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赔偿不批会通知本人签名吗

“社保空白期”发生意外,HR承担得了吗 | 工伤|用人单位|工伤|意外_新浪网
“社保空白期”发生意外,HR承担得了吗 | 工伤
“社保空白期”发生意外,HR承担得了吗 | 工伤
文|李永超实践中,时常出现这种的现象:用人单位当月安排新聘用的劳动者到岗工作,次月再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当然,用人单位这样操作并不违法,因为法律在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方面给予了用人单位三十日的“宽限期”。事实上,用人单位当月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次月才会生效。此时,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到社会保险生效之前,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而言就会出现一段社会保险提供保障的“空窗期”,通常称之为“社保空白期”。然而,用人单位无法保证这段期间劳动者不会发生工伤事故,一旦发生意外,谁来承担责任?按照什么样的标准确定工伤保险待遇?这经常成为劳动争议的焦点和难点。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企业负全责【案例】日,王某进入江苏A公司从事电焊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日,王某在焊接过程中从高处跌落,导致盆骨、腰椎等多处骨折,王某受伤治疗期间,A公司支付了各项治疗费用6万余元。日,经当地劳动行政保障部门认定,王某所受伤害属于工伤,后经鉴定为八级伤残。日,王某书面通知A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随后提出仲裁申请。庭审中,王某称因A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应向其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2372元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6840元。同时A公司还应支付自己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5721元,停工留薪期工资34668元。A公司称,王某刚入职几天即发生了意外事故,当时公司未给其缴纳社会保险并未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王某作为成年人对自己的受伤也负有一定责任,因此公司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仲裁委员会裁决,A公司应向王某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共计18.9万余元。A公司不服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维持仲裁裁决。本案系典型的新员工入职后在“社保空白期”发生了工伤事故,因工伤保险待遇引发的劳动争议。通过本案可见,劳动者在“社保空白期”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对此,很多用人单位表示不能理解,甚至感觉很冤——既然“宽限期”内不缴纳社保不违法,为什么还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原因很简单,究其根源是法律比较重视对劳动者的保护。法律明确规定,劳动者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且经过工伤认定的,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存在伤残等级的,劳动者还应当享受伤残待遇。劳动者所在单位应依法为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时,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承担费用。因此,本案中王某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且构成八级伤残,由于A公司未给王某缴纳工伤保险,故应向王某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另外,劳动者工伤赔偿适用无过错原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换句话说,只要符合上述“三工”要素的伤害事故,无论致使伤害的主要责任在哪一方,都属于工伤范畴,只有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的情形除外。工伤赔偿无过错原则,将工伤事故的原因、责任与工伤保险待遇相分离,以实现对劳动者的保护。我国工伤赔偿适用的原则是与国际接轨的,该原则也是世界各国工伤保险立法公认的原则。具体到本案中,无论王某在跌落事故中是否负有责任,均不影响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第一天上班发生交通事故也算“工伤”【案例】日,B公司与张某订立了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张某7月8日到岗上班。7月8日上午,B公司接到张某的电话,称其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需要进行治疗。经B公司核实,张某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实,且其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7月26日,张某联系B公司要求进行工伤认定,B公司认为张某入职第一天尚未到公司上岗作业,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故对张某的要求不予理睬。9月10日张某治疗痊愈后,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张某所受伤害属于工伤。B公司申请行政复议。行政机关复议裁决结果为“维持原决定”。新入职员工第一天上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是否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呢?显然,结论是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对此,很多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工作者比较困惑,并提出这样的疑问:工伤认定不是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吗?新员工还未到单位工作,双方怎么就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呢?这个问题,首先要回到原点——双方劳动关系应当自何时开始建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是,对于具体何为“用工之日”,法律上并无明确规定,实践中对此理解为首次用工之日,即劳动者首次至用人单位参加工作的那一天。换句话说,就是新入职的员工到用人单位上班的第一天双方就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由此不难理解,为什么新入职的员工第一天上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会被认定为工伤了。社保“空窗期”处理工伤事故的注意事项通过上述案例的分析可见,新入职的员工发生了工伤事故,在“社保空白期”内,不论工伤事故是由用人单位、劳动者或者其他原因所致,均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承担费用,这也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鉴于此,笔者建议用人单位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应对新入职员工的工伤事故:●商业保险过渡策略。用人单位可为新入职的员工购买商业保险来填补“社保空白期”。届时,新入职的员工若发生了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就可以通过商业保险为员工提供保障,同时降低自身的经济损失。对于用人单位而言,选择商业保险的时候应当注意:一方面,应选择最佳的雇主责任险,因为雇主责任险的保障是被保险人(用人单位)因其雇员遭受意外事故或患职业性疾病,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后能够获得的补偿;另外一方面,应选择当月生效的投保模式,如果购买次月生效的商业保险则无法实现投保的初衷,一旦员工当月发生意外事故,仍然需要用人单位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实际上,并非所有的企业都需要通过购买商业保险来填补“社保空白期”,是否需要购买商业保险应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综合分析以后确定。笔者认为,对于那些工伤发生率较高的行业,或者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企业,采用商业保险过渡的策略还是很有必要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新员工上岗工作之前,无论员工是否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用人单位都应当给予一定时间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实践中,有些企业从来都不对新入职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与培训,有些企业误认为安全教育与培训就是为员工“读读管理制度”。实践证明,安全教育与培训虽不能完全杜绝工伤事故的发生,却有利于降低工伤事故的发生概率,同时也有利于帮助员工形成良好的工作安全操作习惯。●人性化的管理。员工发生意外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尽量给予人性化的关怀,积极地帮助员工进行善后处理。一方面,因为按照法律规定需要用人单位承担的责任,或迟或早都是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如果用人单位因逃避应承担的责任而发生争议或者对簿公堂,反而得不偿失。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对发生意外事故员工的处理态度不仅会影响当事员工,还会影响到其他在职员工,若在用人单位内部形成“兔死狐悲”的气氛,势必会对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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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社保局能查到工伤社保赔偿金何时下来吗,一般赔偿金要多久才能批下来,我是去年十二月份去社保申报的赔20分
其他回答(共7条)
00:58&齐斯琴 客户经理
这个需要职工通过公司向社保局的工伤保险基金申请赔付,另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由单位支付。基数需要自己查询,另外跟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同一基数可以参照的。
00:55&齐智善 客户经理
你说的赔偿金应该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个是要单位去社保中心提出申请的。拿相关材料(工伤证、鉴定结论等)去社保中心办理,具体的金额要看你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社保中心才可以查询。具体要交的材料,你可以咨询当地社保中心。 &
00:52&齐晗希 客户经理
由市社保局报经市劳动保障局批准后开具《杭州市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通知单》,通知用人单位办理程序用人单位持伤残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职工凭通知单按规定到定点机构安装、配置辅助器具、医疗诊断意见和工伤治疗原始病历到市社保局领取《杭州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经本人签字、单位盖章报市社保局工伤生育待遇管理处。五
00:49&连东英 客户经理
约两周左右工伤鉴定等级出来了,社保局将要多久才给赔偿金,就能批复下来的。一般伤残鉴定的结论出来之后,及时提交资料申请工伤伤残待遇,全部资料提交之后
00:46&黄生龙 客户经理
你的两个月,下来没?我的鉴定报告送上去一年了,社保局还没审批下来,厂子拿这个为借口推脱!律师说不好办!我想看看你的情况,如何争取一下 热心网友&
00:43&黄益汉 客户经理
为何拖拉:有原因的:你的工伤保险赔偿一切条件够:社保局办拖拉:i你权力具体管他的部问反应问题:给你解决问题' 热心网友 &
00:40&齐晓彦 客户经理
劳动能力鉴定之后(伤残鉴定),社保局每季度统计一次辖区内工伤赔偿的人数,等级,金额。然后汇总统一支付赔偿款。一般情况下都在鉴定后的两至叁个月才能收到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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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
意外保险即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意外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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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已经下来了,厂里没买社保,厂里已经行政复议了,劳动局会不会偏袒他们
你好,我是去年十月份受的伤,工伤认定已经下来了,厂里没买社保,厂里已经行政复议了,我是两个大拇指的指甲盖全部离断伤,厂里比较有势力,劳动局会不会偏袒他们
您好,如果您对复议的结果不服,可以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积极和劳动局沟通,走工伤赔偿的话,一般先做一个工伤认定,等伤情稳后做一个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依照工伤等级,工资情况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医疗费,具体的伤残等级需要了解你的伤情,建议保管好首诊病历、CT光片、X光片、诊断证明、手术日志、出院小结等住院材料,没有看到材料不方便预估,可以联系我,让我了解具体的伤情,以便于帮你预估伤残等级及赔偿额。建议您来电咨询或微信说明具体细节,希望可以帮你维护最大的权益。
厂里已经行政复议了,劳动局也没有通知我,会不会出现偏袒的情况,
这个不能确定
现在打官司是不是势力大就行了,势力大就打的赢,不是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
具体情况现在不了解,如果你怕这种可能性可以先等对方的复议结果,如果对结果不满意,建议立即起诉保障自己的权益。
我的工伤认定是号下来的,厂里是3月1号提出行政复议的,要多久有结果?
这个要看劳动局的审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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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做工伤认定是否必须要本人签字作者:&&来源:&&阅读:20
  一、公司做工伤认定要本人签字吗
  不需要。职工本人或亲属,在受伤一年内,也可以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
  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资料有哪些?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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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下来要辞职才能拿到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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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整理,仅供参考
是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难免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要申请然后做,最后拿鉴定书要求工作单位进行。很多人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得到赔偿。那么,工伤鉴定下来要才能拿到赔偿吗?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工伤鉴定后是否需要辞职才能得到赔偿?这和单位是不是给你缴纳有关系,如果没有缴纳社保,那么你直接和单位协商或者去仲裁委起诉要求支付工伤赔偿,仲裁时间30-45;如果单位有缴纳是社保,鉴定结果出来15天之后去社保局申请、,社保大概一个月左右会出来第一笔赔偿(具体以社保局的办公时间为准);之后你离职可以再向社保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最后一笔是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工伤鉴定后不需辞职就能拿到。二、申请是怎样的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4、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三、申办条件1、职工经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确认为老工伤)人员;2、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费;3、工伤职工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四、申请材料(一)、《认定工伤决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鉴定结论书》复印件;(二)、待遇享受人有效正、反面复印件,及本人在本市指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三)、费用原始票据;(四)、根据工伤职工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1、配置辅助器具的,需携带《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复印件和配置辅助器具费用原始票据;2、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协保人员,需携带与承担工伤责任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或用工登记名册复印件以及工伤职工负伤前12个月的性收入凭证;3、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时用人单位已发生变化的,企业单位的需携带承继单位愿意承担工伤责任的书面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或分立、合并及转让的相关证明材料;机关单位的需携带《干部介绍信》或《商调函》;事业单位的需携带组织调动的相关证明材料;4、因第三人的被认定为工伤的,需携带《》、《人民法院》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5、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5-10级工伤职工,需携带下列材料:(1)、用人单位需携带注明双方解除或者原因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2)、若属于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的,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如辞职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3)、若属于45周岁以上女性工伤职工的,用人单位需携带该工伤职工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五)、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携带由工伤职工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六)、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申领的无需携带)。用人单位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本人签名。综上所述,工伤鉴定后不需要本人辞职,当事人拿鉴定书可以和工作单位协商要求企业进行工伤赔偿,如果单位没有缴纳社保不予支付赔偿,那么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委员会仲裁,结果需要等一个月。工伤鉴定下来要辞职才能拿到赔偿吗?以上就是小编对问题的回答。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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