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无任何法律约束力力体现在哪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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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09 &匿名提问
可以把燃气公司和物业一起作为被告起诉。因为使用煤气交费是业主和天然气公司的之间的行为,所以天然气公司应该直接把卡给住户;由于物业公司拿着天然气公司的卡不给业主,所以它也可以构成被告。把他俩作为共同被告起诉,对你有利,不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被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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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电合同是电力供应与使用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我国《合同法》第176条规定“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由此可见,供用电合同是电力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主要内容,其目标、任务和企业经营管理的目标、任务相一致。通过签订和履行供用电合同,在电力企业与客户之间建立起桥梁和纽带关系,有利于开拓电力营销,增强电力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供用电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在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涉及诸多法律问题,研究和探讨供用电合同涉及的法律问题,有助于依法全面履行供用电合同,对提高电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维护社会良好、有序的供电秩序和维护客户以及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供用电合同业务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在《电力法》中,只规定电力供应与使用双方应当签订供用电合同等内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对供用电合同的规定也仅限于供电企业和用户签订合同的条件、合同的条款、供电企业应当履行供电义务、用户应当履行交费义务等内容在《供电营业规则》中,有关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大致是关于合同的签订程序与格式、合同的解除、电力运行事故的责任划分、供电质量、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在《合同法》第十章供用电合同的法条中,也只是对供用电合同单一形式的规定,而且在内容上也存在着与新的电力合同的需要不相适应的问题。
   概括起来说,现行电力合同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以供电企业与用户为合同当事人的单一合同模式已无法适应当今电力市场多种电力交易方式的需要。二是现行合同法律制度存在着内容过狭的问题。三是现行电力合同法律制度(包括《合同法》的内容),囿于原有电力法律制度建立时的体制条件、经济条件以及社会条件,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行政管理权和经营权的混同,致使电力企业承担着巨大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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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法律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在施工过程中,各级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还要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督。施工合同法律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
  在施工过程中,各级政府部门还要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督。施工合同法律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签订施工合同须以履行有关法定审批程序为前提,这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为建筑产品,需要占用,耗费大量的资源,属于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是没有经过计划部门规划部门的批准,不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报建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更不能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原计划项目功能的,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2)承包人主体资格受到严格限制本文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除了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外,应当遵守企业资质等级管理的规定,不得超级承揽任务。
  (3)签订及履行施工合同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督管理。
  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实行招标投标制度。《招标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第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行备案制度。
  建设部第89号令,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人应当将合同送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辽宁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及《大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都对施工合同备案做了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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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规与合同管作业参考答案(第二次).doc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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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规与合同管作业参考答案(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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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管理导论
一、填充题
1.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
2.项目采购模式的定义是:对建设项目的合同结构、职能范围划分、责任权利、风险等进行确定和分配的方式,其本质上是工程项目的交易方式。
二、简答题
1.试分析项目采购模式演变的动因和发展过程。
2.国际上常见的标准合同条件有哪些?
3.从业主角度分析任何选择合理的项目采购模式。
4.工程合同管理有哪些特点?合同管理各阶段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三、论述题
1.项目采购模式有哪些?其主要内容和特点是什么?
2.试分析传统采购模式(DBB)与设计―建造模式(DB)、建设管理模式(CM)的区别。
合同法基本原理
一、填充题
1.合同法律关系由
3个基本要素构成。
2.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在于合同当事人的
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
4.合同成立制度主要表现了当事人的意志,体现了
合同自由 的原则;而合同生效制度则体现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认可与否,它反映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
5.代位权的核心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
债务人 对 第三人 的债权。
6.《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
7.合同转让有两种基本形式是
债权让与 和 债务承担 。
8.合同的变更通常分为
9.在建设工程中,法律明确规定,承包商的债务转移只能是 部分转移 。
10.合同解除是 合同终止 的一种特殊的方式。
法定解除 是合同解除制度中最核心、最重要的问题。
12.违约责任的后果承担形式有 继续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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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法律效力表现在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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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opt//Runtime/Cache/ssi/~runtime.php(2): CmsCommon->__construct()
#5 /opt//Runtime/Cache/ssi/~runtime.php(2): A('zhishimood')
#6 /opt//Runtime/Cache/ssi/~runtime.php(2): App::exec()
#7 /opt///ssi/index.php(12): App::run()
  核心内容:的法律效力表现在定金一旦交付,定金发生移转;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下面法律快车栏目为您详细介绍定金的法律效力。
  定金的效力表现如下:
  1.定金一旦交付,定金所有权发生移转。
  当定金由给付定金方转移至收受定金方时,定金所有权即发生移转,此为货币的特点决定的。
  2.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3.在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时,并不能当然适用定金罚则。
  只有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可以适用定金罚则。当然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超过20%的,超过部分无效。
  5.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因合同关系以外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6.如果在同一合同中,如果当事人既约定,又约定定金的,在一方违约时,当事人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不能同时要求适用两个条款。
  知识延伸: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履行债务,保障的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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