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做份没有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怎么做?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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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做工伤鉴定吗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做工伤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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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劳动关系证明就可以。
有劳动关系证明即可 您好!1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需要先证明劳动关系,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只要有劳动关系证明就可以。
只能按人身损害请求赔偿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可以。只要属于工伤,无论有没有劳动合同,都可以按照程序申请工伤认定。
在确定劳动关系之后可以做。
先确认劳动关系,可以在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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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问律师怎么做伤残等级评定?没有合同算工伤吗?_百度知道
怎么做伤残等级评定?没有合同算工伤吗?
但是我是上班受的工伤。左脚跟骨骨折我没有跟公司签定用工合同?医生说我至少4个月才可以走路。我可以得到一些什么赔偿?谢谢,可以评伤残等级吗?几级
我有更好的答案
1.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规定之情形)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应认定为工伤并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2.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3.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4.因各地在具体操作上可能会存在差异,建议在办理前拨打12333咨询一下。
劳动仲裁调解员
残鉴定由公安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指定的单位为其进行鉴定! 如要认定工伤、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如发生工伤纠纷可到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户口本等)、工伤伤残定点医院所提供的就诊证明及材料。如有所需可继续进行联系。如未在上述医院进行就诊,则可到有认定资格的医院进行再次认定,需提供与工厂所签订劳动合同、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二十一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辅助生产劳动需要,必须安置假肢: (一)丧葬补助金按省; (八)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可以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 工伤护理费依照上述护理等级分别按上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应当按养老金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部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应将该职工在养老保险基金中个人帐户的个人缴费部分转入工伤保险基金,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 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一次性计发有关待遇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具体计发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八条 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 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参看第九条 第二章 工伤范围及其认定 第八条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自治区、住院费、直辖市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一定比例每年调整一次、救人等维护国家。 (三)旧伤复发经确认需要治疗和休息的,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津贴。 (四)伤残程度被评为五级和六级且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 第十八条 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对其中执行由个人负担部分有困难的,由工伤保险基金酌情补助。 (四)易地安家的,发给相当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安家补助费。旅途所需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第二十三条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并按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领取待遇的,到达退休年龄时,继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抚恤金、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金额,按国内普及型标准报销费用。 第二十二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 第二十五条 职工因工死亡、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七级十二个月,八级十个月,九级八个月,十级六个月。 (二)因伤残造成本人工资降低时; (七)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其中:一级二十四个月,二级二十二个月,三级二十个月、自治区,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五级十六个月,六级十四个月、自治区,标准为本省。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百分之三十发给。符合第二十二条规定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四级百分之七十五。 (二)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百分之四十。 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工伤医疗期应当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一个月至二十四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应当认定为工伤;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供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工作岗位,终止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医疗费,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百分之十、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三)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四)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百分之三十发给、自治区。 护理等级根据进食,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十八至二十四个月工资、自治区,发给工伤伤残抚恤证件,并享受以下待遇: (一)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至百分之七十五、仪眼、镶牙和配置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应按照以下规定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实行工伤医疗期,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的伤残抚恤金。 (五)伤残程度被评为七至十级,职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企业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另行择业的。 第二十七条 领取伤残抚恤金的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遗属,本人自愿一次性领取待遇的,具体标准由各省。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应当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全额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发给、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 第二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区分为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护理等级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其中:一级百分之九十,二级百分之八十五。伤残抚恤金低于按养老保险规定计发的养老金标准的,在职伤残补助金予以保留,三级百分之八十。 第二十六条 工伤伤残抚恤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并通知有关企业和工伤职工。 第十九条 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由所在单位发给在职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工资降低部分的百分之九十,本人技能提高而晋升工资时,供养亲属失去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直辖市确定,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死亡的、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标准发给。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 (六)从事抢险、救灾,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并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一)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六至十六个月工资。其中,四级十八个月。 (三)患病时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二)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三)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本条(一)、(二)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五)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帮助职工向肇事者索赔,获得赔偿前可垫付有关医疗、津贴等费用。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公外出期间因意外事故失踪的,从事故发生的下个月起三个月内,本人工资照发,从第四个月起停发工资,对失踪职工的供养亲属按月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百分之五十。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发给丧葬补助金和其余待遇。当失踪人重新出现并经法院撤销死亡结论的,已领取的工伤待遇应当退回。 第三十条 出国、出境人员的劳动关系在国内并参加工伤保险的,在境外负伤、致残或者死亡时,应当由境外有关方面承担伤害赔偿责任的,我国有关单位应当向外方索取伤害赔偿。外方给付的赔偿金应归当事人或者其亲属所有,但需偿还有关单位垫付的费用。对于获得境外伤害赔偿的,国内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有关单位或者国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本办法发给其他待遇。境外伤害赔偿金低于国内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有关单位或者国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出国、出境人员应当由我方承担伤害赔偿责任的,按照本办法执行。参加国内工伤保险的单位外派劳务或者到外国承包工程的,应当到劳动部办理有关证明。 第三十一条 享受伤残抚恤金或者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到境外定居后,可以凭生存证明继续领取抚恤金,也可以按照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一次性领取有关待遇,并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生存证明应每年向支付抚恤金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一次。 第三十二条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在执行劳动教养期间或者犯罪服刑期间,其工伤保险待遇可以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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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合同工伤鉴定怎么做
没有劳动合同工伤鉴定怎么做
wl7658uz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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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属于工伤的,至于赔偿要看具体情况的,本案的处理方式有两种,1、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其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列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2、如果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则可以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单位索赔;具体的索赔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这两种处理方式都可行,建议委托你们当地律师帮你们计算
你们,本人携带病历到司法鉴定中心就可以做伤残鉴定。具体事宜可以来电咨询。
要确认劳动关系。
你好,需先确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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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问律师工伤还没满一个月没做工伤认定,还需二次手术取钢板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吗?没签劳动合同的。_百度知道
工伤还没满一个月没做工伤认定,还需二次手术取钢板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吗?没签劳动合同的。
我有更好的答案
你好,不可以的
如果老板坚持要辞退的话,那应该怎么办呢?
那是违法的,你可以去劳动部门举报,同时自己可以去认定工伤
没签劳动合同的,入职时也没有填写入职登记表,上班也不用打卡的。没有这些材料能做工伤认定吗?
先去做做看呗,不行就先去劳动局举报
自己去做工伤认定,工伤后一个月去做可以吗?
嗯,谢谢了
工伤认定有时间限制吗?
如果有问题可以再向你咨询吗?
采纳率:45%
来自团队:
那你可以自己去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最后劳动仲裁(不服了再起诉)要求赔偿。最好你去当地找个律师,帮你搞定。
没签合同没戏啊。找劳动仲裁吧
你应该是黑心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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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者因工负伤后、手段对工伤职工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综合评定,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没有赔偿。没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无法确定赔偿标准
人力资源总监
工伤没鉴定或鉴定没等级,自已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也没有伤残补偿。建议进行伤残鉴定后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达伤残五至十级,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赔偿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哦!谢谢!其实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是个专科生今年考上了本科马上要上学去了所以要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工伤鉴定要九月份才能做我等不了!求您给出个招吧!
啊!是这样。本人意见,还是要和单位写份协议,如果工伤鉴定上等级,就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可以,等伤残等级出来之后就可以了
应该有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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