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农村医保新政策策

2016年个人医疗保险新政策
2016年个人医疗保险新政策
  随着医疗消费水平提高,国家逐年增加了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资金,2016年的个人缴费标准也将适当提高。一起了解下2016年个人新政策吧!
  2016年个人医疗保险新政策
  1.个人医疗保险覆盖人群调整
  ①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②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2.个人医疗保险如何筹资
  ①坚持多渠道筹资,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
  ②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3.个人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确定
  ①各地要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医保与大病保险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
  ②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的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利用2&3年时间逐步过渡。
  ③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4.个人医疗保险保障待遇
  ①遵循保障适度、收支平衡的原则,均衡城乡保障待遇,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
  ②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药费用。
  ③稳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
  ④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
  ⑤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
  5.新个人医疗保险什么时候实施
  ①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作出规划和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②各统筹地区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2016年职工医保新政策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门诊报销比例
  上了医保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举例来说,如果您是在职职工,在门诊看病的花费是2500元,那么5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50%,就是250元。
  住院报销比例
  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住院起付标准
  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
  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
  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
  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及普通诊疗费在职职工支付为85%
  退休人员支付:90%。乙类药品支付75%高精尖支付70%。
  职工医疗保险慢病和特殊疾病、重大疾病,年度内起付标准为700元。甲类及普通诊疗支付80%,乙类为75%高精尖为70%。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
  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以下项目不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
  (一)服务项目类。(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1)各种美容、健美项且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3)各种健康体检;(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
  (四)治疗项目类。(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3)近视眼矫形术;(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一、住院患者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首先出示医疗保险卡,然后按医院的等级交纳一定的门槛费,出院后到医院的医保结算处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二、异地住院患者报销程序
  (一)申报结算资料
  异地住院报销请携带下列资料
  1、住院结帐发票(盖章)
  2、住院费用明细清单(盖章)
  3、出院记录(盖章)
  4、使用目录以外药品及特殊诊疗项目的志愿书复印件(盖章)
  5、医疗保险卡
  6、手续完备的&武汉市蔡甸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诊单&
  (二)结算
  异地住院手续齐全,5个工作日后凭收单凭据、本人身份证(代领人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结算报销。每月28日至月底暂停报销,次月一日起恢复报销。
  三、门诊重症疾病患者报销程序
  (一)报销时间
  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重症病人的报销时间:1季度为3月份;2季度为6月份;3季度为9月份;4季度为12月份。
  其他病种的门诊重症疾病患者每月报销一次。
  (二)申报结算资料
  1、门诊医疗收据;2、中文处方划单价并盖章;3、检查附检查报告单原件。
  (三)结算
  手续齐全5个工作日后结算报销金额直接划入本人银行存折。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2016医疗保险新政策:门诊报销比例
  上了医保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举例来说,如果您是在职职工,在门诊看病的花费是2500元,那么5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50%,就是250元。
  2、2016医疗保险新政策:住院报销比例
  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3、2016医疗保险新政策:住院起付标准
  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
  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
  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
  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及普通诊疗费在职职工支付为85%
  退休人员支付:90%。乙类药品支付75%高精尖支付70%。
  职工医疗保险慢病和特殊疾病、重大疾病,年度内起付标准为700元。甲类及普通诊疗支付80%,乙类为75%高精尖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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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职工医保新政策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门诊报销比例
上了医保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举例来说,如果您是在职职工,在门诊看病的花费是2500元,那么5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50%,就是250元。
住院报销比例
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住院起付标准
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
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
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
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及普通诊疗费在职职工支付为85%
退休人员支付:90%。乙类药品支付75%高精尖支付70%。
职工医疗保险慢病和特殊疾病、重大疾病,年度内起付标准为700元。甲类及普通诊疗支付80%,乙类为75%高精尖为70%。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
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以下项目不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
(一)服务项目类。(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1)各种美容、健美项且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3)各种健康体检;(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
(四)治疗项目类。(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3)近视眼矫形术;(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一、住院患者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首先出示医疗保险卡,然后按医院的等级交纳一定的门槛费,出院后到医院的医保结算处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二、异地住院患者报销程序
(一)申报结算资料
异地住院报销请携带下列资料
1、住院结帐发票(盖章)
2、住院费用明细清单(盖章)
3、出院记录(盖章)
4、使用目录以外药品及特殊诊疗项目的志愿书复印件(盖章)
5、医疗保险卡
6、手续完备的“武汉市蔡甸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诊单”
异地住院手续齐全,5个工作日后凭收单凭据、本人身份证(代领人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结算报销。每月28日至月底暂停报销,次月一日起恢复报销。
三、门诊重症疾病患者报销程序
(一)报销时间
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重症病人的报销时间:1季度为3月份;2季度为6月份;3季度为9月份;4季度为12月份。
其他病种的门诊重症疾病患者每月报销一次。
(二)申报结算资料
1、门诊医疗收据;2、中文处方划单价并盖章;3、检查附检查报告单原件。
手续齐全5个工作日后结算报销金额直接划入本人银行存折。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2016医疗保险新政策:门诊报销比例
上了医保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举例来说,如果您是在职职工,在门诊看病的花费是2500元,那么5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50%,就是250元。
2、2016医疗保险新政策:住院报销比例
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3、2016医疗保险新政策:住院起付标准
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
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
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
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及普通诊疗费在职职工支付为85%
退休人员支付:90%。乙类药品支付75%高精尖支付70%。
职工医疗保险慢病和特殊疾病、重大疾病,年度内起付标准为700元。甲类及普通诊疗支付80%,乙类为75%高精尖为70%。
昨日下午,记者从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苏州市区2016年度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将进行调整,增加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人员个人账户金额,提高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调整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结付比例。政策自日起执行。姑苏区、苏州高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其他市、区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据悉,苏州市区2016年度医疗保险政策具体调整内容包括:增加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人员个人账户金额,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人员个人账户全年记入标准提高50元,按年龄段分别确定为:70周岁以下由1150元提高到1200元;70岁以上(含70周岁)由1350元提高到140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由1600元提高到1650元。
提高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职工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在职职工由3500元提高至3800元,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人员由4000元提高至4500元。
调整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结付比例,非就业居民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1000元以内补助标准分别调整为: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及乡镇等基层医院就医的,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60%标准予以补助;在非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乡镇等基层医院就医的,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40%标准予以补助;在区(县)级、专科医院就医的,按40%标准予以补助;在市级及市级以上医院就医的,按35%标准予以补助。
参保学生在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1000元以内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比例调整为60%。增加重性精神病门诊特定项目两个病种,重性精神病门诊特定项目增加“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和“癫痫所致精神障碍”两个病种。
调整老年性白内障门诊特定项目标准,老年性白内障在门诊行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植入术的门诊特定项目费用限价由3500元提高至3800元(其中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费用限价2800元,人工晶体费用限价1000元)。调整家庭病床门诊特定项目标准,家庭病床设床条件的年龄限制由年满70周岁放宽至60周岁,每一结算周期结付限额由3000元提高至4000元,其他条件和结付规定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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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我市医疗保险有新政策
  09:38 来源:齐齐哈尔日报
  齐齐哈尔新闻网12月17日讯 记者:金局长,前不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齐齐哈尔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您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出台这个办法的背景吗?
  金局长:为解决城镇医保与新农合制度分设、管理分离、资源分散,特别是城乡居民重复参保、财政重复补贴、信息系统重复建设等问题,按照《齐齐哈尔市委印发〈齐齐哈尔市2015年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及督办推进分解表〉的通知》(齐发[2015]3号)和齐齐哈尔市政府第十五届三十九次常务会议通过的《齐齐哈尔市市本级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前期完成新农合与医保机构职能整合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我市城乡医保一体化管理改革,加快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需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齐齐哈尔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记者:这次出台的办法在制定过程中遵循了哪些原则?
  金局长:在《齐齐哈尔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中主要遵循的原则:一是坚持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也就是说,按照城乡居民医保管理办法中规定,缴费的多少,与享受的待遇相统一。二是坚持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既得利益不受损失,也就是说要保持新农合参保人员与城镇医保的参保人员原有待遇不降低的原则。三是坚持参保人员能够体会到新政策带来更多实惠的原则。四是坚持顺应公立医院改革总体要求的原则。五是坚持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范化的原则。六是坚持人性化服务的原则。
  记者:哪些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金局长:我市统筹区域内,凡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长期居住的居民,未参加用人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灵活就业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记者:城乡居民怎样办理参保登记?
  金局长: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应当以户口簿内所有成员为一个参保单位,持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和资料,到所在社区医疗保险工作站及村委会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其中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员分别由民政部门和残联认定。
  记者:城乡居民办理参保和续费有什么时间要求吗?
  金局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年度以户为单位一次性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为上年度的12月份至次年1月末,作为下一年度的缴费时限。在1月1日至12月31日一个自然年度内,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住院、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统筹、门诊特殊用药、门诊特殊治疗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记者:城乡居民首次参保或欠缴续费人员何时起可以享受待遇?
  金局长:每年2月至11月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和续费人员,缴费当月视同为一个整月,两个月后享受所缴费档次对应的当年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每年12月或次年1月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和续费人员,于次年1月1日起享受所在档次对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记者: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按不同档次缴费,那选定的档次可以更改吗?
  金局长: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按不同档次进行年度缴费,实行一制多档缴费的过渡期限,对应享受不同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自愿选择缴费档次后,在一个缴费年度内不允许发生变更,待缴纳下年度费用时以户为单位统一进行变更。
  记者:您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城乡居民具体的缴费标准吗?
  金局长:普通人员缴费标准分为三个档次:一档缴费:每人每年个人缴纳150元。二档缴费:每人每年个人缴纳280元。三档缴费:每人每年个人缴纳380元,缴费后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鉴定合格后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特殊人员缴费标准分为4类人群:一是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每人每年个人缴纳100元;二是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员、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个人缴纳120元;三是各类在校学生和18周岁以下非在校人员每人每年个人缴纳120元;四是低保人员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每人每年缴纳160元。
  记者:该办法对新生儿有什么特别规定吗?
  金局长:0-28天(含28天)新生儿可在出生之日至28天内,由新生儿父亲或母亲持本人户口、身份证及相关的准生证明材料以新生儿父亲或母亲的名义为新生儿申请参保登记,履行缴费手续并缴费到位,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可享受二档缴费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设等待期。
  记者:老百姓最关心的还是医保待遇方面的,您能简单地说一说吗?
  金局长: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住院报销和门诊报销医疗费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按一档缴费的为10万元,按二档、三档、特殊人员缴费的为15万元。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按不同缴费档次享受不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主要待遇有住院待遇、门诊统筹待遇、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门诊特殊用药待遇、门诊特殊治疗待遇、门诊留观待遇等10余种,报销比例最高达到90%,最低也有50%。还有患有精神系统疾病、恶性肿瘤化疗取消住院起付线。低保人员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住院也免收起付线。
  记者:城乡居民转诊转院或者异地就医报销有何规定?
  金局长:省内地区转诊转院(三级甲等医院含专科医院)个人首先承担符合核销范围费用的10%,省外转诊转院(三级甲等医院含专科医院)个人首先承担15%,未经转诊转院自行到齐齐哈尔市以外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首先承担30%,上述人员在按照规定比例承担自付比例费用后,再按同类人员在市内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核销医疗费用。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因急诊或重症疾病住院治疗,报销比例与转诊转院的相同。如因非急诊或非重症住院,报销比例与自行异地就医人员相同。
  短期异地居住和临时外出人员,因急诊或重症疾病住院治疗,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个人首先承担医保支付范围内费用的20%,然后再按同类人员在市内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核销医疗费用。如因非急诊或非重症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自行异地就医人员报销比例相同。
  记者:这项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金局长:该办法自日起开始实施。
  本报记者刘星
编辑:陈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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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镜像、复制、下载
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1号
黑ICP备号-22016年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解读访问次数:编辑:郑勇_县人社局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确保医疗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我县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所改变,自日起实行。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法的实施,将对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一、缴费标准和注意事项
  为让更多的参保群众方便就医,享受医保惠民政策,成年城乡居民2016年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220元; 学生和儿童为每人每年120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居民、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重度残疾人,个人不缴费,由政府规定予以代缴。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出生当年不缴费,办理参保手续后,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下一年的医疗保险费。缴费期前出生的新生儿,于缴费期缴纳下一年医疗保险费;缴费期内出生的新生儿,缴费期延长到下一年3月31日。城乡居民未按时缴费的,按照补缴时的缴费标准(含财政补助部分)进行补缴。中断缴费的,按照补缴时的缴费标准(含财政补助部分)补足应缴未缴的医疗保险费。
  二、医疗待遇 &
  在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一)住院医疗待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85%,由门诊统筹签约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上转到医疗机构镇卫生院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其他一级医院(县二院、县妇幼保健院)报销比例为75%,二级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报销比例为70%,三级医院(滨医附院、滨州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三院等)报销比例为55%。
  2016年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统一为220元一个标准后,任何一个参保居民如果去省级联网医院(如:省立医院、千佛山医院等)住院时,可以在我们当地县级医院开具转诊证明到县医保处进行备案,医保处可在省级平台将病人的住院信息直接转到病人在省级联网医院住院的报销系统,使病人出院时直接享受报销待遇,并且享受高于当地约25%的报销比例,同时减少参保患者回镇送材料的麻烦。这充分体现2016年统一缴费标准220元给我们城乡居民带来的方便和实惠。
  (二)普通门诊医疗待遇:在一个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50元,参保人在本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9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直接为50%;取消二次补偿制度的麻烦。
  (三)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2016年门诊慢性病病种有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尿毒症、脏器官移植、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高血压病Ⅲ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者)、类风湿病(活动期)、肺源性心脏病(出现右心室衰竭)、脑出血(包括脑梗塞)恢复期、慢性病毒性肝炎、冠心病(出现左心室衰竭)、阻塞性肺气肿、结核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精神疾病、癫痫、血友病、苯丙酮尿症等。以上慢性病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适当补助。一个年度内,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为500元,与住院起付标准分别计算,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的符合政策范围内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最高补助比例不超过50%。
  (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一个年度内,参保居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慢性病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给予补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50%的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65%的补偿,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
  在我们县人民医院曾经有一位肺癌患者,花费总钱数是61620.48元,出院结算时医疗保险报销后,没想到同时得到了大病保险补助7370.04元。在联网医院住院患者,只要符合大病保险的条件,出院结算时大病保险补助即时得到。
  (五)学生和儿童因意外伤害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按照门诊统筹规定支付,最高支付限额达到5000元。
  (六)参保居民因患危、急、重病症经门(急)诊紧急治疗后不需要住院的,其急诊医疗费用不予报销;经门(急)诊紧急治疗后住院的,其符合规定的急诊医疗费用可并入住院费用进行报销;经门(急)诊抢救无效死亡的,符合规定的急诊医疗费用按50%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七)参保居民因外伤、分娩住院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报销,没有定额限制。
  三、医疗服务管理
  (一)参保人住院就医可自愿选择本市任何一家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包括滨州人民医院、滨医附院),就医时,应出示社会保障卡,凭卡就医、联网结算。如果未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联网结算手续时,首先由参保人自负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10%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再按规定进行报销。
  (二)参保人到市外就医时,应履行相关转诊就医手续。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先由个人负担符合政策规定医疗费用的40%,个人负担后符合政策规定的余额部分,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报销。
  城乡居民朋友们,医疗保险新政策实施后,不仅给我们参保居民提供外出看病的方便,而且提高报销待遇,使用的药品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执行,让参保群众真正得到更大实惠。为了您及家人的健康,一定要连续按期缴费!
高青县医疗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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