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儿子卖房委托书公证要公证么

公证委托卖房的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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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委托卖房的合同效力
郑重声明:严禁抄袭、违者必究!本公众号作者:张春光律师-上海专业房产律师电话:微信:chinazhang2014&在房屋买卖中,通过公证的方式办理委托很常见(委托人通过公证委托请被委托人代理其办理房屋买卖的部分或者全部手续)。但是,有些卖房的公证委托并不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委托人并不是真的想通过委托公证的方式委托被委托人代理其出售房屋,而只是通过这种方式担保其债务)。这种情况往往出现在民间借贷中,以公证委托的方式为民间借贷的债务做担保,即如果民间借贷的债务人不能按期归还债务,则被委托人把债务人(委托人)的房子卖掉以偿还债务。这样的担保方式往往是在债务人(委托人)急需用钱又不能通过正常的银行贷款等方式获得贷款的前提下产生的,民间借贷和“担保”的条款往往对债务人是非常不公平的。 关于被委托人出售债务人(委托人)的房屋的效力问题。在公证委托并非委托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下,被委托人卖房的行为当然是恶意的。如果买房人也是恶意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证委托并非委托人的真实意思)则被委托人和买房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而无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如果买房人是善意的,则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附:上海炜钦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诉张某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案情简介:2012年12月18日,乔某某向张某某借款人民币14万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约定于日前归还,并签订了房地产借款抵押合同,双方至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抵押登记。同日,乔某某还向张某某出具委托书,全权委托张某某代为办理上海市徐汇区宛南某村某号某室房屋(以下简称系争房屋)出售的一切事宜,委托权限至日,双方至上海市宝山公证处对委托书进行了公证。日,张某某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因抵押担保债务已履行申请注销抵押权。 日,张某某代乔某某(卖售方、甲方)与上海炜钦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炜钦公司)(买受人、乙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将系争房屋出售给乙方,转让价款为75万元,于日前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其余空白。当日,张某某 与炜钦公司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产权过户。3月22日,炜钦公司分三次向张某某银行转账共计103万元。3月31日,系争房屋产权核准登记至炜钦公司名下。 日,乔某某母亲被案外人强行带离系争房屋,其向枫林派出所报案。当日,炜钦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甲及员工乙也出现在系争房屋,并至枫林派出所做了询问笔录。目前,系争房屋由炜钦公司控制。&&裁判原文节选:一审【案号: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13)徐民四(民)初字第1819号】本 案第一个争议焦点为张某某出售系争房屋的代理行为是否有效。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乔某某虽于日向张某某出具了委托张某某为代理人代为办理系争房屋出售的委托书,但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该委托书 显然系乔某某为向张某某借款作担保而出具,且乔某某向张某某的借款也已经作了抵押登记,故乔某某并无出售系争房屋的真实意思。同时,张某某称在收到炜钦公司支付房款后并没有交付给乔某某而是自行处理,故张某某出售房屋的行为具有明显恶意,非正常代理行为。即便是乔某某和张某某在借款时曾约定当还款期限届满 而乔某某不还款时,张某某可以以一定价格将系争房屋自行加以变卖,而变卖所得款项归张某某所有,这种约定也因具有流质的实质而应归于无效,故张某某利用公证委托书私下出售系争房屋的行为系非正常代理行为,不具有合法有效性。 本 案第二个争议焦点为炜钦公司购买系争房屋的行为是否构成善意取得。从本案来看,炜钦公司的购房行为存在诸多不合常理之处,分析如下:首先,炜钦公司在表述买房过程中存在多处矛盾,房屋买卖合同上载明无中介,但炜钦公司又提供了委托中介的居间协议,炜钦公司称没有经过网签,但买卖合同又显示网签合同时间为 日,炜钦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派出所做笔录的时候表述支付房款90余万,与炜钦公司所称支付了105万元房款不符。其次,双方在签订买卖 合同的当日即3月16日就向交易中心申请过户,而按照炜钦公司提供的付款记录,此时炜钦公司仅支付了2万元定金,炜钦公司在3月22日支付103万元房 款,也未留余款在房屋交接时付清,双方的行为不符合房屋买卖的正常交易习惯。第三,炜钦公司和张某某的买卖合同对房屋交接时间、付款时间、违约责任、房屋状况等重要条款均为空白,炜钦公司解释称合同是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打印,所以未填写,上述情形亦有违正常房屋买卖之特征。第四,就看房情况来看,乔某某母 亲长期居住在系争房屋内,炜钦公司仅称在晚上去看房,不能具体描述看房细节,张某某还称有系争房屋钥匙,但结合交接房屋时,有案外人将乔某某母亲强行带离,炜钦公司才将房屋控制,该情况也不符合正常购房行为之特征。原审认为炜钦公司非善意购房人,炜钦公司与张某某存在恶意串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损害乔勇 勇利益的情形。综 上所述,张某某以乔某某的名义与炜钦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无权代理,乔某某也不予追认,且张某某与炜钦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存在恶意串通行为,损害了 乔某某的利益,该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张某某返还炜钦公司房款105万元,炜钦公司应将房屋产权恢复 至乔某某名下。至于乔某某和张某某之间的借款纠纷,与本案为不同的法律关系,当事人可另案进行诉讼,本案中不予处理。原审法院审理后于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五日作出判决:一、张某某以乔某某的名义与上海炜钦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于日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二、上海炜钦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乔某某将上海市徐汇区宛南某村某号某室房屋的产权恢复登记至乔某某名下;三、张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上海炜钦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房款1,050,000元。如果未按原审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300元,保全费4,270元,共计15,570元,由上海炜钦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张某某共同负担。&&二审【案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沪一中民二(民)终字第1502号】本 院认为,乔某某与张某某建立借款关系,双方签订《房地产借款抵押合同》,嗣后又办理了系争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故同日乔某某出具给张某某的委托书,目的为担保债务的正常履行,而非出售系争房屋,对此,乔某某与张某某均属明知。此后,张某某未经乔某某同意而将系争房屋出售,张某某又陈述其未经乔某某同意而将 收到的购房款用于偿还己方债务,故张某某具有损害乔某某利益之主观恶意。就炜钦公司是否为善意购房人的问题,本院认为,炜钦公司与张某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对房屋交接时间、付款时间、违约责任、房屋状况等合同基本条款均未作出约定,炜钦公司自述其为投资目的而购买系争房屋,但对关系自身利益的保护条款 及户籍迁移等对之后系争房屋能否顺利流转的条款均未作出约定,炜钦公司之行为,显然有异于正常购房人;炜钦公司虽陈述其曾实地看房,但对看房的细节未能描述,炜钦公司又称看房时张某某持有系争房屋的钥匙,但直至案外人将系争房屋实际使用人强行带离,炜钦公司方实际控制系争房屋。炜钦公司的上述行为,显非善 意购房人。同时,炜钦公司陈述,炜钦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甲与张某某在签订系争房屋买卖合同前即有生意往来,加之炜钦公司与张某某共同办理系争房屋过户手续时,炜钦公司仅支付2万元定金,结合上述对张某某出售房屋及炜钦公司购买房屋之行为的分析,足以证明炜钦公司与张某某恶意串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损害了产权人乔某某的利益,该合同应认定为无效。 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故系争房屋之产权应恢复至乔某某名下。张某某与炜钦公司均陈述炜钦公司实际支付购房款105万元,张某某明确上述钱款用于归还了张某某自己的债务,故张某某应将上述款项返还给炜钦公司。原审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所作的判决,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本微信公众号相关文章延伸阅读【点击标题即可链接到原文,对没做超链接的标题可在关注本公众号后在“查看历史消息”中查看原文】:为规避债务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卖房人拒绝配合买房人办理贷款手续,卖房人违约?名为房屋买卖实为赠与的认定及法律后果买房人可否以合同中没有银行卡号为由免责?规避限购政策的代持房屋协议是否有效?买房人迟延过户是否构成违约?买房人做低房价,卖房人可以不履行合同?卖房人没有迁出他人的户口构成违约?——从真实意思说起房产纠纷中主张违约金,注意实际损失这个“马蜂窝”房屋交易不能完成,已付房款难以追回,中介承担什么责任?房屋买卖过程中房子被查封,买房人就可以解除合同?房屋买卖中做高房价的约定是否有效?房屋买卖的预约合同(居间合同、认购书)的责任承担方式及责任范围(部分)卖房人为精神病人,卖房的程序怎么操作?房屋买卖双方在约定的过户日重新磋商贷款事宜未成,买房人不构成违约?二手房买卖中做低房价失败,谁来补缴税费?“现状”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判决的影响有多大?房屋买卖中做低房价,是谁埋在谁脚下的定时炸弹?房屋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列明甲方有两人但只有一人签字,效力如何?未经评估拍卖国有房屋,所达成的成交协议无效?房屋产权人一房二卖,第一买房人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卖房不卖车位导致不能过户,卖房人违约?持违法公证委托书卖房,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卖房人以拒绝提供银行卡号等方式恶意拒收银行贷款,买房人违约?房屋买卖中,逾期违约金和解除合同的违约金可否同时主张?银行贷款未如期放入卖房人账户,买房人违约?买卖法院已查封的房屋的合同是否有效?房屋买卖中损害赔偿的边界购买不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的合同是否有效?购买未满三年的动迁房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房屋买卖适用“家事代理”?符合哪些条件家庭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会被认定为赠与?卖房人违约,买房人主张的房价上涨损失是否应当得到支持?部分房屋共有人代其他共有人签字出售房屋的合同无效?如何认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目的是套取银行贷款?标的房屋内的户口没迁出,卖房人要承担违约责任?卖房人拒绝履行做低房价的约定是否构成违约?房屋买卖中,付款补充协议的“最后付款期限”应该怎么理解?《房地产居间协议》被认定为《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标志性要件是什么?按份共有房屋买卖中,买房人应当把房款支付给谁?产权人将按94方案购买的动迁房出售给非法同居者的合同是否有效?开发商变更规划损害业主利益,业主如何主张权利?银行贷款没到账,卖房人就可以拒绝迁出户口?买房人为规避限购而假结婚,卖房人是否有义务配合买房人变更合同主体房屋买卖中一方拒绝按约办理委托公证构成根本违约?非农户口者买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合同无效?应当返还房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可否解除合同?房子漏雨,买房人可否解除合同?非沪籍者所签公房使用权转让协议无效?伪造房屋所有权人的签字,合同有效(无权处分)还是无效(非真实意思表示)?买了物业用房,开发商履行不能,责任谁来承担?限购者购房,责任如何承担?买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被撤销,《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有效?房屋买卖中:做低房价被举报后谁应补缴税款?有租约的房屋如何交付?买房人贷款申请未获银行批准,卖房人再次协助办理贷款申请是放弃了追究买房人的违约责任?为“规避”限购而转让名下已有房产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房屋买卖中先履行抗辩权行使的限制开发商与限购的买房人签订《购买订单》,不能履行的责任如何承担?在房屋买卖中,当无权处分遇上期待权买房人网签时限购,卖房人拒绝网签构成违约?卖房人假报“房龄”要承担什么责任?连锁买卖背景下,房屋买卖合同未明确约定履行期限,如何认定?调整违约金,谁来举证实际损失?法院可自由裁量?房屋在过户前被法院查封,卖房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买房人未按居间协议的约定补足定金,是否构成根本违约?网签后过户前房屋被查封,买房人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房地产买卖双方都不履行合同,哪方违约?合同可否解除?抵押登记与预售登记哪个效力优先?相应的合同哪个效力优先?做低房价逃避税款的约定是卖房人不承担逾期过户责任的免责事由?承租人可否以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为由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法院拍卖房屋前,竞拍人与房屋所有权人达成的拍卖溢价款退还协议是否有效?民法上“胁迫”的认定——和房屋买卖密切相关侵犯法定继承权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卖房人在网签前或过户前遗失房产证,是否构成根本违约?转让在划拨土地上所建房屋的合同是否有效?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返还房屋的诉讼有无时效限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中,当事人未要求审查合同的效力,法院是否应当依职权审查?买房人要想解除《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应当起诉谁?夫妻双方分别向同一人购买不同的房屋,可否作为共同原告一并起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无过错方可否主张房屋租金损失?卖房人如何证明自己是受胁迫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转让有抵押的房屋,合同有效吗?买房人欠付房款不足总房款的三分之一,卖房人无权解除合同?法院判决继续履行夫妻一方卖房的合同,配偶不能诉请撤销该判决?国企违反法定程序出售房地产,合同无效?附条件合同能规避买卖担保协议无效的规定?买房人逾期付款就构成根本违约?——分期付款背景下的买受人利益保护计算房屋买卖中实际损失的时间点虚假的二手房买卖如何认定?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对“如因房屋交易政策原因造成无法交易”的理解当善意(或恶意)购买遇到无权处分,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谁能取得所有权?警惕!买房人限购,卖房人违约买房人没有违约,就一定能拿到房子?《居间协议》未约定首付款支付时间且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即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二手房买卖中居间方居间成功的标志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指哪一版?买房人明知自己不具有购房资格而购房,合同不能履行,居间方可否主张佣金?二手房买卖定金合同中,按份共有人无权处分相关问题 不具备购房资格者购房失败,是否需要支付中介费?中介有违法行为,就不能主张佣金了?“沪九条”导致首付比例提高,买房人可否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当房屋买卖遇到民间借贷——不同的担保,不同的后果网签时是限购对象,合同一方就一定可以解除合同?转按揭办不了,买房人要承担违约责任?离婚,房产如何分割?买房人按约申请贷款,但未在约定的过户日前获银行批准,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房屋买卖中“阴阳合同”的效力及法律后果 以房产出资却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法律后果不履行或解除居间协议,居间补偿费如何支付?为骗取银行贷款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法律后果如何?买卖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就要向中介全额支付佣金?离婚父母一方出售未成年子女房屋的合同是否有效?买房人在房屋被查封后拒付第三期房款是否构成违约?哪方享有合同解除权?“限购令”导致卖房人买不到房,房屋买卖合同可否解除?警惕!房屋在网签后被查封怎么办?“二手房”的隐蔽质量瑕疵责任谁承担?买房人嫌20%的违约金太少怎么办?买房人如何举证自己的实际损失数额?房产中介在二手房买卖居间中有过错,要对受害者承担何种责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遭遇“限购令”,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买房人不知有限购令而签订《居间协议》,可否要求退还定金?二手房买卖中的细节法律问题二手房买卖中涉及的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相关问题二手房买卖|转让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的协议是否有效?房价疯涨,对居间合同中“不得绕开中介公司签约”约定的理解房价疯涨,房屋买卖双方都应当知道何谓“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房价疯涨,违法建筑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可否继续履行?二手房买卖违约金|北京上海法院的规定及解读北京上海深圳江苏法院关于二手房买卖的规定 房屋两次过户,但前一合同无效,所有权归谁?名义产权人可否请求原所有人迁出房屋? 房价疯涨,卖房人的权利如何保护? 房价疯涨,买房人怎么样才能把房子拿到手(过户到自己名下)? 房价疯涨专题:10个相关法律问题 聚焦房价飞涨法律纠纷:《购房意向书》、前后两份合同、法律适用房价疯涨,违约泛滥,买房人应当知道的法律常识 房价飞涨背景下的违约与救济转让划拨土地上所建房屋的合同是否有效?以房地作抵押(部分房屋系他人所有)的效力如何?立遗嘱后房屋发生动迁,遗嘱是否仍有效?购房款主要由一方父母所付,离婚时房屋产权如何认定如何分割?房屋登记制度不完善,房屋买卖关系是否存在如何确定?是房屋买卖还是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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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提要 &&&
“五不准”第三条的具体内容为,公证机构、公证员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委托公证,应当按照“重大事项一次一委托”的原则,告知当事人委托抵押、解押、出售、代收房款等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不得办理一次性授权全部重要事项的委托公证,不得在公证书中设定委托不可撤销、受托人代为收取售房款等内容。
&&& ():委托卖房须留意代收房款类公证
司法部发布公证执业“五不准”
8月14日,司法部发布《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不准为未查核真实身份的公证申请人办理公证;不准办理非金融机构融资合同公证;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不准办理具有担保性质的委托公证;不准未经实质审查出具公证书。其中,第三条,与广大购房者关系最大。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五不准”新规的背景是针对近期多起老年人涉“以房养老骗局”导致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但新规定实际上却打击了通过做委托公证来交易房产的“炒房客”,普通市民业主也应该利用“五不准”的新规,保护自己的权益。
■新快报记者 谢蔓
委托卖房须留意代收房款类公证
“五不准”第三条的具体内容为,公证机构、公证员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委托公证,应当按照“重大事项一次一委托”的原则,告知当事人委托抵押、解押、、代收房款等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不得办理一次性授权全部重要事项的委托公证,不得在公证书中设定委托不可撤销、受托人代为收取售房款等内容。
现实中什么人会做全权公正委托卖房?记者了解到,通常一般为年事已高、行动不太方便的长者或者是工作繁忙的商务人士。前者一般会通过公证委托子女代办房屋的过户等一切手续。而后者则会委托家人全权办理自己名下的房屋交易。不过即使是市民办理了一次性全部重要事项的委托公证,一般也不会办理让受托人代收房款这样的公证。因为涉及到房屋交易的款项,必定是较大的数目,一般都不会通过现金交易,这样只要指定将房款打进委托人的账户即可,不必再委托代收房款。这也可以说是普通的业主与炒房客之间的区别。
中原地产研究发展部的分析认为,炒房客有可能出现的各种要求业主做全权委托的理由包括下面几种情况,业主要谨慎分析判断。包括声称买房实际由其父母出资,房产证可能要写父母名字,可先将办理买卖过户等事宜委托给炒房客本人办理。声称暂时没有购房资格(年限不足),要求业主先将办理买卖过户等事宜委托给炒房客本人办理,待其年限足够后再自行办理过户等。还有以防止出现支付房款后不予过户情况为由,要求委托房产的业务员作为监督人办理过户,实际上,该业务员可能就是炒房人的“同伙”等。
公证委托一定要指向明确
据介绍,在实际二手交易中,炒房客一般会伪装成刚需客,与二手房业主签订买卖合同。但是,房屋买卖合同的公证条款往往都会先进行模糊约定,以骗过卖房人,防止卖房人在签订合同时生疑拒签。当合同进入履行阶段,炒房客就会找各种理由,要求卖房人将房屋过户手续等事宜全权委托给自己。如果业主拒绝委托,炒房客便会以“违约”要挟,要求业主支持高额违约金。
虽然司法部的“五不准”中,明确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但对炒房客而言,仍可通过多跑几个公证机构的方式集齐涉及、租赁、抵押等几项重要处分权,因此在实际交易中,二手房业主对于买卖合同的谨慎度,依然不能放松。
专业人士表示,由于炒房客通常会将房屋买卖合同的公证条款先进行模糊约定,以骗过卖房人,因此二手房业主在阅读买卖合同时,对于涉及“公证”字眼的条款,一定要明确所指。例如:在合同中明确公证委托的受托人,只能是一个人,且明确记载其姓名和证件号码。在合同中明确公证委托的是具体哪一种权利,如权、租赁权、抵押权,切勿笼统以“处分权、处分、处置”等字眼概括,因不动产的处分权同时包含、租赁、抵押、继承、赠与权等。同时,合同中明确公证委托的时间,也建议控制在一个月内,尽量避免过长时间的委托。另外,也可以在合同中明确具体的公证机构,并且要求只接受某一家公证机构,防止炒房客通过多家不同机构来集齐全项处分权。
如何利用司法权利维护自身利益?
二手房业主,在卖房交易时,可以提前留意以下相关问题,防患于未然。
清晰了解自己房源的市场价格,切勿大幅降低报价。炒房客通常精通市场,他们能以很多理由来鼓说业主大幅降价。例如会以一次性付款为诱饵,要求业主大幅降价;或联合业务员(可能是同伙)对房屋及周边的楼市做片面的分析,误导业主对市场的错误判断,大幅降低报价。实际上,二手房业主想要清晰了解自己房源的市场价格,并不是难事。在当前房地产严厉调控的背景下,政府对机构的监管力度已达到史上最严,市面上主流的正规大型机构,均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真实的成交价格,可以给业主提供一个相对合理的参考范围;
充分利用“五不准”新规中的“不得在公证书中设定受托人代为收取售房款”的权利。不管受托人以何种理由和借口,二手房业主应坚定“售房款”必须自己亲自接收。只要业主坚持不委托“代收售房款”这一条,炒房客将无所遁形;
充分利用“五不准”新规中的“不得在公证书中设定不可撤销委托”的权利。二手房业主若在交易过程中,发现任何不妥之处,应在保留证据的同时,及时行使“撤销委托”的权利,及时止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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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分站:我委托女儿卖房子,公证怎么办理,需要提供什么证件?(杭州链家网)
&&&&&&&&&&&&&当前问题当前问题
我委托女儿卖房子,公证怎么办理,需要提供什么证件?
提问者:兰修江&
时间: 17:2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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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2&个回答
你好,如果要委托女儿全权办理房子的手续,去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公证处都有模板的。需要带上你们的身份证、户口本、三证还有购房合同。
您好,委托公证要到公证处办理,目前在我司驻点的国立公正,无法办理委托公证;
本人不能到场办理买卖房屋事宜,需要委托他人办理出售房屋过程中的一切事宜。费用是400元/份。
具体事项如下:
1、代为办理上述房产出售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书,如:确定房屋出售价格、签署房产买卖合同、办理房产转让过户手续、代缴相关税费,代收售房款等。
2、代为办理上述房产的水、电、有线电视、管道煤气及相关物业的更名过户手续。
3、代为办理上述房产的房屋交割并签署相关文书。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受托人在代表我办理上述事宜时,___转委托权(填有或无)。
有按揭未还清的,还需要另做一份委托办理还款、注销的公证,费用400元/份。
所需资料:已婚: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三证、受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书文本。
未婚:身份证、户口本、本人填写的《单身具结书》、房产三证、受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书文本。
杭州二手房交易常用公证类型有委托公证、继承公证、监护公证等。
在杭州办理居住证需要满足居住半年以上及拥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或就读条件之一。
委托中介卖房是可以省去很多麻烦,但委托中介卖房不可以掉以轻心,要注意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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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舅舅卖房一定要去公证处公证吗?
前几天在老家与别人签了一个卖房合同,收了定金,合同上写了3月17号在所卖房间交房和,合同上写了所有过户手续由买房承担。但这两天单位有急事可能会不去,所以委托舅舅去处理,我已经写了一个委托协议给舅舅,委托他收放款并递交房产证等。但买方不同意,说只和我交易,否则算我违约。我想问,我的有没有效力。
公众采纳地区:北京-朝阳区咨询电话:13683***帮助网友:66643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7 人 在老家与别人签了一个卖房合同,收了定金,合同上写了3月17号在所卖房间交房和房产证,合同上写了所有过户手续由买房承担。
委托舅舅去处理, 已经写了一个委托协议给舅舅,委托他收放款并递交房产证等。但买方不同意,说只和亲自交易,否则算你违约。 事实上委托书 有效力。 23:43
律师回答地区:黑龙江-绥化咨询电话:帮助网友:56566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4 人可以。 10:43地区:北京-西城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0210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有效应当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10:52地区:上海-徐汇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18394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4 人建议最好能作一个公证,买方的担心是有道理的. 14:44地区:北京-朝阳区咨询电话:13141***帮助网友:325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我效力。 10:42地区:上海-虹口区咨询电话:18930***帮助网友:7673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有效力的。 10:44地区:安徽-宣城咨询电话:13013***帮助网友:1254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1、委托书有效。2、委托书虽然有效但买方不能判断委托书的真假,要求对委托书的真实性进行公正是合理的。否则买方心理不踏实。说明买方的防范意识比较强。 10:58地区:广东-深圳咨询电话:13760***帮助网友:2911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最好双方沟通,你不能强求他同意代理人到场的。否则,可能有矛盾,交易不成功,对双方都不利。 11:37地区:北京-东城区咨询电话:13366***帮助网友:15692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除非合同有约定,否则有效。但是过户时是否须本人到场或公证,建议在当地房管部门确认。 12:09地区:安徽-合肥咨询电话:13705***帮助网友:21343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对方当事人有权不不与你委托的人办理此事。 14:49地区:云南-昆明咨询电话:13908***帮助网友:7771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你如果委托 一个律师对方就不会持异议了。 16:31地区:陕西-西安咨询电话:400-帮助网友:75460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0 人委托书有效公正不公证都可以. 18:20地区:四川-自贡咨询电话:13608***帮助网友:8435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委托书有效力。 18:56地区:北京-朝阳区咨询电话:18701***帮助网友:29954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给你的授权委托书是有效的.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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