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节能降耗措施发生质量问题应采取指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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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信得过班组实施指导意见及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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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积分:800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摘要: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各部门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方面的培训,办公区域商场和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要经常检查安全线路防止老化短路漏电等情况,练各项技能的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标准。以下是小编整理的3篇最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欢迎参阅!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09:13:45 |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人不受伤和物不受损,及时有效的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企业的日常运作,深化消防安全在全体员工的意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各岗位人员。
三、 职责权限:
由各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实施,质量中心负责监督管理。
四、 程序内容
4.1 消防安全的教育培训。
4.1.1 对新老职员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等
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4.1.2 每一位新进的员工都要进行三级消防教育:即总部消防安全培训,分店、仓库
消防安全培训和柜组或分部消防安全培训。
4.1.3 每月由安全督察到各分部、仓库、讲授消防安全实例,预防事故的发生,根除
消防苗头的出现。
4.1.4 总部由安全督察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对高空作业人员、防损员、
仓管员、司机、电工等进行消防安全方面的培训。
4.1.5 各部门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方面的培训。
4.1.6 在有利的情况下,由安全督察组织动员全员学习消防设施的保养和使用方法。
4.2 消防安全的宣传
4.2.1 在商场仓库办公区域显要处张贴安全宣传警示标语,如:“灭火器不是扑灭你的
温情,是锁住他的狂热;侥幸是危害人体生命的细菌等。”
4.2.2 在各显要处或拐角处设立警示标志,如在显要处悬挂“119/120”派出所电话号
码等,在拐角处如墙柱上、太平门上、楼梯转台上等悬挂逃生标志,指示牌或此路不通标志。
4.2.3 分店电工负责本区域宣传标语和警示标志牌的维护。
4.2.4 每周各部门消防负责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训活动。
4.3 办公区域,商场和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4.3.1 办公区域由安全督察负责,各部门经理为成员;商场由各分店经理负责,防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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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为成员,仓库由仓库主管负责,仓管员理货员为成员。
4.3.2 防止电器火灾事故的措施
4.3.2.1 不得超负荷用电,尽可能的采用自动空气开关。
4.3.2.2 空调设备回路应用单独回路,插座宜用阻然插。
4.3.2.3 要经常检查安全线路,防止老化、短路、漏电等情况。
4.3.2.4 不得用其它导线代替保险丝。
4.3.2.5 不得乱拉电线,乱加电力设备。
4.4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准则:
4.4.1 仓库内储存的商品,应分类管理,不能过高限3.5米,分组摆放,组与组间距不
小于2米,组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组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5米,物品距消防灭火器材1~1.5米,各类商品型号摆放整齐有序,必须按照商品的摆放标准分类摆放。
4.4.2 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严禁呆在仓库内或周围3~5米的地方吸烟,显
眼处张贴“禁止吸烟”“110报警”“120火警”及“本辖区派出所电话”等警示标志。
4.4.3 仓库(或商场)内的安全疏散标志,要放在的地方或拐角处,距地面高1.5-3m为
宜,疏散指示标志灯应装设在太平门上部或疏散通道及其拐角处距地1m以下的墙壁上,仓库内每隔20米都要安装标志照明灯。
4.4.4 仓库内严禁使用明火作业,仓库外进行明火作业的必须经消防负责人批准,并
采取严格的防火指施方可进行作业。
4.5 商场的消防安全措施
4.5.1 消防安全器材放置区域禁止随意挪动或改作商品促销区域,在规定的区域内不
能放做促销商品的摆放区域,更不能在消防器材上随意放置物品,保持器材区域内的畅通,严禁以任何理由阻挡遮盖、装饰、侵占或拆除消防设施及消防标志。
4.5.2 消防器材应放于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禁止堆放商品和杂物。
4.5.3 消防器材由商场或仓库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检查、维修、保养、更换或
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或挪用。
4.5.4 营业结束时,防损员在商场内进行巡查和清场时,关闭场内所有带电电源,检
查门窗是否锁好,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或上报处理。
4.5.5 商场电工每月对场内电路,消防设施临时用电等进行两次以上的安检及维护并
有详细记录备查。
第 2 页 共 6 页
4.5.6 总部安全督察和商场负责人不定时抽查专柜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每个员
工都会使用消防设备和器材。
4.5.7 义务消防队管理:
4.5.7.1 义务消防员应在各分店/仓库消防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
练,各项技能的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标准。
4.5.7.2 要结合商场仓库的实际情况,消防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义务消防员进
行轮训,使每个人都有实际操作的技能。
4.5.7.3 按照灭火器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5.7.4 各商场仓库义务消防员要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消防业务能力和防火、灭火的自
4.6 消防安全设备的使用管理
4.6.1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材
4.6.1.1(1)规格为8公斤;(2)药剂为瓶装小苏打或钾盐干粉并充二氧化碳气体;(3)
用途:适用于扑救石油、石油产品和油漆有机容剂和电器设备等火灾;(4)效
能:为8公斤干粉喷射14S-16S,射程为4.5m;(5)使用方法:打开保险锁,
把中喷管口对准火源,拉动拉环,即可喷出,保管和检查方法,应保存在干燥
通风处,防止潮晒,每年应抽查一次,干粉是否结块(干粉保质期为2年),二
氧化碳气体在确保压力足够的情况下每一年半全部更换一次。
4.6.1.2 灭火器设置规定:灭火器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不能影响安全疏散;
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灭火器的摆放
应稳定,标志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应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挂架上。
灭火器的最大防护距离为其顶部距地面高度应不超过1.5m,底部离地面高度
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灭火器不宜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
点,当必须设置时,应当使用专用的灭火器箱,放置在距地面1.5米以下,0.5
米以上的位置,每周检查一次压力,以防止干粉受潮、失效;灭火器的位置在
室外时,应当使用专用的灭火器箱,放置在距地面1.5米以下,0.5米以上处,
每周检查一次压力,以防止干粉受潮、失效或因暴晒而脱漆;灭火器不得设置
在超出其使用温度(50度)的范围地点(如夏日阳光直射的地方)。
4.6.1.3 灭火器的配置规定: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具数量不宜多于5具(视本部门情况
而定,5到8个平方放置1到2个);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为:一个计算单
元内(40到45个平方)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
4.6.1.4 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干粉灭火器最常用的开启方法为压把法。将灭火器提到距
火源4到4.5米后 , 先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的干粉松动,右手拔掉保险卡,
左手握住皮管中部,滞时l-4 秒,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压下压把,灭火剂
便会喷出灭火。
4.6.2 消防栓
4.6.2.1 消防栓的使用方法:着火时立刻打开消防栓,取出水枪、水带,将水带一端接
在水枪上,另一端接在消防栓上;将消防栓手轮开启,即刻便喷出水来;若水
枪水带已连接好,应迅速开启消防栓手轮喷水救火。
4.6.2.2 消防栓的保养和保护:禁止任何物体阻塞、阻挡消防栓。不定期对消防栓进行
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消防栓内是否有水、消防压力是否足够、消防栓箱是否
方便拉开,发现故障及时维修。
4.6.2.3 消防喉的使用方法:以硬物敲击火警玻璃,发出警报,消防加压水泵,会自动
激活为消防水喉提供高压水源,开动消防水喉旁的开关闸,以硬物击碎消防喉
射嘴箱的玻璃,拉出消防水带,将消防喉射嘴的开关柄拨动至与喉管辖成一直
线向火焰底部射水。
4.6.2.4 使用消防喉的注意事项:须先确定有安全的撤退途径时才可使用消防喉,若火
势失去控制应立即逃走。如经楼梯逃生时,发现有浓烟,应尽快离开楼梯间使
用其它没有烟的楼梯离开。
4.6.3 各部门防损员每月对所管辖的区域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如实登记《消防器材日常
保养记录表》,不正常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4.7 安全疏散
各商场仓库严禁在工作和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严禁在工作和营业期间将安全疏散标志关闭、遮档和覆盖。
4.8 火警逃生须知
4.8.1 保持镇定立即撤离。
4.8.2 立即打119通知消防处,并打电话通知总部或部门消防安全负责人。
4.8.3 离开办公场地时,应尽量把门窗关上,以防止火势及浓雾漫延。
4.8.4 高声呼叫,敲碎火警玻璃,发出警报通知其他人迅速火警逃生。.
4.8.5 切勿返回办公区收拾任何物品。
4.8.6 应朝出口指示牌方向及朝火源相反方向利用走火通道(即楼梯)逃生。
4.9 自救互救
4.9.1 灭火的基本方法,根据火灾环境和受灾的不同程度而定。
4.9.2 抑制法:利用灭火器参与火焰燃烧当中,使燃烧终止。
4.9.3 窒息法:稀释燃烧区的氧气使燃烧缺少氧气而停止。
4.9.4 隔离法:将未燃物与可燃物隔离开,使燃烧因为缺少可燃物而终止。
4.9.5 冷却法是通过降低燃烧物的温度,使其低于燃点而结束燃烧。
4.9.6 灵活使用灭火方法,达到最佳扑救效果。
4.9.7 电线短路法:将总开关立即关闭,通知电工抢修;在试机时电器着火,立即将电
源拨出,以防火苗慢延至其它位置。
4.9.8 煤气泄漏法:立即将煤气关闭,如果再漏,将煤气搬至空旷地方或放至下水道,
直到煤气排完为止,严禁打开电、打手机或按门铃等。
4.10 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和奖惩制度
4.10.1 对消防安全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或个人,公司会给予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4.10.2 对造成消防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造成后果的严重性给予处理,除非达到国家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
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公司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4.10.2.1 有下情况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程度,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
4.10.2.2 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扣5分。
4.10.2.3 未及时清理区域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的现场负责人扣3分。
4.10.2.4 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来使用安全保护装置或擅自增加小负荷
电器的,扣当事人3分,扣直接负责人2分。
4.10.2.5 谎报火警扣5分。
4.10.2.6 未经批准,玩弄消防器材、设施未造成不良后果的扣4分。
4.10.2.7 阻塞消防通道,遮档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扣3分。
4.10.2.8 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部门绩效3分。
4.10.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严重和认识程度,限责令赔偿全部损失外处以扣分:
4.10.3.1 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扣5分。
4.10.3.2 擅自挪用消防器材位置设为它用的扣3分。
4.10.3.3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扣5
4.10.3.4 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程序处理扣3分。
4.10.3.5 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扣3分。
4.10.3.6 对安全督察员的检查未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扣5分。
4.10.3.7 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严重者送
公安机关。
4.10.3.8 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部门绩效5分,并送公安
机关法办。
4.11 本制度与《安全管理制度》互为补充,若有冲突之处,按《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五、 支持文件
六、 质量记录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09:12:34 |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工作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消防法》及公安部61号令,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员工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让全店员工熟知消防常识,做到人人都企业消防工作负责。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 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要有保卫部三级巡查制检查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4.每年组织企业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
5.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制定具体保卫方案。
6.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天然气.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楚火险隐患。
7.建立企业消防档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吸烟管理制度,商场为无烟商场禁止吸烟。
8.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对发生火灾或火线隐患整改不及时部门,将加倍处罚责任人。
9.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责任人。
消防监控中心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达本岗位,做好交接准备。
二、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着装,检查仪容仪表,精神面貌良好。
三、检查岗位的设备运行是否良好和交接巡视检查、执机注意事项。
四、 当班人员必须记录本上填写好设备运行、巡检等情况,并要求字迹清楚,记录齐全。
五、将消防应急工具,相关资料如数按规定摆放整齐。
六、 做好中控室卫生清理工作,保证机器、地面、墙面洁净。
七、接班人员未到,在岗人员不得离岗,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请示处理办法。
八、交接班各项内容经确认后必须在交接班本上签名和时间,以示确认和负责。
九、如遇到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接班者协助交班者对事件进行处理,待事件处理告一段落,经交上级领导批准,再进行交接班。
十、接班人酒醉、情绪不稳、意识不清、不得交接班,应上报请示处理办法
十一、交班者要按本制度进行交班,如未按规定办,接班者可以提出意见,要求交班人员立即补办,否则可以不接班,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十二、消防中控室双人执机,不得单人交接执机,不得电话信誉交接,应有文字体现。
消防监控中心安全巡查工作制度
1、防火巡查每二小时一次内容应当包括: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商场为无烟商场禁止吸烟,禁止随意用火;餐饮用火:微波炉、灶具1米内不得有易燃可燃危险品,灶具与气瓶之间的净距离不得小于0.5米,灶具与气瓶
连接的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软管应当经常检查,定期更换,点火时需使用点火棒,用火结束燃气阀门及时关闭,操作间的集烟罩和烟道入口处1米范围内,应当每日进行清洗。排油烟管道应当每60日至少清理1次,清理应当做好记录;施工用火:开具动火证,明确专业资质动火人、看火人,灭火器、防火板等预防措施的配备,现场是否有化学危险品,有无油工交叉作业,动火时焊机2、5米内不得有可燃易燃物,动火后30分钟内不得离人做好清理不留火种;用电禁止随意私拉乱扯电线电源,铺设电气线路应经设计、工程、保安部批准由专业持证人按用电设备的功率、台数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标准电线器材,商场内配电线必须使用胶护外套电线禁止使用麻花线等简易危险材料。
B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安全出口不得封闭、堵塞、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门内和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踏步。指示标志应当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上;设置在疏散通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10米。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重点部位应当设置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灯的连续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得低于0.5勒克斯。主要疏散通道应当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其宽度不得小于2.4米;辅助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
1.5米。疏散通道内不得设置摊位或者堆放货物。
C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任何店铺、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火栓内消防软管、水带、枪头必须好用在位,灭火器年检有效、铅封完好、压力标准,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抢险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D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商场使用为甲级(90分钟)防火门 查闭门器、顺位器是否完好,防火卷帘下1米处不得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E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配电室、机房、库房、厨房的人员责任落实与管理情况。库房物品应分垛码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应大于100平方米。并保证“五距”:垛与垛间距不应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应小于0.5米,垛与梁间距不应小于0.3米,垛与柱间距不应小于0.3米,垛与灯间距不应小于0.5米。库房内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米。库存物品码放不得挤占或影响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镇流器不应设置在闷顶内。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应小于0.5米。
2、 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可拨打中控(*****)火警(119)电话,可按下就近的消防报警按钮报警
3、 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巡查、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名,存档备查。
4、 巡查人员是保安部的安防力量,遇有可疑人可疑事要有跟进有交接,对店铺、个人的违规行为、危险举动(吸烟、拍照、溜旱冰、带宠物、长时间逗留在通道内、散发广告、做客服调查、新闻媒体擅自采、顾客纠纷、客诉、擅自施工、危险搬运、着装不整、斗殴等)要及时发现、询问、制止,保证合法人的权益,保持商场的有序经营环境。通道内有无杂物门锁杠推是否完好。安防执勤时注意自我保护。
5、 巡查人员禁止利用工作时间闲谈或办私事,不得擅自进入独立经营管理的区域,工作需要,应两人以上经上级、区域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并配合负责人的工作。
消防监控中心工作制度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了解和掌握消防报警控制设备设施各项性能指标及操作方法,熟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二、坚守岗位,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监视火灾报警控制和监控设备设施,严格按程序操作,认真处理当班发生的事件,并如实记录;
三、经常性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进行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维护等工作,确保消防设施运行状况良好;
四、保持室内清洁卫生,设施设备无污渍、无尘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墙面、地面洁净;妥善保管和使用控制室内相关设备设施和各种公用物品,杜绝丢失和损坏,并做好领用借用登记;
五、当火警发生时,正确及时地操作使用消防报警控制设备设施,并按规定的报警程序及时的通知有关部门及负责人;火灾确认后,按要求正确的启动和关停有关消防设备设施,配合组织灭火工作;
六、发现设备设施故障时,及时通知值班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和停用设备设施。主动配合相关人员进行设备设施检修和维护并如实登记;
七、充分发挥监控系统优势,密切关注商场内各种情况,注意发现可疑人或可疑物。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按照操作程序果断采取应对措施,不得麻痹大意、延误战机;
八、做好中控室的保密工作。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消防控制室内,因工作需要进入监控室的,需经保安部经理同意后方可进入,当班值班员应做好记录;
九、认真填写当值期间相关设施设备运行记录,发生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当班未处理完毕的应交代接班人员继续跟进,并做好物品交接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员制度
一、值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按规定准时接岗、巡视,认真执行岗位职责,除楼层巡视和处警以外,值班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值机员不得不得无故缺勤和私自换班,因特殊情况急需换班时,值机员必须提前三天向消防领班申请并填写“换班申请表”,上报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调班。换班过程中若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当班者要负主要责任;
三、积极配合保安员做好日常工作,发生紧急情况时,若值机员无法处理或超出职权范围时应及时按程序上报公司领导,值机员不得擅自做主;
四、建立完善的工作记录制度,值机员应将本人姓名、日期、班次、消防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值班情况及需跟进事项详细记录在案,并认真做好交接;
五、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中控室,如有公司领导批准的,中控人员应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
六、值班员应主动承担中控室的卫生保洁工作,将工具用品摆放整齐,每日对地板、地面、室内设备设施、器材、桌椅和门窗玻璃进行清洁,室内设备不可有积尘土和污渍;
七、在岗工作期间不得拨打私人电话、玩游戏、看书报杂志、吸烟、喝酒、睡觉。严禁在中控室吃东西;
八、注意仪容仪表,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按规定着装和携带执勤用品。
九、 认真填写当值期间相关设施设备运行记录,发生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当班未处理完毕的应交代接班人员继续跟进,并做好物品交接工作。
消防设备管理制度
一、 全公司的烟感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组织测检1~2次。
二、 自动灭火喷淋管道污水,每年由消防中心和管工班组织排放检查一次。
三、 每季度由消防中心或水泵班防水检查一次公司内的地上消火栓。
四、 消防水泵每半年由消防中心和水泵班手动或自动启动检查一次。
五、 气站的电子鼻的信号每季度由液化站测试一次信号。
六、 公司的消防加压、送风、排烟风机,每月由工程部门启动运行测试检查一次。
七、 消防总控制联动系统每年由消防中心和工程部及有关部门联合启动运行检查一次。
八、 公司的各种电气设备,每年联合进行一次检查。
九、 备用发电机,由工程部根据设备检查安排时间定期启动检查。
十、 各部位的轻便手提式10升、推车式65~100升的泡沫灭火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监督各部位更换药剂一次,其他器材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十一、 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气站、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十二、相关文件记录:无
消防设施、安全标识管理规定
一、 按照消防规范要求,管理区域内配备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标识安装在合适、醒目的位置上。
二、 各种标识不得随意挪为他用,责任部门应按月进行全面普查的规定认真落实,保证各种标识的完好性。
三、 标识名称及作用
1、 公共设施的标识
(1) 楼层灯及楼层号码的标识,分别安装在各楼层电梯厅内,其作用是为人们提示你所在楼层。
(2) 应急指示灯标识,分别安装在住宅楼各层通道及楼梯内,其作用是在火灾情况下可作应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们所在安全疏散的方向。
(3) 禁止吸烟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及各电梯箱内安装有禁止吸烟标识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在公共场所不许吸烟,做到文明办公防止火灾发生。
(4) 消防器材标识,在各层指向灭火器的方向分别安装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该方向设有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及时使用。
(5) 火警电话标识,在各层通道内分别安装有火警电话标牌,其作用提示大家时刻记住火警电话,火灾时及时报警。
2、 消防设备系统的标识
(1) 消防供水管道的标识,在楼内的消防供水管,按规范要求全为红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确的编号,说明该管是消火栓系统或花洒系统供水的区域范围。
(2) 消防栓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所有消防栓的门上都印有消火栓的字样,提示人们该处设有消火栓。
(3) 高层、中高层排烟系统标识,在各层的走廊一方设有一个排烟窗,在相应的位置设有排烟窗控制装置,上面注有“发生火灾时,按下红按钮”的字样标识。
(4)加压送风系统标识,在各层的消防电梯厅,防火楼内梯
设有加压送风百叶窗,发生火灾时可向该区域内送风,避免烟雾火势进入,使顺利疏散。
(5)消防电梯标识,在每层的消防电梯厅内都标有消防电梯字样,表示该梯为消防电梯。
3、 消防机房的标识
(1) 消防水泵的标识,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编号、功率等字样标识。
(2) 消防水箱的标识,在供水箱上标有消防储水量限位标识。
(3) 排送风机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各消防风机上都标有,风机编号“P”、“S”,及功率等字样标识。
(4) 监控中心的标识,摆在监探中心的门口,挂有监控中心的标牌,在值班室内的控制台上,显示有供电各系统信号指示,控制操作按钮等具体的字样标识。
4、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包括
(1)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
(2) 消防设备检查保养记录标识。
(3) 消防设备试运行记录标识。
(4) 消防设备故障维修的标识。
(5) 监控中心有关消防的各种管理制度的标识。
(6) 灭火作战方案及灭火指挥系统图的标识。
(7) 消防管道及平面图的标识。
四、相关文件记录:无
管理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一、 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二、 消防治安部每年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两次定期检查、清理和登记造册存档。
三、 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小锤及其配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四、 温、烟感控制箱体,指示灯,开关,探头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五、 消防水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每月放水试验一次。
六、 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七、 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更换,确保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八、 消防用广播器材随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九、 消防扳手存放在显要位置,随时备用。
十、 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巡视、检查、保养、更换,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十一、 消防设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变位置,严禁损坏丢失。
十二、相关文件记录:无
消防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中心是掌握消防设备动态及发现火灾、火警的重要岗位,是整个大厦消防管理的心脏。为了加强消防控制中心的管理,特定例如下制度。
一、 消防控制中心实行全天24小时专人轮流值班制。
二、 监控中心的轮值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警觉性和高度的责任心,能熟练操作设备。
三、 值班人员在监控中心不准吸烟、喝酒、会客,不准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 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应由其他轮值人员顶替方可离开。
五、 监控中心各操作手柄(按钮)每日做一次手动操作检查。
六、 消防监控中心的设备外观不附有灰尘为合格。
七、 监控中心的设备出现故障当班人员无法排除时,应第一时间报告管理处主任,联系技术人员前往维修。
八、 相关文件记录:无
消防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 本管理区域内消防各系统属遥控、连锁自动装置,故在操作前必须观察各个系统是否设置在自动位置。
二、 首先观察各系统电源信号是否正常。
三、 各系统的安全操作方法如下:
1、 烟感系统:当发生火情报警时,确认楼层后,首先通知保安人员到报警层观察,同时与该层人员及时取得联系。若为火险立即按灭火作战方案处理,若为误报,请保安人员将区域报警进行复位,后将值班室内的集中报警器复位。
2、 防火卷帘门系统:当群楼发生火警时,根据失火方位及火热大小,可采取隔离法,及降落相应的防火卷帘门,值班员可根据现场报告情况遥控降落,就近人员也可击碎报警按钮降落,若以上两种情况都不能降落时(观察卷帘降落信号灯),可速派消防维修人员到当地打开锁匙开关强迫降落。
3、 排烟系统:发生火灾时,值班员遥控打开该层及其上下层的排烟阀。若失控时,通知人员就地打开该层的排烟阀,这是排烟风机自动启动,启动信号灯亮。若风机不能自动启动,速转入手动位置启动,仍不能启动时速派人到风机房内强行启动。
4、 加压送风系统:根据火灾的不同方位,迅速打开相应的加压风机,启动信号灯亮,若失控时可派人到风机房进行手动操作。
5、 消防栓系统:该系统是救火的主要设备之一,当进行该系统操作时,时刻监视该系统的消火栓报警信号。当灭火人员打碎就地的报警信号,消防中心得到该消火栓的报警按钮后,
这是相应的消火栓泵自动启动,启泵信号灯亮。若不能自动启泵时,应立即转入手动位置启动,仍不能启动时,速与水泵房人员联系,或派人到泵房强行启动。
6、 花洒系统:当某层发生火灾时,失火部位的花洒喷淋头爆破喷水,该层的水流指示器动作,监控中心得到该层的报警信号。值班员观察水位信号,水位降到下限,花洒泵自动启动,相应的启泵信号灯亮。若不能自动启泵时,立即转入手动位置启动,仍不能启动时速派人到泵房强行启动。
7、 紧急广播遥控设备操作说明
当需要启动紧急广播时,请严格按以下步骤操作:
(1) 将消防控制室中紧急广播设备的搬把开关置“ON”位置。
(2) 按下“F1”键,“叮咚”响声后便向被选定的区域播出。
(3) 按下“STOP”后再按下“F2”键。当磁带机中放入有关消防疏散的磁带后,该带便将如何进行人员疏散的内容不断向预选定的区域播出。
(4) 按“F3”键,此时,磁带机输出的有关人员疏散内容和消防指挥员现场指挥的信号并存同时播出。
(5) 如认为磁带信号妨碍现场指挥,可按下“STOP”后按两下“F4”键,于是被选定的区域中只有现场指挥员的命令可播出,其它信号一概终止,使用完毕将第(1)项中各开关全部复位。
四、 操作完毕后,时刻观察各个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五、 火灾扑灭后,要进行事后工作,即所有系统要复位,对所有系统的设备进行检修。
六、 事故后要详细整理记录资料,总结操作经验。
七、相关文件记录: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09:13:45 |
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
天然气发电生产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前 言Ⅱ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防火组织机构1 5各级防火责任制2 6各工种岗位防火责任制5 7防火重点部位管理制度和措施7 8防火重点部位的动火管理9 9一般消防措施和灭火规则9 附录A(规范性附录)消防器材的使用原理及方法13
本公司天然气发电生产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在公司原有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天然气发电生产区域的实际情况进行修订的。
本制度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由杭州华电发电有限公司安全保卫部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制度起草单位:杭州华电发电有限公司安全保卫部。
本制度起草人:
本制度审定人:
本制度批准人: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消防安全组织、各级防火责任制、重点防火部位管理规定、一般消防措施和灭火规划、消防设施管理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含综合产业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进公司学习、工作的其他人员。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GBJ 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防火设计规范
DL 5027-9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2年5月1日)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制度。
即“事故原因没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即“基本消防法规,消防行政法规,消防技术法规”。
即“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会报火警”。
三同时、三同步
即“新建、扩建项目的消防规范坚持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的原则”。
4防火组织机构
4.1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公司办公室、安全保卫部、生技部、物资公司、后勤部门的负责人组成。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生产副总经理担任,其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部。
4.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实行三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网络,并建立三级防火责任制(公 1
司、部门、班组)。各级人员应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消防工作。
4.3安全保卫部是公司消防工作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上级公安保卫部门和地方公安消防机关的监督和指导。履行消防监督、检查、指导职能,对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和提出考核意见。
4.4有关各部门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义务消防队的人数不应少于职工总数的10%,防火重点部位不应少于70%),积极配合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工作。
5各级防火责任制
5.1公司行政领导防火职责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公司总经理是本企业第一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公司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责任是:
5.1.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定,定期组织召开公司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5.1.2建立健全三级消防管理网络,各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每年分级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划分各部门防火责任区,指定各责任区防火责任人。
5.1.3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防火检查,主持研究整改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防止火灾发生。
5.1.4部署和落实本公司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自防自救能力。
5.1.5及时审批有关部门编制的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维修、保养及管理工作所需经费。
5.1.6组织和指挥火灾扑救,保护火灾现场,组织调查处理火险火灾事故原因,并按“四不放过”原则,制订反事故对策,督促落实执行。
5.1.7按照“三同时”规定,对新建、扩建工程项目坚持“三同步”,否则有权拒绝验收投用。
5.1.8及时总结表彰先进,处罚违章者。
5.2部门防火职责
部门行政一把手是部门第一防火责任人,应全面负责本部门消防工作,其主要责任是:
5.2.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DL 5027-9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将消防工作纳入生产行政管理的内容之一。
5.2.2负责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工作,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检查总结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汇报处理。
5.2.3划分责任段,确定责任人,监督责任区范围内防火制度的执行,积极组织落实公司布置的防火工作。
5.2.4组织建立重点岗位防火责任制和义务消防组织,制订落实重点部位防火、灭火措施。
5.2.5教育职工遵守消防法规和公司消防管理制度,表扬消防工作中的好人好事。
5.2.6指定本部门安全员负责经常性的防火工作,建立防火工作台帐,及时与安全保卫部取得工作联系。
5.2.7落实本部门消防设施、器材的保养、维护工作,保证灭火器材清洁、完整、正常、完好。
5.2.8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积极开展义务消防活动和防火检查,组织落实火险隐患整改。
5.2.9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清火险、火灾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5.3班组防火职责
班组长是本班组第一防火责任人,应全面负责本班组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责任是:
5.3.1负责带领班内员工遵守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好本班组管辖区的防火措施。
5.3.2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制止违章作业,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及时上报。
5.3.3积极支持义务消防队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其它消防活动。
5.3.4发生火险、火灾事故时,在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的基础上,积极组织人员,配合消防队进行现场监护及扑救。
5.3.5在扑救火灾的同时,保护好火灾现场,并积极配合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与分析工作。
5.3.6每天上下班前对现场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消除,并将处理情况汇报部门防火负责人,保持消防设备完好。
5.3.7在安排布置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布置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和技术防范措施。
5.3.8结合利用安全活动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学习消防法规及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消防安全信息。
5.4公司员工防火职责
公司职工全员防火意识的提高是做好消防工作的关键,只有人人重视消防,才能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其主要责任是:
5.4.1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规和各项防火管理规定。阻止违章作业,发现火险立即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5.4.2结合本岗位职责,做好工作前后的防火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5.4.3公司每个职工应掌握“三懂三会”,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培训活动,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灭火措施,熟练掌握灭火器材使用。非火险时禁止动用消防设施。
5.4.4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5.4.5下班前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消除火种,确保安全。
5.5安全保卫部防火职责:
在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消防管理工作,其主要责任是:
5.5.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DL 5027-9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以及本管理制度,使公司消防工作符合消防法规规范的要求。
5.5.2负责领导消防专职干部组织制订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和落实重点防火部位技术防范措施,并督促检查各部门贯彻执行情况。
5.5.3组织领导义务消防突击队和义务消防队开展业务培训和消防演练以及其它消防活动。
5.5.4组织做好公司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5.5.5负责组织本单位火灾的扑救和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工作。
5.5.6负责抓好移动式灭火器材和固定式消防设施的管理工作。
5.5.7做好消防工作计划、奖惩上报工作。
5.5.8完成上级及地方公安消防机关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5.6消防专职职责
在安全保卫部部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做好公司各项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责任是:
5.6.1积极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法规和DL 5027-9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做好公司的消防管理和防火工作,制订各项防火制度,拟订本单位消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5.6.2督促检查各部门执行消防法规以及公司颁发的消防管理制度的情况。
5.6.3负责制订消防重点部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预案。
5.6.4负责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防火,灭火业务学习、培训,组织公司职工的消防知识普及培训,使消防知识普及率达规范要求。
5.6.5深入生产现场了解掌握公司消防系统运行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对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消缺 3
工作。制定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的增配、购置、维修申报计划。
5.6.6组织开展行业性、季节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重大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做好跟踪检查落实。
5.6.7负责参与公司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防火设计总体审查、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
5.6.8按规程严格审核动火工作票,并检查落实动火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
5.6.9负责指导义务消防队对公司消防设施的检查、监督工作.
5.6.10负责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5.6.11参加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提出“反措”意见。
5.6.12及时收集整理消防管理工作资料,按规定健全内部防火档案和规范的消防管理工作台帐。配合地方消防部门开展区域性联防和行业性业务交流。
5.6.13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者或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部门或个人,提出奖惩
5.6.14负责公司消防自动报警、灭火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
5.6.15 负责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业务操作培训。
5.6.16做好公司固定消防设施的定期维护管理工作。
5.6.17负责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护、消缺的备品备件计划申报工作。
5.6.18完成安全保卫部临时布置的工作任务。
5.7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在公司安全保卫部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5.7.1认真执行消防法规,积极宣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做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5.7.2加强自身建设,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接到火警或应急险情应迅速奔赴火灾现场,进行有效扑救及处理工作。
5.7.3认真执行动火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做好一、二级动火现场监护工作。
5.7.4负责各种灭火工具的有效性能监督和维护,保证可靠可用,负责公司各区域移动式消防器材的配置、更换和药剂的充灌等项工作。
5.7.5负责拟订消防重点部位灭火作战计划,做到有组织、有内容,并定期进行实地演习。
5.7.6检查督促各部门责任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使用情况,确保消防设施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5.7.7帮助指导各部门义务消防队的灭火基本技能的学习、训练活动。
5.7.8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和定期性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上报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
5.7.9建立消防队业务、学习、训练和火险隐患整改、火险火灾扑救等工作台帐。
5.7.10 参加地方区域消防联防活动。在紧急情况下,服从公安消防机构的调动,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5.8义务消防队职责
在公司保卫武装部及专职消防干部的业务指导和部门行政领导的支持下,具体负责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工作,其主要责任是:
5.8.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5.8.2检查防火情况,清除易燃废弃物、整改并报告火险隐患,发生火警、火灾时能带领其他人员参加扑救,同时应保护火灾现场,协助主管部门对火灾事故的调查。
5.8.3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学习和其他各项消防活动,掌握扑救技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完成上级布置的消防工作任务。
5.8.4义务消防队员应做到“三懂三会”,自觉开展防火安全教育,督促防火制度的落实。
5.8.5积极协助做好本部门消防器材、设施的检查、保管、维修工作,确保消防器材使用的可靠性。4
5.8.6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行为,发现火险隐患及时上报。
5.9义务消防队长职责
各生产、检修部门的义务消防队组织,应明确义务消防队长由部门安全员兼任,其主要责任是:
5.9.1热心消防工作,履行消防职责,率领全队完成消防工作任务。
5.9.2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积极开展各项专业活动,合理安排时间,做到生产检修、消防活动两不误。
5.9.3自觉进行消防安全监督,加强防火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报告主管部门共同策划解决。
5.9.4参加保卫处召开的有关会议,配合公司消防业务工作的开展。
5.9.5发生火灾事故时,率领义务消防队员积极扑救。
5.9.6熟悉并掌握所辖部位消防器材的增置、使用、更换、变动情况,以保证消防器材的正常、可靠,消防器材的自查,每半年一次并有记录。
5.9.7认真履行动火工作票制度执行的检查和监督,配合检查和督促现场防范措施的落实。
5.10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义务消防队员是各部门、班组的兼职义务消防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5.10.1热心义务消防工作,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10.2开展消防宣传工作,督促班组(部门)人员做好防火工作。
5.10.3参加业务学习和组织的活动,掌握防火基本知识和扑救技能。
5.10.4发现违反消防规范的行为,有权予以阻止。
5.10.5班前工后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情况,自觉清除火险隐患,重大火险隐患应及时报告,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5.10.6定期检查责任区内消防器材,做好维护、保洁工作,确保灭火器具处于良好状态。 6各工种岗位防火责任制
6.1运行岗位防火职责
6.1.1必须严格遵守运行规程和消防管理规定,保障生产安全。
6.1.2对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应做到心中有数,勤检查,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1.3负责火警监视,按规定做好消防自动化系统的运行记录,发现报警,应及时检查和处理。对火警、火灾要及时组织扑救,并及时报警和报告值长。
6.1.4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做好动火前的检查准备工作。
6.1.5按消防管理规定管好消防器材,列入巡检范围,掌握和做好使用与损耗情况的记录,并及时报告安全保卫部。
6.2检修岗位防火职责
6.2.1在检修或安装设备中,必须严格遵守消防管理制度和防火规定。
6.2.2动火作业,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动火工作时需用的消防器材应向安全保卫部借,不得随意动用生产场所配置的消防器材(火险、火灾除外)。
6.2.3施工检修现场的可燃杂物必须及时清理妥善保管。
6.2.4工作需要所用汽油、香蕉水等易燃物品,应有专人保管,严格使用手续。
6.2.5按消防管理制度规定,管好消防器材,掌握使用方法。
6.3焊工岗位防火职责
6.3.1 严格遵守各项安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四不动火,十不烧”。
“四不动火”为:
a)没有动火工作票不动火;
b)防火措施未落实不动火;
c)动火监护人未到场不动火;
d)灭火器材未配足不动火。
“十不烧”为:
a)不是电焊、气焊工不能焊割;
b)重点要害部位及重要场所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未落实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c)不了解焊割地点及周围情况(如该处能否动用明火,有否易燃易爆物品等)不能焊割; d)不了解焊割物内部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的危险性不能焊割;
e)盛装过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能焊割;
f)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等的部位,或火星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
全措施之前不能焊割;
g)有压力或密闭的导管、容器等不能焊割;
h)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能焊割;
i)在禁火区内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不能焊割;
j)附近有与明火作业有抵触的工种在作业(如油漆等)不能焊割。
6.3.2严格执行动火责任工作票制度,不随意动火和扩大动火范围。
6.3.3焊接作业时,不得违章操作,注意焊接点火星下溅方位和风向,防止发生意外。
6.3.4使用氧气瓶时,注意瓶嘴不能接触油脂,氧气瓶不能靠近热源,夏季不得在日光下曝晒,搬运时不准滚动撞击。
6.3.5乙炔气瓶应放在通风和没有明火的地方。在焊割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瓶距作业点应保持10米以上距离,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要保持8米以上的间距。
6.3.6生产现场工作完毕,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油类和杂物,消除火险隐患。
6.3.7熟悉不同物质起火的扑救方法,掌握多种灭火技能。
6.4电工岗位防火职责
6.4.1应熟知电气设备引起火灾的可能性和危险性,熟悉安全作业规程和电气火灾的扑救方法。
6.4.2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准乱拉、乱接临时电线。增设电气设备不准超容量,不准使用超规格的保险丝。
6.4.3未经有关部门审核的供电设备和不符合规定的供电设备,以及在不符合要求的场所安装电气设备时,有权拒绝安装。
6.4.4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各种电气设备,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发现不符合要求使用的电气设备有权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主管领导。
6.4.5对电气引起故障发生的火灾事故,在事故原因未查清前,不得擅自送电。
7防火重点部位管理制度和措施
7.1防火重点部位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部位和场所。结合公司生产工作实际,确定下列部位为防火重点部位。
7.1.1天然气发电生产区域的内各集控室、GIS室、网控室、继电器室、开关室、电缆层、电缆隧道、电缆竖井。
7.1.2生产区域的汽轮机、主油箱、油系统、390MW氢冷发电机组以及氢气系统、密封油系统、11米层区域。
7.1.3GIS室、继保楼、变压器。
7.1.4储氢站、氢气罐、氢运设备
7.1.5调压站及50米范围内
7.2防火重点部位岗位责任制
7.2.1防火重点部位的辖区单位全面负责该区域部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当班负责人为该部位的直接防火责任人。
7.2.2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本公司消防管理制度,积极宣传并做好防火重点部位管理工作。
7.2.3负责对责任区域内移动式灭火器材和固定式消防设施的检查、保养工作,发现缺陷及时向安全保卫部门汇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7.2.4工作前后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7.2.5严格动火工作票制度,制止责任区域内各种违章动火现象,禁止非火警动用消防器材和设施。
7.2.6定期检查责任区域内的电气设备使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7.2.7责任区域四周道路必须保持畅通,制止违章堆物和阻塞消防通道。有些区域禁止车辆通行,因生产需要通行的,必须做好防范措施。
7.2.8责任区域内悬挂的各类消防警告标志,防火宣传牌以及防火重点部位责任人等各类标牌应保证完好无损。
7.2.9制定并落实防火重点部位的灭火预案。责任区域内发生火陷、火灾必须立即报警,并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7.3防火重点部位管理制度和措施
7.3.1集控室、网控室
a)集控室、网控室是发电生产指挥、操作中心。运行操作人员必须密切注意各系统设备安全运行
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汇报和处理;
b)按规定对电气、通讯、控制电缆、热力系统设备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防止引起发热、超温、冒
烟着火事故;
c)室内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必须时应办理动火工作票。对室内装修应符合建筑防火规范要求; d)室内消防器材必须保持完好,始终处于备用状态;
e)岗位值班人员必须做到“三懂三会”;
f)电缆封堵应严密有效;
g)应指定专人负责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重复显示器的操作和维护,发现故障及时报缺。发现火
险奋力扑救,及时报警。
7.3.2开关室、电缆层、电缆隧道、电缆竖井、蓄电池室
a)配电室、电缆层及电缆隧道应严禁烟火,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b)室内穿墙楼板电缆必须严密封堵,做到无缝隙,电缆隧道应进行防火分隔设置防火门,电缆沟
应设有分段防火阻燃措施;
c)施工或检修安装需拆开电缆封堵、阻燃材料或新敷设电缆,必须恢复电缆封堵,并由工作许可
人和安全保卫部验收合格;
d)严禁乱拉、乱接各种电缆,在新装或更换电缆时,应防止损伤邻近电缆和电缆消防报警系统,
不得使用大功率照明灯具。
e)电缆隧道内应做到无积水,有明显的疏散标识,通风及照明设备应保持良好完整状态;
f)室内及隧道和沟道内不准堆放各种杂物,严禁积油,使用明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手续, 7
并落实防火措施;
g)运行当值人员应认真做好对电气、热控等区域的巡检工作;
h)进入蓄电池室工作人员着装必须符合防静电要求,蓄电池室严禁烟火,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i)值班人员应加强对蓄电池室巡检,消除漏氢,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室内照明应符合防爆要求,
电源开关设置在室外;
j)蓄电池室动火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规定。
7.3.3汽轮机、主油箱、油系统、390MW氢冷发电机组以及氢气系统、密封油系统、10米层区域。
a)运行当值人员巡检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或消缺;
b)必须杜绝设备漏油、漏气,发现跑、冒、滴、漏及时处理,地面及管道外部积油应及时清除。
必须严格执行检修动火工作票规定;
c)油管道附近的蒸汽管道、保温应坚固完整,易漏油的油管道法兰下层其保温层表面应装设金属
罩。如有油渗入保温层应及时更换或采取防范措施。一时无法消除漏油缺陷,应采取临时引接措施,并加强巡逻和监视;
d)主油箱上面的孔门、连接法兰、透气孔盖板等接合面应平装,所有法兰连接处螺丝应齐全; e)主油箱在灌油之前,应仔细检查四周有无杂物,防止遗漏杂物带入油箱堵塞油管路; f)严禁用拆卸油表接头的方法泄放油系统的空气;
g)油系统设备必须有防静电接地装置;
h)主油箱应设事故油坑,油箱排污应有固定溶器。
7.3.4GIS室、继保室、变压器
a)电气运行人员应加强对该区域设备的巡检工作,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或消缺;
b)电缆沟及引入端子箱的电缆,应采取分段阻燃封堵的防火措施;
c)升压站内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落实各项防火防爆措施;
d)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工作人员进入该部位必须严格执行出入管理制度;
e)GIS室内及变压器周围严禁烟火,严格出入制度。升压站内地面草坪每年入冬前必须进行一次
修剪。动火时应做好防火灭火措施;
f)主变设备的水喷雾灭火系统应定期试验,设置的各类消防灭火器材应确保正常好用。
7.3.5储氢站、氢气罐、氢运设备
a)严格遵守运行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b)储氢站工作人员着装必须符合防静电要求,不准穿带铁钉的鞋子;按规定做好出入人员的火种
管理,无关人员或车辆未按规定批准不得进入储氢站;
c)储氢站及送氢区域严禁明火、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并应设“严禁明火”警告标牌;
d)储氢站应保持通风良好,每周应对室内空气中的氢含量进行测试,浓度不得超过1%;当生产
区域的氢冷设备及管道漏氢高于18立方米/24小时应查明漏氢部位,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e)储氢罐避雷装置每年应定期进行一次测试,接地电阻应符合标准;
f)检修工作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对装运、搬迁气瓶的材料、工具等,不准
拖地滚动行进,机动车辆驶入站内必须戴好防火罩;
g)氢气设备生产系统各部位,必须用铜质或镀铜合金工具事行检修,检修设备时应与相邻运行系
统隔离,并对设备和管道用二氧化碳进行置换,在进行测爆,确认无爆炸危险后,才能开工; h)储氢设备需动火检修或进行产生火花的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标准要求,围墙外5
米内禁止使用明火作业;
i) 储氢站必须对投氢运行设备定期进行测试,当生产区域氢冷设备及管道补氢量超过或漏氢
量达到30立方米/24小时以上时,应通知安全保卫部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并按泄漏程度,采取必要的现场封闭措施,查找或消除隐患
7.3.6 调压站及50米范围内
a) 禁止外来人员和机动车辆进入站内。
b)外来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站内,必须经批准,由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留下火种,并登记和有专人引导。
c) 生产作业车辆进入站内必须佩戴防火帽,按规定的路线指定地点,行驶和停放并在规定时间内离开。
d)调压站属易燃易爆场所,进站人员和机动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禁止使用手机、照相机、摄像机等物品,穿戴非防静电服装不得进入站内。
e) 调压站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f) 在岗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g) 站内进行动火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并有人监护。
h) 站内施工维修时,所有机械和工具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规定
i) 站内禁止乱拉、乱接、乱用电气线路
j) 消防器材保持完好。
k) 消防通道保持畅通,严禁停放车辆和杂物
l) 安全阀每年校验(不少于)一次。
m) 工艺管网及设备上设置的防雷、防静电跨接地设施,每半年检修一次,法兰之间的等电位连接
体,接触地阻小于0.03欧,接地地阻小于10欧。
n) 工艺设备冬季运行应有防冻措施。
o) 正常输气状态下收、发球内不得承压力。
p) 定期对放空管拉索进行检查,确保各连接点螺栓紧固、无松动,拉索连接墩固定牢靠。
q)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十大禁令”,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
r)有责任制止和纠正他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
s)电气线路和设施应符合国家防爆、防火规定。
t)电气检修人员进行现场检修作业,应先规定办理手续,并征得现场生产人员同意后放可实施。 u) 电气设备一旦起火,应立即切断电源,在灭火时,应配戴防护用品,使用二氧化碳、干粉或沙子扑救。
7.4重点部位防火检查内容
7.4.1查领导对消防工作是否重视,防火责任人是否履行防火安全职责。
7.4.2查岗位责任制、防火制度和重点部位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7.4.3查义务消防组织的教育训练情况。
7.4.4查火险、火灾事故的“三不放过”教育及处理情况。
7.4.5查用火、用电设备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7.4.6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管理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7.4.7查电缆孔、洞、桥架、竖井是否符合防火封堵和涂料要求。
7.4.8查设备漏水、漏油、漏氢、等防火隐患是否得到及时整改。
7.4.9查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是否到位,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是否处于良好备用状态。9
8防火重点部位的动火管理
8.1禁火区域防火重点部位的动火管理
8.1.1规定本公司整个天然气发电生产区域为禁火区域。
8.1.2根据电力行业标准DL408-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DL 5027-9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规定,在本公司禁火区域的动火级别、范围、手续办理、注意事项、电火焊要求及动火人员的职责,应严格按照公司“动火工作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8.1.3对外承接的工程参照业主单位的动火管理标准执行。
8.2动火工作必须按照下列原则从严掌握:
8.2.1有条件拆下的构件,应尽可能拆下移至安全场所。
8.2.2可以采用不动火的方法代替而能够达到同样效果的,尽量采用代替的方法处理。
8.2.3尽可能地把动火时间和范围压缩到最低的限度。
8.3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动火:
8.3.1正在处置氢气、天然气的泄漏工作时。
8.3.2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
8.3.3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
8.3.4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危险前。
9一般消防措施和灭火规则
9.1一般消防措施
9.1.1按照国家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电力系统行业规程等有关规定,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且符合消防法规、规定要求。
9.1.2凡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或项目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的要求,安全保卫部门必须参与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规范标准的审查,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对已投用的工程或项目,若不符合有关消防规定的,应采取临时防火措施并限期整改。
9.1.3天然气发电生产区域内搭建临时建筑,工棚必须经安全保卫部及有关部门审批,建筑应符合防火规范规定要求,并配置相应的消防器具。
9.1.5各部位、场所配置的消防设施应认真维护保养,非火警严禁动用。
9.1.6电力生产设备或场所配置的消防设施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和其他设备,并保持通道及道路畅通。
9.1.7消防用沙应保持充足和干燥,消防沙箱、消防铲应漆红色。
9.1.8现场消防设施确因需要而移动或拆除时,应事先通知保卫消防部门批准,并采取临时防火措施,工作完毕后必须及时恢复。
9.1.9防火重点部位和场所应按国家有关法规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和固定灭火装置。
9.1.10进入天然气发电生产区域严禁烟火,并有明显警告标志。
9.1.11工作间断或结束时应清理和检查现场,消除火险隐患。
9.1.12生产现场及高温管道附近禁止贮存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生产检修现场严禁存放超过规定数量的工作用油。现场使用的油类应盛放在金属密闭的容器内,并远离高温和明火点。
9.1.13生产检修现场必须保持清洁,对检修设备出现的漏油、漏氢、应及时处理,检修工作结束应清理现场油污、回丝等杂物,并及时拆除已搭设的脚手架。
9.1.14易燃易爆物品的残液、残气,必须由物资部门统一回收处理。严禁随意倾例。电缆沟、管沟、排水沟等坑内不应有积油。
9.1.15不宜用汽油洗刷机件和设备,不宜用汽油、煤油、柴油洗手。
9.1.16凡浸过油的保温材料应更换并放置到室外指定地点,油管道附近的高温管道应加装金属罩壳。
9.1.17在禁止烟火的氢气、油类管道和设备上进行动火工作,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落实防范措施后才能动火。
9.1.18在密封的地沟、地下管道容器内进行检查时应先进行通风,然后用测量仪器检查其内部是否有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并有专人监护,所用的照明器具应为防爆型。
9.1.19在拆卸油管和设备零部件之前,应先泄压和放尽存油、溅地之油及时揩净,凡需在可燃液体、气体容器和管道上动火,事先必须吹扫和置换干净。
9.1.20对高层结构部位的设备进行动火时,必须采用石棉等阻燃隔板或接火盘,以防焊渣掉落各层电缆或其它可燃物品,引起火灾。
9.1.21电缆封堵必须严格按GB 5《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防火设计规范》以及DL 5027-9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要求,采取封、堵、涂、隔、包等有效措施。
9.1.22各防火责任部门要经常检查电缆封堵情况,各有关单位和运行岗位应把电缆封堵列入巡检内容,发现损坏和漏堵情况,及报告安全保卫部。
9.1.23 安全 保卫部消防专职,应对电缆封堵情况实行监督检查。
9.1.24生产现场检修作业后的电缆孔洞,应在设备启用前,及时进行防火材料的封堵,施工结束后应通知安全保卫部参与验收。
9.1.25在电缆沟道、电缆桥架附近进行动火时,应用石棉板遮档邻近电缆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应防止金属热导作用破坏电缆层,工作完毕应认真检查现场,防止留下可燃物火种。
9.1.26每逢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对储氢站、调压站、油罐区等部位的避雷装置、防静电电阻进行测试,以防雷击和静电起火。
9.1.27生产现场不准乱拉乱接电线,照明临时线路板不准超负荷,按用电容量配置保险丝。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须有完好的接地装。
9.1.32在高温设备、管道附近宜采用金属材料搭建脚手架,对搭建的竹、木脚手架应采取防火阻燃措施,工作结束后应迅速及时拆除。
9.1.33办公工作场所应禁止明火和电炉(碘钨灯)取暖。室内、顶棚装饰应采用阻燃材料。
9.2一般灭火规则
9.2.1生产场所电话号码表需标明“119”火警电话号码和本公司报警电话“2110”。
9.2.2所有员工均应了解和掌握所在单的火警电话号码及拔打方式。
9.2.3火警电话报警应讲述要点:火灾地点;火势情况;讲清燃烧物和数量;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9.2.4各部门或生产检修现场发生火警火灾时,全体员工都有义务主动迅速投入灭火工作。进行灭火的首选方法是切断电源和气源。参加灭火人员应熟悉物质燃烧性质,防止中毒、窒息、触电,以及引起的爆炸事故发生。
9.2.5发生火警或火灾时,现场人员除积极进行扑救外,同时应立即报警。
9.2.6公司义务消防突击队在接到火警报告后,应随带防毒面具、照明器具和消防器材立即奔赴现场,在义务消防突击队未到达之前,部门负责人要组织现场人员实施火灾扑救工作。
9.2.7义务消防突击队到达火场后,各部门的义务消防队员和其他人员应配合义务消防突击队开展灭火工作。
9.2.8当初起火灾发生时,现场人应正确选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并应有效地扑灭初起火灾。
9.2.9全体员工都应熟悉常用灭火器材及本部门、本部位配置的各种灭火设施的性能、布置和适用范围,并掌握其使用方法。
9.2.10在扑救火灾同时,应注意保护好火灾现场,便于火灾原因的调查。
9.3灭火组织机构
9.3.1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公司领导、筹建处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有关建设施工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9.3.2应急处置总指挥由筹建处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生产总工、副总担任,气体泄漏抢险组由筹建处工程部领导担任,灭火作战组由安全保卫部门的领导担任(施工安装和调试期间的消防安全主要由筹建处质安部牵头,火电公司负责,本公司保卫部门配合),通讯组由筹建处办公室担任,后勤保障组由筹建处综合管理部门领导负责。
9.4 急处置指挥部主要职责
9,4.1 总指挥职责:掌握了解火场情况,判明气体燃烧的主要部位和周边的环境位置,根据灭火要求及时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向各部门下达切断相关电源、隔离气体、疏散抢救人员和灭火的命令;同时采取技术措施保护设备,调集人员布置火灾区域的警戒,维护火场秩序,通报火场情况。
9.4.2 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组织开展火灾现场的各项工作,采取有效的技术保障措施;当火场总指挥不在场时,行使火场总指挥的权力。
9.4.3 气体泄漏抢险组职责:在火场总(副)指挥的指挥下,负责全面的设备抢险工作;一旦发生气体泄漏应立即切断气源,放空管内余气和置换管内余气,防止气体浓度过高发生危险并消除隐患。
9.4.4 灭火作战组长职责:在火场总(副)指挥的指挥下,负责火场的灭火工作。组织力量进行火情侦察,掌握了解火势情况,及时向指挥部反馈信息并提出有效的灭火方案,根据指挥部的命令,采劝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选用消防设施进行火灾扑救,控制火灾蔓延,防止建筑物倒塌,布置现场安全警戒范围;在公安消防队到场时,积极配合作战。
9.4.5 通讯组长职责:在火场总(副)指挥的指挥下,负责火场的通讯联络工作,保障通讯畅通,及时传达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反馈火场信息和执行处置情况。
9.4.6 后勤组长职责:在火场总(副)指挥的领导下,负责应急处置需用的各种物资、器材调配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做好救护车辆、医务人员,生活后勤供给等工作。
9.5 应急措施和灭火规则:
9.5.1 当有气体泄漏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避免连续泄漏,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测试泄漏气体的含量及向公司安全保卫部通报。
9.5.2 有气体泄漏并产生明火时,应先向筹建处报警,同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和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9.5.3 报警时应讲清楚火灾地点,火势情况,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9.5.4 气体泄漏或产生明火进行抢险和扑救时,筹建处保卫办公室应根据现场情况设置警戒范围,疏散人员,进行道路管制,必要时与交警联系联合执行道路管制。
9.5.5 全体在场的工作人员都有义务主动迅速投入灭火工作,但由于气体火灾的特殊性和危险性,投入扑救工作的人员必须在应急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按照方案有组织地进行火灾扑救,不得擅自行动。
9.5.6灭火抢险的首选方法是切断电源,隔离气源,抢救疏散人员,同时在检测确认气体浓度小于爆炸极限后选用适用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并防止中毒、窒息、建筑物倒塌。后勤医务人员应及时处置护理受伤人员。
9.5.7 在处置泄漏和扑救火灾的同时,应注意保护好现场,以便于事故原因的调查。由应急指挥部统一负责向上级主管单位汇报和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9.5.8 在处置完成泄漏后,应对泄漏点进行一定时间的监视和测试以确保安全。
9.10.1灭火器的选用应考虑以下原则:灭火的有效性;对设备(物品)的影响;对人体的影响。
9.10.2消防设施、器材应选用经国家公安消防部门批准的定点厂生产质量可靠的合格产品,其维护、检查、测试、更换的周期、项目和方法应符合生产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9.10.3消防设施、器材放置或装设地点的环境条件不符合生产厂的规定和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冻、防潮或防高温的措施。
9.11火险、火灾调查
9.11.1火险、火灾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和处理。
9.11.2事故单位必须积极配合保卫、消防、安监、技术等有关部门对火险调查取证。
9.11.3发生火险或一般火灾事故后,事故单位防火责任人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会同保卫(消防)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填写火险、火灾事故报告,并于事故后两日内报安全保卫部。
9.11.4对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由公司防火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会同地方公安消防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规范性附录)
消防器材的使用原理及方法
A.1泡沫灭火器
A.1.1泡沫灭火器由筒身、瓶胆、筒盖、提环等组成,筒身由钢板滚压焊接而成。筒身内悬挂装有硫酸铝水溶液的玻璃瓶或聚乙烯塑料制的瓶胆。筒身内装有碳酸氢钠与发沫剂的混合溶液。使用时将筒身颠倒过来,碳酸氢钠与硫酸铝两溶液混合后发生化学作用,产生二氧化碳气体泡沫,由喷嘴喷出。使用时,必须注意不要将筒盖、筒底对着人体,以防万一发生爆炸伤人。泡沫灭火器只能立着放置。
A.1.2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扑救油脂类、石油类产品及一般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泡沫灭火器一般有手提式、推车式二种。筒内溶液一般一年更换一次。
A.2二氧化碳
A.2.1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由筒身(钢瓶)、启闭阀、喷筒及虹吸管组成。二氧化碳成液态灌入钢瓶内,在20℃时钢瓶内的压力为6MPa。使用时液态二氧化碳从灭火器喷出后迅速蒸发,变成固体雪花状的二氧化碳,又称干冰,其温度为-78℃。固体的二氧化碳在燃烧物体上迅速挥发而变成气体。当二氧化碳气体在空气中含量达到30%~35%时,物质燃烧就会停止。
A.2.2二氧化碳灭火器主要适用于扑救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600V以下的电器及油脂等的火灾。但不适用于扑灭某些化工产品(如金属钾、钠等)的火灾。
A.2.3二氧化碳灭火器主要为手提式,分为手轮式和鸭嘴式两种,大容量的也有推车式的。
A.2.4使用鸭嘴式二氧化灭火器时,一手拿喷筒对准火源,一手握紧鸭舌,气体即可喷出。使用手轮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时,一手拿喷筒对准燃烧物,一手拧开梅花轮,气体即可喷出。
A.2.5二氧化碳是电的不良导体,但超过600V时,必须先停电后灭火。二氧化碳灭火器怕高温,存放地点的温度不得超过42℃。使用二氧化碳灭火时,不要用手摸金属导管,也不要把喷筒对着人,以防冻伤。使用时还应注意风向,逆风喷射会影响灭火效果。
A.2.6钢瓶内的二氧化碳重量定期检查,如二氧化碳重量比额定重量减少十分之一时,应进行灌装。一般规定每季检查一次。
A.3干粉灭火器
A.3.1干粉灭火器主要由盛装粉末的粉桶、贮存二氧化碳的钢瓶、装有进气管和出粉管的器头以及输送粉末的喷管组成。干粉灭火器是以高压二氧化碳气体作为动力,喷出粉末灭火灾的。
A.3.2干粉灭火器主要适用于扑救石油及其产品、可燃气体和电器设备的初起火灾。
A.3.3使用干粉灭火器时,应先打开保险销,把喷管喷口对准火源,另一手紧握导杆提环,将顶针压下,干粉即喷出。
A.3.4干粉灭火器应保持干燥、密封,以防止干粉结块,同时要防止日光曝晒,以防二氧化碳受热膨胀而发生漏气现象。应定期检查干粉是否结块,二氧化碳气量是否充足。干粉灭火器的有效期一般为4~5年。干粉灭火器分为手提式和推车式两种。
A.41211灭火器
A.4.11211灭火器主要由筒身(钢瓶)和筒盖两部分组成。钢瓶内装满1211灭火剂,筒盖上装有压把、压杆、喷嘴、密封阀、虹吸管、保险销等。1211是卤化物二氟一氯一溴甲烷的代号,是卤代烷灭火剂中使用较广的一种。
A.4.21211灭火器主要适用于扑救油类、精密机械设备、仪表、电子仪器设备及文物、图
书、档案等贵重物品的初起火灾。
A.4.3使用时,先拔掉保险销,然后握紧压把开关,压杆就使密封阀开启,1211灭火剂在氮气压力作用下,通过虹吸管由喷嘴喷出。松开压把开关,喷射即中止。
A.4.41211灭火器应放置在不受日照、火烤的地方,但又要注意防潮,防止剧烈震动和碰撞。要定期检查压力表,发现低于使用压力的十分之九时,应重新充气。同时要定期检查重量,低于标明重量十分之九时,应重新灌药。1211灭火器分为手提式和推车式两种。
A.5其他消防用具
A.5.1消火栓是连接消防供水系统的阀门装置,分室内消火栓和室外消火栓两种。消火栓的设置和安装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A.5.2水龙带
A.5.2.1常用的水龙带有内扣式和压簧式两种。水龙带平时应卷好存放在通风、干燥的地方,防止腐烂。
A.5.2.2水龙带是连接消防泵(或消火栓)和水枪等喷射装置的输水管线。
A.5.3消防水枪
消防水枪是一种增加水流速度、射程和改变水流形式的消防灭火工具。根据水枪喷射出的不同水流,分为直流水枪、开花水枪、喷雾水枪和开花直流水枪等,它们的作用如下:
a)直流水枪是用来喷射密集充实水流的水枪;
b)开花水枪是用来喷射密集充实水流的水枪,它还可以根据灭火的需要喷射开花水,
用来冷却容器外壁、阻隔辐射热,掩护灭火人员靠近着火点;
c)喷雾水枪是在直流水枪的枪口上安装一只双级离心喷雾头,使水流在离心力作用
下,将压力水变成水雾。喷雾水枪喷出的雾状水流,适用于扑救油类火灾及油浸式变压器、多油式断路器等电气设备火灾;
d)开花直流水枪是一种可以喷射充实水流,也可以喷射伞形开花水流的水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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