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乡镇级高级经济师报名条件符合什么条件

http://xue163.tuxi.com.cn/xuenews.asp?u=news/290/.html欢迎来到发表学术论文网!如果您感觉还不错,可以起来哦!
您现在的位置: >
高级经济师论文发表在什么期刊上
发布时间: 17:41
所属栏目: 浏览:次
高级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高级经济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凡申请参加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通过全省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师资格业务考试。高级经济师实行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相分离。具备博士学位,或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
  高级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高级经济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凡申请参加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通过全省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师资格业务考试。高级经济师实行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相分离。具备博士学位,或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高级经济师论文发表在什么期刊上呢?小编给大家推荐几本。
  《》(旬刊)由黑龙江省信息中心主办,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大型综合性科技经济类学术期刊,省一级期刊。是专业的财会经济期刊。可发表各种财经论文。《经济技术协作信息》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严谨学风,传播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科学文化,促进国际科学文化交流,探索防灾科技教育、教学及管理诸方面的规律,活跃教学与科研的学术风气,为教学与科研服务。
  《》农业经济专业理论刊物。宣传党和国家有关乡镇企业的方针、政策,刊登地区经济和乡镇经济的理论探讨文章和调查报告,开展对乡镇企业工作各方面问题的研究。荣获(2004)、中文核心期刊(2000) 中文核心期刊(1996)。《乡镇经济》文稿应资料可靠、数据准确、具有创造性、科学性、实用性。应立论新颖、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文责自负(严禁抄袭),文字要精炼。《乡镇经济》文章要求在字符,格式一般要包括:题目、作者及单位、邮编、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文章标题字符要求在20字以内。
  《》杂志于1986年创刊,现为月刊,在《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该报告是国内外期刊评价中第一种分类分级排行榜和权威与核心期刊指南,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构建了科学、合理的多指标评价体系,得出了65个学术期刊排行榜,包括分学科的61个排行榜和分类型的4个高校学报排行榜。共有6170种中国学术期刊参与评价,其中1324种学术期刊进入核心区,约占总数的21.46%,全面、系统地评价了中国学术期刊的质量、水平和学术影响力。
转载请注明来自发表学术论文网:http://www.fbxslw.com/lwbk/9410.html 权威论文发表机构。
编辑推荐相关
广东省路桥高级工程师职称论文要求有哪些
博物馆申报副高级职称要几篇论文?
广州申报建筑高级职称论文要求
河北高级会计评审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河北省中职高级讲师职称申报论文要求
2017哈尔滨档案职称评审还需要论文论著吗
发表学术论文网正规可靠的期刊论文发表网站。您可以在这里找到最具时事性、最具代表性的各类期刊和文章。文章均为免费和开源,大家都可以相互借鉴和学习,如果您需要发表期刊论文,请点击获得专业教授发表服务,您也可以把此篇文章收藏起来以便以后查看:
广东省路桥高级工程师职称论文要求有哪些
博物馆申报副高级职称要几篇论文?
广州申报建筑高级职称论文要求
河北高级会计评审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河北省中职高级讲师职称申报论文要求
论文点击榜
1608人1426人1314人1003人948人
编辑老师在线
杂志社400电话
24小时咨询热线:
手机下载发表学术论文网!更便捷!一键扫描二维码:后使用快捷导航没有帐号?
查看: 5217|回复: 7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头市公务员管理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事部门,自治区直属各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驻呼有关单位:
& & 为加强经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评价选拔经济专业人才,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条件(试行)》和《关于深化2013年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3〕2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3年度全区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 一、考评工作的组织管理
& & 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评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管理。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自治区专家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相关评审的日常工作。考试工作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 & 二、申报条件和范围
& & 凡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条件(试行)》(内人社发〔2013〕73号)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相关评审。
& & 中央直属单位的参评人员,按照属地化原则报名参加自治区组织的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由省部级主管部门出具委托函,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参评。
& &三、考试工作安排及要求
& & (一)考试报名工作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负责组织。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考生需在日至7月10日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且缴费成功后,需打印“2013年度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由考生留存,领取考试合格证时使用,一份交由当地盟市人社局职称管理机构留存)。考试报名实行网上缴费方式,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 & (二)考试科目为《经济学基础》,考试时间为180分钟,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 & (三)考试时间为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 & (四)2013年度全区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资格考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和通辽市。
& & (五)参加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并达到自治区统一合格标准的人员,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有效期为2年。
四、评审工作安排及要求
& & (一)参加全区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合格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条件(试行)》(内人社发〔2013〕73号)和《关于深化2013年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3〕27号)规定条件的人员方可申报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 & (二)材料申报时间
& & 材料申报时间为日-11月1日(同时报送2013年正高级工程师材料)。
& & 实行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制度,是对经济专业人才评价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是科学、客观、公正、公平评价经济专业人才的一种有效途径,考评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级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对考评政策的宣传工作,让广大相关人员了解政策规定,充分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严格把关,密切协作,做好考试报名及材料申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评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条件(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头市公务员管理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事部门,自治区直属各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驻呼有关单位:& &
& &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条件(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
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章 总&&则
& & 第一条 为适应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经济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制度,提高评价质量,选拔和培养更多的高素质经济专业人才,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件。& &
&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从事经济(含国际商务、会计、审计和统计等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
& & 第三条 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采取考评结合的办法进行选拔。& &
& & 第四条 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管理。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自治区专家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相关评审的日常工作。考试工作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
& & 第五条 按照本办法获得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资格后,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核发资格证书。
第二章 申报条件
& & 凡申报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评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 & 第六条 思想政治条件& &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
(二)在近10年内,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 &
1、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
2、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等行为者;& &
3、剽窃他人成果和有重大经济问题者。& &
第七条 学历、资历条件& &
(一)申报正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具有博士学位,取得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2年以上,连续从事经济工作5年以上。& &
2、具有硕士学位,取得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连续从事经济工作10年以上。& &
3、具有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连续从事经济工作15年以上。& &
(二)申报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具有博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2年以上。& &
2、具有硕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
3、具有本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
4、具有大专学历,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 &
第八条 免试条件&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参加考试,直接申报相应资格评审。& &
(一)男日前、女日前出生人员。& &
(二)符合当年自治区职称改革文件中规定的可不受学历和资历的限制破格申报要求的人员。& &
第九条 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继续教育条件应达到自治区统一规定。
第三章 评审条件
& & 第十条 专业理论水平& &
& &(一)申报正高级经济师资格的人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 1、全面掌握和熟练运用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具有较高的经济学专业领域政策理论水平,并在经济学某一领域具有独创性研究。& &
& & 2、熟悉国内外经济动态和经济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经济活动中重大疑难问题的能力。& &
& & 3、通晓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或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及相关的国际法规,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规范、技术规程和技术标准。& &
& &(二)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的人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 精通本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区内外现代经济管理科学方法和发展趋势;通晓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能为本单位或本系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服务。& &
& & 第十一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
& &(一)申报正高级经济师资格的人员,取得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 & 1、连续5年以上主持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经济管理工作,或作为主要业务工作骨干连续10年参与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的经济工作,或连续10年主持小型企业的经济工作。& &
& & 2、主持或主要参与国家、省(部)级、市(厅、地)级项目的前期论证、建设管理、后评估等工作,并达到预期目标。& &
3、作为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人员)获1项以上省(部)级专业成果奖等。& &
& & 4、主要参与制定市(厅、地)级以上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或经济政策、重点行业规划以及重要规章制度等。& &
& & 5、2次以上主持或主要参与市(厅、地)级以上课题的调研(研究)工作,并形成相应的调研(研究)报告。& &
& &(二)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的人员,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 & 1、连续主持企事业单位的经济工作3年以上,或作为主要骨干连续参与企事业单位的经济工作5年以上。& &
& & 2、主持1项以上市(厅)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项目或作为骨干参与单位的中外投融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管理创新、企业文化创优等项目的方案论证、可行性评估及组织实施。& &
& & 3、参与大型经济活动的组织工作。近5年中参与过1次以上高层次有影响的经济论坛、研讨会或报告会等重大活动,本人在大会上发表价值较高的学术报告或专题演讲。& &
& & 第十二条 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 &
& &(一)申报正高级经济师的人员,取得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其中第1条是必备条件:& &
& & 1、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10万字以上,译著5万字以上)1部或以第一作者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技)术专业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5篇(其中2篇为核心刊物)。& &
& & 2、在主持企业的经济管理工作期间,获得省(部)级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奖项1项以上,或获得市(厅、地)级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奖项3项以上,或为企业连续3年以上取得显著经济效益作出突出贡献,或为企业的扭亏增盈作出突出贡献。& &
& & 3、主持1项以上国家、省(部)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项目或大中型企业的中外投融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等项目的组织实施。& &
& & 4、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2等奖以上奖项(等级内额定人员)。& &
& & 5、主要参与制定市(厅、地)级以上国民经济中长期规划或从事行业规划、经济政策研究5年以上,主持制定的重点行业规划、重要经济政策、重要规章制度和行业标准等,经主管部门批准付诸实施。& &
6、主持省级以上调研课题3项,分别形成调研报告,并被有关部门采用。& &
& & 7、企业拥有1个中国名牌或2个自治区名牌产品,或者企业拥有1项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所获专利已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连续三年创造利税达到500万元以上,附当地税务部门证明);本人为创名牌或专利发挥了重要作用。& &
& &(二)申报高级经济师的人员,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其中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第1条作为必备条件:& &
& & 1、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8万字以上,译著3万字以上)1部或以第一作者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技)术专业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在旗县级以下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1篇发表论文)。& &
& & 2、作为主要骨干从事(3年以上)或参与(5年以上)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期间,连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为企业的扭亏增盈作出突出贡献(国家和自治区政府确定一定时期政策性的亏损指标企业除外)。& &
& & 3、主持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经营管理期间,连续3年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主要经济指标达到本地区同行业先进水平(前三名)作出突出贡献(以盟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证明为准)。& &
& & 4、主持小型企业或非公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期间,连续5年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主要经济指标达到本市(厅)级同行业企业先进水平(前五名)作出突出贡献。& &
& & 5、主持1项以上省(部)级或2项以上市(厅)级经济项目的可行性评估及组织管理,经实践运用达到预期目标。& &
& & 6、作为主要完成人(额定人员)获省(部)级专业成果三等奖以上奖项。& &
& & 7、从事行业规划、经济政策研究5年以上,作为骨干制订的重点行业规划、重要经济政策规章制度,经主管部门批准付诸实施,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 & 8、企业拥有省级以上名牌产品(政府部门评定),或拥有1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付诸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连续三年创造利税达到100万元以上,附当地税务部门证明),本人为创名牌或专利起到了主要作用。& &
& & 9、作为骨干负责起草地方性法规、市(厅、地)级以上施行的相关专业的办法。& &
& & 10、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经主管部门批准付诸实施,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章 附&&则
& & 第十三条 本条件中词(语)的特定解释:& &
& & (一)本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年限、数量、等级,凡冠有“以上”者,均含本级。& &
& & (二)专业成果奖是指国家级、省部级经济或相近专业的专业成果奖。& &
& & (三)专著译著是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 &
& & (四)专业刊物是指取得ISSN(国际标准刊号)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的专业学术技术期刊。& &
& & (五)核心刊物是指收录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揽》(北京大学出版社)、《人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SD)中所列核心期刊。& &
&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
& &&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很有参考价值
本帖最后由 豆小豆 于
15:55 编辑
感谢分享,我只是一个普通事业单位的财会人员,没有业绩不知道能否报高级经济师。有中级经济师资格证。
本帖最后由 豆小豆 于
16:03 编辑
在补充一个“2013年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3]27号)”文件,供大家参考
【内蒙古】2013年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通知(内人社发[2013]27号)
发表时间: 13:43:22 来源:创新医学网医学编辑部推荐
  关于深化我区2013年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
  内人社发[2013]27号
  为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步伐,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工作,结合自治区工作实际,现对深化我区2013年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专业技术人员成长规律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需要,逐步建立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确立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核心的职称管理制度,形成科学、分类、动态、面向全社会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制度,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深化我区职称制度改革,主要围绕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探索创新评价方式,逐步缓解评聘矛盾、严格职称申报要求等四项内容开展。
  (一)健全完善制度体系
  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职称制度体系和评价标准,充分体现各专业不同特点,着眼专业技术人员队伍长远发展。
  1、改革完善正高级(优异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体系。其评审条件待上半年重新修订后印发实施。
  2、继续修订完善其他各职称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从2011年起,自治区在职称工作安排中提出各系列修订评审条件的要求。目前,除中小学、高校教师系列外,其他系列评审条件仍然没有修订实施。今年各高评委办事机构要抓紧组织专家进行修订。新的评审条件要以业绩、能力、贡献为主要评价内容,构建评价标准统一、公正公平的专业化评价体系。修订的评审条件要经过广泛调研论证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下发。年内未能完成修订工作的职称系列,明年将暂停职称评审工作。
  3、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全面加强职称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相关规章制度。
  (二)探索创新评价方式
  在专家评议的基础上,继续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评价方式,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增强职称评审的公信力。
  1、实行说课答辩和量化评审
  在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列入国家试点的包头市、呼和浩特市,要继续探索实行说课答辩、量化评审等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
  2、实行考评结合
  (1)在卫生(蒙医、药学专业除外)、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申报人员需参加本专业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后再参加评审。其考评结合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2)在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和公安刑事科学技术、技术侦察、国家安全技术侦察等系列评审中,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继续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办法。申报人员需先取得全国统一考试的合格证书,再参加职称评审。
  3、实行面试答辩
  (1)在艺术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实行评审和面试相结合的评价方式。面试要结合艺术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进行。
  (2)在农业、畜牧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实行评审和答辩相结合的评价方式。答辩要紧密结合农牧业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进行。
  (3)在电力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探索实行评审和系统内网络面试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4、实行业务水平能力测试
  在播音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实行评审和业务水平能力测试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围绕本专业特点,对申报人员开展业务水平能力测试。
  5、实行以考代评
  计算机、外语翻译等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以考代评。
  6、实行考核认定
  除经济、卫生、计算机等以考代评的专业外,对高等院校毕业生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并符合外语、计算机和继续教育等有关要求,可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一式二份),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不需要进行评审。其中大专毕业满3年可认定助理级;大学本科毕业满1年可认定助理级,硕士学位获得者毕业满2年可认定中级;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直接认定中级。
  7、探索采取多种评价方式
  在高校教师、包钢、森工集团工程等自主评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要结合单位和专业实际,积极探索实行考评结合、面试答辩、网上评审、量化测评、网上评审等评价方式。
  (三)逐步缓解评聘矛盾
  针对事业单位未聘人员逐年增加,评聘矛盾日益突出的现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职称评聘的宏观调控,逐步缓解评聘矛盾。
  1、通过控制申报比例,逐步实现事业单位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的有机结合。其中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按照中小学教师已设高级岗位数5%的比例推荐申报;其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按照单位已设高级岗位数10%的比例推荐申报(已开展考评结合的卫生、经济系列不实行申报比例控制)。
  申报比例以旗县区为单位衡量(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以主管厅局为单位统一衡量)。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根据所辖各旗县区中小学教师和其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数额,分别下达申报职数;各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统筹安排,严格把关,总量控制。其中破格申报人员、乡镇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岗位比例限制;民办学校教师申报,由各盟市根据当地情况,比照公办学校同类人员,严格控制申报比例。
  2、为了更好地坚持优中选优原则,今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率要在以往基础上适当降低。
  (四)严格职称申报要求
  针对近年来职称申报中弄虚作假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学历和论文造假现象严重的情况,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有力措施,严格职称申报要求。
  1、实行学历验证制度。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申报人员,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学历验证,并提交学历验证报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未经验证的学历,不作为合格学历对待。其中取得后期本科学历的申报人员,必须提供其中专、大专等初始学历证书,缺一不可;因专业学历免试外语、计算机的申报人员,必须提供其相关专业学历的验证报告;党校学历由申报人员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出具验证报告并加盖公章,盟市人社部门复核盖章后方予认可。
  2、实行学术期刊和学术专著检索制度。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提交的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在国内主流数据网站上免费注册后进行检索、验证,并打印检索页,在申报材料时将学术刊物、著作与检索页一同附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由评委会进行审查。未经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论文的要求,按照各系列评审条件执行。不但要符合论文的数量和层级,而且必须是在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发表在刊物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以及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4、在旗县及以下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至少提供一篇发表论文。
  5、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范围、条件、程序,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继续教育的有关要求,旗县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仍然按照自治区2012年有关规定执行。
  6、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学历、资历年限和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取得时间截止到2012年底;论文等各项业绩成果、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单、继续教育审验卡取得时间截止到2013年5月底。
  7、博士学位获得者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职务)两年以上,可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资格(职务)两年以上,可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对其获得博士学位的时间不做硬性要求。
  三、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的要求
  1、申报人员和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使用A4纸,一式2份);
  (2)《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使用A3纸,一式15份);
  (3)有关材料附件(需装订成册、附加材料目录单,加盖公章,未装订成册不予接收)。附件应包括有关证件、证书以及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单、继续教育审验卡的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论文复印件、检索页,年度考核登记表,公示书面报告,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获奖成果材料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申报教师系列);因年龄原因免试外语、计算机的申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待查。
  2、申报人员填写的表格和提供的有关材料附件必须真实有效,内容一致。在表格填报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必须有附件材料,否则按虚假材料对待。
  3、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接收审核申报材料,要对申报人填写的内容、业绩成果和提供的有关证件、证书以及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单原件的真实性进行认真的审核,做到责任到人,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发现申报人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准其参加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审核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的,将追究有关责任,同时和申报人一起在全区范围内通报。
  (二)破格申报的要求
  结合我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更好发挥职称工作在吸引人才、使用人才中的激励作用,逐步建立我区高层次人才职称申报的“绿色通道”。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年限)、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条件的限制,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1)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3)“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4)国家和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5)自治区的“草原英才”工程人选;
  (6)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7)科技成果国家级奖获得者或省部级一等奖获得者;
  (8)在旗县及以下地区工作,获盟市科技成果一等奖和自治区行业一等奖各一项以上的获得者。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资历(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年限)的限制,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1)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
  (2)科技成果省部级二等奖获得者;
  (3)作为企业骨干为企业引进新技术、研制新产品,填补自治区空白获得省部级以上优质产品奖,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者(经济效益须有当地财政、税务部门的证明);
  (4)在大企业内获得三项以上成果奖,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经济效益须有当地财政、税务部门的证明)。
  3、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的创新创业人才,可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进行破格认定,根据其业绩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4、从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三年之内第一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限制,但须符合其他评审条件。
  (三)职称公示的要求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在本单位张贴上墙进行公示,上报材料时要将公示时间、地点以及公示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一并上报。
  2、各盟市在上报材料的同时要将本盟市所有申报人员的花名册在本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将公示后反映的问题和修改的信息汇总后及时上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3、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10天。
  4、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核实,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对高评委办事机构的要求
  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以下简称高评委办事机构),要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明确自己的职责,按照以下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1、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查、整理、汇总工作,在评审前20日内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送评审实施方案(附申报人员花名册、送审表等),经批准后方可开展评审工作。
  2、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的进度要求,确有困难不能按期评审的,要提前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抓紧做好评审各项准备工作,最迟不能推延1个月。
  3、开展考评结合、面试答辩的专业,相关高评委办事机构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组织实施。
  4、高评委办事机构以及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5月底前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各行业学术造诣深、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专家,进一步充实完善自治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库。各系列高评委会组成人员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评审前随机从评委库中选取,各高评委会办事机构无权确定。
  (五)工作进度的要求
  各盟市、各高评委会办事机构要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要求,安排好今年职称评审各个环节的工作进度,抓紧落实,确保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序进行:
  1、申报材料阶段。4月1日至5月30日,各盟市完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公示、接收审核和报送等工作。
  2、整理材料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高评委办事机构完成报送材料的整理、归类工作,做好开评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评审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领导下,各高评委办事机构完成评审工作。
  4、公示核准阶段。10月1日至12月30日,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下发核准文件。
  (六)其他有关要求
  1、严格规范盟市开展的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个别盟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内人发[2004]46号),开展了盟市范围内有效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对当地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也存在着诸多问题亟需规范。从今年起要进一步严格评审条件,规范评审程序,限定评审范围,评审的职称等级只能是中、初级(不能开展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否则一律无效),证书必须有别于社会化评审的证书(不能使用自治区人社厅统一印制的职称证书),使用范围只能在当地的非公企业内部。
  2、切实加强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考试机构认真做好考试报名的资格审查工作,对考试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对考试结果进行检查验收,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合格证书。严肃职称考试工作纪律,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维护职称考试的公正、公平。
  3、加强区外职称证书换证管理。从中央单位、外省市和军队通过组织调动、转业安置或个人自主来我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在省外(军队)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评委会评审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根据我区的职称评审政策,经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批准并换发证书,才可在我区范围内使用,并申报评审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没有履行换证程序并换发我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一律不允许申报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
  4、严格转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年限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需要转系列(专业)评审时,须在新工作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申报新系列(专业)同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转系列满2年后,具备评审条件所规定的学历、资历等相应要求,可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5、强化自主评审专业职称综合管理。委托自评的高等学校、包钢、森工集团,评审前需将评审实施方案(附申报人员花名册、送审表、推荐评审委员会名单)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否则评审结果不予认可;评审结束要及时核准评审结果,核准时须提供评审情况报告以及学历证书、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成绩单、继续教育审验卡原件。
  6、加强评审费用管理。各地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号)中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收取评审费用,任何单位和机构不得另行加收费用。各盟市、各高评委办事机构要在报送材料同时,及时上交有关费用,否则材料不予接收。
  7、加强证书管理工作。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打印,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高评委会办事机构分别负责各盟市和自治区直属单位证书集中按时发放,不得由个人或单位自行取证。
  8、规范职称申报工作。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材料,通过存放本人档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进行申报;中央驻自治区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区参加评审的,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委托函;正高级(优异高级)工程师、卫生(蒙医、药学专业除外)、经济系列高级以及国家试点地区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的申报工作,待有关文件下发后再组织开展。
  9、国家和自治区另有职称制度改革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各高评委会办事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有序进行。要坚持政务公开,加强对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政策规定的宣传,让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了解相关政策规定,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增强职称工作的透明度,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为进一步完善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请教一下高级经济师是不是可以不用答辩,只要考试通过,评审过去就可以了?谢谢了。
上述3个文件很好。那位高人有咱内蒙高级经济师的考试大纲 分享一下,内蒙高级经济师今年头次考试,有点抓不找边际
这事问文力啊!编写高级经济师考试用书、辅导教材的,你搜“论文发表找文力”看多少人假冒(文力口口QQ,其他全是假冒),准的是搜:论文发表、职称英语立刻办、高级经济师考试论文联盟文力
Powered by Discuz!
& Comsenz Inc.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高级经济师报考条件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