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破产企业长期临时工的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怎么交

2015年度邢台申请办理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须知
2015年度邢台申请办理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须知
1、经原劳动部门批准招用的国有、集体企业原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现仍在企业工作的,或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曾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满10年以上,后因企业破产、改制失业后,按个体工商户政策继续缴费的。
2、达到国家规定的因病提前退休年龄,即:依据档案记载,男职工为日前出生,女职工为日前出生。
3、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其中:须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应在建立个人帐户后连续实际缴费满5年以上)。
申报材料及要求
2015年度申请办理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须由企业或档案管理单位同时提交退休资格认定相关材料和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退休资格认定相关材料及要求:
(1)个人因病提前退休申请,需个人签字并按手印。
(2)企业职工退休公示报告,公示期不少于7天。
(3)申报人员人事档案,要求资料完整、装钉规范。
(4)记录完整、连续的养老保险缴费手册、对账单、补费单等缴费手续。
(5)《河北省参保人员提前退休审批表》,市本级一式四份,县市区一式五份。
其他要求:一是对因政策原因解除劳动关系自谋职业的,需提供企业改制或破产的政策文件及职工领取安置费、经济补偿金的原始材料。二是对日以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人员,需提供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及缴费凭证;对日后符合补缴养老保险费规定并补缴了养老保险费的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书和补费到帐的凭证。三是涉及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凡接续临时工期间工龄问题的,应提供能证明在需接续工龄单位工作期间的工资表(或考勤表、临时工招工手续等)原件及复印件;凡接续上山下乡期间工龄问题的,如档案中没有经组织批准、盖章的上山下乡登记表和知青办出具的下乡接续手续的,应补充提供与上山下乡有关的原始材料。四是有特殊贡献需提高退休待遇人员报批时,应携带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2、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材料及要求:
(1)《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表》。
(2)材料提交之日前三个月以内的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诊断证明书的疾病内容要与申请本次劳动能力鉴定有关。诊断证明书内容包括:疾病名称全称,病因诊断、疾病解剖部位、病理诊断及功能诊断。如: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下壁心肌梗死,心功能不全三级等。
(3)近3年内的住院、门诊等病史资料(日前)。
①心脏病、高血压需提供心电图、心脏彩超等检查报告;
②糖尿病、肝病需提供3年以内的多次化验单及近期化验单等;
③脑血管病需要提供近期及住院治疗期间的影像学资料,如磁共振、CT或和血管造影检测报告等;
④恶性肿瘤需提供病理诊断报告等;
⑤精神类疾病需提供专科医疗机构医学诊断书、3至5年的住院病历等相关资料(出院小结、大病历)
⑥眼科需提供近期视力检查、验光诊断,矫正视力检测结果等;
⑦听力需提供近期电测听检测结果等;
⑧癫痫病需要提供3年以上的病历及历次脑电图检测报告,必要时提供二十四小时动态脑电图检测资料等。
(4)医疗文书需由县级(包括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
(5)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文书需要具有鉴定精神疾病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
(6)住院病历复印件要求病历完整,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及骑缝章。门诊病历资料要包括病历内容记录、检验检查报告(原件)及相关资料。
(7)职工个人提供的各类复印件材料,要由职工亲笔签名(抑郁症、精神病患者等不具备正常行为能力的职工由其法定监护人签字),并写上“2015年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专用”字样。
(8)用人单位提供的各类复印材料要由提供单位负责核对,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9)2015年度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费收费标准按冀价行费【2014】53号、邢政办字【2015】18号文件执行,即鉴定费按400元/人收取。此费用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本级用人单位(档案管理单位)代收后交市局。
申报主体及职责
职工本人向所属企业或档案保管单位提交申请,各企业或档案保管单位要严格按照我省相关规定,对职工人事档案等病退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病退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以及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身份和缴费年限等条件的,不得申报病退;要严格执行职工办理病退信息公示制度,对申报病退的职工相关信息在用人单位(或社区)进行不少于七天的公示。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审核、汇总、上报本县(市、区)各企业或档案保管单位申报材料。
市本级各企业、档案保管单位及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按规定时间将企业职工病退申报退休资格认材料和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材料分别报送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和工伤保险科。
领取、申报材料时间
领取、申报材料地点
1、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手续表格领取及申报地点:市社保局人事代理部(市人社局二楼8号窗口);联系电话:3690107。
2、市本级企业等退(退养)人员手续表格领取及申报地点:市社保局退管科领取(市人社局二楼1号窗口);联系电话:3690190。
3、市本级企业职工手续表格领取及申报地点:企业职工到所属企业,企业负责到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窗口申报、领取。
4、各县(市、区)职工手续表格领取及申报地点:各县(市、区)人社局。
1、申报个人和单位在申报、办理病退期间要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耽误病退的,责任自负。
2、所有申报办理病退人统一参加市级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上报单位另行通知到个人,申报人员要注意自身人身安全,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出行,根据自身需要携带药物和安排陪护。遇有特殊情况,申报人员要及时通过所属企业或档案管理单位向市劳鉴委上报,无故不参加体检且不报告的,视作自动放弃病退鉴定资格。
3、凡有欠缴养老保险费或中断缴费的申报人员,务于申报前自愿完成补费或提交不再补费申请。
4、严格责任追究,对于弄虚作假的,取消病退鉴定资格,并由纪检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举报电话:3690133。
5、详情请登录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或拨打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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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国社区-人民网1995年之前的临时工转招为合同工后,95年之前认定的养老保险单位不给补缴,也不工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1995年之前是临时工,97年转招为合同工后,95年之前的临时工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龄。请问临时工期间养老保险单位不给补缴是否合理。
本人1987年-1993年在联通公司做临时工(当时不叫联通公司,而叫邮电局),1993年转为合同工,至2012年1月退休。1987年至2012年,期间公司经历几次变革整合(邮电局,中国网通,再到中国联通),但工作不曾中断,一直在公司任职。
现在退休了才知道,公司从95年开始给交的养老保险,95年之前的,根据《关于企业原临时性用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司应该补缴,但公司只给缴93年和94年的,93年之前的不但不给缴,还不承认87年到93的这段工龄。
去劳动部门问,要求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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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代表20多名农民工向你法律咨询求助,20多名老员工94年进的广州明兴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具有合同或书面证明),但公司06年才给这些老员工购买养老保险(至今),06以前的没有购买。我们是否可以要求企业给我们补缴06年以前的养老保险?企业或劳动行政部门不受理我们的要求怎么办?我们的情况是否受《劳动保障监察》中的第二十条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约束。
我在一所私人公司上班,一个月星期1到星期5都要上班,星期6和星期日休息,不过有时候星期6或星期日公司有事也要去上班,刚到公司没多久公司就跟我签立了《劳务合同》,还说不买养老保险,但是《劳务合同》里面有一条是“甲方按《劳动法》为乙方购买相关的保险”。我想问各位律师,我签立的《劳务合同》,用人单位应不应该跟我买养老保险?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吗?多我有什么不利因素?买保险就上大家保!&&& 2015年企业职工补缴养老保险政策
2015年企业职工补缴养老保险政策提交需求,马上获得5家保险公司报价给谁投保:出生年月: 企业职工怎么补缴养老保险,本文介绍企业职工补缴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提供最新企业职工补缴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企业职工补缴养老保险流程、企业职工补缴养老保险范围。养老保险新政策推荐&&&企业职工补缴养老保险政策以山东省为例,2015年最新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用人单位,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严重困难,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连续6个月以上的。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生产经营6个月以上,职工仅发生活费的。其它因法定事由可以缓缴的情况。 缓缴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其中,医疗、生育保险缓缴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对于首次缓缴期不足一年的,缓缴期满,用人单位仍无法恢复正常经营,可在缓缴期满前60日内,再次提出缓缴申请。连续申请不得超过两次,且两次缓缴期限累计不超过1年。医疗、生育保险首次缓缴期满,不再受理再次缓缴申请。缓缴期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补缴相应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到达退休年龄或需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的,用人单位应单独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企业职工补缴养老保险补缴范围这次享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括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规定确定和征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补缴流程图◎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企业职工补缴养老保险补缴基数和缴费比例未参保或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分两个阶段:一是补缴有劳动关系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补缴1995年底以前(建立个人账户前)的,按中断当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其中1989年底以前各年度以1990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1996年1月以后(建立个人账户后)的按中断当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或100%为基数。补缴时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为中断当年缴费比例。二是补缴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补缴1993年1月至1995年12月(建立个人账户前)按中断缴费当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1996年1月以后(建立个人账户后)按中断缴费当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或100%为基数,均按20%比例补缴。企业职工补缴养老保险滞纳金和补缴利息对于补缴有劳动关系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可适当减收滞纳金,对于个人缴费部分只收取利息。超过补缴优惠期限,即便是主动补缴,也不再享受减收滞纳金的优惠政策。经法院判决或劳动仲裁裁决由用人单位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以及经审计、稽核、监察、举报发现缴费基数不实、少报缴费人数造成少缴、漏缴养老保险费责令补缴的,严格按规定收取滞纳金,不得减收滞纳金。补缴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12%部分按补缴有劳动关系期间单位缴费部分应缴滞纳金比例确定收取滞纳金标准,8%部分按规定收取利息。但按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标准补缴的起始时间不早于1993年1月。整体未参保单位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于2009年6月底前与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签订分期补缴协议,协议补缴期限最迟不晚于2010年底。补缴协议期内分期补缴完成的,可享受减收滞纳金的优惠政策。企业职工补缴养老保险缴费时间对于不同群体确定了不同的补缴时限。单位已经参保,但有部分人员未参保的企业职工,原固定工最早可从1993年1月补缴;原临时工1994年12月以前转招为劳动合同制的,最早可从1990年3月补缴;原临时工1995年1月以后转招为劳动合同制的,最早可从1986年10月补缴;一直是临时工的最早可从1986年10月补缴。企业职工补缴养老保险特别规定未在企事业单位工作过或在企事业单位参保缴费不足10年的,从1993年1月按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标准补缴的女参保人员,必须满55周岁后,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养老保险需要缴纳费用满15年,方可在退休时享受养老保障。那么,如果由于某种原因造成养老保险缴纳中断该怎么办呢?对此,国家实施了养老保险补缴政策以解决这一问题。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通知明确,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应按国家和省规定,为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以下简称“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的职工,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起,补缴养老保险费。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但补缴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按规定参保补缴后,其已办理退休手续由单位负担其养老保险费用的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统筹。未全员参保续保和整体参保单位在进行社保登记后,可补缴至本文下发前,以后应按规定正常缴费。未参保的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现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原始证明材料和原职工档案,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可对原在企业工作期间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进行补缴。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的,其在原国有、集体企业工作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连续工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后可视同缴费年限。未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不允许补缴。未参保人员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允许其参保缴费,从参保之月起计算实际缴费年限。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的,可延续缴费满15年后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实行个人缴费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2005年底以前中断缴费的,可按本文规定补缴。补缴基数和缴费比例未参保缴费的单位或人员和2005年底以前中断缴费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可按中断当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或100%为基数补缴。补缴建立个人账户以前养老保险费的,按相应年份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其中,补缴1989年底以前养老保险费的,以1990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单位和个人按当年缴费比例补缴。滞纳金和补缴利息通知明确,补缴单位缴费部分加收滞纳金,补缴个人缴费部分补缴利息。补缴的1995年底以前单位缴费部分和滞纳金并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补缴1996年1月至2005年底单位缴费部分,按11%账户规模将本息划入个人账户后剩余部分连同滞纳金并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其中,补缴单位缴费部分按日加收2‰滞纳金,其中,中断6个月以内的时间,不收取滞纳金,超过6个月的时间按日加收滞纳金。应参保未参保企业整体参保和因生产经营困难中断缴费的单位整体续保,在2009年6月底以前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根据其现经营情况,可适当减收滞纳金。行政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判定由企业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按规定补缴的滞纳金,不得减收。经审计、稽核、监察发现缴费基数不实、少报缴费人数造成少缴、漏缴养老保险费责令补缴的,按规定加收的滞纳金不得减收。需补缴的利息不得减免。补缴建立个人账户以前利息,按建立个人账户后历年公布的记账利率的平均值补缴。建立个人账户后按历年公布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补缴。个人补缴的建立个人账户前的利息并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补缴的建立个人账户后的利息记入个人账户。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共同补缴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建立个人账户时间起,为个人建立个人账户。我从2001年到现在上的养老保险,但是中间06到08断了不到两年,请问可以补交吗?怎么补交,大概补交多少? 有什么其它需要补交的吗?怎么补交合适?注:2001年-2006年在以前单位投保,2006年末-2008年初未投,2008-至今投保但据我所知,你也可以不补的,因为社保都是累积交满15年或者20年就可以了,你中间差的这两年,你自己决定,可以选择补或者不补的,上面的各位老师都说要补,我有点晕晕了!!但是地区不同,所交费基数也是不同的,要跟当地的社保局咨询,那样得到的数据才最准确!还有,如果你不是差这两年就满15年或者20年,而你又正好退休的话,我觉得这两年你可以不补也没关系的,当然了,这要根据你自己的情况而定,你自己决定!!!补交是肯定可以补交的,但不补也应该可以的!1、社保政策各地差异是很大的,能否补交,建议你直接咨询当地社保中心,以确认相关政策及办理手续。这是最稳妥的。2、社保事务是相当繁琐的,可以登陆当地社保官方网站了解了解相关政策、办事指南等等。有任何社保疑问,也可直接咨询当地社保中心,统一咨询电话12333。前一篇:后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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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公网安备您好!我在单位干临时工7年单位一直没有给交养老保险,我该怎么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您好!我在单位干临时工7年单位一直没有给交养老保险,我该怎么办?能要求单位交以前的养老保险吗?
我今年62岁了,是个农民。73年至95年在抚顺市党校从事临时工作,于95年回家没有任何待遇。我想问一下单位是否应该为我缴纳养老保险?急待解决谢谢!
刘律师您好,我在西部影视城上班十年了,单位一直没有交养老保险,现在提出来补交,但是前提是我们以前和公司的合同是劳务合同,才最近三年是劳动合同,公司不承认劳务合同的七年,我有维权的资格吗?谢谢
第一个单位上班十年,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单位保险账户在,就是都没给交养老保险,一直给社保局上报的。新单位上班八年了,都给交的保险。现在重复这八年养老保险,怎么能续到一起
你好,离职后原单位一直给交保险并没有停,现在新单位交不上怎么办?
我在单位工作了11年了。单位一直没有给我缴过认何保险。现在单位给我补缴养老保险。还要叫我出一部份钱。还说其它5险补不了请问一下这是真的吗
劳务派遣被辞退,一直没有给交养老保险,如果不想让单位补交保险,可以要求现金补偿吗?
我在县城工作了三年交了两年的养老保险,但是单位一直没有把保险钱交给人社局。今年五月我辞职到市里一家新单位工作,五险一金交不上,人事说需要把县城的转到漯河,但是县城单位一直不补缴那两年的保险,市区已经有两个月没交上了,而且咨询劳动局,他们说新政策以前没交的,都补缴不上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您好,梁律师,我在单位工作有17年、但是单位一直没有交养老保险和工积金,现在单改又要改革.我不知道怎么?希望您帮我们。谢
您好,我怀孕6个月了,单位一直没有给我交保险。我该怎么办
我没有单位,养老一直都是自己缴纳的,如果没到退休前意外死亡,我缴纳的保险全部退还吗,还需要缴纳发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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