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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股份(600787)重要事项提示
中储股份(600787)的重要事项提示
☆公司大事☆ ◇600787 中储股份 更新日期:◇ 港澳资讯 灵通V7.0
★本栏包括:【1.公司大事】★
(本栏目只是重要公告的摘要,全部公告和公告全文请登录上交所网站
【1.公司大事】
【】公布2016年半年报(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中储股份公布2016年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1863元,稀释每股收益0.1863元,基本每股收益(扣除)0.0234元,每股净资产4.09元,摊薄净资产收益率4.5554%,加权净资产收益率4.5797%;营业收入.9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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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股份(600787)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以电子文
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
铁林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11 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 10 名,委托他人出席
会议的董事 1 名,公司董事刘起正先生委托公司董事谢景富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
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 11 人,反对票 0,弃权票 0。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的《中储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 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2016 年半年度)》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2016 年半年度)》(临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 11 人,反对票 0,弃权票 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决定增补公司董事、总经理赵晓宏先生为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 11 人,反对票 0,弃权票 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办理授信
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办理本金余额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汇)捌亿元整的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 11 人,反对票 0,弃权票 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储河南保税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中储河南保税物流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洛阳分行申请的 6,000
万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中储河南保税物流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公告》(临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 11 人,反对票 0,弃权票 0。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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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股份(600787)关于为中储河南保税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储河南保税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储河南保税物流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6,000 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储河南保税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中储河南保税物流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洛阳分行申请的
6,000 万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一年。根据相关规定,此次担保无
需经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中储河南保税物流有限公司
2、住所:洛阳市孟津县平乐镇吕庙村
3、法定代表人:王明水
4、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联合运输代理服务,货物报关代理,仓
储咨询服务,物流代理服务;铁路货运站场服务,百货仓储服务(以上范围均不含危险
化学品及煤炭);机械设备租赁(不配备操作人员);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证按核定范
围经营);国内贸易代理服务;矿产品、建材、百货的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2015 年 9 月 30 日
8、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状况表
单位:万元
31 日(经审计)
日(未经审计)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经营状况表: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经审计)
2016 年 1-6 月(未经审计)
9. 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中储河南保税物流有限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
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6.42 亿元人民币,2,500 万美元,合
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28%,其中:公司为控股 95%的子公司-无锡中储物
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0.8 亿元,为全资子公司-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总额为 2 亿元,为全资子公司-成都中储发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0.2 亿
元,为全资子公司-中国物资储运天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3.42 亿元,为全资
子公司-中储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2,500 万美元,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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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股份(600787)监事会七届九次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七届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七届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以电子文件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学明先生
主持,应到监事 3 名,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68 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6 年半年度
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 《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 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 3 人,反对票 0,弃权票 0。
二、 审议通过了《监事会 2016 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 3 人,反对票 0,弃权票 0。
三、 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2016 年半年度)》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 3 人,反对票 0,弃权票 0。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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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股份(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公告编号:临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 年 8 月 16 日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6 区 18 号楼本公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04,387,82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铁林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0 人,出席 9 人,董事赵晓宏先生因公务未能参会;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薛斌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案审议情况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1,304,387,078
2、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1,304,387,078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的
说明:上表为剔除公司董监高的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天津精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贾伟东、艾M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会股东资格、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
果及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的信息披露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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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股份(600787)监事会七届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七届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七届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5 日以电子文件方
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王学明先生主持,应
到监事 3 名,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王学明先生为公司七届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 3 人,反对票 0,弃权票 0。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17 日
附:王学明先生简历
王学明,男,1959 年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人事
劳资处副处长、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兼)、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七届监事会主席、中储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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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今日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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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股份(600787)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再次通知(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公告编号:临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再次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日发布
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由于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 年 8 月 16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6 区 18 号楼本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6 年 8 月 16 日
至 2016 年 8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
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1)人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第 1 项议案已经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 2 项议案已经公司监事会
七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0、2.0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
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
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
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
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
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会议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权登记日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
会议登记方法
(一) 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
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
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三)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16 年 8 月 12 日、15 日(上午
9:30――下午
联 系 人:黄晓
联系电话:010-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6 区 18 号楼
编:100070
(二)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3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6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
贵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
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
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
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
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
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
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例:陈××
例:赵××
例:蒋××
例:宋××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例:张××
例:王××
例:杨××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例:李××
例:陈××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
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
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例:陈××
例:赵××
例:蒋××
例: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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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股份(600787)“12中储债”2016年付息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公告编号:临
债券代码:122176
债券简称:12 中储债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2 中储债”2016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6 年 8 月 12 日
债券付息日:2016 年 8 月 15 日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13 日发行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开始支付自 2015 年 8 月 13 日至 2016 年
8 月 12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2 年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2 中储债
3、债券代码:122176
4、发行总额:人民币16亿元
5、债券期限:7 年,附第 5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
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
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
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回售条款: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
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
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
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5 年票面利率为 5.0%。存续期第 5 年末,如发行
人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5 年票面年利率
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
管账户托管记载。
10、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1、发行首日:2012 年 8 月 13 日。
12、起息日:2012 年 8 月 13 日。
13、付息日:2013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8 月 13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
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3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8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4、兑付日:2019 年 8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7 年 8 月 13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5、担保方式: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债券信用等级: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及本期债券 2015 年度跟踪评级
结果为:维持公司“AA+”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本期债
券“AAA”的债项信用等级。
17、登记、托管、委托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下称:中登上海分公司)
18、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2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9、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2012 年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本期“12 中储债”
票面利率为 5.0%,每手“12 中储债”(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0.00 元(含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及付息日
1、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2016 年 8 月 12 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
投资者对其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2、本次付息日:2016 年 8 月 15 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8 月 12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全体“12 中储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一)本公司已与中登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登上
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登上
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
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
银行账户。
(二)中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
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
六、关于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关于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
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由各
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本期债券的个人利
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一)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二)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三)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 20%征收;
(四)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次性扣除;
(五)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2、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即 QFII)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
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
法》(国税发[2009]3 号)等规定,QFII(RQFII)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 10%的企业
所得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按 10%的税率代扣相关 QFII(RQFII)
上述企业所得税,再向 QFII(RQFII)派发债券税后利息,将税款返还本公司,然后由本
公司向当地税务部门缴纳。
请 QFII(RQFII)收到税后利息后 7 个工作日内将《“12 中储债”付息事宜之 QFII
(RQFII)情况表》(见附件)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QFII(RQFII)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
复印件等签章后一并传真至本公司联系人处,签章后的原件寄送至本公司联系人处。
本公司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向当地税务部门代缴 QFII 所得税。如 QFII 未履行债券利
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或纳税申报义务导致发行人无法完成代扣代缴,由此产生的法律责
任由各 QFII 自行承担。
3、关于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
持有本期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一)、发行人: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天津市北辰经济开发区开发大厦
法定代表人:韩铁林
联系人:郑佳珍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6 区 18 号楼
电话:010-
传真:010-
邮政编码:100070
(二)、主承销商
1、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项目主办人:郭春磊、廉晶
项目组成员:黄凌、刘延冰、王学飞、耿华、桑卓、黄璜、闫星星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联系电话:010-0-
传真:010-
邮政编码:100010
2、联席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项目主办人:李琰、马琳
项目组成员:周敏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联系电话:022-2-
传真:022-
邮政编码:300381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黄凌、刘延冰、郭春磊、廉晶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联系电话:010-0-
传真:010-
邮政编码:100010
(四)、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层
联系人:徐瑛
电话:021-
传真:021-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6 日
“12中储债”付息事宜之QFII(RQFII)情况表
在其居民国(地区)名称
在中国境内名称
在其居民国(地区)地址
国别(地区)
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后持债
张数(张)
债券利息(税前,人民币)
债券利息所得应纳税款
(人民币元)
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及签章:
─────────────────────────────────────
【】中储股份(600787)关于为天津中储陆港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天津中储陆港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中储陆港物流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1.7 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天津中储陆港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天津中储陆港物流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地证津
号)为其在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的总额为 1.7 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期
限 15 年,宽限期 1.5 年)提供抵押,并同意公司为此笔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根据相关规定,此次担保无需经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天津中储陆港物流有限公司
2、住所:天津市北辰区天津陆路港物流装备产业园园区管委会 3008 室
3、法定代表人:谢景富
4、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商品储存、加工、维修、包装、代展、检验;库场设备租赁;商品
物资批发、零售;物资配送;货运代理;报关业务;物业管理;上述范围的技术咨询、
服务;组织完成涉及我国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货物装卸、
搬倒业务;冶金炉料、矿产品批发兼零售;国际货运代理;集装箱吊装、验货、拆箱、
装箱、拼箱;网上销售钢材;市场经营及管理服务(市场用地、占道、卫生、消防等符
合国家规定后方可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停车服务(占道停车除外)。(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状况表
单位:万元
31 日(经审计)
日(未经审计)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经营状况表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经审计)
2016 年 1-6 月(未经审计)
8、 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天津中储陆港现代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的顺利开发,公司
对天津中储陆港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合理、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
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6.42 亿元人民币,2,500 万美元,合
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28%,其中:公司为控股 95%的子公司-无锡中储物
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0.8 亿元,为全资子公司-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总额为 2 亿元,为全资子公司-成都中储发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0.2 亿
元,为全资子公司-中国物资储运天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3.42 亿元,为全资
子公司-中储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2,500 万美元,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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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栏目只保留最新部分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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