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道,河南停车场划线线东西划的,我车东西方向停着,我向后倒车,后车飞快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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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停车总是停不直,主要是划有停车线要打方向的那种,要么太停左边,要么太停右了,总是停不到划有的线内
还是学车时倒车技术不过关,加紧练习。注意进车位时要慢行、急打方向。
如是直接靠进车位,先向右打死方向,车头过了车位的中线要急回方向盘,让车头偏左并尽量停到车位的前面,停车前再向右稍回方向,向左打方向的同时倒车,将车身停直放正,一般将车停在车位的前线比较好,出去时可以先倒车再出车位,防止自己车停的太靠后线,前面车停车看不到自己的后线,超过后车位线,到你要走时前后被夹击。停车时将方向盘打。
如果是进前后都停有车的车位时,应倒车进车位。先将车开到要停靠车位的前车旁,尽量靠近前车并超过车身的一半多,向右打死方向慢倒车,车尾过中线后快速回方向,将车头移进车位,并使车尾稍偏左,尽量靠车位的后线停车,停车时再向反方向回过方向盘,再向前开到车位的前线停车,并将车身放正。这个过程要自己慢慢体会摸索。祝你早日进步!
开车谁都能开走,可挺车就得看技术了,它也不像自行车,你没放好把别人车给碰倒了,你给它扶起来就行了,停车要是没挺好,把别人车或自己的车刮了碰了,心里该有多别扭啊,...
停车入位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路边停车,一种是停车场停车。在这两种情形下,停车技巧略有区别。
  路边停车
  对于新手来说,在路边的串联式(纵列)停车位停车是...
关键在于多练习,也别傻练,要动脑子。首先在距离前车左侧1米左右平行停车,然后到车,当你的车的右侧A柱与前车的尾部平行时将方向盘迅速向右打死,然后看你的车的右侧反...
车身左右摇晃的主要原因就是减震弹簧比较软,从而导致车辆在水泥路面行驶时,左右摇晃的感觉。建议您重点检查车辆的减震器和减震弹簧。
答: 今年刚大学毕业,想出去玩,大概一个星期的时间,有没有什么好的地方推荐一下?
答: 还是到医院检查治疗的好 这里回答不了专业问题
不要担心不要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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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家运营商的DNS都不同,而且各省的也不同。你可以问问你的网络提供商,他们会告诉你的。(也可以通过分别访问域名和IP来检查DNS是否正常,访问域名不行,而访问IP可以,则说明DNS设置不对)
另外,如果ADSL-电脑没问题,一般ADSL-路由器也没问题的。而且采用ADSL拨号的话,DNS可以不设置的,拨号成功后会自动取得DNS服务器。
问题可能出在路由器设置上。进去检查一下吧。看看上网方式,上网用户名密码是否正确。
(有个问题要注意一下,有些地方的运营商会限制使用路由器或者限制接入数量,一般是采取绑定网卡MAC地址的方式,如果路由器设置都正常,试试路由器的MAC地址克隆功能,把电脑网卡的MAC复制过去)
无锡至少有两所正规大学:
1、江南大学
2、南京农业大学无锡渔业学院。由于它不直接在无锡召本科生,所以许多人不知道这个学校:它位于山水东[西?]路九号,拥有约20位正教授/研究员,80位副教授/副研究员,和多位首席科学家。去年还有中国工程院的院士一名。
1、江南大学坐落于太湖之滨的江南名城——江苏省无锡市,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享有“轻工高等教育明珠”美誉的江南大学,有着久远的历史渊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在1902年创建的三江师范学堂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中央大学(现南京大学)是江南大学办学的前身。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南京大学食品工业系、浙江大学农化系、江南大学食品工业系以及复旦大学、武汉大学的有关系科合并组建成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食品工业系。1958年该系整建制东迁无锡,成立无锡轻工业学院,1995年更名为无锡轻工大学,1998年由隶属中国轻工总会划转直属教育部。2001年1月,经教育部批准,无锡轻工大学、江南学院、无锡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江南大学。
  学校学科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九大门类,设有生物工程学院、食品学院、纺织服装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设计学院、机械工程学院、通信与控制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法政学院、文学院、师范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土木工程系、医学系、艺术系、体育系等18个院(系),共56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18500余人。成人学历教育在籍学生5000余人,网络学历教育在籍学生1万余人。还有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的莱姆顿学院及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的江南大学太湖学院。
  学校设有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等2个博士后流动站和10个博士点,覆盖发酵工程等16个二级博士学科专业和39个硕士学科专业,基本包涵了轻工、纺织、食品的全部领域。现有在校各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2500余人。学校拥有4个国家级和部省级重点学科,建有教育部、国家计委批准的“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培养本硕连读、本硕博连读的高层次人才。食品科学、发酵工程等2个国家重点学科在国内同类学科中具有独特优势,实力雄厚,处于领先地位,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经近50年的建设与发展,江南大学已成为一所规模结构较为合理,教学质量优异,科研水平上乘,社会服务盛誉,各方面均得到社会公认,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519名,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3名(2名为双聘院士),教授160名,副教授456名。由300多名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组成的学术带头群体,为高层次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奠定了厚实的基础。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育人为本,把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高质量的人才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经过多年努力,形成了具有自身特点的人才培养体系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做到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培养高素质创新型的专门人才。学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如在本科教学中,将相对狭窄的专业对口教育转到本科通识加特色教育;推进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方式,学生通过辅修、第二专业、第二学位等途径培养复合型人才;让学生早期介入科研活动,从科研实践中感受和理解知识产生和发展过程,培养学生科学素养、科学精神、创新能力。学校十分重视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一年一度的江南之春文化艺术节、科技节、金秋体育节等活动精彩纷呈,暑期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在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数学竞赛、电子制作竞赛、机器人竞赛、艺术设计竞赛等全国性比赛中,学生连年获得大奖。建校以来,学校已为国家输送了数万名毕业生,许多毕业生已成为各条战线的科技精英和领导骨干。
  作为我国轻工、食品、生物技术高科技的摇篮与依托单位之一,“九五”期间,学校承担并完成了大批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及省部级应用基础研究课题,其中有70多项研究成果填补了国内空白,并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30多项科研成果荣获国家和省级科技进步奖。“十五”以来,学校科研实力进一步增强,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逐年增多。2003年取得国家、部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20项,其中有国家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一等奖空缺)一项,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科学技术一等奖一项等。2004年,科技总经费9000多万元,获准立项的纵向科研项目97项,横向科研270多项;鉴定或验收科技成果86项,其中30%以上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全校教职工共发表各类论文2700多篇,出版专著130多部,被国际三大检索收录论文143篇。学校承担的国家“十五”科技攻关“农产品深加工”、“发酵工程关键技术”课题全面通过结题验收并进入后期滚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获资助13项;获部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8项,其中1项科研成果获得江苏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全年申请专利356项,学校专利申请量位居全国高校第7名、江苏省第1名;人文社科领域承担的项目、层次、经费等方面都有较大增长。
  学校重视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加快科技创新,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建有科技部、国家计委批准的“发酵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10个国家级、省部级研究中心、实验室。建立了由海尔集团、茅台酒集团、青岛啤酒集团、北京燕京啤酒集团、绍兴黄酒集团、江苏小天鹅集团等100多家企事业单位加盟的董事会,注重学校与企业、社会之间的联系,促进了产学研的结合和为社会各方面的服务。各院(系)还建有二级董事会,共有400余家企事业单位参加。学校十分重视发挥在轻工、食品、艺术设计、纺织、环境、化工、生物医药等方面的科技优势,积极为全国轻工纺织行业的科技进步、产品开发、人才知识更新服务,积极参与国家西部大开发和为江苏省沿江发展战略、苏北发展战略及海上苏东发展战略服务,积极适应无锡市支柱产业的创新发展、科技和人才需求,在科研开发、技术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与企业开展全面合作,推动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产品更新换代。与地方政府合资建立的省级大学科技园,成为高科技研究项目的重要孵化基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由于学校的优质服务,中国电信、丹尼斯克(中国)有限公司、嘉里粮油(深圳)商务拓展有限公司、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国民淀粉上海化学有限公司、三得利(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啤酒集团、重庆啤酒集团、杰能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天赐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国际特品(ISP)(香港)有限公司、东洋之花化妆品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都在学校设立各类奖学、奖教金,每年发放的奖学金总额达600多万元。
  学校与国内外的教学科研交流合作频繁,是教育部批准的首批接受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的高校。自六十年代开始,就接受和培养来自世界各国的留学生,现有本科、硕士、博士等各级各类留学生260余人。学校已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4所大学建立了紧密的校际交流关系,并与美国、加拿大、日本等近20个国家的高校、机构开展办学、科研等方面的合作。目前正在执行的校际合作与交流项目有17个,其中与澳大利亚、英国一流大学之间的“2+2”学分互认合作项目受到学生的欢迎。学校聘请了50多位国外著名的学者和教授担任学校的名誉教授或客座教授,每年举办国际及双边学术交流会,已逐步成为轻纺、食品、艺术设计等领域的国际交流中心。
  学校图书馆现有藏书152.76万余册、电子图书37.40万册,中外文期刊3100余种,建有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学校编辑出版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食品与生物技术、教育科学等4种学报及《冷饮与速冻食品工业》和《电池工业》杂志,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在教育部、省、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地处无锡蠡湖新城、太湖之畔,占地3100多亩的学校新校区已建成面积36万平方米。新校区以“生态校园•曲水流觞”为设计理念,融青瓦白墙的江南建筑风格与小溪、树林、草坪的多层次园林空间为一体,展现绿色、水乡、文化韵味。设施先进、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现代化校园,为莘莘学子学习研究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钟灵毓秀的江南山水,造就了江南校园开拓进取的学术氛围;蕴涵深厚的人文传统,赋予了江南学子锐意求新的创造精神。迈入新世纪,学校迎来了改革、发展的良好机遇,“211工程”将重点建设和发展工业生物技术、食品科学工程和安全、工业设计创新系统、纤维制品现代加工技术、中小企业管理与发展、轻工过程信息化科学与工程等6个优势和特色明显的学科群,进一步提升学校在轻纺、食品等学科领域的优势地位,使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得到全方位的提高。
  积百载跬步,创世纪辉煌。江南大学提出的发展总体目标是,经过五至十年时间的努力,把学校建成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文交融,科技教育与人文教育协调发展,具有鲜明特色、先进水平,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的教学研究型开放式多科性大学;通过不断创特色、上水平、求发展、增实力,力争在本世纪中叶,把学校建成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部分学科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综合性大学。
2、南京农业大学无锡渔业学院是南京农业大学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在多年联合办学的基础上于1993年7月成立的,她依托南京农业大学雄厚的基础教学条件,和淡水渔业研究中心优越的专业教学条件,为我国及国际水产事业的发展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
学院的宗旨是以推进我国和发展中国家的渔业科学和渔业生产,使渔业产品在当今人类改革食物结构,提高营养水平,创造经济财富方面起重要作用。通过努力,使该院成为一个国际性的渔业科学教育和研究中心。
学院座落在风景秀丽的太湖之滨,中国著名的旅游城市--无锡的西南角上,与中央电视台太湖影视基地相邻,离市区仅10公里之遥,依山傍水,环境十分幽美,交通便利,有1路和820路公交车直达。学院占地面积26公顷,建筑面积达35000多平方米。
南京农业大学从1984年开始和淡水渔业研究中心联合办学,设淡水渔业专业(专科)。学院于1994年新开设了“淡水渔业”本科专业。现设水产养殖本、专科专业,水产养殖博士点和硕士点,每年招收博士生、硕士、本科、专科各种层次。
该院长期招收外国留学生,为亚太地区名国培养淡水渔业的技术人才,今后还将进一步提高留学生的办学层次,招收硕士研究生,在招收留学生方面曾受到联合国FAO和UNDP、亚洲水产养殖中心网(NACA)的大力支持。
设有以中国工程院院士夏德全研究员为主的淡水鱼类遗传育种生物技术研究室、营养与饲料、特种水产养殖室、水产品病害研究室、渔业环境保护、渔业经济与信息中心、内陆水域增养殖等7个教研室。学院现有教职员工340名,其中具中高级职称的教师有80名。有突出贡献的农业部中青年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18人。现有博士3人,硕士25人。
在科学研究方面,先后承担和圆满完成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八六三”、国家攻关和省、部级课题190多项,获得各类奖励成果85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4项。92年获农业部农业机构综合科研能力奖。
在多年的联合办学的实践中,南京农业大学无锡渔业学院的领导非常重视提高学院的教学质量,办学条件逐年得到改善,教学管理趋于完善,教风好、学风正,经过多年的努力,学院的各项办学条件已得到改善,教学手段已基本实现了现代化,配备了语音室、电脑房和先进的电教中心。
学院非常重视发展工作。依托淡水渔业研究中心,综合利用经贸部TCDC培训项目的人力、财力、物力。扎实提高教学质量,改善教学条件,学院领导在经费许可的情况下,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教学设施的改造和教学仪器、设备的添置,积极改善学院的办学备件。建院六年来,学院不断改进教学设施,提高教学质量,目前已拥有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学生宿舍楼、语音室、电脑房、活动健身房、学生食堂、足球场、蓝球场、大客车、教学实习基地等设施,为国家培养水产专业人才创造了较好的条件。
对于由非金属通过共价键形成的化合物,极性与否不是看键是不是极性的.而是要分析几个键之间的相互作用力是否可以抵消,像CO2是直线型的,结构式为:O=C=O,作用力等效作用于碳原子两边,按物理上的受力分析来看,不正好得以抵消吗?而SO2由于受力方向不同,就无法达到这样的效果.
平时做的练习里也常常会出现让你写一下分子构型或是电子式的,出现频率较高的有:NH3(三角锥型),CH4(正四面体),CO2(直线型),像过氧化物的有时也会让你写一下电子式.这些一般讲知识点的时候老师都会提及到的.
tann转成假名就是たん,拼音的话,相当于tang吧……
bakka转成假名是ばっか
kkou转成假名是っこう
benn转成假名是べん
kyo转成假名是きょ
系统学过五十音的话,看罗马音就能直接读了。用拼音来学是不合适的,有些发音没法用拼音标的。
P.S.罗马音里,“nn”就是波音“ん”,“kka”是前面带促音小写“っ”的“か”,同理“tta”就等于“った”。
考虑是由于天气比较干燥和身体上火导致的,建议不要吃香辣和煎炸的食物,多喝水,多吃点水果,不能吃牛肉和海鱼。可以服用(穿心莲片,维生素b2和b6)。也可以服用一些中药,如清热解毒的。
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第一步:教育引导
不同年龄阶段的孩子“吮指癖”的原因不尽相同,但于力认为,如果没有什么异常的症状,应该以教育引导为首要方式,并注意经常帮孩子洗手,以防细菌入侵引起胃肠道感染。
第二步:转移注意力
比起严厉指责、打骂,转移注意力是一种明智的做法。比如,多让孩子进行动手游戏,让他双手都不得闲,或者用其他的玩具吸引他,还可以多带孩子出去游玩,让他在五彩缤纷的世界里获得知识,增长见识,逐渐忘记原来的坏习惯。对于小婴儿,还可以做个小布手套,或者用纱布缠住手指,直接防止他吃手。但是,不主张给孩子手指上“涂味”,比如黄连水、辣椒水等,以免影响孩子的胃口,黄连有清热解毒的功效,吃多了还可导致腹泻、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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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搜索引擎营销:分两种SEO和PPC,即搜索引擎优化,是通过对网站结构、高质量的网站主题内容、丰富而有价值的相关性外部链接进行优化而使网站为用户及搜索引擎更加友好,以获得在搜索引擎上的优势排名为网站引入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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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龙德教育就挺好的,你可以去试试,我们家孩子一直在龙德教育补习的,我觉得还不错。
成人可以学爵士舞。不过对柔软度的拒绝比较大。  不论跳什么舞,如果要跳得美,身体的柔软度必须要好,否则无法充分发挥出理应的线条美感,爵士舞也不值得注意。在展开暖身的弯曲动作必须注意,不适合在身体肌肉未几乎和暖前用弹振形式来做弯曲,否则更容易弄巧反拙,骨折肌肉。用静态方式弯曲较安全,不过也较必须耐性。柔软度的锻炼动作之幅度更不该超过疼痛的地步,肌肉有向上的感觉即可,动作(角度)保持的时间可由10馀秒至30-40秒平均,时间愈长对肌肉及关节附近的联结的组织之负荷也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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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  @ardrli111
10:53:03  女人真的不适合开车,非性别歧视。反应操作真的慢半拍  -----------------------------  @血拼麻木 66楼
11:10:52  男人真的不适合开车,非性别歧视,反应操作真的快半拍~再加上肾上腺素一发作就撞上去了!  -----------------------------  有统计,男司机出事的概率比女司机高  但是女司机经常出一些奇怪的、可以避免的车祸  比如那个倒车死的,还有前一阵杭州倒车撞墙撞车又撞人的
  @神神叨叨的鬼 38楼
10:59:31  我觉得要么事情有隐情没说,不然就是假的。  如果她被抓,要不是现场目击者提供的车牌,不然就是监控拍到。  既然目击者提供,撞人那辆车的人家就那么巧没看到?  如果是监控拍的(一般红绿灯那都有监控),死者飞过来掉她车上,车子又在原地没动  的,又怎么可能是全责,撞人的反而没事,扯不扯啊。  你那朋友还是正常人嘛,发生交通事故,尸体都飞过来砸自己车了,就算不想救......  -----------------------------  同意。太扯了。还“乖乖等红灯”,得心有多大才能在尸体砸到自己车之后绕个弯若无其事走开的~~~
  不能理解  
  就少量的过程叙述中 应该是第二次碾压的情况  一个人飞到自己车上,还淡定的开走?不报警。。。这人是要多强悍还是多白痴啊?!!
  虽然我没看监控,但看LZ的叙说,我预判情况是这样的,前面的车把死者装飞到她朋友的车上了,但是她朋友的车应该是在行驶中,所以也等于撞到死者了,正常情况她朋友应该停车等待警察处理,最多算个次要责任,但是她逃逸了,所以判他主要责任,这个判决没问题,警察没判错!!!
  所以撞人的那个反倒无责???你朋友肯定隐瞒什么了。  
  @浅浅桑桑 11楼
10:48:12  因为她只是乖乖地等红灯啊。  是那个人被撞飞了,直接飞到她车上啊。  所以她以为,没她什么事。  -----------------------------  片面之词,不足为信。
  @浅浅桑桑 11楼
10:48:12  因为她只是乖乖地等红灯啊。  是那个人被撞飞了,直接飞到她车上啊。  所以她以为,没她什么事。  -----------------------------  前面那辆车只是把人撞飞,没办法证明飞到她车上前是不是已经死了  另外,交法规定的很清楚,这种情况必须报警好不好  还跟没事人一样回家了,不抓你抓谁?证是买的吧?  再说,就算是路人,这种情况也该报警的,于法于理你那朋友都该抓
  @浅浅桑桑
11:10:47  关键是她算逃逸!  逃逸是不是一定会负全责?  -----------------------------  @ilovenature2 91楼
11:23:41  国内就是这样的了,可能找不着真正肇事者就抓你朋友了。自己经历过一次疑似撞车党吃过亏的,因为没有监控交警按交通法就判小车主负全责了。现在的警察要怎么你都不用讲什么证据,反正跟你朋友沾上关系了,讲到底就还是你朋友有责任了。找找律师或交警的熟人看看有没办法吧  -----------------------------  91楼的不要乱说好吧,如果没有过错,怎么可能要你承担责任。现在的交警你以为还跟十几年前一样?
  @武诞勇 39楼
10:59:46  估计真正撞人的肇事司机大有来头  你朋友做了替死鬼  如果监控被销毁又没人证又没人帮你朋友出头  哎~  -----------------------------  真正肇事车的碰撞痕、刹车痕、血迹能和被一具横空飞来尸体溅上血迹的痕迹一样吗?  快去充值智商。
  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还有没有枉法了
  无论什么样的情况也不可能判首发撞人的那个完全不负责啊?这是地球的交警吗?
  太假了,不忍直视,楼主多大脑洞才会这么相信朋友的话  
  @懒虫虫吐泡泡
11:00:25  事情肯定不是你说的这么简单吧,正常人看到都会下车,她开车就走人?没有围观车辆?  -----------------------------  @Roronoa阿恐 46楼
11:03  对啊~~~车前玻璃被撞得都是血(撞不烂的吗),她跟没事人一样开车走了!顶着一玻璃的血!另外那人倒下之后是滚在前面还是旁边?居然可以顺利开车走掉?我很震惊!  ------------------------------  →_→我也在想这个问题……车前玻璃都是血那掉在前方和前侧的几率比较大,她怎么开走的……不会那人其实那时候没死,结果被她补了一轮子吧……好吧,我恶意了-.-
  @慢慢慢慢画
10:51:31  那她不报警吗?人被撞飞到她车上,她一点要报警或者下车等警察的想法也没有吗?就跟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继续开车回家?即使不是她撞的,人飞到她车上滚到地下了那她也得等警察来了再走吧!!!  —————————————  就是,只能说她活该赔偿!正常人遇到这事都会打电话报警,打120!你丫开着车就走了,万一那人没死不就是见死不救了嘛!  
  交规学到猪脑袋里了吧,这就是逃逸啊  一车血就这么走了?编的吧
  @我真的不容易 16楼
10:50:07  以为交警是傻子?肇事逃逸,还想洗?  -----------------------------  排这个,别把别人当傻子
  灯红灯的话 红灯上不是有摄像头吗  
  @铁血大旗门 53楼
11:06:33  这故事有点扯,哪个地方的交警?交警勘定这些交通死亡的也是要技术的。就算没监控,你说惨烈车祸,那撞人的那个车损坏的会更严重吧,人是掉到你朋友车上,那痕迹应该是在前舱盖上吧,不应该是在车头吧,就算是在车头,和撞人的车对比一下也很清楚判定谁撞的人吧。那么大个人掉你朋友车上,没个凹痕什么的?她不想报保险?交警都是吃素的?这么轻易就判定人是你朋友撞死的?  我不是为交警说话,交警也要判定人是第一次撞......  -----------------------------  这位网友说的比较中肯。  最最基础的,按照正常人的反应,还是个女的,一个人从天飞下来撞到你的那个车前盖上,然后滚落,血粼粼的,这个女的竟然还能安安静静的等绿灯亮了走?  我好不淡定。。。
  谁让她直接开车就走了呢  
  是不是你朋友心大到从人家身上碾压过去了,反正一面之词,大家不会信的。就算没有,她第一时间不打电话报警撇清自己也是够奇葩的了!是我的话,手脚都吓软了,哪还敢继续开车。  
  @浅浅桑桑
11:10:47  关键是她算逃逸!  逃逸是不是一定会负全责?  -----------------------------  @ilovenature2
11:23:41  国内就是这样的了,可能找不着真正肇事者就抓你朋友了。自己经历过一次疑似撞车党吃过亏的,因为没有监控交警按交通法就判小车主负全责了。现在的警察要怎么你都不用讲什么证据,反正跟你朋友沾上关系了,讲到底就还是你朋友有责任了。找找律师或交警的熟人看看有没办法吧  -----------------------------  @sendy530 109楼
11:33:34  91楼的不要乱说好吧,如果没有过错,怎么可能要你承担责任。现在的交警你以为还跟十几年前一样?  -----------------------------  没发生这件事之前我是以为法律是公正的。实情就是两个撞车党在我的车后面等我开车门,我在开车门前确认过后面没有来车了,他们在倒后镜的盲点位置。我一开车门他们立马撞上来,因为没监控,按交通法车主一开门就负全责,所以就判你全责,你觉得公平吗?  认识的交警说了,即使是撞车党也没办法的,就算有监控不是很明显的话也还是小车主全责,你明白法律的公正了吗?这事就是运气,自己别碰上就好了。  碰上坏警察的话要怎么黑你都可以,在可以钻法律漏洞的情况下。像那两个撞车党,钻漏洞钻的太完美了  反正出了这事我就要相信不要跟权力部门作对,运气不好的话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浅浅桑桑 21楼
10:52:20  有监控。  交警知道不是她撞的。  交警也知道是那个撞飞了,飞到她车上。  但就是因为她逃逸了,所以要负全责。  所以我有些不能理解啊!!  -----------------------------  不可能,肯定有隐情,再怎么黑,也不可能明目张胆的乱判  若真是你所说的,你朋友只是乖乖的等红绿灯,突然一个女的撞飞在她车上,跟她一毛钱关系没有,怎么可能是她逃逸呢  更何况,还有监控,再乱来,也不可能乱到这地步
  论行车记录仪的重要性,几百元的东西  
  不知道怎么判的,楼主应该没说全,不过判连带责任是肯定跑不掉的,国情就这样。
  @武诞勇
10:59:46  估计真正撞人的肇事司机大有来头  你朋友做了替死鬼  如果监控被销毁又没人证又没人帮你朋友出头  哎~  -----------------------------  @小肉丸的小肉球 110楼
11:36:00  真正肇事车的碰撞痕、刹车痕、血迹能和被一具横空飞来尸体溅上血迹的痕迹一样吗?  快去充值智商。  -----------------------------  闭着眼睛都知道不一样好吗,常理能解释,楼主的朋友就不用进去了  撞人那么大动静,为什么偏偏抓住了尸体飞向的车?  就因为她车也有血迹,又不报警直接走了,顶人罪也不至于太扯  傻的太天真~
  估计从被撞人身上轧过去了  
  @浅浅桑桑 79楼
11:18  没有后续了。  这是大半年之前她所在公司号召人替她捐款赔偿的事情,我才知道这事的。  她被关了大半年了。  是不是还有其他被隐瞒的情节,我不知道。  总之她就是被判:以下关键字:  “逃逸”“全责”“刑事责任”  ------------------------------  那你是在哪里看到另一个人没有责任的?就因为你朋友被判全责?无语……你朋友被判全责又不耽误另外一个人也要负责啊……你怎么联系得出另外一个人没责的结论的……脑补的东西请写清是个人猜测好么……
  @micobird
11:15:47  如果真的被判全责,我觉得原因就是那人被撞飞,但没死,落在你朋友车上后掉下去,你朋友吓慌了,也可能是脑残了,只想快速离开,所以又从那人身上碾了过去,把人碾死了  -----------------------------  @jonathant 100楼
11:26:38  同意  -----------------------------  觉得这个全责比较合理
  太扯了扯你楼主没说完全吧。估计是人被撞飞到楼主朋友车上,落到地上,楼主朋友开车走人的时候碾压了死者。前面肇事司机撞的那次无法判定是死亡直接原因,楼主朋友这次碾压判定的直接原因,又没报警,所以全责。
  交通事故即使是无责方,一旦擅自离开现场就是负全责了。
  不会又是美分党在捏造事实吧!?  
  求判决书。求真相。  目前只能确定你朋友确实逃逸了,不管是不是你朋友撞死的,但是最后一次撞击确实是发生在你朋友车子上,哪怕不是主动撞击。这时候就不能擅自离开
  -----------------------------  @sendy530 109楼
11:33:34  91楼的不要乱说好吧,如果没有过错,怎么可能要你承担责任。现在的交警你以为还跟十几年前一样?  -----------------------------  再跟你啰嗦两句吧,在处理撞车党事件的时候,有个案例是车主停在路边可以停车的地带,小车已经停好不动了,一个愣头青开摩托自己撞上小车尾部。按道理小车主完全没过错了吧?可是小车主还是判了承担部分责任,你觉得公平吗?呵呵,小车主都冤死了,反正好多这样的事,小车主就是个弱势群体,没事就好,有事的话都是优先找小车主的错的,所以开小车的就小心点吧
  你朋友绝对撒谎了,把关于自己的一部分事实给模糊了,然后另外一个撞人的也绝对不是没有责任
  @刮胡关羽 28楼
10:55  不可能  ------------------------------
  @浅浅桑桑 44楼
11:02  看来大家都不信。  我也不太相信。  的确是真事,我想了很久没想明白为什么。  而且她还要负刑事责任。  为了赔偿公司还曾号召同事为她捐款来的。  ------------------------------  说的明显不合理啊,对面的车撞到人,还是红灯,死者是隔了一条大马路飞过来的?肇事车辆至少要开两百迈吧
  @浅浅桑桑 44楼
11:02  看来大家都不信。  我也不太相信。  的确是真事,我想了很久没想明白为什么。  而且她还要负刑事责任。  为了赔偿公司还曾号召同事为她捐款来的。  ------------------------------  撇逼货,你以为法律是儿戏吗?没撞人的进监狱,撞人的逃了?公安部的天眼网络是摆设吗?这种证据不足的案子法院如果判了这是错案,以后肇事车辆找到了法院要国家赔偿的,如果是真实赶紧找律师,逃逸的前提是肇事,不是看见事故
  我觉得太假
  @迈正_六国大封相 31楼
10:55:37  不是楼主朋友在骗人就是楼主在骗人。  -----------------------------  +1
  @武诞勇
10:59:46  估计真正撞人的肇事司机大有来头  你朋友做了替死鬼  如果监控被销毁又没人证又没人帮你朋友出头  哎~  -----------------------------  @小肉丸的小肉球
11:36:00  真正肇事车的碰撞痕、刹车痕、血迹能和被一具横空飞来尸体溅上血迹的痕迹一样吗?  快去充值智商。  -----------------------------  @武诞勇 126楼
11:46:15  闭着眼睛都知道不一样好吗,常理能解释,楼主的朋友就不用进去了  撞人那么大动静,为什么偏偏抓住了尸体飞向的车?  就因为她车也有血迹,又不报警直接走了,顶人罪也不至于太扯  傻的太天真~  -----------------------------  lz的叙述里明显错漏百出,处处脑补,还有您这样的跟着起哄瞎YY,这郭嘉这社会这体制是没救了。  被迫害妄想症太严重,哪哪都想着被陷害,这是病,得治。
  如果这是全部事实,那也太假了,死人了还能马上走?怎么也要下来看看情况吧。
  太假了,多大心能死人滚了自己一车玻璃血还淡定的走掉  而且撞击的痕迹,刹车印,这些东西能不知道是谁撞死的人?  还有,你同事的小绵羊吗,被人冤枉了就一声不吭去蹲监狱了?  保险公司呢?也就乖乖赔钱了?开玩笑,当大家是傻子么
  @Ali0310 32楼
10:56:33  @wzc19860
10:53:14.0  以为!文盲!而且就算以为没事,看一个人血糊糊的飞你车上,正常人也应该报警吧!智商呢?还有,我怀疑你这事是编的,你提供具体细节,网友去查证!瞎编故事死全家!  —————————————  排!  而且说真正撞人的不用负责?哈哈哈,你在玩模拟人生吗?  -----------------------------  不准侮辱我的模拟人生!!
  这实在没法信,不像真的
  @浅浅桑桑 78楼
11:18:06  没有后续了。  这是大半年之前她所在公司号召人替她捐款赔偿的事情,我才知道这事的。  她被关了大半年了。  是不是还有其他被隐瞒的情节,我不知道。  总之她就是被判:以下关键字:  “逃逸”“全责”“刑事责任”  -----------------------------  好奇葩的公司,居然还号召无辜群众给人捐这种款,单位领导脑袋有被t过吧
  你朋友说谎呗,警察也要讲证据的,再说了真有个人被撞你车上,你心有那么大直接开走???你朋友就是逃逸。  话说你朋友心这么大,怎么分辨是别的车撞到人反射到她车上的??一般人当时就吓傻了,我有个学长就是这么死的,被撞倒另一辆车的玻璃上,那女的直接吓傻了。
  这个肯定全责,原因逃逸。交规很清楚的。另外,死者是被第一辆车撞后又与楼主朋友车二次撞击,理论上死者在那么短时间內与楼主朋友车相撞前还沒完全死亡,相信与楼主朋友车相撞后也会有微小生命体征,所以说同她没关系是不可能的。故逃逸全责合情合理!第一辆车只能另案处理,不代表他沒责任,但如果死者冲红灯的话就难说了。  
  @X你妹妹 52楼
11:06  扯淡呢,应该是先发生碰撞然后再撞上你朋友的车,造成二次伤害了,然后你朋友开车跑了,被抓了所以算逃逸  -----------------------------  就是,当大家是傻子啊,我们这边刚出一个事故,就是楼主这个情况,不过那个小姑娘吓得在停车后在路边哭,就算不是自己撞的,有个死人飞你车前楼主朋友心多大直接开车走了?后来交警来了,看监控,认定死亡与二次撞击无关,她免责。你同事就算认定二次撞击有影响也不可能全责。还有交规怎么学的,谁告诉你朋友发生车祸自己单方面自己无责就可以不管直接开走的?一个有没有关系不该交警来处理?  
  @铁血大旗门
11:06:33  这故事有点扯,哪个地方的交警?交警勘定这些交通死亡的也是要技术的。就算没监控,你说惨烈车祸,那撞人的那个车损坏的会更严重吧,人是掉到你朋友车上,那痕迹应该是在前舱盖上吧,不应该是在车头吧,就算是在车头,和撞人的车对比一下也很清楚判定谁撞的人吧。那么大个人掉你朋友车上,没个凹痕什么的?她不想报保险?交警都是吃素的?这么轻易就判定人是你朋友撞死的?   我不是为交警说话,交警也要判定人是第一次撞击就死了,还是经过你朋友的车二次撞击才死的;也要判定你朋友当时是不是停着等红灯,还是你朋友车刚好经过,车停和没停、车停的位置,有没有过线,这对责任划分都有作用的。既然没监控,单凭你朋友一张嘴,自己又跑了,怎么让交警判定事故责任?   你朋友这次就当个教训吧,要不然就这糊涂脑袋,指不定哪天出更大事。  —————————————————  楼主说了有监控,看清楚在分析行么  
  这种情况不要动车啊,等警察过来看过现场才能还清白呀,现在怎么说得清呀。
  一面之词不足信
  回复第59楼,@山羊牌毛线裤  @浅浅桑桑 44楼
11:02:57   看来大家都不信。   我也不太相信。   的确是真事,我想了很久没想明白为什么。   而且她还要负刑事责任。   为了赔偿公司还曾号召同事为她捐款来的。   -----------------------------   不用扯这些有的没的,责任判定书贴上来,难道交警写的死者被别的车撞到你前挡但是你逃逸了所以你全责?你们公司也是醉了,车子没保险吗还要公司同事捐款赔偿死者?捐灾区捐生病捐贫困听说过,赔偿款也募捐?简直闻所未闻。再是你朋友哪怕冷漠的不管别人死活,车被人砸到起码也会停下来看看车有没瘪吧,这么大个人砸下来一点车损没有?有车损不要找真正的肇事者赔偿?  -----------------------  交通肇事逃逸,保险不赔,懂不  
  我们这里不久前有一个事故,一个人醉驾,高速上追尾大货车,大货车开走了,酒驾追尾的人死了,虽然大货车司机事后说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被追尾了,但是最后大货车司机被判负全责,因为他肇事逃逸
  @冷茶热喝 115楼
11:40:56  @慢慢慢慢画
10:51:31  那她不报警吗?人被撞飞到她车上,她一点要报警或者下车等警察的想法也没有吗?就跟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继续开车回家?即使不是她撞的,人飞到她车上滚到地下了那她也得等警察来了再走吧!!!  —————————————  就是,只能说她活该赔偿!正常人遇到这事都会打电话报警,打120!你丫开着车就走了,万一那人没死不就是见死不救了嘛!  -----------------------------  话说正常人这时候腿都不会软的么?还能淡定的开着前面布满血的车回家?!  你朋友的心理素质太好了。
  @小袜子Me 80楼
11:19:03  排那个二次撞击的。  以前不就有个小女孩被三次碾压的,后面两次都算肇事逃逸么。  估计你朋友也是那样的,一次撞击之后没有死亡,二次撞击到你朋友车上,死亡。  然后你朋友当时完全没有报警查看,直接走了,这种情况属于肇事逃逸的。  车祸的伤很好判断致命伤的,从撞击位置跟力度法医一般就能推断出来。  说全责虽然有些过了,但是不能否认你朋友肇事逃逸的属性。  自己拿了本本还法盲,怪不得别......  -----------------------------  顶这个。。。。  我知道一个事是我同事朋友,晚上喝酒了所以找的代驾。开在北京三环辅路上,突然掉下一人砸他风挡上了。。。。。代驾的是个姑娘吓坏了。。。。两人赶紧下来报警了。。。。。  后面调监控是有人跳桥正好砸他车上了。。。但是这案件算刑事案件,而且他车被扣在刑事负责那了。而且还要做司法鉴定,貌似是如果有二次撞击的话,他还要赔点钱。。。。
  心好大…  
  不管任何时候在路上出事了都要报警 备案都行 我老公之前开车上路 在路口
一电动车撞上来
虽然没有什么
吵了几句就都走了 我老公还是报警备案了 说我刚刚在什么地方 出了什么事情
怕到手那电动车回去有人一说
打电话报警说我老公逃逸
所以说现在开车真的要留心眼了
后悔都来不及
  @睡衣的小口袋 19楼
10:51  楼主说的肯定不是完全的事实,这种情况还能直接走掉这个朋友智商堪忧,坐等反转。  -----------------------------  
  二次碾压呗,想也想的到  滚到车上再开走……肯定有二次碾压。
  @浅浅桑桑
11:10:47  关键是她算逃逸!  逃逸是不是一定会负全责?  -----------------------------  @ilovenature2
11:23:41  国内就是这样的了,可能找不着真正肇事者就抓你朋友了。自己经历过一次疑似撞车党吃过亏的,因为没有监控交警按交通法就判小车主负全责了。现在的警察要怎么你都不用讲什么证据,反正跟你朋友沾上关系了,讲到底就还是你朋友有责任了。找找律师或交警的熟人看看有没办法吧  -----------------------------  @sendy530
11:33:34  91楼的不要乱说好吧,如果没有过错,怎么可能要你承担责任。现在的交警你以为还跟十几年前一样?  -----------------------------  @ilovenature2 122楼
11:43:15  没发生这件事之前我是以为法律是公正的。实情就是两个撞车党在我的车后面等我开车门,我在开车门前确认过后面没有来车了,他们在倒后镜的盲点位置。我一开车门他们立马撞上来,因为没监控,按交通法车主一开门就负全责,所以就判你全责,你觉得公平吗?  认识的交警说了,即使是撞车党也没办法的,就算有监控不是很明显的话也还是小车主全责,你明白法律的公正了吗?这事就是运气,自己别碰上就好了。  碰上坏警察的......  -----------------------------  你这个情况只能说是法律有漏洞,刚好被撞车党利用上了,法律这么规定交警就这么判,不能说交警怎么样吧
  我觉得肯定你朋友没说清一些关键地方,只把有利于自己的说了。如果全部只有这些,你朋友心也够大的。她怎么知道那个人掉在你朋友车上之前就已经死亡,而不是砸到之后才真正死亡?先不管这人有没有死,碰上这种事第一时间不是报警就是打电话给最亲近的人问要怎么办。之前不是有很多案例是车主车停在路边(人还不在车里的),有人或自动车自行车撞上,也是车主全责啊。我大二的时候和同学走在路上看到有车撞了摩托车开走,我们都报了警,给完我们所看到的细节才走,更何况有人砸到车,不是报警而是直接开走?所以楼主也不用不解了,肯定有些地方你不知道,最大的可能那人第一次被撞的时候还没死,之后的事只有当事人清楚了。
  @micobird 75楼
11:15:47  如果真的被判全责,我觉得原因就是那人被撞飞,但没死,落在你朋友车上后掉下去,你朋友吓慌了,也可能是脑残了,只想快速离开,所以又从那人身上碾了过去,把人碾死了  -----------------------------  估计是这样。存在二次碾压的情况。
  不可能吧。。。。。。撞飞人的那个一点责任没有??
  @洛杉矶的夜晚 21楼
10:53:00  你朋友没说实话。。。不管怎样,冷漠到连个120,119电话都不帮忙打一下,应该给点教训  -----------------------------  +1,我真的觉得lz说的不是事实,正常人反应不可能这样
  @武诞勇
10:59:46  估计真正撞人的肇事司机大有来头  你朋友做了替死鬼  如果监控被销毁又没人证又没人帮你朋友出头  哎~  -----------------------------  @小肉丸的小肉球
11:36:00  真正肇事车的碰撞痕、刹车痕、血迹能和被一具横空飞来尸体溅上血迹的痕迹一样吗?  快去充值智商。  -----------------------------  @武诞勇
11:46:15  闭着眼睛都知道不一样好吗,常理能解释,楼主的朋友就不用进去了  撞人那么大动静,为什么偏偏抓住了尸体飞向的车?  就因为她车也有血迹,又不报警直接走了,顶人罪也不至于太扯  傻的太天真~  -----------------------------  @小肉丸的小肉球 141楼
12:02:48  lz的叙述里明显错漏百出,处处脑补,还有您这样的跟着起哄瞎YY,这郭嘉这社会这体制是没救了。  被迫害妄想症太严重,哪哪都想着被陷害,这是病,得治。  -----------------------------  最看不惯满脑子的国家社会体制空口大道理了  还真以为自己是宪法了?
  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从刑法理论来看,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最直接的便是对行为的客观方面予以认定。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最高院的《解释》中规定了在五种情形的基础上而逃跑的行为。这就可以明确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作为交通肇事罪量刑的加重情节来规定的。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或者虽有交通违规行为但该违规行为与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或者行为人在交通事故中仅负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或者交通行为在所造成的结果尚未达到交通肇事罪基本犯的定罪标准的,或者在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责的情况下仅致1人重伤,但又不具备酒后驾驶、无执照驾车、无牌照驾车《解释》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即便行为人事后有逃逸行为,也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她没有报警这个是肯定也是有责任的
但是付全责怎么可能
难道现在只要撞人撞到别的车上去的话就不用负责了么
  楼主朋友一定有隐瞒,具体是什么,当事人才清楚。楼主你不好帮忙下判断的。
  @浅浅桑桑 78楼
11:18:06  没有后续了。  这是大半年之前她所在公司号召人替她捐款赔偿的事情,我才知道这事的。  她被关了大半年了。  是不是还有其他被隐瞒的情节,我不知道。  总之她就是被判:以下关键字:  “逃逸”“全责”“刑事责任”  -----------------------------  从车子上掉落……是掉落到车前,对不?  然后你朋友就压着开过去了,对不?  如果上述成立,自然是刑事责任。  如果你是在编故事骗回复——我为500贡献1
  @武诞勇
10:59:46  估计真正撞人的肇事司机大有来头  你朋友做了替死鬼  如果监控被销毁又没人证又没人帮你朋友出头  哎~  -----------------------------  @小肉丸的小肉球
11:36:00  真正肇事车的碰撞痕、刹车痕、血迹能和被一具横空飞来尸体溅上血迹的痕迹一样吗?  快去充值智商。  -----------------------------  @武诞勇
11:46:15  闭着眼睛都知道不一样好吗,常理能解释,楼主的朋友就不用进去了  撞人那么大动静,为什么偏偏抓住了尸体飞向的车?  就因为她车也有血迹,又不报警直接走了,顶人罪也不至于太扯  傻的太天真~  -----------------------------  @小肉丸的小肉球
12:02:48  lz的叙述里明显错漏百出,处处脑补,还有您这样的跟着起哄瞎YY,这郭嘉这社会这体制是没救了。  被迫害妄想症太严重,哪哪都想着被陷害,这是病,得治。  -----------------------------  @武诞勇 167楼
13:03:52  最看不惯满脑子的国家社会体制空口大道理了  还真以为自己是宪法了?  -----------------------------  呵呵反讽看不懂?  另敢情您满篇臆测lz朋友被陷害做了替死鬼就是宪法。
  这是什么道理。不懂。阿弥陀佛。
  @浅浅桑桑 9楼
10:47:13  就是不明白国内的做事方法。  这个是否有法律依据?  她吓坏了,而且车上只有她一个人。  她没有想到报警。  更认为此事于她无关。  但交警认为她逃逸,情节严重。  所以判全责。  现在还在里面没出来。  -----------------------------  这是什么法律。
  @浅浅桑桑 20楼
10:52:20  有监控。  交警知道不是她撞的。  交警也知道是那个撞飞了,飞到她车上。  但就是因为她逃逸了,所以要负全责。  所以我有些不能理解啊!!  -----------------------------  我也不能理解。阿弥陀佛。
  @睡衣的小口袋 19楼
10:51:36  楼主说的肯定不是完全的事实,这种情况还能直接走掉这个朋友智商堪忧,坐等反转。  -----------------------------  同意,当交警傻子呀
  撇开别的不说,如果发生后你朋友车不动,没她事。如果动一下,就是她全责,哪怕当时人已经死了。  
  不清楚你所听到的是不是全部真相  如果是,可能是葫芦僧判葫芦案  虽然这是技术活,可也难说有人捣鬼  不是亲身经历,有时候很难说清楚
  @浅浅桑桑 28楼
10:55:15  怎么没有回复成功……  就是说,有监控。  知道不是她撞的。  也知道是被别的车撞飞了,飞到她车上。  但是她就是因为逃逸,所以负全责。  所以我有些不能理解。  话说,交规,是否有这样的规定?  -----------------------------  应该是吧。但我还是不能理解这样的法律。
  天啊QAQ楼主这贴真是给我提醒了。。。。  因为以我的性格估计当时也就开车走了啊。。。。。我会觉得撞人的司机或者路人会报警,所以我赶紧回家压压惊orz原来不能走啊。
  这种事不能跑,跑了就说不清了  
  @武诞勇
10:59:46  估计真正撞人的肇事司机大有来头  你朋友做了替死鬼  如果监控被销毁又没人证又没人帮你朋友出头  哎~  -----------------------------  @小肉丸的小肉球
11:36:00  真正肇事车的碰撞痕、刹车痕、血迹能和被一具横空飞来尸体溅上血迹的痕迹一样吗?  快去充值智商。  -----------------------------  @武诞勇
11:46:15  闭着眼睛都知道不一样好吗,常理能解释,楼主的朋友就不用进去了  撞人那么大动静,为什么偏偏抓住了尸体飞向的车?  就因为她车也有血迹,又不报警直接走了,顶人罪也不至于太扯  傻的太天真~  -----------------------------  @小肉丸的小肉球
12:02:48  lz的叙述里明显错漏百出,处处脑补,还有您这样的跟着起哄瞎YY,这郭嘉这社会这体制是没救了。  被迫害妄想症太严重,哪哪都想着被陷害,这是病,得治。  -----------------------------  @武诞勇
13:03:52  最看不惯满脑子的国家社会体制空口大道理了  还真以为自己是宪法了?  -----------------------------  @小肉丸的小肉球 172楼
13:08:14  呵呵反讽看不懂?  另敢情您满篇臆测lz朋友被陷害做了替死鬼就是宪法。  -----------------------------  搞笑,你又不是那尸体,怎么知道自己怎么死的  因为不知道所以要猜测懂吗  搞的跟真的一样,还什么血迹,刹车痕,你还原现场啊  说不定人家只是随便说说,我也只是随便猜猜  只有你把国家法制都搬进来,吓死人了~
  编的不真实
  @武诞勇
10:59:46  估计真正撞人的肇事司机大有来头  你朋友做了替死鬼  如果监控被销毁又没人证又没人帮你朋友出头  哎~  -----------------------------  @小肉丸的小肉球
11:36:00  真正肇事车的碰撞痕、刹车痕、血迹能和被一具横空飞来尸体溅上血迹的痕迹一样吗?  快去充值智商。  -----------------------------  @武诞勇
11:46:15  闭着眼睛都知道不一样好吗,常理能解释,楼主的朋友就不用进去了  撞人那么大动静,为什么偏偏抓住了尸体飞向的车?  就因为她车也有血迹,又不报警直接走了,顶人罪也不至于太扯  傻的太天真~  -----------------------------  @小肉丸的小肉球
12:02:48  lz的叙述里明显错漏百出,处处脑补,还有您这样的跟着起哄瞎YY,这郭嘉这社会这体制是没救了。  被迫害妄想症太严重,哪哪都想着被陷害,这是病,得治。  -----------------------------  @武诞勇
13:03:52  最看不惯满脑子的国家社会体制空口大道理了  还真以为自己是宪法了?  -----------------------------  @小肉丸的小肉球
13:08:14  呵呵反讽看不懂?  另敢情您满篇臆测lz朋友被陷害做了替死鬼就是宪法。  -----------------------------  @武诞勇 182楼
13:16:04  搞笑,你又不是那尸体,怎么知道自己怎么死的  因为不知道所以要猜测懂吗  搞的跟真的一样,还什么血迹,刹车痕,你还原现场啊  说不定人家只是随便说说,我也只是随便猜猜  只有你把国家法制都搬进来,吓死人了~  -----------------------------  所以你是那尸体,你瞎猜好了。  理论就理论,咒人有意思?
  我是女的,如果我遇上这事,我肯定吓瘫了,哪有力气敢开动车子,首先反应肯定打电话找老公求救。。。。。。。
  只有一种可能  就是伤者从你朋友车上滚下来之后,你朋友开走的时候把他压死了  否则我真的无法理解会是你朋友全责  
  @武诞勇
10:59:46  估计真正撞人的肇事司机大有来头  你朋友做了替死鬼  如果监控被销毁又没人证又没人帮你朋友出头  哎~  -----------------------------  @小肉丸的小肉球
11:36:00  真正肇事车的碰撞痕、刹车痕、血迹能和被一具横空飞来尸体溅上血迹的痕迹一样吗?  快去充值智商。  -----------------------------  @武诞勇
11:46:15  闭着眼睛都知道不一样好吗,常理能解释,楼主的朋友就不用进去了  撞人那么大动静,为什么偏偏抓住了尸体飞向的车?  就因为她车也有血迹,又不报警直接走了,顶人罪也不至于太扯  傻的太天真~  -----------------------------  @小肉丸的小肉球
12:02:48  lz的叙述里明显错漏百出,处处脑补,还有您这样的跟着起哄瞎YY,这郭嘉这社会这体制是没救了。  被迫害妄想症太严重,哪哪都想着被陷害,这是病,得治。  -----------------------------  @武诞勇
13:03:52  最看不惯满脑子的国家社会体制空口大道理了  还真以为自己是宪法了?  -----------------------------  @小肉丸的小肉球
13:08:14  呵呵反讽看不懂?  另敢情您满篇臆测lz朋友被陷害做了替死鬼就是宪法。  -----------------------------  @武诞勇
13:16:04  搞笑,你又不是那尸体,怎么知道自己怎么死的  因为不知道所以要猜测懂吗  搞的跟真的一样,还什么血迹,刹车痕,你还原现场啊  说不定人家只是随便说说,我也只是随便猜猜  只有你把国家法制都搬进来,吓死人了~  -----------------------------  @小肉丸的小肉球 184楼
13:21:32  所以你是那尸体,你瞎猜好了。  理论就理论,咒人有意思?  -----------------------------  要被你逼疯了  做人你怎么那么矛盾  前面说人家被迫害妄想症的,现在自己又往里面跳  要上理论课你回学校~
  @浅浅桑桑   其实是一个朋友身上发生的事。  这事,怎么说呢。  她乖乖地正在等红灯,前面突然发生惨烈车祸,有一个人被撞死了。  死的那个人是被对面车子撞飞,正好飞到她的车上,然后滚落在地。  她看着那血吓得够怆,正好附近车子不多,她稀里湖涂地,以为这事跟她没有关系,就开车回家了。  结果,对这场车祸车的死者,她被判负全责任。  而真正撞了人的那个车,不用负责。  我觉得挺悲催的,大家来说说对这事的看法。  ————————————————————  问题是:  你说的这些,何以为证?  逃逸这没得说,警察有证据,  你说的,你拿出证据来。  没证据,光嘴巴说,算个屁?  证据第一
  不是编的就是信息不全,那人被撞到她车上时还没死,她开走时又碾一下给碾死了。
  车险培训的时候。保险公司都讲了。就算是有人被撞了,然后被撞的人弹到另外一个车了,另外一个车也是有责任的。  可以咨询下。
  @君已成陌
11:00:00  不是你在扯淡就是你朋友在扯淡,交警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撞人的无责。  —————————————————  同感  
  @左美沙芬 180楼
13:14:02  天啊QAQ楼主这贴真是给我提醒了。。。。  因为以我的性格估计当时也就开车走了啊。。。。。我会觉得撞人的司机或者路人会报警,所以我赶紧回家压压惊orz原来不能走啊。  ----------------------------  那时不会吓得手软吗?不立马下来压惊哪来的勇气开回家去压惊?
  @睡衣的小口袋 19楼
10:51:36  楼主说的肯定不是完全的事实,这种情况还能直接走掉这个朋友智商堪忧,坐等反转。  -----------------------------  怀疑就是她撞的。正常人怎么会不吭声就把车开走了呢?
  @下午喝茶 96楼
11:26:23  假的吧,飞她车上也会砸坏车吧,她难道不是停下来找肇事者赔偿修车费用吗?还直接开走,人砸落下来滚到车轮底下她是不是又撵过去了?要不马路上红灯下直接倒车?  -----------------------------  真相了
  被撞的那个人掉你朋友引擎盖上然后滚到前轮位置,然后你朋友吓到了,以为跟她无关,红灯一过就松离合踩油门从人家身上过去了,然后交警判逃逸?请问这有问题吗?????????????????  
  你这个朋友好大的心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被害人撞到了你朋友的车上,发生碰撞,你朋友就是此次事故的参与者,之后还逃逸了,被认定为全责也不为过,更何况你朋友陈述的案情也未必客观公正。
  我也觉得有可能是你朋友二次碾压了吧!可能第一辆车根本没有撞死那么严重,会不会只是刮擦了一下,导致死者到地,结果你朋友正好红灯转绿灯给撞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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