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适用房满五年住满五年,原经适房住户可以将经适房买下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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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买满五年经适房步骤及税费缴纳
来源:house365综合
经济适用房作为保障房政策当中重要的一环,它的&一举一动&往往牵动房产界的神经。经济适用房能买卖吗?这是很多购房者非常关心的问题,虽然目前已购经适房与商品房一样,拥有完全产权,但是要上市交易还是会受到一定的限制。365二手房为您全面解析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据《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文件的主要内容就是:
1、不满5年的,不能以市场价出售,而是政府回购;
2、取得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满5年的,可以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回购;
哪些经济适用房不得出售?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经济适用房;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3、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以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经济适用房;
4、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经济适用房;
5、已经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经济适用房;
6、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经济适用房;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8、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经济适用房如何出售?
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1、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可以依照当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由于各地经适房交易政策不同,出售后业主需缴纳不同程度溢价给政府(如南京规定需上交差价收益50%归政府;杭州规定日之后的经适房交易要上交差价的55%归政府);
2、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房如何购买?
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并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那么符合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买卖双方需要缴纳哪些税收呢?(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各地规定或有不同,详情咨询所在地房管局)
(以南京为例)税务机关解答:根据现行规定,出售已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需要交纳的营业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全部免征,个人所得税、契税则按实际情况享受税收优惠。纳税人需要注意如下几点:
一是享受营业税免征的住房是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南京的普通住房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
二是享受个人所得税免征的住房必须是自用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如果纳税人有两处(含两处)以上用房,不得享受个人所得税免税政策。
三是买方缴纳的契税按实际情况享受税收优惠。自日起,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无论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3%税率征收契税。
如何选购经济适用房?
首先,结合工作单位、居住习惯、生活方式等综合因素,再决定购买哪个区域内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如上班单位离项目的远近、周边的亲朋好友居住情况等都属于综合考虑因素。
其次,到项目现场考察,了解项目本身的配套设施,并结合自身的需要进行购买。如新婚夫妇,要考虑到幼儿园、小学以及医院等配套。还有,对社区的绿化率、停车、物业管理等 状况都应有所了解。
第三,根据自身的居住要求,详细了解经济适用房的户型结构及面积大小,以及通风、采 光、朝向等基础资料。第四,对房屋的权属关系要有详细调查,特别要注意房屋是否有共有人,防止购买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另外,特别提醒务必不能买没有房产证的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交易步骤详解(因各地政策有所差异,以下步骤以杭州为例,其它城市仅供参考)
第一步 买卖双方先达成购房意向。
第二步 办理土地收益等价款缴纳手续。达成购房意向后,住户到市财税部门办理土地收益等价款缴纳手续。办理时须提交的资料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契证原件、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复印件(校对原件)、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原房产证、土地证时缴纳税费相关凭证。
第三步 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到房管部门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须提交的资料包括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申请登记时填写);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婚姻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备注栏盖有&已补缴土地收益&印章的契证复印件(核对原件);《XX省土地出让金专用票据》(第二联收据联)复印件(核对原件);本人不能到场的,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如房产为按揭购买,且尚未还清按揭贷款的,还须提供以下资料:抵押变更登记申请表;抵押权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已办理备案的可不提供);他项权证原件;抵押变更情况说明。这里需特别提醒:如抵押权人不同意办理抵押变更,需还清贷款,办理抵押注销后,方可申请办理房屋性质转为完全产权的变更登记。
第四步 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后,通过房产中介机构达成购房意向的,到房产中介机构签订房屋转让合同;自主达成购房意向的,可在产权登记大厅通过自助签约平台签订房屋转让合同。
第五步 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后,通过房产中介机构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的,由买卖双方和房产中介机构一同到房产登记机关办理转移登记手续;通过自助签约平台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的,可就地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办理时须提交的资料: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产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受让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受让人为单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对原件),其他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核对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市房屋转让合同原件;买受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住房情况申报表、查档证明原件。
第六步 最后一步,就是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后,住户需到市国土资源局办事大厅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办理时须提交的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契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土地收益等价款缴纳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房屋转让的,须提交房屋转让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委托办理的,须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原件;夫妻共有的,须提交婚姻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责任编辑:许见梅出售不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李某于2009年11月就盱眙县城某小区五楼一套八十平方米与政府订立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房屋价格为每平方米1500元。同年12月19日,李某与张某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将上述房屋以每平方米2100元的价格出售,在收取张某148000元购房款(双方约定待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再支付余款20000元)后李某将房屋钥匙交付给张某,张某随后花30000余元将房屋装修并入住。2011年4月,李某在取得出售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后,遂通知张某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双方此后多次发生纠纷,2014年6月,李某将张某诉至本院,要求确认与张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形成两种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本案所涉房屋买卖合同有效。而且结合本案,李某以高出政府指导价每平米500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张某,其本身就违反了相关政府规定,现在房屋大幅升值后,为获得更大利益,又来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属于明显的不诚信行为,如果支付其诉讼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无疑是助长不诚信之风。故于法于理均应当认定合同有效,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一种意见认为,经济适用房五年内禁止交易虽然是规定于部门规章及地方性法规之中,但经济适用房毕竟不同于一般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具有保障性质,保障了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供应。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上所述,经济适用住房具有较强的社会保障性质,限制一定期限内的社会流通有利于保障城市低收入人群的住房权益,通过司法确认经济适用房买卖无效,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同时对于以政府福利换取个人利益的经济适用房购买人,加重其对于合同无效后的损失赔偿责任,促使其无法从不诚信行为中获取高额利益,衡平双方利益。
本文来源:南京龙虎网-江苏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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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满五年可以直接进行交易吗?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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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可以帮到你
有,最好先看一下是否为承重墙或非承重墙。
详细来现场咨询一下应该是涨价了,并且地铁一确定在南岭站了后期更可能会涨
可以是上火了吧,平时饮食方面注意点,不要吃辛辣的,多喝开水.
这个你可以不问搜房,打电话去问问房产局,不过一般不会告诉你的
性价比那是必然的 那么低的价格
价格相对来说就要贵些。更薄的一比价,就估计出来了。
地方不同可能会又些出处。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 1.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价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
你在哪座城市,各地规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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