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积金提取在其他城市可以提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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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新政实施效果显著
  自2014年10月以来,为贯彻国家住建部、人民银行、财政部先后三次联合出台的有关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呼伦贝尔市结合实际,先后五次制定出台文件,对原有政策进行调整,旨在盘活住房公积金使用市场,发挥调节作用,进一步增进购房需求。据人行呼伦贝尔市中心支行、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调查显示:在新政实施一年多的时间里,住房公积金作用发挥明显,一定程度缓解了住房公积金的“睡眠和贬值”问题,资金使用率明显提高,促进了全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呼伦贝尔市公积金使用基本情况
  住房公积金制度从1994年开始在呼伦贝尔贝尔市全面实施。截至2015年末,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达到17.26万人,覆盖率达到84.89 %;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38.07亿元,缴存余额达到66.03亿元;累计有23.56万人提取公积金,提取总额达到72.05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8.16万笔,发放金额达102.57亿元。
  二、呼伦贝尔市政策调整内容及效果
  (一)公积金使用用途放宽,提取总额和提取率均大幅提高。经政策调整,公积金提取政策放宽,凡家庭直系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及其双方父母、以及子女),经本人同意均可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同一套住房;本人、配偶及双方直系亲属可以同一套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和贷款一次;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均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提供本人或家庭直系成员病情诊断证明,属自治区规定的大病范围的或当年发生医药费(含门诊费)发票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可凭发票据实提取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当年个人负担医药费的总额。提取政策放宽后,导致提取额度和提取率大幅增加。调查显示:2015年,呼伦贝尔市共有3.86万人提取公积金,提取金额16.06亿元,比上年增加5.04亿,同比增长45.73%;提取率为52.18%,同比提高3.64个百分点。
  (二)公积金贷款范围和额度增加,贷款笔数、规模和使用率均有效提升。政策调整后规定,职工所购住房同时购买同一小区的车库和地下车位均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进一步放宽装修贷款政策,所购住房在申请有效期内且没有办理过装修贷款的未装修住房,可以单独办理装修贷款;将贷款比例统一由70%调整到80%;将旗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由过去30万元和45万元统一调整到60万元;还将贷款、装修贷款、个人公积金提取总额由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100%,放宽到不超过125%。。调查显示:2015年,呼伦贝尔市发放公积金贷款9159笔,金额19.5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加409笔和5.3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67%和37.87%,平均使用率由2014年72%上升到2015年的74.3%。
  (三)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公积金积存额度增长明显。政策调整后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也不得低于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职工工资的5%,不得高于12%。调查显示:2015年末,呼伦贝尔市公积金余额为66.0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6.69亿元,同比增长11.27%。
  (四)公积金实现异地贷款对接,畅通公积金流转环节。政策调整后,可以开展异地缴存互认,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凡是具有呼伦贝尔市户籍并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可在呼伦贝尔市境内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规定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均可在缴存地或购房地办理贷款。调查显示:2015年,呼伦贝尔累计承接公积金异地贷款156笔、金额0.4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掊和14.5倍,其中承接省内贷款131笔、0.34亿元,省外贷款25笔、0.07亿元。
  (五)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支持,促进商品房销售。调整政策后,根据企业需求,确定开发企业在建设项目具备“五证一书”后,与中心签合作协议,即可开展按揭贷款业务;房地产开发企业阶段性担保保证金额度由10%调整到5%;新建住房贷款的申请有效期限放宽为自不动产发票开具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止,多层住宅不超过3年,高层住宅不超过4年,二手房贷款申请有效期限放宽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2年内。调查显示:截至2015年末,呼伦贝尔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66.91亿元,商品房销售额201.16亿元,商品房销售额高于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134.25亿元。
  (六)放宽货款抵押条件、降低中间费用、提高办理效率,进一步降低贷款成本,为借款人提供了便利。政策调整后,根据个人需求,确定购房职工在取得购房网签合同但尚未达到抵押条件时,可用第三方房产做抵押,开展第三方抵押贷款业务;将自然人担保面由行政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正式在职职工,放宽至行政机关和所有事业单位正式在职职工;进一步降低贷款中间费用,取消收取5%的自然人担保贷款保证金;优化贷款办理流程,要求公积金管理部门在抵押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借款人可与合同各方签订变更协议后,办理贷款缩期业务;确有原因影响借款人偿还能力的,可办理贷款展期业务;借款人及其家庭直系成员,年末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有余额的,可将账户余额全部冲还贷款本金。这些新政策的实施,极大地便利了缴存人使用公积金,降低了其使用成本,得到广大职工的热烈欢迎和广泛赞誉。2013年呼伦贝尔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_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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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呼伦贝尔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3年呼伦贝尔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http://www.gjgwy.org/neimenggu/)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原则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组建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以及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和重要事项的决策。
  三、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103年呼伦贝尔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招聘方式。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择优产生拟招聘人选。
  招聘人数与应招报名人员比例应达到1:4方可开考。有特殊要求的个别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调整岗位或开考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择优依次递补。
  (二)招聘工作程序:1、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2、应聘人员报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3、组织应聘人员进行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体检、考察;4、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5、办理录用手续。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对工作认真负责,有吃苦耐劳精神。
  3、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需要。
  4、具备呼伦贝尔户籍或为呼伦贝尔生源地的应往届毕业生。
  以下人员可不受户籍限制报考:
  (1)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
  (2)在呼伦贝尔市参加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基层六类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
  (3)高等院校毕业后服兵役并退出现役的人员。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日以后出生)。
  6、报考市120急救指挥中心人员需具备较熟练的蒙语表达能力,该岗位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时,须进行蒙语口语测试,测试合格者方能报考。
  7、学历、专业及其它要求见附件《2103年呼伦贝尔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以下情况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处以开除处分或辞退的人员;
  3、在各类人事考试中因违纪受到在一定期限内不允许参加考试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4、在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人员。
  六、考试方式和内容
  (一)考试方式:考试包括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两项内容。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汉文制卷。
  (二)考试内容: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专业科目考试按照不同专业类别进行。
  七、实施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日至12月27日在呼伦贝尔政府网、呼伦贝尔人才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日至12月27日。
  2、报考人员需登陆呼伦贝尔人才网下载报名表,携带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两份,张贴2寸照片三张)、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内到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海拉尔区河东诺敏路宁辉小区)进行现场报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3.应试人员于考试前两天到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请考生关注呼伦贝尔人才网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体检和考察
  1、考试加分: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定,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2、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按照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占4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即: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40%+加分因素+专业科目考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职位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比较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
  3、体检和考察
  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在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
  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等。
  (四)确定拟录用人员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上述各项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和录用
  1.拟录人员相关信息将在呼伦贝尔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在招聘期间弄虚作假和对群众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3.被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实行工作回避制度。
  (二)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和相关主管部门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试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有关规定录用的人员,一经查实,予以清退。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其他
  (一)招聘各个环节的成绩以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和相关事宜,均在呼伦贝尔人才网上公布。
  (二)参照公务员考录收费标准,收取考生报名费、考务费120.00元,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标准向考生收取。如有符合减免费用条件的考生,均按照自治区相关收费政策执行。
  附件:
  1、2103年呼伦贝尔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103年呼伦贝尔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招聘单位及岗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指导科专业技术人员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主修网络工程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指导科专业技术人员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主修数据库管理
与软件工程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右旗管理部财务人员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电算化、财务管理、会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牙克石管理部财务人员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电算化、财务管理、会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额尔古纳管理部财务人员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电算化、财务管理、会计
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专业技术人员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农田水利工程、水利工程
具有学士学位
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专业技术人员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软件工程
具有学士学位
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专业技术人员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具有学士学位
市中心血站专业技术人员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具有初级检验师
及以上专业资格
市卫生合作项目与医学考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市卫生统计信息中心专业技术人员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市卫生统计信息中心专业技术人员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主修网络工程
市120急救指挥中心调度员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从事临床工作一年以上,能够熟练应用蒙语
&&&&市经信委
市信息化促进中心工作人员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市新技术推广站工作人员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市节能监测站工作人员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市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专业技术人员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食品工程与科学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专业技术人员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市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秘书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具有二年及以上秘书工作经历
市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工作人员
大学本科及以上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市粮油质量检测和信息中心工作人员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粮油质检、生物工程、化学工程
《呼伦贝尔》编辑部出纳员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财务、会计
具备学士学位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呼伦贝尔市直事业单位单位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您的位置: &
& 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消户提取可以代取吗
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消户提取可以代取吗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多数在国家单位或者盈利比较明显的企业,住房公积金相对于五险来说金额较大,所以通常情况下一般的企业不会购买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三个基本要素为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购置住房公积金以后在买房期间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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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参照当地的拆迁办法。向当地房管所询问建议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电话查询即可。不算医疗费,应该赔偿10万元左右。咨询企业或者当地社保局。
二类地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等6个区、托克托县等5个县、锡林浩特市等3个县级市和阿荣旗等9个旗,最低工资标准为98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3 二类地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等6个区、托克托县等5个县、锡林浩特市等3个县级市和阿荣旗等9个旗,最低工资标准为154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 二类地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等6个区、托克托县等5个县、锡林浩特市等3个县级市和阿荣旗等9个旗,最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9. 在内蒙古旅游名城阿尔山市、草原红城乌兰浩特市以及科尔沁草原通辽市,记者还先后走访了杜鹃湖、天池、石塘林、成吉思汗庙、罕山草原等旅游景点,发现这些景点无一例外地存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 五险一金查询专题为您提供最新五险一金查询的相关知识,以及全国各地的专业律师在线解答五险一金查询有关法律问题。 华律网五险一金专题为你提供五险一金,包括,比例法律知识以及免费提供北京上海山东广东天津重庆深圳济南浙江江苏南京青岛五险一金法律咨询以及律师。 五险一金多少钱专题为您提供2011年最新五险一金多少钱的相关法律法规,律师在线解答五险一金多少钱有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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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王某,2013年5月至2013年11月底在其经营的烟酒商店内,从他人(已判决)处低价购入汾酒、五粮春、茅台等假冒酒类及中华、芙蓉王、呼伦贝尔等假冒香烟用于刑事申诉状申诉人:X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夹信子路向华X号楼X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申请2、岳阳市、湘潭市、株洲市、衡阳市、郴州市、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4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上5000岳xx的亲属高xx等五人诉至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请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4.9万余元及其他各项损失共计48.4万余元,并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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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公积金一贷款买房取现金一次还可以在取吗
提问者采纳
还最后一笔贷款时还可以取现一次。但不是提现金,是用公积金冲抵剩余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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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2条回答
只能取现一次,以后可以每年冲抵贷款。
好像是够一年就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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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位置:&>&&>& 呼伦贝尔市
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
事项分类:
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2、对准予提取的,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上午8:30至12:00 下午 14:30至16:30
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及牙克石市管理部、扎兰屯市管理部、根河市管理部、额尔古纳市管理部、阿荣旗管理部、莫旗管理部、鄂伦春旗管理部、鄂温克旗管理部、陈巴尔虎旗管理部
申请条件设定依据办理材料表格下载收费情况办理流程
  1、除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冻结,本人、配偶及其双方父母、以及子女(同户籍、下同)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清偿或担保的借款人有还款逾期6期以上等行为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配偶及其双方父母、以及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办理非销户提取。&
  凡家庭直系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及其双方父母、以及子女)能够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身份关系证明,即视同为“同户籍”,经本人同意均可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同一套住房。本人、配偶及其双方直系亲属可以同一套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和贷款一次。&
  ①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包括购买新建住房、二手住房、回迁安置住房、法院裁定拍卖住房)。&
  ②购买未装修自住住房的(与所购住房同时办理提取)。&
  ③与所购自住住房同时购买的同一小区的车库(包括车库性质的附属用房、下同)、地下车位的(与所购住房同时办理提取)。&
  ④在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⑤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⑥无自住住房家庭支付房租的。&
  ⑦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以及夫妻双方的父母因患重大伤病等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⑧法院判决离异,房屋产权人赔付对方房款的。&& &
  ⑨遇到突发事件(如火灾等),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2、除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冻结,本人及其配偶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清偿或担保的借款人有还款逾期6期以上等行为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①退休、退职的。&
  ②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且本人申请销户的。&
  ③职工买断工龄一次性安置的。&
  ④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
  ⑤个体工商户到退休年龄的;营业执照注销的。&
  ⑥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⑦异地调转的 。&
  &&&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次提取时间应间隔6个月(含6个月)以上。&
&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2、《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 3、《呼伦贝尔市提取管理办法操作细则》。&
  1、购买自住住房、车库、地下车位、装修提取,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
  ①购买新建住房、车库、地下车位提取[购房时间以销售不动产发票、缴款收据日期为准:多层住房不超过三年,高层住房不超过四年。):
  住房、车库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不动产发票;地下车位提供买卖合同、缴款收据。
  合计提取总额加贷款额度不超过住房、车库、地下车位总价款,以百元取整。
  ②购买二手住房、车库、地下车位提取(购房时间以《房屋所有权证》取得时间为准不超过两年):
  购买二手住房、车库提供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销售不动产发票;地下车位提供原房主的买卖合同、缴款收据。
  合计提取总额加贷款额度不超过住房、车库、地下车位总价款。
  ③购买回迁安置住房提取(购房时间以销售不动产发票日期为准:多层住房不超过三年,高层住房不超过四年。):
  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不动产发票、《房屋回迁安置协议》。
  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扣除拆迁补偿款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以百元取整。
  ④购买法院裁定拍卖住房提取(以拍卖佣金发票时间为准不超过两年):
  提供法院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书、拍卖佣金发票、购房款收据。
  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总房款,以百元取整。
  ⑤购买未装修自住住房的装修提取,须与购房提取使用同一套手续。
  装修提取总额加装修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款的25%,以百元取整。
  新建住房是否装修:参阅《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三:商品房质量、设备等情况。
  以上提取所需个人证件:
  ①购房人提取:提供身份证。
  ②购房人配偶提取: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
  ③同户籍父母、子女提取:提供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30日内有效身份关系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④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当地无建行的,提供公积金业务主办行借记卡)。
  2、在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①在国有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建房时间以《施工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不超过三年):
  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施工许可证》、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
  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金额。
  ②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建房时间以《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不超过三年):
  提供《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
  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金额。
  ③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大修自住住房的(修房时间以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出具的大修鉴定证明签署时间为准不超过两年):
  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镇及其以上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出具的大修鉴定证明、规划部门批准文件或镇政府出具的《准建证》、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
  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金额。
  以上提取所需个人证件:
  ①房屋产权人提取:提供身份证。
  ②房屋产权人配偶提取: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
  ③同户籍父母、子女提取:提供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30日内有效身份关系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④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当地无建行的,提供公积金业务主办行借记卡)。
  3、偿还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持以下材料原件):
  ①借款人提取:提供身份证。
  ②借款人配偶提取: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
  ③同户籍父母、子女提取:提供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30日内有效身份关系证明、提取人身份证。(同户籍父母、子女持上述手续可以办理对冲业务,同时需借款人持身份证签字确认。)
  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以百元取整。
  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双方及同户籍父母、子女非同时办理的,以最后一方提取时间为准,提取金额以提取人间隔时间为准。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提取金额=月还款本金金额×职工提取间隔月数;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提取金额=当期月还款本金金额×职工提取间隔月数。(如间隔7个月转7个月本金金额,间隔17个月转17个月本金金额,以此类推)
  还清公积金贷款业务可以随时办理。办理还清贷款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足以还清贷款的,按照“还款总金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不足以还清贷款的,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以百元取整。
  4、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和其他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①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提取:
  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30日内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商业银行出具的30日内“已还贷款明细”(加盖银行业务章)。
  ②偿还其他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提供借款合同、30日内“已还贷款明细”[由发放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加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业务章)或由委托银行出具的(加盖银行业务章)]。
  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的,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以百元取整。
  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的,夫妻双方及同户籍父母、子女非同时办理的,以最后一方提取时间为准,提取金额以提取人间隔时间为准。
  提取金额=最后一笔正常月还款本息金额×职工提取间隔月数(如间隔7个月转7个月本息金额,间隔17个月转17个月本息金额,以此类推)。
  办理还清贷款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足以还清贷款的,按照贷款余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不足以还清贷款的,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以百元取整。要求初审柜员在系统中必须选择“结清”,并且此套贷款手续不能再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
  以上提取所需个人证件:
  ①借款人提取:提供身份证。
  ②借款人配偶提取: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
  ③同户籍父母、子女提取:提供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30日内有效身份关系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④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无联名卡的,提供公积金业务主办行借记卡)。
  5、无自住住房家庭支付房租提取(提取时间为房屋租赁期限内)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①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
  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当年全部租金金额。
  ②租住商品住房提取:
  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工作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30日内无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合同》。
  合计提取总额为当年租金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以上提取所需个人证件:
  ①租赁人提取:提供身份证,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单身的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30日内单身证明原件。
  ②租赁人配偶提取: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
  ③同户籍父母、子女提取:提供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30日内有效身份关系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④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当地无建行的,提供公积金业务主办行借记卡)。
  6、职工本人、配偶、子女以及夫妻双方父母因患重大疾病提取[以首笔医药费(含门诊费)发票时间为准不超过一年]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缴存职工本人、配偶、子女以及夫妻双方父母因患重大疾病,当年的医药费(含门诊费)发票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提供旗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当年的医药费发票(含门诊费发票、经医保报销的提供医疗费用报销支付表),提取人身份证、同户籍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身份关系证明、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当地无建行的,提供公积金业务主办行借记卡)。
  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当年个人负担医药费(包括门诊费发票金额、医疗费用报销支付表中自费金额和自付金额)的总额,以百元取整。
  7、法院判决离异,房屋产权人赔付对方房款提取(以法院判决书出具时间为准不超过一年)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提供法院判决书、产权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当地无建行的,提供公积金业务主办行借记卡)。
  提取额度不超过法院判决房屋产权人赔付对方房款金额,以百元取整。
  8、遇到其他突发事件(如火灾等),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以《火灾损失核定书》出具时间为准不超过一年)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如《火灾损失核定书》、单位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提取人身份证[夫妻双方提取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当地无建行的,提供公积金业务主办行借记卡)。
  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火灾损失核定金额,以百元取整。
  9、销户提取(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①退休、退职提取:提供离退休审批表或退休证等相关退休证明文件。
  ②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且本人申请销户提取(无年限限制):提供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文件。
  ③职工买断工龄一次性安置提取:提供职工与企业签订的经人事劳动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买断工龄合同(协议书)》。
  ④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提取: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文件。
  ⑤个体工商户提取:①到退休年龄的。②营业执照注销的:提供工商部门出具30日内的显示注销的“机读档案”(加盖工商部门章)。
  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由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持本人身份证、职工死亡证明办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单位账户。
  ⑦异地调转提取:提供职工调动工作相关证明文件、身份证、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建户证明,采用电汇或者信汇到新工作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不能直接转移的,提供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允许销户全额提取。
  以上提取(除死亡、异地调转外)所需个人证件:
  ①提取人身份证。
  ②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当地无建行的,提供公积金业务主办行借记卡)。
本事项暂无电子表格下载,涉及表格请到办事地点窗口领取。
  不收费
  提交→受理→审批→划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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