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信息的号码白带是红色的怎么回事事

最关注019:手机号码“红名单”背后的玄机
  广州市民杨先生因不堪垃圾信息袭扰,将手机号码运营商告上法庭。该案开庭审理时,被告运营商律师无意中泄漏天机――接到传票后,电信公司已将原告列入一份“红名单”,通知全体代理商不得再向原告电话推销,那份“红名单”基本都是省市领导级别的人,而原告也确实再未收到垃圾信息。
“红名单”VS垃圾短信
  每个手机用户可能都遭遇过垃圾短信骚扰,这些垃圾短信从何而来?为什么如此泛滥?运营商神奇的“红名单”又是怎么回事?垃圾短信和“红名单”之间又存在怎样“暧昧”的关系?接下来就为您解答这些疑问。
a.归根结底,运营商是垃圾短信的罪魁祸首
  手机短信按发送源一般可分两种:手机对手机发送和端口号对手机的群发。所谓端口号,一般指SP商(增殖内容提供商)或企业向无线运营商申请的、可以统一群发短信的特殊号码。通过端口号,在短时间内群发大量短信,成本也比点对点发送要低,于是端口号成为大量群发公司做生意的起点。有统计显示,超过90%的垃圾短信是通过端口号群发。而这个端口号是必须经过运营商批准的,因此,无论是直接通过端口号发垃圾短信,还是端口号拥有者当起“二道贩子”,赚取垃圾短信费用,通信运营商都是罪魁祸首。
  那么垃圾短信的制造者――广告商的手机号码一般又是从何而来?曾有媒体调查,手机广告商内部人士表示他们的数据库(手机号码等信息)最主要来源就是和运营商内部人士合作。“我们的短信发送企业和运营商合作通过一些技术手段、市场手段可以把这些号码拿出来,并且获得对方的资料,比如姓名、身份证号都是可以得到的。”移动和联通的数据最系统,可根据不同层次话费把用户分类,“这样获取的资料会非常庞大、非常有效,当然了实际是在用户没有许可的情况下得到的。”
b.“红名单”助纣为虐,垃圾短信肆意横行
  我们都知道,通讯运营商赋予用户自行设置“黑名单”或“白名单”的权力,可以分类管理自己的联系人,但是“红名单”的存在可能就很少有人知道了。运营商内部设有“红名单”,名单内基本都是省市领导级别的“重要人物”。其实,类似的事件早在09年济南移动被曝出售用户信息时就曾从侧面曝光过,为避免垃圾短信发到相关部门领导那里,运营商利用技术手段,将一些“重要人物”的手机号进行屏蔽,以免其像普通用户一样收到垃圾短信。
  可以说,“红名单”的存在,不仅为垃圾短信“保驾护航”,规避有关部门和人士的监管,更大程度上则助长了垃圾短信肆意横行的气焰。 
  就是凡用户没有定制过的包含有广告、欺骗、色情、诅咒等违法内容以及短时间内连续发送同样内容,影响用户的正常使用、工作和生活的任何信息均为垃圾短信。
垃圾短信类别
  第一类:“骚扰型”,多为一些无聊的恶作剧,发送号码多为手机或小灵通号码;
  第二类:“欺诈型”,此类短信多是想骗取用户的钱财,如中奖信息,发送号码多为手机或小灵通号码;
  第三类:非法广告短信,如出售黑车、麻醉枪之类,发送号码多为手机或小灵通号码;
  第四类:SP(短信业务提供商)违规群发,误导用户订制短信业务,发送号码多为SP接入代码,一般为四位数字。
  第五类:诅咒型短信, 此类短信多以让更多用户转发为目的。不转发的话,就说几日内,某个或某些亲人会有这样那样的灾难。
巨额利益链VS“红名单”特权
  因为垃圾短信庞大的利益链,运营商断然舍不得口中这块肥肉,所以“红名单”应运而生。“红名单”为这条利益链提供了保护空间,照发普通用户“垃圾短信”,不给“重要人物”添麻烦,坐收“垃圾红利”。
a.垃圾短信这趟“浑水”深不可测
  垃圾短信息利益链条中,通信运营商、服务提供商、内容提供商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在短信群发设备研制者、销售者及个人信息销售者推动下,产业链日益完善。至于这个市场到底多大,谁也无法说清楚,众多所谓的业内专家也只能用“几十个亿”来描述。快速发展的短信业务给运营商带来丰厚的利润:垃圾短信每年给电信运营商带来的收入至少占10亿元份额。(2008年数据)
b.“红名单”将受众分为三六九等
  “红名单”制度不是以市场为配置依据,而是以身份、权力为配置的依据,不被垃圾短信骚扰的只有“省市领导级别的人”。这背逆了“从身份到契约”的社会文明发展轨迹,回到了人分三六九等的身份社会,以权力来分配资源,这也严重刺痛了公众对社会公平的期待。
  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在中国,民法没有把隐私权确立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只是借助司法解释并通过保护名誉权的方式或以维护公序良俗含括公民的隐私权,采取的是间接保护方法。
  用户在申请服务商提供的服时,服务商往往要求用户登录姓名、年龄、住址、居民身份证编号、工作单位等身份和健康状况,服务商有义务和责任保守个人秘密,未经授权不得泄露。
  掌握、搜集用户的电话号码并将之公开或提供给他人,致使用户收到大量的广告邮件、拉圾邮件或遭受攻击而不能正常使用,使用户受到干扰,显然也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
让免骚扰不再是“特权”
维权意识当增强
  因为维权坚决,杨先生的问题解决了,不管案件最后如何宣判,至少目前已经不再受垃圾短信的骚扰。由此推而广之,垃圾短信接收者中,如果多一些“杨先生”,想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倒逼运营商根治垃圾短信。
a.多数用户选择沉默 助长嚣张气焰
  “高薪招聘男女公关、信用卡套现、代开发票、提示中奖、汇钱、枪支车辆买卖……”类似这样的烦人短信大多数手机用户都收到过,而对于这些垃圾信息,手机用户大多是看过之后删掉,尽管也有少数用户不堪忍受进行过投诉,但得到客服无法解决的答复后也无奈选择沉默。这种行为其实是对垃圾短信的“纵容”,主管部门和运营商不能及时接到用户的投诉,自然也就无法及时对违规发送短信的机构和个人进行查处。将来如果越来越多的手机用户在收到垃圾短信的第一时间进行投诉举报,便能帮助相关机构及时发现问题,从而促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如果投诉累积次数多,自然也就倒逼有关部门对对垃圾短信制造者进行严厉查处。
b.“红名单”为普通用户提供解决方法
  不言而喻,运营商之所以对普通用户发送所谓的“信息服务”,无非因为这些人都是个体,力量有限,不能造成有规模的损害。此前,用户对垃圾短信的骚扰除了忍受,鲜有他法,即使投诉也会被以“无法解决”搪塞回去,但现在不同了。杨先生对电信的一纸诉状,不仅使自己摆脱了骚扰之苦,也为所有“红名单”之外的普通用户提供了解决的方法。
  群发短信有两种手段:一种是通过运营商的网关下行,发给指定的号段;另一种就是把手机卡装在群发器里,进行点对点的群发。具体营业模式有代为发送:客户将广告内容、目标客户、发送时段、发送量等信息提交给群发公司,由群发公司进行发送;自行发送:由群发公司提供相应的客户端软件,客户安装后通过网络与群发公司的后台服务器连接,由客户自行在客户端设置发送等等。
  分众无线式的群发:一方面利用与运营商合作的合法端口经营正常业务;另一方面利用与运营商合作的合法端口私发合法服务内容之外的从外面揽来的广告短信。与此同时,也会购入大量联通、移动或小灵通号码点对点群发。分众无线式群发业务以短信、彩信等形式为上游广告商有偿发布广告,相当于一个广告代理商。
  SP的群发业务和分众无线式的群发业务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SP群发的主要特征是:发送的都是自己的业务,不在外面揽活,不向上游收钱;不是广告,而是业务链接、需要让客户定制业务部分内容或者公益内容。  
垃圾短信不是不能治,而是不愿治
  面对不请自来的垃圾短信,用户维权既找不到源头,也没有时间、精力、金钱去维权。超过忍耐度的时候充其量也是向运营商投诉一下,但大多被运营商以隐蔽性强、技术上现在还实现不了等理由婉拒。有趣的是:杨先生因为一场官司被运营商列入“红名单”,从此就摆脱了垃圾短信的烦扰。由此可见,根治垃圾短信,运营商不是不能,而是不愿。
a.等级森严 普通用户难上“红名单”
  杨先生起诉事件,让消费者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原来这些骚扰的短信和电话,都是电信的代理商发出来的;原来这些短信和电话是可以被电信屏蔽或者管理控制的;原来还有一个“红名单”可以对这些骚扰免疫。而普通百姓是享受不到这种待遇的,杨先生如不是把运营商逼急了,是断然不可能享受这种“领导待遇”的。
b.利益驱动 运营商谎言不攻自破
  一直以来,各运营商摆出一副“非不为也实不能也”的委屈姿态:我们也想阻止垃圾短信,但技术上现在还实现不了。现在看来,这真是不折不扣的忽悠,既然有技术让领导们免于骚扰,就一定有技术让全国用户免于骚扰。能够解释普通人不能避免被骚扰的,只有运营商的利益――“全体代理商”能带来滚滚财源,运营商当然乐得拿消费者当招财工具。生活不被骚扰、个人信息不被泄露,这些是个人的基本权利,只不过被电信当成优待和特权,“行贿”给官员们,闭塞上听,粉饰太平,用来换取不被管辖和干预,再通过代理商剥夺普通用户的权利进行差异化骚扰而谋利。
手机红名单
  为避免垃圾短信发到相关部门领导那里,运营商利用技术手段,将一些“重要人物”的手机号进行屏蔽,以免其像普通用户一样收到垃圾短信。被列入“红名单”的主要省市领导级别的人,进入红名单后,运营商会通知全体代理商不得向其电话推销、发送广告短信。
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障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强制交易。
  “红名单”也是一种歧视,是一种特权,是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日,杨先生状告手机号码运营商一案在广州中院二审开庭,被告方中国电信广东分公司律师称,广告信息是否为垃圾信息见仁见智,某种程度上给生活带来便捷。运营商竟将垃圾短信视为为公众免费提供的便捷,而不经允许的强制推销,这个逻辑让人无语。
  “红名单”上的用户免受垃圾短信骚扰,对普通消费者是一种歧视和侮辱。然而也正因为它的助纣为虐,规避了有监管能力的“重要人物”,才让垃圾短信肆意横行。不妨铲除“红名单”这个特权怪胎,让“监管大军”们也进入“垃圾场”,或许能倒逼行业改革,有望杜绝垃圾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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