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成包20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合同,村书记强行延后10年合同,我不延后10年合同,就算我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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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解除判决
承包合同解除判决
作者/编辑:佚名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5)萧民一初字第2362号
原告杭州潇潇五具有限,住(略),。
法定代表人李建德,董事长。
代理人汤贤根,杭州市萧然法律服务所法律者。
委托代理人楼铭元,南方中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杭州民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略)。
法定代表人俞鉴民,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陈吾忠,该公司主任。
委托代理人瞿国伟,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杭州潇潇五金工具有限公司与被告杭州民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纠纷一案,本院于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后于日依法转普通程序,于同年11月9日、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楼铭元、被告委托代理人陈吾忠、瞿国伟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杭州潇潇五金工具有限公司诉称:原、被告于日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1份,约定由被告为原告承建8幢车间和2幢综合楼,承包形式为包工包料。根据合同约定,第一期工程为4幢车间和2幢综合楼,工期自日至同年8月25日,第二期工程的工期另定;价款为综合楼每幢50万元,车间每幢56万元,结算方式为按承包造价包干;质量要求为优良,被告,若达不到优良工程,愿罚款10万元;同时还约定,被告应当保质按期完成承建的工程,如一方违约,必须支付另一方总工程造价5%的违约金;工程竣工后,由被告每年回访一次,若工程有质量问题,由被告负全部;双方还就付款方式等进行了约定。上述工程被告于日全部完工,并交付验收。经杭州天工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会同原、被告代表对8幢车间和2幢综合楼进行检验评估,由于工程质量存在诸多问题,结果工程只被评为合格。为此原告曾数次函告被告,要求被告赔偿损失,但被告不予理会。故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1、支付因达不到优良工程的罚金10万元;2、支付3幢车间屋面漏翻修工程费90294元(庭审中变更为95040元)及卷帘门返工损失281000元;3、支付违约金224000元(庭审中增加为274000元);4、支付车间卷帘门检测费1400元及屋面费15936元;5、支付车间及综合楼水电维修费6000元;6、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庭审中,原告了要求被告支付车间及综合楼水电维修费6000元的诉讼请求。
被告杭州民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辩称:1、根据杭州市建筑业管理的相关规定,优良工程的评定已于2001年予以取消,故原告主张罚金不成立。2、就开工,双方于日签订的补充约定为同年6月2日,第二期工程的工期是没有约定的。被告实际完成的总工程为8幢车间、2幢综合楼及附属工程,双方约定的完工时间是指上述全部工程的完工时间。由于原告增加大量的工程量、第一期工程开工时间延迟到日,且原告支付工程款不及时,造成工程延后。故被告不存在违约行为。3、屋面的保修时间是1年,原告在工程完工后也从未提出质量问题及维修请求,到2005年被告向原告主张工程款时原告才发函提出要求维修。检测是原告单方委托的,没有得到被告的认可,何况该报告只对其中一幢车间进行了检测,原告据此认定其他车间均有质量问题没有依据。且当时房屋的保修期已届满,已收合格并交付使用。4、合同和图纸未对卷帘门的维修进行特别约定,被告认为没有质量问题,如果原告认为存在质量问题可以重新检测。综上,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下列事实双方无争议,本院予以认定:
日,原告与萧山市大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03年2月更名为本案被告)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1份。合同约定:原告将其位于萧山区浦阳镇工业区的车间及综合楼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被告;承包范围:第一期工程为4幢车间和2幢综合楼,工期自日至同年8月25日,工期为150天,第二期工程为车间2幢,建造时间双方另定;价款为车间每幢56万元,综合楼每幢50万元,第一期工程合计价款324万元,第二期工程合计价款112万元;被告承诺工程质量为优良,若达不到优良工程,愿罚款10万元;被告应按设计图纸和原告要求组织,保质按期完成该工程,并提交完整的竣工2套,工程竣工后,由被告每年回访一次,若工程有质量问题,由被告负全部责任,《》()。同时还约定,如一方违约,必须支付另一方总工程造价5%的违约金;双方还就工程款的支付方式等进行了约定。上述工程由杭州天工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工监理公司)监理。在实际施工中,被告共承建车间8幢、综合楼2幢。日,原、被告及设计、监理公司派员对上述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工程评定为合格。
本案双方争议的问题有:
一、原、被告对优良工程的约定是否对双方有约束力,被告应否支付原告合同中约定的10万元罚金。
原告认为,双方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第三条明确约定,被告承诺工程质量为优良,若达不到优良工程,被告愿罚款人民币10万元。该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合同中的上述约定并未违反国家的禁止性规定,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而被告承建的工程经评估后仅为合格,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优良等级,故被告理应按其承诺支付罚金10万元。
被告则认为,尽管双方在合同中有上述约定,但杭州市建筑业管理局于2001年2月作出的《关于下发过渡期内市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几点意见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对建筑工程不再核定优良等级,仅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出;同时,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也规定对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只有合格与不合格,并没有优良等级。这些规定说明,双方之间的上述约定,因法规、政策的调整而无法实施,不具有操作性。何况,日在对工程进行验收时确定工程为合格,原告也未提出异议。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10万元的罚金是缺乏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的。
二、原告主张的违约金问题。
原告认为,双方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第三条约定,工期自日至同年8月25日,总工期为150天。第八条明确约定,如一方违约,必须支付另一方总工程造价5%的违约金。被告到2003年7月才实际完工并交付验收,远远超过了协议约定的期间,违反了合同的约定,理应承担违约责任。
被告则认为,双方于日签订的合同中虽约定第一期工程的工期自日至同年8月25日,总工期为150天,但同年6月1日双方补签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将开工日期调整为日,而没有明确竣工日期。而被告实际承接的还有第二、第三期工程,施工中原告又增加了大量的工程量,且原告迟迟没有办妥施工许可证,也迟迟不向被告下达开工令。被告实际竣工的时间是2002年4月,但原告为达到拖延工程款的目的,迟迟不组织验收,直到日才组织竣工验收。况且在施工过程中,原告没有处理好外部关系,致使附近村民用塘渣堵塞工地大门,影响工程进度。另外,原告未按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造成被告停工待料。故被告不存在延误工期的,根本不存在承担违约金的问题。被告为其主张,提供的证据有:
1、原、被告于日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份,证明开工日期为日,竣工时间没有约定。
原告质证认为,该份合同是为配合被告验资质所需而订立的,不作为结算凭据,被告单位的经办人俞建松予以确认。为此,原告提供了与被告提供的承包范围相同、合同相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份,在该合同上,被告单位经办人俞建松于日签名并作了以下说明:本合同一式3份,发包方2份,承包方1份,本合同只作承包方在工商验资质时使用,其他均无效,不能作为任何结算凭证。对俞建松在合同上的签名,被告表示无异议。
对上述证据,本院认为,原、被告各自提供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记载的合同订立时间、工程开工时间虽不一致,但其约定的工程承包范围相同,合同格式也相同,且被告对俞建松的签名并无异议,故上述合同可认定系俞建松在说明中所注明的一式3份中的2份。从俞建松所作说明内容看,上述双方提供的合同只作承包方在工商验资质时使用,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故原告的质证意见成立,被告提供的该证据没有证明效力。
2、日被告发给原告的函件1份,证明原告未采取合理,以致工期延误40天左右。原告认为该证据与本案无关联性。
本院认为,该函件由天工监理公司盖章,能反映被告所述事实,本院予以认定。
3、日被告发给原告的竣工验收联系单1份,证明被告要求原告进行竣工验收的事实。原告认为,该证据原告没有收到过,且与本案也无关联性。
本院认为,被告未提供已将该证据交付给原告的证据,而原告又否认收到,故该证据本院不予认定。
4、2003年7月由杭州萧山建筑科学研究所出具的原告单位《厂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份,证实被告承建的8幢车间、2幢综合楼工程开工时间为日,竣工时间为2002年4月。原告认为,对该证据本身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工程实际竣工日期应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日期为准。本院认为,原告的质证意见成立。
5、施工联系单6份,证明原告增加工程量也是工期延迟的原因。原告认为,施工中增加了少量工程量属实,但所增加部分不会对工期产生较大影响,且被告也未提出延长工期之请求,故不能证明被告之主张。本院认为,原告并未否认上述联系单,本院对施工中增加部分工程量的事实予以认定。
6、起诉状及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各1份,证明原告拖欠被告工程款的事实。原告认为,上述证据与本案无关联性。
本院认为,上述证据只能证明被告提起诉讼向原告主张工程款的事实,并不能证实被告之主张。
根据上述有效证据及双方的陈述,本院另认定下列事实:
原、被告双方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后,被告自日实际开始施工
承包合同解除判决2    〖预览〗发布时间: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一、 根据《经济合同法》、《建筑法》、《劳动法》和建筑工程承包条例相关内容,结合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建筑工程资料承包合同。二、 乙方承包 工程。承包范围:乙方承包该工程的土建技术、安全资料。 该工程包括的工作内容:乙方负责该工程的土建技术、安全资料,按照现行施工规范和城建档案馆的要求进行收集、编制、整理,原材料及试件的送检工作。三、 甲乙双方责任:1、 甲方责任:① 负责提供电脑及打印、复印设备(及耗材)等相关办公用品供乙方使用。 ③ 负责提供材料的合格证及质量证明书;提供全套图纸及变更后的图纸。 ④ 负责提供工程送检材料、试件和全部检测费用。⑤ 负责内、外协调。。⑥负责各项方案的编制工作。2、 乙方责任:① 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土建、安全资料的收集、编制和整理,以及配合分包单位资料的整理工作。② 乙方提供质监站、安监站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检查的资料,协调费以及其他支出由甲方负责。③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原材料及试件的送检(不包含材料、试件和检测费用),送检试件数量多时,可与甲方协商配合运输。④ 协助甲方编制工程相关的内部文件资料。四、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合同价款:该工程暂定工程造价 元,……【】承包合同解除判决3    〖预览〗发布时间: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营业执照号码:开户行: 账号: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营业执照号码: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开户行: 账号: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国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国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 商品房情况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商品房座落: 区、县路、道、街设计用途 建筑结构 建筑层数为 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1)(2)(3)(4)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商品房土地来源为: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至年 月 日为止。第二条 商品房价款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 元(币种: ),价款为 元,计(大写)。第三条 商品房交付日期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承包合同解除判决4    〖预览〗发布时间: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协议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需装修的店内装饰进行设计及施工。  二、乙方按甲方书面确认的装饰方案即由其提供的设计资料进行施工(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图、电气施工图、施工布置图、附件施工要求及施工工艺流程表等)。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不符合甲方设计意图的地方要求返工的权利;  2、对乙方装修过程中的重大质量问题,甲方除有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外,还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甲方的义务  1、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有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2、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  3、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  4、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按时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装饰款。  (二)乙方的义务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机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承包合同解除判决5    〖预览〗发布时间: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为实现合同目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通则》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沈阳神洲天润置业有限公司执行。  第一条、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供方按国家质量标准及供方提供的产品样品及检验报告指标参数生产制造供应给需方,产品免费承保 年。供方保证按质、按量、按时交货。 第三条、商品包装标准:  第三条、商品包装标准:有国家技术规定的,按国家技术规定执行;无国标准家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及费用:  第五条、验收标准及方法:货到工地后,需方按现行国家验收标准及双方认定型号规格及样品为准。供方须向需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第六条、对质量提出异议期限:需方对供方产品如有疑问及异议,在 15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并负责对货物进行保管。在此期间内,需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款。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后,须在1 天内派人员到现场处理。否则,即视为接受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作为合同订……【】承包合同解除判决6    〖预览〗发布时间:
  场地租赁合同范本1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_______》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________________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层/厅)_________号场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用于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  免租期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 续租  本协议续租适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___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协议。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承包合同解除判决7    〖预览〗发布时间:  首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甲方(单位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文书送达地址: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_日止。  2、试用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3、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部门,从事_工作。  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所处的部门、工作任务、工作地等,乙方应接受调整。  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工作业绩确定工资报酬,在本单位内参照适用同工同酬待遇。  3、甲方按月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不得无故拖欠。  4、甲方在年终时根据乙方的当年实际业绩、效率、效益、损失、工作态度等因素考核结算乙方的奖金。  第四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五条 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包合同解除判决8    〖预览〗发布时间:
?&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那么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包含哪些内容呢?本文为您解读。?& 借款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2、借款币种  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借款合同的标的除人民币外,还包括一些外币,如美元、日元、欧元等。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  3、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即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哪种生产要素相结合,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借款用途是由借款种类和条件所决定的,银行严格规定各种借款用途并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有利于保证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保证贷款的安生性。  4、借款数额  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任何合同都必须有数量条款,只有标的而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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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解除判决相关范文广东省纪委曝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村支书虚构工程合同套取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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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道“办公”,人为造成长年交通拥堵;部门执法走过场,农用地破坏严重;村支部书记虚构合同,套取“公帑”;政务中心建设滞后,群众办事受影响。7日,省纪委通报了暗访组深入基层发现的四起侵害群众利益和“为官不为”典型问题。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暗访力度,继续把“四风”典型问题和“为官不为”问题作为暗访曝光的重点,推动查处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严惩相关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人,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该负责人还表示,欢迎广大群众通过微信公众号“南粤啄木鸟”和广东省作风举报网(http://www.gdzfjb.)反映问题线索。
广州交委治超办
长年霸道“办公”致丫髻沙大桥拥堵
不少车主抱怨,每次途经广州东南西环高速丫髻沙大桥路段时,都会遇到不同程度的交通拥堵,少则十几分钟,多则个把小时,而造成拥堵的原因,竟是双向设置在丫髻沙大桥路边的治超点。
据悉,丫髻沙双向治超站(海南点、三滘点)是2009年省政府同意设置的。暗访组在现场看到,丫髻沙治超站(海南点)前侧路面,安放了两排厚重的水泥桩和几块巨大的水泥墩,三车道在这里突然变成了两车道。8年来,该道路的车流量已大幅增长,这种占道执法的方式是否符合实际?早有广州市人大代表提议把“固定检查桩”改为“可移动式检查桩”,但执法部门却未给出积极回应。
2月28日下午5时许,暗访组在丫髻沙治超站(海南点)也未见到任何工作人员,直到6时多才有一辆执法车赶过来,一名姓阮的执法人员称,他们是24小时值勤,刚刚是去吃饭了。
暗访组从《丫髻沙治超主线执勤记录表》上看到,绝大多数工作人员的白天签到时间是在上午9时,晚上离岗签到时间是在次日凌晨1时或2时,与24小时执勤有较大出入。该记录表还记载,从日开始,丫髻沙治超站(海南点)因系统故障就无法将车牌传送至值班电脑,直到暗访时已整整过去2个月,这个系统还没有修复。广州市交委综合执法局治超办主任赵卫称,海南点应该是抓拍系统出了问题,而三滘点用于信号传输的电缆春节前就被人偷了。
一方面是以治超名义占道设点造成拥堵,另一方面又未真正落实治超责任。“我觉得这是打着执法的名义,损害老百姓的利益,反映的是在执法水平还有执法态度上存在问题。”省政协常委、省监察厅特邀监察员孙平称。
佛山南海区桂城街道
相关部门执法无力农用地破坏愈演愈烈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胜村麻洪村民小组多名村民向暗访组反映,村东面有一大片对外出租种植花木的集体农用地,近年来遭到了严重的破坏。2016年国庆,村民拍到了一段视频,有货车向这片农用地倾倒建筑垃圾,最多的一次同时有9辆货车排队倾倒。
村民们立即致电村委会和镇国土、城管等部门反映情况,而且多次上门投诉,但违法填埋的行为却越发严重。村民称,日,执法人员来过一次,钩机上贴了封条,但是填土者当晚就撕掉了封条继续开工。国庆假期后,执法人员曾来到现场,对填埋没有进行制止。
村民介绍,去年国庆前该村被违法填埋的农用地只有20亩左右,但目前已达80亩以上。村民称,为了掩盖违填的行为,填埋者用尽了心思,“挖一个坑,把这个垃圾埋到里面,然后再把原泥盖上,其实这块地已经无法耕作了”。
村民拍摄的视频清楚地显示,有前来倾倒垃圾的货车司机当场掏钱给看守农地的人。是谁把农地变成了“垃圾填埋场”?谁在从中牟利?暗访人员请村民致电该村村长郭永强和副村长李建文,郭永强说了一句“你去经济联社问”便挂断了电话,李建文坦承知道有填埋行为,但听到有人收钱便说:“哪个给钱啊,你叫他来说,你有证据哪个收钱啊。”
村民从麻洪经济联社了解到,该村出租农用地的租赁合同上清晰载明,禁止有填土行为,包括倾倒各种淤泥、垃圾等。我国刑法第342条也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并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桂城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柯姓副所长说:“我们专门去广州请了第三方的公司来检测,填埋的确对耕作层造成了破坏,可以达到立案条件了。”柯副所长对有人从中收钱牟利也并不感到意外,“一车垃圾有几百块的,我们都知道”。
当暗访人员问及,当地执法部门从去年9月就介入处理此事,但为何此后非法填埋的面积却翻了几倍?柯副所长称他们没有强制权限。随后,暗访组来到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桂城分局平洲中队了解情况,一位姓叶的负责人说:“有运输工具的话就扣运输工具,其实就是不让他填……主要责任在国土部门,我们是配合去做。”
茂名高新区七迳镇
村支书虚构五项工程套取专项资金228万
茂名高新区七迳镇的杨某实名举报称,2012年至2014年,七迳村支部书记冯水通过伪造工程合同套取财政资金,金额十分巨大。“从来没有建设过这些项目,却指使我帮他准备合同、预决算书,开好发票,去问政府部门拿钱。”
冯水要杨某做的第一个工程是七迳镇糖寮岭村自来水安装工程。实际上,早在2012年左右的时候,杨某所在的以冯水为实际负责人的七迳镇自来水公司,就向两条村每户收取900元共计9万多元自来水安装款。这两个村的自来水明明已经接通,但通过伪造、虚报各种材料,冯水又从镇财政拿到了15万多元的“一事一议”专项财政资金。
第二个工程是七迳村委会森林植被恢复工程。暗访组走访发现,这个所谓森林植被恢复工程,其实就是在废弃的镇粮管所的粮仓上,修建一个篮球场和一个凉亭,种了些树。暗访组随后来到七迳镇财政所了解情况,当问及财政所工作人员在现场验收时,是否对该工程属不属于森林植被恢复进行鉴定?工作人员回答:“没有,我们不够专业。”
第三个工程是七迳村垃圾站道路硬底化工程。按合同规定只能对七迳村垃圾中转站和外面水泥道路进行硬底化,但实际上,冯水指示杨某将路从垃圾中转站往冯水的农场又多修了600多米和多建了一座桥。这一点,七迳镇财政所的工作人员也给予了证实。
第四个工程是深水田村道路硬底化工程。杨某说,冯水以修整被台风破坏的600米路面为由,向七迳镇打了一份救助报告,申报的施工时间是2014年1月至3月,成功拿到26万元财政资金。暗访组现场走访深水田村村民得知,这条路从2013年春节前修好之后,并没有因为台风或者其他原因重新修过。
第五个工程是七迳村工业区附近的农田排灌溉水渠工程。申报的施工时间是2013年11月至12月,暗访组实地走访合同中所指的修建排灌溉水渠的农田,并没有发现所谓的水渠。村民说,冯水所指的水渠,实际上是一条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修好的附近工业区的排污渠。在七迳镇财政所,暗访组看到了相关验收材料,上面只有冯水和另外一名村干部的验收签名。
七迳镇财政所确认,这五项问题工程,全是镇财政拨付专项资金,累计拨付金额228万元。
3月16日下午,暗访组在知情人的带领下,来到冯水位于七迳镇政府对面的“豪宅”,只见冯水的霸道越野车停在院子里,但冯水家人称其不在家。3月16日至17日两天,暗访组多次来到七迳村委会,想找冯水当面了解情况,但都没有找到,多次拨打其手机,也显示关机。随后,暗访组找到了在2015年以前一直担任七迳镇镇长的陈立波,对于这些问题工程,这位时任镇长要么说不记得,要么含糊其辞,“很多东西签的太多了,回忆不起来了”。
汕尾多个县区
政务中心建设滞后群众办事受影响
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是方便群众办事的一项民生实事工程。《广东省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粤财农〔号)提出,至2016年底,市、县两级公共服务中心要完成验收并投入运营,达到“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系统、有经费”的要求。然而,在汕尾市多个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滞后,对群众办事造成了影响。
在汕尾城区公共服务中心,暗访人员看到该中心两侧办公区域,一部分已经加装了电脑,还有部分建材堆积在大厅内,没有动工的迹象,位于该办事大厅二楼的城区公共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也尚未揭牌。该中心办公室林主任称,本来去年12月份就要进驻的,但由于“一门式一网式”的关系延后了。“对办事肯定是有影响的,要跑来跑去。”在附近办事的群众都希望这个中心早日投入运营。
暗访人员来到陆丰市国土局一楼的陆丰市行政服务中心,从现场窗口的电子牌可以看到,每个局都已经有了相应的窗口位置,但除服务中心办公室外,没有其他人办公,与空置无异。陆丰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说:“市长说想到另外一个有1000多平方米的大厅,但书记说还是在这里进行改造。”该工作人员称,省里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改革方案是在2016年3月底出台,4月份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落实,文件贯彻落实到县区的时间是8月中旬,由于前期工作即将完成,所以给改造升级带来了一定难度。
位于海丰县政府附近的海丰县行政服务中心,是暗访人员走访的各县区之中建设进展最慢的。相关资料显示,该办事大厅招标时间为日,从现场可以看出,基建刚完成,其他工作仍未开始。海丰县政府办公室林副主任称,机构组建文件已经批复了,但人员还没有到位,进驻单位、办理事项还没有确定。至于为何要等到接近2016年年底才开始招投标,之前一年多的时间为何不推进该项目,林副主任表示不知情。
根据走访情况,县区反映造成进展滞后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一门式一网式”改革要求传达慢,打乱了行政服务中心原有的规划;二是标准化出台慢,致使后续工作被拖延。
上述县区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暗访人员来到负责牵头该项工作的汕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了解情况,负责人黄镜波有不一样的看法,“标准化确实要等市里弄好才给县区使用,但改造升级,基础可以不用改,只是在软件上进行升级,可以同步进行。”此外,黄镜波强调,以改造升级为名影响群众办事是绝对不允许的,必须要做好疏导和引导工作。
为何上述县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如此滞后?其实,汕尾市编办于2月中旬向市政府提交的情况报告就已提到:部分单位对深化改革的决心和认识不足,对改革工作不够重视,改革和服务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未能按时间节点安排推进各项工作。(记者 赵杨 祁雷 通讯员 粤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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