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婚后房产分割的问题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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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房产的问题说说
分割房产的问题说说有明白的请帮忙,是这样的,家里老人盖的五间房子,两个儿子。大儿子在西边住两间,小儿子和老人共住三间,说是将来两个儿子大儿两间小儿三间。但是现在老头去世三年了,老太不管这事了,大儿子和队长商量改房兆应该怎么办怎么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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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立的没有立遗嘱吗?如果没有立的话老人的配偶是第一继承人,接下来才是子女,由老人配偶支配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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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 Service Temporarily Unavailable正在初始化报价器按份共有房产分割是如何分割的?11个回答sunbriarforever来咯哦看快乐健健康康1个回答阿火_83831、如果部分赠与--房产所有人提出将房产的一部分赠予受赠人之后,还要求受赠人表示同意,即一个愿意赠与,一个愿意接受,否则,赠与关系不能成立。此外,还要交付赠与的那部分房产、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才能有效。2、如果共有--则有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情况。如果房产可以分割,可以按份共有(如平房,分为几间等);如果不能分割,则属共同共有。但从你的问题来看,可能属于房产可以分割的情况吧。
3个回答冯伟形尘世尽夫妻房产分割: 婚前个人全款买房的,房子属于个人所有 婚前共同买房的,共同所有 婚后买房的,不管房产证写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按揭,婚后付贷款的,婚前的首付为个人财产,婚后付的贷款为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5个回答utllel这要去问法律了。3个回答浙江省消保委1、共有房产应该如何分割。不论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除了特别约定之外,共有人均有权要求分割其份额,法律也规定了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或者作价补偿等分割方式。
1)直接实物分割,但前提是分割房屋遗产在客观上可行,且不损害房屋的效用,不影响生产、生活,可以分割处理,必须保证房屋的价值不会发生改改。
(2)变价分割,即把共有的房屋座驾卖出,房屋共有人各自分得自由份额。
(3)折价补偿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照各个共有人共有的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共有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估标准,并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2、共有房屋分割比较困难。按照法律规定的分割方式往往因为当事人对财产价值达不成一致意见而遭搁浅。况且,主张分割财产的共有人之外的其他共有人还有优先购买权,这种购买权尚不是必须购买共有份额的义务,使得问题变得异常难以处理。如果共有房屋尚处于按期偿还一方按揭贷款的阶段,这个问题就比较复杂了,甚至可以说比共有房屋分割本身更加复杂。共有之情感基础消失后,共同偿还银行贷款的可能性比较小,所以,由其中一方一次性还清所有贷款是最理想的方式,这样可以终结和银行的借贷关系,余下问题仅仅是双方的共有纠纷。但是,处于争议之中,任何一方也不敢冒险。
1个回答韦菱华共有房产是指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所有人共同所有的房产,这些所有人称为房屋产权共有人。“共有房产”按其形成时的情况不同,可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共有人各有明确的份额,他们应各自按自己所有的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共同共有人不能在共有的房产中分出自己的份额,我要A家表示对共有的房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平等的义务。如配偶之间对房产的共有,除了双方另有约定者外,一般均为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处分共同共有房产,必须经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否则这种处分将被认定为无效。
4个回答asywevzz担保法解释第54条规定:“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3个回答weygkan81924一、如何解决共有房产纠纷
(一)提高交易风险防范意思是前提
由于目前房产中介公司专业素质与服务质量良莠不齐,因此,广大购房者在进行市场交易时首先要有较为敏感的风险防范意识,建议咨询商誉较好的中介公司,必要时还可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待交易房产本身的产权情况,中介公司将针对不同的情况提醒买卖双方应提交的资料,并为交易双方降低不必要的风险,建议买家千万不要贪图方便私下成交,以免赔了夫人又折兵,造成不必要的金钱损失。
(二)交易前信息资料核查是关键
通常交易时,可先通过房产证的记录及查册的方式来了解房产的产权情况,并核对所有产权人的资料,包括产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代理人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等。当查实该房产是多人共有财产,在签署交易合约时,则必须由全部产权人共同签署以示知晓并同意出售该房产。如有个别共有人委托代理人或委托其他共有人签署合约的,则受托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若交易合约上不是全部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的共同意思表示并签章,该宗交易很可能视为无效交易,导致竹篮打水一场空。故拟购房产的权属是否清晰决定着该房产能否进行有效交易,因此对产权人资料的核查成为相当重要的环节,以确保房产的交易安全。
二、用仲裁方式如何解决房地产纠纷
买卖双方如果决定用仲裁方式解决彼此间的纠纷,应当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订立有关仲裁的条款,明确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或是在发生纠纷时,订立仲裁协议,表明上述内容。如果双方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协议,而一方直接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后,另一方并未提出异议,并且应诉时,也视为双方同意进行仲裁,仲裁机构有权受理此纠纷。
仲裁时,申请人应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书,陈述纠纷的原委和自己的理由与请求,并交纳仲裁费。仲裁机构受理此申请后,会要求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分别从仲裁员名册中指定一名仲裁员,这两名仲裁员与仲裁机构指定的一名首席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负责审查此案。仲裁庭根据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和被申请人的答辩状决定是否开庭审理;如果开庭审理,双方应到庭陈述自己的意见,驳斥对方的观点。闭庭后,仲裁员们要进行分析和讨论,最终出具仲裁裁决。双方均应按照裁决的要求履行义务,如果有一方没有按照裁决的要求履行自己的义务,则另一方有权持此裁决到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个回答happy悾白你的房产属于双方共有财产,种操作就是等你媳妇回来一起办理抵押贷款,第二种就是让你媳妇出一份公证书你带上公证书到银行作抵押贷款3个回答wangjiang83188夫妻双方共有房产更名手续:
夫妻房产更名手续直接添加要想夫妻房产证更名,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非婚姻存续期间:非婚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
希望对您有帮助。
热门问答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说说房子——关于共同财产
分类:&&发表时间:日 12:05&&人气:508&&&&
有网友问:上半年买房,下半年结婚,这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嗯,如果这房子是婚前所买,并且付清了房款的,那么毫无疑问,这是婚前个人财产。
但我知道这位网友的疑问不在这里,他开始问的是这种情形:婚前一方只是交了首付款,还欠着一大笔房贷等着结婚后去还的,这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网友说,这首付款对方不肯出,只是一方出这笔钱,对方却想在房产证上也写上自己的名字,但婚后两人一起还房贷;而要出这首付款的这人却想,婚后也不用对方出钱,就只用自己的钱还房贷,房产证也只写自己的名字。
据我所知,这样的一套房子不好笼统地说是个人财产或是共同财产。因为按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如果这房子是一方婚前签了买卖合同,个人支付了首付款,并且这房子就登记在这个人自己名下的,那么,就算结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去还房贷,万一将来有一天闹离婚了,这个房子到底归谁所有,第一个说法是由双方协商决定,而协商不成打起官司的,法院最终会把这房子判归房产权登记的这个人所有,余下没有还完的房贷是这个人的个人债务,至于已经还了的那部分房贷款,司法解释是:让这个得了房子的人给予对方补偿。
至于这个“补偿”会补多少,能拿到多少,就不好说了。
回过头看网友的说法:婚前自己付首付房款,婚后不用对方出钱,只用自己的钱还房贷,房产权登记自己一个人。老实说,我觉得“婚后不用对方出钱,只用自己的钱还房贷”的说法简直是伪命题,因为这实际做起来不太好操作也就不太客观。因为结婚后两个人的生活方方面面都会交汇到一起,包括金钱。一方面从法律上来说,除了极少数特殊项目(比如婚前个人财产的孽息,竞赛所得的奖金,对一般人来说这种收入极少甚至根本就没有),婚后夫妻的收入都是共同财产。而另一方面,生活中的柴米油盐衣食住行,孩子的养育,老人的赡养乃至送终,还有什么红白事的人情往来,甚至彼此家人的三衰八难等等,方方面面的都要看顾到,而这些无一例外都要花钱。你能把这些花费的钱都来个你的我的分个清清楚楚?!如果这些不能分清楚,你怎么能说你还房贷的钱就都只是你自己一个人的钱?!如果你把自己的工资都拿去还房贷了,然后到买米的时候说没钱了,孩子入学要交学费了又说刚刚还了房贷钱紧点还是你去交吧……总之一句话,还了房贷后家庭日常开支中你是没什么钱去开支了。然后万一将来离婚的时候说这个房子是自己付首付款用自己的钱还的房贷,只怕另一个要吐血吧。当然,法律说如果是这种情况,拿了房子的要给对方补偿。可是补多少呢,你能记得那么多年下来买菜买米花了多少钱,家人去看病花了多少钱,哪次哪位亲戚娶儿媳去了多少钱,又哪一年哪位长辈死又去了多少钱……这些不可能记得清吧。而且就算你记得,也不太可能保存有这些证据(何况柴米油盐衣食出行之类的也根本没有什么证据)。可一旦上到法庭就是讲究证据的,你一点证据没有,人家能补多少?!大概也就只能看着办了吧。
当然,像这网友所说的自己还房贷也不是完全不可行,那就是进行婚前财产公证——这样房子当然也公证是交首付款登记房产证的这个人的了。但这房子既然是你一个人的私有财产,对方没有份的,对方就没理由跟你一起还房贷。所以不仅婚前财产公证,公证之后还要各自经济独立,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现代人嘛,好像也听说有夫妻明算账的,时髦的说法好像叫AA制吧——这样才有可能真正的落实“只用自己的钱还房贷”,否则大抵是空话。说到这明算账就不由想起不久前看到的一则新闻,一对几十年的老夫老妻,虽然同住在一套房子里,却是一向各买各的菜各吃各的饭,然后某一天一个倒在阳台爬不起来了,另一个却就是那么在旁边看着,既没报警也没送医院,大概也给几个水果几块饼干什么的吃,所以十几天过去也并没有死去,却也已经是奄奄一息了,全身还特别脏,报道中说手上还有干了的大便——如果是把账算得明到这份儿感情如此淡薄的婚姻,还结什么婚哪?!还不如单身算了。
网友又说,有的女人喜欢花钱,比如她的钱只有二千元却还买化妆品奢侈品什么的,然后便会没什么钱了。但你这话毕竟说的是“有的女人”,而这个“有的女人”爱怎样花钱与你谈恋爱的这个女人何干?我也可以说有的男人喜欢花天酒地嫖赌饮吹(这个“吹”指吸烟)的挥霍呢,同样不能省下什么钱。当然,你可以说自己不是这样的男人,但别忘了,人跟人的关系都是相互的:既然你可以假设人家是那样爱花钱的女人,人家凭什么不能假设你是这样挥霍无度的男人?凭什么人家不能一如你质疑对方那样去质疑你?没有道理说你可以如此这般地假设人家是那样的人,人家却要你说自己是怎样的人便相信你是怎样的一个人——人家说自己不是你所说那样的女人你信了吗?
网友大概因为我说“如果房款付清的,不写对方名字合理;如果是一起还房贷的,那么写两个人的名字也有道理”,问我:“你会把你现在的房产证写上你以后男人的名字么?”(这算是将我的军吗,呵呵)
我答:“不会。因为我这房子是早就付清款了的,他一分钱也没花。你也可以在结婚前把房款付清了,然后就可以像我一样理直气壮地拒绝把对方的名字写到房产证上了。”——他若足够好,结婚若干年后我甘心情愿把房子与他共享是另一说,但以把他的名字添加到我的房产证作为结婚条件,这绝对行不通。
是的,如果你在结婚前就付清了款,那房子就是你自己婚前的个人财产,对方还有什么理由提出在房产证上添加名字的要求?如果那个人还敢提这样的要求,那你们也没必要说结婚了,因为TA找上你明显就是为了你的房子。但是!如果不是这样婚前清楚的,房子是婚后两人一起还房贷的,那人家提出房子登记两人的名字这要求在我看来也不是毫无道理——你担心将来万一离婚对方分割自己交首付款的房子,对方也会担心自己到头来只是白白帮你供了多少年房贷。这不能说是对方势利,如果一定要说势利,那么也是彼此都一般势利吧——总不能说你的担心是合理的,人家的担心就是势利的;不要以为自己的做法是出于自我保护,人家的做法便是势利不纯情。这样自他双重标准的想法只会让人觉得搞笑,却丝毫不会让人觉得你比对方纯情而不势利。
当然啦,最公平的就是双方一起交首付款,一起还房贷,房产证登记双方的名字(似乎就是各负担一半了)。至于一方不愿交首付款只愿婚后一起还房贷又要求房产证登记双方的名字,交首付款的一方如果担心万一以后离婚会亏了这首付款,这婚也可以不结啊(不是我建议你不结这婚或讽刺什么,而是你既然有这般疑虑横亘心头,估计你大抵也下不了决心去跟对方结婚),或者把房贷还清了再结婚。或者需要一起还房贷想把自己名字一起登记到房产证上却被拒绝的,如果担心以后落得个白白帮对方还房贷又被扫地出门的结局,也同样可以选择拒婚啊(理由同前)。无论男人女人,这样的选择权利和自由还是有的。
而我又想到,如果一定要说这样各一半的才公平,那么还有很多事可以对半分的:比如家务各做一半,花钱各花一半,甚至还可以半年住男方家半年住女方家(距离近的还可以缩短轮换时间,半月半月的换。嗯,如果都和父母一起住,那也可以不用买房了,不买房也没有以上所说的顾虑和矛盾了)——只是这样分明和公平的一半,有几个男人女人愿意接受呢?!呵呵。
所以啊,恋爱中的男人女人,无论你是男人还是女人,如果遇到这种情形,你们就自己好好斟酌看着办吧。如果你觉得对方值得你足够信任,自己也不担心将来有可能会吃那样的亏,那么咬咬牙也就把婚结了。否则,大概也只能暂时单着了。
评论说:佛法也修些,律法也学些。现在不是都讲什么普法教育么,我也就沾了沾光。连高中教室都没坐过一天的人,跟网友瞎聊就聊到这话题了,什么律法顾问之说简直是笑话。
评论于:日 11:43
评论说:我迷糊了。。。。。。。你到底是修佛法的还是学律法的?怎么还给人当起律法顾问了?
评论于:日 15:10
评论说:富翁别墅都早有了,哪还用纠结这些问题。我这讨论的是普通人特别是普通的年轻人会遇到的问题,比如我,二十多岁的时候可没底气说“直接买房得了”,要知道一分钱尚且难倒英雄汉,何况买房要那么多钱。
评论于:日 16:13
评论说:怎么你说的一大弯子复杂。直接买房得了。屁事没有。
评论于:日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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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essed in 0.0150 second(s), 7 queries家庭房产纠纷案例实录 ——说说“屋里”那些事
分手后,“求求你”把房子还给我——说说“屋里”那些事
——求正沃德家事团队家事团队家事购房专题系列(一)
房价居高难下,一房难求,一房难分。买房!买房!是老百姓心中的大事,更是红尘男女千万家庭演绎悲欢心酸的主题曲。求正沃德家事团队现将代理过的数个典型家庭房产纠纷案例实录进行整理分享,针对家庭购房常见特点、难点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求正沃德家事团队秉承“倾听、专业、守密、和谐”初心,一直在路上前行。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当事人信息化名):南昌某学校教师王成经人介绍,与老乡邹慧恋爱。确定恋爱关系后,王成获悉九龙湖万科地产售房,有意在此通过贷款购置第二套房产,同时又考虑到自己已有一套房产,如再以自己名义购房,不能享受第一套房首付优惠政策。经过反复考虑,王成与女友邹慧协商,用邹慧名义买房,出资首付款及银行按揭还款均由王成支付。邹慧同意王成这一计划,遂以邹慧名义选购了一套九龙湖万科楼房,以邹慧个人名义签订了购房合同,以邹慧个人名义支付了首付款,并以其名义办理了银行贷款手续。王成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了全部首付款,并每月转款至邹慧还贷账户还贷。还贷数月后,王成邹慧因其他事情发生剧烈争执,并商榷分手。王成向邹慧提出,该房系自己全款支付钱款,此房应过户到自己名下。邹慧对此不置可否,一再拒绝协商。王成通过亲友反复找邹慧沟通,均无任何进展。王成苦恼不已,找到衷震律师,请衷震律师代理,准备起诉要求邹慧返还房产。
家事购房专题系列(一),分手后,“求求你”把房子还给我
衷震律师认为咨询是代理过程第一步,也是律师与王成彼此建立信任的第一步。咨询时只有抓住王成的关键问题去了解客观事实和证据情况,律师才能做出一个实事求是的诚信精准判断,进而围绕当事人王成的核心诉求,量身定做具体的代理方案。
律师听取王成介绍背景情况后,询问了系列关注问题,核心问题如下:
问题一、该房是否已经交付?房产证是否已经办理?
王成答:该房尚未交付,房产证尚未办理。未交房的原因是邹慧一再拖延收房。
问题二、购房初衷究竟是为了结婚?还是为了首次购房优惠政策?
王成答:确实不是为了结婚,就是为了首次购房优惠政策,因为自己已有一套房,再以自己名义购房,首付款不能低于百分之四十。自己当时资金有限。
问题三、是否与邹慧同居,双方收入已经混同?
王成答:没有同居,收入更没有混同。
问题四、支付首付款的资金给付过程如何完成,每月偿还贷款如何转账?
王成答:首付款是通过自己的交通银行银联卡支付,直接在万科售楼中心刷卡。每月还贷,一般是每月还贷期提前三天左右,通过自己交通银行银联卡转账到邹慧在中国银行开设的还贷账户。有时自己会一次性转款两到三个月的按揭款。
问题五、请律师代理的核心诉求是什么?
王成答:就是要争回房子,房子就是我的,这套房子已经升值,还钱不是我的目的,更何况邹慧也没有实际能力还这笔钱(首付款及实际还贷累计50万元)。
在了解前述情况后,律师认为通过诉讼途径实现王成诉求难度极大。主要原因在两个方面。
一、起诉时机不合适:房产未交付,未办理产证,目前法院不会分割房产或确认产权,故王成现在起诉要求分割或确认时机不合适。
首先,《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使王成和邹慧不是婚姻关系,法院在处理未办理产证的房产分割诉请时,一般还是会参考此法规驳回类似原告诉请,向原告释明待取得产权后可另行主张。
其次,该房没有交付,购房款也没有全部付清,依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并考虑银行债权人利益,目前法院也不会支持王成确权诉请。
二、拖延下去更不利:如果不起诉,继续还贷,直到房子交付或偿还贷款完毕,王成面临不断付出钱款,却无法获得产权保障安全感。
三、若直接起诉返还钱款,不符合王成核心诉求。邹慧也确有可能无给付能力,造成判决后执行难的困局。
听完律师分析判断后,王成非常烦躁困扰,他告诉衷律师,自己其实不是第一次咨询,也问过其他人,大多数都说这官司可以打,能打赢!怎么你衷律师就说这有风险那有风险,听过去好像没信心帮我打赢这个官司!衷律师平静告诉王成,其他人怎样判断我不好评价,但我有自己的做事原则,我们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求正沃德家事团队律师有自己的做事原则。我们不会因为急于赚取律师费而一味迎合客户急于打赢的心理,我们更不会明知有风险却不告知客户。你可以选择,我们相信你有自己理性的判断,我们更理解你现在急切的心情,但我们相信,时间会逐渐平息你的愤怒,实践会验证我的判断。王成问,那你到底怎样帮我解决问题?衷律师认为,通过律师介入协商解决问题,是目前最好的方案。王成对此非常疑虑,他认为律师过于乐观和理想化,在他眼里,邹慧不仅不是过去的甜蜜爱人,还是一个十恶不赦精于算计者,与她谈判,王成已失去信心。
第一次咨询以王成顾虑重重结束。嗣后王成时不时又打电话来咨询,一再问律师有多大把握打赢官司,律师如实告知了前述预判。王成又一再问律师有多大把握协商成功,律师表示,尽心努力,不能拍胸脯。在话筒这边,律师可以感受到王成的焦躁和无奈,但坚持诚信的代理原则不可动摇。
比较了很多咨询后,王成最终选择了求正沃德家事律师团队代理此案,并接受了律师提出的协商谈判为主的工作思路。求正沃德家事律师团队在制定协商谈判步骤和方案前分析了邹慧的心态和思路。
经过多次谈话掌握的细节,邹慧,这个谈判对手,或潜在被告的性格、心理底板痛点逐渐浮现在我们律师勾勒中。邹慧出生于县城中等收入家庭,是家中独生女,性格较急躁,非常好面子,对父母的话不一定听从,自视较高,缺乏安全感。
和这样的女生谈判,“求”她把房子还回来,绝非易事。需要律师有耐心,更需要律师懂得人性,张爱玲女士说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律师在这类谈判中要有同理心,换位思考问题才有沟通的可能。我们分析邹慧并非想占有这套房产,她这种要面子又内心脆弱的人,缺乏强大的心理基因支持她这个恶念继续;她目前之所以拖着不答应,主要心理还是泄愤。我通过细节发现邹慧其实非常喜欢王成,邹慧对王成执意分手非常伤心,她需要一点利益平衡这场闹剧。对利益的要求是人性的本能,我不想从道德高度去轻易评价对手,理解,非常重要。
分析完邹慧的心态后,求正沃德家事律师团队制定了为期6个月的谈判方案,这个期限也是法院普通审理程序期限,相对能被当事人接受。谈判拟以律师短信约谈切入,以协议平衡双方诉求痛点,以公证解除双方不安全感隐忧。
短信约谈是律师约谈的方式之一,律师约谈对方要考虑到对方是否方便接听电话,是否易反感律师喋喋不休。在短信中,我们主要表达了身份及协商解决的良善本意,并建议对方聘请自己律师参与协商。邹慧在接到短信后,表示可以协商,但不同意见面,直接要求律师先写好一个协议方案,她会给自己的律师看后再表态。
求正沃德家事律师在协议设计时,一直强调协议中双方心理痛点的平衡,反对一厢情愿的为自己客户牟取利益,轻视对方心理痛点,类似于南京条约马关条约的协议,对方非但不会签署认同,反而会激化矛盾。我们分析邹慧对这个解决问题的协议主要有两个心理痛点:
一、办证后把房产证给了王成,王成不给钱怎么办?
二、房子仍在还贷,如果王成恶意不还按揭,给自己造成征信损失怎么办?
相对应的是,王成的主要顾虑点在于:
一、如果先给钱,邹慧却拖着不办证不收房怎么办?
二、如果邹慧办了证,却拖着不肯过户怎么办?
综合双方的心理痛点和顾虑,求正沃德家事律师团队反复与对方律师沟通,最终达成了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万达旅游城某栋某单元某室房产的购买情况的确认。
双方根据事实情况一致确认:王成系借用邹慧房名义购买前述房产,并以邹慧的名义办理了购买该房产的银行贷款手续(**银行,合同编号:)。邹慧为该房购房合同的显名签约人,王成为该房的实际购买人,该房首付款及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的银行还贷均实际由王成支付。
二、关于前述房产的办证及还贷问题。双方商议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邹慧承诺在签署本协议之后30日内至开发商处办理前述房产交房手续、权属证书等。为此支出的费用均由王成承担。具体办理时间,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若因开发商原因或其他客观不可抗力情况导致述房屋产权证未能办理或者办理迟延的,邹慧不承担相关责任。
(二)邹慧办理完产权证书等各项手续后,基于对律师的信任,将该证书原件等交由求正沃德律师保管。王成同时自愿向邹慧给付首期名义使用费AAAA元(含误工费交通费等)。给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律师不得擅自将证书原件交付甲方,必须在甲方按约履行完义务后才能将产权证书原件给付甲方持有。
三、办证后王成承诺在30日内一次性还清该房贷款,办理解押手续。
四、办理完解押手续后,邹慧承诺在30日内配合王成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将该房过户至王成名下。相关过户费用均由王成承担。
在办理房屋过户成功后2日内,王成自愿给付邹慧第二笔名义使用费共计AAAA元整。
五、违约责任1、如王成无正当理由或者恶意的不及时还房贷,导致邹慧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导致其购房、办理信用卡等产生重大损害,王成为此赔偿邹慧200000元。2、协议中约定的王成支付邹慧的各期名义使用费,王成需及时支付,如在邹慧履行约定配合事宜后王成拒绝支付名义使用费,王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具体为:(1)如邹慧配合办理完产证等手续并交付律师保管后,王成如拒绝给付首期名义使用费AAAA元(拒绝表现为:未按时限进行银行转账),则王成应给付邹慧100000元赔偿金,邹慧同时可解除本协议。(2)如邹慧配合办理完过户手续后,王成如拒绝给第二笔名义使用费AAAA元(拒绝表现为:未按时限进行银行转账),则王成应赔偿王成300000元,邹慧同时可解除协议”。
协议达成后,王成与邹慧在双方律师的陪同下对协议进行了相关公证,后续双方均按该协议履行,王成最终要回了他的房子。这份协议的促成过程,非常艰难。因为邹慧极度缺乏安全感,多次对协议的细节提出质疑,甚至无由头的批评讥讽。在这个过程中,王成数次灰心失望,但最终还是在律师鼓励下坚持下来了,直到协议签署并公证后,家事团队才稍稍释怀。令人欣慰的是,通过漫长的谈判,邹慧也认可了求正沃德家事团队专业律师的执业品格和能力,在具体的公证、办证、过户、钱款交割操作过程中,一再表示要我们律师到场监督,她这份信任,令我们感到律师促成和谐解决问题的快感!
律师办案心得和提示
王成邹慧这个纠纷的成功协商解决,增强了求正沃德家事律师团队探索协商非诉解决纠纷、探索联合多种工具(律师+公证,委托协议等)解决纠纷的信心,使我们更提倡以律师主导协商这个方法来为客户踏踏实实解决难点。同时,我们也建议青年男女在恋爱期间购房需进一步慎重,不要因为避免限购限贷政策而仓促借名购房。感情需要时间考量,人性在时间中浮沉,把握初心,不忘法律风险,遇到难题,不要急于起诉,要冷静分析利弊后理性选择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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