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枝粉碎需不哪些企业需要办理环评环评

塑料粉碎需不需要做环评
14-11-12 &匿名提问道路绿化工程是否需要环境影响评价_百度知道
道路绿化工程是否需要环境影响评价
我有更好的答案
需要的,而且是必须的。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如下: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拟议中的建设项目、区域开发计划和国家政策实施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后果)进行的系统性识别、预测和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的根本目的是鼓励在规划和决策中考虑环境因素,最终达到更具环境相容性的人类活动。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包括一系列的步骤,这些步骤按顺序进行。在实际工作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可以不同,而且各步骤的顺序也可变化。一种理想的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应该能够满足以下条件:(1)基本上适应所有可能对环境造成显著影响的项目,并能够对所有可能的显著影响做出识别和评估,(2)对各种替代方案(包括项目不建设或地区不开发的情况)、管理技术、减缓措施进行比较;(3)生成清楚的环境影响报告书(EIS),以使专家和非专家都能了解可能影响的特征及其重要性;(4)包括广泛的公众参与和严格的行政审查程序;(5)及时、清晰的结论,以便为决策提供信息。环境影响评价分:环境质量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后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的功能:判断功能、预测功能、选择功能与导向功能。
一般工程都需要做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项目投资及规模 规模小的 不太重要的项目可以不专门做环境影响评价 但是在项目建议书内 需要有环境影响评价的专门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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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从工程的规模和投资额考虑,一般小规模的是不需要环评的
这个一般在道路环评中已经涉及了,不需要独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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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信访件办理情况(第二十七批)
来源:市政府网站.. 作者:市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 共点击次
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我市第二十七批信访件共计62件(来电23件、来信39件)。截至9月16日,已办结60件,现予以公开。正在办理2件(其中沂水县1件,费县1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开。
已办结60件案件中属实42件,不属实18件。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临沂市一览表(第二十七批)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人被处理情况
&&&&临沂市沂南县西外环与迎宾大道交汇处的京博加油站,有刺鼻性气味,石油泄漏在周边耕地,无相关手续。
大气、土壤、其他
&&&&1.反映的&京博加油站&为山东京博新能源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第三十八加油站,主要经营汽油、柴油,有营业执照、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环境影响登记表、安全影响评价报告,并通过消防验收,各项手续齐全。&&&&2.该加油站有8台加油机,在用7台,2016年9月安装了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并通过验收。沂南县工商局每季度对油品抽检一次,日对该站进行了随机油品检测,油品质量达标。现场走访周围业户,均表示无明显异味。&&&&3.该加油站有油罐5个,配备油罐测漏装置,每月测漏检查10次,无油品泄露问题。加油站西侧为西外环,南侧为迎宾大道,东侧为一汽车修理厂,北侧为一饭店和停车场,周边无农田。现场走访周围业户,均表示未发现油品泄露在周边耕地现象。
&&&&临沂市兰山区白沙埠镇尤新村西,临沂市天雨生物制品厂,生产异味很大。环保部门多次要求其整改,但异味仍存在。
&&&&1.该案件已与第六批受理编号678号转办件并案处理。&&&&2.日,再次检查发现该企业仍处于停产状态,且已对原料冷库、浸提蒸煮生产工序、污水收集池进行了密闭,未发现异味问题。经走访周边群众,未反映异味问题。
&&&&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华东金属城,贵屿街1号捷营商贸回收废蓄电池,无手续;李官街1号&41号有多家从事废旧蓄电池回收的店铺,存放了3000多吨固废,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李官镇工商所东侧昆仑商混内,有十几家店铺存放工业固废,二噁英异味大。
固废、大气
&&&&1.华东金属城贵屿街1号为临沂捷盈商贸有限公司在华东有色金属城设置的废旧铅酸蓄电池收集暂存场所,具有废旧铅酸蓄电池经营资质,有效期为日至日。该暂存场所自2016年9月开始使用,2017年5月闲置至今。现场检查时,场所内没有收集贮存的废旧铅酸蓄电池。&&&&2.华东有色金属城李官街1号&41号共有40个库房,其中15个库房贮存一般固体废物,剩余25个库房贮存商户回收的废旧有色金属,未发现从事废旧蓄电池回收的店铺。40个库房均落实了&防扬散、防雨淋、防流失&措施,不存在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情况。&&&&3.反映的昆仑商混是小李官村村北厂房,用于存放回收的废旧有色金属和废旧电缆。现场无焚烧痕迹,不具备二噁英产生条件。
&&&&责令华东有色金属城加强对一般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的环境管理,严禁无经营资质的商户从事废旧铅酸电池收集、贮存等经营活动。
&&&&临沂市沂水县小仓路西段,沿街商铺占道经营,污水直排,垃圾遍地。
&&&&1.沂水县小仓路西段为县城中心街至沂河大道路段,长806米、宽9米,道路两侧主要是居民小区,商业店铺,人口相对密集,共有汽车美容装潢(含洗车)店3家,便民类小超市8家,其他为饭店、小吃、电动车维修、保健、理发美容等服务业。部分沿街店铺不同程度地存在店外经营、店外摆放物品、生活杂用品、店外晾晒衣物等占用人行道行为。特别是乐购便民超市、顺民超市、四季鲜蔬菜园等店铺,在人行道摆放的经营物品和生活杂品较多,已影响了居民出行。&&&&2.靓驹汽车美容服务会所,店内洗车时废水溅流到人行道和路面;车之都汽车美容装饰中心和爱车汽车美容装潢店存在店外洗车现象,洗车时废水排入门前下水道,经城市污水管网汇入县集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3.新艺制衣、鸡祥如意饭店、金璞宴、乐购便民超市等沿街商铺垃圾乱堆乱放,未及时倒入公共垃圾桶;化肥厂小区门口西侧存在部分生活垃圾、秸秆、砖块;沂河湾洗浴中心门前存有新装修门店装修建筑垃圾。
&&&&日,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专项检查,对部分店铺分别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1.责令乐购便民超市、顺民超市、四季鲜蔬菜园等沿街经营户占道物品全部退出人行道。&&&&2.责令靓驹汽车美容服务会所规范洗车行为,做好防护隔离措施,严禁洗车废水溅流到人行道和路面。&&&&3.依法规范车之都汽车美容装饰中心和爱车汽车美容装潢店店外洗车行为,严禁废水外排。&&&&4.组织环卫处对小仓路西段沿街商铺在门口、窗下边角处堆放的垃圾和化肥厂小区门口西侧的生活垃圾、秸秆、砖块及沂河湾洗浴中心门前的装修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对擅自在在门前、窗下边角处存放和堆放垃圾的商铺进行了宣传教育,要求其及时将垃圾倒入公共垃圾收集桶。
&&&&临沂市兰陵县向城镇兴明后兰庄村,杜某的大型养殖场,属于违章建筑,无环评手续,散发恶臭气味,污水直排水沟。
大气、水、其他
&&&&1.反映的为兰陵县大友家庭农场,成立于2015年12月,养殖类型为白羽肉鸡,存栏36万只,占地50亩,位于限养区。土地性质为一般耕地,不属于违章建筑。有营业执照,无环评等手续,环保设施不完善。&&&&2.该养殖场实行标准化养殖,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通过传送带直接传送到粪便车上,全部卖给农户。场内建有三级沉淀池,用于存放鸡出栏时冲洗鸡舍的污水,并定期将污水抽取送给周边群众作为有机肥使用。场区内设有雨水排水渠道,雨水经渠道排至场外生产沟渠。现场有轻微异味,无污水外排。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向城镇政府责令该养殖场9月14日前出栏并停养,彻底清除粪便等污染物,消除异味;完善环评等相关手续,安装养殖气味处理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前禁止复养。&&&&2.日,兰陵县环保局对兰陵县大友家庭农场&未批先建&和&配套环保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生产&的行为立案查处,并于9月9日分别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各处罚款6万元,合计12万元。 &
&&&&临沂市莒南县板泉镇西村,孙某某的洗桃厂,将含有烧碱的污水直排入村内水沟,污染地下水;垃圾随意堆放,散发臭味。
大气、水、垃圾
&&&&&1.反映的&板泉镇西村孙某某洗桃厂&为临沂市金桂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金桂园科技),年加工草莓800吨、黄桃1000吨项目于2015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配套建设日处理能力16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站1座。2016年9月,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2.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草莓、黄桃加工废水和车间、设备清洗废水,在加工黄桃过程中使用少量烧碱,日产生废水50立方米左右。废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排入后东村内水沟。9月7日,县环保局在该厂外排口取样监测,外排废水COD、氨氮、PH值达到《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一般保护区标准要求。&&&&3.县疾控中心对金桂园科技厂区内东北角水井(井深约22米)、西南角水井(井深约25米)23项指标进行检测,PH值、硫酸盐、氯化物以及重金属含量等23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Ⅲ类标准,金桂园科技未对地下水造成污染。&&&&4.金桂园科技固体废物主要为果蒂、果屑、桃皮、桃核及不合格的原料。固废和污泥一起暂存在污水处理站旁的暂存池内,厂区内有轻微臭味。部分污泥与生产下脚料作为肥料还田,大部分由县环卫处定期清运。暂存池按照固废&三防&要求建设,不存在垃圾随意堆放现象。
&&&&责令金桂园科技在污水处理站集水池和固废暂存池上方加装盖板,并及时清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降低臭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目前该公司已完成整改任务。
&&&&临沂市郯城县归昌乡陈庄村,京沪高速与310国道交汇处向东200米路北,汇通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无环评手续,排放粉尘,噪声扰民。要求取缔。
大气、噪声、其他
&&&&1.反映的汇通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有2条生产线,其中1条已废弃。该搅拌站黄沙、石子等物料未覆盖,地面未硬化,无防尘抑尘措施,生产时产生粉尘。噪音产生源为搅拌器,现场未生产,故未进行噪声检测。&&&&2.该搅拌站无立项、用地、环评、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也无建筑业生产企业资质证书和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监督管理备案证明,属&散乱污&企业。
&&&&郯城县归昌乡政府已于9月8日落实&两断三清&措施。
&&&&临沂市北城新区沭河路与南京路交汇处南300米路东,月阑湾小区门口北侧有一处饭店,占道经营,油烟扰民。要求饭店搬迁。
油烟、其他
&&&&反映的饭店位于月澜湾小区2505号住宅一楼,为临沂盛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该饭店仅经营店内餐饮,无其他经营项目,未发现占道经营现象。该饭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存在排放油烟现象。
&&&&市城市管理局向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饭店改正违法行为。目前,该饭店已停业,并恢复居住使用,不再作为饭店营业场所。下一步,将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临沂市平邑县地方镇岳庄村,岳庄水库内东北角有一片别墅,属于违章建筑,污水直排入水库内,污染水源。要求拆除。
&&&&1.该处建筑位于平邑县地方镇岳庄水库东南角,属违章建筑、违法占地。日,地方镇东石井村民高某某在岳庄水库东北角违法占地建房。平邑县国土资源局于日发现该违法行为并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4第39号),于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平国土资罚字[2014]第542号)。日,当事人高某某缴纳罚款7860元,但未拆除违法建筑。&&&&2.该住宅建有旱厕,生活污水排入旱厕,掏运施肥,未发现有生活污水排入水库现象。日对岳庄水库进行取样监测,监测数据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该水库为县政府划定的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对高某某持续违法占地行为,平邑县国土资源局向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编号:[2017]020号),责令其十五日内退还占用的土地,或办理相关土地手续。&&&&2.对高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千行庄村集体土地建房及硬化地面行为,平邑县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案立字[2017]第368号),并处罚款33332.8元。
&&&&前期反映&临沂市沂南县界湖镇东富容村,舜天化工,一般在夜间生产,排放烟尘、废气,排放污水污染地下水。&的问题(受理编号320),举报人称,目前该公司已恢复生产,夜间排放烟尘及废气。
&&&&1.该信访转办件与沂南县8月15日收到的第四批320号转办件、8月22日收到的第十一批821&65号转办件反映内容基本相同。&&&&2.反映的&舜天化工厂&为山东舜天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沂南经济开发区,是一家化肥生产企业,主要产品为合成氨和三聚氰胺。该公司生产工艺特征决定了其昼夜生产,并非只在夜间生产。该公司目前采用的环保设施:(1)3台熔盐炉,1#熔盐炉1个排气筒,2#、3#熔盐炉共用1个排气筒,均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联网。采用多管+旋风+脉冲布袋+麻石水膜+SNCR处理工艺,超低排放湿电除尘。(2)2台三废炉(1用1备),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2017年5月,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数据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采用双碱法脱硫+双塔多级水膜除尘。(3)1台10吨燃煤锅炉,作为启动锅炉用,已安装在线监测设施,未联网,2017年4月,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数据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超低排放2号修改单要求,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采用旋风+麻石水膜+湿电+双碱法脱硫+氧化脱硝处理工艺。调取该企业停产前三个月废气3台熔盐炉在线监测数据,均达标排放。但其生产过程中仍存在无组织异味问题。我县于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开展了挥发性有机物及异味企业集中治理,舜天化工集团公司是治理的重点企业之一。2015年、2016年,该公司先后因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硫化氢、氨浓度超标等环境违法行为,被县环保局行政处罚22万元。整治完成后,2017年7月,委托第三方对厂界4个点位的硫化氢、氨进行检测,数据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但因群众仍反映该企业有异味问题,自日起被沂南县人民政府实施停产整治,至今未复产。&&&&3.其生产废水进入污水循环池,经沉淀冷却后循环利用;间接冷却水部分循环利用,部分与生活污水经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沂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经现场监测排放污水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未发现违法排入外环境现象。日,对该公司周边4个地下水点位均进行了14项指标检测。监测结果总硬度四个点位均超标,3个点位硝酸盐氮略有超标,其他项目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经分析,总硬度超标是由当地地质条件造成,硝酸盐氮略有超标主要由农村面源污染造成。&&&&4.自今年以来,沂南县12345热线等渠道接到投诉该企业的转办件共计3次,沂南县环保局均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并及时进行了回复。为彻底解决无组织排放问题,《2017年沂南县环保突出问题治理攻坚行动推进方案》将该公司异味治理列入了大气环境突出问题治理任务清单,并明确治理要求,依法实施停产治理。&&&&5.因该公司整改进度较慢,加之生产过程产生异味废气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日,沂南县政府对其进行了约谈,责令其停产整治。该公司遂于日落实了停产整改措施,目前仍处停产状态。因此,不存在信访人所说&该企业暂时停产以规避中央环保督察&情况。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对检查发现的碳酸氢铵包装车间未按要求安装氨气收集处理设施和三聚氰胺一号、二号、三号生产线包装车间未按要求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等其他问题,责令该公司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并处罚款14万元。&&&&2.碳酸氢铵包装车间新上两台600袋/小时碳铵自动包装设备及配套碳铵密封刮板输送机,目前已整改完成;三聚氰胺一号、二号、三号生产线包装车间建设完善了3套布袋除尘器,对三条生产线包装车间吨包放料口废气收集处理,目前已整改完成。
&&&&1.临沂市罗庄区褚墩镇梁庄村南山上,高某某破坏生态保护林和原始森林,裸露山体虽已覆盖防尘网,但扬尘污染严重。&&&&2.高某某在村东侧开设石子厂,目前未建成,质疑手续是否齐全。镇政府包庇高某瑞,要求查处。
扬尘、其他
&&&&1.褚墩镇梁庄村村民高某某,于2002年承包梁庄村南荒山,包括42亩荒山和4亩山坡土地,承包期限20年。荒山整理后已全部栽植核桃树,4亩山坡地暂时未种植。&&&&2.8月31日,褚墩镇已责令高某某对裸露山体进行防尘覆盖,无扬尘污染问题。&&&&3.高某某在梁庄村东侧用彩钢板围挡成院,院内有活动板房1处,现场未发现石子加工设备,也未曾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石子加工手续。&&&&4.褚墩镇配合环保、国土等部门,组织人员对高某某在梁庄村东侧的彩钢板院及活动板房进行了彻底清理;租赁挖掘机将裸露的山石渣土回填到坑塘内,压实整平便于后期绿化。不存在包庇高某某现象。
&&&&临沂市兰陵县尚岩镇后院村村西的养猪场,臭气熏天,粪便、污水直排入河里。
&&&&该养殖场为苍山县康宏养殖场,业主卢某某。该养殖为规模化养殖场,位于限养区,无环保手续,环保设施不完善。场内设有三级沉淀池和雨污分离设施,有异味。少量污水外溢到沉淀池南面已封堵的田间水沟内,定期清理作为农田肥料,未排入河流。日,兰陵县环保局对该养殖场内的井水取样,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31项分类指标进行检测,各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标准。
&&&&1.该养殖场已于9月8日出栏停养,排水沟内粪便现已清理完毕。&&&&2.兰陵县环保局于9月8日对该养殖场未取得环保手续投入生产的行为立案。因该养殖场出栏停养后,业主前往外地,目前正在积极联系该业主,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临沂市莒南县岭泉镇前左山村,两委干部李某某,私自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养猪场,粪便、污水直排周边农田,导致粮食减产。
水、垃圾、其他
&&&&1.反映的养殖场名为金福养殖场,位于前左山村西300米处,所有人为前左山村支部委员兼村委委员李某某。该养殖场位于限养区,占地5亩,建有猪栏52个、163立方米的三级沉淀池一座、15立方米的沼气池2座、60平方米的粪场1处,现存栏母猪9头、育肥猪181头。日,李某某与前左山村民委员会签订了《畜禽养殖用地使用合同》;日,县国土资源局办理了《莒南县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登记备案证明》,确认该用地为建设用地,不存在私自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养猪场问题。&&&&2.养猪场正在建设雨污分流设施,现场未发现粪便、污水直排周边农田现象,该猪场所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堆积发酵和三级沉淀后转运到李某某自家农田和树林消纳利用,不存在导致粮食减产情况。
&&&&临沂市临港区壮岗镇安九房村东,高某某的砖厂烟筒冒黑烟,粉尘污染严重,无环保处理设施,土地手续不全。
大气、其他
&&&&1.反映的砖厂名为临沂市九坊建材有限公司,位于临港区壮岗镇安九坊村东500米处,该砖厂年产5000万块页岩烧结多孔砖项目,于日通过环评审批,2011年12月通过环保验收。该砖厂环保措施较完善,厂区道路已硬化,砂土等物料均使用防尘网覆盖或存放在彩钢瓦大棚内,现场无明显扬尘;砖窑炉安装有脱硫除尘设施,未发现烟筒冒黑烟问题。9月8日,经第三方公司对该砖厂窑炉废气取样检测,其大气污染物超过《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要求。&&&&2.该砖厂占地34.84亩,其中30亩于1996年4月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另外4.84亩于2014年3月私自占用。临港区国土分局对其非法占地行为,于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砖厂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和缴纳罚款,该砖厂未在规定时限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日,临沂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日,该砖厂仅缴纳了96840元罚款,非法占地问题仍未解决。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临港区环保分局责令该砖厂立即停止生产,在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前,不得恢复生产,并进行立案处罚,罚款20万元。&&&&2.协调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砖厂违法占地尽快强制执行处理到位。
&&&&临沂市罗庄区双月湖街道办事处齐家庄村,化武路与十三路交叉口西南角的美鑫国际金属物流城;D7-1向南第四排大棚有一家具加工作坊,加工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喷漆异味大,无任何手续。
大气、其他
&&&&反映的美鑫国际金属物流城D7-1向南第四排&家具加工作坊&实际为大棚式存储仓库,该大棚面积约200㎡,棚内存放2台闲置的小型木器加工设备,未接电源,无生产原料,无喷漆设施。
&&&&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地税局南侧,王某的瓜子加工厂,无环评手续。
&&&&反映的义堂镇地税局南侧瓜子厂,主要从事葵花籽的加工销售。该企业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并于2011年9月投入生产。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依法对该企业未批先建并投产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拟处罚款4万元整。&&&&2.责令该企业在取得环评批复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临沂市郯城县马头镇小马头村,村东中联混凝土隔壁的保春混凝土,有两个搅拌站,均无环评手续,扬尘污染严重。要求拆除。
扬尘、其他
&&&&1.反映的2个搅拌站分别为郯城保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郯城保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崔某某。郯城保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有生产线1条,已用遮阳网覆盖物料,场区地面未硬化、绿化,生产设备未封闭,生产时有扬尘。郯城保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有生产线1条,已用遮阳网覆盖物料,场区地面已硬化,配备了雾炮机、洒水车,生产设备已封闭。&&&&2.2个搅拌站均无立项、用地、环评、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也无建筑业生产企业资质证书和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监督管理备案证明,均属&散乱污&企业。
&&&&郯城县马头镇政府已于9月8日落实&两断三清&措施。
&&&&临沂市沂水县,庐山化工项目集中区,柳家庄村、北社村、郭家楼、永胜村按照搬迁计划,2015年前应该搬迁,目前一直未搬迁。道一石化、铭皓化工与居民区一墙之隔,两个企业都属于未批先建。督察期间两个企业是停产状态,目前铭皓化工准备恢复生产。
&&&&&1.2013年8月,许家湖镇政府制定计划,拟于2015年底前对庐山园区内12个村庄进行搬迁。至目前已陆续搬迁完成石埠官庄村、夏家楼村、李家庄村、长山官庄村4个村庄。今年,根据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和园区建设实际,沂水县于6月份对园区内尚未搬迁的8个村庄搬迁计划进行了调整,其中北社村一期计划于2018年上半年完成搬迁,柳家庄村、郭家楼、永胜村计划于2020年前完成搬迁。&&&&2.道一石化项目县发改已备案,安全、环保、节能、土地、规划等手续已办理,项目建设手续齐全。该项目距离最近的柳家庄村70米。项目自2012年12月停产至今。&&&&铭浩化工即群众反映的铭皓化工,其一期项目为20万吨/年碳四深加工项目,县发改已备案,安全、环保、节能、土地、规划等手续已办理,项目建设手续齐全。其二期项目为20万吨/年碳四深加工装置改扩建项目,因未经安全条件审查和未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擅自建设,县安监局于2015年12月、2016年5月分别对其作出行政处罚,项目于2016年4月完成安全设施设立审查,2016年7月完成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县环保局也因其未批先建,于2016年1月对其进行了处罚;2016年11月按程序对其环评报告书进行审批。该项目距离与其最近的郭家楼村约200米。&&&&3.道一石化于2012年12月停产至今。铭浩化工因装置检查维修,于日报告县安监局、环保局,一直停产检修至今。
&&&&1.按计划实施园区村庄搬迁,2018年上半年完成北社村一期搬迁,2020年前逐步完成柳家庄村、郭家楼、永胜村等村庄搬迁。&&&&2.由安监、环保等部门加强企业日常监管,确保规范生产。
&&&&临沂市费县南张庄乡聂家沟村,聂某某在居民区养猪,夜间向路面排放污水,散发恶臭味,污染地下水。向县、乡、市多个部门反映过,一直没有解决。
大气、水、其他
&&&1.费县南张庄乡聂家沟村村民聂某某,在村内建有两处猪圈,位于禁养区。存栏生猪46头,配有10立方米沼气池,无粪污外排,不存在夜间向路面排放污水情况,猪圈现场有恶臭气味。对于污染地下水问题,县疾控中心已对周围住户的水井进行取样检测。经检测,2份水样微生物指数超过《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标准》(GB),说明这2处水源均不同程度受到地面垃圾污水等污染。&&&&2.南张庄乡政府于日接到12345来电1起,对养猪户聂某某下达了停养通知书,并要求日前关停。2017年以来,费县环保局、畜牧兽医局未接到反映该问题的信访件。
&&&&1.聂某某于日将生猪清栏并停养,圈内设施已拆除,粪污清理后运往自家农田作为肥料。&&&&2.针对村民自建水井水质超标的问题,南张庄乡政府已将有关情况告知周边村民,禁止饮用井水,全部使用早已开始供水的自来水。
&&&&临沂市罗庄区册山街道办事处山前村北,废弃的部队营房内有一电缆厂,散发刺鼻性气味,生产噪声扰民,无任何手续。
大气、噪声、其他
&&&1.反映的电缆厂为山东春秋电缆有限公司,位于临沂市罗庄区册山街道山前社区77号,曾为部队驻地,主要加工销售钢芯铝绞线、电线电缆、高压电缆等。目前厂房内安装了部分生产设施,尚未建成投产,生产车间全封闭,厂区无刺鼻性气味。厂区东侧、西侧和北侧均为山地,南侧距册山街道山前社区约500米,未发现噪声扰民问题。&&&&2.该公司日取得营业执照,2017年2月取得建设项目登记备案证明,2017年3月取得环评批复。
&&&&临沂市兰陵县欣兴镇蒋庄村东北侧,有多家养鸭场,养殖废水排入淘沟河,淤塞河道,异味很大。
&&&&欣兴镇(实为新兴镇)蒋庄村东北共有3家养鸭场,均位于适养区,无环保手续。该3家养鸭场各建有1个沉淀池,无粪水外排,沉淀池内粪水定期抽走用于还田施肥。3家养鸭场距离淘沟河约3公里,现场未发现养殖废水排入淘沟河及淤塞河道现象。在养殖过程中有异味。日,因无环保手续且环保设施不完备,新兴镇政府已对3家养鸭场下达了停养通知书。3家养鸭场已于8月30日前全部出栏停养。
关停取缔、约谈
&&&&1.该3家养鸭户自愿进行转产。新兴镇政府对3家养鸭户养殖棚内设施已拆除完毕,对粪水等污染物已清理完毕。并加强监管,确保养殖户不再复养。&&&&2.对新兴镇党委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临沂市罗庄区西外环与化武路交叉口向西800米,向北的小土路尽头向东的小巷里(属于&三不管&地带),有一无名镜子厂,生产粉尘污染严重,噪声、异味大,无任何手续。要求取缔处罚。
大气、噪声、其他
&&&&反映的镜子厂位于郭岑石村,厂房内存放部分原材物料,未发现生产加工设施。9月9日,该厂已将原料物料生产设施清理。
淄博市临淄区淄博熙源化工有限公司非法从临沂星翰科技能源有限公司(因违法已被中央督察组关停并处理)转移、处置危险废物2000余吨,淄博熙源化工有限公司并无处理煤焦油资质和能力。
&&&&1.反映的临沂星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日与淄博市临淄区淄博熙源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统计,临沂星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从日至7月2日,共转移煤焦油157车次,共计4709.27吨,履行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未发现非法转移、处置现象。&&&&2.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煤焦油的危险废物代码为HW11(450-03-11)。淄博熙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具有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分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鲁危证0085号),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含HW11,具有处理煤焦油的资质和能力。
&&&&临沂市兰山区:1.开阳路附近夜市噪声污染严重;2.开阳路和林西三路交汇处,杂货铺噪声扰民。
&&&&此信访件与第26批次受理编号3337号转办件一致。反映的开阳路夜市位于通达路至蒙山大道之间路段,自1990年起,由周边居民自发形成。该夜市两侧为居民区,流动小商小贩招揽顾客的高音喇叭叫卖声、路上行车喇叭声、吵闹声等噪音,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对该夜市进行停业整顿,逐一告知夜市摊贩严禁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从根源上解决高音喇叭吵闹造成的噪声污染。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该夜市的规范管理,减少行车喇叭声、吵闹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临沂市罗庄区罗庄街道后官战湖村村霸刘某某违法侵占土地,挖掘干塘,然后用化工垃圾、污水回填至干塘内,严重影响环境。
生态、水、其他
&&&&1.后官战湖村共有大小坑塘5处,系上世纪80年代至2009年期间砖厂生产取土所致。现场未发现有挖掘矸塘的行为。经走访1984年以来5位村负责人,有2人指出2009年5月,本村刘某某曾有偷挖矸塘的行为。查询罗庄国土分局举报纪录,未查到此类举报;询问刘某某本人,刘某某不承认,当年9月份至今不存在这种行为。&&&&2.现场未发现化工垃圾和污水,但周边存在部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1.责令罗庄街道立即对坑塘周边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同时,加大管控力度,确保不出现随意倾倒垃圾的行为。&&&&3.责令罗庄国土分局、罗庄街道办事处、后官战湖村加强对该区域的监管,严防盗采行为的发生。
&&&&临沂市兰山区陵园前街早市脏乱差,1000米内就有3处垃圾场。多次反映一直未解决。
垃圾、其他
&&&&1.陵园前街早市划定了经营区域,每天早晨8:00闭市,实行定区域、定时段经营。该早市每天都有专人定时巡查,督促摊贩提前收摊、按时离开、人走地净,并有环卫人员全面清扫,不存在脏乱差的问题。&&&&2.陵园前街共有3处垃圾桶站,前期因清运不及时,造成一定程度的垃圾积存。&&&&3.2017年以来未接到反映该问题的信访件。
&&&&目前,该3处垃圾桶站的垃圾均已正常清运,垃圾积存问题得到解决。
&&&&临沂市罗庄区册山街道庆某某非法盗采加工石材,严重破坏山体地貌。临沭县青云镇和莒南县板泉镇交界处有多处石子加工窝点,破坏生态环境。
&&&&1.反映的&庆某某&实为罗庄区册山街道庆云山(山名,又名二龙山),山上原有4家石料厂:振江石料厂、洪章石料厂、二龙山石料厂和百顺石料厂,采矿手续分别于日、日、日、日到期。采矿权到期后,发现有盗采行为,国土部门多次巡查制止,并于日联合罗庄公安分局、册山街道开展集中行动,共传唤嫌疑人39人、刑事拘留18人、批捕5人。&&&&2.莒南县会同临沭县对举报人反映的石子加工窝点联合进行了调查核实,在板泉镇唐武阳村有2家石子厂,位于村南3公里处山上,业主分别为临沭县人王某某和莒南县唐武阳村唐某某。王某某建有1台石子粉碎设备,处于生产状态;唐某某石子加工厂正在建设,未具备生产能力。2家石子加工厂均未办理任何手续,属&散乱污&企业。2家石子厂所占土地原为坑塘,王某某和唐某某将坑塘填平后占用,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1.责成罗庄国土分局及册山街道加强日常监管,杜绝盗采行为。&&&&2.对2家石子厂采取关停取缔措施,责令王某某、唐某某对所占土地立即进行复垦。目前已拆除生产设备,产品已清理完毕。
&&&&临沂市罗庄区西高都办事处,老中学路口向南50米,山东雷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环保审批手续,使用土炉,燃用高硫煤,大气污染严重。
大气、其他
&&&&1.反映的山东雷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山东雷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罗庄区高都街道彭坡村,年产有机、无机复混肥1万吨建设项目,于2011年7月取得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于2013年8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2.该企业于2013年8月完成燃气改造,由罗庄区奥德燃气有限公司供气,生产工序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搅拌、粉碎、筛分、造粒等工序配套建设水膜除尘设施和重力沉降室。2017年6月因市场行情、安装燃气报警系统等原因停产至今,现场未发现土炉设施和高硫煤。
&&&&临沂市罗庄区西高都办事处杨庄村,山东施元肥业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夜间生产,使用高硫煤土炉,污染严重。非法占用耕地。
大气、其他、生态
&&&&1.山东施元肥业有限公司位于临沂市罗庄区高都街道杨庄村,年产有机肥3万吨、有机菌肥3万吨、水溶肥2万吨及有机无机复混肥3万吨项目,于2016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2017年6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2.该企业燃料为液化天然气,生产工序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烘干、冷却、筛分等工序配备建设重力沉降室和水喷淋系统。2017年8月中旬因设备检修停产至今,9月7日检查时未发现高硫煤和土炉设施。&&&&3.该企业占地地类为建设用地,不存在非法占用耕地现象。
&&&&临沂市沂南县青驼镇西村刘某某的杀猪场,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蒙河里,气味刺鼻,污染严重。
&&&&反映的杀猪场为沂南县鑫泰昌食品加工厂,位于沂南县青驼镇西村,主要从事生猪屠宰,为青驼镇生猪定点屠宰点,日由临沂市人民政府发证,日屠宰2-3头,规模较小。&&&&产生的少量废水经配套建设的调节池、机械转网、气浮等污染治理设施处理后,在调节池收集暂存,委托青驼东村刘某某利用12立方米抽粪罐车外运,作为有机肥用于灌溉果园,排水口无排水迹象。&&&&处理猪头等副产品松香脱毛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气体、生猪暂存圈产生的气味,对周边有一定影响。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1.责令立即停产整治,9月30日前,完成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建设,未经环保验收,不得生产。&&&2.责令取消松香脱毛工序,对生猪暂存圈及时清理,减少异味产生。
&&&&临沂市沂南县界湖镇:1.电动车工业园内多家喷漆企业,生产时气味难闻,污水直排,污染严重;2.县城西面汉街有多家烧烤摊,排放刺鼻气味扰民。
&&&&1.反映的电动车工业园为沂南县电动车产业园,由沂南县驰田电动车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建有11个标准化车间,总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现入驻企业15家,其中,喷涂企业2家,分别为沂南县颜文涂装有限公司和沂南县盛元电动车车架加工厂,其他13家为电动车组装及配件加工、快递和机动车检测等企业。园区内未实施雨污分流、未建设污水处理站,少量生活污水进入雨水管网,且园区内有多处金属废料、土堆等露天堆放。&&&&沂南县颜文涂装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动车车体喷涂,建有4个水帘喷漆房、2个烤漆房,1条酸洗磷化生产线(2014年停用至今);喷漆废气建有水帘漆雾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2011年11月经临沂市环保局环评审批,2012年7月验收。因该企业生产设备老旧、工艺落后、设施不完善,生产过程有异味,2017年4月列为县环保突出问题治理任务,7月被界湖街道责令停产至今。沂南县盛元电动车车架加工厂,主要从事三轮车车架加工、销售,建有酸洗、磷化、电泳生产线1条,喷漆房3个、烤漆房1个;废气建有酸雾吸收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和光氧催化装置等处理设施。2017年5月经沂南县环保局环评审批,因该企业在喷涂过程有异味,环保治理设施未验收,企业自7月份停产至今。&&&&沂南县颜文涂装有限公司主要有喷漆废水,建有1座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未处理进入管网。沂南县盛元电动车车架加工厂主要有酸洗、磷化、电泳废水和生活污水,建有1座处理能力30m³/d的污水处理站,采取&分类预处理+水解酸化+接触氧化&等工艺,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2.沂南县城汉街共有烧烤店22家,均安装使用了环保无烟烧烤炉具,因季节原因,7家已停业,15家正常营业,且在店内烧烤,环保炉具采用高压静电吸附处理净化油烟。经对所有的无烟烧烤炉逐一拆开检查,发现有1家烧烤店(锦州老字号烧烤)烧烤炉具的净化设施滤芯损坏,有较明显的油烟排放;1家烧烤店(三洋烧烤)未对炉具净化设施进行定期清洗;在烧烤集中区域有一定烧烤气味,夜间店外摆桌占道经营,周边环境秩序较差,存在一定扰民问题。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1.责令电动车产业园进行闭园整治,由沂南县驰田电动车发展有限公司制定园区整改方案。露天堆放金属废料、土堆已清理完毕;9月30日前,完成雨污分流,建设运行污水处理站。以上整改任务完成未经验收,不得擅自开园。&&&&2.责令沂南县颜文涂装有限公司和沂南县盛元电动车车架加工厂2家企业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未经环保部门验收,不得生产。&&&&3.沂南县城管局对锦州老字号烧烤店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停业整治,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擅自营业;日已完成14家烧烤炉具净化设施的清洗;对烧烤店夜间店外摆桌占道经营问题进行清理,加大巡查管控力度,维护好周边环境秩序,解决扰民问题。
&&&&临沂市费县胡阳镇泰庄村伍某某,在西来庄河道挖沙30亩,毁林破坏生态。
&&&&1.临沂市费县胡阳镇没有泰庄村,根据挖沙地点&西来庄河道&判断,泰庄村应为西徕庄自然村,属于西徕庄行政村。徕庄行政村下辖的四个自然村中均没有伍姓村民。2017年4月,张某某通过沂河水利管理局和费县人民政府投标取得费县胡阳镇徕庄村村南、祊河河道内12万立方黄砂的采砂许可证,开采面积7万平方米。该砂场拥有两个码头,均与沂河水利管理局签订了开采安全责任状。2017年5月初,徕庄砂场开采总量达到许可方量12万立方,沂河水利管理局向张某某送达了《关于徕庄砂场立即停止采砂作业的通知》。日,在沂河水利管理局和费县水利局的联合监督下,完成了全部采砂船及黄砂的清理。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徕庄砂场运输道路进行挖断,至今砂场未进行开采。&&&&2.现场开采作业面上无林木,未发现毁林采伐破坏生态现象。
&&&&临沂市沂南县岸堤镇五十垛子村西南100米处的养鸭场,粪便及污水直排小河内,臭气刺鼻,污染严重。
大气、水、垃圾
&&&&1.反映的五十垛子村西南100米处养殖场,业主为陈某某,位于禁养区。根据群众举报,日由岸堤镇政府责令其停养至今。&&&&2.该养殖场采用机械干清粪,建有225m³沉淀池1个,收集养殖过程产生的粪污,未发现养鸭粪便及污水直排小河现象。棚内有粪便积存,棚西10米处有240㎡晾粪场1处,周围建有围堰,因降雨,晾粪场内有粪便废水积存,养鸭棚内及晾粪场有异味。
&&&&1.养殖棚内及晾粪场积存的粪便废水已于9月9日清理完成。&&&&2.养殖设备已于9月10日清除完成。 &&
&&&&临沂市临港区壮岗镇黄海十二路,山东东化化学有限公司,未办理试生产审批手续,擅自试生产,无应急预案,于日发生污染事故,大量的环氧乙炔发生泄漏,造成环境污染。
&&&&1.山东东化化学有限公司位于临港区化工园区,年产5000吨异戊烯醇和60000吨表面活性剂聚羧酸单体及减水剂项目,于日通过环评审批,2016年12月基本建成表面活性剂聚羧酸单体生产线和减水剂生产线。调取企业用电记录,显示该生产线自建成以来,一直未生产,不存在擅自试生产问题。2017年7月该企业已委托山东绿之缘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反映的&环氧乙炔&应为&环氧乙烷&,是该公司生产聚羧酸单体的原料。日凌晨4点左右,该公司在使用环氧乙烷作为实验介质对聚羧酸单体生产装置测试时,由于工人操作失误,导致管道压力过大,安全阀自动启动泄压,约40公斤环氧乙烷泄漏至尾气吸收塔及尾气吸收缓冲罐,在尾气吸收系统启用水循环吸收物料后(尾气吸收系统处理效率达到98%以上),仍有大约0.8公斤环氧乙烷泄露到大气中。由于环氧乙烷性质较为活泼,进入大气后很快与空气中的水反应生成无毒的乙二醇,所以,对环境影响非常轻微。
&&&&临沂市沂南县青驼镇花鼓路和迎宾路交汇处,山东新概念生物肥业有限公司,无环保审批手续,使用高硫煤土炉,夜间生产排放废气和废水,污染环境。
&&&&1.反映的山东新概念生物肥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新型有机肥料项目,2015年8月获得环评批复,2016年9月通过环保验收,环保手续齐全。月份累计生产2000吨肥料。&&&&2.该项目供热使用一台热风炉,2016年5月之前使用生物质燃料,2016年5月份之后采用天然气燃料,未使用过高硫煤。&&&&3.经走访周边群众,该公司前期确有夜间生产情况,主要是利用峰谷电价降低成本。9月7日现场检查该企业停产,至今未生产。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燃烧废气和粉碎、筛分、冷却等废气收集后,经重力沉降室和水膜除尘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该项目废气喷淋循环水循环利用不外排,但循环水池不规范,存在跑冒滴漏现象;车间内生产环节收尘措施不完善,车间内及厂区路面有积尘;原料存放不规范。
&&&&该公司当天对车间及路面进行了彻底清扫,对原料进行了规范存放;9月10日完成了对喷淋循环水池的修缮,并对粉尘收集设施进行了完善。
&&&&临沂市罗庄区付庄街道樱花路,山东丰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排放毒气,环评未验收,使用煤炭做燃料,污染大气。
大气、其他
&&&&反映的山东丰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罗庄区傅庄街道通达南路与樱花路交汇处汤庄变电站西侧,法定代表人郭某某,成立于日。该企业年产5万吨生物有机肥项目于2017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7月份开始间断调试生产设备,目前尚不具备环保验收条件。该公司使用蘑菇渣、豆粕土、作物秸秆等作为原料,燃料为天然气,由临沂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供应,未发现燃煤炉窑和锅炉等设备。生产废气由两处工序产生,均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生产工序中产生含有粉尘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天然气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由引风机引至沉淀室沉淀后,再由引风机引至水膜除尘器处理。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排放毒气的问题。
&&&&责令该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临沂市罗庄区西高都办事处南外环、东潘墩村路东的&山东临沂丰禾化肥有限公司&以及隔壁的&华德肥料公司&,无手续经营,破坏耕地100亩,夜间排放废气。
大气、土壤、其他
&&&&1.反映的&山东丰禾化肥有限公司&为临沂丰禾化肥有限公司,位于罗庄区高都街道东潘墩村。该公司于2008年1月取得年产5万吨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1年5月验收。该公司占地7.2亩,为建设用地。该公司烘干、搅拌、粉碎、筛分等工序配套建设碱式水膜脱硫除尘设施。2017年7月中旬因市场行情等原因停产至今,不具备现场监测条件。&&&&2.反映的&华德肥料公司&为山东华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罗庄区高都街道东潘墩村。该公司于2013年10月取得年产5万吨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2013年10月取得十万吨肥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2017年1月两个项目取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该公司占地13.8亩,为建设用地。该公司烘干、搅拌、粉碎、筛分等工序配套建设重力沉降+水喷淋设施。2017年7月中旬因市场行情等原因停产至今,不具备现场监测条件。
&&&&临沂市罗庄区西高都派出所南500米路西,山东临沂光大肥业公司无环评手续,违法使用土炉子,污染大气,非法占用农田,夜间作业,排放废气废水。
大气、水、其他
&&&&山东临沂光大肥业有限公司位于临沂市罗庄区高都街道冉家庄,占地地类为建设用地,年产2万吨有机肥建设项目,于2011年6月取得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4年3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该企业于2016年底完成天然气改造,由罗庄区奥德燃气有限公司供气。9月8日检查时未发现土炉子设施。搅拌、粉碎、筛分、造粒等产生废气的工序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配套建设袋式除尘器和重力沉降室;生产工序不产生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2017年7月该企业因厂房受损停产至今,无夜间作业情况。
&&&&临沂市罗庄区罗庄办事处朱陈三村宝泉寺南门向西150米路南。&宝泉机械&院内,夜间粉碎石子,噪声严重,粉尘污染严重。
大气、噪声
&&&&反映的&宝泉机械&位于罗庄区罗庄街道朱陈社区,院内有1家石子厂,已于2017年7月被取缔。9月7日检查时,设备已拆除,现场存有少量石子。
&&&&罗庄街道已于9月9日对其落实&两断三清&。
&&&&临沂市罗庄区罗庄办事处贾庄&山东美华瓷业有限公司&污水乱排,污染地下水及燕子河,违法使用煤炭,污染大气。
&&&&1.该企业位于高新区罗西街道贾庄村,主要生产日用陶瓷。生产废水主要来自于修坯、滤泥工序,厂内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日,高新区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地下水及燕子河取水检测,数据分别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Ⅳ类水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Ⅲ类水标准。&&&&2.该企业生产使用天然气,由山东中裕燃气有限公司供气,不使用煤炭。&&&&3.该企业原料大棚未按要求完全密闭,易产生粉尘。日,高新区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进行检测,企业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高新区环保分局对该公司原料大棚未全密闭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9月8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罚款20000元。
&&&&临沂市罗庄区褚墩镇S232省道与恒昌路交汇处西200米,山东真德生态肥业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违法使用煤炉,破坏耕地。
大气、土壤、其他
&&&&1.反映的山东真德生态肥业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销售有机肥料、复混肥料。该企业年产1.8万吨有机肥、5万吨掺混肥搬迁项目,于2015年9月取得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6年8月通过环保验收。&&&&2.该企业安装燃气锅炉1台,由罗庄区奥德燃气公司供气,不使用煤炉生产。目前因市场原因处于停产状态。&&&&3.该企业于2015年12月未经批准在罗庄区褚墩镇桥头村占地建厂,土地性质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般耕地。临沂市国土资源局于日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临国土资罚决字〔号),并于日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临国土资罚强申字〔号)。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执行过程中。
&&&&责令罗庄区国土分局、褚墩镇加强对耕地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
&&&&临沂市沂南县孙祖镇有多家石英砂厂,粉尘污染,山体破坏严重。
大气、生态
&&&&1.沂南县孙祖镇现有30家石英砂加工企业,其中干粉加工企业14家,水洗砂加工企业16家。14家石英砂干粉加工企业中11家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并已通过验收,有3家虽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但尚未通过验收。在11家环评手续齐全的企业中,沂南县庆绪石子厂、沂南县奇山石英砂有限公司2家企业因经营不善,自2015年9月开始相继停产至今;其他9家企业2017年4月在沂南县石英砂企业集中专项整治中,因粉尘污染问题被孙祖镇责令停产整改至今。3家未验收企业沂南县瑞驰硅砂有限公司、沂南县龙腾硅砂有限公司和临沂点石矿业有限公司分别于日、日、8月7日被沂南县环保局责令停止生产。&&&&石英砂干粉加工企业在鄂破、锤破、筛分和成品入库等生产工序中均有粉尘产生,部分企业存在原料覆盖不完善、车间密闭不严等问题,导致粉尘逸出,对厂区和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粉尘污染。&&&&16家水洗石英砂加工企业中,有15家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并已通过验收,有1家(沂南县孟良崮石英砂厂)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尚未通过验收,且因经营不善,自2016年3月停产至今。在15家手续齐全的企业中,2家企业沂南县华利石英砂加工厂和沂南县永鑫硅砂厂分别因擅自建设石英砂烘干设备,环保治理设施未验收,分别于日、日被沂南县环保局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12万元、5.5万元,至今处于停产状态。其他13家企业2017年6月以来,因矿山企业停采、原材料供给不足,先后自行停产至今。&&&&水洗砂加工企业鄂破、二破工序均配套建设了水喷淋和收尘除尘设施,原料堆存实现了覆盖,不存在粉尘污染问题。&&&&2.孙祖镇共有12处石英砂矿山,截止目前有6处因采矿权到期关闭,有1处(山东山源硅砂有限公司石英砂岩矿)因非法侵占林地被县政府依法关闭,其他5处采矿权证均合法有效。&&&&7处已关闭的矿山均已按规定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并足额缴纳了矿山治理保证金与土地复垦保证金,目前,7处矿山正在按照沂南县国土、环保、财政、经信四部门联合编制的《沂南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对开采破坏的山体进行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但进展缓慢。&&&&5处在采矿山中,沂南硅砂有限公司岩矿、临沂晶富经贸有限公司岩矿、沂南县广源石业有限公司岩矿3处矿山环评、安评手续齐全,沂南县磊鑫石业有限公司岩矿尚未通过环评验收,以上4处矿山2017年7月以来,因汛期安全问题,自行停采至今;临沂点石矿业有限公司岩矿在2016年2月临沂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中,没有按要求整改到位,未通过市安委会复工验收,停产至今。目前,5处矿山均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并足额缴纳了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和复垦保证金。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责成孙祖镇政府、县环保局深入推进石英砂干粉加工企业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对照整治标准要求,严格落实粉尘污染防治措施。对11家环保手续齐全的,专项整治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对沂南县瑞驰硅砂有限公司、沂南县龙腾硅砂有限公司和临沂点石矿业有限公司等3家尚未通过环保验收的企业,未经验收,不得生产。&&&&2.对擅自建设石英砂烘干设备,环保治理设施未验收的沂南县华利石英砂加工厂和沂南县永鑫硅砂厂2家企业继续实施停产整治,未获得环评批复,不得生产。对长期未验收的沂南县孟良崮石英砂厂继续实施停产整治,未经环保验收,不得生产。&&&&3.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沂南县环保局日对沂南县磊鑫石业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沂南县磊鑫石业有限公司岩矿开采项目停止生产,并处罚款40000元。&&&&4.责成孙祖镇政府、县环保局加强沂南县磊鑫石业有限公司岩矿监管,未经环保验收,不得开采。责成县安监局、孙祖镇政府加强对临沂点石矿业有限公司岩矿的监管,未通过安全生产复工验收,不得开采。&&&&5.责成县国土局牵头制定出台《全县生态修复整治方案》,对全县已关停的矿山,严格按照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同时,对手续齐全的矿山,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其依法依规开采。
&&&&临沂市费县探沂郭家庄村刘姓板厂离居民区很近,噪声扰民,散发刺鼻气味,废水乱排。
大气、水、噪声
&&&&1.反映的刘姓板材厂为临沂晟睿长宏木业有限公司。该企业日在费县环保局完成年产1.2万立方米贴面板项目环保备案,由临沂阳光热力有限公司集中供热,现有4台热压机,2台使用,2台停用;有3台冷压机;2台涂胶机;2套布袋除尘器。主要的生产设备热压机、砂光机、锯边机所处位置,距郭家庄村大于50米。&&&&2.企业砂光机、锯边机配套建设2套布袋除尘器,在用的2台热压机配套1台光氧催化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暂时停用的2台没有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时企业刚停产,无法进行噪声、异味检测。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水,外排水为少量蒸汽冷凝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探沂镇污水处理厂管网,不存在废水乱排的问题。
立案处罚、停产整治
&&&&1.针对现场检查时企业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万元;&&&&2.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完善废气、粉尘处理设施,经环保部门检查合格后再正式投产。
&&&&临沂市兰陵县矿坑镇灰泉村有一养猪场,属于在禁养区内经营,粪便随意堆放,臭气熏天。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未解决。
大气、垃圾
&&&&1.矿坑镇灰泉村有2家养殖场,分别为育源养猪场和王某某养猪场,均位于禁养区,无环保手续。育源养猪场建有沉淀池,无粪水外排情况。因沉淀池未封闭,且有粪便直接堆放于院内,有异味;王某某养猪场无沉淀池,粪水外排,异味大。矿坑镇政府分别于日和8月13日对该2家养猪场下达了责令拆除通知书,要求其尽快出栏停养并清理院内粪便。9月7日检查时2家养猪场均有部分生猪未出栏。&&&&2.矿坑镇政府于日收到1次反映灰泉村养猪场问题的举报后,于7月13日经现场落实为育源养猪场,并责令其两天内清理完外排的粪水。7月15日该养猪场按要求完成清理。8月13日,矿坑镇政府对其下达了责令拆除通知书,要求其尽快自行清理存栏猪,清理院内粪便,不再复养。9月7日检查时尚有部分生猪未出栏。
关停取缔、约谈
&&&&1.该现家养猪场已全部出栏停养,粪便等污染物已彻底清理,养殖设施已拆除。养殖户签订自愿转产保证书。&&&&2.对矿坑镇政府和灰泉村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临沂市沂南县界湖镇东村早市上有两家宰生猪的作坊,一个在西南角,一个在西侧,杀猪产生的垃圾直排在沟里,气味刺鼻。
大气、垃圾
&&&&1.反映的两家宰生猪的作坊,位于沂南县界湖镇东村早市,西侧为张某某屠宰点,西南角为郑某某屠宰点。&&&&2.张某某屠宰点为一处家庭式生猪屠宰作坊,日屠宰生猪3-4头,自杀自卖,无任何手续,有简易屠宰设备,建有一个约50立方米的污水沉淀池,定期抽运,污水不外排,暂存生猪18头。屠宰点周边未发现沟渠,但周边垃圾堆积较多,环境卫生较差,气味难闻。&&&&3.郑某某屠宰点,无任何手续,日屠宰生猪10头左右,有简易屠宰设备,建有一个12立方米的污水沉淀池,污水不外排,暂存生猪20头。屠宰点周边未发现沟渠,但周边垃圾堆积较多,环境卫生较差,气味难闻。
&&&&1.对2个生猪屠宰点按照&散乱污&标准要求,于9月10日落实&两断三清&,并对周边垃圾进行了清理。&&&&2.责成界湖街道办事处结合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制定市场环境整治方案,全面提升东村早市环境质量。
&&&&临沂莒南县文疃镇滕家河村居民在密集区,有多家养猪场,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臭气刺鼻,污染环境。
&&&&1.滕家河村位于文疃镇驻地南7公里处,全村共有养猪户75户,其中散养户49户,另外26户在该村划定的养殖区内养殖,属于限养区。&&&&2.75户养殖户均建有沉淀池,粪污拉至自家农田消纳利用,没有污水直接外排现象。有5户散养户因沉淀池较小,清理不及时,有少量污水溢出,有轻微畜牧养殖气味。
&&&&1.5户散养户已于9月8日将外溢污水清理干净。&&&&2。责令5户散养户于9月18日前完成沉淀池扩建,保证污水不外溢。
&&&&临沂市沂水县环保局号通知企业去考察,6月30号就责令停产关门。投诉县环保局在全县大气锅炉治理中乱作为、不作为、失职渎职。
&&&&1.2017年沂水县环保局组织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考察有1次,即6月22日组织全县7家石灰窑生产企业就窑炉污染治理进行外出考察学习。6月15日没有通知企业去考察,6月30日没有责令停产关门。&&&&2017年4月,沂水县制定印发了《沂水县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攻坚行动方案》(办字〔2017〕18号),要求全县于6月30日前完成工业窑炉氮氧化物治理工作。5月15日,召开调度会,要求石灰生产企业加快提升改造工程建设进度。应石灰生产企业要求,6月22日县环保局组织7家石灰生产企业负责人到东平县进行了考察学习。7月5日,县大气办向未完成整治提升的石灰生产企业责任乡镇下发了专项督查通知单(2017年第7-11号),要求对未完成整治的石灰生产企业予以停产整治,未完成整治任务前不得生产。&&&&2.近年来,特别是2014年以来,根据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沂水县环保局会同节能办、质监局等部门及相关乡镇分别制定了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共淘汰县城建成区内的所有10吨/小时及以下常压燃煤锅炉、茶浴炉318台;淘汰其他区域10吨/时及以下工业燃煤锅炉共296台;33台10吨/时以上燃煤锅炉和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未出现乱作为、不作为、失职渎职情况。
&&&&临沂市沂水县&山东御龙纤维素有限公司&偷排废水,废气、噪声污染严重,包装袋、淤泥等固体废物不按规定处置。
水、大气、噪声、固废
&&&&1.山东御龙纤维素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沂水经济开发区,主要生产羧甲基纤维素钠,2009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于2013年1月通过竣工验收,二期于2017年4月通过竣工验收。日,该企业因电路故障停产至今。&&&&2.该企业日排废水约20吨,通过厂内污水处理站(采用生物处理工艺)处理后,排入临沂润泽水务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经对厂区及周边检查,未发现废水偷排现象。&&&&3.该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了废气治理设施,项目蒸汽由沂水热电厂提供,原料及成品粉碎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旋风和脉冲袋式除尘器两级处理,粉碎废气经4套旋风、脉冲喷吹袋式两级除尘处理,干燥废气经2套旋风除尘处理。日至11月1日第三方检测公司分别对企业粉尘废气及噪声进行了检测,破碎工序和干燥工序粉尘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干燥工序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4.环评及批复中,将废包装袋列为一般固废管理,由厂家回收利用。2014年8月县环保局要求企业将氯乙酸废包装袋列入危险废物管理。目前该企业产生2种危险废物,分别是氯乙酸废包装袋HW49和废机油HW08。2014年以来,累计产生废包装袋33.03吨、废机油1.35吨。日,该企业与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已委托转移废包装袋19.83吨、废机油0.67吨。目前,该企业危废库内暂存废包装袋13.2吨、废机油0.68吨。群众反映的淤泥实为企业污水处理站生化池产生的少量污泥,系一般固体废物,经晾晒后作为有机肥料用于厂区内绿化。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用部分废成品包装袋(一般固废)盛放垃圾,堆放混乱。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日,沂水县环保局对山东御龙纤维素科技有限公司用废成品包装袋盛放垃圾、堆放混乱问题,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并立案处罚,罚款1万元。当日,企业进行了全面规范整改。
&&&&临沂市兰山区临沂市人民医院西门对面的金龟馅饼美食城产生油烟、噪声,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油烟、噪声
&&&&反映的金龟馅饼美食城名称为临沂喜胜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位于临沂市沂州路中段西侧。该店有两处油烟排放口,一处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未正常清洗;一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排烟口设在该饭店楼顶,产生噪音,与西苑小区16号楼1单元较近。两处均存在油烟污染问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兰山区城管局依法对该店下达《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确保正常使用,油烟和噪音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经营。目前,该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使用。
&&&&泰安市新泰市放城镇太平村,破坏耕地,开采矿砂,运至平邑县峡玗村进行洗选,污染严重。
&&&&1.日和日,新泰市放城镇居民李某和郗某分别在平邑县仲村镇峡玕村村西(李某经营)和村南(郗某经营)安装洗砂设备,将在新泰市放城镇太平村开采的矿砂进行非法清洗。日,平邑县仲村镇人民政府对上述两处非法洗砂点予以强制拆除。&&&&2.该洗砂点已取缔,不具备生产条件,没有环境污染问题。
&&&&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林家湾沟南村&林凡圣胶合板厂&使用燃煤锅炉,外排刺鼻气味扰民。
&&&&1.反映的胶合板厂实为河东区芙菘木板厂,主要从事板材加工。该厂前期采用燃煤锅炉进行生产,2016年4月,淘汰燃煤锅炉更新为天然气炉。&&&&2.该厂在板材加工的涂胶粘合工艺过程中会产生气味。日,郑旺镇政府对&散乱污&企业摸排时,发现该厂未取得环评手续,属于取缔类,当即实施断电,并责令其自行清理。日,发现该厂原料和设备清理不彻底。
&&&&日,郑旺镇政府责令企业彻底清理剩余原料和设备,并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厂进行了取缔。
&&&&临沂市河东区相公镇北京东路南侧的尚品混凝土搅拌站违法建设,排放扬尘,污染环境。
扬尘、其他
&&&&1.反映的尚品混凝土搅拌站不存在。相公街道北京东路南侧共有3家混凝土搅拌站,其中临沂市兴基建材有限公司、临沂国立建材有限公司手续齐全;第3家为刘某某经营,无环评、资质审批等手续,于2017年7月建设。&&&&2.日,相公街道对刘某某的混凝土搅拌站采取断电措施,并要求其自行清除。日,发现其清理不彻底。
&&&&日,相公街道办事处责令企业彻底清理剩余原料和设备,并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刘某某的混凝土搅拌站进行了取缔。
&&&&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办事处前林子村的碳棒加工厂排放大量烟雾、粉尘、污水,污染环境。
&&&&1.该厂于日取得环评批复。该厂排放的烟雾主要由燃气锅炉和挤压工序产生。2017年6月,该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外排污染物进行检测,检测数据指标均达到排放标准。在原材物料运输、研磨等工序会产生粉尘,已配套建设集气罩、布袋除尘器等收尘、抑尘设施。正常生产时,无大量烟雾和粉尘产生。日,该厂停产提升改造,目前仍未生产。&&&&2.该厂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厂区闭路循环水池,全部回用,废水不外排。
&&&&1.临沂市兰山区&临沂市龙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无手续经营,废水直排,违法使用燃煤锅炉,厂区距离居民区过近,废气扰民。&&&&2.兰山工业园大城后村东南角有一家具厂,无环评手续,喷漆气体处理不达标。&&&&3.费县探沂镇&临沂巨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无手续经营,废气直排,夜间生产,当地环保部门与其存在特别关系,为其提供庇护。&&&&4.费县胡阳镇北汤沟村的&山东碧丽日化有限公司&院内有一家日化厂无环评手续。 &&&&&&5.兰山区义堂镇的&临沂市双麒化工厂&无手续建设热力公司。
大气、水、其他
&&&&1.临沂市龙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从事浸渍纸的加工销售,已经委托编制完成环评文件,尚未通过环评审批。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不存在生产废水直排问题。该企业利用天然气燃烧的热烟气直接接触纸张进行烘干,未发现使用燃煤锅炉。产生废气主要在烘干工序,已配套安装光氧催化治理设施。该企业距离居民房52.8米,符合防护距离要求。通过走访周围群众,未反映废气扰民情况。&&&&2.反映的兰山工业园大城后村东南角家具厂,主要从事家具生产。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该企业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并投产,喷漆工序污染治理设施配套建设不完善,正常生产时存在废气污染问题,属于&散乱污&企业。&&&&3.临沂巨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实为临沂巨丰板材厂,无环保审批手续, 日,费县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费县环保护局关于责令临沂巨丰板材厂停止生产的决定》。目前该企业已编制上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尚未获得审批。该厂主要从事覆膜纸生产,共建有5条生产线,在浸胶、烘干过程中产生废气,每条生产线均安装了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经与费县环境保护局环评科科长步某某、费县环境保护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周某某、费县探沂镇政府环保办主任沈某某、临沂巨丰板材厂负责人李某分别谈话核实,未发现&当地环保部门与临沂巨丰板材厂存在特殊关系,并提供庇护&等问题。&&&&4.山东碧丽日化有限公司,实际地址在薛庄镇北汤沟村,该公司有环评审批手续(费环管字[2017]23号)。2017年北汤沟村村民范某某租赁山东碧丽日化有限公司的一个洗涤车间从事日用洗化品分装,2017年5月调试,发现产品不合格随即放弃生产。&&&&5.反映的临沂市双麒化工厂建设的热力公司全名为临沂宏丰热力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蒸汽生产及供应、热力管网安装与维护。该企业热电联产项目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并投产,兰山环保分局于日依法对其立案处罚,责令其停止生产,处以罚款20万元整。目前,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关停取缔
&&&&1.责令临沂市龙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在取得环评批复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依法对该企业未批先建并投产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拟处罚款4万元整。&&&&2.对兰山工业园大城后村东南角家具厂按照&散乱污&企业整治要求,依法予以清理取缔,已落实&两断三清&措施。&&&&3.责令临沂宏丰热力有限公司在取得环评批复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临沂市沂水县&吉诺玻璃&批建不符,批的是燃气发生炉,使用的是煤气发生炉,却能通过环评验收,环保部门涉嫌失职渎职。
&&&&山东吉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县城北部,主要从事轻量化玻璃瓶生产销售,建有玻璃熔化炉1座、轻量化玻璃瓶生产线8条。该公司年产4万吨轻量化玻璃瓶生产项目环评批复中,要求玻璃窑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由于当时天然气管网未铺设到项目所在地,2012年12月项目建设了二段式煤气发生炉,2013年5月投入使用,2013年12月燃气管网通气后停用。2015年9月县环保局对该项目竣工验收时,企业二段式煤气发生炉已停用,相关配套管道已拆除,使用的是天然气窑炉。县环保局验收组对该项目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核,由第三方机构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编制出具的项目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明,该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环评批复要求均已落实到位,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经验收组研究,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各项环保要求,原则同意通过验收。日,县环保局批复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沂环验〔2015〕13号)。日,检查发现项目二段式煤气发生炉已拆除煤气发生炉与高窑炉连接通道、上煤设备、风机及连接附件,未发现使用煤气发生炉问题。环保部门依法依规对其环保设施进行验收,不存在失职渎职行为。
&&&&沂水县环保局责令企业于9月26日前彻底拆除二段式煤气发生炉,由沂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落实。
&&&&举报临沂市沂水县环保部门对&临沂绿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章审批。
&&&&临沂绿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吨粉剂、散剂、消毒剂等兽药生产项目,位于沂水县沂水镇七里堡子村东300米。西药粉剂原料是乳糖、抗球虫类药磺胺氯吡嗪钠、抗菌消炎药青霉素、水溶性淀粉;中药散剂原料是黄芩、黄连;消毒剂原料是戊二醇、水,主要工艺是外购原料药进行复配、分装,无原料药生产工艺。&&&&该公司委托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表明确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鼓励类、淘汰类、限制类,属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沂水县环境保护局按程序于2009年12月对该项目予以审批。不存在违章审批情况。&&&
&&&&临沂市沂水县道托镇中学门口,孙某某在禁养区内养殖肉鸡,气味刺鼻,露天晒粪便,多次反映均未解决。
大气、其他
&&&&1.道托镇初级中学位于道莒路北侧,孙某某养殖场位于道莒路南侧,建有两个蛋鸡养殖棚。2016年8月份,租赁给杨某某进行蛋鸡养殖,现存栏蛋鸡12000只。该场处于禁养区。&&&&2.该养殖场养殖粪便经刮粪机收集处理后用作农田肥料,现场未发现露天晒粪便现象,养殖场区周边存在异味。日,道托镇党委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养殖场周边进行了检测,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3.日,群众在省环保厅信访平台反映该养殖场气味问题。9月4日,道托镇政府会同县畜牧局、县环保局到现场进行了检查,并下达了《停养通知书》,责令该养殖户停止养殖。目前,该养殖户正在逐步采取减量措施。
&&&&1.日,道托镇政府下达了《限期停养通知书》,并根据《2017年沂水县环保突出问题治理攻坚行动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制定了《养殖关闭搬迁计划》,责令该养殖户10月20日前关闭搬迁。&&&&2.道托镇党委政府责令该养殖户加强粪污管理,确保养殖场周边卫生清洁。
&&&&临沂市兰陵县新兴镇卢楼村书记卢某某在村内建造了两家垃圾塑料颗粒厂,污水随意乱排,气味刺鼻。另外村内有养猪场十多家,污染严重。
水、大气、其他
&&&&1.反映的两家塑料颗粒厂业主为曾某某,不是新兴镇卢楼村书记卢某某,建于2017年5月,均无环评手续,无环保设施,存在污水乱排、气味刺鼻现象。6月29日,新兴镇政府对该2家颗粒厂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其自行拆除生产设备、清除原料。7月3日复查时,北厂生产设备已拆除、未清理出厂区,南厂生产设备部分拆除、原料未清理。&&&&2.卢楼村共有8家养猪场,全部在养,均位于禁养区,无环保手续和环保设施,存在污水外排现象。
关停取缔、约谈
&&&&1.新兴镇政府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2家塑料颗粒厂彻底清理完毕。&&&&2.卢楼村8家养猪场已全部出栏停养,养殖棚内设施已拆除完毕。&&&&3.对县畜牧局、新兴镇政府和卢楼村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临沂市沂水县高桥镇高桥一村刘某某经营一家木片加工厂,噪声污染严重,树皮等杂物遍地,导致臭气熏天。
噪声、大气、垃圾
&&&&该加工厂成立于日,工商登记名称为沂水县高桥镇悦朋木片加工厂,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刘某朋,日办理木材经营许可证。该加工厂占地1.8亩,现有扒皮机1台、切片机3台、传送带4条,将树枝切片后装车,作为半成品运至板材厂或造纸厂销售。根据原材料收购情况,存量达到20吨左右方进行加工,5-6天加工一次,夜间不生产,该加工厂周边有3户居民,经走访调查反映无明显机器噪声。扒皮机、切片机运行期间存在机械噪音,检查时未生产。该加工厂产生的树皮、木屑清理不及时,浸雨后会产生轻微木材气味。日,经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加工厂厂界进行了检测,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9月7日,沂水县环保局、高桥镇政府责令该加工厂即日起停止生产,将场区内近期收购的杨树树枝清理完毕,积存树皮、木屑清理干净,对场区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目前,该加工厂已停产,已将场区内杨树枝、树皮、木屑进行了清理,完成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临沂市兰陵县新兴镇岳桥村,张某某的腌渍厂,无证经营,排放刺鼻气体,污水直排村内河道,污染河水及地下水。向环保部门反映过未解决。
大气、水、其他
&&&&1.该腌渍厂业主为岳桥村村民刘某某(系张某某配偶),占地约3亩,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无环评等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2.该厂腌渍时有异味。腌渍过程中含盐水存放在腌渍池内,盐水随腌渍品一并出售,无污水排入村内河道现象。日,兰陵县环保局对该腌渍厂内的井水取样,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水样31项指标进行检测,除总硬度、硝酸盐因地质原因超标外,其他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标准。&&&&3.该厂于2017年1月停产。新兴镇政府于8月25日对其下达了拆除取缔通知书,责令其自行清理设备、原料。9月7日检查时该厂仍有原料未清理。兰陵县环保局未接到关于该腌渍厂的反映件。
关停取缔、约谈
&&&&1.新兴镇政府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厂进行彻底清理取缔。&&&&2.对新兴镇党委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我市第二十七批信访件共计62件(来电23件、来信39件)。截至9月16日,已办结60件,现予以公开。正在办理2件(其中费县1件,沂水1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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