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收取堆头费,进店费,货架费,条码费违反反正不正当竞争法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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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场费推高零售价两倍
李慧涵/漫画
一包3块钱的锅巴
  超市赚走1块2
  一袋某品牌的锅巴,在北京一家超市的售价是3块钱。经销商透露,这袋锅巴的出厂价只有1块2,经销商运输经销拿走了6毛,而超市则赚走剩下的1块2。
  刘雪松是北京一家经销公司的经理,他给超市供货已经有十年了。他告诉记者:&我进货的价格是1.2元(一袋),我给物美超市的价格是2.55元,物美超市大概要卖到3块钱。&
  刘雪松向记者解释,表面上看来,超市以2.55元买进锅巴,以3元的零售价卖出,似乎只赚了4毛5分钱,但其实,这只是超市的&前台毛利&,还有一部分被称为后台毛利的利润,超市通过进场费、返点等各种方式从供货商的手中赚走了。
  刘雪松仔细算了这笔账:&我到结算的时候根据合同的费用再给超市30%倒扣的费用(2.55元&30%),再剩下的就是结算的价格是1.8元。1.8元到3元之间的都是物美赚取的利润。&
  刘雪松告诉记者,各个超市收取的进场费名目繁多,包括开户费、节庆费、新店开张费、老店装修费、新品费、条码费、合同续签费、海报费、堆头费、信息共享费、促销员管理费、咨询费、促销服务费等十几种。由于卖场收的各种费用太高,从2010年开始,他已经停止了与物美超市的合作。
  同一商品超市价
  是批发价的三倍
  为了进一步了解进场费情况,央视记者以经销商的身份对几家超市进行了暗访。
  在物美超市总部,一位采购人员告诉记者,要想进入卖场,门槛很高。&现在美廉美和物美合并之后是两边开户,一边4万。现在做美廉美就要做物美。比如一件新产品,在一边开户是4万,两边同时开户是8万。&返点费一般在15%~18%之间。
  记者了解到,超市不仅要收取高额的进场费和高比例的返点费,还对经销商规定了销售任务,任务即便完不成,也要按销售任务的数额来交费。
  随后记者以供货商身份来到位于北京的家乐福北区采购部,一位经销熟食的供货商告诉记者,这里的合同返点很高,&这边的返点是十五六个点,还有其他好多费用,今天扣这个,明天扣那个,年年递增。&
  许多供应商告诉记者,面对如此高昂的进场费,他们没有利润空间进行消化,只能转移到商品价格上。
  在北京锦绣大地批发市场,记者对6种干果的价格进行了调查,发现某品牌每100克杏仁4.8元,腰果7元,开口松子7.2元,生核桃仁6.6元,葡萄干1.2元,开心果6.6元。在北京一家物美大卖场,同一品牌100克同样产品,价格分别变成15.9元、14.2元、25.8元、19元、3.29元、17元。6种产品平均下来,超市价格是批发市场价格的2.85倍。
  中国商业联合会零供调节平台副主任姚文华告诉记者,他们在行业中进行了测评,有的超市费用达到了40%~45%。也就是说某种产品的进价,超市要加价40%卖给消费者。
  调查中记者还发现,相比超市,百货商场的进场费还要高。
  据了解,我国的百货商场大多是采取联营、&引厂进店&的经营方式,通过招揽品牌商进驻商场,零售企业会收取占销售额一定比例的费用。由于商场的返点率很高,品牌商会把高达百分之三四十的合同费用作为成本加到商品的价格里。
  首都经贸大学营销系主任陈立平告诉记者:&进场费必然要推动价格的上升,最后谁来埋单呢?当然是消费者。现在,我们看在北京市场上的一些国内品牌,它的一些衬衫成本就几十块钱,经常反映在零售价格上高达上千块钱。&
  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王耀也表示:&一件服装的成本加价率从2.3倍可以到12倍。零售商收他的(进场费、返点费)越高,加价就越高。&
  进场费使中国制造
  国内反比国外贵
  超市收取进场费的现象合理吗?专家告诉记者,从目前全球主要的消费市场来看,收取进场费几乎是中国独有的商业零售模式,可以说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中国式&商业怪胎&。
  发达国家现代零售业的利润,绝大多数都是来源于自身经营,赚取产品的购销差价。对供货商收取的促销服务费用占利润的比例很低,一般都不到百分之十。这种靠赚取差价盈利的模式,核心是优化供应链,发挥了零售业本身的优势,通过大规模采购,引入价格更低廉的商品,在低价的基础上再加价销售,赚取差价。由于是零售商直接从产地自己采购的商品,这样商品就省去了代理和进店费用的交易成本。
  长江商学院副院长滕斌圣举例说:&比如袜子,到中国广东袜厂,我需要十亿袜子,因为他们长期这样去买,所以对工厂成本非常熟悉,他会给你厂家一两个点的利润,这样零售商就可以把进货成本控制在最低。由于不存在进店费的问题,而是买断包销,零售商赚取他该赚取的利润,其他就节省下来让利给消费者了。&
  专家分析说,事实上像家乐福、沃尔玛这样的外国零售巨头,在本土经营时,单笔生意的毛利并不高,但是他们经营能力很强,采购的产品一般都很受欢迎,很快就可以把采购的货卖出,周转速度很快,销售额也就会大幅上升。这样,每一批商品毛利就会比较低,薄利多销的结果是企业赚了钱,消费者也得到了实惠。
  长江商学院副院长滕斌圣说:&国外沃尔玛的周转率一年七次,卖一个东西的利润率是百分之零点几,资金一年周转七次,然后一年才能够有3%的利润;而国内零售商一个东西平均一年才可以卖掉,这就意味着你一个东西就要加价百分之几,你才可以有足够的利润率。&
  中国式&商业怪胎&
  是谁下的蛋
  由于进场费的原因,许多中国制造的产品虽然漂洋过海,但它们在国外超市的售价,其实比在中国超市的售价还要便宜。最近十几年来,在中国大行其道的进场费,已经成为侵占厂家利润和盘剥消费者腰包的一个吸金黑洞。那么这个中国式的&商业怪胎&究竟是怎么发展起来的呢?为什么这种在国外无法扩张的模式,却能在中国野蛮生长呢?
  专家们介绍说,上世纪90年代,家乐福开始进入中国,也带来了一套它在发展中国家的扩张模式,通过向供货商收取通道费、占压货款的方式,赚取后台利润,实现了低成本的快速扩张。
  首都经贸大学营销系主任陈立平告诉记者,这种依靠收取进场费用、延长账期的扩张方式在其他一些国家并没有成功。在日本、韩国和南欧地区,当地都有比较成熟的零售市场,国际零售巨头不仅市场份额有限,而且还受到了严格的反垄断法律法规的控制。
  但是,由于当时中国国内零售业在反垄断、限制零售商滥用优势地位的法律法规方面不健全,国际零售巨头进入中国后,成功带进了进场费的商业模式。而且,由于当时外资零售企业在国内还能享受到很多税收和地租的优惠,它们带着进场费这种零售模式开始国内迅速扩张。
  而这种收取进场费、拖延账期的低成本扩张方式,很快得到了中国本土零售企业的效彷,进场费这种零售模式成了中国商业的主流。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秘书长裴亮说:&我们本土的零售企业基本上属于坐商,坐在家门口等大量的供应商来谈判,谈一个好的条款,这是目前国内零售商一个通行的做法。&
  长江商学院副院长滕斌圣说:&当我可以舒舒服服开一个店,搭一个台子,你们来唱戏,还收取你们的上场费,然后又不会亏钱,我想谁都会这么做。&
  但是,由于被零售企业占据了资金,又要交纳昂贵的进场费,供应商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由此爆发的零供矛盾近年来也愈演愈烈。专家分析,有实力的大品牌企业还可以站出来与零售商抗衡,但是国内大多数供货商都是中小企业,在强势的卖场面前,只能忍气吞声,直到无法承担为止。
  对超市收取进场费,国家并非没有规范。事实上,2006年10月,国家五部委联合发布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禁止零售商收取合同外的促销服务费;不得以签订或续签合同为由收费或变相收费;不得收取超过实际成本的条码费;在未提供促销服务时,不得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重新开业、企业上市、合并等为由收取供应商促销服务费用等等。
  但是5年多过去了,卖场的各种收费却是有增无减。对于卖场违反这些细则的行为,查处的成本很高,而处罚的金额又很小,对违规行为相应的处罚只有3万元。几乎所有的卖场都只是把收费的名目改了,把明处的费用放到暗处收,继续让进场费用大行其道。
  零售商都退化
  变成&二房东&
  进场费是一个中国式的&商业怪胎&,急需引导中国的商业流通往正常轨道上发展。换句话说,收取进场费的做法不仅推高了物价,也造成企业自身效率和收益低下,是一个高成本、低效率的经营模式。虽然现在以进场费为主的商业模式仍然有着一些盈利空间,但是从长远来看,这并不符合零售业正常的发展方向。
  在专家看来,如果要依靠采购、周转商品,赚取进销差价盈利,零售企业就要想尽办法加强经营和采购能力,用物美价廉的产品吸引消费者。但是目前,越来越多的零售企业开始依赖出租货架、店铺资源,收取进场费用,在实质上,已经退化了成收取商业租金的&二房东&,而不是经营商品的零售商。
  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王耀认为:&很多的零售商都退化,变成二房东,只懂牌子。很多零售商只能到比较好的一些卖场去看,哪些品牌卖得不错,把它引到自己的卖场当中。对自己的消费者就比较陌生了。零售企业以后在发展的时候,他的核心竞争力弱了。&
  首都经贸大学营销系主任陈立平说:&咱们国家有这么多质优价廉的商品,这些商品为什么在国内不能流通,还不是因为现在咱们自己零售业没有采购功能。也就是说正常商业经营它本身应该具备的一些最基本的功能,现在已经随着联营制和进场费完全去功能化了。&
  陈立平强调,从外部促使零售企业从这种恶性循环走出来,对进场费进行规制,需要完善现在的反垄断法律法规,对大型零售商滥用优势地位的行为作出明确界定,并且由相应的仲裁机构监督实施。&日本和东南亚国家,入场费问题都是《反垄断法》当中对它进行约束的。而且这个几乎都是由公平竞争委员会出面去干预,干预关于入场费的问题。&
  专家分析,一个高效的零售供应链将给消费者创造很多的福利,在引领一个国家流通环境升级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进场费的存在如同温水煮青蛙,让很多零售企业失去了提升供应链价值,研判消费者需求的能力和动力,增加了交易成本,助推了物价,让整个社会在为之埋单。
  (据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
  很多中国制造的商品,在国外市场相当便宜,但国内的消费者却享受不到这样的价格,这是为什么?
  央视财经频道记者调查发现,进场费――这个中国式的&商业怪胎&成为物价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因素。进场费一方面侵占生产商的合理利润,另一方面又盘剥消费者的腰包。
  谁来遏止&怪胎&长成&毒瘤&
  进场费,这个中国式的&商业怪胎&,一方面不断侵占生产商的合理利润,另一方面又大肆盘剥消费者的腰包。由于没有权威的调查统计,我们现在还不知道进场费这种商业模式究竟在大多程度上侵蚀了中国经济,又在多大程度上推高了全社会的物价基础。但是,我们可以清晰感知,它的危害已不容忽视。我们更担心的是,这个&怪胎&会不会进一步长成一个&毒瘤&?
  有关部门曾在2006年出台过一份文件遏止进场费,但是收效甚微,令人遗憾的是,此后5年始终没有见到更有针对性、更有力度的措施出台。我们认为,这些部门不该就此无所作为。日本为打击进场费,措施法规既系统又严密,终于彻底改善了本国的商业环境。值得我们学习的不仅仅是它们的措施和办法,更是它们的政府部门,为维护经济秩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所展现出来的决心和毅力!
  最近有关部门为稳定物价约谈了不少生产企业,我们建议它们更应该约谈的是零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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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进场费”最后谁买单?(图)
——透视超市违规收费潜规则 ●“进场费”是超市利用其在市场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向供应商收取的一种费用。一件商品,若想摆上各大超市的货架,需交多少费?
●在吞噬供应商合理利润的同时,“进场费”也在盘剥着消费者的腰包,它的危害已不容忽视。
●本月初,我省六部门联手,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进场费”背后的症结在哪里?1 剖析一袋麻花的超市利润
一袋130克装、产自湖北武汉的麻花,出厂价每袋1.87元。供应商如果将这袋麻花送入太原的大型连锁超市,零售价每袋3.5元,物流、供应商共拿走0.62元,超市赚走剩下的1.01元钱。那么,超市凭什么赚那么多钱?
吴坤(化名)是太原一家休闲食品经销公司的经理,他给超市供货已有十多年了。2月13日,他向记者透露,这种麻花进回来后,他们给超市的价格是每袋3元,超市零售价通常会卖到3.5元。
表面上看来,超市以3元买进麻花,以3.5元零售价卖出,每袋似乎只赚了0.5元。但其实,这只是超市的“前台毛利”,还有一部分被称为“后台毛利”的利润,就是超市通过进场费、综合返利方式,从供应商的手中赚钱。吴坤介绍,到结算的时候,超市会按照供货的价格,倒扣17%的费用,那3元×17%,就是0.51元。“前台毛利”加上“后台毛利”,每袋麻花,超市便赚走1.01元。
吴坤透露,省城每个超市收取的进场费名目繁多,总共算下来,有20多种。任何一种商品,要想摆上超市货架,超市首先要收取进场费或信息开户费,每个门店每户5000元。如果这家超市在太原有50家店,供应商就要交纳25万元。
交了这项费用,超市接着会收取条码费。通常太原各家超市,这项费用按每个品种1000元收取。
商品进入超市,要交店庆费。店庆通常一年交一次,每家店按4000元至5000元标准交纳。
商品销售前,超市会收取快讯、彩页费,每个店每年收取1500元左右。
商品如果在超市通道搞促销,超市会收取堆头费或通道费,使用期限为半个月,每次依位置好坏收1500元至3000元不等。
如果要查询商品销售信息,超市会收取信息使用费,每个供应商每年5万元。
除此之外,超市还会收取老店装修费、新品费、合同续签费、海报费、促销员管理费、咨询费等费用。“签合同时,超市还会给供应商规定当年的销售任务。比如麻花,超市规定你每年要销100万元,到年底兑账时,如果你销售额没有做到100万,超市也会按100万乘以17个点扣除费用。”吴坤介绍说。2 “进场费”收取转入“地下”
吕慧(化名)是省城另外一家经销公司的业务经理,他给省城超市供货也有十年时间。据其介绍,跟超市的生意越来越不好做。对于品牌商品,省城超市通常按15%至17%扣除费用或要求综合返利,如果商品不是知名品牌,超市扣除费用比例会提高至20%,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扣除费用每年都会上调。“为了不留下把柄,超市会把费用收取转入‘地下’,随便给费用起个名称,然后开个收据。”吕慧透露,商品进入超市时,超市会与供应商签1份合同和1份合同补充协议。
合同签订后,超市、供应商双方各留存一份。合同中商品名称、结账方式、收费项目均明确规定。合同补充协议签订时,供应商要签字、盖章,签好后,超市不给供应商,由超市保管。补充协议中,对进场费、返利等进行规定。“合同补充协议里供应商的责任有很多,超市一点责任也没有,这明显是一份‘霸王条款’,很不平等。”吕慧透露,拿不到“补充协议”,供应商口说无凭,即便去举报,也提供不出书面证据。3 许多供应商敢怒不敢言
2月7日,全省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会议在省城召开。为扎实推进这项工作,我省成立了协调小组,省商务厅等六部门参与。“许多供应商都是敢怒不敢言,即便有个别供应商打来电话,也是泛泛而谈,这给查处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困难。”2月14日,省协调小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针对目前的情况,协调小组会通过各市相关人员明察暗访,电话举报、电子邮件举报相结合等方式,将这项工作进行下去。
采访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供应商说,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进场费”,这是这个行业大家早就心知肚明的“潜规则”。如果让供应商跟超市去抗衡,供应商肯定是弱势。供应商怎么去告?市场上的各个超市基本是互通的,告赢了一家,我们的货还怎么铺?无奈之下,供应商只能压缩自己的利润空间。
山西省代理商联合会秘书长孙国强介绍,供应商之所以敢怒不敢言,是因为供应商讲出超市费用问题,超市就会将其清场。前几年,在省城也确实发生过供应商因表达观点,被超市清场的事情。4 费用最终转嫁给了消费者“麻花的出厂价,一般只有超市最终售价的一半左右,没有进场费等各种收费,麻花儿肯定便宜不少,薄利多销嘛。”吴坤介绍,“同一种规格的麻花,在尖草坪小商品批发市场经营户店内,售价每袋只有3元。”
吴坤解释,麻花进入超市,除配送费用外,在破损、临界食品退货、两个月账期等多个因素影响之下,自己不得不用提高麻花价格的办法保证经营利润。这些因素全算上,麻花的成本就变成2.06元,即便按3元钱价格进入超市,超市扣除17%,剩下2.49元,2.49元减去2.06元,在超市卖一袋麻花,自己也只能赚0.43元。
业内人士分析,进场费等不合理收费的存在,让多数产品的供应商,尤其是中小供应商处于弱势。这也让越来越多的超市产生了依赖,滥用其在流通渠道的优势地位,成为获取垄断利润的“货架二房东”。超市促销压低价格挤压供货商,表面上看,消费者成为了受益者。但实际上,进场费收得越高,供货商的定价只能水涨船高,在供应商与超市的博弈中,受害者是消费者,高涨的价格最终由消费者来承担。5 超市方面另有说法
此次清理整顿,进场费、无条件返利、条码费、配送费、节庆费、信息费、店铺装修费等多种收费被叫停。作为这次行动的整顿对象,众多零售企业却表示有点无奈。“在省城,确实有部分超市在收取进场费。我们超市3年前就停止收取进场费了,但配送费、信息费,我们一直在收,这次国家明确规定这些费用为违规收费,我们也正在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2月14日,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副总裁李海滨介绍,停收进场费,改善了超市的经营环境,也吸引到更多优良的品牌入驻超市,对品牌形象也是一次提升。
美特好目前在太原有54家门店,为了及时配送货品,前几年,美特好投资6亿元在清徐县建立了物流中心,上百家供应商将货运到物流中心,由物流中心负责统一配送。在这种情况下,超市自然要向供应商收取配送费。另外,超市近年投资2000万建立了信息查询系统,超市、供应商随时可查询到货品库存情况,便产生了信息费。
走访中,家乐福、北京华联等超市的工作人员均表示,超市除了从供应商处采购商品外,还提供了附加的服务,包括物流、海报、特殊陈列等,超市都付出了成本,供应商向超市购买这些服务,因此超市收取费用。在双方矛盾中,超市似乎一直以乱收费、欺压供应商的形象示人。其实,没有一家超市愿意看到过高进场费导致供应商亏本从而撤出超市,都希望双方共同将市场做大做好。■分析渠道垄断是背后的症结
上世纪90年代,家乐福开始进入我国,国际零售巨头将进场费的商业模式带了进来。这种收取进场费,拖延账期的低成本扩张方式,很快得到了本土零售企业的效仿。
山西省零售商行业协会会长胡守桢介绍,对商品供应商来说,急需依托有影响力的商品零售商来产生效益,而恰恰是这样的心理,被某些超市利用。某些超市因为需要市场扩张等原因,尽量用最低成本获取供货商产品,从而成为一种不平等的交易。超市胡乱收取费用,在吞噬供应商合理利润的同时,进场费也在盘剥着消费者的腰包,它的危害已不容忽视。因为进场费等费用的存在,一步步推高物价和社会交易成本,致使整个市场逐渐丧失敏感、公平与竞争活力。
超市进场费乱象的根源是渠道垄断。超市通常开设在居民密集区,处于日用商品流通的优势和垄断地位,供应商想进入,就得答应超市的条件。还有,有些生产厂家要求经销商,代理其产品,必须在当地进入大型连锁超市,供应商为了取得代理权,只好答应超市的相关收费要求。
胡守桢介绍,2006年11月,商务部等五部委发布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明令规定禁止零售商收取“进场费”。但在执法过程中,超市使出了种种手段来规避。此次我省六部门联手清理整顿违规收费,也不是说不让超市收费,而是明确了清理、规范收费项目的名称,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场操作,零售商行业协会会认真贯彻执行,配合做好每一项工作。
胡守桢建议,靠高额入场费维持运营利益,未来只会得不偿失。转变盈利模式,才是超市长远的生存之道。要想彻底消除超市进场费等收费项目,除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流通业的监督,也可按市场规律办事。通过市场竞争,消除超市垄断地位,扶持,引导供应商创新和壮大自己高品质产品的独有性,这样就具备了与超市这一终端卖场的谈判筹码。在此基础上,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供应商、超市合作,将其进行利益深度捆绑,将长期以来的 “相互指责”,变成“携手共赢”。这样,进场费等费用才能从超市真正消失。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郑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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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东西也透露?买场费用:进场费,陈列费,货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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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底,商务部召集了10个省市的供货商代表研讨《商业零售企业进货交易管理办法》,随后有消息传出,从6月起要完全取消进场费。不过5月底又有消息传出,商务部的有关规定还在研究当中,而&完全取消进场费&的做法不太可行,现在的焦点只是围绕在&如何收&、&收多少&的问题上。
供货商心中的痛&市场经济不断发展,超市在市民日常生活中的地位已经越来越重要。超市在招徕、笼络消费者的同时,不仅对供货商的产品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还要求供货商缴纳一定数量的额外费用,如商品进店费、新品上架费、新店开张赞助费、节庆赞助费、上网费、条码费等不成文的&规费&,就连商家举办的诸如店庆、大型促销活动也要供货商&随份子&。供货商也许不曾想到,除了正常的经销费用外,有时还不得不为商场的这些活动&埋单&,这就是被很多人所诟病的&进场费&。许多商品之所以一直摆在超市入口处等显眼的位置,正是因为它们的经销商交纳了&货架费&,商场、超市根据经销商所交费用的多少,来确定各类商品在货架上的优劣位置。
进场费最早是由国外品牌商发起的。上个世纪80年代,国外品牌商为了在商场中争取更好的陈列位置,主动向商场交纳一定的费用,即&陈列费&。进场费就是由陈列费逐渐发展而来的。为了让自家品牌顺利地摆上超市的货架,供货商们可谓煞费苦心。然而,也正因为如此,进场费已经成为供应商进入商场、超市所必经的一道门槛。&目前,家乐福等大卖场一般都把供货商分为ABC三类,这三类基本上是呈&金字塔&形排列的:10%的A类商品是为了吸引客源,比如可口可乐等是完全不收进场费的,大卖场可以亏本卖或低利润销售;20%的B类商品是双方得益,主要是一些国际著名品牌以及较少部分的国内强势品牌,这类货品只收少量的进场费或不收费;70%的C类商品则要被征收大量的进场费,大卖场获利,供货商只能较少盈利或做亏本买卖。当前本土的绝大部分供应商都被划分在这一类。&一般而言,超市对于产品卖好卖差基本上是不理会的,但是只要一进超市的门就要先交进场费。以家乐福为例,企业的产品要想进入家乐福,需要交纳货价费、特色商品展销费、海报费、堆头费等多种费用。据业内人士透露,某些供货商交纳的进场费可能超过其在家乐福卖场销售额的30%。一些大型商场、超市每年光进场费就能进账几百万元。&零售商的权力并不是一开始就这么&显赫&的。十几年前,当商业企业开始发展连锁超市时,正处于&品牌少、店面多&的时期,因此不仅不收进场费,还&低着头&向供货商&求货&。但自从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零售业开始迅速发展,连锁经营成为普遍形式。尤其是近几年来,以连锁经营企业为主体的零售商的支配权地位开始日渐突出。因为通过连锁企业的销售网络上市能使销量大幅度上升,在短期内打响品牌、做大市场,所以即使任由零售商&盘剥&,供货商们也无可奈何。&作为使用分销网络资源的代价,超市向供货商收取一定的进场费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但问题是,目前不少零售企业为了获取利益不惜巧立名目,几乎所有的经营费用都让供货商来承担。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提供的资料显示,2004年促销费等非营业性收入已经占零售企业销售总额的2%。&2003年以来,由进场费所引发的一系列工商矛盾逐渐尖锐起来,继上海炒货协会率领占全国炒货总销售量85%的9家品牌企业联手撤柜家乐福之后,2004年,格力、三星等厂家又与家电巨头国美纠缠起进场费,而今年3月以来,战争又在亚都和燕莎这两家知名企业之间打响,并发展到对簿公堂的地步&&围绕进场费的问题,行业内供货商与零售商之间的对立已是愈演愈烈了。&是否应该取消&名目繁多的进场费不仅增加了供货商的负担,也激化了厂商与商场、超市之间的矛盾。但是,是否应该将其取消呢?&对这个问题,零售商们认为,进场费其实是为厂家设置的一道自查的门槛,有利于将那些质次价高的产品拒之门外,增强厂家的竞争力。如果没有这道门槛,各种各样的东西都会涌进超市,这对消费者是不负责任的。不仅如此,超市也能够使商品更快地到达终端消费者的手中,有利于加速商品和资金的流动,对厂、商、消三方都有利。进场费能够极大地保证商场、超市的利润,有利于提高他们自身的竞争力。&上海炒货行业协会等供货方也承认进场费的存在是合理的。因为进场费符合经济学的价值规律,商家如果没有&通道利润&就无法实现连锁扩张,而连锁扩张是零售商的生存之道。为生存而战,这是自由竞争的市场法则。零售商打破从前的供货商垄断行为的同时,也给消费者带来了真正的实惠。因此,问题不是进场费该不该收,而是应该如何收、收多少。& 行内专家也普遍认为,超市收取进场费是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大背景所决定的,是合理的,但必须在双方的协商之下。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优势企业会获得利益,劣势企业会亏损,这是正常现象。很多行业自身存在产品创新能力差、企业规模有限等问题,不能都归咎于进场费。再者,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零售企业不是垄断企业,供货商可以自由选择零售商,超市的&门槛&并没有为难谁,进场费是否合理由市场说了算。尤其是在当前,中国的流通领域脱胎于具有&歧视意味&的计划经济时代,难以体现市场经济公平精神的情况下,这种固有的歧视性规则是否能被打破,要看供货商与零售商之间如何博弈。&事实上,收取进场费早已是零售行业不成文的&潜规则&,即使有个别超市有心打破这一困局,也是孤掌难鸣。&2003年夏天,湖南步步高连锁超市董事长王填吸取家乐福遭炒货协会拒绝供货的教训,宣布取消进场费,同时希望供货商能够把商品的进货价格压低。但结果却适得其反,习惯被收进场费的供应商们并不肯在价格上让步。无奈之下,2004年8月,步步高宣布放弃1年前&取消进场费&的承诺,重新对进场商品收取进场费。经此折腾,步步高在进场费问题上付出的代价是损失了500多万元的利润。&不仅如此,今年以来,北京、广东、重庆、杭州等地试图以行政立法手段来叫停各种不合理的进场费,结果也都以失败而告终。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商业零售企业进货交易行为规范(试行)》于今年1月出台后,业界原本寄予厚望,但实行后进场费不仅没有取消,而且门槛还提高了。正因为如此,商务部正在起草的《商业零售企业进货交易管理办法》如今也不得不重新审视进场费,目前商务部正在向广大供销双方进一步了解进场费的实际运作情况,以求制订出&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新规定。&&如何应对&潜规则&&既然进场费不会在短时间内轻易取消,那么,面对某些不合理的进场费,供货商们该如何应对?&首先,厂商应该注重提高产品质量,力求打造名牌。供应商要想不被商家牵着鼻子走,必须做好产品质量,打响产品品牌,这样才能真正掌握话语权。&其次,供货商要通过结盟加强自身力量。从目前来看,企业若想打破现有的规则,直接得到大商场的支持是不现实的,因为它们是现有游戏规则的受益者和保护者。企业唯一能做的就是要联合现有规则下的受损者。由于得不到应有的利益,或达不到期望的水平,这些企业往往有很多的抱怨和不满,此时如果有企业或行业协会牵头制定新的行业规则来满足它们对资源分配的期望的话,它们就会毫不犹豫地参加到新规则的同盟体系中来,反对现有的规则和利益分配体系,从而力挺新的规则及其利益分配体系。&再次,加强行业协会的作用。就当前而言,在&反抗&进场费的问题上,酒水、食品行业的动作与声音相比其他行业协会来说要小得多。按理说,政府主抓宏观的大政方针,协会则主管各行各业的具体事务,但政府一直都没有把应该下放的权力交给协会,同时政府又没有时间精力去管企业的具体事宜,被架空的协会在代表供货商与商场、超市谈判时很容易被瓦解,最终导致供货商在维护自身利益时缺乏撑腰的人。不过也正是因为正统商会的作用难以发挥,由企业自发组织的民间供货商联合会开始显山露水,如在 &抵制家乐福事件&中崛起的上海炒货协会俨然成了许多企业的代表,深圳供货商联合会也试图发展成为全国性的联盟。不过,因为供货商之间同样存在着利益的不均衡,因此,民间商会能否一统江湖,并承担起避免同业竞争、维护行业利益的重任,目前还不得而知。&取消进场费在目前看来还是一种奢望,但是随着供货商声势的扩大,以及政府部门重视程度的加强,2005年下半年或许是一个转折点,我们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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