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代理销售的安全控件信托代理产品为什么不盖银行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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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净赚百万最后血本无归
转载自: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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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不少银行渠道销售的理财产品到期,出现亏损,引起投资者的不满。在高收益、高风险产品逐渐占据市场的今天,如何在投资时避免潜在的风险呢?重庆晨报和两江银监分局合作,归纳总结了当前银行理财产品潜在的风险和投资注意事项。如果你正在理财或想理财,那一定要了解一下。
号称有15%的收益
到期只拿回了本金
市民陈女士去年在重庆某银行网点通过理财经理了解到一款预期收益最高可达15%的理财产品,当时市面上理财产品的平均收益率在5%左右。“当时理财经理介绍,这款产品是和股票挂钩的,预期收益率最高可以达到15%。谁知,产品到期后,却只能拿回本金。后来我才知道,那位理财经理仅强调了预期的高收益,对其他的风险根本没有任何提示。”
监管提示:预期收益率只是预计的一个数字,它并不等于实际收益率。对于客户经理夸大宣传,对风险含糊其辞的要多一个心眼。
理财风险评估走过场
亏损9%,吃了哑巴亏
去年,重庆某银行的客户经理向王先生推荐一款理财产品。王先生做完理财风险评估后,客户经理说他做的风险评级结果和产品不符,如果要购买需要重新做一次。王先生觉得这是走过场,也没在意,在客户经理的指导下重新进行了风险评估,客户经理让他选什么就选什么,结果顺利通过了评估。让王先生没想到的是,今年产品到期后竟然亏损了9%。在之前的风险评估中王先生根本不能接受本金亏损的,但在客户经理的误导下做出了不真实的决定,苦果只能自己吞。
监管提示:理财风险评估会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客户筛选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避免被误导购买超出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建议消费者购买理财产品时,一定要认真阅读题目,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给自己资金的安全把好关。
说好6%的分红
为啥合同里没有
杨先生几年前去银行存钱,工作人员为他介绍了一款保险产品,称每月固定利息2%,还会发放每年6%左右的红利。但两年后杨先生发现销售人员承诺的6%红利一次也没达到过,整体收益算下来还不如定期。“后来我细读了条款后才了解到,分红是不确定的……”杨先生说。
监管提示:监管部门已经不允许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在银行网点向客户进行营销。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相关产品前,一定要了解清楚保单的收益和保障条款。如果购买了不满意,可以在10天犹豫期内退保。超过了犹豫期再退保,会损失较多本金。
银行代销信托产品
弄清谁在兜底
市民廖女士前不久在重庆某银行购买了一款信托产品,资金投向为外省一个旧城改造项目,投资期3年,年化收益10%。“当时我想旧城改造属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应该很稳当,但调查后才得知,该项目是一个建筑商在承包,而银行只是代销,到期如果项目资金出现问题是消费者和建筑商扯皮,而银行完全置身事外,所以我当机立断把钱退了出来。”
监管提示:信托产品银行只是进行代销,说白了银行不承担兜底义务。消费者在购买时需了解清楚资金投向的具体项目和还款来源,对项目风险进行把握后再慎重决定。目前,外地出现了银行员工私自代销信托产品的情况,到期却无法支付,这种情况在重庆尚未出现。消费者在购买时需留意协议里是否提及银行的名字,是否有银行的公章,只要银行盖章确认,理财风险就会大幅降低。
买基金要注意
基金经理更重要
市民张先生在重庆某银行购买了一款基金产品,客户经理强调说每月都有年化3%的固定分红,再加上基金净值上涨,总收益将十分可观。结果一年下来分红居然为负,本金亏损了近30%,张先生为此十分懊恼。
监管提示:消费者在投资基金类产品时,重点关注基金经理的实力和收益分配机制,基金经理的实力决定总收益的多少,收益分配机制决定客户能分得多少,不要被固定分红等字眼所迷惑。另外,还需要注意合同中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赎回费用的收取规定。
迷信外资银行
理财产品亏40%
抱着外来的和尚会念经的想法,孙先生去年购买了某外资银行QDII(境外代客理财)结构性理财产品,没想到产品到期后亏损了近40%。
监管提示:当前一边是投资者对外资银行持有过高的期望值,跃跃欲试;另一边是目前的监管制度框架还不足以保证客户的权益,保护伞缺失。个别外资银行产品运行中已经出现投资标的不明确、信息披露不及时以及变相圈钱揽储等行为,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没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最好三思而后行。
理财时想想股神的话
都说你不理财,财不理你,可,仅凭一腔热情是不能做好的。记者采访了技术能手、职场精英、私营老板……他们是各行各业的佼佼者,事业蒸蒸日上,但理财却是一塌糊涂。“股神”巴菲特曾经说过:成功的秘诀有三条:第一,尽量避免风险;第二,尽量避免风险;第三,坚决牢记前两条!天上不会白白掉馅饼,只有树立长期投资的理念,不急功近利,不盲目跟风,考虑周全,量力而行,才会有好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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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在投资中投资者所可能遇到的陷阱与为何遇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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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ghts Reserved&&沪ICP备号-2&&银行自查高风险理财产品
  日 10:49 三湘都市报 邱玉峰 刘永涛
  银行代销理财产品兑付危机出现新进展。针对多家银行代销理财产品出现兑付危机,日前银监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理财产品风险进行排查。记者1月6日获悉,省内不少银行已开始对、保险、基金等代销产品展开自查,一些风险较大的理财产品被撤下柜台。
  未现“飞单”现象
  记者以客户身份咨询部分银行理财中心发现,对于某些收益较高的理财产品,理财经理会详细解释标的、是否有担保、是否银行代销等,特别强调产品的安全性,一些涉及股权投资和私募基金等风险相对较大的理财产品则不见踪影。
  “排查主要涉及代销类产品,一线销售人员如有违规行为将会被开除。”长沙某股份制银行理财中心负责人士表示,根据银监会《通知》要求,客户经理和理财销售经理等一线人员的销售行为是排查重点。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擅自推荐或销售未经批准的第三方机构产品的现象,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销售未受影响。”另一家本土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人士称,普通客户购买到的基本都是银行正规代销的产品,尚未出现过银行经理私卖产品的“飞单”现象。
  据了解,这种俗称“飞单”的情况,主要是银行理财经理受利益驱使,向自己熟悉的客户销售本行销售系统外的理财产品。一笔信托产品认购起点100万到300万元不等,给理财经理的提成可达1%至3%。
  正规产品合同应盖银行公章
  到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如何防范客户经理“飞单”私售的高风险产品呢?省农行资深理财师周加良告诉记者,其实鉴别的方法非常简单,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前一定要看合同上是否有银行公章。无论购买什么样的理财产品,都会有相关的产品协议书,如果是银行系统内代销的产品,协议书的末尾客户签名的旁边,会有产品的投资方以及银行的签章。
  “银行对于理财产品筛选严格,一般情况下风险相对可控。但并不是说,不是银行代销的产品都不是好产品。”另一位银行理财师表示,一般理财产品说明都会给出明确的风险等级和适合投资人群,也会明确揭示一旦发生风险有哪些措施可以挽回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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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飞单”谁在作祟
银行“飞单”事件的频发也引发了监管层的关注。据知情人士透露,银监会日前下发了《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旨在规范银行代销业务,其中明确了商业银行需要对合作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这意味着银行代销的产品首先经过第一层的风险识别,把住第一道关口,大大降低了代销产品发行机构发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  
理财经理为高提成热推代销产品  
目前银行代销产品状况鱼龙混杂,记者11日以投资人的身份走访了京城多家商业银行,发现一些银行理财经理仍为高提成热衷推荐银行代销产品,其中不乏有误导现象。  
记者来到一家国有银行时,一位国有银行理财经理主动推销了一款保险产品:“现在普通银行理财收益率不高,但像这款分红险产品不仅能保多个险种又有收益,十分不错,要不您看看?”  
记者又走进另外一家城商行,当得知来意后,该行理财经理递来一张理财产品宣传单,上边除了本行的理财产品外还有几款标注着信托的产品。  
不过,“飞单”事件的频繁发生也引起了部分银行的注意,和平里附近一家股份制银行的理财经理向记者表示,他们很早就已经不代销高风险的信托产品,但是基金以及保险产品都有代销。对于本银行之外的理财产品并不做推荐,由投资者自己去选择。  
另外一位股份制银行理财经理表示,他们银行目前也代销信托、保险、基金等其他金融机构的产品,但仅限于集团内金融机构的产品,对于集团外的产品并不做代销。主要原因一方面在于其他金融机构产品风控不好控,更重要的是,对于银行而言,如果是集团外金融公司合作代销,不太好分红。  
银行理财经理主动推荐代销产品的背后,实际上是因为提成较高的缘故。记者采访多个银行理财经理,他们均表示,信托和保险产品给理财经理的提成是最高的,而银行自身的理财产品则最低。  
一位国有大行理财经理向记者透露,主要是因为卖代销理财产品总体比自身银行理财产品提成会更高。理财经理就是干这个活的,哪个提成高,推销起来动力就更足。  
部分员工甚至大胆将保险产品当做存款向年纪较大的储户推荐。上述国有大行理财经理透露,“整体来说,银行是十分注重信誉的,代销的是保险产品,很少会把保险产品推销成理财产品给客户,但是也保不准一些胆大的理财经理会做这事”。  
“有时候银行员工是为了完成银行下达的任务促成签约,因此才会有意淡化风险甚至隐瞒风险,重点强调收益。”一位受访股份制人士说道。  
银监会为银行代销产品设防火墙  
根据《管理办法》显示,规范银行代销业务,明确银行不得对代销产品提供任何形式的收益担保。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将减少银行误导销售的行为,减少“飞单”现象。  
银监会在此次《管理办法》中明确定义代销业务是商业银行根据合作机构的委托,通过本行渠道代为销售非本行金融产品的代理业务活动。其中,本行渠道是指银行营业网点、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Pad银行、自助系统及其他电子渠道。  
其次,《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商业银行需要对合作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银率网分析师认为,名单制管理需要商业银行根据对合作机构资质的持续跟踪,建立新品的禁入和退出制度。这一项规范措施有效地减少了投资者在购买产品时需要付出的调查成本,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想要了解一家机构的资质实在太困难,但在银行对合作机构实现名单制管理后,银行代销的产品首先经过了第一层的风险识别,把住第一道关口,大大降低了代销产品发行机构发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  
此前,银行的“飞单”事件时常发生,不仅令投资者遭受较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对银行的信誉度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为了弥补银行代理销售这一监管盲区,银监会出台了《管理办法》。  
去年就有一位投资者向记者举报称,在北京一家国有大行网点VIP理财室购买了360万元所谓保本保收益的理财产品,期限一年,预期年化收益率高达21%,而实际上这是一款由理财经理私下代销的第三方理财产品,运行一年之后,因为帮助运作产品的投资管理公司法人代表跑了,以致引起投资人与银行间的纠纷。  
实际上, “飞单”事件几乎所有银行均涉及过。今年3月,某国有银行长沙一家支行牵涉湖南博沣资产管理公司的信托产品无法兑付,涉及金额高达5亿元。  
“飞单”即银行违规代销理财产品,在金融业并不罕见,经济向好或行情看涨时大家相安无事,若遇违约或难以兑现收益承诺,则银行常会私下相商、息事宁人。  
投资者仍需擦亮双眼  
专家也纷纷表示,在“飞单”事件频繁发生的背景下,是应该由监管层出来整治。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称,“飞单”在不同的商业银行都有不同程度的出现,一个原因是行业自律不够,银行内部对员工的监管不足,不正规的私募基金有机可乘;另一个是消费者缺乏基本的判断能力,被高收益率诱惑,疏于防范。  
一位银行业专家也表示,虽然只是征求意见稿,但从中可见监管部门整治银行代销业务乱象的决心。其中,名单制管理这一点对投资者非常有利。因为商业银行需要担负起对合作机构资质尽职调查这一责任,而且这种尽职调查不但在代理业务发生之前需要,更有后续的跟踪评价。  
银率网分析师认为,如果《管理办法》可以贯彻执行,那么将会有效控制银行理财经理的误导销售行为。  
在银行加强银行从业人员管理的同时,投资者同样需要擦亮眼睛,避免陷入“飞单”陷阱。  
一位资深理财经理向记者介绍,一般来说,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辨别银行理财产品是否为“飞单”产品。首先,看合同上是否有银行公章。银行的代销产品,在客户所签署的产品协议书里肯定会提及银行名字,而且客户会签名,产品投资方和银行也会签名盖章。银行作为代销主体,成为销售过程中的当事人。通常情况下,如果是银行代销的产品,为了利于监管和吸收存款,银行会要求客户购买产品的资金归集到自己银行。  
其次,看宣传资料上是否有银行名称。投资产品的宣传资料上一定会显示出代销机构有哪些,比如说这个产品在某个银行代销,会有具体代销银行的名字。但有些宣传资料一般是投资公司印的,客户在查阅的时候也需要多留个心眼。  
郭田勇提醒,想避免“飞单”事件发生,一个是加强行业自律,银行应该对员工加强监管;另一个是购买者自己要进行基本的判断,在中国理财网上验证是否是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或者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上验证是否是正规的私募基金。  
□刘泽先 岳品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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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使用 IE 6.0 以上版本分辩率浏览私卖理财产品频发 是否银行代销关键看公章
  近日,本报连续报道的银行理财经理私卖投资产品的新闻引起各方关注。还有投资者向本报爆料称自己有过类似的遭遇。投资者表示,由于是银行理财经理推荐的,他们一直以为是银行代销的产品,本着对银行的信任,才放心购买。那么,投资者该怎么分辨银行自己的产品、代销产品和非代销产品呢?
  记者了解到,目前投资产品种类很多,购买的渠道也很多,对于投资者来说,如何识别银行代销的投资产品和非代销产品十分有必要。业内人士建议称,投资者最重要的是要认清收益越高风险就越大的道理,不要盲目地追求高收益率。
  客户:
  经常看到理财经理推销
  有投资者表示,如今到银行办理业务,遇到理财经理推销相关产品已经成为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如果你到大堂办理基本业务,基本上是‘没人搭理’的,但如果透露出想要购买金融产品,理财经理就会十分有兴致地推介”。
  近日,在多家银行都拥有贵宾卡的郑先生告诉记者,某银行的员工最近向他推荐了一款年化收益高达18%的理财产品,虽然听起来很心动,但一直没有动手去买,“没想到现在真的有人出事了,还好没有贪心。”郑先生说。
  银行:
  不允许员工私自接单
  在第三方公司高额佣金的诱惑下,甚至在业内也出现了一些银行员工私自接单,利用手上的客户资源推销第三方公司的产品的情况。
  有银行内部管理者告诉记者,银行对员工的管理比一般的企业要严格许多,银行是不允许本行员工从事与本行业务无关的其他金融工作的,更不允许一线工作人员私自接单,假借银行名义代售其他产品,一旦发生这样的事情,将会受到非常严肃的处理,不排除会解除劳动合同,给银行造成损失或涉嫌犯罪的,还会被移交法办。
  该内部人士表示,由于接私单是违反规定的,因此许多员工在心理上也有一定的压力,客户不妨多问几句,在多了解情况之后再进行投资。
  业内解析:
  银行理财产品分两类
  据了解,正常情况下,市民在银行的营业大厅可以接触到的金融理财产品大致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银行自己的产品,如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贵金属产品、信托产品等,“这类产品完全是由银行自己研发的,出了问题,银行要负主要责任。”某股份制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
  第二类产品是银行代销的产品。如某些保险产品、贵金属产品、基金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等,与第一类有重合,但区别要看具体的产品说明,属不属于代销。
  昨日,某股份制银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银行来说,代销的产品,银行对其所做的营销宣传和销售过程的合规性要负责任。”银行不能做虚假宣传,银行必须充分向客户提示产品的盈亏风险,不能代客操作。
  “非银行产品而且也不找银行代销的,是第三种,须警惕”。没有选择银行代销,一方面是省手续费,另一方面也可能是产品先天不良。银行并非什么产品都代销,银行会对代销的产品进行严格的审核,如果发现其设计的投资项目没有其宣传的收益水平,或者公司信誉存在疑点等问题,都不会代销。如果不通过银行,但是有自己的渠道销售,也可以进行销售。
  “当然,也不能一概而论,没有找银行代销的产品也不一定都很差,也有一些好的项目,但没有找银行代销的产品大多数还是高风险的产品。”专家表示。
  对普通市民来说,银行自己发行的理财产品风险最低。其次是代销产品,也是经过银行审核过的,风险最大的就是银行不敢代销的产品,市民购买须谨慎。
  专家支招
  如何辨别银行代销产品
  方法一:看合同上是否有银行公章
  银行的代销产品里,在客户所签署的产品协议书里肯定会提及银行名字,而且客户会签名,产品投资方和银行也会签名盖章。银行作为代销主体,成为销售过程中的当事人。通常情况下,如果是银行代销的产品,为了利于监管和吸收存款,银行会要求客户购买产品的资金归集到自己银行。
  方法二:宣传资料上有相关银行名
  投资产品的宣传资料上一定会显示出代销机构有哪些,比如说这个产品在某个银行代销,会有具体代销银行的名字。但有些宣传资料一般是投资公司印的,客户在查阅的时候也需要多留个心眼。
  不过专家提醒,银行对代销的产品也没有监管职责,如果产品说明书上刻意注明产品是由某某银行监管,也是值得投资者怀疑的,须了解清楚。
  理财提示
  不要片面迷恋高收益
  记者了解到,私募基金产品的收益率比普通理财产品高,是因为风险高,一是不保本,此外收益率也是预期收益率,并非实际收益率。和君资本合伙人冯勇告诉记者,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一方面,投资人应该尽可能全面掌握相关信息,不能盲目相信推销人员的一面之词。“另一方面,银行在销售各类理财产品时,应了解客户对相关风险的认知和承受能力,评估客户是否适合购买所推介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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