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医疗保险理赔说不住院手术治疗或放射就不给理赔打官司能打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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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过检三天,车追尾,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怎么办?打官司能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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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和证据来分析,协商不成,必要时建议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处理相关诉讼维权事宜。
您好,可以搜集证据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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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买的保险,前几天手术发现有先天性心脏病,保险公司不给理赔,打官司能赢吗师打官司能赢吗?
五年前买的保险,前几天手术发现有先天性心脏病,保险公司不给理赔,请问律师打官司能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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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搜集证据诉讼解决,你好,只能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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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er is ok保险公司以猝死为由拒赔?律师:可以打官司维权 - 三湘万象 - 湖南在线 - 华声在线
保险公司以猝死为由拒赔?律师:可以打官司维权
猝死赔不赔?保险公司说了不算
律师提醒:保险公司以猝死为由拒赔,市民可以打官司维权
本题主题:猝死理赔
华声在线10月25日讯(三湘都市报记者 虢灿)10月24日,被称为“程序员节”。在当天,北京等多地为程序员免费送猝死保险引发哄抢。程序员由于经常熬夜加班,成为猝死高危人群。之所以有专门的猝死险出现,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大部分保险公司都将猝死列为意外保险的免责条款,也就是说,意外保险不赔偿猝死的情况。但是,在所有情况下保险公司都不用理赔吗?法院的判决结果告诉你:不一定。
羽毛球比赛后猝死
家属起诉获赔8.6万元
羽毛球比赛中觉得身体不舒服,刚从医院检查完就倒在回家路上再也没醒来,家属在清理遗物时发现他身前投保了50万元的意外身故保险金,而此时遗体已经火化,没法查明死因,家属状告保险公司要求对方支付50万元保险金,同时退还已交保费2.5万元。近日,邵阳隆回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
日,邵阳人龙先生在参加羽毛球比赛过程中,感觉身体不舒服,当天下午就由同事陪着去医院检查,而心电图等检查结果都显示他身体没有大问题,但就在他从医院停车场取车的时候,突然倒地不起,当晚经抢救无效死亡。接诊医生推断,死因是心脏问题、脑血管破裂的问题、运动过量可能诱发隐匿的疾病,因没有做尸检,不能做肯定的结论。而在尸体火化十多天后,家属在清理遗物时,发现了龙先生投保的保单。原来龙先生早在2010年就投保了意外身故保险,每月缴纳500元,保险金额50万元。
家属向保险公司报案,要求理赔,保险公司按一般死亡赔偿只同意退还2.5万元保费,拒绝赔偿意外身故保险金50万元。家属将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
隆回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保险条款的约定,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但对于何为“外来的”、“突发的”具体涵义未做解释,未将“非病理性猝死”包括在内,而除外责任也不包括该项内容,由此推断非病理性猝死理应包含在意外伤害死亡的范畴之内。 保险公司在没有证据加以证明的情况下,将龙先生倒地死亡推定为“病死”即“非意外伤害死亡”,逻辑上是不能成立的。所以,对于本案“死因不明的意外死亡”应当认定为意外伤害死亡,保险人应当如约对被保险人的意外死亡承担意外伤害死亡的保险责任。
法院认为, 通常没有受到外界的伤害,龙先生不会突然死亡,更何况龙先生参加羽毛球比赛,有医院门诊检查治疗,心电图及DR报告单证明身体没有大问题,龙先生突然摔倒在地不省人事,说明外界已经对其造成了无形的伤害。龙先生死亡火化后,其亲属在清理遗物时才发现投保的保单,向保险公司报案,不能苛求死者家属必需尽到进行尸检来举证的责任,也不能认为其亲属没有及时报案。龙先生已投保,无证据证明他是非意外伤害死亡,伤害后果已客观存在,不能免除被告的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龙先生家属意外身故保险金8.6万元。
园林养护工猝死出租屋
家属拒绝尸检被判败诉
株洲市一名园林养护工人在出租屋猝死,而单位投保的团体意外险却遭到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理由是死因不明,保险公司因此被家属告上法院。近日,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家属的起诉,原因在于家属多次拒绝了保险公司提出的进行尸检确认死因的要求。
年满50的王先生从衡阳来株洲打工,在株洲一家生态园林绿化公司做园林养护工人,公司为他和同事投保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每人保险金额20万元。保险合同中约定,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予理赔。此外,被保险人猝死,保险公司也不理赔。
日晚,王先生被发现在出租屋内已没了呼吸,工友发现后马上拨打急救电话,医生到场后确认他已经死亡。经当地公安刑侦部门认定,王先生排除他杀,系意外死亡。
事发当天,保险公司就有人赶到现场,多次告知王先生家属需要进行尸检查出死因,否则不能理赔。而家属认为,公安部门已经认定为意外死亡,保险公司必须赔付。家属在理赔遭拒情况下,状告保险公司,要求赔偿20万元。
天元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理赔的条件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依该合同条款约定,投保人或受益人申请身故保险金时应提供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同时,根据保险法,应由投保人或受益人就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而该案中,王先生的致死原因不明,而在保险公司明确告知的情况下,家属拒绝尸检,从而导致无法查清真正死因,不能确定王先生的死亡是否属于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的保险责任,所以应由家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家属的起诉。
保险条款有争议时可起诉维权
保险行业从业人员介绍,意外伤害保险所能保障的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实。意外伤害保险中,大部分保险公司都将猝死列入了免责条款,此外,流产、宫外孕、食物中毒等常见原因都在免责条款内,也就是说,这些情况都不理赔。不少保险业务员在介绍时并没有特别指出,投保人也没有仔细看相关条款。而近年来,一些工作强度大的行业有猝死情况出现,使猝死备受关注,才有公司借机推出了猝死险。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介绍,虽然大部分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对于“意外伤害”的定义有约定,但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在保险双方对于“意外伤害”的理解产生分歧时,根据《保险法》、《合同法》等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因此,保险公司对“意外伤害”的条款解释不是唯一依据,应从合同条款、案件事实及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等角度出发,综合考虑。所以在遭遇保险公司以猝死为由拒绝理赔时,市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参加他人葬礼失足摔死
保险公司赔付四成保险金
邵阳人李先生购买了5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他在参加邻居葬礼时失足摔倒后死亡,保险公司以死因不明为由拒绝理赔被起诉到法院。近日,邵阳新邵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在被保险人死亡原因无法确定的情况下,从保护被保险人合法利益角度出发,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按比例赔付40%保险金。
日,李先生在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为1年,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5万元。该合同约定被保险人猝死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今年1月20日8时许,李先生参加本村村民葬礼时失足摔倒后死亡。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当天派员察看后,对死亡的原因待查,征求死者李先生的妻子是否同意尸检,被她拒绝。此后,李先生的家属到保险公司要求理赔遭到拒绝。家属起诉保险公司要求理赔。
法院审理认为,李先生在参加本村村民葬礼时失足摔倒后死亡是不争事实。这是突发的、非本意的客观事实。但对于李先生是否因疾病导致摔倒死亡,还是摔倒后诱发原有疾病导致死亡,抑或摔倒后直接造成伤害导致死亡,难以界定。多种原因有承保危险、又有非承保危险和免责事由的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被保险人的损失系由承保事故或者非承保事故、免责事由造成难以确定,当事人请求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相应比例予以支持”的规定,结合本案实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由保险公司承担40%责任,即赔偿李先生家属保险金2万元。查看: 6657|回复: 2
一个关于保险理赔的文章,水太深,看了觉得更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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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强悍的交通事故处理攻略 ---转帖
每天都有那么多的伤人事故,作为机动车驾驶员,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故你知道怎么办吗?
很多人都知道打110,120,打电话喊亲戚朋友,除了这些就不知道怎么办了,对吧。 *
一般发生有人伤的事故,报110是必须的,因为这样的事故容易有纠纷,所以一定要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出现场的事故证明必须有5张以上现场照,没有现场照的事故证明,保险公司可以不认可拒赔。人伤事故原则上,出警后一定会扣车处理,主责以上机动车主还要罚款。(责任明确的无人伤事故可以先移动车子到路边不要影响交通,按快速处理流程处理,这里不一一详述,可以教大家一个办法,在移动前用手机或相机把第一现场拍下来,注意把2个车的牌照拍出来,整车和路面情况一起拍,实在不行你几个角度多拍几张)
有人伤的,一般一定保留第一现场,人伤严重的要先协助抢救伤员,当然最好是叫120那种专业的人去弄,比如有脊柱骨折的你去乱搬动,抢救,搞不好就是加重损伤,弄的他瘫痪么完结。若果对方轻伤的,一般都会要求你陪同去医院看病买单,这个时候,一般你要推说没带钱,因为责任没定,很多情况下你不一定全责的,你掏钱后,万一不是你责任,那么这个钱你很难拿回来。不管如何不要掏钱,反正第2天去交警队该怎么处理再怎么处理好了,不怕的。一般110到现场处理很简单的,需要120的他们会做好份内事情,保险公司你报案后,不一定来现场,除非重特大事故,因为可以去交警队调现场照的,一般小事情保险公司定损员可以当场出定损单,大点的一般都要改天在汽修厂拆解定损,一般的案子拆检后就可以出定损单,大案子是逐步修,逐步拍照,快要修好的时候,还要等修复的车子上路测试,如果发现有问题,那么还要拍照,最后全部弄好后出最后的定损单,这样就可以保证维修价格不超过定损价,不然早出定损单的话,再有问题就难改了。
) m+ ) Y) H5  l8 ? 请认真看每一页回帖,今后几乎每一页都有重要事故处理和理赔知识.
在交警队处理事故的时候,你要注意,一定要心里有底,怎么赔,责任怎么分担。首先你需要明白交强险部分是只要吃到责任就要全额赔偿,次责和全责后果是一样的。 误工费只赔由于病假而造成的收入减少部分,不是对方想说多少就多少的,超过1600是需要提供纳税证明的,如果对方提供不出纳税证明那么只能按行业最低标准赔偿。
举个例子,我一个客户曾经撞了一个漆匠,漆匠工资是100一天,这个确实是事实,但是他无法提供收入证明和纳税证明的,那么理赔的时候我们只能按照行业标准,最多赔付他4-50一天误工费,但事实上,在交警队处理的时候你肯定要按照100一天赔偿他,不然他肯定不会签字的。还有一次是建材市场一个老板,他说他每天收入起码1-2000,现在休息了你这个要按价赔偿,这个保险公司肯定是不认可的,那么在交警队协商的时候你就肯定不能给他,不管你赔多少,肯定理赔不到,还有一个事故,是电厂一个中层,他一年奖金18万,这个也没帐算了,理赔肯定不认可的,奖金的认可算法是,按照事故发生前单位前3年的职工平均奖金计算的,超过纳税标准的,按照起征点计算。
在实际处理事故时候,你如果按照保险公司赔付标准去谈,肯定谈不拢的,为了早点了结事故,你肯定要多付一部分赔偿金,所以一般牵涉到误工费的客户自己去理赔肯定是赔不足的。只有保险公司资深人士有办法尽量解决,但也不是所有案子都可以做到100%赔足,不过比自己去赔肯定可以多赔很多。具体操作方法这里也不便说明。
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在交警队协商的时候,如果对方伤者年龄在18周岁以下,60(女50)周岁以上是没有误工费的,你不需要赔偿,如果超过退休年龄,确实在单位继续留用工作的,有固定收入的,那么需要所在单位出证明,不然不予认可。
营养费,没有评到1-10级伤残是不需要赔偿的,交通费如果需要赔偿,那么是按照公交车标准赔偿 ,不是他提供一堆打的票你就需要赔他的,坚决不赔。精神损失费必须经过司法途径才可以认可赔偿,否则你可以直接拒赔,江苏标准每一级伤残赔5000精神抚慰金,深圳是1万一级。举个例子,脾脏切除是8级,光伤残赔偿就要98000左右,手指一个骨折就是10级,大拇指可以达到9级。骨盆骨折,一般有内固定的,很多情况下可以鉴定到10级,脑外伤有开颅手术的,一般可以认可到10级,轻微外伤是肯定不够伤残级别的。
另外说明一下:现在是2000以上提供纳税证明,上面写的1600是去年标准,有的公司还沿用1600,但是大部分公司都是2000以上需要提供纳税证明了
在谈判时候一定注意,如果对方提供不了收入证明的,就是按事故发生当地行业最低标准赔付的,提供不出收入证明的目前本市赔偿范围大概在28元左右一天。前几天一个事故,对方外地人说他是送报纸的,每天收入100,这样的人直接叫他滚蛋,送报纸一天可以赚100,那么人人都去送报纸了。
前几天还有一个事故,一个认识的人自己去处理的,对方锁骨骨折,一年后来取钢板,结果交警队去协商的时候赔了他几万,这个案子当事人就处理的非常不好,首先,不是他休息一年就可以认可一年误工费的,锁骨骨折,就算放内固定,一般首次手术认可在70天左右,不会多认可的,取钢板的第2次手术,认可病假一个月吓死人了,也就是你最多需要赔他3个多月误工费。结果当事人赔了他整一年多的误工费,外地人提供的麦之西伯的收入证明2500一个月,但是没有提供纳税证明,等于废纸一张,理赔是不予认可的,另外他没有提供伤残证明,赔他的伤残费也是保险公司理赔不到的,多认可10多个月的误工费也是一分赔不到的。碰到这样的事情,和你赔偿心里价位差的多,理都不要理他,叫他直接起诉,法院判多少,哪怕9万10万,保险公司都认可的。所以在协商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认可误工费的时间限制,不是他要求多少就多少,或者医生开多少病假就认可多少病假的,如果碰到串通医生乱开病假的,直接拒赔他。打官司好了,一般律师费10万内的案子是按6%收费的,没多少的。&
有的事故,当事人会提出,陪病人的人也需要计算误工费,一般事故是认可的,重伤事故根据伤残鉴定一般可以认可1-2个陪护家属的误工费,和交通费等。比如上次一个严重脑外伤事故,伤者父亲来去双飞,我们只认可他飞来的机票,因为情况紧急这个可以认可,但是回去不紧急了,我们肯定只能按照火车票的价格来认可,这个大家也要注意。
最近还有一个事故,当事人是学生,他父母提出,孩子病假,他们要休息了去看护他,要求赔误工费,这个大家要注意了,这个不予认可的,在陪护费上我们只能认可住院期间的护理费,40元一天。这个你绝对可以拒绝他的。当时他还提出了精神损失费,一点皮外伤,血都没出,这个显示是说不出的,直接拒赔。不服打官司好了,法律是公正的,法院怎么判怎么弄好了。#
本人为保险界资深业务经理,此贴不含广告,非常实用,希望版主可以让他在此处生存,此贴可以带给广大读者非常实用的帮助
还有一个需要提醒大家的,如果双方事故,没有人伤的话,损失在200以内,那么可以现金解决最好现金解决,不要麻烦保险公司,因为交强险折扣是根据是否有有责双方事故来计算优惠的,比如第3年的车,如果没有有责双方事故,那么接下来一年交强险只要680,但是只要你动用交强险赔偿哪怕一分钱,第2年就要跳到950,也就是你将会多出300元,而且接下来一年本来可以继续680的,但是你要变成855,也就是你起码3年都要多出,直接经济损失绝对要600以上,与其这样,还比如给个100-200搞定。特别是在保险即将到期的时候,千万不要轻易动用交强险。还有一个是交强险不要脱保,超过3个月,超过3个月重新投保将被视为新车投保,又要从950开始累计。最重要的是万一有有责双方事故,没有交强险等同有交强险处理,但是交强险赔偿部分由车主自行买单,碰到大事故或者死亡事故,11万自己先买单,超过部分才能按照责任比例再商业险部分赔偿,那你不是哭撒,而且一般碰到这样的事故,交警肯定到场,你没交强险,就要处于2倍罚款,再补交交强险。就算你开后门不罚,起码你要去交警部门欠人情,人情是不能白欠的。所以千万不要让交强险脱保。
) @4 A, |3 G JC在事故处理中也可以扮演很重要的角色,虽然JC必须公平公正处理事故,但是你最好还是做好J民沟通,和谐的环境很重要。
在交警队协商的时候,如果JC超对对方一声吼:“你这个人怎么这样的,你这个事故人家赔你这么点么差不多了哇,人家么也满有诚意在,差不多就行了。”那么明显可以听出来警察偏向你一方,对方肯定要吃软。如果JC反过来朝你吼:“你这个人也真是的,你是机动车,再怎么说,你只要修车,反正有保险公司,对方毕竟受伤了,你就多赔点人家,人家吃那么多皮肉之苦了,人家要求多赔点么也可以理解的,社会医保还有自负段的,不要说你这个商业保险了,赔赔开么好在。”这样一来,明显是JC帮对方,对方一听么肯定吃住你,你看JC都认为差不多要赔这么多,我要求不过分吧,这样一来你完了,肯定只能乖乖的赔钱了。
所以要做好J民沟通也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切记切记,不要老头老脑,号称认识谁,认识谁,这个时候谁都不认识最好,我就人和卵,那么你最大,你要认识谁,你要有多能量,那么麻烦在,对方肯定吃劳嫩,:老板,你就当扶贫吧,你看我们被你赚那么可怜,你就当做善事,行行好,多赔点吧。人家赔着笑脸和你说,你倒好意思不赔,而且甩浪头在先,不赔么好像也太没面子了吧,于是你只要死要面子活受罪在。
请问楼主,交通事故中一方逃逸,保险公司怎么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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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一方逃逸,影响案子定性的,那么根据交通法,交警部门将会判逃逸方全责,既然可以判对方全责,你们就可以按照对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来处理,如果你是机动车,那么你只需要在交强险部分给予无责赔偿就行,其他的全部由对方买单。
我估计你这个指的是双方机动车事故,一般如果对方是非机动车,除了赖你就是诈你,根本不会逃的。只有对方是机动车,出于某些特殊原因才会逃逸,比如酒后驾车,很多人都是弃车离开,然后在内行人指点先,事后跟交警部门说他去医院看病了,(车祸当时由于受到惊吓,需要就诊--这个将作为他就诊的理由,因为去就诊可以不认作逃逸,只要再此期间内找人搞定事情,然后回交警队处理事故,一般不算逃逸)
碰到这样情况的,你可以委托律师去医院找他就诊的证据,(律师比较内行,知道哪些可以作为证据,哪些证据是无效的)一般此类事故逃逸的人,他第一反应就是去找人解决问题,而不是真去医院,医院现在都是电子挂号病历的,就诊时间改不了的,也就是他很难造假。一份病历牵涉到医生,挂号的,检验科的验单,放射科拍片,CT等片子上都有时间记录的,很难造假。
保险公司对于这样逃逸的一方,就有权怀疑他酒后驾车,保监会一般都会在任何商业保险条款中明确规定,故意影响案件定性,影响事故真相的,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醉酒驾车保险公司肯定拒赔,但是以受害人名义起诉,可以在交强险部分给予受害者赔偿,不过赔偿后保险公司会向当事人追偿,本地人的话你还是不要去尝试这一条,因为本地开的起车的人,估计你的可执行财产肯定会超过交强险赔偿部分,你逃不走的,而且要惹官司上身,麻烦的很。
有朋友问以下几个问题 /
1、现在交通事故的赔偿是否包括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这几种?哪些属于保险公司赔偿的范围?赔偿的标准是多少?哪些属于双方协商的赔偿?
2、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伤者颅内受伤(左颞叶脑挫裂伤、右顶急性硬膜外血肿、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锁骨骨折,但颅内未开刀,锁骨也未加钢板,当事人现已逐步恢复。象这种情况是否需要做伤残鉴定,或者说做了以后能否评上伤残等级?是不是评上伤残等级才能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象这种事故应向对方提出多少精神赔偿?
另外做伤残鉴定的费用是由谁来支付的?
1 、医疗费伙食费护理费都是在住院期间才算,出院就不算,医疗费参照医保目录,伙食费打官司可以参照公务员出差标准赔偿,早3中5晚10,共18元一天。护理费40一天,但目前行情是60一天,也就是要自费20一天,一般护工只认可一个。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必须评到伤残保险公司才认可,但是在交通事故处理的时候,这几个费用不能不算,计算的途径只有一个双方协商,(这部分费用保险公司不认可,所以一般都要自费,除非保险公司强人操作)
2、你说的那个事故,如果是交通事故,么有开颅手术,这个要看他回复情况而定,如果有功能损失可能可以评到伤残,如果没有那么就不一定构成伤残,锁骨骨折一般很难鉴定为伤残。如果这个是工伤事故,那么10级问题不大,工伤对于伤残评定认可的标准比较松。交通事故造成的脑外伤,一般有开颅手术的,视情况而定一般可以到10级,每级伤残有5000精神损失费,这个协商的时候你可以向肇事者要求赔偿,但肇事者不打官司,保险公司是不认可这个5000一级的精神抚慰金的。达不到伤残你提出赔偿精神损失费这个拿不上台面的,这个只能靠你本事去争取了。
3,伤残鉴定费肯定你先自己出哇,然后找对方去要。
在此先请教个问题,某人开汽车追尾撞了一辆外地人开的无证的改装残疾车(像以前的啪啪车,就是三轮的,自己装了车棚的那种),当时三轮车上他载客4-5人,两车相撞时,三轮车内有一老太从座位上滑落下来,臀部坐到车厢底,造成盆骨骨裂,三轮车也没翻掉,只是自己装的车棚的玻璃碎掉了,现在过去快一年了,此事还未处理掉,汽车车主已经垫付医药费7000,三轮车主也盯着他要赔偿三轮车的修理费,请教下这种情况最好怎样处理,那个三轮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吗?望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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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事故追尾的肯定是主责以上责任哇,他的三轮车非法改装这个一般是处理完事故后进入处罚程序,交警会对他非法改装处罚,但是如果事故原因和他的非法改装有关,那么应该可以吃到次责。现在老太只是骨盆骨折,最多伤残,赔偿范围估计不会超过交强险部分,所以这个案子不管责任怎么定,对于后车来说基本和全责一样,如果住院医疗费超过1万的,可以由保险公司预陪1万,但是如果他已经出院了,那么是不会帮你预赔的。
现在你的处理方法是不要拿钱出来先,一起到交警部门协商解决赔偿事宜,
你注意,这个案子老太骨盆骨折很可能可以做到伤残的,也就是你可能要赔伤残费,评到伤残后有部分营养费,但
是不多的,忽略不计,特别注意--他退休了,没有误工费的,如果走司法途径,可以赔按规定赔点精神抚慰金,不打公司,你赔了那么保险公司理赔不到的。另外对于老太的赔偿金你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三轮车非法改装载客,逃不了责任的,老太是成年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该知道非法改装三轮车不是营运车辆,他选择租用这样的交通工具出行,也负有责任。
这个案子又是外地人,又是老太,纠纷多的,建议你找月亮鲸鱼,他是律师,最好走司法途径解决,判多少赔多少,反正判下来的保险公司都认可的,不然你这个案子没帐算了,很难协商的。-
举例说明一下高速公路的事故处理的几个要点。
1,高速公路事故和普通公路事故是不一样的,不是你和普通公路的事故一样,可以尽量满足当事车主意见的,一般都会扣车处理先。哪怕是单方事故,一般高速交警会拖到指定停车场,很少情况下可以拖到你自己要求的停车场,但是拖车费么反正你出哇。
如果是双方事故,或者损坏隔离栏、路灯,应急措施等公共设施的事故是你想也不要想自己做主。
2,高速事故,一般必须由物价部门估价,如果事故处理有纠纷,打起官司一般以物价估价为准,这样就带来一个问题,由于物价估价是要收取估价费的,一般是定损总额的5%,另外需要拆检的,一般需要收取5%拆检费。这些保险公司都是不报。为了多收取,这个10%的费用,他们一般都会死命往高处估,所以经常会远大于保险公司估价,特别是护栏,路灯,应急设备,绿化等。沿江高速常州段某汽修厂的老板就是物价的定损员,他估的东西都是纳米东西,价格都是翻倍的,要注意。几平方米的小树,光绿化迁移费就要15万,这个要小心的,一般,直接理赔的话,保险公司是不会来认可你这么多的。
3,高速公路事故处理后一般他们都要求放在某些人指定的汽修厂修理,那样会绿灯,否则一切后果自负,一切皆有可能,就算已经定好主次责的事故(你次责),他们也有办法帮你弄成你主责(已经碰到过类似事情)就算有严重人伤事故,他们都可能不交押金的情况下把对方车放走(绝对发生过,在沪嘉高速)你不就范一般都会造成你事故处理和理赔异常困难。但是如果你放在他们指定的汽修厂,那么你想想也有了,肯定浆糊一大堆,没大浆糊帮你弄个鬼啊。. h#
4、这类指定汽修厂知道你外地车,一般只要交车时候应付过去,你可以发的动,开的动就行,所以一般都会用大量副厂件,修复件来维修,碰到气囊爆出来的事故,只要修的交车时候气囊故障灯不亮就行,所以千万不能再此类汽修厂维修,
但是如果你不在此类汽修厂修,那么只有3条路,一个是拖回来修,一个是指定当地4S维修,一般当地4S的话,离事故发生地不会远,拖车费他们会在维修利润中解决,不会叫你出血,但是他们不会帮你去理赔,你来回跑得几次,烦的很,几次下来路费就N多了,也不是很合算。如果你叫本地4S去拖,拖车费肯定要你出,维修费肯定是你先付钱,然后自己去保险公司报,找本地4S的话,就意味着你起码估价和拆解手续费你要自理,拖车费要自理,以5万的案子算,就是大约1万你自己先买单,(就算你再4S投保,4S承诺你有事开过来他们都会解决,发生这样的事故他们根本不会帮你理赔,纯粹骗你)另外就是,如果距离本地比较近,那么由常熟的有实力的汽修厂去帮你拖回来解决,这样办法最好,一般通过协商可以帮你解决部分费用(拆检、估价、拖车费)这个是最省的。.
高速公路事故只要一种情况可以快速解决,就是碰擦范围小,人家没胃口敲诈你,那么就可以自己自己协商解决,适用快速处理办法; i$
高速公路事故一般大多在外地,来回不方便,所以一定要记得拿好几样东西,事故证明,物价估价单,定损单,维修发票,对方交强险保单等重要文件,忘记一样东西烦死个,如果对方也是在外地,那么更加麻烦。当然有人伤的话,那么出院记录,用药清单,发票等都要拿好,有伤残的伤残鉴定都要拿好,病假日期可以委托伤残鉴定的时候一起鉴定病假日期,鉴定了这个日期,赔偿的时候就可以不用多陪对方多休息的病假了。高速人伤,双方外地的案子最头痛,还是叫律师直接起诉,自己省力点,如果要自费点就自费点吧,花钱买太平,不然不烦死也累死。
撞人后离开现场,几个小时后又到交警队自首。保险商业三者险是否有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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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报警了,有事故证明,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只要是事故真实存在就可以得到理赔 b
离开现场不代表逃逸。逃逸必须满足2个条件,一个是明知事故发生,第2是主观上故意逃避处罚或承担责任
请教楼主 ,前些天我的车被一个三轮车撞坏前门 ,因为在集贸市场上非常拥挤也说不好谁的责任 ,跟保险公司打电话理赔员说不用找交警让自己解决 ,开到他指定的修理厂整形喷漆 ,提交了身份证,驾驶证 ,行驶证, 下午修好了厂家就直接让把车开走了 ,连字都没让签一下 , 请问这样我下年保费会不会享受不到折扣了啊? 修理费多少钱我也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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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三轮车撞,痕迹很可能是双方事故,但是他们可以帮你做假事故,弄成一个单方事故,比如恶意把你车去擦墙或者柱子,把双方事故的痕迹擦成单方事故。这样做的话你的交强险是不受影响的。:
但是如果他们为了贪省力,帮你弄个停放受损,按打7折理赔,但是这个赔款够修车了,那么明年你的交强险是会受影响的。停放受损就是找不到第3者。
发生有责双方事故,或者停放受损后交强险会涨价,商业险如果你续保同一个公司,当年度赔款超过保费的50%或者理赔次数超过3次,那么你的保费是会涨的,不过你换一个公司投保就OK了,新保进去的车子,一般保险公司默认为2年没事故。
机动车第三责任险责任免除中有: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化,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只要离开现场就可拒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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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一定的,如果离开是去看病,但是110照报,就算离开了,只要不影响事故认定,还是可以得到理赔的,保险公司只要案发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就行,!
第3者责任险是有这样一个条款,有了这个条款就活络多了,也就是我愿意赔你就赔你,不愿意赔你我就可以以这条为由拒赔。!
但是如果肇事车主诉讼到法院,他有到医院就诊的证据,一般法院会判保险公司赔偿。2 x) U
这条最常见的有争议的就是酒后,他假装医院看病,医院去呆一会,等酒精过点了回来,这样就不能证明他酒后驾车,或者是醉酒会降到酒后。或者换人,来顶替,类似情况很多,重大案件是很难行的通,一般事故如果当事人这样处理,并且和某些人串通好,还是混的过去的。
我在今年4月5日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和出租车相撞,对方为主责(7成),我是次责(3成),双方汽车多已评估修复,但是对方出租车内有一个63岁的男性客人,头部受伤后开刀取血块,共化医药费2W多。对方预付了1。4WE,我付了1W。问题是去交警队处理,伤者,提出了一大堆医药费以外的费用大概在2W多点,一是工资,二赔护费、三是营养费60元/天,四是送医生的红包1500。还有精神损失费8000。还有其它杂七杂八的东西。总共是2W多。后来经过协商他说最低价是10000元,要不就做伤残鉴定。起诉。请问律师,像我这种情况是起诉解决还是协商处理好
你这个案子,对方开颅手术的,肯定是10级伤残。 *
由于对方超过60岁,没有误工费赔偿,营养费按伤残级别定,10级的话,住院期间营养费是10元一天,出院后,如果医生或者伤残鉴定没写明需要营养费的,那么不需要赔偿的,红包肯定不在认可范围,送红包是对方的行贿行为,这个不需要认可,精神损失费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打官司,可以认可5000一级伤残,否则不予认可。
这个案子医药费的1万是你全额赔偿,超过部分你和出租车按比例赔偿,出租车有没有座位险是他的事情 ,赔得到赔不到与你无关。
你这个案子对方狮子大开口了,不理他,这个案子,你只需要按交强险和商业险责任比例赔偿医药费和伤残费就行。其他不需要赔的。那种护理费是在交强险的11万死亡伤残中赔偿的。
楼主您好,很高兴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看到您的帖子,因为我现在正需要您的咨询意见。我的情况比较复杂,过程如下。08年十一假期我于北京开车(京牌,在北京中保投保)回老家A市,假期期间在A市一路口处调头,与一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侧翻,驾驶员小腿受伤(经交警现场勘察判定我全责)。我马上停车拨打110和A市中保电话出现场,并叫120救护车将伤者拉往医院进行救治,经查摩托车驾驶员小腿骨折并进行了相应的手术,手术后伤者住院2个月有余。期间我垫付了全部的医药费和住院费26000余元(费用单据都在我的手里),在伤者住院期间,伤者家属(主要是其妹妹和妹夫)向我索要40000元赔偿金,经反复协商达成一致,我赔付伤者25000元现金,伤者同意结案。后来听朋友说我答应赔付的太多了(伤者40多岁男性,据说是在其妹夫开的门市房内工作,根据我个人按照此人条件及A市经济状况估算大概月收入在800元左右),但我想既然已经答应了不好再更改。因我假期过了必须回京工作,故后来的系列事情都是请我家人代理我来办理的。就在我家人和伤者家属去交警队结案时,交警告知因事故双方在事故发生后7天内没有来交警队调解,故此案已经不归交警部门管辖,应提交司法部门处理。在此期间伤者家属要求我家人先行支付了他们5000元,并写了收条。此时已是09年的3月份,又过了一段时间,我家人联系对方尽快到法院结案,但伤者家属不知什么原因以种种借口不予配合,后来甚至电话也不接了。我现在有几点疑问:1,我承诺给对方的25000元赔偿金只给了5000元,还有20000打算结案时再给,但对方为什么由原来的催我们付款突然转变成现在的不着急要钱了呢? 2,对方有没有可能在酝酿什么计划希望能要更多的钱? 3,如果对方出于什么原因今后再也联系不上了,我之前垫付的包括医药费的钱是否可以到保险公司报销。 4,如果对方一直不跟我们联系我们也联系不上对方,我们可以做哪些? 以上问题可能某些方面已经超过了保险的范畴,请独孤楼主从您的专业角度予以帮助分析,不胜感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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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案子是这样的。: C
1、他小腿骨折用了26000,估计是胫腓骨双骨折,而且肯定是用了钢板了。不知道有没有伤到胫骨平台或者踝关节。如果伤到关节,那么很容易评到10级伤残,如果单纯骨折,那么是评不到的,单侧肢体骨折必须是长短脚,双下肢相差2CM以上10级,4CM以上9级。用了钢板的话,那么一般会在手术后1年取钢板,你08年10月份的案子,所以现在不可能和你来了结。所以不是对方不和你处理是要等治疗结束,然后在取钢板术后3-6个月他可能去评伤残,全部结束才会和你来处理。
2、肇事者没有义务为伤者垫付医药费,所以你垫付后会很被动,他不和你处理你就得不到理赔,而且交警队你如果交了押金,他不处理也是拿不回来的。
3、这个案子你除了赔付医药费外,你还需要赔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必要的交通费,拐杖等伤残器具费,如果他鉴定到伤残你还要赔偿伤残费,评到伤残的话,你除了医药费赔他25000是远远不够的,不评到伤残是够了。他这骨折加2次手术取钢板的误工一共可以要求你赔120天,按50一天要求赔偿肯定不为过的,6000元,护理伤后70天,60一天,要4200了,营养费住院期间加出院后一个月90天,赔900.交通费500元很合理,拐杖1000很合理。2次手术医药费6000起码。;
4,他现在不和你处理,你有一个办法,以债权债务名义起诉他,要求他归还你垫付的医药费,医药费是垫付,不是赔付,赔付是不需要归还的,垫付是有归还责任的,垫付和赔付是2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起诉时效是你给他钱之日起1年。如果他一定要拖,那么在他治疗结束后一年他不向你提出索赔申请,他就丧失了要求你赔偿的权利。他有名有姓,有地址,起诉他先,先把钱执行回来,这样他就等于白撞,他就不敢不来和你解决。& n& e- t2 @3 P3 Q
5,在未调解结束,或者赔偿结束前,对方的医药费及其他损失费用,你是无法在保险公司得到赔偿的,到保险公司理赔,除了你自己的证件,定损单等外,对方的材料必须有1、赔偿证明(交警部门的调解书,或者法院判决书,或者人民调解机构的调解书)2、对方病历,3、用药清单、4、收入证明 5、病假单或者伤残鉴定书,6、对方维修发票,7、对方交强险保单(因为他是机动车,你全责,没有他的交强险复印件保单扣赔100)。保险公司一个案子不会做2吃赔付,如果你现在去理赔,那么你只能赔到你的修车钱。所以你必须等待。) n8 ]& T# |. c* j V
6、另外你要记住,在给他钱之前,一定要他提供所有材料,不然钱到他口袋后,他是大爷,愿意提供你就提供你,不提供你,你哭撒。而且我提醒你,中保对于人体手术中的钢板,3万以上的是一分不赔的,3万内的赔70%,是根据这样一个原则赔付的。
如果有人利用交强险BUG对付违章停车怎么办?交强险最大的BUG就是无责赔偿,而且没有交强险等同有交强险处理。
人伤事故原则上一律扣车这个是目前交警部门的常见做法。&
那么我们来假设一种情况:如果A准备开车的时候,发现前面一个车违章停车把A的车堵住了,但是一时三刻又联系不到车主那不是很麻烦,但是由于A明白交强险和交警处理人伤事故原则。A采取以下办法对方这个违章停车的B车。
A步行走到B车旁不慎跌倒,正好倒在B车上,造成膝盖损伤,酸痛难忍坐到地上。由于这个B车违章停车侵犯了行人的路权,而且A是撞在B车上造成人伤的,那么就是B车涉及这起人伤事故,于是A马上报110,和B车发生了事故,110看见人伤是一定要出现场的,由于无法联系到B车主,或者联系到了B,但是A的开价B不能接受,那么交警一定会选择扣车,然后出具事故证明后,通知双方第2天去交警中队处理。)
交警把车拖走后,A就可以把自己的车开走了,只要A高兴,他可以去医院看病,按照他当时膝盖撞在B车上的事实,他完全可以在医院里开到病假条。这样B车主就麻烦了。
在这个事故中,哪怕是判B车在事故中无责任,那么也要根据交强险规定进行无责赔偿,医疗限额1000元,死亡伤残限额11000元。也就是A去医院看病(甚至是做体检)只要1000内就是B必须全额赔偿,当然如果A开到病假的话,他还可以问B赔误工费,10天半夜的,弄个500元一顿酒钱应该不难。;
B车主就更惨了,扣车后要付拖车费停车费的费用,要是A不去交警队签字,他要提车走还必须付押金,如果A今后不来和他处理,他这个押金就一分都拿不回来。A当时的目的是只要有人把B车拖走,解决违章停车问题就行,也就是A本来就没什么损失,他有很大的可能是不来找B赔偿了,他不来么,B巨麻烦了,又不能拿到押金,又得反复去交警队,而且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理赔。
对于B车主来说,这样一次违章停车付出的代价,应该会比贴10张黄纸头还有惨。A的貌似行为不合理,但是没有证据表面他违法,他确实是“不小心”摔的,刚好摔到违章停车的B车上造成是损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也许还有旁人看清他“真的”是摔倒的。$
~ 如果违章停车碰到有人这样来对付你,那么“惨”就一个字。
说一个很实用的经常碰到的案例情形,当地车和外地车相撞,损失不大,几百元,这个时候,外地人过来爽气的说,我来吃全责好了,你放心你去修好后发票给我我给你钱。警察看见双方爽气么,很简单,当场拉出事故证明,双方签字,各方走人。9
但是到了第2天问题来了,外地人联系不到了,或者你联系到了,他不是没空,就是有其他借口,这个时候你怎么办?
所以碰到和外地车相撞,一定要求扣车,如果警察不扣,那么你就狮子大开口,要求赔偿几千,几万,这样就可以造成当场无法协商的局面,警察就一定会扣车,通知双方到交警队处理,外地车扣在当地他哭死,这样你就非常有利了,他一定会主动来巴结你,争取马上处理。,
还有个案子。在广东撞死个无名氏,负同等责任。交警依据粤高法{2004}34号中的31、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不明,肇事方同意赔偿的,死亡人员按照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赔偿费用。经法医鉴定死亡人员男性年龄在二十三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女性在二十一周岁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的,被扶养人推定为1人,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10年。“无名尸”的损害赔偿费用交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存。算出赔偿金有30多万。我看这31条中有句话,赔偿要肇事方同意,要是不同意那该怎么赔偿。如果赔了,到保险公司索赔能拿到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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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个肯定会同意,可以对肇事者和他的保险公司提起公诉的,稳赔的,只要肇事者投保了商业险和交强险,他没有责任免除的情形,那么他肯定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理赔的。具体按照赔偿标准来算好了。;
还有一般比较重要的,一直忘了说,有的案子,对方难缠的,最好不要托关系早拿车,宁愿走一般程序,验车,省手续,万一日后要打官司的麻烦个。
另外说明一个情况,一般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会要求当事车主交一部分押金,给患者治疗先,具体怎么赔一般都要等事故处理完结算。其实在事故中,就算车主全责,车主也没有必须拿钱给伤者看病的义务,拿钱给患者治疗,这个纯粹是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按法律程序,车主提供对方费用,或者说是预赔费用,伤者应该提供相应证明,比如病历,用药清单等,指已经治疗花费掉部分,没花的提供不出单据的不能算,但事实上,由于没有治疗结束,伤者也不可能提供这样一份凭证,所以,欲先垫付款合理不合法。保险公司一般都只会赔偿一次,不会一个案子分2次赔偿。所以其实可以一分不拿钱出来,事故照样会处理的很好,这个方面外地人比常熟人做的到位多了,他们几乎都是一分没有,你有本事起诉,所以在交通事故中,他们一般自负比例非常小,一般都可以金蝉脱壳。本地人傻乎乎的,看见事故要紧到处筹钱摆平,难么最好亏亏亏在哇,只能在瞎赔后骂保险公司不好:我赔了多少多少万,保险公司只理赔了多少多少千。难么保险公司再好也变不好了。其实都是乱赔惹的祸。!
车主一定切记,你给他钱,一定要给证据,和应当赔付的依据,不然你拿出来后是很难拿回来的,哪怕你没责任。这样的钱一般都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解释一下不计免赔险,很多业务员和客户都是这样解释的,你投保不计免赔就是可以全陪,不投保就是85折理赔,这样的解释是不对的,还有人理解为没有不计免赔就是小事故自理,大事故保险公司赔,这个也是错误的。
很多人不懂什么叫不计免赔,4S的那些奸商一般都会在买车时候忽悠你,有了不计免赔就是不管什么原因造成的损失都全额赔偿,其实不是这样的,不计免赔的意思是这样的:
比如你撞了人家,就车坏了,没人伤,比如费用是5000总价,那么交强险部分2000是你自理,然后3000是保险公司赔,在三责险里赔的,如果你没有投保不计免赔,那么全责事故中就是15%绝对免赔,也就是你自负免赔部分,同责事故中是10%绝对免赔,次责事故是5%绝对免赔。投保不计免赔后就可以足额赔偿了。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多次事故加免。
一般是这样,你一个车投保后,前3次出险,在理赔范围内的都是全陪的,超过三次以后,就称为多次事故,有了多次事故加免就会出险这样一个情况,就是第4次事故开始,每次增加5%的绝对免赔率,也就是要每次增加5%自费。逐次累加,一般是最多不超过25-30%各个公司规定不同。
现在基本条款每个公司基本一模一样,关键是附加条款,千差万别,这个投保时候一定注意,很多公司在特别约定里都有这样一条,单方事故必须保留第一现场,否则拒赔处理。也就是你提供不出第一现场就要拒赔。很多人吃了这样的亏了。
所以大家在投保车险的时候一定要咨询条款和特别约定,保费是最不需要看的,出单系统每个公司都是全国联网的,而且保监会统一监管,制定费率的,不是任何个人可以改变保费的。只有财产综合险,意外险等才会根据行业风险,工种,财产额度,易损概率等,承保公司承保能力等各种原因而有轻微的不同。
说一个很实际的案例,
比如一个汽车,全责撞一个贩蔬菜的贩子。汽车车损没多少,贩子骨折,跟骨裂缝。这样的案子就很棘手了。$ k2
贩子城镇户口,他虽然是在菜场租摊位经营的,但是只要他提供不出收入证明的,那么只能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赔付,目前常熟地区误工费认可标准是850一个月。一般的误工费是不分户口性质的,碰到死亡伤残的,赔偿是需要参照户口性质的。一个跟骨骨折撑死了120天,裂缝的话,一般认可在2个月左右,如果是其他地方裂缝认可的时间还要短。
这样的事故,你按850赔他,不要说赔2个月,你赔他3个月,也就2550,在加上医药费,显然是协商不掉的,人家市中心的摊位费一般会在2000左右一个月,跟骨骨折起码2个月不做生意,除非雇人做,那样就要发工资,这些摊位费,经营减少收入,用工费用等都是不认可的,但是这部分损失确实是跟本次事故直接有关的,这样在处理的时候就有矛盾了。这部分费用你不赔吧,不合情,要求你赔吧,保险公司不认可,法律上也一般也不会支持他。
所以在处理这样的事故的时候,一定要先做到心中有数,大概可以保险到的钱是医药费加850*3,打官司也就大概这么多,不过不打官司,这样的案子事实上没有5000肯定是调解不了的,那么肯定会出现自费,这个就看个人的心里价位了。如果愿意给予伤者多补偿点,那么就出高点,如果不愿意么,只能谈到3000左右,谈不拢就打官司了。
有个朋友碰到类似事故,他的心里价位竟然是2万肯解决,1.5万是赔快快在,昏迷个,给了1.5万,赔到才2-3000,那不是哭撒,所以有一个好的业务经理给你提供服务是不一样的,预先让你知道一些尺寸,那么在处理协商的时候就主动的多。
现在不少车主认为只要购买了车险,所有的事故损失都由保险公司赔偿。对此我提醒大家,对于车险理赔,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不要随意包揽事故责任。有的车主认为反正有保险公司赔付,事故中的责任认定并不重要,因而在进行责任认定时,有的车主“不怕”承担责任。但是一定要注意,对于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因此,车主一定要明确责任,不是自己的责任不要承担。*
其次,切忌“先修理后报销”。一些车主在出险后不是立刻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是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实际上,车险理赔程序是:出险后应立即报案,并拿到交警开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在交警处理完事故后,车主还应向保险公司报案;然后才是对车辆进行修理,提交单证、赔付。车主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开始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由车主自己承担。
第三,委托修理厂理赔需慎重。一些车主为了方便、省事,发生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而是将理赔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实际上有的修理厂会让车主走一些“歪门邪道”以达到赔付目的,而这些“歪门邪道”如果被保险公司查实,车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担责任,还会在保险公司留下不良记录。
最后,“不计免赔”范围有限制。“即使投保了不计免赔险,车主不一定就能获得全额理赔。保险公司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会对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单独的免赔率,而且这些免赔率不属于不计免赔范围,如多次出险、超范围行驶、理赔证件不全,验车后为盖检验合格章等,保险公司一般会加扣免赔率。此外,不计免赔险是附加险,主要针对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主险,对于自燃险、玻璃单独破损险等附加险,不计免赔险并不起作用。
交强险“互碰自赔”需满足6个条件
交强险互碰自陪必须同时满足以下6个条件,车主就可“互碰自赔”:两车或多车互碰;事故各方都有交强险;事故只导致各方车辆损失,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的财产损失;各方车损都不超过2000元;事故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事故各方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
因为交强险有责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最高2000元,交强险是强制投保,上路行驶的车辆都要有,而商业车险自主投保,发生碰撞的车辆不一定都有商业险。因此超过2000元的损失不便实行“自赔”,交强险采用“无过错”赔偿方式,商业车险按照“按责赔偿”方式,两种赔偿方式不同,商业车险不便“自赔”。
“由于保险公司不再看对方的车子,因此有的车主可能自己撞到花台、电线杆,又没有投保商业车损险,就冒称与其他的车子互碰而骗保。”今后交强险面临更大的道德风险,但并不表示车主可以随意骗保,公司今后将更加严格勘验,如果对痕迹有疑问,会要求车主提供对方车辆的车牌号码和保险公司,在行业内通过各种方法进行核实。
定损员在对痕迹有疑问的情况下就不会出单。保险公司一定会尽最大的努力防范车主钻空子。
符合“互碰自赔”的,各方车主凭交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等单证,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
索赔材料包括:1.索赔申请书;2.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3.损失情况确认书(定损单);4.车辆修理费发票(原件);5.驾驶证和行驶证(复印件或照片)。
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的单方事故、任何一方损失金额超过2000元的事故,以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范围的:涉及人员伤亡或车外财产损失的事故都不适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要按一般的理赔方式处理。
注意:1、商业车险不实行“互碰自赔”。2、一方全责、一方无责任的情况不能适用这种方式
08年10月份,我同事摩托车与一电瓶车在十字路口发生碰撞,摩托车没上牌照,交警判了摩托车次责,电瓶车主责。电瓶车主62岁,锁骨骨折,植了钢钉,现在在家休养,一年后取出钢钉。我同事摩托车载了他怀孕的老婆,当时摩托车倒地后老婆有头晕呕吐和出血症状,尿检也有血,但只在医院观察了两天就会家了。当时我同事向医院垫付了8000元,现在电瓶车主提出私了,要求我同事再支付他14000,说包括误工费、伤残鉴定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
请问,他们的这个要求合理吗?还是公了合适?锁骨骨折算几级伤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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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骨骨折很难评到伤残等级,对方年龄超过60岁,(男性退休年龄,女性是50)这样的人是没有误工费的,除非他切实在单位工作,有工作证明,收入证明的事实情况。但是这个一般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认可,否则保险公司一般不予认可。,
摩托车吃到次责,就是交强险部分全额赔偿,死亡伤残11万封顶,住院医疗费是1万封顶。由于对方是主责,那么摩托车的乘客的医疗费对方需要按主责赔付,一般是7成。车主自负3成,摩托车一般都强制保车上人员险,也就是剩下的3成可以在自己保险公司理赔。
对方老头你同事只要赔他医药费,住院护理费等就行,那种伙食费,交通费忽略不计的,营养费评不到伤残,或者医生没出具需要营养证明的,不需要赔他的,就算赔也就是住院期间10元一天。
叫你同事赔14000,理都不理他,叫他起诉好了
锁骨骨折肩峰端的话,可以评到10-9级伤残,否则难评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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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部分,这个论坛居然连字数多少也限制的比正常的论坛少得多。
交强险理赔如何计算?责任范围怎么认定
作为强制保险,交强险是车辆的必保险种,究竟如何理赔,成为广大车主最为关心的问题。很多人对交强险的理赔条款很陌生,如今交强险理赔限额扩大了,有什么具体影响?出险后交强险理赔要搜集哪些单证?听说交强险包含伤残费用、医疗费用、财产损失费用等理赔科目,具体出险理赔时是不是会分类理赔?”
理赔责任范围 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理赔程序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10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
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
理赔原则 根据保监会相关规定,交强险是对第三者造成损失的赔偿,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将实行交强险先行,商业三责险补充的原则。商业车险在扣除交强险赔偿金额后,对剩余理赔金额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计算免赔率,最终确定相应理赔金额,但商业车险的理赔原则是有责赔付,无责不赔。
楼主你好,急需你这样精通业余的高手帮忙啊。)
我有个朋友在高架桥上四车连环相撞,她是最后一辆,判了全责。
当时她说前面三辆已经撞在一起,她再撞上去的,是否不应全责?交警说反正有保险公司,是否全责无所谓。
现在两辆车没问题,但其中被撞的有一辆保时捷。
保险公司只肯赔付五万,而这个保时捷拿到4S店去修理,费用要八九万。
对方车主抓着我朋友要她付多出来的钱,保险公司说高档车的确有一个差额存在,他们不管。
请问这个差额,我朋友应该付吗?对方如果要起诉的话,是不是稳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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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不是,事故责任认定书》缺责任2个字,这个和以前有本质上的区别,只能作为一般证据使用,最后法庭是否采信是法庭是事,不过行政认定书证据效率强于一般证据。
保险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不存在高低档车之分。不过有地区差别,比如你沈阳投保的保单,在上海出险,由于上海地区工时费高于沈阳地区,那么赔偿时候保险公司就会按照沈阳地区的工时费来计算维修工时,但是走司法途径就不会这样了,法院硬判,保险公司是没有办法的。保险合同不能违法合同法,必须根据约定合同进行赔偿。
保时捷估计去4S维修的,一般4S的维修保险公司都是认可的,主要区别在于一些地方,比如车主要求更换,保险公司定损定修复,这样就会有理赔纠纷。所以在对方维修前一定要去重新定损,如果保险公司不肯,那么可以委托双方公认的公估机构定损,比如事故发生地物价局,有资质的权威的公估机构--如“罗便士”的分支机构。保险公司如果拒绝赔偿,那么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获得理赔。
在对方维修前一定要先定损达到一致,否则修复后要翻案就巨麻烦。估计你朋友投保在小公司,很多小公司都这样,小案子可以赔付,大案子就拖,赖,还价,能忽悠就忽悠,巨麻烦。
我客户一个雅阁,曾经撞了一个卡宴,卡宴修了76万,他的保险范围内三者20万,交强险内2000,都得到了足额赔偿。
今天帮客户去谈判,最后谈僵,准备走司法途径。
案子是这样的,汽车全责,对方一个脚跟骨折,打了钢钉,一次住院8天,医药费一共6000,一年后取钢钉,他顺便把15年前放在左股骨的钢板取了,共住院6天,一共医药费4000.他开了7个月的病假。按道理这样的案子最多封顶认可140天,本来我打算认可他7个月的,弄弄掉么好了,没想到叫了人来和我叫板,要赔这个赔那个,那种东西都不在理赔范围的。本来我蛮好了,对他说认可你4个月误工,2000多一个月,然后另外赔他个2600解决,偏偏听这听那,和我讲程序,事故是一回事,理赔是一回事,我靠,我还没他懂,我跟他解释好几遍,我说我帮他们框的范围不会比法院认可范围低,不信,那么拉到吧,司法途径好了。
他这样的一个脚跟骨折,没错位,对位对线良好,恢复良好的,司法途径的话肯定要让他鉴定实际病假时间,不是他开7个月病假就7个月的,搞不好就认可他3个月,那样他就哭死了。
他提出奖金,呵呵,那个家伙也真外行,不知道法院判只判误工费,不分工资奖金的。
反正这样的话案子反好弄了,我们律师都不要请的,对方要告肯定会连保险公司一起告,保险公司会请律师的,车主律师费都可以省 ,缺席审判好了,反正法院判多少,只要扣除自费药保险公司都赔的。省力省事,省钱。
本市有几个汽修厂超级牛逼的,不管你要修什么,比如做保养,刹车帮漏油,电瓶,发动机大修等,不管维修费要多少,不管这些正常损耗不在保险范围内的,只要你提供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就行,他们会让你一分钱都不出帮你搞好。
维修都是要材料和人工的,他们不可能贴钱做事,唯一的办法就是走保险骗保。骗保还不是羊毛出羊身上,无非是拿你的车出去撞,撞了赔钱,你要修的东西越贵,帮你车撞的越不像样,但是人为撞车是很难把握度的,弄不好就是帮你内部部件碰坏了,有的不能立刻发现的,就算发现,他们帮你表面整形喷漆弄弄好,你又看不出来的,看见么出钱修好了东西,开心来否来在,但实际上呢,吃亏的到底是谁。
本市有汽修厂前2年就是靠做这样的一次性生意(因为车主大部分不会去第2次再找他们),竟然忙的要一直来不急做,天天开夜工,你说生意多好,现在呢,做穿帮了,几乎没人敢把车开过去给他们修,每天几个人翘起脚喝喝茶混日子。*
所以不要去追究那种东西,万一穿帮,3000以上,只要是你默许的(这个说不清的),车主也有刑事责任的的。就算不坐牢,拘留进去几天,打也要被打的半死,啊犯的着。
一般一个门整形喷漆是500-600,成本400左右,也就是弄一个门多出200元,2个门多400,多400只能帮你做个保养,他不赚钱,他冒那么大的风险去做假事故没有利润肯定不做,而且要和定损员意思意思,这个也要钱,也就是他还有帮你车撞的坏一点,他才保本,要让他有动力去帮你做,而且要有利润,那么肯定是要帮你去撞的不像样才行,有过类似经历的人,建议去你的保险公司调阅一下你的现场照,看看你的爱车被汽修厂撞成了什么死样,看看下次敢不敢做假事故了。
今天朋友一个车被人家内挡超车把车前大包围和前保险杠撞烂了,这样的事故一般违规超车的都是主责以上。对方中保,这边太保。
打110,110知道没人伤事故,叫先通知保险公司,结果对方就是不通知保险公司,这边太保么说叫警察来就行。(后来等了好一会,交警过来,因为正值下班高峰,可以理解的)定了对半责任。明天再一起去保险公司定损。后来那个车主没带交强险保单,交警好像忘记一个什么东西,又一起去中队处理。搞了一个多小时,明天还要去搞,烦死了。
其实碰到类似事故,责任基本明确,后车吃个全责好了,没人伤的,案值比较小的,保险公司都认可的,打一下110有个报警记录就行,然后自己拍一下现场照,通知双方保险公司后,然后一起上门定损就行,不需要在现场等的。现在这样的小事故没人伤的反正都有保险公司,不需要吵架的,也不需要把车停在路中间耗着不动。
按道理这2个车一个投保在中保,一个在太保,应该都是非常好的公司,但为什么事情解决起来那么麻烦?还不是因为没人为他们服务,只能自己搞,不懂怕赔不到么只能耗在那里,等定损员,等110,还要怕等会互相走了,能不能赔到,对方认可不认可,不烦死也晕死。
所以说公司好没用的,关键还是要有好的售后服务。投保只是服务的开始,而不是结束,保险公司都是这样的,收多少保费,提供多少保障和服务。追求低价都是建立在牺牲自己利益基础上的
很多人对有责双方事故不懂,我来解释一下
汽车撞了人,汽车等东西,有双方牵涉到事故的,那么就是双方事故,在这样的事故中你吃到了责任,就叫做有责双方事故)
自己撞墙,撞树等,被你撞的东西没坏或者不要你赔,只有你自己的车损坏或者自己受伤的那种事故就是单方事故。单方事故案值大的需要提供事故证明,一般2000内的只要报保险公司报案电话就行,可以不用事故证明,当时小公司是需要事故证明和第一现场的,特别是在保单的特别约定中要求你保留第一现场的。&
如果你撞的树和墙也要你赔,那么也要算为双方事故,比如你撞了隔离栏中的树,那个算公共绿化设施需要赔的,和撞路灯等需要赔的,也算双方事故的。&
独孤楼主,我有个问题要问你,60周岁以上不赔误工费是保险公司的规定吗?包括60周岁伐?实际上还在工作的,不赔的话肯定协商不下来。
08年1月,在车子掉头的时候与同向行驶的平板摩托车在白虚线的另一侧也就是对面车道撞上了,导致骑车的老头右脚脚踝骨折,装了内固定。当时医药费就垫付了2.3万。责任认定书是主要责任。.
过几天打算去解决交通事故,我应该注意一些什么问题。误工费根据保险公司要怎么赔,老头上个月才做好第二次手术。保险公司是不是接受医院的休假证明,也就是说医院开到今年年底的病假我误工费就要赔两年?
老头子去年虚岁是61岁,但貌似好像有工作。至于摩托车有无驾驶证行驶证还有车辆合格标志,我都不知道。因为责任认定书只是交警给给我的,我都没有参与理论。+
还有交通费,出租车费是不是不能算的?
& && & 看了楼主的帖子,突然疑问就多起来了,心里有数去处理的时候心中才会有底。谢谢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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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看生日的,过了生日的有退休的就不赔误工费了。误工费的定义是赔偿实际减少收入部分。原则上60岁后不赔误工费,但是对于返聘留用人员,确实参与劳动,有正规劳动合同,稳定收入的,可以酌情赔偿误工费,法院也是支持的,但是对于兼职收入肯定是不认可的。所以你完全可以不认可他。
你这样的事故肯定主责以上,研究都不要研究的,转弯,掉头发生的事故起码主责以上。
误工费不是医院开多少病假就认可多少病假的,每个部位的受伤程度都有一般标准的病假最高期限,除非有医学证明,病历上写明有并发症或者其他等情况,比如骨折愈合不良,伤口经久不愈等事实情况,那么可以酌情增加病假。像你这个事故,首次手术可以认可他90天左右病假,取钢板可以认可他1个月病假,除此以外没必要认可。
既然事故认定你主责,那么他有没有行驶证驾驶证就和你无关了,那个是事故处理完后进入处罚程序交警会对他处罚,事故赔偿根据事故认定书的责任比例赔就行了。
交通费可以认可少量必要的打的票,一般是只认可公交车费。营养费,护理费如无伤残鉴定营养和护理期限的话,出院后的是不需要赔的,除非有医生病历注明,事实上医生是不会在病历上注明此类医嘱的。
你这个案子误工费是大头,所以推荐你走司法途径解决,不然你会大出血。
我仔细看了你的答复,发现你真是精通!人家菜贩子是农村的,家人目前都还可以,目前还未有特别要求。今天做手术,医院给的诊断是两处的伤是单纯性骨折,警察到今天也没有给我们定责任,就说要伤者做完手术后差不多就可以出事故责任书了,事情发生到今天已经是第四天了!
那天具体情况是,混合车道,同向行驶,撞车地点是过了红绿灯后100米左右,我车的
右前灯撞碎,他是那种平板三轮车的左后,事故当天警察也没有具体定责任。
另外还有一个情况,现在家属开始向我要生活费了,我推说没钱!(但到今天为止,我已经为伤者垫付了两万元的医药费了,估计后续还要费用,那我如何和家属说明;如果直接说没有义务垫付,那会不会激起家属的强烈反应,所以请教该如何做!)
另外根据独孤兄的经验,请教像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说医药费垫付到此为止,还有警察会如何判定事故责任?
超级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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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追尾人家,你起码主责以上,就算他的平板三轮车存在非法改装等情况,或者他非机动车走在路中央等情况,他最多是次责。
我首先问你几个情况,你平时赌博不赌博的?估计是要赌博的吧,你一定会借高利贷吧,借高利贷是要有借条的,可以的话给对方看看,如果你去医院探望对方的时候,有人来追杀你讨债,正好这样的场景对方看。
总之你可能现在非常穷,要啥没啥
在假设一种情况你现在身无分文,这个时候你为了翻身,你将离开本地去很远的外地打工,比如广东,海南,新疆,西藏,那么如果不处理将很难找到你人理赔,除非来外地找你。
我也不方便多说什么,自己领悟应该怎么做,呵呵。
独孤楼主,我有个问题要问你,我叔叔违章过马路,被一辆小面包车撞伤,住医院.结果警察判我叔叔是负全责.反而到陪面包车几千损失费.请问这是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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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的观念就错了,机动车没有理由为一切交通事故买单。行人就应该为自己的违章行为买单。行人可能是大老板,司机可能就是一个穷光蛋打工者。
既然你叔叔是全责,那么肯定要赔对方的损失费了,你叔叔对他的财产(车子)实施了侵权行为并造成了损害后果,肯定要赔偿对方的修车费。
对方是机动车,按照上路的机动车必须有交强险,和交强险的无责赔付原则,他只要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你叔叔就行,医疗费1000限额内,伤残费11000限额内赔偿,财产是100元内无责赔偿就行了。不需要另外赔你们什么。
今天傍晚碰到一个猪女人,追尾我一个客户,就擦了一条泥鳅那么大的面积,我那个客户么新手,急来否来在,正好我们在边上,马上过去救援处理,一看对方全责么,对那个女的说,你赔个100元吧,不然动用了交强险你明年保费涨价,要连续影响3年的.
那个女人不肯,一会打电话同事,一会打电话老公,一会打电话4S,又打电话做保险的,没有一个人来帮他,结果打110,交警冲过来,定了对方全责。警察也郁闷来不得了,这样的小事喊他们过来,也对他说要不要私了,不然保费要涨的,那个女的振振有词:“我有保险为什么不叫保险公司赔”。保险公司么过了N久来,定损
我们当场开给他一张150元的维修发票,拿钱闪人,这下这个笨女人满足了,到明年续保的时候么傻眼了,又要跟保险公司去烦了,怎么人家680了,他要950.笨女人真拿他没办法。
大家一定要注意,交强险是联网的,只要你发生有责双方事故并且赔付了,那么第2年交强险是没有优惠的,2起有责双方事故的话,保费要涨到1045的,有死亡事故要上浮30%的。如果没有有责双方事故,交强险是每年下浮10%,连续3年,比如06年7月1日后投保交强险的车,连续没有责双方事故,今年交强险只要680就行了
请教九剑,车子和电瓶车撞了后交警认定电瓶车主则(闯红灯),但电瓶车主拖着不处理,怎么办?有实效吗?
电瓶车闯红灯,这样的事故,一般都会判汽车次责,除非电瓶闯红灯撞汽车车尾,那么会定电瓶车全责。电瓶车不来处理你也没有什么好办法,交押金了吗?对方本地人吗?外地人的话要防止他不来常熟了,那么你的押金就烂在交警队了,巨麻烦
九剑,对方是外地人,工地上做的,现在交警给他电话,他说没时间处理,交押金了,能去取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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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不来处理,那么交警队你交的押金是一分都拿不出来的,除非你权衡利弊,通过给人钱来引诱他出来签字协商解决,否则这个钱就等于烂了。
所以碰到外地人,哪怕你明知他碰磁,如果可以几百元解决问题,立马给钱闪人,也不要去考虑什么理赔了。
如果要你叫押金,一定要对方写一张收据,内容是收到你垫付医药费多少多少元。这样的话,万一事后他不来处理,那么你可以在垫付之日起一年内,以债权债务名义起诉他(民事诉讼),他必须归还你垫付的钱,这样他就等于白撞,他就一定会来找你处理,不会拖时间了,而且你要告知他,如果他治疗结束开始一年内没向你提出索赔,那么法律上就视同他放弃了向你索赔的权利,你可以一分钱都不赔他。
说个案例:
一辆皮卡车在某市某医院门口掉头转弯时,一位行人走过来,在皮卡车的反光镜上撞了一下摔倒在地。由于当时觉得情况并不严重,双方都没有报案,司机私自给了她300元钱,就算了结。 _
结果,当天晚上,被撞女子出现下身大出血——伤者不久前刚做了人流手术。因为病情严重,进行了子宫切除,造成巨额医药费。伤者家属找到车主索赔,车主才想到向保险公司报案,结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
提醒各位车友:按照车险合同,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报案,并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因未及时报案,导致保险公司对事故的保险责任或损失无法认定的,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事故损失。同时,车主要切记,车撞车时如果当时情况不是很严重可以选择私了,但是在车撞人的情况下,不管当时情况如何都要选择及时报案,绝对不能私了。
这个事故虽然当时私了了,哪怕在交警队协调处理的也是没用的,哪怕双方都签字的,因为当事人不是具备专业的医学知识,当时300元私了存在重大误解,属于存在重大误解合约,这样的明显有失公平的合约是无效的,就算是在交警队签了事故调解书,并约定今后双方权责互清,互补干涉也是没用的,受害者只要找一个协议书是没有写的起诉理由,仍旧可以起诉肇事者的。
其实我满推荐大家保一份司机单独的座位险的,那个保费28加4元不计免赔一共32,保额要一万。32元不就买包香烟吗,就当丢掉,关键时候可以派派小用场。全买就没必要,160 5个位置,后坐都要用到座位险了么,估计开车的不是没命也起码ICU去了,多1万少1万一样了。当然这个可以买2份的,64元保2万司机。
因为在很多追尾事故中,比如后车全责,或者主责,医疗费超过对方交强险一万前提下是按比例赔付的,那么全责事故就是1000以外的自理,主次责的是1万以上按比例自理。
看了LZ的帖子,很长,很好,极佩服。最近也遇上了车祸,我们的车把骑摩托的对方给撞了,对方膝盖部位有骨折,需要动手术,打钢板,据说要一年后在动手术拆除。我们虽然有两年的车龄,但对撞车事件的处理却很陌生,如何最大限度的省钱省力,请问LZ能否给予一些建议呢?热切盼望回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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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主要看责任,如果你吃到责任的话满麻烦的,因为他这个是膝盖部位有骨折,那个是大关节,容易定到伤残,要看他恢复情况。
你现在先把车拿出来,不要去叫押金的,记住,法律上肇事者没义务帮伤者预先垫付医疗费,因为你交了押金很被动的,不是你的责任,到时你拿不回来钱,就算你的责任,但不是全部,他会吃定你,不是你责任你拿什么钱出来,你肯定理亏才会拿钱出的哇,那样会烦死的。
这个案子估计对方2次手术后会去做伤残鉴定的,你认可他病假不要超过120天,2次一共。不然你很可能面临理赔不足。
他要你给他误工费,一定叫他出具真实有效收入证明,因为他拿不出的话,你去保险公司理赔就是按照没收入证明赔的,850一个月,你亏死。
医药费最简单,参照医保目录。1万以内的你的交强险全额赔偿,超过部分按责任比例赔偿。
这样是一个最好的办法,处理的好你可以做到全额赔偿,一分自己都不用负担。
当然你最省力的是叫直接起诉你,他起诉的时候会自动连带保险公司的,你出场都不用出的,也不需要请律师,法院判的保险公司都认可的,你只要准备他的自费药部分自己掏钱就行了,其他都会有效理赔到,只要你是足额投保,你这个手术不过有一个大头,如果用的是进口钢板,那么那个要大概2-3万,法院判和保险公司基本一致,认可普通国产钢板,这样一来你惨了。其他误工费,护理费什么都不要考虑的,法院判多少赔多少
这里我强调一个足额投保问题,比如你足额投保10万车价的车子,投保时候为了压保费,业务员么为了拉保单,就帮你按9万或8万或者更低的价格投保,当时看看保费比人家便宜,其实这个是建立在损害你利益的基础上的,万一出险,你就是不足额投保,那么出险理赔就是按照打9折,打8折理赔,有的保单特别约定中有凡是事故需要保留第一现场,如果不是第一现场或者现场报案就要打9折8折理赔,这个时候你哭死。大家一定记住,任何保险公司的出单系统都是全国统一的,任何人都没有办法私自改变出单系统费率,而且从开始,投保的车价都是根据保监会统一指定价格足额投保,而不是根据车价打9折,打85折,甚至8折投保,系统跳出来多少就是 多少,否则就是不足额投保只要同一款车,投保同样项目,保费会精确到小数点后面几位数,一分都不会差,任何比正常7折便宜的保单都是有陷阱和理赔隐患的,千万不要上当受骗。保险公司承保是商业行为,肯定会考虑利润率,天上不会掉馅饼,除了正常优惠外的投机取巧都会在你出险的时候给你带来巨大麻烦,有时会让你血亏。一定要看保单的附加条款和特别约定,同样保费同样投保项目的保单,内容可能完全不一样的,切忌上当受骗。K7
在晚上,机动车驾驶员没有违反任何的交通规则(也不是酒后),但因在回车时,没有看到蹲在马路中间的两个醉汉,造成一人重伤,一人轻伤。请问,这种情况下,驾驶员要占百分之多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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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案子机动车起码次责以上,因为他没有尽到仔细观察路况的责任,还有得看他车速,是否改用近光灯等情况,反正起码次责,这个确定无疑的
今天一个客户在无锡撞了一个常州车,对方2个门需要整形喷漆,我客户是保险杠坏了,需要更换,我的客户全责,这样的单独车损事故本来是非常容易处理的,帮他扣税定损,当场扣除10%税金给对方现金回来理赔就可以全部解决了。
: 没想到那个常州客户跩的不得了,不相信无锡的定损员,一定要回去常州重新定损,好的,那就依你,你回常州去搞,我承认我全责,但是我一分钱都不赔你,有本事你去起诉我,叫法院判我赔,法院判我了我还是不赔你,你有本事再去申请强制执行,我反正不会多付出的,法院判的保险公司都认可的。而且你要去事故发生地或者到我的客户所在地来起诉,律师费就N多了。
碰到这样烦的客户,不肯快速解决的,就要用这样的办法对付他& `&
每天都碰到问保费的,保单是在全国统一的平台上出单的,同一个车型,初次登记年份一样,投保同样项目,保费肯定是精确到小数点后面几位数的,任何公司都不会有差别。
但是你们想过没有,保险主要派什么用场,还不是防大案子,小案子随便什么公司,最多赔的少点,赔款慢点,哪怕就不赔你,你自费了,又能如何呢?最多当打麻将输掉。.
但是碰到大案子就不一样的了,也不要多大的,左右的人伤案子好了,一般就算你认识保险公司人,起码也得自负个几千,除非你遇到强人帮忙,可以接近赔足。你10年碰到一次这样事情,你辛辛苦苦省了10年的保费还不全呕掉,而且不够的概率更大。
出险你想少赔,你想和对方谈判的时候尽可能的少陪,你起码得说出依据吧
比如前几天一个案子,对方2个肋骨骨折,对方次责,汽车主责,对方看病汽车拿了19000出来,汽车修了600,后来协商的时候对方说要8万,我晕,我给他算一笔账,1万全陪,无所谓,9000部分他要承担0.3*,修车800他3成责任240.对方59岁,拿待岗工资,300一个月,也就是认可他90天病假,也就赔他900误工费,对方住院14天,护理费40*14=560,伙食费18*14=252,一共是-560-252=1228,也就对方非但赔不到钱,还要倒贴1228元,
我叫他起诉,他一起诉法院就是这么判的,而且他请律师,律师费起码4-5000的一个最低收费,诉讼费1-2000,也就是他打完官司会倒贴8000左右。他起诉会连带保险公司一起起诉的,我的当事人根本连应诉都不要应诉的,缺席审判就是,法院判下来,最多自费药吃进,其他保险公司全保。心思都不要拆个。
但是他不打官司,我也不要他赔了,另外给他1000,我当事人我会保证他足额理赔。所以我会把他逼的不听我们的方案不行,我叫他到处去咨询咨询是不是真的这样。选择的余地都不给他,将死他。
试问你们的业务经理有没有这样的能力,你保电话车险这样的事故有人会帮你处理的这样漂亮?
因为前天变道时,后面的摩托车冲上来挂了我的车,从B柱一直挂到后视镜,把右后视镜给挂坏了,摩托车主的脚也受了伤,脚食指指甲裂开,和脚后跟有一伤口,我当时速度相当慢,摩托车估计有近10米的刹车痕迹。
报警后110判定我的全责,但又没有没收我们双方的行驶证及驾驶证,写了责任认定书就走了,叫我们改天去处理。。。。保险公司也来照了相,开了我车子的定损单。。。
然后我就和摩托车的驾驶员协商处理他的受伤情况,摩托车驾驶员开口2000我没同意,后来又说最低要1500,保险公司方不同意,我就带他去检查,他今年40岁,照片没有骨折,医生开了消炎药和破伤风针,并包扎了,并说多少天后来换药就送他回家了。
现在还没到换药时间,他就天天给我打很多电话,说什么脚又肿了,他每天工资100多,要怎么赔偿什么的,弄得我的心天天都悬掉掉的。。。
明天是换药的时间了,他今天又给我打电话说明天要输液住院什么的,叫我多带点钱去。。。。。。
现在我应该怎么办呢?还有我最近也没钱了,去躺医院开销也是好几百,可不可以叫保险公司先垫付呢?还有就是摩托车驾驶员的交强险都已经脱保了,会不会对我有什么影响啊?
2 B& T0 ?# ^ 等九剑专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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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这个没骨折,就是最多软组织损伤,一般认可病假是一周,打打招呼10天,误工费不是他说100就100的,一定要求出具合法有效收入证明,就是工资单,如果他的工资超过2000,必须叫他提供纳税证明,提供不出就坚决不赔,就不给他。医药费没事的,参照医保目录保险的,他看病你不需要垫付的,肇事者没义务帮他看病。
& `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必须强制保交强险,他没报那么你的车损100元内他自己吃进,无责赔偿,无交强险等同有交强险处理。;
他看病你不要理他的,反正最终解决时候拿发票病历给你,给他钱就行。
楼主你好,我涉及到一起交通事故:帮我看看,谢谢!!& E;
武警车撞2位行人把其中一位行人从对向车道直接撞入我车前底盘致死.我车当时正常行驶,无处置不当行为,我被告上法院.我也没有违章驾车.
责 任认定书:行人主要责任,我和武警车同为次要责任.行人和武警都有过错.而我在对向车道正常行驶.我在一秒左右时间刹停了车.我车无损,仅底盘塑料护板被 卡破.我车没有交强险.武警已赔付25万单就死者,死者家属仅把我告上法庭,要我赔偿死亡赔偿金11万,和其他共计13万多. 死者无儿女,父母50多,我们这边的死亡赔偿金22万左右...我在走复核程序...我的车还被扣...扣了有一个多月了..
... e&flag=1#Bottom我有现场照片......证据都有...交警以&没有按照操纵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为由...给我和武警司机戴上了&事故次要责任&的帽子...我肯定不服...现走复核程序...
楼主有没有碰到过类似案例...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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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根你说,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而非《事故责任认定书》,仅能当证据使用,并非铁板订丁的责任判罚,交警不是法院无权判罚,事故认定书只不过高于一般证据效率而已,如果与事实有出入,那么你可以在法庭当场举证,如果证据确凿,法官可以不采信事故认定书的责任比例,但是你要法官推翻事故认定书来采信你,那种可能非常小,几乎只是理论人上的可能,除非你能量巨大,那又当别论。
国家规定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投保交强险,你没有交强险,等同有交强险处理,也就是原来保险公司买单的交强险部分,你自己买单。既然判你吃到责任,那么你11万死亡伤残内就要全额赔偿,交强险是不按责任比例的,有责就全额赔。
这个案子他不能要求你赔那么的,因为武警车方已经对他进行了赔偿,你只要赔偿不足部分就行,交通事故侵权案件的赔偿,都是补偿性质的,不能过溢赔偿。比如事故受害方一共损失20万,不管有几方赔偿,他要求得到的赔偿总额是不得超过20万的,举个例子,有医保的病人同时有商业保险,他住院的医疗费在医保中心报销后,到商业保险公司只能取得剩余部分的赔偿,而不是获得双重赔偿。除非是上下班途中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的,受害者既可以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又可以获得工伤赔偿,这种情况可以获得工伤和事故双重赔偿,但医药费不能重复赔偿,补偿性质。
不知道你们当地的社平工资是多少,一次性死亡补助是,按社平工资或农村人均收入赔偿20年,丧葬费赔6个月,(抚养费)是指死者生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生活费用。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民年人均消费性支出额计算:他没小孩不需要赔小孩,父母是赔到78岁,不满60岁的赔20年,超过60岁每多一岁减一年,这个事故武警已经赔了他25万,你赔偿他一点点就OK了。.
你要赔偿他,就要他提供所有单据原件,已经赔偿过的需要赔偿过的单位复印件盖章有效,一般的复印件拿来叫你赔是无效的,他叫武警赔偿的时候,肯定原件都给人家了,武警理赔要用的,所以他造不了假的,放心,和他法院见,这个案子你赔不了多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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