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社保但是还没有到55岁,可以吃低保户交社保优惠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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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农村户口今年55岁了还能买社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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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农村户口今年55岁了还能买社保吗
静海县发表时间: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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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你取得天津户口已有10年以上,且你是从事农、林、渔等劳动,或者你不从事这些劳动,但是也没有在任何单位工作的,满60周岁之前,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在达到60周岁后,按有关规定选择享受老年人生活补助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返还你本人或者一次性按照当年缴纳数额补缴未满15年的费用后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 如果你在城镇企业单位就业,且你是男性,在满60周岁之前可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但如果你是女性,就算在城镇企业单位就业,也不能再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3. 另外,如果你目前正在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并已达到退休年龄,但不满15年的,可以办理后延退休手续后,继续缴纳至满15年后退休,并领取养老金。
回复时间: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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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共 1 条
天津-河西区
1360206****
建议买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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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登录:问:55岁了还可以补买社保吗?
爸爸55岁了,以前没买社保,现在可以补买吗?
***ng / 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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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荣幸能为您提供咨询!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是可以购买社保的,具体请咨询当地社保局!在您购买了社保后,我高兴的向您推荐我们中国平安的智胜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能满足您全方面的需求,让您及家人无忧,幸福安康!欢迎咨询,将竭诚为您服务!陈序的服务宗旨:用心、真诚、感恩!
Francis-hao
您好:社保可以补交,具体您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或拨打社保电话12333咨询,他们的回答是最权威、最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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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协议并注册存款十二万申请吃低保       --------------------------------------------------------------------------------     重庆晚报 日 5:33:00
         
家有12万多元存款,却写信到市民政局申请低保。渝中区居民张萍(化名)的低保计划,因上门调查的民政局工作人员无意中发现其12.4万元存款而泡汤。
5月中旬,市民政局接张萍姐夫胡某来信,反映南纪门街道张萍病退,因丈夫早逝独自抚养女儿,家境困难,她多次向街道申请低保未果。市民政局当天将信转交渝中区民政局。区局即派人与街道工作人员、居委会主任和街道社保员到张萍家调查。调查发现,张萍每月有退休金250元,女儿每月在张萍丈夫所在单位领取生活补助费211.5元。核查过程中,调查组请张萍出示户口簿以核对家庭成员。腿脚受伤的张萍吩咐女儿拿出户口簿。调查人员打开,发现里面放着两张存折,其中一张为工行存折,户名是张萍女儿,存款6万元;一张深圳发展银行重庆分行存折,户名为张萍,存款6.4万余元。在张萍家,
调查组还发现一台电脑。民政局当即作出“不予办理低保”的决定。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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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款十二万申请吃低保       --------------------------------------------------------------------------------     重庆晚报 日 5:33:00
         
家有12万多元存款,却写信到市民政局申请低保。渝中区居民张萍(化名)的低保计划,因上门调查的民政局工作人员无意中发现其12.4万元存款而泡汤。
5月中旬,市民政局接张萍姐夫胡某来信,反映南纪门街道张萍病退,因丈夫早逝独自抚养女儿,家境困难,她多次向街道申请低保未果。市民政局当天将信转交渝中区民政局。区局即派人与街道工作人员、居委会主任和街道社保员到张萍家调查。调查发现,张萍每月有退休金250元,女儿每月在张萍丈夫所在单位领取生活补助费211.5元。核查过程中,调查组请张萍出示户口簿以核对家庭成员。腿脚受伤的张萍吩咐女儿拿出户口簿。调查人员打开,发现里面放着两张存折,其中一张为工行存折,户名是张萍女儿,存款6万元;一张深圳发展银行重庆分行存折,户名为张萍,存款6.4万余元。在张萍家,
调查组还发现一台电脑。民政局当即作出“不予办理低保”的决定。  
静)         
  在国家的低保《条例》里我没有看到有关的规定,条例只是明确规定:持有本市常住人口的城乡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申请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权利。  因此我认为张萍有吃低宝的权利.
  同意楼上~
  汗!12万。
  合法    但法律的基础是道德    
  此事我认为与道德无关  低保已经成为中国人权的一部分.我们必须按章办事,除非你去修改低保的法律.否则就应该保护人权一样保护张萍的权利
  如果有存款就不可以低保的话,那么多少存款才是限度?  每个享受低保的家庭难道我们的民政部门都对他们进行了存款的调查?显然非也.  因此我呼吁大家对这个问题进行研究,我们应支持张萍.
  如果有存款就不可以低保的话,那么多少存款才是限度?    每个享受低保的家庭难道我们的民政部门都对他们进行了存款的调查?显然非也.    因此我呼吁大家对这个问题进行研究,我们应支持张萍.  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呼吁重庆张萍应该吃低保.  重庆晚报 日 5:33:00 (记者 涂 静)
报道 家有12万多元存款,却写信到市民政局申请低保。渝中区居民张萍(化名)的低保计划,因上门调查的民政局工作人员无意中发现其12.4万元存款而泡汤。      5月中旬,市民政局接张萍姐夫胡某来信,反映南纪门街道张萍病退,因丈夫早逝独自抚养女儿,家境困难,她多次向街道申请低保未果。市民政局当天将信转交渝中区民政局。区局即派人与街道工作人员、居委会主任和街道社保员到张萍家调查。调查发现,张萍每月有退休金250元,女儿每月在张萍丈夫所在单位领取生活补助费211.5元。核查过程中,调查组请张萍出示户口簿以核对家庭成员。腿脚受伤的张萍吩咐女儿拿出户口簿。调查人员打开,发现里面放着两张存折,其中一张为工行存折,户名是张萍女儿,存款6万元;一张深圳发展银行重庆分行存折,户名为张萍,存款6.4万余元。在张萍家, 调查组还发现一台电脑。民政局当即作出“不予办理低保”的决定。     我认为此举极为不妥!  在国家的低保《条例》里我没有看到有关的规定,条例只是明确规定:持有本市常住人口的城乡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申请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权利。   在低保大幅扩面之前,许多地方在核定低保对象时,有一些比较方便的排除机制,例如,在劳动年龄段的人口,不给批准享受低保,而假定其可以自食其力;对于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在职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养老金的人员,无论其是否拿到相应收入,都按照当地政府公布的有关标准计算其收入;对于有一定家产(包括耐用消费品)的申请者,不予批准,等等。   
但是,在迅速推动低保扩面的过程中,以上一些比较方便的排除机制都被视为“土政策”而遭到否定。2002年2月初,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各地应严格按照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程序审核审批保障对象,不得以财政困难为由制定与国家规定有悖的“土政策”。民政部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应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文件精神,在核定申请人家庭收入时,一律按家庭成员实际收入数额计算,坚决纠正按劳动就业年龄段计算“虚拟收入”的做法,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因病因灾或意外事故等情况,造成有特殊困难的家庭,将通过发放粮油卡或临时救济等办法,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   
这样,各地在审核低保对象资格时,就碰到了一些实际困难,最为突出的就是如何计算申请者的家庭收入。这里首先又涉及到如何确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规定,城市低保对象必须具有城市户口,但是,实际上目前既有农村户口成员,又有城市户口成员的家庭呈增多趋势,特别是在大城市郊区、小城镇以及远离城镇的矿山、军工企业。而且,这些家庭中具有农村户口的成员已经与农村没有什么联系,无法从农村获得实际的资源,他们长期在城市生活,实际上已经是城市人,确确实实是这类家庭中的“共同生活的成员”。到底怎么算?这是一个问题。还有,一些困难职工,自己有一个家庭,但是由于没有自己的房子,只能住在父母或亲戚家,那么父母或亲戚算不算其家庭成员呢?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是,算与不算的都有。   
其次,如何核定家庭成员的收入?现在,非正规就业者、隐性就业者越来越多,他们的收入一方面不稳定,另一方面又很隐蔽,计算起来非常困难,除非申请者本人配合,而实际上这种配合的情形是很少见的。即便是稳定就业的职工、有明确管理单位的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要知道他们实际拿到了多少钱,也会有一些困难。如果相关单位遵守规则,公事公办,核定收入还要容易一些。但是,实际上一些单位由于各种原因,通常不报告真实情况。此外,对于一次性的拆迁补贴、解除劳动关系补偿款或捐赠收入等,各地在如何计算方面,也面临着实际困难。   另外,有些申请者家里有很多耐用消费品,有住房,甚至有些经营,但是他们目前又确实生活困难,究竟如何解决?当然,有的地方给予临时救济,但是,很多地方是将他们排除的。  然而,
低保对象的迅速增加并不表明我国城市贫困人口在迅速增加,它直接说明的是越来越多的已经存在的贫困人口得到了有效的生活保障,换句话说,它是初步实现应保尽保的标志。过去之所以保障对象少,是由于大量应该得到基本生活保障的贫困人口没有保起来,也就是“应保未保”问题。一方面,由于资金不足,各地普遍存在“以钱定人”,人为控制低保人数的做法;另一方面,各地还存在各种土政策,将有劳动能力但无收入来源的人排除在低保之外。此外,一些地区对于属地化管理执行不力,没有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困职工纳入低保范围。因此,过去城市低保这张“最后的安全网”实际上并没有兜住所有城市贫困人口。有鉴于此,最近一年低保对象的迅速增加,反映了低保工作的巨大进步。  
由于在审核低保对象资格时存在一些实际困难,所以目前保障了1900多万人,只能说是初步实现应保尽保,不排除一些地方仍然执行所谓“土政策”,或者对有关政策把关过严,而将一些应该得到保障的人排除在外。当然,另外的可能也是存在的,那就是有一些不该得到保障的人却得到了。   因此我认为,张萍应该得到低保.    
  噢,楼主可真够无耻的。张萍家有12万元存款还要申请低报也很无耻。法律没有规定像张萍这样的人不能申请低保,那只能说明目前这条法律还不够完善,让一些人钻了空子。    张萍既然有12万元存款,又怎么会家境困难?
  我自己给自己顶1下
      作者:那年的洋紫荆 回复日期: 11:29:18 
    噢,楼主可真够无耻的。张萍家有12万元存款还要申请低报也很无耻。法律没有规定像张萍这样的人不能申请低保,那只能说明目前这条法律还不够完善,让一些人钻了空子。        张萍既然有12万元存款,又怎么会家境困难?        事实上,有房住有存款是基本每个家庭的希望,但是与国家的低保政策是完全的2回事情!  另外, 低保对象的迅速增加并不表明我国城市贫困人口在迅速增加,它直接说明的是越来越多的已经存在的贫困人口得到了有效的生活保障,换句话说,它是初步实现应保尽保的标志。过去之所以保障对象少,是由于大量应该得到基本生活保障的贫困人口没有保起来,也就是“应保未保”问题。  请洋紫荆同志注意.:)  
  楼主的意思是张萍是贫困人口了?嘿嘿,那么中国90%以上的人都有资格申请低保,嘿嘿,俺也去申请。占中国人口60%广大的农民伯伯绝大多数都应该有低保。嘿嘿。  无耻啊无耻啊
  请楼上的注意:贫困人口与低保对象没有关联.
  事实上,有房住有存款是基本每个家庭的希望,但是与国家的低保政策是完全的2回事情  -----------------------  我也希望我有12万存款,可是我没有喔。唉,你就不要揪住国家的低保政策不放了。
  我看在这点上美国的经验可以借鉴:  据说是在年收入大约是五千——八千多美元这个阶段的人得到的政府救助的数额最大,而收入少于这个数或大于这个上限则按开始减少,好像是在大约收入一万几千美元的数额则不再享受救助,而毫无收入者所享受的最低的保障额也足以够一个人吃、穿、用的了。  这是政府鼓励享受救助的人员去找工作,生活的更好一些,而不是一旦你找到了工作就取消救助。这就是差别:美国的政策是鼓励低收者找工作改善生活,而中国却不是鼓励人找工作,是鼓励享受低保人员在家中什么敢别干,而你一旦干了什么被我发现,那我就要取消你的低保资格。  政府在制定政府时一定要有利于人们自寻就业。
  同意楼上观点
  自己顶!
  顶一下!政府在制定政府时一定要有利于人们自寻就业。
  目前的低保本来就是一个过度型的政策,其目的是给那些城市里没有经济来源的人们一口饭吃.事实上这样的家庭还很多,但对于张某,她显然不属于这类人.    楼上诸位从法律建设的角度来说,支持她获得低保的权利是很恰当的.但却跟实际不相符.诸位还是等待我们的基尼系数降下来点后,更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出台吧.
  但是,在事实上有很多已经在享受低保的家庭是有住房的,或者有富裕的亲戚的,怎样去调查他们的收入和生活状态显然很难.同时,如果某位正享受低保的家如果被其他人举报有N万的存款的话,我们的有关当局是否也要去弄个明白哪?  因此,既然要这个游戏必然要遵守游戏的规则.那些看不惯人家有12万存款的人们请留意:张萍每月有退休金250元,女儿每月在张萍丈夫所在单位领取生活补助费211.5元。核查过程中,调查组请张萍出示户口簿以核对家庭成员。腿脚受伤的张萍等因素.  还有,自古以来我们都有坐吃山空的成语,我希望各位网有不要用非理性的原由去支持违反低保条例的重庆某民政局.
  别人不顶  我自己顶
  我有富裕的亲戚,但是我们家没有存款,原先是有几万的,但被爸爸输光了。后来,亲戚给办了个低保,现在每月200元。全家也没什么收入,基本上是挣了就花,存不下什么钱。  12万,确实不应该给低保,否则的话,人人都可以低保了。
  他家的退休金加上存款利息应该要超过低保了吧?  要是存款利息不算的话,那我家资1000万,懒得工作靠利息过活,那我也可以申请低保啊
这个问题真难  但是按照条例不啊?还是修改条例?  去无法回答  请高人出来___________谢谢
  低保,主要是为了保证一些无法维持基本生活开销的人勉强过正常的生活,而且目前低保发放数额远远不够起真正需要。  我认为他应该发给真正需要的人,  如果有12W存款的人领取低保,对那些真正贫苦却领不到低保的人是很不公平的。  所以不支持给他发放低保
  作者:okeanos 回复日期: 22:53:59 
    他家的退休金加上存款利息应该要超过低保了吧?    要是存款利息不算的话,那我家资1000万,懒得工作靠利息过活,那我也可以申请低保啊  ---------------------  同意。照楼主的逻辑,天涯的同学们都可以去申请低保。嘻嘻
  楼主以为自己发现了新大陆是怎么着。    官办企业不都是“按法律”办各种手续得吗,还有理了?
  看来只有周总理有资格领低保了。据说他老人家没有存款。  我等小民安敢和周总理相比?  人家有公费医疗,我没有。  人家有公车接送,我没有,  人家不担心拆迁没房住,我担心。  人家有公费骨灰盒(错了,有飞机免费撒骨灰),我没有。    靠!早知道这样,老子撕下脸皮也混进公仆队伍了!虽然对周总理不敬,但是没办法,据说没有比他干净的公仆了。      还有东西居然说我在大城市挣钱,我小城市的父母  就不该有低保,这也叫道理的话,那么胡温是不是人民的  儿子,是的话,全国人民都不用低保了。    
  如果有12万还能享受低保,那么低保政策还有什么意义?
  不要乱说啊~~~    重庆市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   第七条 具有本市非农业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 家庭日常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二) 家庭中使用汽车、摩托车、手机、空调、计算机及饲养宠物观赏的;    (三) 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能自食其力,经就业服务机构1年内两次介绍就业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    (四) 有购买股票或其他投资行为的;    (五) 出资安排子女择校就读的;    (六) 外地来渝就读的在校学生。    赌博、吸毒、嫖娼人员不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待其改正后可提出申请。    第八条 (家庭收入的核定)    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按申请人提出申请前1个月核定的家庭总收入除以核定的家庭人口数确定。    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包括:    (一) 各类工资、劳务收入、奖金、津贴、补贴、基本生活费、遗属生活补助费,其中,不能提供劳务收入证明的,应按务工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二) 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从政府或企事业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按规定应扣除部分后,根据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月分摊计入家庭收入,计完为止;    (三) 存款、有价证券及孳息,房屋等家庭财产出租、交易所得收入,各类博彩所得收入;    (四) 养老金、救济金、各类保险金;    (五) 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其中,申请享受城市居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农业户口人员的,其农业户口人员应当计算一定的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六) 继承的财产和接收的赠与收入;    (七) 其他应计入的收入。    下列项目不计入家庭收入中:    (一) 优抚对象领取的各类抚恤金、补助费、护理费、保健金及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二) 对国家、社会和人民做出特殊贡献,政府给予的一次性奖励金;    (三) 为解决在校学生就学困难,由政府或社会给予的补助金;    (四) 因工(公)负伤人员的工伤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工(公)死亡人员的丧葬补助费及死亡后的一次性抚恤费。    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家庭享受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确定为暂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算机一条,其就没资格了    再,张家存款12万,定期的话年利息2%,扣了税,平均每月近200利息啊    250+211+200\2 起码300多啊    重庆标准是多少我不知道,但北京也不到300啊    张家明显超了嘛,还有什么资格拿?她家拿了,对其他困难户又如何公平啊?        
  统一楼上的  存款利息也是收入  如果这所有收入加在一起超过低保标准,那不应该给办低保  如果还在标准之下,应该给办
  由劳动能力拒绝就业的也不再低保范围呢    重庆市规定6种情况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昨日,重庆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重庆市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保障城市贫困人口逐一吃上低保。    《办法》规定:具有该市非农业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可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办法》同时严格框定了有以下6种情况之一者,均不能享受低保:    一、家庭日常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二、家庭中使用汽车、摩托车、手机、空调、电脑及饲养宠物观赏的;    三、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有劳动能力、能自食其力者,经就业服务机构1年内介绍两次就业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    四、有购买股票或其它投资行为的;    五、出资安排子女择校就读的;    六、外地来渝就读的在校学生;另外,凡赌博、吸毒、嫖娼人员,不得享受低保,待其改正后可申请享受。     
  没什么不可以,只要是合法纳税的公民,就算是亿万富翁也有权利要求低保。这是政府对纳税人应有的保障。
  她就没有想过用这12万做些什么吗?
  从实质说,低保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是个人享有最低生活水平的权利,12万在最低之上,不在最低之下。
  我稍微明白一点了,原来是政府看你可怜,给你一点就算了。至于你对国家的义务那就是义务。推而广之,如果你身上还有两颗腰子的话,还走得动可以去血站卖血的话,是不能享受低保的。我的理解对不对?    看来看去富人藏匿财产是轻而易举,穷人就只能老老实实照章纳税,末了连低保都不一定享受到,如果你不把家败光的话。老实说,那点存款买栋房子、治治病就屁也没有了,不像年轻人,还有力气挣钱,那有可能是人家的棺材本,你大爷,这也算进收入里,靠!
  从程序的角度来看,我支持她获得低保,然后我们建议修改获得低保的条件,以防止这类事情的发生。  我觉得很多人从个人喜好的角度和并不构成执行依据的所谓道德出发不给她低保,不符合法治精神。
  拜托,拜托    张家根本就不符合享受低保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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