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慢性病防治中心控基金。是怎样发放的。

患重症慢性病 怎样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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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重症慢性病 怎样享受医保待遇
本报记者 王予杰
参保人员陶先生问:患重症慢性病怎样享受医保待遇?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答:重症慢性病是指因患重症病需长期治疗和药物支持,其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的病种。 参保居民在门诊治疗可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重症慢性病有: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恶性肿瘤,慢性糖尿病并发症,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肝硬化,结核病,血友病,支架植入术后,精神分裂,类风湿关节炎,阻塞性肺气肿,心衰。 参保职工在门诊治疗可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重症慢性病有: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恶性肿瘤,慢性糖尿病并发症,脑血管意外后遗症,阻塞性肺气肿,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硬化,心衰,结核病,精神病,红斑狼疮,股骨头坏死,类风湿性关节炎,重症肌无力,帕金森综合症,血友病,体内支架植入术后。 其中,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恶性肿瘤、支架植入术后4个病种可随时到开封市民之家4楼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窗口进行审批。 患有上述重症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应填写“基本医疗保险重症慢性病鉴定申请表”并附近6个月内本病种的检查、诊断资料、门诊病历、住院病历等相关材料,由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负责汇总申报,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组织鉴定。 经批准在门诊治疗的重症慢性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居民由统筹基金报销60%,职工报销65%。 重症慢性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由定点医院记账,个人负担部分现金支付。 工伤保险之声:工伤保险与您风雨同舟。高血压等7种慢性病下月纳入穗医保 每月最高可报200元?广东新闻?珠江三角洲?南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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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等7种慢性病下月纳入穗医保 每月最高可报200元
<font style="font-size:9color:#07-06-23 08:56:18 南方日报网络版
  糖尿病门诊终于可以报销了!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昨日(6月22日)联合下发通知,从7月1日起,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帕金森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等7种慢性病的门诊专科医疗费用将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受惠人群预计将达到近30万,医保统筹基金将增加年支出约4亿元。
  慢性病患者负担将减轻
  今年70岁的朱婆婆患有高血压等心血管疾病,隔三差五就要到医院开药服用,每月平均需要花费210元的医药费,而按照目前的规定,普通门诊和急诊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是由参保人从医保的个人账户中支付的,个人账户不足以支付的部分,由参保人用现金支付,医保统筹基金是不付一分钱的。而朱婆婆每月的医保金只有143元多,即使加上一年100元的基础金,也不足以支付。对于那些患了糖尿病、高血压、精神病等慢性病的参保人来说,如果能从统筹基金中得到慢性病门诊费用资助,这将大大减轻他们的负担。
  患者每月最多可报200元
  按照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出台的最新政策,患有上述7种慢性病的患者,经过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就可享受指定慢性病门诊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在本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按规定异地就医,属于指定慢性病相应的门诊专科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费,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二、三级医疗机构本部设置的除外)80%、其它医疗机构60%的标准支付。对参保人患每一种指定慢性病的门诊专科药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月100元;患有多种指定慢性病的参保人每月最多可以报销200元。参保人患病住院期间不得同时享受指定慢性病门诊医疗待遇。
  还将分批增加指定慢性病
  根据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最新出台的《关于将指定慢性病门诊专科药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为进一步减轻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对于需长期门诊用药维持治疗、医疗费用较高、并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确定的慢性病,其门诊专科药费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首批被确认的指定慢性病为上述7种,今后还将据医疗保险基金节余情况,分期分批增加指定慢性病,并制定相应的准入标准及门诊专科药品目录。(编辑:吴洁芬)
作者:记者毕式明通讯员穗劳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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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覆盖全民,人人都能参保
总策划:林应武&&刘海陵
羊城晚报记者尹安学&
&&&&今年51岁的范先生,6年前做了肾移植手术,需要定期到医院进行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每次费用7000余元。范先生担心这将增加家庭负担。让他没想到的是,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早已纳入广州医保门诊特定项目!每次治疗,他一次只需要支付1000多元,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每年可通过医保报7万多元,6年来已经报销了40多万元!
&&&&通过统筹,像范先生一样享受参加医保好处的,还有很多人。来自广东省人社厅的最新统计,目前,广东已有3597万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6374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超过97%。参加基本医保的人数,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参保人数最多的,实现了对职工、居民、学生、个体工商户、失业者、外来务工人员在粤读书的子女等的全覆盖。
&&&&在广东,医保已经从制度上覆盖所有人。参加医保,很多人告别了“因病致贫”的困境,大大缓解了因看病带来的经济负担。
【】疾病或随时有,临时退保因小失大
&&&&广东省的医保中,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职工共同缴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医保,由个人缴费。单位缴费费率一般为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费率为本人工资的2%,退休人员不缴费。也有企业选择由单位单独交,缴费比例一般为职工平均工资的2%左右。
&&&&城乡居民医保涵盖职工医保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所有广东省户籍人员,包括少年儿童、中小学生、其他非从业城乡居民,也包括在广东读书的所有全日制学生(含在粤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个人年缴费全省平均约80元;财政补助标准连年增加,从2007年每人每年52元提高到2014年的320元,增长近6倍。同时,政府不断加大对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对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农村“五保户”以及低收入重病患者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政府予以全额资助。2007-2013年,全省共资助困难人群768.5万人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提醒,参加医保,在法定参保年限内,一定要逐月按时缴费参保,“疾病风险随时发生,一旦停保,下个月就没有医疗保障,到时后悔莫及,因小失大!”
&&&&大部分地市已建立激励机制,连续参保时间越长,待遇水平越高。
【】职工住院医保实际报销比例达75%
&&&&基本医保伴随你一生,不断提高保障水平,为你的健康保驾护航。
&&&&广东逐年提高了住院报销水平。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支付比例平均分别达到87%和76%,实际报销比例分别为75%和60.4%,最高支付限额(含大病保险)平均分别提高到49万和43万元。
&&&&同时,对诊断明确、治疗周期长、须长期接受门诊治疗以及医疗费用较高,在门诊治疗可由统筹基金支付的疾病(俗称“门诊特定病种”),广东进一步扩大范围。目前,广东参考病种范围达22种,有效解决慢性病和重大疾病患者门诊治疗个人负担过重问题。
&&&&对个人缴费后形成的个人账户,广东不断探索扩大使用范围,现在已经能成为“家庭帐户”,可以供本人及家庭成员看病购药等。
&&&&全省普遍开展了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17个市探索开展了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对于参保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予以一定比例的报销。
&&&&很多人关心医疗费用的报销范围。其实,国家制定了医保药品目录,将西药、中成药分为甲类、乙类,甲类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在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由医保支付;乙类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药价略高的药品,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
&&&&中药饮片采用排除法,因此使用中药饮片,属于不予支付费用范围之外的,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
【】有了大病医保,年最高支付达68.5万
&&&&很多地方的医保报销是有额度的,若有一个人患重大疾病,超过了医保的报销范围,将面临全额自付的窘境。
&&&&早在2009年,湛江开始试点推行大病医保,通过商业保险公司的参与,提高待遇水平。2013年,广东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大病医保。目前已有19市正式实施,剩下的广州市已制订具体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待市政府批准后正式实施,深圳也正在加紧制订方案,年底前所有地市将全面实施。
&&&&2013年全省14个市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共划拨8.9亿元开展大病保险,大病待遇支出8.4亿元,受益人次20.4万人,大病患者的住院报销比例平均提高了10.8个百分点。
&&&&&&参保人参加大病保险不需要另行缴费。大病保险资金直接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或基金结余中筹集,原则上控制在城乡居民医保当年基金收入的5%左右,还可结合当地实际,探索政府补助、公益慈善等多渠道筹资机制。2013年,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平均约为每人每年20元。
&&&&目前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平均约为1.5万元。参保人患大病后,个人年度负担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达到起付标准后,就纳入大病保险“二次报销”范围,与基本医保一并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
&&&&&2013年,全省大病保险的封顶线平均约为19万元,加上基本医疗保险,全省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平均达43万元。如湛江市大病保险起付线为2万,2万-5万报销50%,5万-8万报销60%,8万-10万报销70%,10万以上报销80%。
&&&&湛江市遂溪县的小学生小唐,出生后一直参加湛江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一档交50元,二档交80元,财政补助320元)。今年,小唐确诊为白血病,先后多次住院治疗,医疗费用花费了24万多元,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含大额医保)报销了10.8万多,大病保险又报销了5.3万,合共报销16.1万元。&&
【】医保全省转移利益不受损
&&&&不在广州工作了,医保关系怎么转移?
&&&&罗阿姨于1982年开始在珠海一家国企工作了11年4个月,1993年调往广州,参加广州职工医保6年8个月,2005年又调到佛山。今年到达退休年龄,罗阿姨想在佛山办理退休手续,她想知道她的医保关系可不可以转移、如何累计计算、是否需要补缴等等。罗阿姨拨打了12333服务电话咨询。
&&&&12333接线员向她解释:根据佛山市规定,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要满足两个条件,退休后不再缴费,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一是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25年;二是在本市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
&&&&根据省和佛山等市的相关规定,罗阿姨在三个市的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为24年零1个月,在佛山的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为6年零1个月。罗阿姨如果想在佛山市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需要按照规定一次性或按月补缴3年零11个月的职工医保费。不过,罗阿姨还可将医保关系转回缴费时限最长的珠海市,按珠海市相关规定补缴后,在珠海市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最后,罗阿姨选择在佛山市退休并一次补缴职工医保费,享受佛山市退休后医保待遇。
&&&2013年,广东实施《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让参保人在地区间流动后,医保权益得以延续。
●●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参考范围
1、高血压病(Ⅱ期)、2、冠心病、3、慢性心功能不全、4、肝硬化(失代偿期)、5、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6、中度及中度以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7、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8、肾移植术后(抗排异反应治疗)、9、类风湿关节炎、10、糖尿病、11、恶性肿瘤、12、珠蛋白生成障碍(地中海贫血或海洋性贫血)、13、再生障碍性贫血、14、血友病、15、帕金森病、16、精神分裂症、17、癫痫、18、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移植物抗宿主病及感染的治疗)、19、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脑栓塞、脑出血和脑梗塞等疾病引起的后遗症)、20、白内障(手术)、21、泌尿系结石(体外碎石)、22、艾滋病
●●不纳入基本医保支付的医疗费用: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广东省社保卡看病报销比例,社保卡报销范围
广东省社保卡看病报销比例,社保卡报销范围
发表时间: 17:28:51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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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障卡作用十分广泛。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广东省社保卡看病报销比例,社保卡报销范围&》是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广东省社保缴费基数比例调整最新政策  社保政策是指政府在某种社会价值理念指导下,为了达成一定的社会目标期望,而制定关于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等方面的一系列方略、法令、办法、条例的总和,它们旨在对个人与群体生命周期内的生活风险进行干预,并提供社会安全支持。下面是三思小编为大家带来一篇关于社保政策最新消息的文章,欢迎大家阅读!  记者8日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2015年广东以推进社会保险制度全覆盖和人群全覆盖为重点,加快制度建设,参保人数持续增加,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基金运行总体平稳,全省社保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据透露,过去一年里,全省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稳步提升,居民大病医保广泛覆盖全省,并初步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此外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水平都有所提高。  养老保险:  统一单位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下限  2015年,全省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不断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体系,多项惠民举措取得良好成效。  据了解,为保障参保人养老权益,去年省人社厅在全省范围开展了《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清理废止地方性社保“优惠”政策,促进用人单位依法全员参保和按时足额缴费。同时明确从今年1月1日起,全省各市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至13%?15%,即高于15%的调整至15%;低于13%的调整至13%;在13%至15%之间的维持不变,且各市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均必须执行统一费率。缴费工资下限统一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2408元。  根据国家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工作的部署,全省继续采取定额加定比、普遍加特殊的调整办法,逐步平衡和缩小不合理的地区差异,据统计,2015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后达到2197元/月。  此外,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从2015年7月起按省政府决定由每人每月65元提高到80元,使全省858多万城乡老年居民受益。今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将继续提高至100元,增幅达25%。与此同时,为强化待遇与缴费挂钩的激励机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高了对按较高水平缴费的参保人个人缴费财政补助标准,对选择按480元/年以上档次缴费的,财政补助从原30元/年提高至60元/年,以加大个人账户规模,提高未来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对缴费超过15年的参保人,每超过1年增发3元基础养老金。  医疗保险:  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纳入门诊报销  医保的惠民覆盖面也不断扩大。省人社厅负责人告诉记者,2015年全省医保参保人数超过1亿,其中职工医保3644万人,城乡居民医保6371万人,参保率逾97%,约占全国六分之一,实现了制度和人群两个全覆盖。  在归口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全省21个地级市均实施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统一筹资、待遇、基金、经办服务、信息系统等,进一步消除城乡差别,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参加同一种医保制度,全面实现医疗保障均等化。  同时,医保住院和门诊待遇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报销比例平均达到87%和76%,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5.7%和6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47万和43万。  目前我省已全面实施门诊特定病种,将诊断明确、治疗周期长、病情稳定、须长期接受门诊治疗的恶性肿瘤、尿毒症等重特大疾病和精神病、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的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据介绍,目前全省门诊特定病种范围达23种,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规定的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平均达到80%和65%,而普通门诊的报销比例则分别达到61%和55%。  对于重大疾病的保障,全省21个市均出台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办法,目前,全省大病保险平均可报销19万,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超过14.3个百分点。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重大疾病保障人群从农村儿童扩大至城乡儿童,由居民医保、医疗救助分别补偿70%和20%,个人仅需要负担10%。  作为全国流动人口大省,广东2013年实现流动就业人员医保关系省内顺畅转移接续,目前全面实现统筹区内就医即时结算,并初步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在实行总额控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行复合式付费方式改革;在全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推广使用《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常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工伤保险:  省直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下降至0.3%  省人社厅负责人表示,去年全省建立了工伤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调整提高伤残津贴等待遇标准。据介绍,2015年,全省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从49.13万元提高至53.91万元;伤残津贴在连续第十年调整提高10%的基础上,通过特别调整每人再加发150元/月,累计提高16.9%,人均达到2548元/月,进入全国前列;根据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情况,相应提高了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切实保障了工伤人员的基本生活。  同时我省继续下调省直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根据去年底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联合出台的相关文件,从今年1月1日起将再次下调省直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从原规定的0.8%下调至0.3%,并且不设定具体的截止期限,也不影响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标准。  “自2009年以来,这是第四次实施阶段下调省直工伤保险费率,且本次下调幅度最高,达到了62.5%,预计每年减少征缴超过2.54亿元,惠及省直参保单位5000多户、参保职工60多万人,进一步减轻省直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负担。”上述负责人表示。  失业保险:  农民工可享城镇职工同等待遇  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从去年7月1日起,全省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一样,实现失业保险同等缴费,享受同等待遇。农民工不仅可以享受以前的失业保险金,也增加了医疗保障、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两个不同群体的体制并轨,实现了失业保险政策的均等化。新政进一步激发了农民工参保热情,截至去年底,全省农民工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1772万人,占全部参保人数的62.4%。  根据新修订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全省失业保险支出项目增加,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根据新规,失业保险支出项目新增了求职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生育津贴和就业创业鼓励等,其中,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缴费工资的15%,生育津贴标准为本人的3倍失业保险金,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为其职业技能鉴定费用。医疗保障方面,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个人应缴部分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个人不再缴费。支出项目增加后,失业人员待遇水平明显提高,截至2015年12月,全省人均月失业保险金水平达1123元、求职补贴34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  “新规在保障生活的同时,逐步将重点向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转移,鼓励失业人员尽快就业和创业。”省人社厅负责人称,提前再就业的人员可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一半的失业保险金,提前创业的可一次性领取全部剩余失业保险金,同时鼓励失业人员参加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支持失业人员获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实现更高层次的就业。  生育保险:  保障范围从分娩期延伸到生产全过程  生育保险方面,省人社厅负责人介绍,去年我省修订了《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不仅将保障范围从分娩期延伸到产前和产后,实现全程保障,而且将失业人员、退休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纳入保障范围。  与此同时,全省进一步规范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和标准,增加了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生育津贴项目,并推进生育的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减轻参保人“垫资和跑腿”负担。截至去年12月底,全省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已达2801万人。  相关链接:城镇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医疗费用段&定点医疗机构级别&一级&二级&三级(含转外)  起付标准以上至5000元以下&60%&55%&50%  5000元至15000元以下&70%&65%&60%  15000元以上&80%&75%&70%  一个统筹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门诊特定项目、住院等,同一统筹年度内所有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第一年为80000元,以后缴费每增加1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增加5000元,但最多不超过100000元。
  社会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养老保险金,即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2016广东省东莞市社保个人查询,东莞市社保个人查询方式》是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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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走进社区开展义诊。
宝安区百场“心灵关爱进企业”活动现场。
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刘永新 通讯员 刘江平 文/图)12月3日上午,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新院启用仪式在该院举行。深圳市副市长吴以环,市卫人委主任江捍平,宝安区领导张备、吕维、黄盛华、姜锦笑等,以及市、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出席仪式。 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新院位于宝安西乡前进二路旁平峦山公园山脚下,用地面积2.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建有门诊综合楼、肺科楼、心理卫生中心楼、住院楼、生活楼共5栋独立大楼和一栋能够连通除生活楼以外其他4栋楼的医技楼。 该项目于2009年7月正式动工,2012年10月通过整体验收, 10月31日完成全面搬迁并对外服务。该新院的建成和使用,将为宝安区慢性病防治和精神卫生工作迎来全新的发展。 乔迁后的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规模大,功能齐,目前开展有4个主要防治工作:结核病防治、慢性病综合防治、性病麻风病防治、精神卫生防治科(心理卫生中心)和11个专科门诊,拥有一支知识结构科学、业务能力精湛、能防能治的专业队伍。 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新院的建设和投入使用,是宝安区委、区政府为全区逾500万居民带来的一项重大民生福利,其结束了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旧院曾经4个防保科室、10个专科门诊和行政科室共挤一栋楼内,慢性传染性专科和慢性非传染性专科无法完全分离且容易引发院内交叉传染的窘迫处境。新的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可容纳更多的门诊诊室和科研室,功能分区更加完善和明确,可以为市民提供更为安全、周到、人性化的慢病防治服务。 该院院长表示,未来几年,宝安区慢病院将在更高的起点上,大力打造一院(区慢病院)、两中心(慢性病防治中心、心理卫生中心)、多学科群(结核病、皮肤病、心理疾病、性医学、双心医学、健康管理、慢病康复疗养),力争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慢性病防治公共卫生机构,努力为宝安人民的健康和宝安社会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 为500万市民筑起慢病防治长城 宝安区慢病防治取得长足进步 党的十八大报告把民生与社会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提出要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重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督体制综合改革,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在当前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之际,宝安区500万人民也迎来了又一卫生健康喜讯:区慢病院新院投入使用了! 回首走过的24年历程,宝安区慢病院的成长、发展乘改革开放东风,与城市成长同步。特别是近年来,在市卫人委的有力指导下,在宝安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与关怀下,宝安区慢病防治各项事业迅速发展、取得长足进步,区慢病院也先后取得了科研项目列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与国内重点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联手合作、成功创建区级卫生重点专科等成绩。 ?承担“十二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开展两个国家级示范区项目 宝安区作为我市外来人口众多、人员流动频繁的一个大区,结核病防治起步早、起点高,而且一直受到宝安区委、区政府及区卫生局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2010年2月,“深圳市宝安区防治结核病规模化现场流行病学和干预的研究”被批准列为“十一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之“防治艾滋病、病毒性肝炎和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规模化现场流行病学和干预项目”,该项目为“十一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唯一以区级名称冠名的项目。今年6月,“十一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工作“深圳市宝安区防治结核病规模化现场流行病学和干预的研究”顺利通过国家三部委组织的验收,慢性病防治的“宝安模式”得到侯云德、李兰娟两位院士的充分肯定。同时,该项目已获得卫生部正式批复,顺利转入“十二五”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并升级成为国家“结核病防治示范区”, 主要目标是率先降低重大传染病的新发感染率(或发病率)和病死率,并总结经验为全国推广提供科技支撑。 继去年成功创建国家“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之后,宝安区委、区政府仍旧高度重视慢病综合防控工作,今年将推进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列入《宝安区卫生局2012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继续把慢病综合防控作为德政、民心工程来抓。今年3月,国家卫生部在南京召开全国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现场经验交流会议,宝安区作为全国首批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正式获得国家授牌。宝安成为全市唯一承担两个国家级示范区项目的区。 ?联手华中科技大学提升科研、人才水平 2011年初,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正式获准成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实习基地。这是两单位继就“宝安区防治结核病规模化现场流行病学和干预的研究”项目合作之后的又一次联手。 在授牌仪式上,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校方负责人表示,双方将在科研、人才培养、资源共享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为医学教育和科研实践、公共卫生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培养更多外向型、实用型、复合型的高级公共卫生全科人才提供优越条件,同时也将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使科技进步与医院发展的关系更加紧密。 随着“科技兴院”战略的提出,2012年度,宝安区慢病院在承担“十二五”重大科技专项基础上,再获6项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医疗卫生类)、8项宝安区科技计划项目。 ?为劳务工提供心理危机干预救助服务 宝安区慢病院心理卫生中心是宝安区重点专科,也是全区心理卫生服务权威机构。近年来,宝安区慢病院积极推进心理卫生进社区项目,为全区劳务工提供贴心的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救助。2010年,当辖区某大型企业工业园区连续发生员工坠楼事件后,宝安区慢病院迅速反应,派出心理卫生服务队进驻工厂开展心理救援工作,并邀请国内知名心理危机干预专家前往企业调研,制订出“劳务工心理危机干预方案”以指导工作。 近年,宝安区慢病院还组建了一支23名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参与的“心灵关爱进企业”活动讲师团,开展宝安区百场“心灵关爱进企业”活动,直接受益近3万人,听众包括劳务工、企业管理者和老板。 今年5月18日,深圳市心理卫生进社区示范社康中心现场交流会在宝安区召开,宝安区心理卫生工作与大型企业合作的模式,被评价为“超越传统心理卫生服务,推动企业完善员工关怀体系”而向其他地区推广。 相关链接 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 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成立于1988年,原院址位于宝安公园边上,是一所管理科学,人才优秀,技术精湛,设备先进,集预防、健教、医疗、科研于一体的公共卫生机构,担负着全区慢性传染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精神卫生的预防控制、项目管理,以及基层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 建院20多年来,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一直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办院方针,积极开展各项防治工作。该院目前设有4个防治科室:结核病防治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性病麻风病防治科、精神卫生防治科(心理卫生中心)。11个专科门诊:内科门诊、妇科门诊、结核病门诊、中医门诊、肝病门诊、康复门诊、糖尿病高血压门诊、皮肤性病门诊、皮肤美容门诊、精神科门诊、美沙酮门诊。现有职工约180人,拥有一支知识结构科学、业务能力精湛、能防能治的专业队伍。 近年来,宝安区慢性病院坚持以项目带动防治工作,加强项目管理,先后承担了包括国家“十一五”、“十二五”科技重大专项在内的公共卫生项目达31项,其中国家级项目9项,省、市级项目22项,尤其是成功创建了“十二五”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结核病防治示范区和全国首批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率先成立了区级心理危机干预中心;建立了具有宝安特色的慢病三级防治网络,医院的科研能力和防治业务水平都得到了显著的提高。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30多年来宝安区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口的快速增长,老慢性病防治院的服务能力已不能满足全区逾500万人口的慢性病防治工作需求。 2009年7月,宝安区政府斥资1.7亿元动工建造全新的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该工程由政府立项,为宝安区2009年十大民生建设项目之一,建造历时3年,于今年10月通过整体验收。今年10月底,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各科室陆续完成搬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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