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失业保险金失业险去哪里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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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发放标准最新消息:失业保险金按萍乡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萍乡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萍乡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推荐阅读:失业保险费率降低政策关注热点1、失业保险费率降低,由3%降低至2%。2、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3、失业保险费率降低不会影响个人福利待遇,还可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办理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办理材料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半寸相片一张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流程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办理时限及办理地址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地址:萍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萍乡市安源区建设中路电话:萍乡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地址:萍乡市安源区公园路电话:
·········在线咨询: &在线查询:http://www./
监督投诉电话: (一)办公室(电话:6234798) (二)政策法规科(信访科)(电话:6234789) (三)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电话:6234778) (四)公务员科(市公务员局)(电话:6835158) (五)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市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民工服务指导科)(电话:6234767) (六)人力资源市场科(电话:6834755) (七)外国专家科(市外国专家局)(电话:6815787) (八)军官转业安置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电话:6835626) (九)职业能力建设科(电话:6234797) (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职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831419) (十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6840830) (十二)工资福利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834795)  (十三)养老保险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科)(电话:6234796) (十四)医疗保险科(电话:6234791) (十五)工伤保险科(电话:6234792) (十六)行政审核审批科(电话:6234773) (十七)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关系科)(电话:6234780) (十八)劳动监察局(电话:6833449)
萍乡市湘东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萍乡市市辖区 电话: 萍乡市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萍乡市公园北路78号 电话: 萍乡市安源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地址:萍乡市世纪广场3号 电话: 上栗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萍乡市上栗县浏万西路67号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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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失业保险查询
15:15:01 来源: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城市查询:
现在,大家都开始慢慢意识到的重要性。那么,您是否了解萍乡市失业保险查询怎么查?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详细讲讲萍乡失业保险如何查询。
萍乡市个人失业保险查询
1.在线查询:
萍乡市失业保险账户查询:
首先登陆萍乡市的社保局网站,输入个人的个人身份证号、社保卡号,输入验证码,即可查询失业保险帐户缴费情况。
2.电话查询:
在萍乡市的参保人若想查询个人账户明细,可拨打萍乡市社保统一咨询电话12333进行政策性查询,包括失业保险缴费和待遇领取情况,都可得到详细的查询。
3.到萍乡市社保局查询:
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单位所属地社保局服务大厅打印个人帐户缴费清单。
4.触摸屏查询:
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萍乡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萍乡市公园南路34号附近
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建设中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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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领取市就业局主要业务办理解答
一、个人如何申请办理《就业创业证》?
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创业愿望的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办理《就业创业证》。申请办证只需携带本人户口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2寸相片1张和1寸相片2张,到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办理,五个工作日内可领取《就业创业证》。
二、如何申请青年见习补贴?
答:实施青年见习计划的用人单位必须是具有一定知名度,自愿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技术、管理等类预备就业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参加青年见习计划的对象应为为萍乡市常住户口,年龄在18岁-25岁,自愿提出见习申请,并办理了《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
申请青年见习补贴程序:用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就业机构初审用人单位资格→初审合格后,用人单位报送参与见习人员材料,见习人员进入见习实施期(3-6个月)→就业服务机构跟踪服务→见习结束后,就业服务机构将相关资料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拔付见习补贴和保险补贴至见习单位账户。
申报参与见习计划所需资料:
单位申报需提交的材料:①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③见习单位简介、见习培训计划、具体见习岗位职位证明书。&&&& &&&&&&&&&&&&&&&&&&&&&&&&&&&&&&&&&&&&&&&&&&&&
参与见习人员需提交的材料:①常住户口本复印件;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复印件;④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三、个人如何申请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
答: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有就业愿望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年度内求职的,可享受求职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元申请补贴时需提交的材料:①申请人所在高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求职补贴申请表》;②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③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残疾证;④证明低保户主与受领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等证明,如常住户籍证明复印件。
四、如何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
答: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各级人社和财政部门对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单位,按其实际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月原则上不高于在市、县(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符合上岗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能力、且办理了失业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失去土地的人员)及应届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程序:单位申报& 服务承接主体初审资格& 报送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相关资料& 服务承接主体审核& 走访核查& 核查通过后报送补贴资金申请表& 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拨付补贴资金。
申报公益岗位补贴材料:①单位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行政机关则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②企业(单位)与申请补贴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之间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且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年度萍乡市最低工资标准③申请补贴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复印件(须在企业(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了就业登记)。
五、如何申报家庭服务业岗位补贴?
答:对家庭服务企业(单位)招聘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交纳部分及其他社会保险费);对招聘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人数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月原则上不高于在市、县(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家庭服务业岗位补贴申报程序;单位申报& 审核成功
报送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材料& 走访核查& 核查通过后报送补贴资金申请表& 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拨付补贴资金。
家庭服务业岗位补贴提供的材料:①企业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经营范围已经工商部门认定为家庭服务业);其他单位则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相关部门认定其为家庭服务业的证明材料;②企业(单位)负责人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企业(单位)与申请补贴从业人员之间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且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年度萍乡市最低工资标准;④申请补贴期限企业(单位)为申请补贴从业人员发放工资的明细表;⑤申请补贴期限企业(单位)为申请补贴从业人员购买养老保险的缴费凭据(国有改制企业养老保险已缴至退休年龄的从业人员出示社保经办机构缴足保费的证明材料);⑥申请补贴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复印件(须在企业(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了就业登记)。
六、个人如何办理求职登记?
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60岁、女16-50岁),具有就业意愿的求职者,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相片,到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即可办理求职登记。
七、企业如何办理用工招聘?
答:有用工需求的企业携带: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事业单位或其他性质单位出具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非萍乡辖区招聘单位还须提供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转介信;②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招聘还须提供法人委托书(加盖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招工简章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盖公章,年龄要求、工作及休息时间、福利及薪酬均应简明扼要,薪酬不能低于当年度萍乡市最低工资标准,招工简章中不得出现歧视性文字),到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即可办理用工招聘登记。
八、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什么条件?
答:具备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2条第2、3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5种情况。
九、失业人员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答:失业人员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1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2寸近期免冠相片1张、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1份等材料。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前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10日内经办机构审核申领资格(缴费年限、失业原因、失业状态等),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核定其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并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人员凭指定银行卡、《就业失业登记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月到指定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
&& 十、失业人员可以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 答:可以。失业人员必须从事个体经营或者自行组织就业的,凭营业执照或者其它有效证明文件,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一次性将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拨付至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银行卡,并停止代缴其剩余期限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十一、如何办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
答:失业人员本人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凭《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等相关资料到迁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迁出手续,迁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对资料进行审核,并经审批通过后,将失业人员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代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补贴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其中代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按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的一半计算)。
十二、如何申请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答:各类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企业(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相关申请依据;市就业局根据企业(单位)所提供的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审批,并将审批情况向市人社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市人社局向企业(单位)拨付社会保险补贴资金。企业(单位)须提供关于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报告2份、《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花名册》2份(外加电子表格)、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资质复印件1份(包括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残疾证、城镇低保证等)、企业(单位)与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复印件2份、企业(单位)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凭证复印件2份、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凭证材料2份,《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6份等材料。
&&& 十三、如何申请政府补贴职业培训定点培训机构
答: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批准、具有法定资质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有培训能力的企业携带相关资质材料到市、县(区)培训经办机构报名,市、县(区)审查汇总后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建设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定点培训机构的名称、培训专业(工种)及等级、联系方式等情况统一向社会公布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备案。
十四、定点培训机构如何申请开展政府补贴培训?
答:培训学员符合政府补贴培训对象规定要求,在办学许可范围内开展培训,具有与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办学场地、设施设备和有资质的培训教师,具有与培训工种相应的就业安置渠道。符合上述条件的定点培训机构可申请政府补贴培训,申请程序是提前7个工作日向辖区就业局提出开班申请,经就业局审核后,符合规定的在5个工作日内下达开班回执,并将参训学员、培训工种等信息输入江西省就业信息系统,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将开班回执和开班申请材料报一份给财政备案。
十五、工业园区企业如何申请自主开展政府补贴培训?
答:工业园区企业对签订了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新招员工,并在6个月内自主组织开展的培训可以申请政府补贴培训。园区企业必须具体有可开展培训的场地设备,有专职培训管理人员和专兼职培训教师。园区企业提前7个工作日向辖区就业局提交开班申请;就业局审核后,符合规定的在5个工作日内下达开班回执,并将参训学员、培训工种等信息输入系统,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将开班回执和开班申请材料报一份给财政备案,完成培训后再拨付补贴。园区企业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天,其中理论集中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得低于8个课时,培训期间主动接受就业部门和人保部门及财政部门的培训现场检查。
十六、什么人可以享受参加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
&答: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并取得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刑满释放前一年内符合就业培训条件的罪犯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省政府明确规定的其他享受人员。
十七、怎样申请享受参加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
答:符合条件人员向政府补贴职业培训定点培训机构提出培训申请,定点培训机构信息每年在萍乡市职业培训鉴定网上公布,在定点培训机构处提交个人材料并填写《萍乡市政府补贴职业培训申请表》,由培训机构通知开学时间和地点。个人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农村户籍户口本、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毕业证)复印件以及个人照片等资料办理。
十八、个人如何申请参加政府补贴创业培训
&&&& 答:有创业项目或创业愿望及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和毕业学年大学生,向辖区就业局培训(训练)中心提出培训申请;提交个人材并填写《萍乡市政府补贴职业培训申请表》,由就业局培训(训练)中心通知开学时间和地点。个人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农村户籍户口本、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毕业证)复印件,个人照片,已创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资料办理。
&& 十九、入驻萍乡市创业孵化基地条件是什么?
&&& 答:创业实体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创业实体入驻时工商注册登记时间不能超过一年,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应在半年内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创业实体负责人必须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实训)合格证书》。
入孵企业的注册资金应不低于5万元,吸纳就业人员不少于3人。高校毕业生、退伍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城市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未就业人员、农村失地人员、返乡农民工等给予优先考虑。符合上述条件的创业实体可以申请入驻萍乡市创业孵化基地。
&& 二十、怎样申请入驻萍乡创业孵化基地
答: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或个人向市创业指导中心提出入驻孵化申请,填写《江西省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及《就业失业登记证》、《创业培训(实训)合格证书》及项目可行性报告或创业计划书、银行、工商、税务相关资信证明等材料。入驻的在《萍乡就业创业网》上公示七天,若无异议,签订正式入驻合同。
&& 二十一、什么人员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答:凡年龄在18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身体健康、诚实守信,有创业能力、创业项目,有稳定的经营场所,从事个体经营或种养殖业生产(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除外),能够落实反担保措施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一般指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零就业家庭成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刑释人员、返乡农民工、进城创业农村劳动者等自主创业人员。
&& &二十二、如何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答:创业人员自愿申请,凭有关证件领取《申请审批表》按要求填写《申请审批表》并确定反担保方式,递交贷款申请资料,办理反担保或抵(质)押手续,担保中心和经办银行对创业项目进行实地调查核实,贷审会讨论,并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经办银行通知放款。
&&& 二十三、如何申请二次扶持?
答:对已经通过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实现成功创业,且按时归还小额担保贷款的个人,可视其经营扩大和带动就业人数(5人以上)增加情况,提供二次扶持。申请程序是
创业人员自愿申请,凭有关证件领取《申请审批表》;按要求填写《申请审批表》并确定反担保方式;递交贷款申请资料,办理反担保或抵(质)押手续;担保中心和经办银行对创业项目进行实地调查核实;贷审会讨论,并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经办银行通知放款。
二十四、申请合伙创业贷款扶持的条件是什么?
答:凡年龄在18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身体健康、诚实守信,有创业能力、创业项目,有稳定的经营场所,从事个体经营或种养殖业生产(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除外),能够落实反担保措施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一般指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零就业家庭成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刑释人员、返乡农民工、进城创业农村劳动者等自主创业人员。对上述各类创业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带动就业人员在3人以上50人以下,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
主办单位: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8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建设中路2号 邮编:337000 Copyriht (C) 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号:赣ICP备号-1 &技术支持:安源在线建站(版权所有,请勿转载用于商业用途,违者必究! 建议使用IE7.0以上浏览器、分辨率浏览)| &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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