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六年伤残2016退伍军人安置政策未安置应怎么办

我是1984年退伍的伤残军人,是否应安置工作_百度知道
我是1984年退伍的伤残军人,是否应安置工作
1984年退役的残疾军人还是执行一九五八年五月三日发布的 《国务院关于处理义务兵退伍的暂行规定》。其中对于二等、三等革命残废军人的安置还是建国后一贯的:因战、因公致残的二等、三等革命伤残军人,原是城市户口的,由原征集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原是农业户口的,原征集地区有条件的,可以在俯虎碘臼鄢铰碉歇冬忙企业、事业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规定增发残废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
来自团队: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
伤残军人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七伤残军人退伍安置_百度知道
七伤残军人退伍安置
七伤残军人退伍安置
//tieba,但是具体实施就不一样,看是否了解相关的规定.com/f,地方实施也有困难。至于其它情节的./f,你到http,《伤残军人安置条例》原则上给安排工作城镇的户口的.baidu://tieba,但是现在每年回来的退伍兵太多,安排到福利单位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伤残军人的相关知识
其他1条回答
国家有政策,会安排的,你想选择择业吗?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转业军人未安置网上怎么举报_百度知道
转业军人未安置网上怎么举报
未安置,你应该去找民政局或者复转军人安置办,没什么可举报的。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转业军人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国家对7级伤残军人的补助和安置问题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国家提倡以人为本,但是7级到10级的伤残军人却不被重视,补贴少得可怜,尤其下岗伤残军人,上有老下有小,加之身体残缺,不但没有经济来源,每年还要每年交纳各种保险几千元,国家是否给予更优厚的补助,或应允提前退休。
我是2008年义务兵退伍,因公9级伤残,有安置卡属于退伍安置人员.退伍后民政局安排过一次考试,全县7个名额.其他人实行货币安置,我觉得不合理因此没有签货币安置的协议也没领钱.并于2009年4月作为招聘人员在一家县级医院工作至今.而民政局到现在仍未安排工作,想请问下如果我现在选择货币安置,与一直等待民政安置相比,工龄的计算有什么不同?
如果我通过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考成为编制人员,那时候选择货币安置,与一直等待民政安置,工龄薪级工资方面又有什么区别?
现在选择货币安置与两...
我是2008年义务兵退伍,因公9级伤残,有安置卡属于退伍安置人员.退伍后民政局安排过一次考试,全县7个名额.其他人实行货币安置,我觉得不合理因此没有签货币安置的协议也没领钱.并于2009年4月作为招聘人员在一家县级医院工作至今.而民政局到现在仍未安排工作,想请问下如果我现在选择货币安置,与一直等待民政安置相比,工龄的计算有什么不同?
如果我通过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考成为编制人员,那时候选择货币安置,与一直等待民政安置,工龄薪级工资方面又有什么区别?
现在选择货币安置与两...
您好,我是六级伤残军人,我所在的企业面临破产,请问我应如何安置及补助?谢谢~
请问80因病致1等伤残(现在的3级)退役的义务兵,之后在新乡荣康医院进行集体供养。于1989年分散供养,回原籍(河南省平顶山汝州市),汝州市民政局安置在干休所家属楼中,总建筑面积为52平方,不知道,对于《伤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中,房补我能不能享受。还望您能给予解答。
我是89年入伍参军,在部队时受伤被评为三等乙级伤残军人,退伍后92安置到企业,2001年工厂还因效益不行为我办理了下岗手续(现在才知道厂领导当时让我下岗是错误的,与劳动法相违背)。直到2007年我们厂子在县领导的协调下破产,买断;我当时19年工龄,每年1100元,然后厂子为我们缴了养老保险就完事了。今年,我在上网时无意中才知道,当时我们厂子应该还要发给我12个月就业补助金和12个月医疗补助金,但我当时并不知道国家在这方面的政策,厂里也并没出告示说明伤残军人和工伤残人...
昨天打电话给法官说了不想调解了,要求判决。法官通知我今天去了法院告知我说伤残补助金取消了,只赔医药费,请求律师是不是国家有这个文件不予支付伤残补偿了
本人是名伤残军人,户口在城镇,妻儿户口在农村,妻儿能否享受当地农村低保?
我是8023部队退伍二等甲级伤残军人,退伍后安排在化工企业工作。企业已经破产10年。我的养老保险也是自己缴纳,现在国家发给原8023部队的核辐射补贴每月220元,我也没有。我问过民政,他们说:就高不就低,我只能选择一种。所以我只能选择伤残抚血金。我受到了核辐射,对小孩也有一定影响,她弱智,心情焦躁不安。经常无缘无故发脾气。我是受了双重影响的人,是否同样应该得到双重补贴?还有我申请了保障性住房,是否应该优先给我们考虑呢?其他省市就给这些人缴纳养老保险,我市是...
你好,我是七级伤残军人,我所在企业现经营不善已停产,请问除买断工龄外还可以享受哪些待遇?谢谢
工作的时候,手指被机器挫伤,骨折,导致截去右手食指国家怎么规定六级以下伤残军人待遇?这次颁发的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难道就忘了还有六级以下的吗?
如题,国家怎么规定六级以下伤残军人待遇?这次颁发的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难道就忘了还有六级以下的吗?
没有忘记。我建议你还是把规定看明白了再问一些问题吧。
七级以上的,基本生活自己都可以保障。而且还有国家发放的抚恤金。有单位的,医保社保等,所以已经有保障了。没有单位的,民政给入城镇居民医保
1-6级的,有单位的,单位负责,没有单位的,民政会给入城镇职工医保。
你说的这次退役安置的问题,只能说明一点,你根本没有看懂文件!
首先这个文件针对的是现役的军人。不是已经退役的各级伤残军人。
住房补贴是针对现在在服役的军人。
伤病残退休军官、士官的基本住房补贴不足10万元按10万元计发,本人基本住房补贴数额高于10万元的,按照个人住房补贴实际数额计发。安置在高房价地区的,按照军队规定给予地区住房补贴。
你看清是因伤残退休的军官和士官,请问你是在部队服役退休的吗?不是吧,是复员吧....
伤残退休的军官和士官符合条件如下:
伤病残军人根据不同伤病残情况,可分别采取退休、转业、复员、退伍、国家供养等不同的退役安置方式。
军官、文职干部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或者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作退休安置。
士官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或者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以作退休安置。
初级士官患精神病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义务兵因战、因公、因病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由国家供养终身,国家供养可采取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被评定为五级至六级残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置。
士官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符合退休条件,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终身。伤病残军官、文职干部退休安置,按照职务任免权限审批;伤病残士官退休安置,由大军区级单位军务部门审批。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军人主要享有以下待遇:1.在服现役期间,参战或因公致残,积劳成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办理退休手续,由原征集地或直系亲属的居住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接收安置。2.退出现役后没有参加工作的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抚恤金;退出现役后参加工作,或者享受离休、退休待遇的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保健金。继续在部队服役的伤残军人,由所在部队发给伤残保健金。3.退出现役的特等、一等伤残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需要集中供养的,由国家设置专门机构供养;分散供养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妥善安置,并按照规定发给护理费。二等、三等伤残军人,家居城镇的,由本人所在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家居农村的,其所在地区有条件的,可以在企业事业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规定增发残疾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4.二等乙级以上(含二等乙级)伤残军人,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三等伤残军人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伤口复发所需医疗费由当地民政部门解决;因病所需医疗费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民政部门酌情给予补助。5.复员退伍伤残军人,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因病治疗无力支付医疗费,由当地卫生部门酌情给予减免。6.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致残的伤残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职工相同的生活福利待遇。7.伤残军人因伤残需要配制的假肢、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由民政部门审批并负责解决。8.伤残军人乘坐国营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和国内民航客机,凭《革命伤残军人证》准予优先购票,并按规定享受票价优待。9.伤残军人在与其他群众同等条件下,享有就业、入学、救济、贷款、分配住房的优先权。伤残军人报考中等学校、高等院校,录取的文化和身体条件应适当放宽。10.享受《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的抚恤和补助待遇的伤残军人,生活仍有困难的,由所在地的人民政府给予优待照顾。11.因战致残的伤残军人在评残发证后,一年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按照革命烈士的抚恤规定,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一年后因伤口复发死亡的,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规定,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因战、因公致残的特等、一等伤残军人因病死亡后,其家属按照病故军人家属的抚恤规定,享受定期抚恤金。领取伤残抚恤金的伤残军人死亡时,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丧葬标准,发给其家庭丧葬补助费。
你到民政部网站上都有详细介绍。
有时候不要埋怨国家,也不容易。我是七级的。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军人主要享有以下待遇:1.在服现役期间,参战或因公致残,积劳成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办理退休手续,由原征集地或直系亲属的居住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接收安置。2.退出现役后没有参加工作的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抚恤金;退出现役后参加工作,或者享受离休、退休待遇的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保健金。继续在部队服役的伤残军人,由所在部队发给伤残保健金。3.退出现役的特等、一等伤残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需要集中供养的,由国家设置专门机构供养;分散供养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妥善安置,并按照规定发给护理费。二等、三等伤残军人,家居城镇的,由本人所在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家居农村的,其所在地区有条件的,可以在企业事业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规定增发残疾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4.二等乙级以上(含二等乙级)伤残军人,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三等伤残军人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伤口复发所需医疗费由当地民政部门解决;因病所需医疗费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民政部门酌情给予补助。5.复员退伍伤残军人,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因病治疗无力支付医疗费,由当地卫生部门酌情给予减免。6.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致残的伤残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职工相同的生活福利待遇。7.伤残军人因伤残需要配制的假肢、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由民政部门审批并负责解决。8.伤残军人乘坐国营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和国内民航客机,凭《革命伤残军人证》准予优先购票,并按规定享受票价优待。9.伤残军人在与其他群众同等条件下,享有就业、入学、救济、贷款、分配住房的优先权。伤残军人报考中等学校、高等院校,录取的文化和身体条件应适当放宽。10.享受《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的抚恤和补助待遇的伤残军人,生活仍有困难的,由所在地的人民政府给予优待照顾。11.因战致残的伤残军人在评残发证后,一年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按照革命烈士的抚恤规定,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一年后因伤口复发死亡的,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规定,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因战、因公致残的特等、一等伤残军人因病死亡后,其家属按照病故军人家属的抚恤规定,享受定期抚恤金。领取伤残抚恤金的伤残军人死亡时,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丧葬标准,发给其家庭丧葬补助费。
没有忘记。我建议你还是把规定看明白了再问一些问题吧。
七级以上的,基本生活自己都可以保障。而且还有国家发放的抚恤金。有单位的,医保社保等,所以已经有保障了。没有单位的,民政给入城镇居民医保
1-6级的,有单位的,单位负责,没有单位的,民政会给入城镇职工医保。
你说的这次退役安置的问题,只能说明一点,你根本没有看懂文件!
首先这个文件针对的是现役的军人。不是已经退役的各级伤残军人。
住房补贴是针对现在在服役的军人。
伤病残退休军官、士官的基本住房补贴不足10万元按10万元计发,本人基本住房补贴数额高于10万元的,按照个人住房补贴实际数额计发。安置在高房价地区的,按照军队规定给予地区住房补贴。
你看清是因伤残退休的军官和士官,请问你是在部队服役退休的吗?不是吧,是复员吧....
伤残退休的军官和士官符合条件如下:
伤病残军人根据不同伤病残情况,可分别采取退休、转业、复员、退伍、国家供养等不同的退役安置方式。
军官、文职干部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或者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作退休安置。
士官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或者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以作退休安置。
初级士官患精神病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义务兵因战、因公、因病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由国家供养终身,国家供养可采取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被评定为五级至六级残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置。
士官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符合退休条件,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终身。伤病残军官、文职干部退休安置,按照职务任免权限审批;伤病残士官退休安置,由大军区级单位军务部门审批。
你到民政部网站上都有详细介绍。
有时候不要埋怨国家,也不容易。我是七级的。
没有忘记。我建议你还是把规定看明白了再问一些问题吧。
七级以上的,基本生活自己都可以保障。而且还有国家发放的抚恤金。有单位的,医保社保等,所以已经有保障了。没有单位的,民政给入城镇居民医保
1-6级的,有单位的,单位负责,没有单位的,民政会给入城镇职工医保。
你说的这次退役安置的问题,只能说明一点,你根本没有看懂文件!
首先这个文件针对的是现役的军人。不是已经退役的各级伤残军人。
住房补贴是针对现在在服役的军人。
伤病残退休军官、士官的基本住房补贴不足10万元按10万元计发,本人基本住房补贴数额高于10万元的,按照个人住房补贴实际数额计发。安置在高房价地区的,按照军队规定给予地区住房补贴。
你看清是因伤残退休的军官和士官,请问你是在部队服役退休的吗?不是吧,是复员吧....
伤残退休的军官和士官符合条件如下:
伤病残军人根据不同伤病残情况,可分别采取退休、转业、复员、退伍、国家供养等不同的退役安置方式。
军官、文职干部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或者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作退休安置。
士官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或者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以作退休安置。
初级士官患精神病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义务兵因战、因公、因病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由国家供养终身,国家供养可采取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被评定为五级至六级残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置。
士官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符合退休条件,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终身。伤病残军官、文职干部退休安置,按照职务任免权限审批;伤病残士官退休安置,由大军区级单位军务部门审批。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军人主要享有以下待遇:1.在服现役期间,参战或因公致残,积劳成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办理退休手续,由原征集地或直系亲属的居住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接收安置。2.退出现役后没有参加工作的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抚恤金;退出现役后参加工作,或者享受离休、退休待遇的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保健金。继续在部队服役的伤残军人,由所在部队发给伤残保健金。3.退出现役的特等、一等伤残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需要集中供养的,由国家设置专门机构供养;分散供养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妥善安置,并按照规定发给护理费。二等、三等伤残军人,家居城镇的,由本人所在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家居农村的,其所在地区有条件的,可以在企业事业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规定增发残疾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4.二等乙级以上(含二等乙级)伤残军人,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三等伤残军人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伤口复发所需医疗费由当地民政部门解决;因病所需医疗费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民政部门酌情给予补助。5.复员退伍伤残军人,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因病治疗无力支付医疗费,由当地卫生部门酌情给予减免。6.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致残的伤残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职工相同的生活福利待遇。7.伤残军人因伤残需要配制的假肢、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由民政部门审批并负责解决。8.伤残军人乘坐国营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和国内民航客机,凭《革命伤残军人证》准予优先购票,并按规定享受票价优待。9.伤残军人在与其他群众同等条件下,享有就业、入学、救济、贷款、分配住房的优先权。伤残军人报考中等学校、高等院校,录取的文化和身体条件应适当放宽。10.享受《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的抚恤和补助待遇的伤残军人,生活仍有困难的,由所在地的人民政府给予优待照顾。11.因战致残的伤残军人在评残发证后,一年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按照革命烈士的抚恤规定,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一年后因伤口复发死亡的,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规定,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因战、因公致残的特等、一等伤残军人因病死亡后,其家属按照病故军人家属的抚恤规定,享受定期抚恤金。领取伤残抚恤金的伤残军人死亡时,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丧葬标准,发给其家庭丧葬补助费。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九级伤残军人的待遇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