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信贷风险防范心得体会操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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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中国农村信用合作》杂志开办的网站中的一个版块任版主,有幸认识了各省的一些信合人,他们中有高层领导、有中层干部也有基层员工。我们在一起讨论过一些有关于信合的话题,其中就有一项是《如何防范贷款操作风险》,议题讨论综合起来贷款操作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贷款统计失真、担保手续不全、到期转贷较多、放贷责任不清、营销贷款不当、贷后管理不严等。因此,如何有效防范贷款操作风险,已经成了各地农村信用社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  
近来我们联社也在大力开展防范贷款操作风险清查工作,加强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如何有效地防范贷款操作风险,已成为我们联社改革与发展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    
在发展信贷业务中,农村信用社决不能以偏离经营宗旨、出现以贷款风险为代价,在业务发展上宁愿速度慢点,也不能使贷款形成新的风险。去年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加大了对“三农”的扶持力度,农信社应与当地党政和有关部门一起,围绕“服务三农”的发展战略,创新支农服务水平,做好“服务三农”这门功课。  ??  ?
现就当前提到的几个问题浅析一下:   一、应明确放贷责任。贷款调查人要承担调查的责任,贷款审查不严的要承担审查责任,经县联社审批的大额贷款,要承担审批责任。贷款发放后,要落实到具体的贷款管理人员并要分化贷款责任,明确规范的贷款管理流程,使贷款管理人员强化责任意识,改变“重放轻管,重放轻收”的现象。对贷后检查、催收不力,应追究贷后管理不善的责任。信贷岗的人员不要随便调动,相对保持农信社信贷员岗位的稳定,因为他们相对熟悉贷款客户情况,有利于贷款的清收。  ??  二、要加大查处违规违纪贷款力度.  ⒈严禁发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贷款;  ⒉严禁发放超比例贷款和超权限贷款;  3.严禁发放化整为零多头贷款和冒名化名贷款  4.严禁发放假担保和关联人相互保证贷款;  5.严禁发放跨地区贷款和以贷收息。  对发放违规违纪贷款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把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落到实处。对一般违规违纪贷款且金额不大的责任人,责令限期收回;对以贷收息的,要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对屡教不改、违规违纪贷款金额较大的,责令其停职停岗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回贷款,超期未收回的给予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造成重大风险和损失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  ?
农信社作为中小型地方性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弱,要防范贷款操作风险,必须坚持信贷资金的流动性。要严格执行贷款的延期和转贷规定,对没有正当理由转贷或延期的,要采取降低信用等级、上浮贷款利率等措施加以抑制.对发放的固定资产贷款的,要有经济实力雄厚的保证人或有易变现的财产作抵押;要严格控制发放大额贷款,对确需发放的大额贷款,贷前要将其风险锁定在借款人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  ?   三.要真实反映贷款客户的资料。贷款资料是否真实将会影响到贷款的安全性.客观真实的信贷资料将对贷款的发放与否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对已经发放的贷款要经常性地进行全面清查、真实反映,在此基础上落实清收不良贷款的任务。对信贷资料反映不真实、弄虚作假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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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骑士,快来帮我改改,明天要交稿了。急呀~
    不够深入!贷款的操作风险说白了就是“人的风险”,你应该从这个角度入手,从贷款操作人员的职业道德说起,再到风险贷款责任认定与责任追究机制的建立,然后才是具体的业务风险防范!  
  人员的职业道德?单靠这个?
  我没有写过这个,不知怎么写了,急人呀。谁帮帮我呀,等用啊~
  2003年下半年以来,农村信用社在体制改革和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推动下,各项业务发展迅猛,特别是贷款投放猛增,支持对象也扩展到“三农”以外的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诸多领域。贷款的高速增长,有力地支持了城乡经济的发展,提升了农村信用社的知名度,增强了农村信用社的盈利能力。在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快速发展的形势下,如何处理好贷款规模扩张与质量管理的关系,加强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有效地防范贷款操作风险,已成为事关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的重中之重。  一、贷款操作风险的表现  目前,农村信用社在管理体制和贷款操作上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有着很大的区别,如贷款业务几乎天天都在发生,“三农”贷款单笔额度不大,信贷员、信用社主任和县联社主任都有额度不等的放款权力等,由于这些特殊性,贷款管理不如国有商业银行严格和规范。针对农村信用社贷款操作风险的成因和现状,笔者多次深入到县级联社和农村信用社调查,其贷款操作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1、贷款统计失真。有的农村信用社至今未真实反映各类贷款的占用形态,不良贷款仍在正常贷款科目之中,导致县级联社的汇总数据失真。同时,贷款科目归属也不规范,不同类别的贷款相互混淆。  2、到期转贷较多。贷款到期后,只要能收清利息,很多农村信用社都采取办理转贷或延期的方式,尤以转贷居多,有相当部分贷款特别是大额贷款到期后多次转贷,影响了信贷资金的流动性,掩盖了其风险。  3、担保手续不严。由于在农村难以找到有效抵押的物品,加上抵押手续繁琐,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很多贷款都是采取保证担保的方式。在保证担保贷款中,对保证人资信和担保能力调查不实,其中还有不少是一人多保、合伙人或家庭成员之间交叉互保,导致贷款垒大户,担保流于形式。  4、贷后管理不实。一些农村信用社疏于贷后管理,特别是一些大额贷款发放后未及时进行有效的跟踪检查,贷款档案不全,保管不善,信贷员未设台帐,未建立客户档案,信贷人员岗位一轮换,接任人员连借款户的基本情况、贷款真实用途都难以及时掌握,致使贷款管理出现“真空”,一些当年发放的大额贷款连利息都收不上来。  5、贷款投向不准。一些农村信用社在贷款投向的把握上存在随意性,有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以“流动资金周转”等名义掩盖贷款实际用途,对水泥、房地产、小钢铁等行业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还有的发放跨乡、跨县贷款,违背了农村信用社为本社区居民提供金融服务的经营方向。  6、放贷责任不清。有些联社对放款责任的有关规定未进行细化和落实,有的地方信贷人员调动频繁,接任者“新官”不理旧帐,导致责任不清,责任追究也形同虚设。近几年来,一些农村信用社贷款操作违规甚至造成重大风险的事时有发生,但大多数仅对责任人进行罚款或停职收贷处理,如何盘活贷款措施乏力,成效甚微。  7、营销贷款不当。一些联社为开拓贷款市场,开办了全员岗位责任贷款营销业务,营销责任贷款一般都在十万元以上,个别员工超过百万元,这些贷款有些是到期还息转贷,少数营销贷款已经形成了风险,责任人通过“拆东墙、补西墙”来掩盖。  8、外勤人员不足。目前农村信用社普遍存在城区员工多、内勤员工多、女员工多的现象,外勤人员太少,特别是基层社信贷员严重不足,有的基层社一名信贷员负责十多个村的信贷业务,分身乏术、力不从心,对各村、组、户的情况很难做到详细掌握,这也是信贷管理不实的重要原因。  二、防范贷款操作风险的措施  当前,农村信用社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树立正确的绩效观和审慎经营理念,强化贷款管理的责任,有效防范贷款操作风险,是农村信用社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  1、树立审慎经营、稳健经营理念。县级联社作为基层社的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必须高度重视贷款管理工作,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把贷款质量放在首位,不得盲目追求发展速度。目前,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仍居高不下,历史包袱还十分沉重,如果近年来的新增贷款又形成大量不良,农村信用社将丧失良好的发展机遇。产权制度改革到位之后,县级联社管理职能更加明确,权力大,责任也大,因此,必须把防范贷款操作风险作为信贷活动的出发点和终结点。要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管控能力,时刻绷紧防范风险,特别是贷款操作风险这根弦,在信贷决策中一定要坚持依规合法。要有效约束所有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把审慎经营、稳健经营的理念落实到每一位员工的实际行动中,只有对员工进行严格管理,才是最有效的关爱员工,保护员工。  2、坚持立足社区、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农村信用社是社区性、零售型的金融机构。在信贷的投向上,要始终坚持以“三农”为主、以小额贷款为主、以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为主。农村信用社要加快发展,要占领市场,要提升地位和作用,决不能以偏离经营宗旨、出现贷款风险为代价,在业务发展上宁可每年少增几个百分点,也不能使贷款形成新的风险。去年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加大了对“三农”的扶持力度,出台和落实了粮食直补、粮食提价、减免税费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加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农村信用社应与当地党政和有关部门一起,围绕“希望在山、潜力在水、重点在田、后劲在畜、出路在工”的发展战略,更新思想观念,深入调查研究,创新支农服务水平,做好山、水、田、畜、工这五篇文章。要站在大农业的高度来诠释信贷支农工作,继续加大对与“三农”相关的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信贷投入,真正找准农村信用社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和土壤。  3、明确放贷责任划分的具体规定。在农村信用社已形成的大量不良贷款中,除了政策性等因素造成的外,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由于放款职责不清。要把贷款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上,即:贷款调查人要承担调查失真的责任,贷款审查不严的要追究其审查责任,经县联社审批的大额贷款,如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超过有关贷款管理比例规定,要承担审批责任,贷款发放后,要落实具体的贷款管理人员,对贷后检查、催收不力,发现借款人改变用途等不及时处置或报告的,应追究贷后管理不善的责任。要细化贷款责任,明确规范的贷款管理流程,使贷款管理人员强化责任意识,改变重放轻管,重放轻收的现象。要相对保持农村信用社主任和信贷员的稳定,使他们熟悉当地情况和了解客户,也有利于对其经营业绩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  4、加大查处贷款违规违纪的力度。强化贷款管理,要从以下八个方面严把贷款的发放关:一是严禁发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贷款;二是严禁发放超比例贷款;三是严禁发放超权限贷款;四是严禁发放跨地区贷款;五是严禁发放化整为零多头贷款;六是严禁发放冒名化名贷款;七是严禁发放假担保和关联人相互保证贷款;八是严禁以贷收息。对发放违规违纪贷款行为决不能心慈手软,要重拳出击整治,加大查处力度,把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落到实处。对一般违规违纪贷款且金额不大的责任人,责令限期收回;对以贷收息的,要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对屡教不改、违规违纪贷款金额较大的,责令其停职停岗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回贷款,超期未收回的给予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造成重大风险和损失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5、切实提高信贷资金的流动性。保持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是银行业必须遵循的原则,在“三性”中,流动性至关重要,信贷资金只有在周而复始
  三、创新贷款管理的思路  夯实贷款管理基础,在当前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快速发展的时候显得更为紧迫和重要。思路决定出路,农村信用社要在认真总结过去信贷管理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强化管理创新,不断探索管好用活信贷资金的新路子,从源头上建立起防范贷款操作风险的屏障。  1、建立贷款客户档案。农村信用社对所有贷款都要按统一的文本规范管理,并逐户建立客户档案。客户经济档案应全面、真实地记载客户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主要收入来源、家庭财产、从事产业发展前景与风险、村(居)委会与村(居)民的评议意见、以往借款还款的信用记录等情况,并按年进行数据维护和内容更新,这样既能为农村信用社的贷款管理工作提供准确、详实的参考依据,又能有效地防止跨地区和多头贷款,同时也有利于内勤人员对信贷员的监督和制约。  2、落实贷款问责制度。要全面推行包客户、包发放、包收回的贷款责任制,把贷款风险从事后认定改为预警式管理,使贷款处于严密的贷前、贷中和贷后管理之中,真正把贷款责任落到实处。农村的信贷员要实行包片包村,城区的要推行客户经理制,实行等级管理。除天灾人祸等特殊情况外,对当年贷款到期收回率低于95%、利息收回率低于98%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对收回率高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通过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等措施,增强信贷人员管好贷款的责任心,激发信贷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开展个私企业评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营企业蓬勃发展,贷款需求也将越来越大,对此类客户群体的信贷支持要因地制宜,创新贷款管理方式。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发展要求、内部管理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经营性现金流量充足、贷款偿还有保障的,可予以评级授信。评级授信要采取贷款担保相结合的方式,一般一年一定,适当优惠利率,在期限内随到随贷。县联社要成立评审委员会,如有必要,可聘请当地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资深同志参加,使评级授信更为科学和准确。对评出各个等级的客户要在当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布,不守信的也要在次年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取消其资格,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使征信工作公开化、社会化。采取这种方式,既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巩固了黄金客户,又能够提高农村信用社和客户的知名度,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4、县城建立办贷中心。产权制度改革到位后,县级联社应加强贷款工作的统一管理。县城是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县城大额贷款客户多,有必要在县城成立办贷中心。要把办贷中心办成精品网点,选择优秀的信贷人员担任客户经理,集中办理个体私营企业的贷款,以快捷的服务满足他们的贷款需求。对员工营销贷款,要将其风险控制在员工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并采取全体员工向办贷中心推荐客户的办法,由办贷中心按规定手续和程序发放,以达到贷款营销的目的。县城内其他网点可根据联社授权,办理小额信用贷款、质押贷款和贷款数额较小的担保贷款。  5、提高审贷质量。县联社审贷委员会是发放大额贷款的决策机构,主要审查贷款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是否超过有关比例,论证贷款项目的投入与产出及效益情况,分析市场前景,审查借款人的信用程度、资金实力和担保手续的合法性等。参与贷款的调查人员要实事求是的向审贷会介绍情况,接受审贷委员的询问,但不得参与决策。对大额贷款的论证要民主,决策要采取票决制,少数服从多数,委员之间事先不得通气、打招呼。审贷会议要做好详细记录,并严肃纪律,不得向借款人泄露会议内容。县联社提高了审贷会的质量,把住了大额贷款发放关,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有效地防范贷款风险。(转载《中国金融网》)
  我自己去写了,还是靠自己,不依赖别人了~
  刷新了才看到,谢谢果果,我参照去,回见~
  记得老美做资信评估的时候有个什么5C模型,包括CHARACTER、CONDITION、CASH等几个来着,记不全了,个人感觉总结的很有道理,你可以查阅一下。  确实终归是people risks.
  我在信贷岗上做了大半年了,现在职工双向选择,我第一志愿还是报在信贷岗,我觉得我喜欢上了信贷这个岗位。主任也比较欣赏我做事认真,就是不知还能不能在这个岗位上呆下去,我现在这个位置有很多人竞争,乡下的想上来,城里的不愿到乡下去,我们社又多出两人要分流,有些担心,但我想下岗不会轮到我。毕竟我对工作还是很认真的!谢谢大家的帮助~
  把银行的钱当成自己的钱放出
  去经历几次官司后就能够更有效地知道怎么防范风险了!!金融QQ群一:,金融(银行)同事,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欢迎同业加入。
  提出来的都是些浅层次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其实,别把银行当成什么特殊企业,就按正常的商业企业经营就可以了。  但是,银行经营权在中国是稀缺资源,不算政策银行和信用社,中资银行就180家左右,而美国联储会员银行就有8000家。如果不能解决自由经济和市场化,所做的一切技术努力都不能规避系统性风险。
  同意三楼的   
  从技术层面来说,现在银行对信贷的理论研究几乎是空白,这非常可怕。
  LZ真是搞笑啊,似乎没有搞清楚什么是操作风险,也不知道信贷风险的基本分类,还长篇大论的,实在是...
    信贷是一个技巧/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应该很难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加以研究。结合自己的工作体会,觉得工作技能的培训和职业道德的养成应该是风险控制的基础。尤其道德是很重要的一环(虽然现在这个社会这两个字往往被等同于SB)。有一次和同学聊天,突然发现在中国市场上领先的跨国公司(如宝洁、汇丰),都是强调招收大学生、自己培养;其实,这个培养的过程就是一种共同价值观、公司文化、职业道德的继承过程(或者叫“洗脑”)。在这个基础上,公司才会有高效的管理、控制和执行。    看到楼上关于加强管理的措施:  “一是严禁发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贷款;二是严禁发放超比例贷款;三是严禁发放超权限贷款;四是严禁发放跨地区贷款;五是严禁发放化整为零多头贷款;六是严禁发放冒名化名贷款;七是严禁发放假担保和关联人相互保证贷款;八是严禁以贷收息。”    除了一/二/四以外,似乎都是道德风险。    能用制度解决道德的风险吗?或许可以把,但代价是效率,而且不要期望制度能够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制度的效果好坏,个人感觉,不在于制度的细微程度(制度不可能疏而不漏),而在制度最终能否在执行的过程当中树立起一种道德德规范、然后通过这种道德规范约束大多数人、大多数人再通过具体的制度防范小部分人。
  写的满好的啊.问题提在了要点.  可是,要建立风险控制机制不是一个人和一个团体就能完成的啊,实践中总是有太多的不确定性,只能是严格按照条款做事,把风险降低至最小.
  这个好
  举报信  举报事项:中国农业银行将乐支行(下称农行将乐支行)行长廖正基及农行系统相关工作人员涉嫌违反国家法律及银监会、中国农业银行的相关规定,向福建立罗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立罗公司)违规给予授信人民币16500万元并导致立罗公司实际控制人实现巨额信用证诈骗及合同诈骗。  事由:立罗公司由戚安静(身份证号码:262122)、陈立省(身份证号码:236974)夫妇作为股东共同设立,陈立省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该公司于2012年涉嫌以提供虚假资料的方式在农行将乐支行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协同下,获得2012年度增量授信人民币16500万元,有效期一年,其中1500万元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及国内信用证项下贸易融资组合,另等值人民币15000万元为国际贸易融资额度。其中授信1500万元仅以该公司位于将乐县古镛镇积善村洋布房地产抵押,其实际抵押物仅为100亩工业用地;另授信国际贸易融资额度等值人民币15000万元仅以晋江恒超鞋业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该笔授信的绝大部分已被立罗公司以开具国际信用证和获取贷款的方式实现占有。  经了解,立罗公司在将乐县数年来纳税金额为零,其对外提供的财务报表存在严重虚构行为,并在农行将乐支行同时使用着两套财务印鉴,其违法行为十分恶劣;该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资产规模均不符合如此巨额授信的政策法规要求,其提供的抵押物和担保方也与授信额度严重不匹配。农行系统相关人员在业务受理环节和授信调查环节均存在严重不尽职行为,导致银行巨额资金涉嫌被立罗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以信用证诈骗等方式套现挪用后无法偿还,并造成为了填补到期敞口诈骗民间资金2500万元的恶劣后果。  农行将乐支行及上级审查部门涉嫌违反银监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国农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中国农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管理办法》、《中国农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操作规程》、《中国农业银行国内信用证结算业务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造成银行资产重大损失的风险。严重违规行为的背后极有可能存在权钱交易等贪腐、渎职行为,特此实名举报,请求国家司法机关依法调查,查清事实真相,以保护国家和公民的合法财产权益  举报人:  身份证号码:141811
  熟话说事在人为,关键还是要看人的情况,好的信贷人员做事,领导就放心了。还是要看员工的责任心。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股票/基金&
新常态下银行信贷风险的防范之道
  李沅璋?  经济新常态是中国经济长期高速增长的必然结果,作为经济活动中的核心实体――,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尤其应及时清醒、冷静地总结、分析当前银行面临的信贷风险困境,而不应盲目乐观或急于追赶两位数字的增长。从今年来发布的季报、半年报看,增长下滑不可避免,个别中小银行仍然保持的20%左右的增长难以持续。经济新常态下的信贷风险有很多的工作亟待我们去做,因为过去近十年的银行业高速增长中信贷的风险防控、贷后的客户管理、产品推出后的监测分析、局部的区域风险分析等等都被惊心动魄的高速增长和几近白热化的同业数字竞争所冲淡了,资产规模和利润做大就是效益,就是市场优势,就是竞争力。目前银行业的信贷风险已经成为举世瞩目的问题,银行需要在经济新常态下对信贷风险管控及时进行反思、检视并适时推出识别之策、选择之策和管控之策,方能在同业比较中取得相对的可持续优势。  传统信贷风险管理的弊端  重形式,轻实质  我国监管法规,尤其是银行监管机构的有关信贷业务的监督规则极为丰富多样,各银行为防范合规风险,也纷纷建立了相应的庞大的信贷合规风险管控制度体系,信贷审查中合法合规风险防控成为风险管控的核心问题。尤其是外部监管在信贷风险的问责方面极为强调形式的合法合规。承担信贷业务和相关手续操作基层机构为了促成业务合法合规,将其主要精力放到了相关手续和形式要件准备上去,有的基层银行为了完成利润和信贷投放指标还协助客户编造信贷资料,甚至协助伪造或变造相关文件,为实质性信贷风险留下伏笔。近年来区域性乃至个别地区银行业整体性发生的钢贸贷款问题就是典型,在钢贸贷款纷纷倒下的过程中并没有看到实质上的信贷审查和尽职调查,有的地区钢贸贷款提供的甚至是完全“诈骗”式的资料,不仅交易虚假,而且担保物虚假及担保人信用虚构,令人触目惊心。  重贷前审查,轻贷后管理  境内银行普遍重视信贷的事前严格审查,在流程及各种形式要件方面都有非常严格而系统的管理规定。这对信贷风险的防控无疑起了很重要的作用,但同时这种事前严格准入机制的安排,也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加上中国传统银行融资主体长时间以来都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主体,使得银行的贷后管理意义不大,长期的经济高速增长更是加剧了这种无需贷后管理的惯性。实际上,以大型企业为主导的信贷体系中,贷后管理市场化手段是难于奏效的,贷款的转让或者退出都存在许多不可操作因素,尤其是一些具有政府背景或政府支持项目,市场化的贷后管理机制几乎难以实施。随着融资市场中借款人结构的变迁,特别是中小企业占比日益提升的过程中,贷后管理问题仍然没有得到适当的重视。在贷后管理上,各银行普遍存在以下问题:贷后管理体制机制缺失,相关催收的管理规章更多地停留于纸面上;贷后管理人员未得到适当配置,多数银行都以贷款的营销部门和营销人员承担贷后管理职责,但在优质贷款市场竞争几近白热化的环境中,相关人员没有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贷后管理中;贷后管理手段和措施欠缺,各银行的贷款都将有关贷款落实到基层机构,基层机构由于人员素质和结构的局限,贷后的管控举措极为有限,借款人发生问题时,只能疲于被动催收和应付。  重财务分析,轻财务信息失真问题  客户财务信息是业发放信贷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信贷审查中最为重要的审查对象。但是遗憾的是,一些以优秀或良好的财务报表经过信贷审查的企业,在不到半年或三、五个月即发生财务危机的现象并不罕见。财务信息失真已经成为中国诚信体系建设中至为重要阻碍力量,也成为银行融资风险不确定的最为根本的原因。尤其是在经济新常态下,企业的经营环境日益复杂化,财务信息失真的问题将会更加复杂化和严峻化。在传统的高增长经济背景中,企业财务信息更多地隐瞒收入和利润。随着经济形势的恶化,财务困难已经成为常态化现象,不论什么类型的企业都很难独善其身。正因为财务信息失真,传统上依靠客户财务数据所构建的各种信贷风险预测预警模型都将一定程度上失灵,尤其是以民间借贷和现金交易颇为盛行的环境中,西方银行积淀的信贷风险监控模型更加显得苍白无力。近年来在山西、内蒙(,)、陕西榆林等地区发生的一些较大规模企业引发的信贷危机事件中,几乎都离不开大额民间借贷问题。实际上,这些民间借贷,有的早有时日,有的是在银行贷款之后,但是无论前后都难以为银行所监测及分析。这也是中国颇具特色的财务信息失真问题,其对中国银行业信贷风险的有效防控形成了巨大挑战。  重背景交易与信贷关联,轻虚假交易  为规避信贷风险,尤其是信用贷款的巨大风险,银行日益重视将信用与借款人的商务活动关联起来,发展了以企业实体性经济活动为支撑的一系列信贷产品。然而,中国商业信用环境存在的局限,使得一些企业往往为赢得银行信贷支持而投其所好地构建一系列虚假交易以攫取银行融资。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具有全国影响的信贷危机事件中,往往不同程度地存在虚假的商务交易:有的是信贷支持的商务活动有明显欺诈问题或者侵害他人权利的瑕疵;有的是交易相关的文件(如发票、应收账款协议、订单等)为虚假的;还有的是融资相关交易主体纯属虚构。这一方面与银行的只重形式合规有关,另一方面也与银行内部基层操作人员里应外合或不尽职尽责有关。中国商业诚信的缺失与财务诚信缺失相类似,特别是随着电子商务高速发展,商业欺诈或欺骗的现象更趋严重,银行信贷赖以依存的实体交易背景真实问题更为复杂化。尤其是一些虚拟和物流交易融合且结构复杂的贸易融资中,交易当事人及其关系、法律文件表现形式丰富多样,使得银行识别交易的真实性难度加大,相关融资风险的不确定性增加。  重形式保障,轻担保的可实现性  中国银行业传统上重视担保,尤其是担保物的担保,这与诚信体系和财务信息失真泛化有着密切的关系,银行不信任信用贷款而更多地依赖担保物的保障。这种情结在银行界,尤其是一些管理较为传统、人员素质有所局限的银行机构中更为普遍。但由于中国财产权利制度的种种局限,即使极为确定且稳定的不动产权利也存在极为严重的种种实现障碍。我国物权等级制度虽然因为《物权法》的实施而逐步推行,但是不动产登记制度在各地各层级机构各主管部门的执法中表现差异悬殊,有的登记,有的不登记,有的可查询,有的部分可查询,有的有规程可登记,有的可登记可不登记。加上我国社会保障体制方面的现实局限,以住房为代表的担保物权之实现难于上青天。各银行普遍不关注担保的可实现性,尤其是承担信贷业务操作的银行基层分支机构在经营指标压力中无暇顾及担保是否可实现,而银行较高层级机构在担保的可实现性方面往往又缺乏有效的管控机制。这也使得即使在有担保物的保障体系中,银行信贷风险的防控也极为不可靠。并且因为有担保物保障的背景,反而助长了银行在发放贷款时放松或疏忽借款人信用,尤其是贷后管理更是严重依赖有形的担保物而疏于对借款人情势变化的关注和应对,因此一旦借款人偿付能力出现问题时,银行难以有效应对,这也形成了中国银行较为奇特的景观――有担保物的贷款坏账率远高于信用贷款的坏账率。在担保物的管控日益商业化、市场化的背景中,银行疏于担保物管控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借款人和担保人逃废银行债务,从而放大了银行信贷风险。  重产品创新,轻事后评估及应变  在经济高速增长的背景中,各银行均致力于市场份额的提升,无论大小银行,都高度重视资产规模和利润增长的速度,由于息差在银行收益结构占举足轻重的地位,贷款客户市场就成了各银行激烈角逐的主战场。信贷产品花样百出,唯其目的更多地是在形式合规前提下最大化程度满足优质客户或高收益客户的信贷需求,产品推出后的事中监测、分析、评价很少受到关注,更多地是自然消亡。实际上,自2008年以来,随着全球经济的衰退,外向型的中国经济已经面临了严峻的挑战,但在4万亿投资拉动下,银行仍未冷静地结合客户、行业、产业等对信贷业务进行适时地检视和调整。当下,符合银行信贷条件的项目和优质客户日渐稀缺,存贷领域里来自的挑战日益严峻,银行界正紧促地加快相关信贷产品创新,而产品推出后的风险和问题监测与评估却仍然没有受到充分重视。如果银行本身欠缺合理的适应复杂环境的信贷产品评估与管控体系,但仍层出不穷地推出将信息技术与信贷融合的产品,并任由技术和服务准备未必充分的分支机构来落地管理,则新一轮的信贷危机事件将如期而至。  重同业竞争,轻自主评估  在信贷需求高度同质化的信贷市场中,各银行竞争客户更多地借助价格最优化、审批流程的简化和服务效率的提升。这导致银行在激烈的信贷项目竞争中,往往基于竞争对手已经审核的理由迫使内部流程的省略或简化,以最快的速度进行审批。有些中小银行甚至仅基于口头或书面的他行审批意向或决定,不经任何尽职调查地直接对客户的信贷需求进行承诺或者放款。这种氛围对传统上各自独立的信贷尽职调查、审查和审批体系以及银行本应理性发放信用的秩序带来了严重冲击和干扰。这在一方面助长了信贷客户对银行信贷需求的非理性膨胀,或者运用自身融资优势获取优惠利率贷款后以各种方式高价转贷给其他客户,另一方面,也为一些别有用心的信贷客户运用虚构信息、资料、交易骗取银行贷款创造了条件。一些所谓的优质企业正是在银行同业非理性竞争中不断拉高资产负债率,因此,一旦经济进入下滑阶段,资金链的断裂也如排山倒海。有的地区信贷危机事件接二连三、此起彼伏,其中与银行非理性放贷不无关系。  重现实因素,轻趋势性分析  近年来,各银行(尤其是大型银行)逐步发展了有自身特点的一系列信贷政策,在行业、产业、区域信贷市场的选择和定位上有了较为系统的机制,但是从这几轮局部性产业过剩危机及其给信贷市场带来的严重震荡来看,不少银行的信贷政策失灵。例如近年来,颇具局部乃至全国性的钢贸、光伏、船舶等产业的危机中,一些银行信贷业务受到了严重的创伤,其中有些是由于企业产品的原因,有些是基层分支机构操作问题所致,但颇具行业性或全国性的信贷问题则与信贷政策的定位与选择不无关系。在银行的信贷政策选择中往往侧重现实因素,然而经济新常态下行业的盛衰何尝不是如同股市一般起伏莫测,喝彩声四起时早已是暗流涌动。在信贷政策的趋势性分析上,银行的择机应变的探索还颇有欠缺,银行内部对行业、产业乃至特定借款企业的趋势性分析严重短缺,这或许是经济新常态中银行无法回避的重大难题,同时也是未来真正“智慧银行”的智慧所在。  重模型,轻诚信、法治  毋庸置疑,我国银行在改制上市、国际化以及盈利高增长的过程中,内部管理、风险管控均有了长足的进步,不少银行在借鉴西方成熟银行的发展经验,尤其是信贷风险管控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本轮经济下滑中,一系列的银行信贷危机事件也表明,正如西方模型在全球性金融危机中不同程度地失灵,国内也是这般如此。其中的根源都在于信息不对称或者数据、模型的理想化或虚假化,西方危机很大程度上与“虚假预期”密切关联,而中国的危机则与严重的“现实虚假”相关联,我国诚信体系和法治现实带来的虚构信息而不会受到惩罚,法律文件停留于纸上颇为盛行,纵容了这种现实和趋势,也导致理想化的信贷风险管控模型难于设置有效的参数以发挥效用。近年来,一些上市公司或者大型集团企业往往一夜之间“身败名裂”,向其提供贷款的银行也随之陷入严重危机。这些问题的发生往往源于银行对企业和管理层的诚信问题关注不足,一些早已隐藏多年的危机诱因,虽则多是企业隐瞒而不告知,但也有的是因其具有的“中国特色”而导致这些潜在风险难于在模型中得以体现。  重流程规范,轻信息管控  银行在快速增长和发展中,信贷管理方面的技术和流程规范管理均成效显著,尤其是一些大型银行和领先的股份制银行在贷款准入环节的技术和规范化管治方面颇为突出。但在中国银行的体系中,尤其是大型银行区域化、复杂的层级化,以总部为核心的技术和流程管控在延伸到边远的分支机构末端时,其管控效果往往时有失灵。信贷业务中最为核心的基础的客户信息主要源于基层分支机构,基层人员由于信用环境、素养、利益、伦理等因素的制约,如果缺乏有效的约束和管控,可能出现技术和流程合乎规范,但是信贷风险依然潜伏的情况。其中尤其是客户信息虚假化或隐瞒化等问题随时可能发生,并由此成为信贷风险的直接诱因。支行负责人和信贷人员的素养、伦理、利益等活的因素是制约信贷风险管控有效性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客户信息过度依赖总部或一级分行层面的系统控制数据,疏忽通过基层客户经理收集客户官方信息之外的“软信息”是银行在经济新常态下信贷风险管控失灵的重要原因。  新常态下银行管控信贷风险建议  重担保保障,更要突出借款人信息和担保的可实现性。应当始终将借款人的管理以及对借款人的监测、分析和评价始终作为第一要务。习惯于大型国企借款人的大型银行信贷人员面对复杂多样、极为多变的中小客户时,更加需要强化客户分析。传统上客户管理系统中的客户信息要素体系亟待改进和优化,即使大型国有企业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也将变得更加不确定、更加复杂多样,经济新常态下的国有企业自身的应变能力面临严峻挑战,其经营和财务的趋势更加不确定和复杂,相关信息管理要素需要进一步梳理和优化。与此同时,在经济新常态环境中对中小企业更加需要信息要素的优化跟进,需要更加紧密的动态化的收集、监测、分析和预判。担保的可实现性问题将是新常态下的重大课题,银行机构内部应加大对该问题的研究,应建立一套相应的机制来评估分析并加以约束,以防范基层机构为了促成信贷而将担保作为不可实现的“保护伞”。  既要重视制约信贷决策的现实因素,更要关注趋势因素。经济新常态下,趋势的变化更加多元化、复杂化、立体化,过去各行各业乃至多数企业的十年十几年不变增长趋势,在经济新常态下将一去不返。各级银行的主要负责人、信贷管理人都应该强化趋势意识,在风险判断上要多一些趋势视角,借鉴一下如等久经考验的商业大亨的把控趋势的方略和技能。银行内部的研究团队更要紧密结合信贷业务的经营管理实际,强化行业、产业、政策、企业趋势的分析、判断和决策能力,尽可能减少在企业危机来临前的“接盘行为”。要构建总部与分支机构一体化分析团队,并做到能够及时将趋势分析和预判传递到一线信贷人员,同时反馈至其信贷营销和贷后管理的各环节中。  重视统一规范的同时,更要强化差异化的管治。经济新常态下,中国经济的区域、行业、产业等因素在具体企业的表现上将更为复杂,特别是在政府顺应经济转型而不断放权的改革中,适者生存的市场化机制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在信贷政策和具体信贷决策上的统一化管理中应强化差异化管理,既要有行业、产业差异化政策机制,更要有地区性的差异化机制。在差异化政策架构中应有相应的监督约束机制来管控复杂化的风险源头。此外,构建差异化的机制不仅需要立足在总部对地区、行业、产业的深度分析基础上,同时也需要充分掌握各分支机构真实情况。  既要借鉴西方模型化、结构化的信贷管理,更要兼顾有特色的国情因素。西方重管理,重模型和结构化的理念有助于规范银行内部管理,有助于强化信贷管理的技术性和专业性,但同时仍然必须重视有中国特色的人情、关系、信用、政府与政策环境、基层分支机构人员与地方环境的关联等因素。在优化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信贷负责人以及信贷人员在信贷管理方面的专业素养和技能的同时,必须加强针对基层机构信贷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活动的管理,上级行应引导和指导下级行在主要负责人、信贷负责人及信贷关键岗位人员的选择;构建有效机制对贷款决策中相关人员的干扰因素进行管理,针对信贷管理中的人情、关系、利益等活的因素建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切实防范在虚假或形式化的尽职调查、审批以及贷后管理掩盖下的利益输送、内外勾结等严重损害银行利益的现象发生;积极探索适度透明化的信贷尽职调查、审查审批和贷后管理机制,让相关信息和手续在相对透明化的机制中经受异议或质疑,以促使信贷人员更加理性和审慎地尽职尽责。适度透明化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管理机制是克服外部信用缺失、财务数据不真实、内部人员利益干扰、政府不确定性等因素的有效路径。  在同业信贷市场比较与竞争中,应更加审慎和量力而行。在经济新常态下,信贷投放即等于收益或利润的局面已一去不返了,更不是资产规模越大越能占领竞争的制高点。因此,要常态化地检视和反思所有信贷产品及其风险,要建立健全类别化信贷产品实施后的风险和收益的监测分析评估体制机制,并适时调整相关信贷产品政策;总部应务实地结合全行的信贷风险管控力量并引导、指导和督导分支机构以实际情况为出发点,理性、审慎地确定信贷业务的规模预期和信贷客户预期。信贷规模的配置应根据分支机构人员及其管控能力来相应地实施,而不是基于地区经济总量或现实的增长情况来确定,要切实地防止分支机构不切实际的信贷冲动;银行应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各层级机构的信贷风险主动预警性分析和报告体系,上级机构在关注系统化的监测的同时,更要加强以现场和实地考察分析为基础的信贷风险审慎评估分析机制;各行应切实防止同业竞争中攀比式地拓展信贷业务,严禁分支机构借助同业压力来损害相对独立自主的信贷风险事前审核机制。
(责任编辑:HN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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