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矿怒海救援 2016函(2016)8号

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安监函〔2016〕69 号
鄂安监函〔2016〕69 号
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遏制非煤矿山重
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企业:
&&&&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标本兼治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推动非煤矿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我省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省安监局制定了《湖北省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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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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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 我省非煤矿山企业数量多、分布广、开采时间长,地质条件复杂,开采水平差。一些露天矿山形成了高陡边坡,地下矿山形成了大量采空区,还有无主、停用和头顶尾矿库安全隐患较多。这些都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非煤矿山事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 一、总体要求
&&&&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非煤矿山源头把关,推动非煤矿山重大灾害整治,强化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执法检查和行政许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一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建设,构建形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有效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 二、工作重点
&&&& 通过认真分析研究近年来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以问题为导向,以黄石、宜昌、荆门、鄂州、十堰等为重点防控地区,以冒顶、透水和尾矿库溃坝等为重点防控类型,以复工复产、汛期和停产停建等为重点防控时段,以凿岩、爆破、提升、通风、排水和铲运等为重点防控环节,全面强化事故防控体系建设,确保非煤矿山生产安全。
&&&& 三、工作措施
&&&& (一)严格安全准入,推进整顿关闭。
&&&& 1.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和行政许可。《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5﹞53号,以下简称《意见》)规定了新建矿山开采最小生产规模、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对7类新建(扩建)非煤矿山不予核准。各地要严格执行《意见》的各项规定,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凡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不申请延期的要及时予以注销。
&&&& 2.推进整顿关闭。《意见》关于相关证照不予延期等3种情形非煤矿山企业应限期予以关闭的规定。关于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落后工艺、设备等7种情况非煤矿山企业应及时予以关闭的规定,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
&&&& 3.严格限定开采范围。露天矿山开采境界水平直线距离300m内有其他矿山、重要构筑物或人员居住的,地下矿山的防水和保安矿柱、周边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采空区体量较大等均应列为禁采区域。现有生产矿山已进入上述区域的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并进行治理,对一时难以治理的区域,应划定为禁采区,不得进行开采。
&&& (二)强化非煤矿山安全风险普查和防控。
&&& 4.各地要开展非煤矿山重大风险信息普查,查清存在重大风险的露天矿山、地下矿山和尾矿库的数量、分布和风险状况,健全和完善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 5.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开展矿山致灾因素普查,查清矿山存在的主要灾害风险,地下矿山要突出采空区、老窿水的普查,露天矿山要突出高陡边坡和排土场的普查,尾矿库要突出坝体监测和防洪排渗系统的普查,建立灾害防治长效机制。
&& &6.强制推行7项重大风险防控措施。
&&& (1)对单班下井人数10人及以上的地下矿山,强力推进人员定位系统、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单班下井作业人数30人以上的,必须在2016年12月底前建立人员定位系统。开采深度超过800米的地下矿山,必须在2016年12月底前安装地压监测系统,提高风险监控水平。
&&& (2)对承载人数10人及以上的提升设备,钢丝绳每半年必须检测一次,提升系统每年必须检测一次,并向地方安监部门报备。
&&& (3)所有地下矿山必须为每名下井人员配备自救器,为每班配备便携式多气体检测仪,并严格下井管理和检查。
&&& (4)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及以上的地下矿山,必须在2016年12月底前配备超前探放水设备,制定防治水专项方案。
&&& (5)开采台阶高度100米及以上或最终边帮角50度及以上的露天矿山,必须安装边坡监测系统,治理高陡边坡。
&&& (6)堆置高度200米以上的排土场必须进行在线监测,定期进行稳定性分析。
&&&& (7)所有在用尾矿库必须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要督促相关地方政府和矿山企业及时治理头顶尾矿库,搬迁坝下居民,拆除构筑物。
&&&& (三)健全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 7.建立健全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深入推进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两化”( 数字化、标准化)系统的规范、有效运行,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各级安监部门要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重点监控、监督检查制度。
&&&& 8.强化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和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制度,实行差异化监管。要建立风险分级监管执法台账,保证执法频次和质量。
&&&& (四)强化企业基本技术保障。
&&&& 9.加强从业人员培训。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从事非煤矿山生产建设相关专业和实践经历,经过安全和专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各非煤矿山企业针对高风险岗位制定应急处置卡,并加强从业人员岗位应急培训,提升员工岗位救援能力。
&&&& 10.强化专业技术支撑。非煤矿山企业应配有采矿、通风、排水和机电等专业技术人员,没有配备技术人员的非煤矿山企业应聘请相关技术机构或人员提供技术服务。
&&&& 11.强制推进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非煤矿山新建、扩建项目应实行机械化开采,建设项目采用的工艺、设施、设备、器材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
&&&& (五)开展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建设。
&&&& 12.推动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治理工程。全面开展采空区普查,通过争取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专项资金,对重点矿山进行采空区治理试点。联合国土、环保等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整治,推进无主采空区治理。督促地下矿山采取充填等技术手段,减少采空区体量。
&&&& 13.推动开展尾矿库“头顶库”重大隐患治理工程。对已经存在的“头顶库”进行分类治理,全面消除病库,确保病库经隐患治理达到正常库运行标准。对确实无法治理的病库实施闭库退出。全面提高安全度为正常库的“头顶库”安全保障能力,在用的正常库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含)以上水平。
&&&& 14.推动“自动化减人,机械化换人”技术工程。加大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力度,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推动大中型矿井积极建设和应用综合信息监控管理平台,推动中小型矿井机械化改造,推行自动化铲装作业和远程监控。
&&&& (六)从严执法检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 15.各地每季度都要开展1次集中执法媒体曝光行动,严厉打击非煤矿山违法违规行为,在地方主流媒体公开曝光。
&&&& 16.严格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将发生重特大事故、瞒报谎报事故、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重大隐患不整改等非煤企业,纳入信用体系管理,定期公布非煤矿山“黑名单”,联合发改、财政、国土、环保、银行、证券等部门和机构对相关企业和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 四、工作要求
&&&& 各地要充分认识防范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工作的的重要性、紧迫性,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牛鼻子”。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同时,督促辖区内非煤矿山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各地要结合本地区非煤矿山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各非煤矿山企业结合本矿特点制定细化方案,做到“一地一案”、“一矿一策”。要根据方案,分解责任,明确责任人,确定完成时限,建立专项工作台账,确保任务完成。将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完成时限表于7月30日前,将工作进展于每季度末,书面报送省安监局,遇重大情况要随时报告。省安监局将每季度集中通报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对各地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今年目标考核,省安监局将适时对各地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导。
&&&& 省安监局联系人:杨卫辉,电话:027-,邮箱:。
发布处室:安全监督管理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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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承办单位:湖北省安全生产文化宣传办公室&&&&
举报电话:12350&&值班电话:027-&&传真:027-&
鄂ICP备号-1――《煤矿安全规程》(2016年版)--
《煤矿安全规程》(2016年版)
文章来源:转载&发布者:转载 发布时间: 11:53:30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修订后的《煤矿安全规程》已经2015年12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11月3日公布的《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10月25日公布的《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八条的决定》,2009年4月22日公布的《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四百四十一条、第四百四十二条的决定》,2010年1月21日公布的《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部分条款的决定》,2011年1月25日公布的《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的决定》同时废止。
局长& 杨焕宁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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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应指矿山函〔2016〕9号
325081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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