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借贷规模由于资金规模较小,融次的时效性要求不强吗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实原因及对策选择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实原因及对策选择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实原因及对策选择
  摘 要: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度加大,企业发展面临困难。因此,当前应全面提高中小企业的自身综合素质,加快建立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性银行,建立多层次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体系,积极推进融资方式创新,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等问题。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对策
  中小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缓解就业压力、构造市场经济的主体,促进社会稳定的基础力量。首先,中小企业是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2007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的中小企业总数为333858个。实现总产值亿元,主营业务收人为亿元,实现利润15743.34亿元,上缴税金10126.98亿元,分别占全国的比重为99.14%、65.24%、63.7%、57.98%和54.97%。这充分表明,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其次,中小企业是解决就业的重要渠道。2007年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的中小企业就有的人数达6052.07万人,占全部就有人数的76.85%。研究表明,我国的大中小企业的“资金就业率”为0.48:0.66:1.即用同样多的资金,小企业可以安置比大企业多l倍的劳动力就业,说明在生产力水平不够高的情况下,安置就业的基础力量仍然是中小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工业化以及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作为就业主要载体的作用还将更加凸显。最后,中小企业是促进市场竞争的重要力量。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步伐的加快,一大批中小企业逐渐成长起来,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科技创新、细分市场、强化竞争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实原因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自身原因  1.多数中小型企业起步晚、起点低、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较弱。中小型企业多数规模较小、实力弱、产业水平低,绝大部分仍然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各种经济效益指标与同类的大企业有较大的差距。绝大部分中小型企业竞争力不强,无法经受市场剧烈变化的考验,被淘汰的可能性较大。据统计我国能持续经营10年以上的中小型企业不到10%,这就会给银行放款,尤其是长期贷款带来巨大的信用风险,从而使中小型企业的融资环境进一步恶化。  2.我国中小企业资本构成中,内源性资本占了绝大部分。根据发达国家多年是实践经验显示,中小企业的资本结构应该是多层次、多样化的,而在我国,在广大中小企业的资本结构之中,内源性资本占了绝大部分。在内源资本之中,企业自有资本又占了一半以上,这就导致了绝大部分中小企业的资本结构程二元化分布,即以自有资本积累和银行贷款为主导,这一资本结构从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企业利用资本杠杆的作用,使得企业自身发展受到了很大的局限,很多企业因为在关键时刻得不到应有的外源资本而错过最好发展机遇甚至破产。  3.中小企业普遍缺少有效抵押物,从而面临贷款难的问题。目前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缺少有效的抵押物,由于目前社会独立的资产评估机构缺位,难以准确而快速的评估出企业资产的价值,使得金融机构不能以资产抵押的方式向广大的中小企业提供抵押担保,同时银行难以准确的评价企业资信,使银行对企业放款难有较大的作为。  (二)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外部原因  1.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性金融制度缺乏。虽然说我国设有政策性银行体系,分别设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但是三大银行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问题上作用不大。国家开发银行主要是支持国家基础建设、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国家重大项目的建设,扶植重点是大型企业;中国进出口银行设有出口卖方信贷、出口买方信贷、国外政府贷款转贷业务和对外担保业务等;中国农业银行的主要业务是办理国家专项储备贷款,粮棉油加工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收购资金贷款。可以说三大政策性银行其服务对象各有侧重,但中小型企业并不是其主要贷款对象,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也有融资支持作用,但它们设立的条件往往十分的苛刻,中小企业难以达到。  2.专门为中小型企业融资服务的城市商业银行制度不完善。从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特点可以看出,在现阶段其主要的融资渠道仍然是向商业银行获得贷款,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体系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和信用社组成,他们分别以各自的角色和市场定位服务于不同的融资主体。四大国有银行占有全国金融资产的60%以上,处于绝对垄断地位,种种贷款政策表明,其服务对象主要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而非中小型企业,而几家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业务和经营对象同四大商业银行大同小异;城市商业银行是在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改建过来,由于条件上处于劣势,为了避免与大银行产生冲突,将自己的定位立足于中小企业和市民,但由于受到传统经营方式的影响,在实际操作中更是把重心放在了风险小、收益稳定的业务之上;而对于农村信用合作社来说随着经营管理体制的不断改革和完善,以小额信贷为主要形式向农户提供贷款,但是由于体制原因,其在结算、服务功能、资金实力等方面都远远不能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  3.现行的资本市场制度难以适合中小企业发展需要。已公开资本市场为主的直接融资,资金供给主体为了追求更高的收益,敢于承担较高的风险,从这点上讲直接融资更加贴近中小企业。但是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时间较短,相对来说还不够成熟、不够完善,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相应的证券市场|门槛过高,缺乏合适的层次配比。由于我国中小型企业自身的局限性,我国证券市场的门槛相对中小企业实际情况来说比较高,广大中小企业往往只能够望洋兴叹。同时由于我国证券市场正处于起步阶段,所以无论是硬件设施建设还是在相关法律制度配比方面都有很大的欠缺,其中最明显的就是证券市场层次分配不合理,资本市场应该具有适合一国国民经济的层级结构,作为不同阶段的企业甚至是一个企业在不同阶段进行融资的途径,然而我国的证券市场显然做不到这一点。比如主板市场,其市场定位于大型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其上市标准和条件都十分苛刻,不符合广大中小企业的要求,对广大中小型企业融资困难的缓解意义不大。  其次,风险投资机制起步较晚,作用发挥有待提高。风险投资是专为那些处于创业初期、中期的中小型企业提供私人权益性资本的融资方式,是全球范围内已经公认的催生优秀创新性中小企业最有效的途径。但是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由于我国风险投资行业还处在起步阶段,存在着诸如风险资本的筹资渠道狭窄、风险投资主体缺乏以及风险资本撤出渠道补偿等问题,对于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也不是很明显。  4.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征信保障制度不到位。由于中小企业其自身的局限性,导致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比较低且担保困难。但是从我国目前正对广大中小企业的征信保障服务建设欠缺,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从自身避险和资金安全的角度都会发生对中小企业惜贷的现象,使得中小企业的发展得不到足够的资金支持。  首先,我国针对中小型企业的征信体系建立不完善。虽然说征信体系建立的工作已经开展了一段时间,有了一定的基础,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我国还仅仅处在起步阶段,无论是从相关法律法规还是监管手段方面还有所欠缺。同时由于评估技术、评估标准不统一,也往往阻碍了中小企业资信评级的说服力。  其次。担保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缓慢。服务水平低。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目前我国担保机构担保资金来源相对较少,很难满足广大中小型企业的担保要求;二是担保公司贷款担保倍数低对中小型企业发展的在支持能力受到限制和制约;三是中小企业抵押问题突出,抵押登记评估的手续繁多、费用高、随意性大等问题往往令中小企业不堪重负,加大了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限制了其健康发展。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选择  通过分析,我们发现影响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因素不是简单的、表面的,是复杂的、深层次的,有些问题不是基层银行所能解决的问题。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解决银行与企业的自身问题,从而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和服务。  (一)建立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特点的银行信贷支持体系  1.转变传统观念,树立全新服务理念,正确认识银企关系的本质。企业和银行之间的关系,是一个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是矛盾的共同体。贷款利息收入是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从这一层面讲,企业就是银行的生命。所以银行和从事银行工作者必须树立为企业服务的观念,生产的观念,最终还是要保证企业能够持续、更快地发展,支持企业发展就是社会进步,同时就是支持银行自己的事业。  2.调整经营战略,转变对中小企业的营销策略。商业银行必须进一步转变观念,不要“嫌贫爱富”,要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摆在重要位置。商业银行应根据自己的条件和特点及时调整经营战略、重新进行市场定位。在选择客户时,应重点关注产品有市场、技术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企业,特别是符合围家目前积极引导和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对已有信贷关系、信誉良好、金融意识强、经营前景较为乐观,但是效益暂时欠佳的企业,可以在落实还款保证条件的前提下,通过贸易融资、封闭贷款、短期授信业务等方式帮助企业尽快扭亏为盈;对于出现不良贷款企业,银行应为企业提供信息、出谋划策,帮助企业转制,努力盘活不良贷款。  3.改进授信制度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进一步简化贷款调查、审查、审批手续,增强对小企业融资的时效性。在授信方式和担保方式上拓展思路,增大小企业融资的可选择性和可行性。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进行金融业务创新,积极办理银行承兑、银行和商业汇票贴现、打包贷款等。  4.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支持县域经济的主力军作用,加大对县域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鉴于目前国有商业银行机构调整后县域中小企业贷款比较困难的状况,以及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机遇,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拓展业务范围,支持县域中小企业发展,积极支持县域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型订单农业、农业科技示范园、特色农业生产基地建设,促进形成龙头带基地、基地带农户的格局,推动优势农业的规模经营和产业化进程,支持把西部特色产业做大、优势产业做强。  (二)中小企业应切实改善自身的问题  1.加快中小企业自身建设。改革中小企业经营机制,尽快建立健全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经营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完善的企业财务制度,提高企业经营决策的透明度与科学性,充分实现信息公开,解决信息对称问题才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关键。  2.中小企业应当积极参加信用保险和信用担保,改善自身的融资环境。一是当地政府要明确信用管理的协调部门,牵头成立由工商、财税、社保、质检、公安、法院、银监局、人民银行、信息等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门机构,负责本地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良好的诚信环境。只有增强企业信誉,才能真正建立起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才能使银行和企业在改革中共同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二是尽快设立中小企业联合征信机构,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网,向社会公开。三是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在评级指标的设置方面,应充分考虑中小企业的成长性、效益性特点,建立有针对性的评级体系鼓励和支持守信企业,加大对造假、逃废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不照章纳税等失信企业的打击和处罚力度。  3.不断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要想得到广泛的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必须不断地优化自己的产业结不断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增强自己的市场竞争力。国家在资金支持方面的重点,是那些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应当注意产业升级和转化问题。找准自己的位置,注意专业化分工,必要是可以向中西部地区、向不发达地区、向国外转移。  4.利用好国际金融公司的资金。国际金融公司有意向我国中小企业具有示范作用的项目提供融资,来推动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具体做法是通过有限追索权项目融资的方式,帮助项目融通资金。国际金融公司通过与投资者直接进行项目合作,协助进行项目设计以及帮助筹资来促进外国在我国投资。国际金融公司在为中国积极开发海外银团贷款市场方面起着带头作用。贷款对象主要是对有一定规模、主营业务集中,在行业中居领先地位,企业有长期发展战略,愿意采用明晰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民营企业。  (三)政府要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搭建平台  转换政府职能,由过去的单纯管理型逐步向服务型转变,理顺政企关系,积极疏通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各级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立从政策上引导、由企业自主决定破产、兼并、变卖等改制方式的机制。引导和鼓励发展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各类中介机构,给予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同的国民待遇。一是要制定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出台具体的可操作的政策性融资措施,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步伐并实现担保行为的规范化。二是建立和规范中小企业税收支持政策,加强财政对中小企业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基金支持力度。三是要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比如,直接融资渠道,非正规金融渠道,融资租赁市场等。四是要成立各级中小企业发展中心,联合各相关服务机构,在资金、信息、技术市场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一站式金融、培训和信息咨询等服务,架起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间沟通、联系的桥梁,促进银企合作与共同发展。五是加强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  解决中小企业和银行之间的融资和投资问题,决不是一早一夕的事情,需要政府、企业和银行的全面参与。因为,只有政府和银行的大力支持,中小企业才能突破融资的瓶颈,才能赢得更好的未来。  参考文献  [1]马巾英。中小企业成长与公司财务关系研究[J].生产力研究,2009(6)。  [2]牛建高,曹敏。民营企业融资结构与资本结构特征分析:以河北为例[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8(4)。  [3]何菊芳。民营中小企业融资与民间金融发展问题研究[J].甘肃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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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问题调研报告
14:20:01 来源:不详 浏览:384次
2005年6月,深交所抽调20余位所内骨干,与科技部、国家开发银行的工作人员组成6个联合调研小组,对全国700多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在走访调研中,一些优秀的高科技企业普遍表露出选择海外上市的意向。对于是否选择境内上市的问题,除有关全流通问题外,还提出了几点忧虑:辅导期一年的规定太长也不合理;再融资必须间隔一年,如何能便利地进行再融资;能否有期权、职工持股等灵活措施,以利于公司创新激励机制;能否实现两地挂牌,既利用了本土优势,也有利于吸引外资,等等。本报告以深交所科技型中小企业调研活动成果为基本素材而形成,编辑中略有删节。   摘要:在分析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及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现状的基础上,本文指出了中小企业板块还不能完全适应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特色的融资需求,报告指出,中小企业板需在发行审核、信息披露、市场监管及产品创新方面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改制上市提供&绿色通道&和便利。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   近年来,科技型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和实现技术进步的重要力量。据国家科技部统计数据,截止2003年底,我国高新技术开发区企业达32857家,营业收入超过亿元的达2360家;民营科技型企业12.49万家,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达61597家。2003年实现高新技术总产值2.75万亿元,占全年工业总产值的21.4%。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实现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能够增强我国高科技产业核心竞争能力,促进国民经济长期、持续地发展。   与传统企业相比,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技术更新快、信息传递快、运营周期短、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这样的特点,决定了其融资需求呈现出以下明显特征:   1.资金需求持续性强,频率高。由于技术更新快,产品不断升级换代,科技型中小企业需要持续不断地投入资金,用于研究开发活动和购置技术含量较高的设备,及时进行技术更新,以保持持续创新的动力和能力。   2.融资需求时效性强。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具有市场垄断地位,对于市场变化敏感度较高,投资项目有较强的时效性。   3.单次融资量相对较小。尽管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需求强烈,需要持续资金支持,但由于规模较小,单次融资资金额并不太大。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   一、中小企业获得间接融资支持的程度较低   调研中发现,科技型中小企业一方面由于经营时间短、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等原因,大都无法获得银行信用贷款支持,另一方面,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依赖研发人员推动新技术、新产业的发展来获取利润,相对于传统的制造业企业,其用于生产经营的有形资产规模相对较小、金额相对较低,资产总体流动高,可用于抵押、质押方式贷款的资产较少,无法满足各类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对于融资安全性的基本要求,从而也无法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抵押、质押贷款。据统计,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型企业的平均资产负债率约为50%,而中型企业的平均资产负债率只有40%,小型企业更低,只约为30%。即使就创新基金1999年到2003年曾资助过的2018个项目金融机构贷款比例来看(见表1),最低年度金融机构贷款比例仅为11.45%,最高年度也仅为36.75%,5年平均金融机构贷款比例只有27.69%。   二、创业投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不足   2004年,我国共有253家企业获得了中外创投机构12.69亿美元的投资,仅占2004年全国8,463亿美元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人民币70073亿元,折合8463亿美元)的0.15%。投资的对象主要是处于发展中后期的中小企业,其中,33.4%的投资集中在IC高新技术企业,约为4.24亿美元,30家传统行业的企业获得投资1.78亿美元,占14%。与风险投资最发达的美国相比,我国创业投资行业仍处于加速发展的阶段,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作用的发挥仍有待于整个创投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就项目数量和投资规模的比较来看,2004年我国创业投资累计投资的项目数量和投资规模分别仅占美国1995年到2003年投资总额最少年度(见表2)的13,4%和16.7%,占投资总额最多年度(2000年,计1062亿美元)也仅分别为3.11%和l,19%,整个创业投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不足。   另一方面,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困难,大量创业投资机构的资金介入主要以处于相对成熟产业中小企业的中后期为主,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不足,再加上长期以来缺乏有效的退出机制,创投机构的投资资本退出渠道不畅,现有退出方式又增值有限,导致我国本土创投总体上处于相对萎缩状态。自2002年以来,我国创业投资的发展开始减缓,年连续两年呈现投资总额绝对量下降趋势,真正有活跃记录的本土创投仅包括鼎晖投资、上海联创、联想投资、山东高新投等数十家机构。据统计,我国亿美元的创投投资总额中,仅有不到25%的投资来自本土创投。   三、创新基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方式有待进一步改善   创新基金作为我国支持中小企业实施科技创新的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点是对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特别是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竞争力强、市场前景好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按照科技部发布的《2003年创新基金年度报告》,2003年创新基金共对1197个项目立项,安排资金总额6.6382亿元,其设立5年来共对2018个项目投入资金191.5l亿元(见表3)。   从创新基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植和资助的实际效果来看,对于处于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几十万元的小额资助,的确对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走科技创新之路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对于发展到一定规模的中小企业,特别是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实施科技创新的重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扶植和资助占整个项目投资的比例最高年度不超过9.32%,最低年度仅为1.95%,其对重点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扶植和支持的规模、力度还远远不能满足企业的需求。   四、融资&瓶颈&普遍困扰科技型中小企业   从创新基金1999年到2003年投资项目企业自筹资金的情况来看(见表4),5年来创新基金投资项目企业自筹资金的比例高达56.84%,最高年度为73.87%,最低年度也超过50%。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开发严重依赖于自有资金,融资&瓶颈&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普遍困扰,这大大阻碍了中小企业的技术进步,从而导致大量的中小企业长期处于高新技术产业的产业链价值低端,沦落为&中国制造&而非&中国创造&的角色。据统计,2003年,中关村科技园区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和先进水平的产品产值之和只占中关村产品产值的45%,销售收入只占总销售收入的34.7%,销售利润仅占总利润的25.8%,大量的中小企业长期处于高新技术产业产业链中&低附加值制造工厂&的地位。   中小企业板现有的制度安排不适应中小企业的发展需求   中小企业板的推出,初步发挥了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引导和创业激励的作用,推动了技术创新、创业抚育网络的建立和完善,为构建中国特色的国家创新体系,建立科教兴国战略下的投融资制度、机制做出了贡献。目前,50家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中,33家公司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累计从证券市场募集资金超过90亿元,占50家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累计募集资金总额的75%。中小企业板已反映出科技型企业、风险投资参股企业占有较大比重的特征。然而,调研中发现:科技型中小企业普遍认为当前资本市场的制度安排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个性化需求相差甚远,中关村具有上市潜力的科技企业中,70%的企业都准备选择海外上市。   1.现有的发审制度不便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   首先,上市之路过于漫长。从上报申报材料到收到核准通知,往往需要超过一至两年时间,如果再加上一年的辅导期,上市的时间成本高达3年。高科技企业产品更新换代对研发、投入市场的时间要求迫切,过长的审核时间,导致企业迫切的资金需求无法满足,使发行人错过市场机会。如浙江绍兴杨汛桥镇的浙江玻璃,原计划在国内上市,却被告知需排队等三五年,最后不得不转赴香港上市。   其次,发行上市成本较高。科技型中小企业较低的融资额,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比,不能得到同等的推荐机会,因此,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得不付出更高的上市成本。如山东东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公司规模与同类型公司相比相对较小,2003年以前保荐机构一直对推荐公司发行上市持消极态度。   再次,发审结果的不确定性太大。目前的发行审核主要采用实质性审核,能否通过发审委的审核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因素。高科技产品、服务的专业性强,审核人员也无法从传统产业的角度去了解、认识和分析。   2.较高的经营风险制约了保荐代表人推荐的积极性。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仅面临着传统产业的风险,而且还要应付不断变化的技术所带来的风险,失败率也相对较高。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企业发行上市后业绩大幅下滑,则保荐代表人需承担一定责任。这种情况,影响了保荐代表人推荐科技型中小企业发行上市的积极性。   3.对于股权变更的高度关注影响了准备上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规模扩张。   由于引进战略投资者的需要,科技型中小企业股权结构以及管理层发生变动的情况较多,这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一个障碍。一些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了确保业绩的连续计算,不得不放弃对战略投资者的引进,或者减少战略投资者的注资额。如湖南山河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03年引进了战略投资者。如果出于企业发展需要,本应引人大量的资金,但是由于担心被判断为&不能连续计算业绩&,不得不压缩战略投资者的注资金额。   4.股权激励问题与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矛盾突出。   科技型中小企业实行股权激励,是任用关键的创新人才的需要,是初创期降低激励成本的要求,有利于形成团队认同的理念,实现企业持续成长。因此,很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了股权激励机制,存在高管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甚至内部职工持股,导致股东人数较多。发行审核中对股东人数的高度关注,使企业无法实施股权激励制度。如本次调研中遇到的上海微创医疗器械公司,其负责人就明确指出:中小企业板现有的制度安排,无法实现对管理层的股权激励。   5.无形资产出资比例、计价基础的限制制约了对具有创新能力的发起人建立股权激励制度的安排。   我国公司法第八十条规定: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实际成本。无形资产出资比例、计价基础的限制,不利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起人将其知识产权投入股份公司,不利于形成对具有创新能力的发起人有效的股权激励机制。   6.再融资的发行审核基本等同于首次公开发行,同样制约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   现有的再融资发行审核制度,同样采用实质性审核,其发行审核的时间、程序和发行上市的成本基本等同于首次公开发行,同样无法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更新、产品升级换代对资金的急切需求。 以制度创新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行审核标准 一、重点关注成长性与科技含量,不应只注重历史业绩和资产规模 1.关注企业的成长性。一般来说,产品或服务一旦在市场上获得成功,由于技术决窍、技术领先、知识产权保护、特许经营等因素,企业能有明显的市场优势,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较高,企业可以超常速成长,成长性较好。如果科技型企业能够持续保持其销售收入和净利润的高速增长,就有足够的潜力来进行投资,扩大生产规模和提升技术研发能力。 2.关注企业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知识产权对一个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如果企业的技术是从别人手中买来的,则企业很难真正拥有技术创新的能力和动力,而技术上的淘汰和落后,对高科技企业而言是致命的。 3.关注企业研发费用的投入。高科技企业的成长性除了关注代表历史业绩的每股收益外,还应当看每股研发费用,因为每股收益代表的是过去,而每股研发费用则代表未来企业可能实现的利润。高科技企业要保持高成长性,既要达到每年销售收入至少增长15%或更高,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或更高。只有这样,高科技企业才可以有效抵御行业风险,实现快速成长。在我们曾走访调研的软件和生物医药等技术密集型的企业,研发费用平均在15-17%,有的甚至达30%。 二、重点关注无形资产和发展潜力 1.关注无形资产所代表的新技术、新发明的技术先进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依赖研发人员推动新技术、新产业的发展来获取利润,其用于生产经营的有形资产规模相对较少、金额相对较低。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研发费用不能资本化的原因,我国的高新技术企业资产的流动性,虽然没有国外同类型企业那么高,但与传统的制造业企业相比,突出表现为企业规模相对较小,资产流动性高,有形资产金额较低。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要充分其无形资产及其所代表的新技术、新发明的技术先进性,技术是否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具有多大的市场运用潜力和前景,是否存在相关替代技术产品及其市场竞争程度。 2.关注新技术、新发明在企业成长成果中应用所占的比重。销售收入、净利润的增长,无疑反映了企业整体实力的增长,但是,对高新技术企业而言,应更加注意新产品销售收入的增长率及其占总销售收入的比重。只有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不断推出新产品,并成功地实现新产品的市场化,高新技术企业才能获得持续的成长动力。 3.适当地提高无形资产出资的比例限制。按照《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作价总金额可以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但不得超过百分之三十五。建议根据拟修订的《公司法》,将对股份公司无形资产出资比例20%的限制放宽到有限责任公司的35%,适当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入股的比例。 三、降低对管理层的变更以及股权结构变更的关注程度,注重高新技术企业的业务连续性和稳定性 由于引进战略投资者的需要,科技型中小企业股权结构以及管理层发生变动的情况较多。建议在应用&同一资产、同一业务、同一管理层&原则判断公司是否能够连续计算业绩时,应该主要关注业务的稳定性,而不应过分关注管理层的变更以及股权结构的变更。 四、降低对股东人数的关注程度,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实施股权激励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应鼓励其在管理层、员工尤其是核心技术人员范围内实施股权激励制度,允许公司员工持股,保持核心技术人员的相对稳定性。对于股东中自然人较多的问题,应主要通过关注历次增资扩股的文件及是否制定了明确具体的员工持股计划,来判断是否存在变相公募的情况。 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披露监管 由于技术创新的不确定性和市场竞争非常激烈,是使科技型中小企业面临较大风险。这些风险主要表现为:(1)在一些企业获得巨大经营成功、投资回报率明显高于社会投资平均回报率的同时,科技型中小企业也普遍存在投资失败率较高的问题,往往高达70-80%。(2)高科技产业因投资回收期较长而造成很大不确定性,高科技产业的投资回收期一般不短于3-7年,前期常常是亏损的,后期才开始逐步有盈利。(3)由于技术进步周期越来越短,新技术转瞬间就可能过时,造成无形损耗,从而降低产品附加值,减少降低产品质量和科技含量,削弱产品的竞争力,减少市场占有率。 针对上述风险因素,对科技型企业建立更为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 (1)核心技术信息披露制度。在不涉及上市公司商业秘密的前提下,要求上市公司在首次公开招股文件及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有关技术项目情况,包括公司所采用的技术在国内外同行业中所处的地位、技术本身的升级换代、同行业竞争对手技术创新的动态等等。 (2)强制性盈利预测信息披露制度。针对高新技术企业面临更高的技术风险和经营风险的特征,在目前自愿盈利预测信息披露制度的基础上,引入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强制性盈利预测信息披露制度,要求高新技术企业在首次公开招股及再融资时,详细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增强投资者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识。如有必要,可赋予高新技术企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周期内一次对盈利预测进行修正的机会。 (3)知识产权保护、核心技术人员使用及其变动的信息披露制度。技术、人才是高新技术企业实施科技创新、获取超额利润的重要保证。知识产权的泄露、过期,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失等,均会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重大影响。建议在招股文件、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引入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核心技术人员使用及其变动的信息披露制度,要求高新技术企业详细披露知识产权的保护情况,是否存在竞争对手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情况及其影响,是否存在知识产权的泄露的情况及其影响,公司主要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核心技术人员变动及其详细情况等等。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制度与上市&绿色通道& 一、建立适合发行上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制度 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难问题,为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发行上市的&绿色通道&,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就是&哪些企业是适合发行上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即适合发行上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主体资格的认定问题。 1.现行的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 2000年,科技部就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和办法颁布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各省、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也就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颁布了相应的实施细则。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主要由科技部、各省、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及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实施。从目前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来看,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主要从主要产品所处行业、科技人员占比和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等三方面进行认定。 2.建立适合发行上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制度。 建立适合发行上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制度,就是要解决目前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仅从行业、技术和人才三方面进行认定的问题,引入证券市场发行上市的条件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评价,从高新技术企业的群体中挑选出&适合发行上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适合发行上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制度,建议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企业已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具体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还是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可在摸清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基本状况后决定; (2)企业符合发行上市的基本条件,如&已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有三年的经营记录&、&连续三年盈利&等; (3)引入定量评价的指标从成长性、科技含量、盈利能力等方面来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认定,主要包括: ①成长性评价指标: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增长率超过30%。主要考虑高新技术企业的成长性及产品的市场前景已初步显现。 ②科技含量评价指标: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的平均值超过7%。主要考虑高新技术企业对研究开发活动投入的规模及其稳定性。 ③盈利能力评价指标:最近一年净资产收益率超过30%。主要考虑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的超额盈利能力已初步显现。 (4)对于是否满足适合发行上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条件,可要求保荐机构出具推荐函,会计师和律师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5)适合发行上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工作建议由科技部和中国证监会于企业在申报发行上市材料时共同实施,或由中国证监会单独实施,后者具有更好的操作性。 二、考虑设立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的&绿色通道&,建立方便、快捷、低成本的小额融资机制 1.成立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审核的部门,组织专门的审核人员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和再融资的审核。 (1)建立独立的&通道&:在不调整目前的发行审核机构设置的前提下,由专业人员组成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审核的部门,对认定为适合发行上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审核,建立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行上市的独立&通道&。 (2)提高发行审核速度:严格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将接受申报材料到作出核准(不核准)的时间间隔控制在三个月以内。 (3)减少实质性判断内容,提高审核效率:在逐步积累经验的基础上,减少实质性判断内容,将审核的重点转向是否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或者风险隐患等关键问题以及信息披露的全面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2.建立小额融资机制,引入储架式发行、分批融资制度,实施灵活的再融资备案制度,以适应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需求。 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时效性强、频率高、单次融资量少&的特征,建立小额快速融资机制,引入储架式发行、分批融资制度;实行灵活的再融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的再融资额度内,由交易所负责再融资审核,证监会行使最终的否决权,以更好地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要求,同时在现有市场融资额有限的情况下,促使更多的优质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提高国内市场的竞争力和吸引力,减少优质上市资源流失。 3.拓展多种融资方式,如权证、转债等,鼓励在高新技术企业中试点以激励管理团队和技术人员为目的的权证发行方案。 通过多种融资方式,如权证、转债,进一步拓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尽快制定适用于激励管理团队和技术人员为目的的权证发行规则,鼓励在高新技术企业范围内试点以激励管理团队和技术人员为目的的权证发行方案,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健康成长。在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不充分的环境,提升高管人员和技术人员对企业的价值认同感、归属感,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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