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民办教育收费到民办学校检查项目及流程

申请举办民办学校基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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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举办民办学校基本流程
扶余教育信息网?( 10:56:35)?办事指南
&&&&&政策依据&&&&
&&& 1.&&&&
&& 1、举办者本人到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准备组卷材料。&
&& 2、举办者到扶余教育信息网下载相关表格及材料样本,按要求填写(一式两份),报教育局组卷存档,进行审核。&
&& 3、教育局进行实地查看,并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审批的行政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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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学程序  1、小学、中学&&& 办学者向教育局提交办学申请→材料组卷→教育局实地查看→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教育局审批→到民政局法人登记→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到税务局税务登记→到银行开户→到教育局审核收费情况后报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 2、非学历的教育机构类(包括民办幼儿园)&&& 办学者向教育局提交办学申请→材料组卷→教育局实地查看→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教育局审批→到民政局法人登记→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到税务局税务登记→到银行开户→到物价局、教育局备案收费情况。&办理地址:
吉林省扶余市三岔河镇春华路教育局综合办公楼
扶余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教育局407室)邮编131200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夏季: 8:30--11:30&&& 13:30--17:00冬季: 8:30--11:30&&& 13: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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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办学资格办理指南
  申办主体:社会组织或个人  申办条件: (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具有法人资格,其资格证明材料由主管行政部门出具,并由举办人(单位)送审批机关备案;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有关证明材料由其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并送审批机关备案。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与公办学校相分离的校园和基本教育教学设施,实行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招生,独立颁发学业证书。  (2)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和办学方案,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章程;   (3)有符合同级同类公办学校设立标准的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办学条件;   (4)有符合同级同类公办学校任职资格与条件的校长和教师;   (5)有保证学校正常运行的经费来源;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一)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资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办理机构:夏津县教育局  办理地址:夏津县教育局  办理电话:3210100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下午5:30(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办理程序:举办人(单位)向审批机关提交筹设申请材料;审批机关同意筹设后,举办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正式申请材料;审批机关在审查举办人(单位)提供的申办材料并认为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与要求后,组织专家组对该筹办中的学校进行考察评估,专家组撰写考察评估报告并送交审批机关;审批机关召开会议,研究是否同意设置;获得审批后,举办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办学许可证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办理时限:1、审批机关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号)]  申请办学流程:举办者提出申请(提交筹设申请材料&&提交正式申请材料)&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专家组评估考察&&审批机关研究审批),并发放办学许可证&民政局法定代表人登记&物价局核价&相关部门领取发票&新闻单位登广告办理手续&教育行政部门广告备案。
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南城街236号& 邮编:253200& 电话: 内容保障电子邮箱: 
版权所有:夏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室关于调整我县民办学校学费标准 的建议方案
作者:收费科
发布于: 16:20:50
县物价局、教育局收到县政府领导批转的《关于新世纪中学申请调整学费请示报告批办单》后,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遵照领导批示要求,立即安排有关人员进行落实办理,两局认真研究并提出建议方案。现汇报如下:
一、我县民办学校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共有民办学校13所,其中城区中小学8所,农村5所。在校教职工1540人,全日制在校学生36260人,小学67个教学班2920人,初中333个教学班20417人,高中174个教学班9853人,职中46个教学班2040人。民营学校办学10年来,发展迅速,在缓解城区学校就学压力、节省财政支出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我县民办学校同本市兄弟县(市)相比,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起步早、办学规模大,学校数和学生数占全市总量的60%以上;二是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得到全县干群普遍认可;三是学校管理和办学层次在省市评验中居全市前列,文华中学、菁华学校为三星级高中(苏北就两家),新世纪中学为省级农村示范初中,城区其他学校都积极在创建之中。
二、我县和周边县市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及成本监审结论
依据县委县政府&先办后规范&激励民办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教育、财政、物价等部门结合《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从教育教学管理、教师队伍管理、教育收费管理等方面逐步进行规范。2007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县物价、财政、教育、劳保等部门,在2005年对城区民办学校办学成本监审的基础上,联合下发了民办学校收费通知。确定小学学费每学期每生1100元,初中学费为每学期每生1250元,高中学费为每学期每生1400元。该收费标准各民办学校现仍在执行。2009年到2010年间,城区民办学校先后两次提出要调整提高,考虑到我县软环境整治,省市物价政策调控和全国经济大环境等原因未予审批。据了解,我市部分县今年已对民办学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高中收费标准新沂市第二中学每生每学期2500元;启明中学每生每学期1650元;初中收费标准新沂市第二中学每生每学期1550元;铜山七星中学每生每学期1700元;丰县广宇中文学校每生每学期2200元;沛县汉城国际每生每学期1800元。今年县物价局对菁华学校、文华学校、新世纪中学和树人学校等单位进行办学成本监审,监审结论:菁华学校高中部年生均成本为4312.91元,超出现收费标准1512.91元,文华中学高中部年生均成本为4262.57元,超出现收费标准1462.57元,新世纪中学年生均成本为4259.29元,超出现收费标准1759.29元,树人学校办学成本2676.60元,超出收费标准176.60元。特别是新世纪中学近年来由于投入较大,要求提高收费标准的愿望非常强烈,以专题向县政府报告,并经县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民办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苏价费[号文,&本着总体保持稳定&&对少数学校因近几年办学成本上升,收费标准长期未调整等突出矛盾&&适时适度的加以缓解&的要求,适当调整学费收费标准,缓解部分民办学校办学校生源和经费压力。提出如下两套建议方案:
建议方案之一:根据新世纪中学的请示,本次只调整我县民办学校初中学费标准。&&
&&& 依据新世纪中学和树人初中成本监审结论(新世纪中学年生均成本为4259.29元,树人初中年生均成本2676.60元),我县民办初中学费标准实行最高限价,从成本中剔除财政补贴部分,将学费标准从每生每学期1250元调整至每生每学期1700元。收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管理原则。在此限价内,各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生源情况等因素自行确定收费标准,并报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备案。
建议方案之二:根据我县多年来民办教育收费标准偏低和当前实际成本的增长,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统筹考虑,对我县民办学校学费标准统一调整。民办学校学费标准实行最高限价。
一是从成本中剔除财政补贴部分(2010年公用经费补助初中每生650元,小学每生450元),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小学学费标准从目前的1100元/生.期调整至1400元/生.期;民办初中学费标准从目前的1250元/生.期调整至1700元/生.期。二是将高中学费标准从目前的1400元/生.期调整至2000元/生.期。收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管理原则。在此限价内,各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生源情况等因素自行确定收费标准,并报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备案。
执行时间:建议由领导或会议研究决定,并由物价、教育、人保、财政等部门联合下文落实。
三、具体要求
(一)依法进一步规范民办中小学收费行为。
严格按照《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切实规范我县现有民办中小学收费行为。一是严格执行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不得跨学期预收费,违反收费政策乱收费。二是坚持收费长期公示制度,收费项目明确,公开透明,主动接受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三是完善财务核算监管制度,民办学校财务账目应真实、全面地反映学校经营状况,便于定期对其成本监审。
(二)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制止乱收费行为 。
县教育、物价、财政、审计等部门齐抓共管,整合治理,监督民办学校各项收费,有效地防止可能发生的各种乱收费行为。进一步大对对享受省转移支付的财政补助经费监管力度,及时查处民办学校各类乱收费行为,依法维护学生和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 (三)加大对收费标准的公示和宣传力度
&& 各校在执行新的收费标时要在显著位置公示,并准通过网络、新闻媒体、招生简章等方式广泛宣传,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 睢宁县物价局 睢宁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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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睢宁县物价局&&用户名:&&密码:&&
物价局:核定两所民办技工学校收费标准
发布日期:&&&&浏览数:&&字号:〖
&&&&今年9月,在经过前期的成本监审、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常州市物价局为常州市冶金技师学院、常州科技经贸技工学校等两所民办技工学校核定收费标准,从秋季新生入学起执行,试行期三年。
&&&&民办技工学校收费,根据《民办教育收费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补偿教育成本、非营利性、兼顾学生家长承受能力的原则,在成本监审和衔接周边地区同类学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核定,其收费标准为:中技班每生每年7000元、高技班每生每年8500元、技师班每生每年10000元。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单位:常州市电子政务中心
版权所有:www.&&
E-mail:czwgzx@&&技术支持:从今年5月中旬开始,根据省、市物价局有关通知精神,市物价局联合市教育局对全市各类职业技术培训学校、中小学校(含公立幼儿园)、公立高中及私立民办学校2014年春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内容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各级各类学校是否违反自愿原则和非盈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办费的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违反国家规定,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费等行为及开支情况;中小学校是否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中小学校是否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场地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和各种收费培训、补课的行为;学校、教师是否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的行为;高中学校是否违反&三限&招生收费政策违规收取费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代收代管费用的行为;教育各收费单位及各学校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对各项收费和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及时更新相关公示内容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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