协调,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之间的身份壁垒,突破人才流动中的地区、部门、所有制、身份、城乡等制度性障碍,制定专业技术人才依法自由流动的管理服务政策。
、解决规模企业用工缺口。一是营造拴心留人环境,把原有劳动力“留下来”。稳岗留住员工,预防节后员工大量流失;优化用工环境,指导与督促企业改善劳动条件,尊重、保护基本工作权利;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查处不签订劳动合同、延长工时、拖欠工资、缺乏劳动保护等违法行为;支持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订立集体合同,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二是引导返乡劳务就业,把本地劳动力“接回来”。组织调研,分析、研判用工形势,建立企业用工需求档案;在湖南省、市主流媒体发布主要用工企业招聘信息用工信息,打响引才品牌效应;人才市场每周五定期举办招聘会,持续组织“春风行动”等大型招聘活动。三是提升区域劳务协作,把外地劳动力“请进来”。与湘赣鄂周边县市组织劳务协作城市合作,组织企业参加劳务输出地招聘会;拓宽人力资源开发渠道,以大型展会活动为平台,加速与湘赣边10县市人力资源市场对接开发;建立公共服务平台与民办职介互补关系,引导和鼓励合法中介机构为企业招聘员工。四是开展培训指导服务,把求职者技能“提起来”。对已具备一定上岗能力的,进行岗位支持服务,活动期间为其提供3个以上符合其需求的岗位信息,推荐参加招聘洽谈会并提供面试指导;对尚不具备上岗能力的,活动期间要提供2次以上职业指导,根据个人特点和就业需求,推荐其参加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愿望的,结合创业项目,推荐其参加创业培训;对有就业意愿和上岗能力,但由于家庭或个人原因短期内无法上岗的,要定期跟踪回访,待其具备上岗条件时为其提供针对性就业服务。
  (二)创建全民就业、创业创新的就业创业格局
  1、千方百计开发岗位,确保实现全民充分就业。实施积极就业政策,落实国家、省和市创新创业工作会议精神,营造创新创业工作氛围,树立创新创业典型,掀起全民创新创业工作热潮。以培训为龙头,以产业为支撑,以创业为动力,以企业为载体,围绕我市产业发展,广开就业门路,将劳动密集型产业、第三产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作为扩大就业主要渠道,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满足劳动适龄人口就业需求。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力度,统筹推进好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多渠道、多方式开发公益性岗位,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形式实现就业。
  2、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全力缓解结构性矛盾。调动劳动者参训积极性,加强宣传引导,扩大职业技能培训影响力,提升从业人员整体技能素质。实施培训引导就业工程,抓好“春潮行动”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完善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严把培训质量关,实行“订单式”、“定向式”等培训方式,重点面向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再就业培训,面向农民工开展上岗培训、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面向未升学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面向农村劳动者和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以培训促进城乡就业。整合培训资源,理顺培训体制关系,加强对定培训机构管理和监督,强化鉴定考核,搭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无纸化工作平台。提高职业技能证书“含金量”和关联度,通过就业准入制度法制化,落实“双证书”制度,营造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调动机构办学积极性,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加大政府投入,引导职业技能培训由政府主导转为走市场化路子,努力实现“学校作为、学员投入、企业参与、政策扶持、市场活跃”的职业技能培训新格局。
  3、构建新型服务体系,实现就业服务新常态。推进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工作,争创标准化优秀率达到90%以上。抓好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充分就业社区创建率达到100%。加快推进用工信息、求职信息、培训信息、政策信息等公共就业服务信息收集发布窗口网络化运行。拓宽网上招应聘渠道,为用人单位和各类求职人员提供就近、便捷的用工招聘、个人求职、政策法规等网络平台服务,提升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的透明度、知晓率。认真组织开展好 “春风行动”、“再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月”等就业服务系列专项活动。建立以市人力资源市场为中心、市乡村三级联动共享的无障碍服务新机制,建立各类就业群体信息资源库和企业用工信息资源库,搭建起求职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信息快捷交流、岗位自动匹配对接的服务平台。全面推动人力资源市场由被动反应型向主动服务型转变,推动服务功能由单一单向服务向求职招工超市化方向转型发展,营造更直接、更简单、更有效、更快捷的体验式用工服务环境。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信息监测上报,建立用工预警制度,确保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企业用工保持稳定。加强对企业政策宣传,组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培训班,从源头上提高企业自主引才和自我留才能力。拓建省内外劳务合作平台,吸引外地劳动者来浏就业。
  4、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创业创新大发展。一是营造创业浓厚氛围。着力培育“创业改变生活、创业成就梦想”的创业文化,加快营造“创业有功、致富光荣”的社会环境,全面激发“全民参与、人人创业”的热情激情,让创业文化引领社会风尚,让创业精神激发社会活力,让创业实践推进跨越发展。二是建好创业载体平台。整合创业服务资源,集中部门服务职能,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服务“绿色通道”,建设服务功能齐全、服务品种多样、服务方式规范、服务效果明显的创业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立体化的创业信息、创业咨询、创业培训、创业策划及财税、法律、劳保等 “一站式”服务,为创业者树立“包办”、“代办”、“办到底”意识。三是完善创业政策。在国家产业政策范围内,放宽政策、放开领域、放低门槛、放胆实践、放手发展,为全民创业提供宽松的市场空间。本着“能放则放、能宽则宽、切实管用”的原则,研究制定扶持创业的具体政策措施,为创业者提供便利和优惠,特别是在市场准入、企业设立、贷款、投融资等方面给予一切创业主体以自由度配套政策支持,为全民创业营造充满机会、宽松高效、放心放胆的发展环境。
  (三)构建良性运转、高效保障的社保服务体系
  1、扩面征缴基金。一是根据政策调整。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包括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体系;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实现灵活就业人员银行缴费,落实园区过渡性养老保险缴费试点,持续扩大覆盖面;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大幅提升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比例。落实医保跨省异地就医政策;全面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激励企业参保,组织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为重点的专项扩面行动,建立工伤预防资金;降低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二是根据法规征缴。坚持精算平衡,完善筹资机制,分清政府、企业、个人等的责任。由市政府牵头,组织部门联动,对欠缴的重点户和钉子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措施;推进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完善被征地农民刚性进保机制;保险、劳动监查和仲裁、工伤认定要加强协调,各园区、乡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征缴任务完成;落实省厅建筑行业专项扩面的“同舟计划”,实现建筑业从业人员全部参保,建立按项目参保和优先办理工伤保险的工作机制;推动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解决事业单位欠费问题。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定期开展保险政策法规宣传,保持宣传密集度;更好发挥失业、工伤保险作用,增强费率确定的灵活性,优化调整适用范围;采取灵活多元的缴费方式,方便企业参保;制定科学合理行业差别工伤参保费率和浮动费率,将用人单位缴费与工伤事故发生情况挂钩;以园区规模企业为重点,以新企业投产为契机,以点带面将更多企业和员工纳入保险体系;增加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支出力度,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水平,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将财政补助尽快尽额划入社保基金,确保基金稳定;规范和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统筹,规范征收流程,强化征收管理,实现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统一征收,建立征收激励机制,做到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拓展筹资渠道,补充社会保障资金,探索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的可行方式,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2、提高相关待遇。适当降低社会保障费率,建立更加便捷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机制。在养老保险上,根据上级政策,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加强社区、村、居委会服务平台建设,推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健全完善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认证机制,落实基本养老金正常调待,确保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基金发放准确率100%。在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上,与长沙市接轨医保政策,实现目录、系统、标准的对接,推行大病医疗互助制度;实施以医疗总费用增长控制的医保费用支付新办法,降低参保人员就医自付比例,逐步提高低费用段人支付比重,降低高费用段个人支付比重,提高报销限额;逐步开通更多长沙市外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业务,加快跨地区医保结算网络建设。工伤保险上,坚持落实“先医疗康复、后评残评偿”原则,促进工伤预防、康复和补偿三位一体共同发展的体制建设,推开工伤康复服务,建立工伤康复体系,提高康复后工伤职工的再就业率;完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规范。失业保险上,将服务平台延伸到乡镇、社区,方便服务对象,力争失业人员待遇申领一次性不超过10分钟办结,实现视频签到。
  3、监督基金运转。一是加强待遇监督。拓宽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依法实施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基金征缴、支出、结余和管理运营的全程管理。严抓养老金领取对象资格核查,防止冒领、多领现象发生,坚持死亡注销登记上报制度,认真做好信息数据比对工作,防止重复领取养老金现象发生。建立第三方医保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患者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基金监督。完善社会保险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内控监督,规范业务办理程序。强化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健全监管手段。建立基金管理风险评估制度。以落实《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行政纲要》为契机,积极探索和实施社保基金网络监管举措。完善内控制度,按照业务系统操作流程,科学设置岗位,各司其职,相互监督;执行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坚决落实“一事双岗双审”制度,严格操作权限,遇到需要变更审批的事项必须逐级申请签字,实行痕迹化管理,确保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安全性。三是完成参保登记。2017年,完成浏阳市全民参保登记,以单位为依托转向以社区为依托、以个人为对象的变革。与公安、教育、计生部门信息共享。四是实现“五险合一”。逐步实现基金省级及全国统筹,在上级政策支持下,发放社保“一卡通”;成立征缴中心,推动五险征缴合一,实现参保人员各险种信息共享,防止重复参保、重复享受等现象出现。
  (四)完善关系和谐、专业权威的劳动维权机制
  1、推行劳动合同制度。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细则,以非公有制企业和农民工为重点,以建筑、餐饮、加工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为突破口,引导和监督企业与城乡劳动者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确保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坚持以备案促规范,以规范促提高,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实现对劳动合同签订、履行等各个环节的动态管理;完善与劳动合同制度相配套的工资分配、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劳动合同制度的规范运行。提高劳动合同的履行率。
  2、创新执法检查模式。一是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实现监察执法向主动预防和统筹城乡转变。二是创新监察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扩大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审查覆盖范围,强化对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三是建立健全违法行为预警防控机制,完善多部门综合治理和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加大对非法用工尤其是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实现对全市用人单位的动态监管,实现全市劳动监察业务协同处理和资源共享,实现对违法案件处理全过程管理,严厉打击使用童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遏制欠薪、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等事件发生,确保工资支付。
  3、推进调解体系建设。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建成以街道乡镇为骨干,人民调解、企业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调解组织共同参与的多元化调解体系。重点强化乡镇街道调解组织建设,努力将争议就近就地化解在基层。力争做到全市各乡镇、街道劳动仲裁办事处(劳动争议调处中心)组建率达100%,正常运行率达100%。同时,要从经费保障、网络运行、工作机制三个关键环节,解决基层平台运行发展瓶颈问题。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从立案受理、开庭审理、结案审批等均上网正常运行,不断强化案件管理和数据统计分析功能,使工作职责、流程、标准、考核通过信息管理软件系统得以固定和规范,实现案件流程自动化运行,全面提高仲裁工作效能。着力构建完善的仲裁调处网络,形成基层组织与仲裁委之间协作办案、良性互动的格局,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4、构建案件监管体系。形成“全面控制、全员参与、全员考核”的互动化、立体化的案件质量控制机制。强化队伍管理,提升调解仲裁队伍的能力。结合案件的按期审结率、结案率、调解率、提出调解、仲裁建议书等多种因素制定案件的具体质量标准,坚持对案件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评查制度,并将评查结果与仲裁员的业绩评价考核挂钩。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案件处理责任制;加强案件处理的监督、监控,提高案件处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坚持案件处理审限预警机制,严控超期案件。同时,要按照“双维护,三服务”的工作方针,推广仲裁建议书制度和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实行柔性仲裁,加大调解力度,减少争议隐患,扩大仲裁处理案件的社会效果,提升仲裁服务水平。
  (五)形成正规有序、服务保障的人事管理格局
  1、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一是改进管理方式。围绕用好用活人才,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管理体制。加快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向打造创新创业平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调动企事业主体作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转变,建成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二是创新人才任用机制。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竞岗文件,形成选择范围宽、用人机制活、作用发挥好、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使用机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管理的人才开发机制,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三是营造社会环境。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络等新兴媒体的综合宣传功效,建立人才工作宣传长效机制,营造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形成鼓励人干事业、支持人干成事业的良好工作环境。四是推进人事改革。解决参公登记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平稳推进人事和工资制度改革;与组织部门协调,对公务员数据库进行有效维护和更新;落实公务员年度考核制度,探索考核评定由单位到个人的延伸,加强考核工作系统性、规范性和统一性,确保职务与职级制度并行平稳推进;妥善处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涉及人员身份待遇等问题,加强聘用人员管理。
  2、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一是完善专业技术人才用人制度。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制建设,实现事业单位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鼓励企业聘用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并给予政策支持。二是科学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统筹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依法严格管理;发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提高社会化程度;完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价制度,落实用人单位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中的自主权。完善评审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评委会建设,提高评审质量。三是以营造专业技术人才干事创业氛围。整合现有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政策,建立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提供使专业技术人才持续成长的发展空间。根据基层教育、卫生、文化、农林、工程等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职称倾斜政策,评聘基层优秀拔尖专业技术人才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的制度,确保专业技术人才下得去、干得好、留得住、有发展。
  3、规范工资收入分配机制。一是积极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加强区域性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企业职工工资共决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逐步健全。二是全面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按知识、技术、管理等人力资本要素参与分配,探索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研究实施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三是着力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制度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逐步健全,按上级政策标准,每年或两年对公务员工资进行一次调整,研究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奖励性补贴制度,使其与浏阳经济、消费水平挂钩,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水平,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实施方案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六)推进数据共享、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建设
  1、信息集成。按照“数据集中,服务下延;标准统一,资源共享;安全可靠,高效运行”三大建设原则,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平台建设,实施社会保障卡工程,围绕“一卡一网两平台”系统信息化工程展开,一卡为社会保障卡,一网为业务互联网络,两平台为“五险合一”软件平台和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持卡人口覆盖率达90%以上。将业务数据集中到省厅、长沙市局,本地机房以通讯功能为主,力争成为长沙市数据异地备份中心。
  2、服务群众。经办业务通过业务互联网络延伸到村和社区,通过信息化手段将办事窗口搬到老百姓的家门口,有效地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逐步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以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和应用为契机,全面引领和推动养老、医疗、公共就业、劳动关系、人事人才、人事档案等各大业务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3、打造平台。打造医保网上服务平台,实现职工和居民参保网上申报;加强与电信、移动等部门的合作,开通个人账户短信查询服务。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上缴费平台,拓宽缴费渠道。改变以往参保居民只能在社区、银行网点缴费的方式,参保人员足不出户便能在网上缴费成功,促进居民参保的主动性,稳定100%参保率。力争做到能在网上办结的业务尽量在网上办结。
  “十三五”时期是浏阳市落实“四个全面”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创建湘赣边区域中心城市和省会长沙东中心的重要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浏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努力把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团结奋斗,开拓进取,为全面实现“十三五”规划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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