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高新企业享受的政策技术企业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上传于||文档简介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0下载券
想免费下载更多文档?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新企业所得税法下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盘点
您当前的位置: &
&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盘点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盘点&
最小起订量:
供货总量: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发布时间:
17:36:30&&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更新时间:
一、企业所得税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 (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2、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科发火[号
  第十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第十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三、特定地区减免税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七条
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内,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
  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是指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海南经济特区;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是指上海浦东新区。
  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新设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过渡期优惠政策
《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第039号)
自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
  享受上述过渡优惠政策的企业,是指日以前经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登记设立的企业;实施过渡优惠政策的项目和范围按《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表》(见附表)执行。
五、技术转让所得减免税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六、营业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决定》(财税字[号):
(一)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1、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
  2、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
  3、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
  4、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是开在同一张发票的。
  5、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享受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二)免征营业税的技术转让、开发的营业额为:
1、以图纸、资料等为载体提供已有技术或开发成果的,其免税营业额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以样品、样机、设备等货物为载体提供已有技术或开发成果的,其免税营业额不包括货物的价值。
  3、提供生物技术时附带提供的微生物菌种母本和动、植物新品种,应包括在免征营业税的营业额内。但批量销售的微生物菌种,应当征收增值税。
广州多米咨询声明:以上信息转载于网络,并不代表本站观点!详情更多欢迎登陆本产品网址:/b2b/wlzcnzw/sell/itemid-.html您的位置:
&2015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优惠政策有哪些?
2015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优惠政策有哪些?
&苏州博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江苏省苏州市南环东路10新联大厦北楼602
&日(距今733天)
先谈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优势
1、&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凭批准文件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办理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更容易获得国家、省、市各级的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将会是众多政策性如资金扶持等的一个基本门槛。
2、&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将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科技研发管理水平,重视科技研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极大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产品招投标工程,都将有非常大的帮助。
3、高新技术企业不仅能减免企业所得税,无论对于何种企业都是一个难得的的资质认证,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响力仅次于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
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及好处
1、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属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研发费用可以享受研发费加计(50%)扣除优惠政策。
3、提升企业整体形象,增强企业软实力;
4、促进研发,提高研发组织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管理规范化;
5、享受政府资金援助及政府提供的其他便利政策;
6、获得购置产业用地资格;
7、享受税率优惠政策、降低税负;
8、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增强企业竞争力,提升企业行业地位,为上市铺平道路。
苏州博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江苏省最早成立的高新技术企业辅导机构,自2008年初成功辅导申报江苏省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以来,迄今为止已帮助1000多家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基金等各类政府科技项目申报,服务客户包括:无锡索尼、昆山福伊特造纸、太仓中集集装箱、昆山真彩文具、昆山丰田工业、常熟理文化工、无锡美尚园林绿化、中国铁建、盐城春竹香料、苏州东山精密、苏州木易船舶、江苏玉龙钢管、住友电工、昆山乔治费歇尔、苏州亚太金属等。并获得客户的一致好评,与众多客户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博远企业管理根据企业的具体的情况,派专业的项目经理到企业内部开展调研,根据企业的不同状况作成详细项目计划书,为企业开展管理咨询服务,解决企业中存在的问题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关键字:&&&&&&
给我留言,我会立即联系您,谢谢!
(格式:区号-号码(分机) 如 010-8))
(强烈建议填写,可跟踪信息!)
(1000字内)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
Copyright &
志趣网 版权所有更多法律知识
  【提问】
  我是一家企业,新实施后,规定所有高新技术企业从日起均可享受15%的优惠税率。由于我公司没有坐落在当地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税法实施前是不能享受的,因此在日前没有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质。2008年度国家相关文件出台后,我公司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申报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审批资料,资料是年度的。我公司于2008年12月取得了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和地税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请问我公司可以享受15%税率的时间是从日开始,还是从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的时间(2008年12月)开始?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度缴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规定:“为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及时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现就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经认定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各级税务机关要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的规定,及时按15%的税率办理税款预缴。
  二、经认定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2008年以来已按25%税率预缴税款的,可以就25%与15%税率差计算的税额,在2008年12月份预缴时抵缴应预缴的税款。”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可以在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年度按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个回复】
【7个回复】
【6个回复】
【4个回复】
【2个回复】
网站声明:法律快车网刊载各类法律性内容是以学习交流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内容,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将问题与链接反馈给我们,核实后会尽快给予处理。
频道热门知识排行
频道热门法规推荐
微信法律咨询
扫一扫 随时随地为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法律快车 版权所有 2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
客服QQ:(注:此客服QQ不进行法律咨询!)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共 645 浏览 2 回帖&&
发帖: 63 篇
在线时长: 26 小时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一、享有低税率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享有过渡性税收优惠(两免三减半)
深圳经济特区内(指福田区、南山区、罗湖区、盐田区)在2008&年1月1日(含)以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享有研发费加计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四、享有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1、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高新技术企业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2、企业符合财税〔2014〕75号规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条件,可以选择加速折旧。
3、企业符合财税〔号规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条件,可以选择加速折旧。
五、注意事项
1、企业所得税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定期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类优惠存在交叉的,由企业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
2、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发生变化,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将予以追缴。
如需进一步了解,欢迎随时联系我们
' + newItem.onLineCount+ '' + newItem.name + '';
NTES.ajax.importJs(url, function() {
var len = hotLive.
if (hotLive != '' && len != 0){
for (var i = 0; i < len-1; i++) {
var boboItem = hotLive[i],
isLive = boboItem.live,
liveHref = isLive ? boboItem.liveUrl + boboStatTag : "/" + boboStatTag,
boboLiveStat = isLive ? '' : '',
boboHtml = '';
html += boboH
if(i === 0){
html += newH
NTES(".bobo-list").attr("innerHTML", function() {
return this.innerHTML +
}, "utf-8");
}, "utf-8");
发帖: 64 篇
在线时长: 26 小时
发帖: 64 篇
在线时长: 30 小时
每30秒自动保存一次内容
我眼中的似水流年作品征集
24小时热帖榜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政策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