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进城务工子女入学制度人员子女入学怎么办

我现在在重庆市江津区,没有工作,但是为了小孩上学需要开工作证明,有谁能帮帮我?_百度知道
我现在在重庆市江津区,没有工作,但是为了小孩上学需要开工作证明,有谁能帮帮我?
我有更好的答案
小孩爸爸呢?建议你,直接向他说明就好!
爸爸也不在江津工作
如果这样的话,建议您,直接去小孩上学的地方,去找相关领导,小孩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可以让老家,把孩子出生证明,户口复印一张,交给当地学校
因为户口不在江津城区,想在江津上学需要监护人的工作证明,可是我们又都没在江津上班,所以想看有不有人能帮我开的
这个不能找别人开,如果有问题的话,相关人也要负一定的责任,你的心是好的,但是小孩也不能这样随便就去上学,应该防患于未然,你也不要着急,你可以去教育部门,一定会有解决的办法的
嗯嗯,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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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子女入学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江津区政府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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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江津区政府
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教委领导您好!
我是一名小学新生家长,我们知道政府、教委为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出台了相关入学政策,我们也一直在关注!
日我们递交了相关资料,7月3日在学区办领到了入学通知书。因我们现在居住的地址,我的两个小孩被分到了西城小学入学。这让我又喜又忧,喜得是终于可以随父母在城区入学了,忧的是如何安全的接送孩子上学。
因我在德感工业园区工作,孩子的母亲在中心医院工作(东部新城),孩子在西城上学,这样一来我们就成了4角路线,每天我们工作、送孩子上学就要绕几江城区几个来回。不但费时,还增加了经济负担,实属不易!因孩子母亲工作原因,我们在医院附近购买了住房,只是暂时还没能入住,在递交入学资料时我也有注明情况提交了相关资料,也跟学区办老师沟通过,希望能考虑入读东城小学以便以后孩子好接送。后学区办老师说让我下来再说,这就让我不知如何是好!考虑到以后我们入住城区后孩子学籍调动,孩子上学接送问题,我们经济的承受能力,故向市教委求助,能否调动孩子入学学校入读东城小学以解决孩子就近入学方便孩子接送问题!谢谢!
办理单位:
办理结果:
您在渝教育信箱〔号中反映“由于孩子被分到西城小学读书而离家较远,要求就读离家较近的东城小学”的信访件收悉。现就你反映的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我区城区布局随着城市建设的推进、城市人口的居住重心逐步向东部聚集,老城区流动人口居住的密度较低,东部新城的居住的密度较大,东城小学近年来招收的学生较多,现学位非常紧张,就连接收常住人口也成问题,区教委综合各方面因素后决定今年东城小学不接收流动人员子女入学。
区教委从教育公平的角度考虑,今年拿出部分传统特色学校的学位和新建学校接收流动人员子女入学。此举充分体现了江津区政府对流动人员子女安排的重视和关怀,但受学位的限制,不能完全满足流动人口子女绝对就近入学的需求,还请家长朋友们谅解。
祝生活愉快!
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二一七年七月十三日
回复时间: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号沙市片区2015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方案出台
来源: 发布时间: 16:24
  荆州新闻网消息(特约记者 李昌林)日前,记者从沙市区教育局获悉:沙市片区2015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工方案出台。据该区基础教育科长夏兵介绍:为依法做好沙市片区2015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工作,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入学,该区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及《荆州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5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等精神,结合沙市片区实际,特制定出该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办好每一所学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依法实施小学新生招生工作。
  招生原则是:一是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在荆州市教育体育局统筹管理、指导和协调下,按荆州市教育体育局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一盘棋&的工作要求,沙市片区内小学招生工作,由沙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各校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及辖区划分等有关招生入学信息,并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提供咨询和服务。三是坚持划片、免试、相对就近原则。根据荆州市教育体育局&荆州中心城区各学校的学区范围,原则上不作调整&的规定,沙市区小学新生招生沿袭去年的辖区划分。适龄儿童凭户口、房产等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辖区入学。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测试方式录取新生。四是坚持&两个一致&原则。各小学招生实行&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及其实际居住地一致。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到其所在辖区学校入学。
  招生对象为: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招生办法是:
  一是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办法:家长携适龄儿童持户口薄、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幼儿手册及学校所需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到对应辖区学校登记,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二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沙市城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务工劳动合同;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沙市城区的有效居住证(居住3年及以上)、户口簿和身份证;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凭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以及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符合上述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就近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可进行登记,如学位已满,可到沙市区教育局基教科登记,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其入学。家长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各小学有权拒收。
  三是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办法:各校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入学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尊重家长和孩子意愿,妥善接受辖区内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辖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四是政策照顾类学生入学办法:荆州市荣誉市民、引进的高科技人才、投资商、现役军人、援藏干部子女、烈士子女和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特殊群体人员子女入学,持市区两级政府验章的入学申请函到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后,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进一步核实后接收,发现弄虚作假者可向区教育局报告后拒收。
  五是乡镇学生入学办法:乡镇学校按既定招生范围,通过走访等方式,摸清适龄儿童特别是留守适龄儿童基本情况,实行免试通知入学。
  六是居住在我区的外籍、港澳台胞和侨居人员子女入学办法:由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或市台办验证并出具证明,经市教育体育局审核签署意见后(盖章),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该方案还严格规定:一是规范入学行为。严格按照本文件规定办法组织入学。严禁任何学校采用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选拔学生。对于片区外学生和随迁生登记数没有超过空余学位数的学校,学校可直接核发入学通知书。二是严格控制择校。严格按计划招生,严禁招收年龄不足六周岁的儿童入学,城区学校严禁招收乡镇学生和中心城区跨区的学生,严格控制周边县市学生。三是电脑平行分班。严格按市教育体育局的分班规定对区直小学实行电脑平行编班(市直小学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编班)。四是严格学籍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有关学籍管理规定,提高学籍管理水平。严格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要求,为新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申报新生学籍要认真审查,严格按照要求办理,严禁弄虚作假。
  该方案还提出四项要求: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各小学要加大对《义务教育法》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使义务教育的法规意识、基本政策、基本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特别是对今年招生工作中的法定年龄、划片范围、各类新生所属类别的招生办法、操作程序等政策性很强的内容要作为重中之重,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创造良好氛围。二是组建工作专班。区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教科。各小学在招生期间要组建由一把手牵头的工作专班,设置专门的招生接待处,并公布招生简章。要增强法制意识、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家长工作。要有访必接,有问必答,首问负责,确保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强化责任意识。严防弄虚作假,各小学应提前进行片内学生摸底调查工作,切实做好入户调查、查验相关证件、建立辖区内适龄儿童档案等工作。对群众举报的各类造假现象,必须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查验,一经查实,可将所招学生退回。各小学要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矛盾,严禁上交矛盾。四是严肃招生纪律。严格实行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一盘棋&,认真执行&两制&、&三严禁&、&三原则&、&六禁止&的规定。特别是严格按计划招生,严格控制班额,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违规收取任何费用。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招生时间安排:一是--25日,各小学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进行登记、审核、发放通知书。二是日,上交新生名册。三是&29日,电脑平行编班。四是日,小学新生持入学通知书看榜报名。
2015年沙市区小学新生招生辖区原居委会分配表&&
所属社区或村组
武德路、九曲桥、北湖路、江津西路
大桥、宝塔、太岳、十方庵、南湖路、金龙路、大庆路
塔儿桥、荆襄河、江津、白云桥、川祖宫、白云路
青莲巷小学
绿化村、青莲阁、迎喜门、公园路、通衢路、兴盛街、荆江亭、瑶草、五一路
新沙路小学
凤台坊、惠工街(7-11网格,原民乐居委会)
黄家塘小学
园林、黄家塘、文化坊、文化宫、园林东路、江汉北路、觉楼
黎园、植物园、东岳、民缘、雷家当、滨湖、洪垸、碧波、长港、蛇入山、西干渠
三湾路、燎原新村一社区、高湖台、玉桥(原玉湖社区)、孙家河(原一居)、东苑、玉宏、胜利村4、5、6、8、12组原住居民(08年前入住子女)
杨林堤路、文苑、跃进路、海洪、肉联路、五星村
大赛巷小学
毛家坊、梅台巷、肖家坊、平安巷、江汉
张家三巷小学
江渎宫、青龙台、春风、春来、工农、玉和坪、和平街、青阳巷、健康巷、邓家巷、文星楼、柳林洲
永红、石闸门、航空路、十六中宿舍、红门路
红星路小学
太师渊、十亩塔、玉桥(原活力社区)、谢家台、孙家湾、王板桥、红星路、丁家庄、玉龙桥、周梁玉桥(红星路至轻工技校南北通道)
荆州市沙市
惠工街(1-6网格)、公园(4-5网格,原旅寄坊居委会)
北菱、北帆、北莲、北荷、张居正
季家塘、周梁玉桥(轻工技校南北通道以东)、胜利村1、2、3组
红光路、月堤路、孙家河(原二居)
制管厂小学
(小学部)
朝阳路、柳垸、原沙印沙棉生活区、胜利渔场
注:由于学校历史布局和新社区居委会跨度太大的原因,同时按市局&学校辖区划分原则上不变&的要求,今年学校辖区的划分沿袭老的居委会划定。网格图(附件二)的辖区划分为参考。
2015年沙市片区小学新生招生辖区网格图
所属社区或村组
武德路(1-4)、九曲桥(1-5)、北湖路(第1-6、9)、江津西路(3、4、6)
白云路(1&3)、宝塔、太岳、十方庵(1-10)、迎喜门(8-11)&
洪院(7、8)、荆襄河(1-8)、公园路(1-3)、白云桥(1-5)、白云路(4-6)
青莲巷小学
绿化村(1-11)、迎喜门(1-7)、公园路(6)、兴盛街(1-6)、荆江亭(1-10)、瑶草、五一路
新沙路小学
凤台坊(1-6)、惠工街(7-11)
黄家塘小学
黄家塘(1-7)、文化坊(1-6)、文化宫(1-9)、长港(1、2、6)
植物园(1-5)、东岳(1-3)、滨湖(1-7)、洪垸(1-6、9-12)、长港(3-5)、蛇入山(1-6),玉龙桥(4-7)
燎原新村(KFQO17-KFQO23)、高湖台(KEQO24-KFQO33)、孙家河(KFQ01O-KFQO13.其中&KFQ007原胜利5组居民2008前入住子女)、东苑(1-7)、玉桥(KFQO44、KFQO48、KFQO50、KFQO53)
杨林堤路(1-8)、朝阳社区(1-3)、跃进路(3-10)、海洪、肉联路(1-8)
大赛巷小学
梅台巷(1-6)、江汉(1-8)
张家三巷小学
永红(2、3),青龙台、玉和坪、工农村(6-9),健康巷(3、4、5、7、8)、文星楼
永红(1、4、5)、石闸门(1-9)、十六中宿舍、红门路(1-5)、玉龙桥(1-3)
红星路小学
章华台(1-5,)、工农村(1-5)、王板桥、玉桥(1、3、4、6),周梁玉桥(2、4、7网格的一部分)、跃进路(1、2)
荆州市沙市
惠工街(1-6)、公园路(4-5)
张居正小学
北菱(1-4)、北帆(1-3)、北莲(1-2)、北荷(1)、张居正,江津西路(第1、2、5)
季家台(1-11)、胜利(1-2)、周梁玉桥社区(1-10)
月堤路(1-6),孙家河(原二居)
制管厂小学
翠湖苑(1&3)、荆东新村(1&5)、胜利(1&2)、幸福(村)(1&2)、跃进(村)(1&4)
(小学部)
朝阳(4-6)、豉湖路(1-5)、柳垸(1-5)、银海(1-8)
注:此表是对原居委会辖区的网格表述,如有误差,以(附件一)原居委会辖区表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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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荆州市委宣传部
中共荆州市委外宣办 荆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主办:荆州电视台
承办:湖北江汉明珠新媒体有限公司
鄂ICP备号 -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2017年江津小学一年级入学必须知道这些事!
注意了!注意了!
江津的家长们!
今年江津城区
小学新入学儿童
摸底排查即将开始!
目前,江津区教委发布了2017年几江、鼎山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儿童的家长,请认真阅读下面的内容哦!
什么时间发布招生信息?
该到哪里登记?
准备哪些资料?
继续往下看就知道了↓↓↓
入学登记通告
根据方案,6月10日起,江津区教委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发布入学登记通告。
6月17至18日前
各城区小学于6月17-18日前完成摸底调查。常住人口适龄入学儿童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带领,持户口簿、房产证、实际居住地证明等有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到相应学校预登记。(相关内容6月10日起发布)
6月21至22日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登记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于-22日集中在几江学区登记,对未按要求登记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划片、公示
区教委根据摸底后掌握的城区生源分布、各小学招生计划等情况进行部分学区划分,并于6月28日前公布各学校招生范围,进行预报名,同时,各小学将招生名册进行张榜公示。
发放入学通知书、报名
公示无异议后,各小学于7月20日前将入学通知书发到入学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手中,开学时学生持入学通知书报到。
针对几江、鼎山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
根据几江、鼎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小学容量,对常住户口且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儿童,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应小学登记。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五举小学、高牙小学、圣泉学校招生仍按2015年确定的招生办法执行。
针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由于城区小学学位紧张,根据区政府2017年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江津区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今年几江、鼎山城区小学校仍不接收德感、双福办事处户籍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其余符合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将根据登记人数统筹安排到几江、鼎山城区学位相对宽松的小学,或协调到德感学区的学校入学。随迁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江津区适龄儿童、少年异地接受义务教育申请表》,并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登记。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市内户籍)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市外户籍)或居住证明(市内户籍)等有关材料。
3.户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就学联系函。
4.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附:《江津区2017年几江鼎山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促进教育公平;坚持招生政策的严肃性和连续性,稳中求进,完善招生制度设计,依法保障几江、鼎山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100%接受义务教育,有条件地安排流动人口子女100%接受义务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需接受特殊教育的儿童入学年龄可放宽到7周岁。
(二)就近免试原则。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根据学校容量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招收推优生、特长生和择校生。
(三)对口入学原则。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依据户籍在对口学校就读。
(四)规范公平原则。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以及乱收费行为。建立和完善招生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实行“阳光招生”,做到信息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三、招生办法
(一)几江、鼎山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
根据几江、鼎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小学容量,对常住户口且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儿童,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应小学登记。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五举小学,高牙小学、圣泉学校招生仍按2015年确定的招生办法执行。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挖掘教育资源,最大限度地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但是,由于城区小学学位紧张,根据
区政府2017年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江津区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今年几江、鼎山城区小学校仍不接收德感、双福办事处户籍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户籍所在地学区办要引导其回原籍地小学入学。其余符合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将根据登记人数统筹安排到几江、鼎山城区学位相对宽松的小学或协调到德感学区的学校入学。随迁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江津区适龄儿童、少年异地接受义务教育申请表》,并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登记。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市内户籍)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市外户籍)或居住证明(市内户籍)等有关材料。
3.户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就学联系函。
4.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三)残疾儿童入学
公办学校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依法实施缓、免学,学校力所能及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四)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区发改委和区教委对北京师范大学江津附属学校等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和招生计划进行审核批准,有就读民办学校需求的适龄儿童也可选择入学。
(五)妥善解决招生中的特殊问题
1.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2.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也可按照相关政策在毕业学校所在地申请就读初中。
3.现役军人、华侨、援藏干部、烈士、港澳台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安排入学。
4.区重大工程建设中拆迁户子女、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本区户籍人员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5.在招生入学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委统筹安排。
四、招生程序
1.发布招生信息。6月10日起,区教委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发布入学登记通告。
2. 摸底调查。各城区小学于6月17-18日前完成。常住人口适龄入学儿童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带领,持户口簿、房产证、实际居住地证明等有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到相应学校预登记。各小学对预登记的适龄儿童进行上门摸底核实,尤其是对“智力障碍、视力障碍、听力障碍”儿童以及贫困生儿童进行专门登记,并建立相应档案。
几江、鼎山街道的户籍儿童和居住在几江、鼎山街道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规定时限未能提供“三对口”入学证明材料或未登记的适龄儿童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3.划片、公示。区教委根据摸底后掌握的城区生源分布、各小学招生计划等情况进行部分学区划分,并于6月28日前公布各学校招生范围,进行预报名,同时,各小学将招生名册进行张榜公示。
4.发放入学通知书、报名。公示无异议后,各小学于7月20日前将入学通知书发到入学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手中,开学时学生持入学通知书报到。
5.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于-22日集中在几江学区登记,对未按要求登记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五、工作要求
1.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要在各小学、幼儿园门口和学区范围的社区(村)张贴招生通告。通告内容应包括学龄儿童入学年龄、服务区范围、报名时间及须随带的资料等。各校要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报名登记,不得自行提前或推迟招生,广泛动员所属的适龄儿童按要求到各校登记报名。
2.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区教委核定的办学规模和下达的招生计划,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大校额问题,服从区教委的安排。
3.学校应认真组织学习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对参与招生的人员加强政策培训,做到依法招生、规范操作、优质服务,努力化解招生过程中的各种矛盾。
4.几江、鼎山学区办要对外公布招生工作监督电话,及时统计掌握招生情况,收集在招生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并及时报告区教委。
附件:就学联系函(样函)
就学联系函(样函)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XXX(注明:儿童姓名),男/女(注明:性别),XXXX年XX月XX日生(注明: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XX,户籍地址:XXXXX,已达到法定入学年龄,经其监护人申请,同意该儿童到重庆市江津区申请入读XX年级(注明:几年级)。请给予接收。
XX市XX县(区)教育局(盖章) 
(或镇教育部门)
2017年X月X日
新闻报料热线:(办公室) (新闻部)
(网络电视台)
您所提供的线索一经记者采写成新闻,我们将给予每条50-100元现金奖励。
总编辑:涂普健&&值班副总编辑:易志慧&&编辑部主任:李皓、杨洪&&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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