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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住房公积金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长沙市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而制定的地方条例。该条例由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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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外地人在长沙,有一个居住证的话,办事要方便不少。但是居住证的具体作用,以及怎么办理居住证,你知道吗?下面将为大家一一解答。
买房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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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天下讯 日16:00,长沙公积金管理中心媒体发布会上发布公积金新政,新政明确了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同时在满足一定条件下,第三套房也可执行该政策。 新政...
中国经济网&&& 15:55:00
证券日报&&& 07: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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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住房
房屋性质:
贷款申请年限:
注: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个人信用等级:
您可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是:
公积金贷款计算器:
根据面积、单价计算
按揭成数:
根据贷款总额计算
贷款总额:
按揭年数:
1年(12期)
2年(24期)
3年(36期)
4年(48期)
5年(60期)
6年(72期)
7年(84期)
8年(96期)
9年(108期)
10年(120期)
11年(132期)
12年(144期)
13年(156期)
14年(168期)
15年(180期)
16年(192期)
17年(204期)
18年(216期)
19年(228期)
20年(240期)
25年(300期)
30年(360期)
贷款利率:
15年10月24日利率上限(1.1倍)
15年10月24日利率下限(95折)
15年10月24日利率下限(9折)
15年10月24日利率下限(88折)
15年10月24日利率下限(85折)
15年10月24日利率下限(7折)
15年10月24日基准利率
15年8月26日利率上限(1.1倍)
15年8月26日利率下限(85折)
15年8月26日利率下限(7折)
15年8月26日基准利率
15年6月28日利率上限(1.1倍)
15年6月28日利率下限(85折)
15年6月28日利率下限(7折)
15年6月28日基准利率
15年5月11日利率上限(1.1倍)
15年5月11日利率下限(85折)
15年5月11日利率下限(7折)
15年5月11日基准利率
15年3月1日利率上限(1.1倍)
15年3月1日利率下限(85折)
15年3月1日利率下限(7折)
15年3月1日基准利率
14年11月22日利率上限(1.1倍)
14年11月22日利率下限(85折)
14年11月22日利率下限(7折)
14年11月22日基准利率
12年7月6日利率上限(1.1倍)
12年7月6日利率下限(85折)
12年7月6日利率下限(7折)
12年7月6日基准利率
12年6月8日利率上限(1.1倍)
12年6月8日利率下限(85折)
12年6月8日利率下限(7折)
12年6月8日基准利率
还款方式:
计算结果:
房款总额:
贷款总额:
还款总额:
支付利息款:
首期付款:
贷款月数:
月均还款:
以上结果仅供参考
网址查询:
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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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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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额度及频次
【购房提取】1、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2、提取原因为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注:异地购房亦可提取公积金
【租房提取】最新消息: 1月29日起公积金提取条件放宽 连续缴存三月即可提取1、申请人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2、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提示:根据1月28日发行最新政策,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但是北京相应细则暂未出台,本地宝将第一时间为您更新。)【其他提取】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房屋类)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非房屋类)【推荐阅读】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1月28日起)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全文
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2015: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放宽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6.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7.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9.个人提取:当个人和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发生争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予协调。协调不成的,管理部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管理部主任审批后,可直接为职工个人办理提取并书面通知单位。职工个人办理时,须上述关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请,提取流程与单位提取流程一样。
【购房提取】
购买一手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2.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职工个人储蓄账户账号
4.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
5.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此材料为销户提取的职工提供)
6.首次提取公积金,商业贷款购房,要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贷款买的房无需提供此材料
7.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8.职工配偶申请提取时,除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材料外,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若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有职工配偶信息,夫妻关系证明可以不予提供。
注:职工在北京市以外的省市购房申请提取,除按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职工所在单位应履行核实义务并出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职工应出具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职工所在单位主体资格不存在,由房屋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物业部门开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管理部应严格审核有关提取材料,材料真实的,准予提取。
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租房提取】
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租房申请提取,应提供如下材料:
1.提取申请书;
2.出租房屋税收委托代征点或税务机关开具的租房费发票;
3.房屋租赁合同;
4.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5.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账户。
7.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外租房申请提取,应提供如下材料:
1.提取申请书;
2.所在单位出具租房证明;
3.提供已按照房屋所在地管理规定纳税的证明及租房费发票;
4.房屋租赁合同;
5.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6.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账户。通过账户所在单位经办人到缴存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8.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日,《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发布,根据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租赁合同备案、租金发票等,只需提供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或无房证明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北京相应细则尚未出台。本地宝将第一时间为您更新。【其他提取】
如果是承租公租房、廉租房要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管理部会在市住建委核实信息,提取人只需提供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承租发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账户即可。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房屋类)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非房屋类)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可部分提取】
1、购房提取
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廉租房、危改回迁房、标准租私房、二手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使用购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2、租房提取
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缴存上限,也不得超过月房租费。
3、其他提取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职工因家庭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不受额度限制,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4、无论是哪种情况下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 1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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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400-850-8888举报邮箱:湖南长沙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
湖南长沙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
  温馨提醒:如有变动,请以官网信息为准!
  方法一: 长沙住房公积金在线查询
  长沙公积金查询网:.cn
  说明:打开页面后,在左侧信息提示下方,输入身份证号及密码查询。
  方法二:长沙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
  住房公积金统一查询电话:
  说明: 长沙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同时可以咨询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公积金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问题。
  方法三:长沙住房公积金上门查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简介: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函[号文件精神,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更名为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的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主任、党组副书记:王世平
  说明:持本人身份证直接到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股管理中心-长沙公积金查询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2段128-130号(市财政局对面,建行湘蓉支行2、3、4楼)
  邮编:410005
  咨询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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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公积金组合贷款支持银行增至四家
  12月12日,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湖南长银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举行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三方签约仪式。至此,长沙公积金组合贷款的支持银行已增至4家&&除工商银行外,长沙公积金组合贷款的支持银行还有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长沙银行。
  什么是组合贷?其实就是&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符合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购买自住普通住房时,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由商业贷款进行补充。
  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组合贷款总额
  最高不超过购房款的80%,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定,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由商业银行确定。组合贷款期限采取自愿的原则,最短不低于1年(含1年),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办理贷款时至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组合贷款是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年下半年新推出的一项业务,主要是为了解决职工购房资金短缺问题,可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目前,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为4.90%和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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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已影响人智能手机教程子分类2016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2016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根据提留是否为法律上的强制规定,可以将公积金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2016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欢迎阅读!
  2016年,长沙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提取长沙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房,包括开放商商品房、二手房、拍卖房、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
  2、偿还购房贷款,包括商业住房贷款、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3、租赁自住房;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5、终止劳动关系;
  6、出境定居;
  7、退休;
  8、继承或受遗赠人的提取;
  9、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困难的。
  除上述提取条件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则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1、公积金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2、职工(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已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偿还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本息外(首次购买住房且购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含90平方米),不受本款规定限制,仍执行既可贷又可提的政策);
  3、职工(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购买、建造第3套及以上住房(已注销的住房套数(限一套)可不计)以及偿还第3套及以上住房(已注销的住房套数(限一套)可不计)商业贷款本息的;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业用房及偿还商业用房贷款本息的;
  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独栋别墅、联体别墅及偿还购买独栋别墅、联体别墅贷款本息的;
  6、以赠与、继承、分割、合并、交换等方式取得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7、缴存职工在1年内已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租房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提前结清还贷提取除外)的;
  8、非工作原因或非夫妻两地分居原因异地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及偿还其住房贷款本息的:
  9、购房人不是本人或配偶购房或还贷的(已签订公积金划拨协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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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查询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是多少?账户内余额有多少?对于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不少市民都有着这样的疑问,但不知如何查询。就此,记者近日咨询了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沙县管理部相关负责人,其介绍查询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共有三种方法。
  第一种为网上查询,查询网址为.cn/index.html,可查询的项目包括个人公积金余额查询、个人公积金明细查询、个人贷款进程查询、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等等。需要注意的是,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需要您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以及查询密码,查询密码初始为123456,可通过点击查询结果页面中的 【修改密码】来进行修改。
  第二种为电话查询,咨询电话号码为12329,可查询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业务查询、受理投诉意见等服务,还可提供各业务网点预约,实现缴存、变更、提取、贷款等业务预受理和预审批服务。需要注意的是,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为本地固定电话号码,长途拨打需在此号码前加拨长途区号;服务热线提供自助语音和人工语音两种服务方式。
  第三种为网点查询,长沙县缴存单位到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沙县管理部(星沙街道开元路开源鑫阁银都三栋二楼)进行查询。需要注意的是,记得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查询资料。
  记者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今年7月将进行2015年度长沙住房公积金年审工作,年审内容涉及单位是否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存在少缴、漏缴、欠缴等损害职工权益的行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月缴存额是否符合规定等。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及月缴存额的核定涉及每名职工的切身利益。据了解,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上年度全年税前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年终绩效奖励和各种津补贴)除12后的金额,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最高不超过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 倍;2015年度长沙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8%,最高缴存比例为12%;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计算公式为: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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