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安全是什么法律关系要素

浅谈电子商务中主体的法律界定
浅谈电子商务中主体的法律界定
学习啦【电子商务】 编辑:宁静
  [论文摘要]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计算机在商业领域的应用已经颇具规模。随着我国学者在电子商务领域研究的深入,其法律理论框架也开始向着纵深发展。电子商务较传统的商业行为来看,法律关系更加复杂。因此,从法律的角度对电子商务动态和静态的各个环节进行解构成为构建良好法律体制的重要任务。本文就电子商务中不同的参与主体在法律上的界定试作解析。
  [论文关键词] 电子商务 主体 互联网络
  电子商务的发展一方面基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提升,另一方面也在于不断改善的电子商务环境为其提供保障。所谓电子商务,从本质上来讲,是一种特殊的商事活动,即在电子化的平台上以数据化手段来完成商业性交易的现代商业行为。电子商务的种类依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划分方法,其中根据不同的电子商务主体来进行划分是最具有现实意义的,因此,研究电子商务中不同的主体对于解构和重塑电子商务法律制度是一个重要方面。
  依据主体的不同电子商务可以分为B2B(企业对企业),B2C(企业对消费者),C2C(个人对个人)等不同类型的交易模式。对不同主体之间的商事活动进行管制的法律规则也并不相同,因此,应当分析主体性差异的交易模式所处的现状和境遇。
  一、电子商务主体的内涵
  电子商务就其本质来说,是一种特殊的商事行为。从法律的角度看,电子商务的主体是指作为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之一,享有一定的民商事权利,承担民商事义务的一方。当然,在对电子商务主体进行法律界定之时,不仅需要从行为外观上判断,更重要的是要根据商事关系发生的事实进行认定。
  电子商务的主体在网络环境下具有以下特征:
  (1)虚拟性。与传统的商事活动中主体相比,电子商务的主体因网络的应用而具有了一定的虚拟性,虽然双方最终交易仍然具有现实性,但其与传统的商事活动在行为方式上已经存在差别,建立在比特概念上的这种存在,法律对于初步判断其真实商能力以及对各交易环节的控制都更为困难。
  (2)多方性。不同于传统的商事行为,电子商务的主体还包括其他的参与主体,像网络平台服务机构,建设团队,管理机构以及其他对电子商务环境有着积极影响的一方。这种错综复杂的关系也成为电子商务法制构建上的一个需要克服的困难,尤其是在对各方责任承担上的认定。
  (3)发展性。电子商务是一个开放的系统,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网络技术不断推进,对电子商务的运作方式也将会产生重要的影响,为了促成有效且安全的交易环境,交易模式可能会更加复杂,因此也将可能会有更多的主体参与到电子商务法律关系中来,使得电子商务的主体不断扩展。
  二、电子商务主体的分类
  传统的商事主体是指在商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的归属者。电子商务的主体并非仅指直接交易的双方,而是在商事法律关系中,对特定电子商务行为的完成具有重要影响的参与者。由此来看,对电子商务主体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
  (1)交易主体
  交易主体通俗来讲就是指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也即电子商务中的主要行为者。而交易主体无论从外观还是实质来看,与传统交易主体相类似。电子商务作为一种特殊的商事活动,交易双方从根本上看仍旧需要符合传统商法的要求。除了个人作为交易的一端外,其他的商事主体需要依据现有商法进行登记,取得营业资格,同时还要求具有商事能力,确保其具有履约能力。交易主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商事组织:根据法律的规定,成立并依据商法的相关规定从事营业活动,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法人或者合伙组织。商事组织因具有较为强大的资金和技术支持,更易发展电子商务,成为电子商务中最为活跃的一方。
  2、个人:电子商务中存在C2C以及B2C等交易模式,在交易的两端均为个人。在电子商务中,个人多数以用户的身份出现,接受商品或者服务。在有些情况下,个人也作为卖方,利用网络平台向他人提供商品或服务。
  三、服务主体
  所谓服务主体,是指为电子商务的运行提供技术支持,以便有效的进行网络接入、信息控制从而快速达成双方交易。正是这一主体的存在,使得电子商务的法律规制与传统商法有了较大的差异,这一全新的主体,在电子商务的运行过程中有着不容小觑的影响,对部分纠纷更是具有决定性意义。
  1、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服务提供者(ISP),是指为电子商务构建互联网络环境,提供信息连线,数据接入等基础设施服务的提供者,包括网络基础设施经营者、电子布告板系统经营者、接入服务提供者、主机服务提供者等各种服务。良好的基础环境对电子商务的有效运行是一个关键环节,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规制是不可缺少的。
  2、网络内容提供者:网络内容提供者(ICP),则是指为电子商务提供各种实质信息内容的人,电子商务中形形色色的信息内容和不同的信息形式,都是由此类主体提供。从外观上看,网络内容提供者更是越过交易卖方直接将信息传递给买方的人,因此在区分网络内容提供者和交易主体之间的责任过错是最困难的地方,如何对其进行法律规制是非常重要的。
  四、监管主体
  所谓监管主体,是指对电子商务的各个环节负有监管责任,保证电子商务环境良好运行义务的主体。电子商务成为经济发展的一大方式,利用互联网络进行商贸交易因其便捷高效的优势也备受重视。伴随而来的还有各种纠纷,因电子商务中存在的技术漏洞和网络虚拟等特性,侵害交易双方的商业机密,威胁交易安全,侵犯个人信息,财产信息等合法权益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因此,建立和维护电子商务的秩序,形成良好的监管制度对于促进电子商务的良好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政府在电子商务的监管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电子商务涉及的不仅是商事交易和商事信息,还包含着个人信息等其他的社会性因素。政府作为最为有效的监管主体能够对电子商务的发展形成有力的保障。其中,对公众信息,国家机密的保护,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保障以及对网络犯罪的预防都是重要的方面,因此,加强政府对电子商务的执法,促进政府对网络环境的改善都是刻不容缓的。
  与此同时,作为消费者的个人也应当积极地运用相关的法律,维护消费者自身的合法权益,对各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和信息予以监督和举报,形成一种良好的互动体制,共同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保树,《商法总论》[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11
  [2]齐爱民,徐亮,《电子商务法原理与实务》[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1
本文已影响 人
[浅谈电子商务中主体的法律界定]相关的文章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了
2174人看了觉得好
688人看了觉得好
776人看了觉得好
【电子商务】图文推荐
Copyright & 2006 -
All Rights Reserved
学习啦 版权所有|||||||||||
 保存用户名和密码
编号:63376
书名:电子商务法律服务指引
作者:洪友红主编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15年4月
入库时间:
图书内容简介
 本书从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经济活动、防范法律风险角度出发,对电子商务全流程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法律服务操作指引,包括:电子商务公司设立和运营、电子商务合同、电子签名与鉴定、网络产品、电子交易方式和安全防范、电子支付、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公司并购、电子商务物流、电子证据、网络侵权法律保护等。
  本书对全国电子商务主体工作人员、企业法务人员、政府电子商务管理者以及广大律师和法官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
第一章电子商务技术和法律基础
第一节电子商务的概念和要素
第二节电子商务信息技术
第三节电子商务法律关系
第二章电子商务公司的设立和运营
第一节电子商务公司的设立
第二节电子商务公司的运营
第三节深圳电子商务公司设立借鉴
第四节电子商务公司设立的诉讼法律服务
第三章电子商务合同
第一节电子商务合同概述
第二节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的比较
第四节电子代理人
第五节电子商务合同的履行
第六节电子商务合同的解除
第七节电子商务合同的格式条款
第四章电子签名与鉴定
第一节电子签名概述
第二节电子签名法律效力与适用
第三节电子签名认证与鉴定
第四节电子签名法律完善
第五章网络产品
第一节手机上网流量
第二节虚拟货币
第三节虚拟财产
第六章电子商务的交易方式
第一节B2B电子商务
第二节C2C电子商务
第三节B2C电子商务
第四节O2O电子商务
第五节B2G电子商务
第六节电子商务交易的法律服务
第七章电子支付
第一节电子支付的现状
第二节电子支付的创新支付
第三节电子支付的服务和法律条件
第四节电子支付的法律风险和防范
第五节电子支付的法律服务
第八章互联网金融
第一节互联网金融概述
第二节网络微贷模式及风险控制
第三节P2P借贷模式及风险控制
第四节众筹融资模式及风险控制
第五节“宝宝类”互联网直销基金及风险控制
第六节互联网保险及风险控制
第九章网上银行交易
第一节网上银行发展概述
第二节网上银行交易的法律关系
第三节网上银行交易的风险及其控制
第十章电子商务公司的并购
第一节公司并购概述
第二节电子商务公司并购法律审查
第三节电子商务公司并购程序
第四节交易结构
第五节电子商务公司并购法律风险控制
第十一章电子商务物流
第一节现代物流概述
第二节电子商务物流的模式
第三节物流配送及法律关系
第四节电子商务物流法律服务
第十二章网络犯罪
第一节网络犯罪概述
第二节网络犯罪的类型
第三节网络犯罪的管辖权
第十三章电子证据
第一节电子证据概述
第二节电子证据的认定
第三节电子邮件的证据效力
第四节电子证据的保全
第五节电子数据的司法鉴定
第十四章电子商务的法律保护
第一节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第二节电子商务中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的保护
第三节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四节电子商务纠纷的新类型
第五节电子商务纠纷的法律程序
参考文献
相关书评&&&&
对不起,该书目前没有书评!
您可以用更短一点的书名,再去检索一次试试浅谈电子商务与法律得关系
在21世纪科技高速的今天,随着信息技术特别是技术的不断发展,国际互联网的全球化热潮使人类社会进入了一个新的信息时代。由于国际互联网具有不受时间、地域限制的特性,一种与传统交易形态截然不同的通过国际互联网进行交易的方式应运而生。在未来若干年内,国际互联网将成为全球最大的交易市场所在地,其蕴含的商机无可限量。商务的产生与发展,为国际贸易带来了极大的冲击,一些新的问题由此产生。如网络交易如何征税、交易的安全性如何保证、交易书面形式要求、签名的确认、合同的拟订、电子提单的转让等。这些问题的解决直接关系到网络交易的发展。但是,由于本身的滞后性,传统法律尚未针对网络交易这一新型交易方式进行补充或修正,造成许多衍生的法律问题无法用现行法律进行规范与调整。这使得许多准备从事网络交易的商家望而却步,影响到这一商业运作方式的迅速发展。因此积极加强对网络交易的研究,建立规范网络交易的灵活法律框架,不仅可保障进行网络交易各方面的利益,而且还可保障网络交易的顺利进行。本文拟就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1电子商务的内涵及其应用优势
1.1电子商务的内涵
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是通过电信网络进行的生产、营销、销售和流通等活动,它不仅指基于因特网上的交易,而且指所有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来解决问题、降低成本、增加价值和创造商机的商务活动,包括通过网络实现从原材料查询、采购、产品展示、订购到出口、储运以及电子支付等一系列的贸易活动。
从贸易活动的角度分析,电子商务可以在多个环节实现,由此也可以将电子商务分为两个层次,较低层次的电子商务如电子商情、电子贸易、电子合同等;最完整的也是最高级的电子商务应该是利用INTERNET网络能够进行全部的贸易活动,即在网上将信息流、商流、资金流和部分的物流完整地实现,也就是说,从寻找客户开始,一直到洽谈、订货、在线付(收)款、开具电子发票以至到电子报关、电子纳税等通过INTERNET一气呵成。
要实现完整的电子商务还会涉及到很多方面,除了买家、卖家外,还要有银行或机构、政府机构、认证机构、配送中心等机构的加入才行。由于参与电子商务中的各方在物理上是互不谋面的,因此整个电子商务过程并不是物理世界商务活动的翻版,网上银行、在线电子支付等条件和数据加密、电子签名等技术在电子商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作用。
1.2 电子商务的应用优势
1.2.1电子商务将传统的商务流程电子化、数字化,一方面以电子流代替了实物流,可以大量减少人力、物力,降低了成本;另一方面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得交易活动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从而大大提高了效率。&
1.2.2& 电子商务所具有的开放性和全球性的特点,为创造了更多的贸易机会。
电子商务使企业可以以较低的成本进入全球电子化市场,使得中小企业有可能拥有和大企业一样的信息资源,提高了中小企业的竞争能力。
1.2.4电子商务重新定义了传统的流通模式,减少了中间环节,使得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直接交易成为可能,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整个社会运行的方式。
1.2.5电子商务一方面破除了时空的壁垒,另一方面又提供了丰富的信息资源,为各种社会经济要素的重新组合提供了更多的可能,这将影响到社会的经济布局和结构。
2.电子商务在国贸应用中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
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从狭义上讲只属于商法或国际商法的范畴,主要涉及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出现的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即电子合同、电子身份认证、电子证据的确认、网上支付、物流配送、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所引起的法律问题;不过,由于商务活动涉及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电子商务也不例外,并且电子商务是以网络为运作平台的,其交易场所虚拟化、表现形式多样化、交易范围国际化,因而从广义上讲它还包括税收征管、知识产权的保护、管辖权的确定、网络安全和管理、网上拍卖、市场准入、法律冲突、发展家电子商务发展等多方面的法律问题。总之,需电子商务立法解决的法律问题是十分庞杂的。下面主要以狭义的电子商务立法为出发点,简单分析目前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应用中存在并需通过立法来解决的几个问题。
2.1电子商务合同中的法律问题
电子合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机网络为媒介,通过在网上发出要约和承诺,达成意思表示一致而订立的合同。电子合同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合同的订立方式,因此,对于法律法规来说,就有一个怎样修改并发展现存合同法,以适应新的贸易形式的问题。
2.2电子签名和认证问题
传统合同中签名或盖章的行为有两种功能:一是表明合同各方的身份;二是表明签名者已确认文件所载之内容。各国法律主要是把签名作为一种认证的手段。而书面形式是签名的物质基础,换言之,签名的实现是以书面文件的存在为前提的。
而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交易和通讯均在网上进行,参与交易的各方可能在整个交易过程中自始至终不见面,无法当面进行身份识别,不可能通过电子数据来传递亲笔签名,传统的签名方式很难应用于这种网上交易,这就产生了在计算机上以何种方式签名才能为法律所认同的问题。按照信息发达国家的做法,在网络上通过电子签名的方式来确定交易方的身份。这种电子签名是由符号及代码组成的,它具备了上述签名的特点和作用。对每一方来讲,具体采取什么符号或代码,将根据现有的技术、相关经验、可应用标准的要求及使用的安全程序来做出决定。任何一方的电子签名可以不时地改变,以保护其机密的特征。因此,电子签名的产生和广泛运用给电子商务立法带来了两个新的课题,即电子签名是怎样认定和电子签名是否有效的问题。
数据电讯的商业化应用,除了需要电子签名作为认证手段之外,在因特网等开放性网络环境下,认证中心的服务也是必不可少的。电子签名侧重于解决身份辨别与文件归属问题,而电子认证解决的是密钥及其持有人的可信度问题,因为密钥并不是万无一失的,它存在着丢失、被盗、被破译等风险,这就产生了公开密钥的辨别与认证的有效性问题。即需要由一个权威的机构对公开密钥进行管理,以减少密钥丢失、被盗、被冒用而造成的损失。因此,要使电子身份认证机构能真正发挥其在电子商务中的安全作用,促使电子商务真正走向国际贸易应用,必须通过立法加以保障,或者作严格的法律规范。
2.3电子提单的转让问题
特权凭证是海运提单的一个最重要的作用。传统的纸张型海运提单可通过背书转让货物的所有权。电子提单与传统的纸面提单相比发生了质的变化,它是利用电子数据交换系统传送出来的关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转让货物所有权的电子数据,是电子数据交换与提单相结合的一种形式,通过计算机,提单信息被转换为数字信息后,在网络间高速传递,最后由接受方计算机处理为原信息。在流转上,电子提单快捷便利,顺应着国际贸易的时代要求,成了传统提单的当然替代物。但是电子提单不可能背书签名来进行转让。如何转让电子提单不仅成了一个技术问题,也带来了法律解释的问题。票据法中票据的转让和承兑以及信用证转让也存在着相似问题。
2.4电子支付问题
支付方式是真正决定电子商务意义的环节,也是电子商务最终得以实现的关键,任何一笔成功的商务都要归结到资金的支付与结算上来。电子商务在我国的最终发展不是很快,其瓶颈之一就是电子支付。电子支付所产生的法律问题包括了各种支付工具(信用卡、电子货币、电子支票等)的发行应用标准和条件、电子支付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电子支付命令的签发与接受、执行、以及风险责任的承担等。电子支付涉及当事人众多,包括消费者、商家、银行和认证中心等,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有买卖合同关系、金融服务合同关系、电子身份认证关系,如在立法上不加以明确,必会阻碍电子支付在电子商务中的运用。2.5税收问题
税收是一个国家重要的财政来源,是一个国家主权的最基本的体现。由于商务的交易活动是在没有固定场所的国际信息环境下进行,造成国家难以控制和收取电商务的税金。
2.5.1.常设机构的概念和范围界定遇到了困难
许多客户通过互联网购买外国商品和劳务,外国销售商并没有在该国拥有固定的销售场所,其代理人也无法确定。这样,就不能依照传统的常设机构标准进行征税。
2.5.2.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冲突
在一国对非居民行使什么样的税收管辖权的问题上,目前国际上一般都坚持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优先的原则。随着电子商务的出现,各国对所得来源地的判定发生了争议。美国作为电子商务发源地,1996年11月发表了《全球电子商务选择性的税收政策》一文,声称要加强居民(公民)税收管辖权。这样,发达国家凭借其技术优势,在家属地会强占其原属本国的税源,使发展中国家蒙受税收损失。
2.5.3.国际投资所得避税问题将更加严重
随着电子商务的日益完善,导致网上国际投资业务的蓬勃发展,设在某些避税地的网上银行可以对客户提供完全的“税收保护”。假定某国际投资集团获得一笔来自全球的证券投资所得,为躲避所得税,就可以将其以电子货币的形式汇入此类银行。
因此,在制定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政策法规时,需要重新审视传统的税收政策和手段,建立新的、有效的税收机制。
3推进电子商务立法的对策建议
随着经济、信息全球化,正确认识电子商务所产生的以上的问题,并在法律上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更,确定和企业间、政府和企业间、企业和消费者间、政府和政府间进行电子商务时所必需明确和遵守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并严格依法管理,规范电子商务的市场秩序,有利于保护贸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际贸易遵循统一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运行。
3.1遵循国际惯例,做到与国际接轨
目前世界各国普遍认为,在电子商务的管理上,政府应设法减少和消除不必要的贸易障碍,政府的干预是有节制的、透明的、技术上有限的,前后一段不可预测的。应致力于创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建立用户和消费者的信任,建立数字化市场的基本原则,并充分发挥企业自保和市场推动的作用。这些原则也应成为我国进行电子商务立法时的原则。
3.2充分考虑我国实际情况
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的交易习惯、信用制度等本身可以较快地与电子商务适应,而我国刚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基础设施落后,管理水平、信息化水平低下,同时还存在信用卡使用不普遍,网络建设参差不齐,送货系统不完善,上网成本较高,企业信息化水平低下等发展电子商务上的诸多问题。因此,要建设我国的电子商务市场,还要有自己的原则与立场,推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总体方案。发展电子商务也要注重国家安全与信息安全,以保证文化特色与独立性。
3.3充分利用已有的法律体系,保持现有法律体系的完整性与稳定性
虽然电子商务对法律体系的挑战是全面的,但并不需要对整个法律体系进行全方位的重新立法。一般认为,除电子商务中的特殊问题,如数字签名问题、电子合同的有效性问题等相关法律问题需另立法外,现有的法律体系一般情况下都适用网络世界、并不会因其虚拟化而有所不同。对现有法律没有完全涵盖的内容,尽量通过修改法律或发布司法解释的方式争取解决,比如通过修改著作权法、商标法来涵盖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问题、通过修改税法来适应电子商务的要求,通过修改广告法来规范网上广告,等等。
3.4在电子商务的立法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的作用
因为一方面电子商务本身就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各行各业共同治理;另一方面,电子商务方式对传统的国际贸易方式造成了众多突破,电子商务中的相关问题变化较快,对政府原有的管理调控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政府内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和合作。如外经贸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海关、税收和工商等部门应通力合作,提高全方位的协调、管理能力。这包括政府既要对电子商务进行必要的扶持和引导,又要实施必要的管理和调控,比如当电子商务活动出现侵犯知识产权、或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现象时,政府就应适时、适当地进行干预和予以惩治,以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3.5在立法的同时,还应注意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执法、仲裁及国际组织的作用
虽然我国作为成文法国家,但在电子商务相关案例的审判中,适当加大司法运用法律的自由度,还是非常必要的。在行政执法方面,版权、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执法就已在处理盗版软件、VCD、CD上起到过重要的作用,在用法律手段保护电子商务发展中,这一经验也值得借鉴。由于仲裁的灵活性、专业性与国际协调性,使其在新技术引发的各类法律问题中的作用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同,在机Y2K问题的法律解决中,仲裁就已成为国际公认的实用手段。
3.6加强税收管辖权
在税收立法方面,应对原有法律进行扩大要求,对于在中国进行网上销售的外国公司,均要求其在中国进行注册,中国消费者购买其商品在汇款时应该汇到该公司在中国设立的专门账户上,以此为依据可征收增值税等税收;对直接通过国际互联网进行软件、书籍等销售的,中国政府应该根据消费地原则征收增值税、关税等。使其维持至少与其他产业一样的税负水平,这样就会产生新的税负平衡,使政府的收入增加,从而满足正常公共支出的需要。
总之,中国应该秉持何种对策应鉴于中国的实际情况,在对电子商务立法时,既要有利于与国际接轨,又要考虑到维护国家主权和保护国家利益。其中鼓励和发展电子商务是立法的前提,规范电子商务交易行为及相应的经营活动是立法的内容;适度规范、留有空间、利于发展是立法的技术要求。
综上所述,电子商务作为一种与科技迅猛发展紧密相连的新型贸易方式,对现行法律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对于电子商务带来的新问题,需要对原有法律法规的进行调整修正来解决。密切注意电子商务发展趋势,积极探讨、研究和学习国外的先进立法经验,并结合中国国情,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电子商务法律规范,改善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环境,对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健康、有序的发展,进而促进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内容简介/《电子商务与法律》
电子商务中的法律问题是电子商务中的重要问题,也是法学研究中的热点问题。
本书目录/《电子商务与法律》
绪论 11.电子商务概述 1(1) 电子商务的概念 1(2) 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与趋势 22.现行法律对电子商务的不适应以及出现的诸多法律问题 4
第1章 电子商务与合同法 61.1 电子商务交易及电子合同 61.2 电子合同中的法律问题 81.2.1 意思表示的真实性 81.2.2 电子合同的要约与承诺 81.2.3 签字署名问题 101.2.4 书面形式问题 121.2.5 电子商务文件的证据效力 131.3 电子商务交易的法律保护 161.3.1 保护的必要性 161.3.2 电子商务交易的法律保护 171.4 小结 20
第2章 电子商务与银行电子化 212.1 电子银行概述 212.1.1 什么是电子银行 212.1.2 电子银行服务是对传统银行业的历史变革 222.1.3 电子银行服务的四大竞争优势 232.1.4 我国银行电子化的发展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252.2 银行电子化中的法律问题 282.2.1 电子资金划拨的要素 292.2.2 电子资金划拨中的程序问题 312.3 电子资金划拨的法律问题 352.3.1 电子资金划拨的立法现状 352.3.2 电子资金划拨的主体界定 372.3.3 电子银行的安全措施 382.4 小结 38
第3章 电子商务与税法 393.1 概述 393.1.1 传统税收概述 393.1.2 电子商务 413.2 电子商务税收中的法律问题 443.2.1 电子商务的税收管辖权问题 443.2.2 “常设机构”原则受到挑战 453.2.3 所得税的性质难以界定 463.2.4 电子商务给税务管理带来的问题 463.2.5 电子商务引发的国际避税 473.3 国际社会解决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对策 483.3.1 联合国组织对税收政策的定义 483.3.2 主要发达国家对税收政策的定义 493.3.3 跨国公司对税收政策的定义 523.3.4 其他国家对电子商务涉税的对策 533.4 我国解决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对策 553.4.1 电子商务发展对我国现行国内税收的影响 553.4.2 电子商务对我国现行涉外税收的影响 573.4.3 我国解决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对策 593.5 小结 61
第4章 电子商务与知识产权法 634.1 域名引发的法律问题 634.1.1 域名的产生与发展 634.1.2 域名系统及其管理制度 644.1.3 域名引发的法律问题 684.2 域名与知识产权冲突的协调 774.2.1 引发冲突的原因 774.2.2 国际社会有关域名问题的建议 784.2.3 WIPO关于域名与知识产权冲突的协调 804.2.4 我国解决域名与知识产权争议的措施 854.3 电子商务中的版权问题 874.3.1 电子商务中的服务性行为与传统版权的冲突 874.3.2 数据库与版权保护 904.4 小结 97
第5章 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制度 985.1 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 985.1.1 电子商务的安全隐患 985.1.2 电子商务的安全要素 995.1.3 电子商务采用的主要安全技术及其标准规范 1005.2 电子商务安全法的立法概况 1045.2.1 国外电子商务安全法立法状况 1045.2.2 我国电子商务安全法立法状况 1055.3 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制度 1065.3.1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制度 1065.3.2 有害数据防治制度 1075.3.3 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制度 1095.3.4 管理制度 1125.4 违反电子商务安全法的法律责任 1135.4.1 违反电子商务安全法的行政责任的概念及形式 1135.4.2 违反各项电子商务安全制度的行政责任 1155.5 小结 118
第6章 电子商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196.1 电子商务对消费者的影响 1196.1.1 概述 1196.1.2 网络推动消费者角色的转变 1196.1.3 虚拟空间逐渐替代有形市场 1206.2 电子商务引起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 1216.2.1 信息安全问题 1216.2.2 信息不完整及保密问题 1226.2.3 网上广告的法律问题 1226.2.4 电子商务网站存在的问题 1236.2.5 责任界定问题 1256.2.6 责任追究问题 1256.2.7 管辖权问题 1256.3 电子商务与消费者隐私权保护 1266.3.1 电子商务对隐私权的影响 1266.3.2 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的主要内容 1266.3.3 各国与国际组织保护消费者隐私权的法律对策 1276.3.4 隐私权保护与电子商务经营者利益的平衡 1296.4 各国与国际组织解决网上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对策 1306.4.1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 1306.4.2 欧洲 1326.4.3 中国 1326.5 小结 134
第7章 电子商务中的法律责任 1357.1 电子商务的民事责任 1357.1.1 民事责任概述 1357.1.2 电子商务的合同责任 1387.1.3 电子商务的侵权民事责任 1417.2 电子商务的行政责任 1517.2.1 行政责任概述 1517.2.2 电子商务中的行政责任 1527.2.3 电子商务中几种主要的行政责任 1527.3 电子商务的刑事责任 1567.3.1 对电子商务中的犯罪的认识 1567.3.2 电子商务中的犯罪与刑事责任 1597.3.3 刑法适用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1697.3.4 完善刑法适用的建议 1717.4 小结 172
第8章 我国电子商务立法设想 1748.1 立法的必要性 1748.2 电子商务法的特征 1768.3 电子商务法的地位与性质 1778.3.1 电子商务法的地位 1778.3.2 电子商务法的性质 1788.4 电子商务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 1798.4.1 电子商务法和民法 1798.4.2 电子商务法和商法 1808.4.3 电子商务法和经济法 1808.4.4 电子商务法和行政法 1808.4.5 电子商务法和知识产权法 1818.4.6 电子商务法和刑法 1818.5 电子商务立法指导思想建议 1818.6 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 1838.7 小结 185
第9章 全球电子商务立法现状备忘录 1869.1 电子商务立法现状的概述 1869.1.1 国际组织电子商务立法概况 1869.1.2 美国电子商务立法概况 1889.1.3 美洲其他国家电子商务立法概况 1909.1.4 欧盟电子商务立法概况 1919.1.5 欧洲主要国家的电子商务立法概况 1919.1.6 亚太地区主要国家的电子商务立法概况 1939.1.7 我国的电子商务立法现状 1959.2 电子商务主要法律政策介绍 1969.2.1 《》 1969.2.2 美国《》 1999.2.3 OECD《电子商务行动计划》 205
参考文献 210
&|&相关影像
互动百科的词条(含所附图片)系由网友上传,如果涉嫌侵权,请与客服联系,我们将按照法律之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本站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
登录后使用互动百科的服务,将会得到个性化的提示和帮助,还有机会和专业认证智愿者沟通。
此词条还可添加&
编辑次数:3次
参与编辑人数:2位
最近更新时间: 12:49:24
贡献光荣榜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电子商务主体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