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其他应付款审计重点审计单位注意那些方面?

建筑工程类企业在进行审计时应注意的方面,或者说被审计单位可能会在哪些方面有舞弊风险?_百度知道纳税人应对税务稽查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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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看到一个我可以回答的问题。【8月17日更新】我们单位是专门的税务稽查局,负责三个区的税务稽查。我参加税务稽查工作两年,参与查处的税案接近二十起,大小都有,比较典型的有偷税持续时间长达十五年的、偷税金额超过千万的、牛哄哄的外资企业。我站在税务稽查执行者的角度上说一下企业会计人员在应对稽查时应该注意的事项,希望可以抛砖引玉。半夜三点手机敲字,可能条理不是很清晰,大家轻拍。一、要了解企业是否存在问题,问题有多严重。心里有底才能知道如何跟税务稽查打交道。比如企业存在虚开专票或者接受虚开专票等严重的问题,我劝你还是辞职吧,不要为了一点收入而跟老板一起承担风险。哪怕是企业偷税,我们一般也不会找个人的麻烦,而一旦涉及到专票,尤其是对方已经证实的情况下或者上级督办的案件,我们是一定会查穿的,因此往往会与经侦联合行动,而经侦一旦介入,会计的压力和风险就完全不同了。二、法律形式要合规。稽查不同于自查,只要做出处理决定,必须要有一系列证据支撑,法律形式的合规可以规避很多风险,在以后检查定性时也会比较有利。比如关联交易还是尽可能找中介做个评估之类的。另外还有私企基本都会存在的私人费用进公司,不要在摘要里傻傻的写上:李总家宽带费、王总家物管费……三、态度上要配合。一般情况下税务稽查不会与你有私人恩怨,你何必为了老板的利益与他们对抗,再说你确信企业不存在一点涉税问题吗,万一查出问题来你如何收场?前面说的那个牛哄哄的外资企业就是如此,他们是某跨国财团的全资在华子公司,审计报告都是普华永道做的,检查时极不配合,这个资料不能提供、那个资料涉及商业秘密,把我们惹烦了,直接提取了他们的电子帐套,话说他们做账确实比较规范,普华永道再一审计,账面基本看不出问题,他们却忽略了几张发票,几千万的金额,财务经理傻眼了,态度一百八十度转变,最后中华区财务总监亲自出马说好话,不好意思还是要弥补亏损后补税400多万。四、陈述申辩时不卑不亢。大家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面对税务稽查不能以对抗的心态,但也无需唯唯诺诺、低三下四。该争取的权利一定要争取,有特殊原因也可以直接说明,在税务稽查自由裁量范围内的可以讨价还价。在金额方面一般回旋的空间不大,但是很多在定性方面是可以商榷的,比如是否定成偷税至少可以相差50%的罚款。再比如历史比较久远的可能会涉及到滞纳金比税款本金还高,而对此征管法并无明确规定,而行政处罚法有处罚不超过本金的规定,相信你把这个提出来税务稽查会遵照执行。五、不要怀疑税务稽查的专业能力。我国税务稽查体制已经向一级稽查转变,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或许仍有很多业务水平不高的,但你要确信其中一定有很多高手。专业的税务稽查跟管理员不可同日而语。这个查不出问题来,还可以派其他人来。我们局不到20个一线检查人员,今年查补入库金额预计(不包括自查)在一个亿左右,这是真金白银肯定不是能从企业忽悠来的。六、谨慎使用复议和起诉。检查过后的处理是必须要经过审理的。审理部门会对证据链条、适用法条一一审核,一般不会出现大的问题。大案要案还要经过上级机关甚至总局合议、重审。稽查局现在面临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的压力也很大,因此在处理决定时都是慎之又慎,确保案件不出问题。除非企业有确凿证据最好不要复议和起诉,尽量把问题解决在处理决定前。至于原因我想不用我多说吧。七、人情关系。说实话我们(税务检查必须至少两人进行)的确经常碰到企业塞红包、各种卡的事情,但都不能也不敢收,不是说我思想多高尚多纯洁,一方面是真怕,另一方面是我们来查就肯定知道或多或少存在问题,所以如果你以后遇到检查也大可不必来这一套,泡杯茶、递支烟(当然,我不抽烟)以示尊重就好了。高层路线我不知道效果到底有多大,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得到过领导直接或者间接的授意去对某个案子放水。但是有一种情况我很确定,如果是被人举报的,人情关系就可以不用考虑了,没人敢去担风险。当然了,如果你有一两个税务稽查的朋友也是不错的,目前中国税收法律环境下确实有很多让人拿不准的事情,处理前问问他们检查中一般采用什么口径执行可以规避很多风险,比如房地产的31号文中,规定未结算的出包工程发票不足的可以预提成本,我们执行时就要求必须是出包工程,物资购买之类的一律不认。八、至于检查的技术路线我就不说了,每个地方、每个单位、每个人的技术路线都有差异,更重要的是我都说出来,以后靠什么吃饭啊!九、涉税中介。这一点可能不止与稽查有关系,目前从总局层面都在清理涉税中介,至于原因不需多说,我甚至听说过个别管理员要求亏损企业必须做鉴证报告,有些规模小的企业为了省下几千块钱就象征性的交个几百块钱的所得税。实际上,没有哪条规定是要求企业必须做所得税鉴证报告的,当然企业为了规范管理、防范风险主动去做我们会很高兴,但是我们没有权利要求企业必须去做。说实话,很多鉴证报告就是调整那几个常规费用,其实企业的会计完全可以做,有这些钱还不如给会计涨点工资。欢迎大家交流税务稽查方面的问题,我很乐于回答,如果我回答不了我还有很多专业的老师。更重要的是我也可以学到一些东西…
我补充一些实务方面自己的经验供参考:首先应当明确基本前提:税收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作为一个财务人员遵章守法是必要的,对于企业主要求的一些明显重大违反税法的会计处理(就是明知道无法逃得过的)首先应当SAY NO,不然税务官找你的时候自然做贼心虚,注意什么都没用。不用害怕找不到工作,通常有非常无理要求的雇主,他们本身目光短浅,试问连税都交不起的,有啥前途可言,企业发展关键是开源,而不是节流,更不是节税(房地产企业除外,不过也只是做合理的税务筹划,如果一个房地产老板让你一分钱税都不能交,我想把他炒了都可以了)。有了前面的前提后,我提供以下心得供参考:1、端正心态作为一个财务人员,常见两种心态是绝对不行的,A.认为税局找你就是找茬,严重抵触情绪。有这些心态的人通常认为纳税人是上帝,在天朝有这样的想法是极其错误的。税收不同商品买卖,本质上是强制性的。十五年以前估计绝大多数财务人员不会敢有此想法的,那时候专管员权力大得很。现在专管员基本是没权力的,但也并不代表除非你觉得自己是付钱的就可以牛哦,一来关系僵了人家天天打电话来骚扰你(别忘记税局是有这个权利要求纳税人提供必要协助资料的),二来税局的人都是打工的,何必为难呢?B.把税务官当朋友,知无不言,甚至和盘托出。这又是另外一个极端,一般新手会倾向于这样做。没错,这样有利于与税务官保持良好的沟通。但是人家问1+1,你不仅回答1+1=2,还告诉他你懂得乘法,2*2=4,3*3=9。。。这样做如果你运气好遇到有经验的税务官会立即作出判断,没有稽查价值的忽略掉(当然也不会对你们之间的感情有何帮助,下次该查你还得查),但是遇到没经验的税务官总会试图在你的回答之中挖掘有利于征税的事情,然后进而让你提供更多资料(后面证实你无罪释放,可是做了就是做了,显然这些工作会影响你工作效率)。最麻烦的是后面的事,一旦你的所作所为被你老板知道了,他会怎样想?我想任何一个老板不会欢迎一个部下和征税的打成一片,天知道哪天你是否会迎合税务官需要,帮他多交莫须有的税?(稽查目的为了补税)我只是想说,最后这样做的结果就是自找苦吃。2、合理合法争取企业利益最大化友好而不卑不亢,是我认为应有的态度。其次,对于税务官的质疑,要多问自己几个为什么。思考背后他们要稽查的重点,然后先自己先自查清楚。确实是违反了税法要求的,该补就坦然承认不能遮掩,该坚持的就应当坚持,坚持的时候一定是以税法为准。===============题外话的分割线=====================那么问题来了,实务过程会遇到很多特殊情况税法没有说明白的,怎么办??这里我又要赞李克强总理所想做到的:法无禁止即可为 法无授权不可为当然这个做起来很难,要知道这么多年,税局都是按有利于征税去操作的:税法上没说免的就不能免,税法上没说从低的就从高。例如,高速公路的最后一段是大桥,但分别属于两个公司所有,这种情况下大桥的通行费,能否按高速公路标准征收3%营业税?我可以很肯定税局会坚持按5%征收营业税。这个就是考验你作为财务人员税收筹划能力的时候了,当然做不到也并不代表是失败的,但如果能做到按3%缴纳营业税,就值32个赞了。
其实税局老师结合其实务实务稽查经验,结合稽查中企业应对的实务说一下。那么俺们狂赞。但是实际上,税局老师,会如何呢?你懂的。那个人就根据有限的知识分析下。希望引出税局老师加入探讨。哈哈一:心态上:主动,积极,自查,配合税局查。糖衣炮弹害人害己,朝中有人害己害人征纳双方以法为据遵法用法维护权利。二:你专业上的考虑那么遇到稽查,除了关系学外,除了白猫黑猫理论学外,除了朝中有人走天下理论外,除了。。。。除了 。。。。。你是否多考虑一些专业的东西呢?比如思考检查人员有没有越权有木有依法。 比如税务稽查人员掌握的证据是否充分,证据获取是否有效是否违法获取证据 ,是否税务稽查人员的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1.税局引用的文件是否存在问题,税务稽查人员在填制税务文书时,有的只引用省级或市级颁发的规范性文件, 作为执法依据;有的没有具体文号、名称或随意省略 ;有的税务文书的格式部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等,这些问题都有可能成为纳税人维护自身权益的依据。2.税务处理结论的证据不足 ,税局对稽查单位的处罚结论证据是否有效,是否真实,是否有法律效力,证据是否充足。3.处罚是否失当 ,是否处罚符合法律法规,自由裁量是否有一定的理由。4.多关注税局程序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一定多关注税局程序问题。三:你有什么权1.税务稽查中纳税人享有的权a知情权,
b被保密权,
c纳税争议救济权,
d税务行政赔偿权 ,e被告知权,
f特殊稽查人员回避权,
g检举、控告征税违法行为权. 2.税务行政复议 ,当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依法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3.税务行政诉讼 ,如果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 起行政诉讼。
可以肯定的说,没有哪一家企业的帐目不存在问题,只是问题大小轻重有分。所以,你要怎么应对,完全取决于你们的帐目有什么问题,你想不想被查出问题,你可以接受查出多大的问题……歪题许个愿,我就是特别想参与一个税务稽查案件,需要签生死状,异地办案,睡觉都得有武警保卫,一天换一个地儿的那种惊心动魄的案件~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面对正在被稽查检查的困境,如何合理应对?查前作何准备,查中如何应对,查后如何“危机公关”,绝处逢生、柳暗花明,您洞悉么?要想弄清楚这些疑问,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们先要对税务稽查有一个详细的了解······【一】、税务稽查的层级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只有了解税务稽查内部的层级情况,了解稽查本企业的税务稽查处于哪个层级,才对本企业的工作有最大的帮助。国家、省、市、区(县)这四个层级的稽查局的侧重点各有不同。举例说明,国家税务总局的稽查局负责全国范围内的稽查业务以及全国的稽查方向。如果某个企业被国家税务总局稽查,该企业可能牵扯到一个全国性的案件。如果只是区(县)稽查局进行稽查,则有可能是一个范围相对比较小的举报案件或日常检查。值得注意的是,在实践中税务管理局、税务大厅、大企业的管理部门也有部分检查职能。例如,管理局通过纳税评估等手段行使部分检查职能。而且在目前的情况下,审计署、财政部的专员办、海关也有部分税务检查的职能。所以当遇到税务检查时,建议企业首先要明确是哪个层级的税务机关进行的检查。【二】、税务文化特点税务作为行政部门的一部分,其自身必然有很大的行政部门的特点,但税务机关作为一个特殊的机构,又有很多其自身的文化,当了解这些文化以后,对企业的稽查应对工作有很大帮助。税务第一个特点是业务性强。税务局不但是一个管理部门,更重要是一个业务部门,有很强的业务性,有非常多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税务第二个特点是自由裁量度大。税法纷繁复杂,具体的情况无法有刚刚合适的税法进行套用,所以给税务检查人员很大的自由裁量度。税务第三个特点是从组织上来讲,税务局是垂直管理。税务局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并不是直接的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在更多的层面上是合作关系。所以,有些企业出问题时,往往喜欢找政府解决。当寻求政府去帮助解决税务问题时,要考虑到这种关系。税务第四个特点是尊重权威。税务局的业务性非常强,也很复杂,业务的权威在税务机关内部受到尊重,所以当企业出现问题时,如果能事先取得权威的认可,这也是能够解决问题的一个捷径。【三】、了解本企业的情况企业在税务检查的过程中,了解了税务局的情况,了解了税务文化以后,还要了解企业本身的情况。建议注意以下四点:第一,了解业务涉及的税收法律、法规;第二,了解税务征管的流程以及本地税务机关的征管习惯和征管方式;第三,熟悉企业自身的业务。只有熟悉企业自身的业务,才能知道企业的这些业务究竟属于哪个类型的业务,适合什么样的税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第四,从会计层面了解企业自身。需要了解企业自身的会计处理、会计确认处于什么样的情况。【四】、税务稽查人员的应对原则税务检查本身是工作,完全做好这项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有良好的沟通方式。企业以什么样的原则和税务检查人员沟通才会更好?第一,向检查人员传达企业的文化。企业要把自己守法守规、有社会责任感这样良好的企业形象通过沟通传达给税务检查人员。把良好的正面形象和文化传达给税务检查人员,会取得检察人员的好感,有利于之后的检查工作。第二,确立良好的个人形象,让检查人员愿意,至少是不讨厌与企业员工沟通。第三,创立互助和双赢的交往结果。税务检查是税企之间的对抗,但这种对抗并不意味着没有统一。可以通过讨论、研究、妥协等多种方法和手段,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创造一个互助和双赢的交往结果。第四,勇于展示个人的专业水平。税务局作为一个专业性很强的机构,很尊重专业人士,如果企业将比较高水平的专业姿态展现给税务检查人员,有利于企业税务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五,展现出对税务检查人员劳动成果的尊重和感谢。虽然税务检查是检查人员自身的职责,但在检查过程中,检察人员也付出了劳动,所以要适时展现出对检察人员劳动成果的尊重。第六,保持适当级别经常性的沟通。中国任何的商务活动,都讲究对等原则。建议在税务检查过程中,要有不同层级的员工,最重要的是要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适时出面和税务人员进行沟通。这样的情况下,让税务检查人员心里面觉得企业非常重视他们的活动、工作,这样有利于税务稽查最终的解决。【五】、税务稽查六个切入点一是从现金余额入手。即核对被检查单位的库存现金余额是否与账面现金余额相符,若库存现金余额小于帐面现金余额,数额较大,就可能存在公款私存或白条抵库等问题。若现金余额出现红字,就可能存在“小金库”,必须查明原因。二是查银行存款帐户。先核基本存款帐户卡有无人民银行的批复,看开设的一般帐户是否均在帐本上反映,有无私立“小金库”的情况,再核银行对帐单上的每笔发生数是否和银行日记帐上的每笔记录一致,看有无帐户出租出借现象,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三是查收入。即核对被检查单位的收入来源有哪些项目,这些项目是怎样操作的。若是行政事业单位,就要检查其《收费许可证》副本中的收费项目,看其是否有隐 瞒收入项目,设立“小金库”,是否自立收费项目。若是企业,就要查其收入是否完全入账,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与合同相核对,看是否有合同到期已经 付账而其收后未入账;是否让渡本企业资产的使用权取得收入未完全入帐,如对外贷款、对外投资;处理废旧物资收入、变卖不需用固定资产收入等是否完全入账。 销售折扣的销售额和折扣额是否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母子公司是否利用关联交易,调节收入。四是查费用。审查被检查单位的支出是否取得合法票据,同时,还要根据单位的经济业务,看有无与单位业务无关的费用开支,是否用假发票、白条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或贪污行贿等违法乱纪行为。五是查成本。分析成本中各项支出所占比例,进行季度、年度不同时期纵向比较,同行业之间横向比较,看是否有虚增成本偷逃税收。工业企业在材料购进时,是否将本应计入材料采购的费用直接进入管理费用;材料估价入帐时,下月是否红字冲销,重新入帐,否则成本重复入帐;产品销售成本和产成品的单价是否一致;是否 利用改变成本计算方法调节利润。六是查实物,看账实是否相符。即核对被检查单位的“固定资产”、“库存材料”、“存货”等账面余额是否与实际盘存相符,有无账外固定资产、库存材料、存货等,有无低价处理固定资产、库存材料、存货等;有无账外经营固定资产。有无利用改变折旧方法调节利润。【六】、2015年税务稽查趋势及影响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除了公布指令性检查项目和指导性检查项目指导税务专项检查的重点行业和群体之外,对于稽查工作的开展也做了许多规划。总得来说,着眼于打破地域限制、部门限制,加大执法力度。联合执法的实现步伐将不断加快,企业也将面临越来越大的税务合规性压力。1、明确计划完成时间,税务执法努力摆脱纸上谈兵。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决定在本年度6月底前研究提出优化稽查资源配置、提升稽查管理层级、增强执法刚性和统一性的意见,并在6月底前制定出税务稽查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方案。不同于以往制定规划蓝图风格的是,此次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对于每项规划都加入了明确的完成时间,赋以更强的刚性和预期性。随着稽查管理层级的提高、执法刚性的加强、信息化稽查方式的运行,税务机关面对税务稽查将会有更有力的工具、更可用的人才、更有效的制裁手段,届时企业将会面临越来越大的执法压力,迫使企业不得不加速提升自身专业素质或向专业机构寻求帮助。2、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联动,提高办案效率,纳税人亟需变革税务管理模式以适应全新的稽查形势。税务机关将逐步提高跨地区联动,加强国地税联合,加强与公安、海关、银行等部门机构的合作和联合办案,也就意味着过去由于税务机关执法力度和执法手段有限所造成的企业和个人避税路径简单通畅化的时代将一去不复返了,税务筹划的难度和风险将会越来越大。同时税务机关频繁的跨地区税务检查,也对企业的财务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3、强化黑名单制度,纳税人税务违法的机会成本陡增。会议指出,“积极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联合惩戒措施”。随着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的逐步落实,税务机关与公安、海关、银行等机构联合惩治税务违法行为变得更加便利。未来,企业或个人的税务违法行为可能导致其在业务开展、出入境、融资和银行账户等方面面临税务制裁风险;纳税情况亦可能成为企业和个人诚信记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的经营和个人的日常生活将会带来深远的影响。纳税人税务违法的机会成本大增。小结十八届三中全会把财税体制改革提升到“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并赋予了“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特殊地位。《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作为财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稽查工作的现代化建设也受到了国家税务总局的高度重视。为了应对频繁稽查、强力稽查时代的到来,企业应该更加重视自身的税务合规性建设,加强税务知识的学习以及税务领域相关信息的获取。
在哈尔滨的话,税管员临走的时候要给他塞钱,而且必须在500以上,不然他第二天就会找你麻烦。
能给什么资料就给什么资料,银行单、库存表、总账、应收应付账款账龄、出入库单、发票明细、各类报表................能不加特效尽量不加。
能说什么困难就说什么困难,客户跑路、供应商毁约、没有销路、钱收不回来、银行不放贷,利息还老高、公司管理有漏洞,上下游合同单据收不来、不赚钱还得缴那么多税.............能加多少特技尽量加。
经过一个月的拉扯,稽查人员或许满意的走了;或许会来一句:你们看着办。这时候就要满怀激动的来一句:大爷,您想交要多少..............
第一,各种账户上一定不要有钱,一定不要有钱,一定不要有钱!税务局是严格考核入库率的,查实却入不了库会挨板子,所以在刚发现问题时他们会第一时间悄悄去银行保全你的银行账户,如果你没钱,他们就要三思了,入不了库怎么办?第二,一定找关系,要找和具体稽查人员直接的亲密的关系,给足了钱,亮出你的底牌,例如我最多接受20000,税款罚款滞纳金一起,否则我就走逃了,一般都会如愿以偿。上层关系除非很大很直接,比如以引资企业的身份找到市长,否则多半要多损失很多,但表面上会让你觉得很占便宜,因为他们会拼命深查以增加自己的砝码。第三,没关系就看第一条,然后不断地装穷,装穷,装孙子,态度一定要恭敬和真诚,硬闹没有好结果。第四,稽查局是税务系统最黑最牛最无纪律的部门,基本上混吃等死的都在稽查局,两人一组,一个月结一两个案子就很不错了,在别的部门根本胜任不了。别问我为什么,匿了。
年到终了,财务人员防火防盗防税务。
玩笑归玩笑,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各项核查和突击是很常见的。尤其是年末为了完成税源任务。那我们如何做到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呢?
首先,我们要明确税务检查的目的和内容。他们是带有任务来检查,还是常规性的检查?是政法股、还是其他部室牵头?是什么级别的检查?有无明确检查项目?是否有文件?在接到检查通知后我们需要对这些问题做到心中有数。不同性质的检查,我们需要拉响的警报也不同,要做的准备也不同。一般来说,专项的税务稽查是比较严重的,必须严阵以待;普通的检查实质只是税务机关对企业情况的一个了解。
其次,正如我一直强调的,对待税务机关态度一定要好,立场一定要坚定,方法一定要灵活。实地检查时,我们不能单独上阵,必须要几个人一起接待。避免让税务工作人员直接查看我们的财务系统和原始资料(事实上他们也没有权利这么做)。在工作人员要求提供材料时,我们一边可以继续与他们谈话,另一边安排同事进行整理。提供的资料一定要事先检查,涉及敏感的东西要想办法解决。
再次,我们对于被检查的内容一定要心中有数,要能够自圆其说。如果连自己都说服不了,更别谈说服经验丰富的稽查人员了。事实上,税务机关大多是通过比对筛选,对税务系统中出现异常、超过指标警戒值或行业平均水平,或者是数据不合理的企业进行检查,所以你要对这些“异常”知根知底。
最后,请对自己有信心。税务人员也并不定都是对的。对于税法的理解他们也可能出现偏差。我们对于该坚持的东西一定要据理力争。税务机关跟企业是平行的关系,不存在管辖之说。【我司一次税务稽查实例】
某年年底,国税后台提取财务报表数据得知我司预收账款余额超过千万,要求我司确认收入并补缴增值税。
步骤一:了解税局检查目的。经与工作人员沟通,得知此类检查是年末税局为查漏增收完成税源任务而对管辖区域内企业进行的常规检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范性文件,跨年度预收款要转做销售收入,交纳增值税,否则按偷税处理。
步骤二:事先查阅相关资料,相信自己账务处理是正确的,既符合会计准则也符合税法。与税务人员展开探讨。注意: 别与税务人员起争执,我们要抱着友好的态度和探讨的姿态。我们摆出的理由如下:1.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产生时间为货物发生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我司为汽车销售服务企业,不属于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纳税义务不应以预收款收到时间确定。2. 收入的确认需符合会计准则。(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4)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作为汽车销售企业,我们只在全款收齐时才能放车。那也意味着在收齐全款前,也就是预收款的存续期间,我司仍保留对商品的所有权并未转移。同时在未交车前客户都有退车的可能,所以经济利益流入并不确定。所以预收款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即使跨年。3. 虽然账上入预收账款科目,但实际上汽车销售收取的大多属于定金,我们认为“定金”的法律定义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交付一定数额的钱款,并非预收款。这两者有本质的区别。按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我们不符合需补税的认定。
在沟通过程中,税务人员对汽车发出时间跨年表示疑问。按照他们的理解,对于生产周期不是很长的货物,如果不是非常紧俏的商品,除非是产生了合同纠纷,否则一年多仍不将货物发出是不符合常理的。那税局方面就有理由相信企业是已经将货物发出,但没有结转收入并冲销预收账款。但为什么税局的同志不去验证一下他的怀疑呢?向客户函证或是对存货进行盘点都能达到目的。但为什么税局的同志不这样做呢?主要是因为这样做的征税成本较高,并且纳税人实质收到货款且有能力缴纳税款,为了保证税收效率,便图个方便,利用一下自由裁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49号)第三十八条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税局虽然经验丰富,但对于实际情况有时不一定那么清楚,于是我们耐心向其解释,我们属于纯进口豪华汽车品牌,部分车型期货订货周期较长,同时受客户资金情况和市场变动影响,全款周期较长,不一定在年内能交车。这是正常的。
同时,公司领导也与税务机关方面进行沟通,阐述了现行汽车市场恶劣环境下汽车企业的困难,并着重阐明我司一直来都是严格遵守会计准则和税法、财务规范的公司,并且一直都积极完成纳税义务。
最后,税务机关也通情达理的接受了我们的解释,认为我们不需缴纳这意外的税款。
行了吧,税局人员素质没有你想像的那么厉害,我说的是业务素质!大方向对路,小方向听话就可以了!
中国税法的自由裁量权还是很大的,因此在做业务或者某笔账之前一定要有足够的原始证据来支撑你的观点,至少能有个税务合规的风险控制,否则税务检查时会很被动。面对稽查还是要积极面对,毕竟法制观念还是逐渐增强的
1/自查。有理走天下。2/和地税局的业务大神,领导保持适当友谊。得到建议,避免自己犯错。3/部分地区税务系统人员不一定科班出身,不要瞧不起戏弄他。自由裁量权虽然收缩了,但是还是有的。别忘了还有以后的日常工作呢。
首先,大家需要明白一个事实,那就是不要低估了税务稽查人员的专业水准,没有哪个可以逃的过去。其次,平时就要和专管员搞好关系,不要做临时抱佛脚的事情。其三,查到问题以后,态度要好,温和的据理力争,哭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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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有节,有据。
我们是守法企业,因为成立第一年固定资产抵扣,税收不是太多,稽查就来查,查什么查,烦死了,查不出来问题还怕显的没本事,最后不还是请客吃饭最后罚了5000块了事,一群草包,真该把他们都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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