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洞小洞室施工抠除一衬钢筋混凝土孔洞等需要额外支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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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小断面引水隧洞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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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引洮供水一期工程总干渠7号隧洞TBM前盾延伸改造及工作洞室施工方式研究
论文核心提示:
甘肃省引洮供水一期工程总干渠7号隧洞是控制引洮供水一期工程施工进度和工期的关键性工程,采用目前国际上较为先进的TBM(全断面掘进机)掘进方式进行施工。由于7号隧洞开挖断面为全断面细砂层,围岩无法自稳,TBM在掘进施工过程中坍塌严重,先后多次致使刀盘被卡、盾体被压而导致施工中断,严重影响工程工期。为减少刀盘掘进过程中的扭矩并实现TBM脱困,在已有学者提出的TBM前盾延伸改造的基础上,重点研究和比选了TBM前盾延伸改造的不同方式,并提出了TBM前盾延伸改造工作洞室施工方式。
  关键词: TBM施工;前盾延伸改造;工作洞室施工方式
论文关键字:
1研究背景   甘肃省引洮供水一期工程是以解决甘肃省定西市等中部地区水资源短缺问题的大型跨流域调水工程,被誉为甘肃省的“圆梦工程”。工程计划自洮河引水,通过15.25km明渠和94.48km隧洞等主体工程将洮河水引到甘肃省中部地区。工程自上世纪70年代开始论证,2006年初启动建设,是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的“1号工程”。引洮供水一期工程关键性控制工程—总干渠7号隧洞全长17.30km,为软岩长隧洞,设计流量32m3/s,加大流量36m3/s,设计纵坡1/1650,圆形断面,明流无压输水。工程原设计开挖直径5.75m,净直径4.96m,除出口250m和进口50m短距离分别考虑TBM始发和拆机需要,以及加强段结构需要面而采用钻爆法开挖,1次喷锚支护和2次现浇钢筋砼衬砌之外,其余17km长洞段全部采用Φ5.75m单护盾TBM掘进,预制钢筋砼管片衬砌。工程总体施工方案为TBM自隧洞出口向上游逆坡开挖掘进施工,TBM洞外组装调试完成后,步进瓯谕V拐谱用婧,开始开挖掘进并同时安装首环管片;在洞身中部距出口10km处布置通风竖井,作为隧洞上游7.30km掘进施工时期的辅助通风;竖井设计圆形断面,深度155m,衬砌后净直径3.60m,中心距主洞轴线20m。工程施工期间,由于开挖断面为全断面细沙层,不能自稳,造成掌子面受到TBM刀盘扰动后发生坍塌,坍塌体进一步压住刀盘,使刀盘阻力矩大于刀盘驱动扭矩,刀盘不能转动;且坍塌体大量从刀盘的径向开口大量涌入,造成超挖,同时加剧了坍塌,形成恶性循环。针对引洮供水一期工程7号隧洞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严重问题,省内外有关专家经过研究和分析,提出了TBM前盾延伸改造的方案。本文从7号隧洞施工地质条件着手,通过对TBM施工坍塌一般处理和前伸护盾处理等方式的研究,提出了前伸护盾完全前伸和有限前伸两种方案,并进一步研究提出TBM前盾延伸改造工作洞室的施工技术方案。   2工程施工地质条件分析   7号隧洞洞段构造架属中~新生代陇渭盆地,布置于盆地上第三系底层之中,埋深100~250m。围岩岩性为泥质粉砂岩、细砂岩、砂泥质岩、含砾砂岩等,岩性软弱,属极软岩,遇水易软化、崩解,干湿效应明显,属极不稳定的V类围岩。围岩受地质构造作用轻微,断裂构造不发育。围岩中地下水总体活动微弱,但向斜核部及两翼细砂岩、含砾砂岩极沙砾眼中地下水活动较强。地下水为层状空隙~裂隙水,受地层结构控制,具多层结构,并具呈压性,呈压水头高出洞底10~120m,围岩开挖后总体呈滴渗状态,局部呈线状流水。   3 TBM施工对坍塌段一般处理措施   通常情况下隧洞坍塌的部位主要是:刀盘前方顶部滑坍或坍塌;刀盘顶护盾上方洞顶坍塌,刀盘护盾两侧上拱腰处滑坍和TBM主机撑靴部位洞壁滑坍塌。针对不同类型的坍塌,一般处理措施也不尽相同。   3.1隧洞顶拱坍塌处理措施在TBM掘进过程中,以顶拱坍塌发生最为频繁。在坍塌量较小(10m3以下)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初期支护,并在护盾后初喷混凝土封闭围岩。具体为:d22mm,L=2 500mm,@1 000mm×1 000mm系统锚杆拱部240°,梅花形布置;d8mm@150mm×150mm钢筋网拱部240°布置;116型全圆钢拱架。间距1 200mm,拱架间采用d22mm螺纹钢连接;喷射C25混凝土,厚16沿洞室开挖轮廓采用2mm厚钢板封闭坍腔,在护盾后采用C25混凝土回填密实。在坍腔深度大于2m的较大范围坍塌,根据实际情况对支护参数进行调整。具体为:d22mm,L=2 500mm,@1 000mm×1 000mm系统锚杆拱部240°,梅花形布置;d8mm@150mmxl50mm钢筋网拱部240°布置;116型全圆钢拱架,间距1 000mm,拱架间采用112型钢连接;喷射C25混凝土,厚16坍腔内采用112型钢支撑加固;沿洞室开挖轮廓采用2mm厚钢板封闭坍腔,在护盾后采用C25混凝土回填密实   3.2隧洞拱腰及撑靴部位坍塌处理措施发生在拱腰部位的坍塌,若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TBM不但无法撑紧岩面,还有可能因为撑靴压力不足造成坍塌的进一步扩大。对于此类坍塌,其初期支护处理措施为:d22mm,L=2 500mm,@1 000mm×l 000mm系统锚轩拱部240°,梅花形布置;d8mm@150mm×150mm钢筋网拱部240°布置;116型全圆钢拱架,间距1 200mm,拱架间采用d22mm螺纹钢连接;喷射C25混凝土,厚16沿洞室开挖轮廓采用2mm厚钢板封闭坍腔,在护盾后采用C25混凝土回填密实,并增设垫板加大支撑面积确保混凝土强度可承受撑靴甩力后方可掘进。   4前伸护盾的功能、选择分析   针对甘肃省引洮供水一期工程7号隧洞的特殊地质条件,省内外学者提出了采用对TBM进行前伸护盾改造的方式,即在前盾切口上再加一个前伸护盾,以保证TBM掘进顺利进行。本文认为采用前伸护盾的方式是合理的,并在此基础上,展开研究。   4.1前伸护盾的功能前伸护盾从拱顶向下在212°的圆弧范围,在径向方向隔开刀盘暴露在原前盾切口的盘体与径向坍塌体的直接接触,使坍塌体被前伸护盾支护,从而减少由于坍塌体与盘体的摩擦产生的阻扭矩。护盾下部敞开以便进渣。在目前地质条件下,只要刀盘能够转动,配合部分封堵刀盘措施,减少坍塌体涌进土仓的数量,掘进有可能得以继续进行。   4.2前伸护盾方案比较   4.2.1完全前伸方案完全前伸方案是指前伸护盾超前刀盘,使整个刀盘上部均处在前伸盾的支护范围内,能够最大限度的减少刀盘与坍塌体的接触,类似于插刀盾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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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断面洞室衬砌快速施工方案的探索1分解.doc 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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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断面洞室衬砌快速施工方案的探索
摘要:结合
关键词:快速施工
自密实混凝土
1 工程概况
隘口水库位于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隘口镇,水库大坝位于岑龙河与凉桥河汇合口下游500米处的平江河上,为沥青混凝土心墙堆石坝。大坝坝顶高程m,坝顶长度2m,坝顶宽度10m,最大坝高m。心墙底部高程m,顶部高程m。
其中,灌浆平洞布置在大坝左、右岸,共6条,其中左岸3条(上、中、下层左灌浆平硐);右岸3条(上、中、下层右灌浆平洞)。灌浆平洞设计轴线总长2660.37m,设计开挖成形后断面根据围岩类别不同共分为八种断面形式,其开挖断面为(2.7~5.8)m×(4.3~5.17)m(宽×高)的城门洞形,开挖断面面积S=10.34~28.64m2,属小断面硐室开挖。在开挖过程中,频遇溶洞;不仅增加了施工难度,又严重影响了工期。
为加快右下平洞剩余洞段混凝土衬砌施工进度,拟在右下灌浆平洞剩余洞段混凝土衬砌施工过程中同时设置2个工作面。在洞内安装两台自制全断面衬砌钢模台车,分别布置在两个相互不影响的工作面进行施工。并经认真讨论分析和经过业主及设计方同意采用自密实混凝土浇筑的赶工措施。据此,结合自密实混凝土自身特点以及相关施工措施,在保证施工质量同时加快平洞衬砌施工速度。
3 施工方案
3.1混凝土分层分块
3.1.1混凝土分层
根据简易钢模台车结构形式和构造,计划每段混凝土分3层浇筑施工,分层线布置在底板面以上0.3m处,即施工过程中先浇筑底板和0.3m高边墙,再浇筑0.3m以上边墙混凝土,最后完成顶拱混凝土浇筑。
3.1.2混凝土分块
右下灌浆平洞剩余洞段混凝土分块规划见下表
右岸下层灌浆平洞剩余段洞身混凝土衬砌分段规划表
序号 桩号范围(km+m) 开挖断面(宽×高)(m) 设计砼衬砌厚度(m) 分段长度(m)K8溶洞后续洞段
2 0+232~0+241.1 5.1×5.35 0.5 9.1
3 0+220~0+232 5.1×5.35 0.5 12
4 0+208~0+220 5.1×5.35 0.5 12
5 0+196~0+208 5.1×5.35 0.5 12
6 0+184~0+196 5.1×5.35 0.5 12
7 0+172~0+184
0.5 12 K5~K8溶洞连接段
8 0+160~0+172
9 0+149~0+160
具体分段待围岩类别判定后根据围岩类别再另行调整。
3.2施工顺序
右下平洞衬砌混凝土施工在剩余100m洞室开挖施工完成后开始进行。施工顺序为:右岸下层灌浆平洞衬砌混凝土施工从K0+248.63向K0+149推进,先完成剩余洞段底板混凝土浇筑,然后利用钢模台车进行边顶拱衬砌混凝土施工,拟分两工作面同时施工。具体施工顺序见下表:
右岸下层灌浆平洞剩余段洞身混凝土浇筑顺序规划表
桩号 底板 边墙 顶拱
1 0+241.1~0+248.63 1 3 6
2 0+232~0+241.1 2 4 9
3 0+220~0+232 1 3 7
4 0+208~0+220 2 5 10
5 0+196~0+208 1 4 8
6 0+184~0+196 2 5 11
3. 3施工工艺流程及工艺描述
3.3.1混凝土施工工艺流程框图
右下灌浆平洞底板和边顶拱混凝土施工工艺见下框图:
图一:右下灌浆平洞底板混凝土施工工艺流程图
图二:右下灌浆平洞边顶拱混凝土施工艺流程图
3.4主要施工工艺描述
3.4.1缝面处理
(1)基岩面处理方法
由人工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对基岩面进行整修、清理、冲洗,将仓号内岩石表面的积水、泥浆、岩屑、油污和其他有害的附着物和松散物、半松散的或风化的岩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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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水隧洞开挖、支护、衬砌、灌浆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引水隧洞开挖、支护、衬砌、灌浆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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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东谷河流域东谷水电站引水隧洞工程
引水隧洞开挖、支护、衬砌、灌浆劳务分包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CGGC-YGS-LW-
招标人: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九月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1.1.3 项目名称 东谷水电站引水隧洞工程
1.1.4 建设地点 四川西部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县
1.1.5 资金来源 东谷水电站引水隧洞工程进度结算款
1.2.1 招标范围 东谷水电站引水隧洞开挖、支护、混凝土衬砌、灌浆等
1.2.2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19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的为准)
1.2.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力争优良。
1.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水工大坝专业承包三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总施工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集团公司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
1.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7 踏勘现场 □ 组织
□√ 不组织
1.8 投标预备会 □ 召开
□√ 不召开
1.9 分包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不允许
1.1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发放时间:日。
2、招标文件发放方式:招标文件于日在网址,网上发售。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开户行:三峡工行葛洲坝支行
户名: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180*****192或后可见********或后可见
汇款时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以便查实。投标时,投标单位将支付凭证扫描后与投标文件一起上传到。
2.2.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2.2.2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3.2 投标限价 本工程设工程标底,不公开,作为评标的依据。
3.3 投标有效期 6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向招标人递交10万元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银行帐户如下:
帐户名: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资金结算中心
帐 号:01-01-001-001-01-11
开户行:三峡建行葛洲坝支行或三峡工行葛洲坝支行
注:不能办理同行汇款,只支持跨行汇款,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投标保证金所递交的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可简写)。
3.6 备选投标方案 不接受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及电子版(U盘1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招标文件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胶印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密封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将所有包含正本和副本的信封密封装在另一个信封中,并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写明 (1)所投标段名称;
(2)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3)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
(4)“在日10时0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拆封”的声明。
4.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10时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分前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葛洲坝集团公司集中采购工作平台网上,网址,同时将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大道54号葛洲坝一公司602室,以邮戳为准,否则视为弃标,邮编443002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为:日10时0分,网上开标地点:。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7.3.1 履约担保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履约担保。担保方式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采用现金形式时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时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签定合同时缴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返还的乙方履约保证金必须先行支付所欠民工工资及材料费、设备租赁费,余款再支付给乙方。
10.1 竞争性谈判 参与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对两个标段进行报价,一套投标文件,2套商务报价,1标段商务报价,2标段商务报价。本次招标选定4家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单位的中标标段划分,即每家投标单位仅中标一个标段。
注: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内容有抵触或冲突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专业分包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1.1.3 招标项目名称:四川省东谷河流域东谷水电站引水隧洞工程
1.1.4 建设地点:四川西部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县
1.1.5 工程概况:
东谷水电站位于四川西部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县西南部东谷河上,为东谷河干流河段规划的第一级梯级电站。由挡水工程建筑、引水系统和厂区枢纽建筑物组成。首部闸址位于东谷河主源牦牛河与次源沙冲沟汇口下游2.0km处,距东谷乡政府所在地卡龙沟沟口约900m,坝前正常蓄水位2224.0m,总库容118万m3,最大闸高27.50m。经左岸长m的有压引水隧洞,通过洞内压力管道至下游东谷河左岸建厂发电。厂址距县城13km,坝区距县城23km。东谷水电站为单一引水发电的开发项目,无灌溉防洪、通航等要求,装机容量75MW,。设计引用流量48.4m3/s,设计水头174.5m,装3台立式水轮发电机组。
本标段主要建筑物概况:
引水隧洞沿东谷河左岸布置,全长m,本项目隧洞长7840m控制里程引0+000~引7+840m(其中:跨卡龙沟特殊地质段为洞内埋管结构、控制里程引1+102m~引1+382m长280m);
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I标段隧洞长长3270m,控制桩号为引0+000~3+270;II标段隧洞长4570m,控制桩号为引3+270~7+840。
隧洞进口底板高程2211.60m,至压力管道起点处底板高程2176.50m,纵坡i=3.9‰,隧洞开挖断面为城门洞型,底宽6.2m、高6.2m,Ⅱ类围岩段顶拱、边墙采用喷C20砼永久支护,底板采用0.20m厚的C20砼衬砌;Ⅲa和Ⅲb类围岩段边顶、拱采用喷锚(局部挂网)永久支护,底板采用0.20m厚的C20砼衬砌;Ⅲc和Ⅳ类围岩采用C20双层钢筋砼全断面衬砌,衬砌厚度0.50m;Ⅴ类围岩采用C20双层钢筋砼全断面衬砌,衬砌厚度0.60m。隧洞衬砌段的顶拱120°范围内采用回填灌浆,Ⅳ、Ⅴ类围岩地段全断面进行固结灌浆。
跨卡龙沟特殊地质段:采用洞内钢筋砼埋管,过水断面型式为圆形,直径4.6m,砼为现浇C20钢筋砼。开挖断面为城门洞型6.2m×6.8m(宽×高),控制里程引1+102m~引1+382m长280m为砂卵石地层设计推荐采用管棚法施工。
施工支洞:根据引水隧洞的开挖布置情况,本标段内引水隧洞施工共布置有4个施工交通支洞,各支洞均从隧洞右侧进口,方向基本垂直于主洞轴线,各施工交通支洞布置如下:
0#支洞布置于主支交点里程为引0+701.51m,0#支洞长189.31m;
1 #支洞为永久检修支洞布置于主支交点里程为引2+476.287m,1 #支洞长140.04m;
2#支洞布置于主支交点里程为引4+357.858m,2#支洞长126.55m;
3#支洞为永久检修支洞布置于主支交点里程为引6+835.839m,3#支洞长126.50m。
支洞封堵段砼长6m,检修门尺寸1.6m×2.05m(宽×高)。
弃渣堆放场规划:本标弃渣堆放场共8个,各弃渣堆放场位置和弃渣堆放(堆方)从东谷河上游至下游分别规划如下:
1、马家河生产安置点(0#支洞外),可堆渣容积量12.2万方,目前还可以堆渣3万方;
2、东谷乡省道河边弃渣场,容量2.0万方;
3、1#支洞口弃渣场,还可以堆渣2万方;
4、2#支洞口弃渣场,还可以堆渣5万方;
5、3#支洞河边弃渣场,可堆渣容积量9.2万方,未启用;
6、4#支洞东谷河公路内侧弃渣场,可堆渣容积量20万方,未启用;
工程总工期为19个月。
1.2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2.1招标范围:东谷水电站引水隧洞开挖、支护、衬砌混凝土、灌浆
1.2.2 计划总工期:19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的为准)
1.2.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力争优良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投标人资质要求: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水工大坝专业承包三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总施工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集团公司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
1.3.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4 费用承担
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回。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6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 踏勘现场
  1.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如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将予以配合。
  1.7.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7.3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8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再分包,一经发现,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清退出场,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撤出。
1.10、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发放时间:日。
2、招标文件发放方式:招标文件于日在网址,网上发售。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开户行:三峡工行葛洲坝支行
户名: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180*****192或后可见********或后可见
投标时,投标单位将支付凭证扫描后与投标文件一起上传到。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 投标人须知;  
(2) 评标办法;  
(3) 合同条款及格式;
(4) 工程量清单;  
(5) 图纸;  
(6) 技术要求;  
(7)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邀请函)至少3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收到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天前发出招标文件的修改;不足3天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收到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天内作出答复。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报价书;
(2) 承诺书;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
(4) 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5) 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6) 施工技术方案;
(7) 资格审查资料。
3.2 投标报价
本工程设工程标底,不公开,作为评标的依据。
3.2.1投标人应按第三章附件A《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的格式,填报工程量清单中各项单价、合价和投标报价汇总表。
3.2.2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合理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工程施工的全部风险,本合同期间价格不做调整。
3.2.3合同文件中的报价应符合中国有关规范、规定和市场行情。严重不平衡报价在评审阶段将被要求提交详细的单价分析。如投标人不能说明其投标单价的合理性,则发包方可以要求投标人递交工程量报价表中所有各项详细的单价分析,以表示该价格与招标的施工方法、计划及质量是一致的,且能满足招标要求。投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价格恶意扰乱招标秩序。
3.2.4甲供材料
14.1本工程所需火工材料(甲方供应的火工品材料仅限于硐室土石方开挖的爆破使用)、钢筋、水泥、砂石骨料、半成品混凝土,由甲方提供,上述甲供材料中(成品混凝土,钢筋外)均包含在项目单价、合价中, 但在乙方投标报价中应考虑甲供材料的装卸车费用、库管费、及场内转运费,相应费用含在项目单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该部分费用。除本款明确规定由甲方供应的材料外,为实施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其他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等全部工作,其所需全部费用均应包括在本合同工程量清单的相应项目单价和合价中。本工程的所有设备、机具除甲方供应(风机、变压器、拌合楼、主供水管、变压器上桩头、钢模台车)其余由乙方自行采购或配备,相应费用含在项目单价中。
3.2.5本工程施工期间,投标人应考虑所有材料价格上涨等各种因素,施工期间不调整材料价差。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中标后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所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利润,并考虑承担的风险。
3.3 投标有效期
3.3.1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向招标人递交10万元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将支付凭证扫描后与投标文件一起上传至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补齐不足部分,但招标人有权留下其中排序前2个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中标人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并签订了合同时无息退还。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签合同或拒交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银行帐户如下:
帐户名: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资金结算中心
帐 号:01-01--11
开户行:三峡建行葛洲坝支行或三峡工行葛洲坝支行
注:不能办理同行汇款,只支持跨行汇款,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4)投标资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3.5 资格审查资料
在集团集中采购交易平台上注册合格的供应商。资质符合1.3.1要求。
3.6 备选投标方案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及电子版(U盘或光盘)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胶印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密封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将所有包含正本和副本的信封密封装在另一个信封中,并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注明投标项目、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和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10时0分,本次投标实行采购交易平台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投标方式,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葛洲坝集团公司集中采购交易平台网上(网址),(投标文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的要求扫描后上传)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送达或邮寄本章第4.2.2项指定的地点。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大道54号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集采中心602室,邮编443002。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7天内无息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参与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对两个标段进行报价,一套投标文件,2套商务报价,1标段商务报价,2标段商务报价。本次招标选定2家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单位的中标标段划分,即每家投标单位仅中标一个标段。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为日10时0分,网上开标地点:。
5.2 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监标人确认后当场宣布为废标: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如有)。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 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二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履约能力的审查
如果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报请监督部门,由监督部门召集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标得分排序推荐3名预中标候选人(不足3名时则取相应数量)。
7.2 中标通知
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预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预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保证金
7.3.1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履约担保。担保方式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采用现金形式时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时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签定合同时缴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返还的乙方履约保证金必须先行支付所欠民工工资及材料费、设备租赁费,余款再支付给乙方。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必须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必须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3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7.4.4 如果根据本章第7.3.2项或第7.4.1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
8.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2)第一中标候选人或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公司的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二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竞争性谈判
若所推荐的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招标底价(不公开),则招标人将与预中标候选人进行竞争性谈判,以最终谈判结果作为签约合同价。
第二章 评标办法
1、评标方法
1.1、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小组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评标办法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4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1.2、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时,作废标处理。
2、评分标准
本次评分总分为100分,其中商务部分为70分,技术部分为30分,具体评分标准及对应的分值如下:
商务部分(满分70分)
1.投标总价(70分) 以招标人标底为基准价,各投标单位以50分为基础值,以投标价与基准价对比,每上浮或下降1%,相应扣除或加2分,满分70分,最低0分。报价存在重大偏移的,各评委可在核算出的得分中适当减分或只给中间分。
技术部分(满分30分)
一、施工方案(满分15分)
分项分值 得分率(优100%、良80%、中60%、差20%)
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与可行性(满分5分) 优等:对工程重点、难点认识深刻、表述全面准确,解决方案科学、系统、安全、经济,可操作性强,保障措施得力,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准确,应用到位,阐释清晰。
良好:对工程重点、难点认识比较深刻、表述比较全面准确,解决方案比较科学、系统、安全、经济,可操作性比较强,保障措施比较得力,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比较准确,应用到位,阐释比较清晰。
中等:对工程重点、难点认识不深刻,但解决方案基本科学、系统、安全、经济,基本具有可操作性,或保障措施基本具体,或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基本准确。
差等: 对工程重点、难点认识不深刻、表述不全面不准确,解决方案不科学、不系统、不安全、不经济,或可操作性不强,或保障措施不具体,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不准确,阐释不清。
2.安质环管理体系与措施(满分2分) 优等: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超过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最大。
良好: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次大。
中等:具体措施可行,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具体。
差等: 措施不可行,没有质量违约责任承诺。
3.工程建设进度计划与措施(满分3分) 优等: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最大。
良好: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合理、可行,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次大。
中等:关键线路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基本可行,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具体。
差等: 关键线路不准确,计划编制不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不可行,没有违约责任承诺。
4.资源配备(满分5分) 优等:机械设备、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良好:机械设备、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准确。
中等:机械设备、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差等:机械设备、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应,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二、企业资质、业绩(满分15分)
5.企业资质、业绩(满分10分)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审证件是否齐全以及根据近5年内完成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情况评分。
6.组织机构及主要管理人员(满分5分) 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及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人员配置前提下,人员齐备、搭配合理。
3. 评标结果
3.1评标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4名中标候选人。
3.2评标组完成评标后,向定标组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东谷河引水硐开挖、支护、混凝土衬砌、灌浆
合同协议书
本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当事人约定在湖北省宜昌市葛洲坝城区订立。
甲方(工程承包人):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东谷水电站引水隧洞工程施工项目部
委托代理人: 任超
乙方(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资质种类及等级:
鉴于国电丹巴东谷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发包人”) 与甲方已经签订东谷水电站引水隧洞工程施工(简称“总包合同”),甲方取得了包括本合同项下工程(简称“分包工程”)在内的东谷水电站引水隧洞工程(简称“总包工程”)的施工承包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分包工程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并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作地点:四川西部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县东谷河水电站
分包工作范围:硐室开挖、支护、衬砌、灌浆等施工图纸所示工作内容
分包内容:硐室开挖、支护、混凝土衬砌、钢筋(钢结构)制作、安装、止水安装、施工期间水流控制。
2、分包工作期限
本分包工程开竣工日期以国电丹巴东谷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监理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为准。其中的节点工期以国电丹巴东谷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监理批复的施工进度计划执行(工期如有调整按总工期不变相应顺延)。
3、质量标准
按主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力争优良。
4、关于主合同
在乙方提出书面要求的情况下,甲方可提供了一份主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乙方查阅。在此,乙方确认已全面了解主合同的相关内容及工程的基本情况。
5.1甲方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7日前,向乙方提供相关图纸 1 套,具体图纸名称及内容依主合同发包方提供的图纸为准。如乙方需要更多份数,应自费复制。
5.2乙方应遵守对图纸及其内容的保密义务。
6、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
6.1乙方应委派具有组织能力、有项目经理经验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乙方项目经理的委派和更换应经得甲方同意。
6.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6.3由于本工程地处藏区,对外协调难度极大,乙方要求配置1名对外协调能力极强的副经理。若不能配置到位,项目部将以10000元/月/人雇请当地人员,其产生的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
6.4 乙方项目经理每月必须22天在项目现场,外出必须经项目部同意,如擅自离开罚款10000元/次,其产生的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
7、甲方义务
7.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主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7.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①在发包人提供场地后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②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资料;
③在开工前取得准许开展劳务作业的施工许可等批件;
④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乙方须与甲方现场交验并负责测量控制点的复测、使用及保护。
7.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并按要求上报发包人,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7.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7.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应保证施工需要;
7.6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7.7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8、乙方义务
8.1不得将所分包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8.2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作质量向甲方负责;引水隧洞开挖必须保证可利用料的开挖质量;所有的开挖料必须按照甲方的调度安排运至指定的地点,不得随意弃渣。
8.3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必须具有两名以上的持有爆破证书人员。乙方须将其员工名册(含员工基本情况)和劳动合同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报甲方备案;乙方员工发生变化的应在3日内报甲方备案。同时,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设备、物资、结算、财务等关键岗位人员名单及授权。在施工中如更换、补充上述人员,应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批准。因乙方未能及时上报上述更换人员情况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4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与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部门联系。
8.5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23日前提交下月作业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8.6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劳务作业,确保工作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甲方制定的现场管理制度;
8.7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认可甲方的管理规定,接受甲方按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的处罚。
8.8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8.9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质检、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若乙方拒绝向甲方提交资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的劳务报酬,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8.10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11乙方应严格执行《四川省天然森林资源保护条例》的规定,在工程区域内切实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并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明确乙方森林防火责任人,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本合同签订后,由甲方从应付给乙方付款中扣除人民币200000元(贰拾万元整)作为责任押金,在第一、二次预付款时扣留,凡在整个建设施工过程中,工程区域内未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和林政案件的,在合同施工全部完成后全额退回责任押金;若发生一次森林火警扣押金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发生一次一般火灾或林政案件扣除全部责任押金。当发生森林火警、一般火灾或林政案件被扣款后,从发生森林火警、一般火灾或林政案件后下一次结算中补足责任押金。
8.12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具及其他设施;
8.13服从甲方指令和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监理的指令。
8.14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8.15乙方弃渣期间应负责本标渣场的管理工作,弃渣期间及弃渣结束后应在监理工程师指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完成渣场的环保、水保工作。
8.16乙方应将所有开挖料分类按图或发包人的要求运往指定的地点堆存。
8.17所有开挖料须从开挖工作面进行装运至指定渣场,不允许顺坡滚渣和影响环保,若施工过程中,环保、水保检查未能通过,乙方应负责弃渣的清理并承担相关后果;开挖施工时必须保证下方河道畅通,不得影响河道行洪。
8.18在乙方施工中,甲方认为开挖料可作为砼骨料利用料时,乙方应当按甲方、监理工程师要求运至指定利用料堆场,乙方进场后堆场地点由甲方现场指定。乙方在开挖和运输过程中应对可利用料进行保护,不得被污染及不得混入其它不合格料,因乙方原因造成利用料不能利用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8.19乙方应当确保所使用的劳务工工资的发放,依法承担对劳务工的法律义务,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劳务工法定义务的履行。
8.20保证甲方支付的劳务报酬专款专用,并每月将现场用工情况及含员工签名的工资表盖章后上报甲方备案。对乙方拖欠的人工费、设备费等费用,甲方有权代付和直接从应付劳务报酬中予以扣减。
8.21开工后为保证引水隧洞安全,乙方必须无条件接收当地政府、业主要求每个支洞口(0#、1#、2#、3#)安排2个当地村民看守, 每月3500元/人,结束日期为工程结束,产生费由乙方承担。
9、水、电、电讯及临建设施
9.1供水:水泵由甲方提供,日常维护和使用费由乙方承担。
9.2供电:甲方将供电管线敷设至变压输出设备出线计量装置端口并装表计量,其余部分由乙方自行解决,电费按照当地供电部门统一单价计量收费标准计取,由甲方统一缴纳,并在与乙方进度结算时扣除,损耗由乙方承担,每个变压器每月损耗为5100度。
9.3电讯:电讯线路由甲乙双方各自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并各自承担自己的费用。
9.4施工道路:主合同中规定由发包人提供的道路,由甲方负责督促、协调发包人提供。主合同中规定由甲方自行完成的场内临时便道、便桥,涉及乙方工作部位的,乙方负责提供,费用自理。
9.5生产生活设施:双方各自完成自己的生产生活设施,并承担自己的费用。
10、安全施工与检查
10.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发包人、监理及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0.3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管理措施。在乙方安全防护不到位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安全投入,若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有权自行安排,所需费用从乙方劳务报酬结算款中扣除。
10.4乙方应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开展“三化”(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纠“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危险源识别等活动,并保证活动记录齐全。
10.5 本工程对现场的日常检查及安全文明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完成,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1、安全防护
11.1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将发生费用的相关资料提供给甲方。
1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将发生费用的相关资料提供给甲方。
11.3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采购由乙方自行负责,但乙方采购的安全保护用品必须具备厂家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合格证书,否则不得采购、发放和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相关票据提交至甲方商务部,发放记录提交至甲方安质环保部备案。
12、事故处理
1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当立即报告甲方,由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2.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3.1 乙方必须参加由甲方统一购买的建筑工程雇主责任险(保险赔偿限额为其中死亡赔偿限额不高于60万元/每人,意外伤害医疗赔偿限额不高于5万元/每人,若乙方发生意外事故,超出保险赔偿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接受甲方与保险公司达成的保险协议,并同意按甲方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比例在结算产值中扣除保费,乙方须自行购置一份人身意外伤害险,赔付额度不得低于20万元。
13.2 双方应为各自的施工设备办理必要的保险,并承担自己的费用。
13.3 乙方保证甲方免于承受因乙方原因所引起的损失,并保证使甲方免于受到赔偿请求、赔偿和诉讼等。
13.4 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损失扩大。为减少损失采取措施而发生的费用或遭受的损失,由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另一方给予积极配合。
13.5 工程开工至工程移交期间,双方任何未从保险部门得到的赔偿或者赔偿不足以弥补其损失的费用时,由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费用,但是由于本条13.4款原因导致甲方增加的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费用。
14、材料、设备供应
14.1本工程所需火工材料(甲方供应的火工品材料仅限于硐室土石方开挖的爆破使用)、钢筋、水泥、砂石骨料、半成品混凝土由甲方提供,上述甲供材料中(除成品混凝土,钢筋外)均包含在项目单价、合价中, 但在乙方投标报价中应考虑甲供材料的装卸车费用、库管费、及场内转运费,相应费用含在项目单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该部分费用。除本款明确规定由甲方供应的材料外,为实施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其他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等全部工作,其所需全部费用均应包括在本合同工程量清单的相应项目单价和合价中。本工程的所有设备、机具除甲方供应(风机、变压器、拌合楼、主供水管、变压器上桩头、钢模台车)其余由乙方自行采购或配备,相应费用含在项目单价中。
14.2乙方应当于分包工程开工前5日向甲方提交火工品材料需求总计划,并于每月20日前向甲方提交下月火工品材料的需求计划。需求计划应当包括材料的种类、数量以及供应的时间等。
14.3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在到货24小时前应当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材料/设备到货后48小时内组织验收,未经甲方验收的材料/设备不得用于本合同工程。乙方对其所采购材料/设备的质量瑕疵、权利瑕疵的担保责任并不因甲方的验收而免除。
14.4乙方承诺严格执行发包人、监理及甲方制定的材料管理与核销的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提供,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
14.5甲方对乙方使用的甲方供应材料定期进行核销。如乙方从甲方领取的材料的数量超出甲方规定限额的,则超出部分的材料的价格,甲方可以按照甲方调拨价格的200%或者市场价格的150%(两者中取较高者)计算费用。
14.6乙方从甲方领取的材料必须用于本合同分包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从甲方领取的材料用于非本合同目的,否则甲方有权就此部分材料按照甲方调拨价格的200%或者市场价格的150%(两者中取较高者)计算费用。
14.7乙方不得自行采购应由甲方供应的材料用于分包工程,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4.8甲方负责供应以外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当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进行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产品不得用于本合同工程,因材料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及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4.9本工程施工期间,投标人应考虑所有材料价格上涨等各种因素,施工期间不调整材料价差。
15、合同价款
15.1本工程的总价按确认的合格工程量乘以单价计算。
15.2本合同价款中已经包括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的费用以及乙方根据本合同为正确实施和完成分包工程并修补缺陷所需的全部有关事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完成本分包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除半成品混凝土,钢筋外)、一切材料费及损耗、材料二次转运费、机械费、管理费、临建费、措施费、进出场费、试验检测费、三税税金(建筑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副食品调节基金税、资源税等由甲方代扣代缴)、利润、管理费、环保费(含1台满足工程需要的洒水车,若不能配置到位,甲方将委托其他承包人实施,甲方将以12000元/月/台的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各种保险费用、风险费及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以及根据国家和地方法规规定应缴纳的其他各种税费。在本合同实施期间单价不作调整。
15.3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
16、工程量的计量
16.1由乙方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及表样,将完成的劳务工程量及相应资料报甲方,经甲方审核后作为对乙方的结算依据。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16.2劳务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为预计工程量,结算以经过甲方审核的合格工作量为准。如果甲方的审核量大于发包人(监理)最终确认的合格工程量的,则以发包人(监理)最终确认的量为准。乙方不得因实际工程量与预计工程量的不同而要求增加费用。
17、中间支付
17.1甲方依照主合同的规定与发包人办理进度结算后5日内按甲方审核批复的工程量与乙方办理进度结算。
17.2进度款支付按以下办法进行:
①进度款金额的确定。进度款金额=(乙方当期产值-应扣费用-10%综合保留金-5%质保金)。其中,应扣费用指依本合同规定应予扣除的费用,如:税金、预付款(若有)、甲方代付或预支款、甲方调拨材料款、对乙方罚款等。综合保留金包含2%的劳务工工资保留金、3%安全文明施工保留金、5%竣工审计保留金;劳务工工资保留金和安全文明施工保留金扣至乙方工程施工完成对应的当期结算,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达到合同要求以及民工工资无拖欠情况,甲方全额无息支付给乙方,否则按甲方的规章制度部分或全部扣除;5%竣工审计保留金待主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本合同劳务工程量确认无误(指经过本合同20条的最终确认)后14日内支付。质保金为乙方合同总额的5%,每期扣当期结算产值的5%,待质保期满,且乙方将因本工程产生的债务清理完毕后,甲方再无息支付给乙方。
②每期进度款由乙方专职人员凭财务章及授权委托书领取,或由甲方直接汇入乙方的单位帐户(开户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③每次支付价款时。乙方必须提供相关票据。
18、施工验收
18.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工作的质量,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及相应的质检等资料,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7日内向发包人申请组织验收,或者自行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无论甲方自行组织验收与否,乙方质量是否合格的最终认定,仍以主合同规定的甲方与发包人间的验收结果为准,如该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18.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乙方完成工作在内)经发包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质保期以主合同规定为准。质保期满,发包人将质保金支付给甲方,且乙方将因本工程产生的债务清理完毕后,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日内将乙方的质保金无息支付给乙方。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乙方分包的劳务作业责任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修复或修复一次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质保金并自行安排修复;质保金不足以支付修复费用的,可以向乙方追偿。
19、施工配合
19.1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并不因上述配合而向甲方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要求。
19.2乙方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甲方可以配合乙方工作或协助乙方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9.3窝工签证由乙方自行找监理业主进行签证,甲方配合。
20、最终支付
20.1乙方应在完工后14日内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最终结算。
20.2在发包人与甲方办理最终结算、审计(如果有)完毕后,甲方再对乙方结算资料进行最终确认。在发包人向甲方支付工程尾款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尾款。
20.3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提交结算资料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
20.4乙方和甲方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1、违约责任
21.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①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②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1.2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
21.3由于甲方自身原因,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21.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①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或不能满足节点工期要求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此外,因此导致甲方控制工期被延误而遭受发包人处罚或遭受的一切损失也由乙方负责,以及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而遭受发包人处罚或遭受的一切损失也由乙方负责。
②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主合同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按照甲方主合同执行。
21.5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1.6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2.1甲方根据主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按甲方要求保管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甲方能遵守主合同。乙方对其工作范围的变更和索赔资料负有收集和保管义务。若因其工作疏忽而未能取得相关索赔或变更的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22.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乙方遇到不利外部条件、征地移民影响等根据主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应在索赔事项发生后7日内向甲方报告并提交相应的资料,以便甲方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甲方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扣除甲方为此发生的成本及费用后支付给乙方。若发包人未支持甲方的索赔请求,则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进行支付。若乙方放弃了该项索赔,仍不能免除乙方按期向甲方提供索赔资料的责任。
22.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2.4乙方应在完工后14日内向甲方提交完工申请单,逾期提交的,将视为违约,每逾期一日,按21.4①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提交完工申请单后,无权以任何理由再向甲方提出索赔。
23.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3.2发生争议后,除已按照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24、不可抗力
24.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为:战争、地震、超出工程所在地地级市范围内历史最高纪录的异常天气及水文。
2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甲方项目经理认为乙方应当暂停工作,乙方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日向甲方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日内,乙方应向甲方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4.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①甲方和乙方的人员伤亡由双方各自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②乙方自有设备、材料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③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因设备本身的损坏,由甲方承担,但因设备损坏导致的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④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⑤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⑥延误的工作时间按照主合同规定执行。
⑦上述条款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相关资料、证据及办理申报、索赔。
24.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25、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25.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甲方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甲方和乙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乙方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5.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甲方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甲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26、合同解除
26.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6.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①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内容(含节点工期),或质量不符合甲方和发包人、监理要求,经返工后仍达不到要求的。
②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和设备机具进场作业。
③严重违反甲方的管理制度。
④发生债务或纠纷,不能偿还和及时解决,导致施工无法正常进行,或导致阻工、使甲方涉诉等情形的。
⑤不按时发放劳务人员工资,引起上访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26.3甲方认为乙方违约并正式发文提出解除合同后,乙方有不同意见的,应先按甲方要求退场,保证工程施工不受影响,然后再依本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解决。
26.4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主合同解除,甲方应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如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对发包人违约是主合同解除的原因之一,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包括甲方的直接损失(如设备进退场费、已采购的设备材料等),以及未完成合同的预期收益(按未履行部分的主合同金额×计划利润率7%计算)和已订立的采购、运输合同无法履行等造成的间接损失;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则因主合同解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但甲方赔偿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未履行部分金额的10%。
26.5合同解除或完工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组织人员对其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清理,费用从乙方劳务报酬中扣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人员、设备退出施工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否则每延迟一日承担10000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7、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履行完保修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8、履约担保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履约担保。担保方式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采用现金形式时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时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签定合同时缴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返还的乙方履约保证金必须先行支付所欠民工工资及材料费、设备租赁费,余款再支付给乙方。
29、补充条款
29.1乙方必须满足合同中的安全规定,严格的按照法律和地方法规执行。
29.2乙方应该使用环境监测程序和缓解措施以使工程对环境的负面影响降到最小;以上所述缓解措施应该综合设计和施工、管理、设备维修和操作,并且都要求落实实施。
29.3. 乙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与雇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作条件、工作内容、工资标准及发放时间,并接受业主和当地相关部门的监督。
29.4乙方均应保证其雇用的人员均能按时取得应得的报酬,使发包人、甲方免于上述原因受到不必要或不适当的干扰、损害和开支。
29.5乙方应按各阶段进度计划提交甲方要求的相应主要材料消耗量等计划。
29.6只有在发包人向甲方颁发了履约证书,说明乙方已依据合同履行其义务的日期之后,乙方义务的履行才被认为已完成。甲方在收到业主退还履约保证金后14个工作日,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29.7除合同中另有说明者外:
乙方应该(就双方而言)负责他使用的进场路线的任何必要的维护;
甲方不对由于任何进场路线的采用或其他原因引起的索赔负责;
甲方不保证任何特定的进场路线的适宜性和可用性;
因乙方所需的使用的进场路线的不适宜性或不可用性而导致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9.8乙方必须保证爆破作业安全,需要保护的区域范围(特别是因靠近民房区)内,必须采取控制爆破,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民房的安全。
30、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31、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后生效。
附件A: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
附件B:乙方拟投入本项目设备计划表
附件C:乙方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计划表
附件D:安全环保责任书
附件E:廉政协议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A: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
1 工程量清单说明
⑴ 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协议书、技术条款和图纸等招标文件一起结合起来理解和使用。
⑵ 除分包合同另有规定外,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用作投标报价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工程量。
⑶ 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合价均包括应由分包人承担的直接费、间接费、摊入费、税金、安全文明生产等全部费用和要求获得的利润以及应由分包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摊入费应包括:招标文件和分包合同文件规定应由分包人承担的且工程量清单中未单独列项的费用;招标文件和分包合同文件规定应由分包人承担的有关项目所必须发生的并应摊入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和合价内的费用;分包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施工方法改变引起的费用变化(不可抗力、因发包人、监理人、设计人及招标人原因且由其单方书面要求引起的除外);招标文件和分包合同文件中明示、暗示规定的分包人应承担的风险与义务和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⑷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分包工程所处海拔高程、气候条件以及现有交通条件对分包工程施工的影响(其中亦含冬雨季施工的影响)、其它已开工项目与即将开工项目对分包工程施工可能产生的施工与交通干扰的影响以及所需采取的防止及保护措施,同时还应充分考虑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相关场内道路的畅通,上述所需全部费用均已计入本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项目单价、合价中。
⑸ 分包合同规定应由分包人缴纳的各种税费,并计入工程量清单的相应单价、合价和总报价中。
⑹ 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合价内均应已包括所需施工损耗量、施工超挖量、施工超填、施工附加量及质量检查工程量等项目的一切费用。
⑺ 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合价”栏均应由投标人填报,各项单价应保留两位小数,合价、合计及总报价均保留整数。报价货币为人民币。若投标人对某些项目未填报单价和合价,则应认为其所需全部费用均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中已填报的其它项目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总报价内。
⑻ 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合价中若有任何漏填单价、合价、项目或工程量,则其所需全部费用均视为已计入本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已报价项目中,分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约定完成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或满足功能所需的全部遗漏项目的施工,但结算时招标人不再另行单独支付。
⑼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和市场行情。严重不平衡报价在评审阶段将被要求提交详细的单价分析。如投标人不能说明其投标单价的合理性,则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递交工程量报价表中所有各项详细的单价分析,以表示该价格与招标的施工方法、计划及质量是一致的,且能满足招标要求。投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价格恶意扰乱招标秩序。
⑽ 投标人应将本工程量清单说明附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一并提交。
⑾ 工程量清单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2.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
项目名称:东古河引水隧洞硐室开挖、支护、衬砌、灌浆
I标分标施工桩号为:引0+000~引3+270
组号:3 分组名称:卡龙沟埋管段工程(单价承包)
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3.5.1 砂卵石层开挖 m3 12987
3.5.2 砂卵石层底板开挖 m3 100 仅指其它承包人已完成开挖段
3.6.1 洞内锚杆Ф22,L=3m 根 4300
3.6.2 喷混凝土
3.6.2.1 C20网喷混凝土 m3 2580 12cm
3.6.2.2 钢筋网制安 t 70
3.6.5 钢支撑
3.6.5.1 型钢钢支撑制作 t 190
3.6.5.2 型钢钢支撑安装 t 190
3.6.5.3 格栅钢支撑制作 t 500
3.6.5.4 格栅钢支撑安装 t 500
3.6.5.5 管棚制安 t 100
3.7 钻孔与灌浆
3.7.1 固结灌浆钻孔 m 1000
3.7.2 固结灌浆检查孔φ76 (取芯) m 50
3.7.3 超前勘探孔 m 100
3.7.4 固结灌浆(干水泥≤100kg/m) t 100
3.7.5 固结灌浆(100kg/m<干水泥≤200kg/m) t 50
3.7.6 回填灌浆 m2 2730
3.11 砼工程
3.11.1 C10垫层砼 m3 174
3.11.2 C20钢筋砼 (侧墙拱顶) m3 5893
3.11.3 C20钢筋砼 (底板) m3 2257
3.11.4 橡胶止水带 m 540 300×10
3.11.5 沥青杉木板 m2 815
3.11.6 钢筋制安 t 75
第4组工程量清单
组号:4 分组名称:主隧洞工程(单价承包)
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4.5 石方洞挖
4.5.1 石方洞挖(Ⅻ级) m3
4.5.2 石方洞挖(Ⅷ级) m3
4.5.3 石方洞挖(Ⅸ级) m3
4.5.4 石方洞挖(Ⅹ级) m3
4.5.5 岩石边顶拱二次开挖 m3 仅指其它承包人已完成开挖段
4.5.6 隧洞底板开挖 m3 仅指其它承包人已完成开挖段
4.5.7 石碴清运 m3
4.5.8 集石坑开挖(Ⅹ级) m3
4.5.9 石渣运距每增加或减少1km m3
4.6 隧洞永久支护
4.6.1 C20砼喷护 m3 2823.95 厚度10cm
4.6.2 锚杆(Φ=22,L=2m) 根 6410
4.6.3 锚杆(Φ=22,L=3m) 根 6656
4.6.4 挂钢筋网 t 57.35
4.6.5 开挖临时支护
4.6.5.1 C20砼喷护 m3 317.39 厚度10cm
4.6.5.2 系统锚杆(Φ=22,L=1.5m) 根 1420
4.6.5.3 随机锚杆(Φ=22,L=3m) 根 464
4.6.5.4 挂钢筋网 t 8
4.6.5.5 型钢钢支撑制作 t 41
4.6.5.6 型钢钢支撑安装 t 41
4.6.5.7 格栅钢支撑制作 t 21
4.6.5.8 格栅钢支撑安装 t 21
4.7 钻孔与灌浆
4.7.1 固结灌浆钻孔 m 375
4.7.2 固结灌浆检查孔φ76 (取芯) m 37.5
4.7.3 超前勘探孔 m 250
4.7.4 固结灌浆(干水泥≤100kg/m) t 150
4.7.5 固结灌浆(100kg/m<干水泥≤200kg/m) t 80
4.7.6 回填灌浆 m2 5739.51
4.11 隧洞砼工程
4.11.1 C20素砼 (底板) m3 2604
4.11.2 C20砼 (顶拱侧墙) m3 5961.18
4.11.3 C20砼 (底板) m3 5588.8
4.11.4 C25砼(集石坑段) m3 162.5
4.11.5 C20砼(支洞封堵) m3 156 0#、1#、2#、3#支洞
4.11.6 超填混凝土回填 m3 3000 仅指其它承包人已完成开挖段
4.11.7 橡胶止水带 m
4.11.8 沥青杉木板 m2 10928
4.11.9 钢筋制安 t 1307.5
II标分标引3+270~引7+840
组号:4 分组名称:主隧洞工程(单价承包)
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4.5 石方洞挖
4.5.1 石方洞挖(Ⅻ级) m3
4.5.2 石方洞挖(Ⅷ级) m3
4.5.3 石方洞挖(Ⅸ级) m3
4.5.4 石方洞挖(Ⅹ级) m3
4.5.5 岩石边顶拱二次开挖 m3 仅指其它承包人已完成开挖段
4.5.6 隧洞底板开挖 m3 仅指其它承包人已完成开挖段
4.5.7 石碴清运 m3
4.5.8 集石坑开挖(Ⅹ级) m3
4.5.9 石渣运距每增加或减少1km m3
4.6 隧洞永久支护
4.6.1 C20砼喷护 m3 5739.03 厚度10cm
4.6.2 锚杆(Φ=22,L=2m) 根 13560
4.6.3 锚杆(Φ=22,L=3m) 根 844
4.6.4 挂钢筋网 t 87.71
4.6.5 开挖临时支护
4.6.5.1 C20砼喷护 m3 1139.61 厚度10cm
4.6.5.2 系统锚杆(Φ=22,L=1.5m) 根 5100
4.6.5.3 随机锚杆(Φ=22,L=3m) 根 1666
4.6.5.4 挂钢筋网 t 27
4.6.5.5 型钢钢支撑制作 t 144
4.6.5.6 型钢钢支撑安装 t 144
4.6.5.7 格栅钢支撑制作 t 79
4.6.5.8 格栅钢支撑安装 t 79
4.7 钻孔与灌浆
4.7.1 固结灌浆钻孔 m 375
4.7.2 固结灌浆检查孔φ76 (取芯) m 37.5
4.7.3 超前勘探孔 m 250
4.7.4 固结灌浆(干水泥≤100kg/m) t 150
4.7.5 固结灌浆(100kg/m<干水泥≤200kg/m) t 80
4.7.6 回填灌浆 m2 8025.49
4.11 隧洞砼工程
4.11.1 C20素砼 (底板) m3 4093.24
4.11.2 C20砼 (顶拱侧墙) m3 8051.8
4.11.3 C20砼 (底板) m3 6579
4.11.4 C25砼(集石坑段) m3 162.5
4.11.5 C20砼(支洞封堵) m3 156 0#、1#、2#、3#支洞
4.11.6 超填混凝土回填 m3 3000 仅指其它承包人已完成开挖段
4.11.7 橡胶止水带 m
4.11.8 沥青杉木板 m2 10928
4.11.9 钢筋制安 t 1307.5
甲供材料表
附件B:乙方拟投入本项目设备计划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能力 单位 数量
附件C:乙方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计划表
工种 4年(人数) 年(人数)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附:爆破人员证书复印件、安全员证书及其他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
安全环保责任书
为在东古河引水隧洞硐室开挖、支护、衬砌、灌浆合同协议书(合同编号: )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工作,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谷水电站引水隧洞工程施工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
一、甲方职责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 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 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发包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及安全生产“双十”规定。
(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专职安全副经理。从派往项目实施现场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专职安全副经理是具体安全负责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规定人数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 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 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 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 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 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 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 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若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1) 本协议书作为东古河引水隧洞硐室开挖、支护、衬砌、灌浆合同协议书(合同编号: )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甲方总部安全质量环保部一份。
(3) 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合同印章(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东谷水电站引水隧洞工程施工项目部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的精神,推进廉政建设,预防和减少工程建设中的经济犯罪,共同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确保工程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东古河引水隧洞硐室开挖、支护、衬砌、灌浆施工工程自愿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协议:
一、为进一步规范工程施工分包行为,认真落实治理商业贿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大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保证分包工程项目建设的优质高效,保护项目发包、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工程施工分包中,实行签订工程施工分包廉洁合同(以下简称廉洁合同)制度。
二、凡工程施工发包方和分包方签订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必须首先签订廉洁合同。分包方拒签廉洁合同的,不允许其分包工程。
三、廉洁合同和相应的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主体和签字人相同。
四、廉洁合同的内容、格式见《工程项目廉洁合同》。该样本为推荐文本,可根据本单位、本项目的实际增加内容, 但不得与推荐样本相抵触。项目部和分包方签订廉洁合同时,可对廉洁保证和违约责任条款做出具体约定。实行招标选择分包方的,应就廉洁合同有关事项写入招标文件。选定中标分包方,并与其签订廉洁合同时,不得对廉洁合同事项作实质性修改。
五、廉洁合同应分别报送双方纪检监察部门(或相应监督部门),并应与工程施工分包合同一起报送有关部门备案。接受各自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或相应监督部门)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工程项目廉洁合同
工程项目名称:东古河引水隧洞硐室开挖、支护、衬砌、灌浆施工工程
甲方: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谷水电站引水隧洞工程施工项目部
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洁经营建设,规范工程项目承包、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对腐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精神,特订立本廉洁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市场经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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