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的分类基金分类有哪些

热门推荐:
  私募股权投资
为了分散投资风险,私募股权投资通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简称为PE基金、私募基金或者基金)进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大型机构投资者和资金充裕的个人手中以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然后寻求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机会,最后通过积极管理与退出,来获得整个基金的投资回报。
与专注于股票二级市场买卖的炒股型私募基金一样,PE基金本质上说也是一种理财工具,但是起始投资的门槛更高,投资的周期更长,投资回报率更为稳健,适合于大级别资金的长期投资。
从理论上说,VC与PE虽然都是对上市前企业的投资,但是两者在投资阶段、投资规模、投资理念上有很大的不同。
投资阶段:一般情况下,PE投资Pre-IPO、成熟期企业;VC投资创业期和成长期企业。
投资理念:VC与PE的心态有很大不同:VC的心态是不能错过(好项目),PE的心态是不能做错(指投资失误)。但是,时至今日,交易的大型化使得VC与PE之间的差别越来越模糊。原来在硅谷做风险投资的老牌VC(如红杉资本、经纬创投、凯鹏、德丰杰)进入中国以后,旗下也开始募集PE基金,很多披露的投资交易金额都远超千万美元。愿意投资早期创业项目的VC越来越少,现在只有泰山投资、IDG等还在投一些百万人民币级别的项目,多数基金无论叫什么名字,实际上主要参与2000万人民币到2亿人民币之间的PE投资交易。
交易的大型化与资本市场上基金的募集金额越来越大有关。2008年,鼎晖投资和弘毅投资各自在中国募集了50亿人民币的PE基金。2009年募资金额则进一步放大,黑石集团计划在上海浦东设立百仕通中华发展投资基金,募集目标50亿元人民币;第一东方集团计划在上海募集60亿元人民币的基金;里昂证券与上海国盛集团共同发起设立的境内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募资目标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而由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共同发起的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募集总规模达到200亿元上海金融产业投资基金,首期募集规模即达到80亿元。
单个基金限于人力成本,管理的项目一般不超过30个。因此,大型PE基金倾向于投资过亿人民币的项目,而千万至亿元人民币规模的私募交易就留给了VC基金与小型PE基金来填补市场空白。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属于“另类投资”,是财富拥有者除证券市场投资以外非常重要的分散投资风险的投资工具。据统计,西方的主权基金、慈善基金、养老基金、富豪财团等会习惯性地配置10%~15%比例用于私募股权投资,而且私募股权投资的年化回报率高于证券市场的平均收益率。多数基金的年化回报在20%左右。美国最好的金圈VC在90年代科技股的黄金岁月,每年都有数只基金的年回报达到10倍以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群体非常固定,好的基金管理人有限,经常是太多的钱追逐太少的投资额度。新成立的基金正常规模为1~10亿美元,承诺出资的多为老主顾,可以开放给新投资者的额度非常有限。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期非常长,一般基金封闭的投资期为10年以上。另一方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不发达,因此,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人投资后的退出非常不容易。再一方面,多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采用承诺制,即基金投资人等到基金管理人确定了投资项目以后才根据协议的承诺进行相应的出资。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要来源
国内由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历史不长,基金投资人的培育也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随着海外基金公司越来越倾向于在国内募集人民币基金,以下的资金来源成为各路基金公司募资时争取的对象:
政府引导基金、各类母基金(FundofFund,又称基金中的基金)、社保基金、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基金,是各类PE基金募集首选的游说对象。这些资本知名度、美誉度高,一旦承诺出资,会迅速吸引大批资本跟进加盟。
国企、民企、上市公司的闲置资金。企业炒股理财总给人不务正业的感觉,但是,企业投资PE基金却变成一项时髦的理财手段。
民间富豪个人的闲置资金。国内也出现了直接针对自然人募资的基金,当然募资的起点还是很高的。
基金管理人首先要具备独到的、发现好企业的眼光,如果管理人没有过硬的过往投资业绩,很难取得投资人的信任。2000年起,一大批中国互联网、SP与新媒体、新能源公司登陆纳斯达克或者纽交所,为外资基金带来了不菲的回报。2004年起,大批民企在深圳中小板登陆,为内资基金带来的回报同样惊人。因此,基金管理人的履历上如果有投资百度、盛大网络、分众传媒、阿里巴巴、无锡尚德、金风科技等明星标杆企业的经历,更容易取信于投资人。除投资眼光外,基金管理人还需要拥有一定的个人财富。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如何决策
基金内部工作人员基本上分为三级,基金顶层是合伙人;副总、投资董事等人是基金的中间层次;投资经理、分析员是基金的基础层次。基金对企业一般的考察程序是先由副总带队投资经理考察,然后向合伙人汇报,合伙人感兴趣以后上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国内基金还常邀请基金投资人出席委员会会议)投票决定。一个项目,从初步接洽到最终决定投资,短则三月,长则一年。
  有限合伙制为何成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流?
有限合伙企业是一类特殊的合伙企业,在实践中极大地刺激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有限合伙企业把基金投资人与管理人都视为基金的合伙人,但是基金投资人是基金的有限合伙人(LP),而基金管理人是基金的普通合伙人(GP)。有限合伙企业除了在税制上避免了双重征税以外,主要是设计出一套精巧的“同股不同权”的分配制度,解决了出钱与出力的和谐统一,极大地促进了基金的发展。
在一个典型的有限合伙制基金中,出资与分配安排如下:
LP承诺提供基金98%的投资金额,它同时能够有一个最低收益的保障(即最低资本预期收益率,一般是6%),超过这一收益率以后的基金回报,LP有权获得其中的80%。LP不插手基金的任何投资决策。
GP承诺提供基金2%的投资金额,同时GP每年收取基金一定的资产管理费,一般是所管理资产规模的2%。基金最低资本收益率达标后,GP获得20%的基金回报。基金日常运营的员工工资、房租与差旅开支都在2%的资产管理费中解决。GP对于投资项目有排他的决策权,但要定期向LP汇报投资进展。
基金可以选择公司制或者契约制进行运营,但是有限合伙制是基金发展的主流方向。
  不同的阶段代表不同的PE类型
根据PE投入企业所处的不同阶段,可将其划分为:创业资本、发展资本、重振资本、杠杆收购、管理层收购、夹层资本、Pre-IPO、PIPE等。
1创业资本(Venture Capital)
创业资本与杠杆收购资本是两类最主要的私募股权资本。创业资本区别于其他类型私募股权资本的关键在于投资企业所处的阶段及本身特征。一般而言,创业资本投资于创业阶段企业,如刚创建仍处于种子期,早期发展期的企业。创业资本一般用于为企业创利和早期发展提供融资,是一种风险和回报均非常高的资本。
2成长资本(Growth Capital)
或称发展资本(Expansion Capital)。成长资本主要投资于相对成熟并正在进行资本扩张或经营重组的企业,也包括进入新的市场或在控制权不发生变化下的并购融资等。一般认为成长资本不同于创业资本,其投资的企业处于扩张期,能够产生收入但尚不能盈利或难以为未来发展提供足够的现金流。在许多情况下,成长资本与创业资本难以区分,因而在有些国家与地区的统计中被直接计入创业资本的范围(例如美国)。
3重振资本(turnaround)
重振资本是指向业绩不佳的企业投资,改善企业的经营状况。这类企业一般处于传统行业,出现财务危机或者处于重组当中,但仍具有长期的市场生存能力。2007年中投公司(CIC)首笔投资就是重振资本的一个案例。2007年9月,黑石集团正式宣布出资6亿美元购入蓝星集团20%的股权,这是黑石集团对中国企业的首笔投资,也是目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中国非金融类企业的最大一笔单笔投资,在日已经由发改委审批通过。
4杠杆收购(Leveraged Buy Out LBO)
杠杆收购是一种战略型的股权资本,通过使用财务杠杆对外借债的方式来收购一家公司、商品实体或资产,被收购的公司一般处于成熟期且能够产生足够的现金流,在收购完成后,可以利用被收购公司的现金流来偿还杠杆收购的债务,并最终卖出,从而取得投资差价的收益。它具有一般并购交易的所有特征,又被成为融资收购。
5管理层收购(MBO)
MBO(Management Buy-Outs)即“管理者收购”的缩写。经济学者给MBO的定义是,目标公司的管理者与经理层利用所融资本对公司股份的购买,以实现对公司所有权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的改变,实现管理者以所有者和经营者合一的身份主导重组公司,进而获得产权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由于管理层收购在激励内部人员积极性、降低代理成本、改善企业经营状况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因而它成为20世纪70-80年代流行于欧美国家的一种企业收购方式。
6夹层资本(Mezzanine Capital)
夹层投资的目标主要是已经完成初步股权融资的企业。它是一种兼有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双重性质的投资方式,其实质是一种附有权益认购权的无担保长期债权。这种债权总是伴随相应的认股权证,投资人可依据事先约定的期限或触发条件,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被投资公司的股权,或者将债权转换成股权。
夹层投资的风险和收益低于股权投资,高于优先债权。在公司的财务报表上,夹层投资也处于底层的股权资本和上层的优先债(高级债)之间,因而称为“夹层”。与风险投资不同的是,夹层投资很少寻求控股,一般也不愿长期持有股权,更倾向于迅速地退出。当企业在两轮融资之间,或者在希望上市之前的最后冲刺阶段,资金处于青黄不接的时刻,夹层投资者往往就会从天而降,带给企业最需要的现金,然后在企业进入新的发展期后全身而退。这也是它被称为“夹层”投资的另一个原因。夹层投资的操作模式风险相对较小,因此寻求的回报率也低一些,一般在18%~28%左右。
Pre-IPO投资主要投资于企业上市前阶段,预期企业上市的企业规模与盈利已达到可上市水平的企业,其退出方式一般为上市后从公开资本市场上出售股票。
一般而言,Pre-IPO投资者主要有投行型投资基金和战略型投资基金两类。(1)投行型的投资基金如高盛、摩根斯坦利等投资基金,它们具有双重身份――既是私募股权投资者,又是投资银行家。作为投资银行家,他们能够为企业的IPO提供直接的帮助;而作为私募股权投资者的身份则为企业的股票进行了价值“背书”,有助于提升公开市场上投资者对企业股票的信心,因此投行型投资基金的引入往往有助于企业股票的成功发行。(2)战略型投资基金,致力于为企业提供管理、客户、技术等资源,协助企业在上市之前建立起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或者为企业提供专业的财务咨询。Pre-IPO投资具有风险小、回收快的优点,并且在企业股票受到投资者追崇的情况下,可以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
PIPE(Private Investmentin Public Equity)指投资于已上市公司股份的私募股权投资,以市场价格的一定折价率购买上市公司股份以扩大公司资本的一种投资方式。PIPE投资分为传统型和结构型两种形式,传统型PIPE由发行人以设定价格向PIPE投资人发行优先股或普通股,结构型PIPE则是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或者优先股的可转债。相对于二次发行等传统的融资手段,PIPE融资成本和融资效率相对较高,监管机构的审查较少,而且不需要昂贵的路演成本,这使得获得资本的成本和时间都大大降低。PIPE比较适合一些不希望应付传统股权融资复杂程序的快速成长为中型企业的上市公司。
基金募集时对基金存续期限有严格限制,一般基金成立的头3至5年是投资期,后5年是退出期(只退出、不投资)。基金在投资企业2到5年后,会想方设法退出。(共10年)
  基金有四大退出模式:
IPO或者RTO退出:获利最大的退出方式,但是退出价格受资本市场本身波动的干扰大。
并购退出(整体出售企业):也较为常见,基金将企业中的股份转卖给下家。
管理层回购(MBO):回报较低。
公司清算:此时的投资亏损居多。
企业接受基金的投资也是一种危险的赌博。当基金投资企业数年后仍然上市无望时,基金的任何试图退出的努力势必会干扰到企业的正常经营。私募的钱拿得烫手就是这个道理。
请先登录再操作
请先登录再操作
微信扫一扫分享至朋友圈
以洞见和趣味服务于以新商业领袖为主的全球化新经济时代读者
为价值而生 | 原创 | 深度
新媒体的实践者、研究者和批判者。
全球市场,深度解读,就在凤凰iMarkets
金融小故事,有趣又有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要特点?
在资金募集上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另外在投资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进行,绝少涉及公开市场的操作一般无需披露交易细节。
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绝少涉及债权投资。投资机构也因此对被投资企业的决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决权。反映在投资工具上,多采用普通股或者可转让优先股,以及可转债的工具形式。
一般投资于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业,绝少投资已公开发行公司,不会涉及到要约收购义务。
比较偏向于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形企业,这一点与有明显区别。
投资期限较长,一般可达至年或更长,属于中长期投资。
流动性差,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
资金来源广泛,如富有的个人、风险基金、杠杆并购基金、战略投资者、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
投资机构多采取有限合伙制,这种企业组织形式有很好的投资管理效率,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的弊端。
投资退出渠道多样化,有、售出、兼并收购、标的公司管理层回购等等。
  相关阅读: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法律风险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存在如下几个主要方面的法律风险 1. 合同法律风险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投资者之间签定的管理合同或其他类似投资协议,往往存在保证金安全、保证收益率等不受法律保护的条款。此外,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协议缔约不能、缔约不当与商业秘密保护也可&&[]
  园岭离婚律师;园岭离婚律师事务所;离婚时如何收集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证据?
  园岭 离婚律师; 园岭 离婚律师事务所;离婚时如何收集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证据? 深圳知名婚姻家庭张彬律师团队竭诚为您服务-张彬律师团队(张律师、董律师)专注各类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专注为深圳地区当事人办理离婚诉讼,财产分割、&&[]
  恶意骗取工伤保险基金的该如何处理?
  恶意骗取工伤保险基金的该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私募基金有哪些分类?
  私募基金有哪些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私募基金有多种分类方法。在此,我们将仅以常用的投资对象进行划分。从国际经验来看,现行私募基金的投资对象是非常广泛的。以美、英两国为例,其私募基金的投资对象包括了股票、债券、期货、期权、认股权证、外汇、黄&&[]
  私募基金如何购买?
  私募基金如何购买? 1、您要全面了解这个私募基金的性质和操作风格,包括投资管理人的团队组成,过往业绩,以及托管银行,信托公司和证券公司的实力等等。 2、仔细阅读信托基金认购合同和信托计划说明书,认同并无异议以后签署合同,一式两份。注意,合同上一&&[]
  职工上了工伤保险后,工伤保险基金主要支付什么费用?
  职工上了工伤保险后 , 工伤保险基金 主要支付什么费用? 职工上了工伤保险后,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 70% 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
  什么是社会保险基金?
  什么是 社会保险基金 ? 社会保险基金是指为了保障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由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分别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
我要提问:
请输入问题内容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免费咨询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按地区找律师
热门城市:
基金知识知识排行榜
基金知识推荐知识
中国文明网
经营性网站一文看懂私募股权基金的30个问题--百度百家
一文看懂私募股权基金的30个问题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第1问:什么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私募股权基金顾名思义是指从事非公开股权投资的基金。而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简称“PE”),是指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并以策略投资者的角色积极参与投资标...
第1问:什么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私募股权基金顾名思义是指从事非公开股权投资的基金。而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简称“PE”),是指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并以策略投资者的角色积极参与投资标的的经营与改造,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私募股权投资的资金,一般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有风险辨别和承受能力的机构或个人募集。&
第2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分类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常包括创业投资基金、并购投资基金、过桥基金,等等;
创业投资基金投资于包括种子期、初创期、快速扩张期和成长初期的企业;
并购投资基金投资于扩展期企业和参与管理层收购;
过桥基金则投资于过渡企业或上市前的企业。&
第3问:如何区别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的私募股权基金?
私募股权基金也可以根据基金的规模来分类,通常基金规模越大,越是投资企业发展的后期,即为收购基金或过桥基金。而小型基金为创业投资或叫风险投资基金。最复杂的是通常叫中间市场的基金,它既有投资高端的,也有投资低端的,不同的中间市场的基金有不同的投资对象和投资风格,不像创业投资或收购基金那样目标明确。&
第4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点
1)在资金募集上,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另外在投资方式上也是以私下协商形式进行,绝少涉及公开市场的操作,一般无需披露交易细节。
2)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绝少涉及债权投资。反映在投资工具上,多采用普通股或者可转让优先股,以及可转债的工具形式。PE投资机构也因此对被投资企业的决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决权。
3)一般投资于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业,绝少投资已公开发行公司,不会涉及到要约收购义务。
4)投资期限较长,一般可达3至5年或更长,属于中长期投资。
5)流动性差,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
6)资金来源广泛,如富有的个人、战略投资者、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
7)PE投资机构多采取有限合伙制,这种企业组织形式有很好的投资管理效率,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的弊端。
8)投资退出渠道多样化,有上市(IPO)、售出(TRADE SALE)、兼并收购(M&A)、标的公司管理层回购等等。&
第5问:私募股权投资业的产业链包括哪些机构?
私募股权投资业的产业链包括:需要资金的企业、私募融资顾问、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募集顾问和出资者(机构投资者)等这五个环节和市场参与者。
首先是需要资金的企业和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私募融资顾问;核心环节是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以及为基金管理公司提供服务的基金募集顾问和为机构投资者提供服务的基金顾问;最后也是最重要的环节是出资者——机构投资者。在中国,企业和(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这两个私募股权投资业的市场参与者已经有一定规模,但融资顾问、基金募集顾问、出资者(机构投资者)这三个方面的市场参与者还不成系统。&
第6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主要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而非股票市场,PE的这个性质客观上决定了较长的投资回报周期。
私募股权基金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退出:一、上市(IPO);二、被收购或与其它公司合并;三、重组。
投资者需注意,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也就是股民常讲的“私募基金”)是两种名称上容易混淆,但实质完全不同的两种基金,后者主要投资于二级证券市场。&
第7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成形式
信托制特点:类似有限合伙,同样有免税地位;但资金需要一步到位,使用效率低;涉及信托中间机构,增加基金的运作成本。
公司制基金的特点: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份可以上市;投资收益可以留存继续投资;企业所得税之外投资者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涉及双重征税。
3)有限合伙制
有限合伙制特点:普通合伙人(GP)与有限合伙人(LP)共同组成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私募股权投资公司作为GP,发起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并认缴少部分出资,而LP则认缴基金出资的绝大部分。GP承担无限责任,负责基金的投资、运营和管理,并每年提取基金总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基金管理费;LP承担有限责任,不参与公司管理,分享合伙收益,同时享有知情权、咨询权等。&
第8问:什么是风险投资基金
所谓风险投资基金是只从事风险投资的基金。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简称VC,在我国也被翻译成“创业投资”,是当今世界上广泛流行的一种新型投资方式。风险投资基金以一定的方式吸收机构和个人的资金,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投向于那些不具备上市资格的新兴的、迅速发展的、具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帮助所投资的企业尽快成熟,取得上市资格。一旦公司股票上市后,风险投资基金就可以通过证券市场转让股权而收回资金,继续投向其它风险企业。&
第9问:风险投资基金的特点
1)投资对象:主要是不具备上市资格的小型的、新兴的或未成立的高新技术企业。
2)投资周期:一般是2-5年。
3)投资回报率:相当高,平均为20%-40%。
4)投资目的:是注入资金或技术,取得部分股权(而不是为了控股),促进受资公司的发展,使资本增值、股票上涨而获利。
5)获利方式:企业上市或转让股权。
6)投入阶段:企业发展初期、扩充阶段。&
第10问:风险投资基金的发行方法
一种是私募的风险投资基金。通常由风险投资公司发起,出资1%左右,称为普通合伙人(GP),承担无限责任,其余的99%吸收个人、企业或金融保险机构等机构投资人出资,称为有限合伙人(LP),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一样,只承担有限责任。
另一种是向社会投资人公开募集并上市流通的风险投资基金,目的是吸收社会公众关注和支持高科技产业的风险投资,既满足他们高风险投资的渴望,又给予了高收益的回报。这类基金,相当于产业投资基金,是封闭型的,上市时可以自由转让。&
第11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阳光私募基金区别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两种名称上容易混淆,但实质完全不同的基金。PE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的股权,属于一级股权市场范畴,它将伴随企业成长阶段和发展过程。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二级证券市场。&
第12问:私募股权投资的高收益如何体现
存在高风险的同时,私募股权投资会获得高收益:
1)投资项目是由非常专业化的风险投资家,经过严格的程序选择而获得的。选择的投资对象是一些潜在市场规模大、高风险、高成长、高收益的新创事业或投资计划。其中,大多数的风险投资对象是处于信息技术、生物工程等高增长领域的高技术企业,这些企业一旦成功,就会为投资者带来少则几倍,多则几百倍甚至上千倍的投资收益。
2)由于处于发展初期的小企业很难从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获得资金,风险投资家对它们投入的资金非常重要,因而,风险投资家也能获得较多的股份。
3)风险投资家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弥补了一些创业家管理经验的不足,保证了企业能够迅速的取得成功。
4)通过企业上市的方式,从成功的投资中退出,从而获得超额的资本利得的收益。&
第13问:PE投资机构在进行项目投资的过程中主要步骤
PE/VC标准投资程序为:
1)项目调查。接触多家公司,自己选定目标公司或由具有声望的中介机构或金融咨询机构推荐。
2)项目初筛。对投资机会事先进行评估。
3)项目评估。筹备阶段为期数周,有时会长达几年。一家PE/VC公司每年大约评估100个项目,其中有10个左右能够进入谈判阶段,而最终只有一两个能够最终获得投资。
4)谈判、报价。
5)交易组织。
6)尽职调查。在初步评估阶段胜出的公司将进入尽职调查和谈判程序。同时起草并确定股票收购和股东合同,修改公司章程,并与管理层签订相关就业、非竞争和保密协议。
7)达成交易。在寻求结束交易并为公司注入资金时,基金和公司的关系将进入新阶段。基金会继续密切关注公司的行动,以保护自己的利益并为公司的业绩作出贡献。基金将在董事会中保留自己的代表,而公司会定期将经营情况向基金通报并就具体决策进行咨询。基金通常不参与公司的日常运作,但会关注公司的长期绩效。
8)审计、管理支持。私募股权和风险资本以及其他融资手段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私募股权基金提供管理、招聘、制度化和战略策划方面的协助,并与客户、供应商、银行家和律师建立联系。
9)退出。获利并退出是投资过程的最后环节。主要退出机制为首次公开募股(IPO)和战略性出售,也可回售给管理层。&
第14问:PE基金实现盈利的方式有哪些?
PE基金投资企业后,通过企业股权升值后退出实现收益,退出方式主要有:IPO上市、并购、管理层回购和股权转让。
国内目前主要退出渠道是IPO上市,这也是收益最理想的退出方式,资本市场的资本溢价功能会给投资带来优越的回报。并购主要是同行业内企业间的收购等行为,是产业链整合的过程,是大规模资本投资后退出的常用渠道。管理层回购是收益最不理想的一种方式,仅相当于以赚取一个高于同期储蓄的固定年化收益。
主要的IPO退出渠道有:
1)主板市场:经过股权分置改革,主板市场解决了制度性障碍。
2)中小企业板:自2004年6月由深交所推出以来,发展迅速。
3)创业板:上市门槛低于目前的主板和中小板,可以为更多的企业提供上市融资的渠道。
4)场外交易市场:随着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逐步推进,使场外交易市场有望成为交易最活跃的退出渠道。&
第15问:谁在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1.&政府引导基金,FOF(基金中的基金)、社保基金、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基金,是各类PE基金募集首选的游说对象。这些资本知名度、美誉度高,一旦承诺出资,会迅速吸引大批资本跟进。
2.&国企、民企、上市公司的闲置资金。
3.&民间富豪个人的闲置资金。&
第16问:把私募证券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归于私募基金一类
私募股权基金(PE)和私募证券基金虽然都使用私募一词,但是二者的概念根本不同。 PE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的股权,属于一级股权市场范畴,并作为策略投资者的角色积极参与投资标的的经营与改造,最终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二级证券市场,通过买卖证券赚取差价盈利。&
第17问:把私募证券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归于私募基金一类
私募股权基金(PE)和私募证券基金虽然都使用私募一词,但是二者的概念根本不同。 PE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的股权,属于一级股权市场范畴,并作为策略投资者的角色积极参与投资标的的经营与改造,最终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二级证券市场,通过买卖证券赚取差价盈利。&
第18问:有限合伙人与一般合伙人的特点是什么?
1.通常一般合伙人须投资不少于基金总额的1%。(100万都是很少很少的底线了,那不是三五万就能玩的)
2.属于授权资本制,而非实收资本制,资金不用一步到位,限内逐期缴纳应缴资本。
3.基金采用私募方式向境内外法人及大额个人投资者募集者为主。
4.管理费:2%一30%。
5.收益分红:20%一30%
6.有限合伙人制的基金有其寿命,一般7—l0年,到期时要全部清盘,只在前3—5年有较为活跃的投资活动,以后仅作已投项目的续投。
7.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基金的日常运作。
8.追求在基金生命周期(7年)的整体财务回报,不考虑短期的或某一年的回报,合伙企业具有避免双重课税的优点。
9.仅限投资于未上市的新创企业。
10.属封闭式基金,只做一次性投资,项目退出回收的资金不再循环使用。
11.每个基金都有专业的方向,偏重投资于某一(些)行业,有利深入掌握该行业特性及建立投资组合的联系。
12. -般合伙人的投资记录和信誉,对其日后的融资能力至关重要。&
第19问:什么是首次募案结束和最后募集结束?
所谓首次募集结束是指如要募集一个5000万美元的基金,先募集至少一半后暂时停顿,在以后的几年中再寻找机会募集所余下的资金,因为把已经募集的一半资金投资出去也需要几年时间。&
第20问:机构投资者如何投资私募股权基金?
机构投资者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信托公司、养老基金和捐助基金等,他们把一定比例的资金投入到基金管理机构所管理的不同规模和不同目标的各种私募股权基金(通常是采用有限合伙制而不是公司形式),这些机构投资者可以自己由专人寻找和选择合适的基金管理公司来把资金投资到不同的基金上,或者委托机构外面的投资顾问去投资到不同的私募股权基金,或者参与一个基金的基金而间接投资到不同的私募股权基金中,这一业务称为基金投资,即机构投资者把资金投资到不同的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行为,而不是指私募股权基金把资金投资到不同的企业,后者通常叫股权投资。&
如果这家私募股权基金是由一家大企业发起成立的,它的投资通常与金融机构发起成立的私募股权基金,有其独特的战略目的,这一基金的投资通常叫战略投资。这些战略投资基金与作为资产管理品种的私募股权基金有所不同,许多跨国公司有战略投资基金,但同时也有资产管理部门以及资产管理下面的私募股权基金,因为这些跨国公司的雇员数目很大,本身的养老基金就有很多,需要做专业的资产管理,有专门的私募股权基金做直接投资,也可以投资到其他基金管理公司募集的基金,越来越多的大公司开始尝试基金的基金来投资到更多的基金和更多的企业,为他们收购中小企业在准备更多的目标。&
第21问:什么是基金投资过程中的承诺和缴纳?为什么承诺的资金不是一次到位?
基金募集和基金投资是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对于创业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来说,他们必须不断募集新的一轮又一轮的基金,原有的封闭期为7—10年的基金必须在到期后退回给原来的机构投资人即有限合伙人。而机构投资者也必须不断寻找创业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把资金投资到这些管理公司所募集的新的基金。&
机构投资者通常先承诺给基金管理公司某一个数目的资金,但不是一次性交给基金管理公司,而是分几次给。而基金管理公司在实际操作中也不会取用(缴纳,兑现)所有已经承诺的资金,通常是要的多,拿的少,拿得太多也有投资压力的问题,如果没有把全部资金投资出去,最后的投资回报率就被稀释而降低了。因为相当一部分资金是没有投资回报的,最多放在银行拿一个利息,这是基金管理公司所不愿意看到的,被稀释而降低的回报率将严重影响他们下一次募集基金的成功与否。这种现象(没有把全部资金投资出去)也是机构投资者不愿意看到的,因为他们希望每一份钱都有很好的回报率,他们也要向这些钱的最后所有者负责和交代,回报率是制约这一产业链上每一个机构或环节的关键。&
第22问:什么是基金募集顾问?他们是如何收费的?
基金募集顾问是代表和帮助基金管理公司向机构投资者募集新的基金。基金募集顾问通常可以获得所募集基金额的1%一2%的佣金和其他费用,佣金的比例与所募集的基金额的大小有关,也与基金募集顾问为基金管理公司所争取到的基金管理费比例有关,如果基金管理费比例太低(通常是基金额的2. 5%),基金募集顾问所得到的佣金比例也会降低。通常佣金比例是基金管理费比例的一半左右,但基金规模比较大的话,佣金比例会低一些。&
第23问:《公司法》对“募集方式”的规定有什么局限?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通常只能以私募方式设立,但按照现行《公司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却无法以私募方式设立。尽管《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募集方式”设立,但这里所谓“募集方式”特指“公开募集”,除“公开募集”外,股份有限公司就只能按“发起方式”设立。对有限责任公司,则只能采取“出资方式”设立。就一般企业而言,只能以“发起方式”、“出资方式”设立倒也不构成大的法律障碍。&
因为,一般企业通常可以先由少数几个创业者以共同出资方式或共同发起方式设立后再逐步增资扩股。然而,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而言,在设立伊始通常就需要一定的资本规模,而仅仅靠少数几个投资者以共同出资方式或以共同发起方式设立较难形成规模,所以,还需要有更多的并不参与具体设立事宜的投资者的投资。但由于这两类不同投资者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所实际拥有的权力并不完全相同(具体参与设立事宜的投资者拥有更多支配权,不参与设立事宜的投资者的权利则较易受到侵害),因此,如果不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如参与设立事宜的投资者应受到必要的监督并履行更多义务)来均衡这种权利上的不平等,就很难吸引更多投资者的参与。&
现行《公司法》正是由于对出资方式和发起方式的规定过于笼统,才导致难以吸引民间资本加盟。目前,已经设立的各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主要仅限于少数几家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共同出资,原因就是因为《公司法》的局限性。&
第24问:什么是合格投资者?
为了切实避免并不具有风险鉴别能力和承受能力的公众投资者卷入各类私募活动中,有关私募活动的法律通常是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规定:一是规定私募只能针对“合格投资者”;二是投资者不能超过一定人数(比如100人)。&
其中,关于“合格投资者”的规定通常又是依据不同的国情而采用不同的标准。在财产制度比较健全的国家,通常以个人或机构的已有资产和目前每年可以获得的收入来界定;在财产制度不够健全的国家,则通常以投资者一次性以自己的名义购买相当规模的私募证券(比如100万元)来界定。&
第25问:为什么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范围比创业投资更广?
像商业服务、金融服务、传媒、自然资源和能源、工业、地产等行业都是创业投资基金比较少投资的,但对于私募股权基金,它们则是重要的投资对象。其实,外资私募股权基金对中国的投资是从传统产业开始的,如家用电器、日用品等。只是20世纪90年代末全球的网络热开始,大量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科技创业企业,呈现创业投资的特色。&
而中国这个时候正好比较全面接触了国外的创业投资,又把创业投资的认识局限于发展高科技,所以对私募股权基金认识不够全面,不知道创业投资只是私募股权基金的一种,只是私募股权基金产业链的一个环节,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手段比创业投资要丰富得多,私募股权基金更多的是与金融业的资产管理有关,是国外金融业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属于科技部“管辖”。&
第26问:为什么中国创投行业到了重新洗牌的时候?
以风险投资或创业投资为主要形式的中国的私募股权投资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大量国内外资本进入这一行业,投资业务的竞争加剧,好的投资项目不够;而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管理公司的人员素质不高,投资理念和管理机制存在一定问题,对各个行业或技术的发展变化把握不住,对所投企业的帮助、推动不力;同时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有限,投资套现困难,需要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和募集新的基金。&
另外,公司制的投资机构纷纷建立风险投资管理公司或创业投资管理公司;原有的一批创业投资管理公司面临着募集基金的能力不足的问题;第一代的创投从业人员也因为所在创投公司的体制问题和业绩问题而纷纷寻找新的发展机会;从企业出来的高级经理人和成功上市或卖掉企业的企业家、创业团队也有兴趣进入创投业,尤其是创业板推出后或者主板和香港GEM上有更多的民营企业上市后,会产生更多的由企业家转化的创业投资家;同时富裕的专业人士和证券业的高资产人士也部分进入创投业。&
创投业将不再局限于投资科技企业,在中国特有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环境下,传统产业和服务业的需求空间更大,创投业在中国将以产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融资的面貌渗透到各个产业,各个产业的大型企业将扩展成为金融企业集团或控股公司式的财团,私募股权投融资可以成为比股市更重要的资本市场。&
第27问:什么是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退出机制?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外部退出机制就是上市、收购、回购等向其他投资人转让股权的各种渠道。而从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阶段看,后一阶段的基金的投资通常也是前一阶段的投资基金的退出渠道之一,私募股权基金在所投资的企业的股份不仅可以卖给其他大企业或战略投资人,或者由管理层回购,也可以卖给后期的私募股权基金。&
前期的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企业后,并不一定要等到企业上市后才退出,而可以把所持有的一部分股份卖给作后期投资的基金,保留一部分到上市后才套现,这样前期的私募股权基金可以先把本钱和一部分利润先收回来,这对这一基金的出资者即有限合伙人(机构投资者)也是一个利益上的保证。从企业的角度看,引进作后期投资的基金,作为股东可以利用后期投资基金在企业成熟期的专业经验,避免前期的私募股权基金在企业的成熟期的经验不足而无法提供增值服务或提供了错误建议的风险。&
第28问:目前国内私募股权募集对象主要有哪些?
目前在中国基金募集的对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单位:各地省市政府及高新区都有财政拨款,直接经营创业投资业务或投资到创投基金,但皆肩负政策目的,限制投资地点,或参与管理公司的股权、经营或决策。
2.在中国的跨国公司:部分跨国公司因有较高的人民币积累或看重中国的未来潜力,有兴趣以人民币或美元投资于创业投资基金,来寻找跨国公司所需要的新的技术、项目、人才和市场,最后由跨国公司来收购那些创业投资基金所投资并扶植起来的中小企业,减少了跨国公司直接寻找项目和直接投资的风险或成本,一举多得。即使跨国公司最后没有收购那些中小企业,这些中小企业也推动了跨国公司所主导的产业的产业链的发展,间接地为跨国公司创造了价值。
3.境外基金投资者:有极少数机构投资者,愿将外币汇成人民币投入到境内的基金,把中国基金投资市场作为它们的投资组合的一部分,或看好中国经济的长期发展在中国最长期的基金投资。&
第29问:为什么中国到了私募股权基金产业大发展时代?
中国在创业投资基金方面已经有一定基础和规模,但在投资其他阶段和其他投资模式的专业性私募股权基金还不够成熟,需要通过与国外这一行业产业链上的不同的合作伙伴的广泛合作而共同发展,丰富不同基金的类型和功能,建构这一产业的产业链。中国的机构投资者如银行、保险公司、养老金、企业多余资金、信托公司、富裕家庭或私人的资金应该建立有效的渠道流到优秀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公司,推动完善私募股权投资业的产业链,扩大这一行业的资金规模,提升行业竞争力。&
民营企业在私募股权投资融资市场应该能够领先一步发展,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产权结构、公司治理、经营业绩的优势,来发展私募股权投资融资市场。中国发展私募投融资产业的客观必然性表现在私募投融资产业是全球金融产业发展的大趋势,也是中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内在要求和实现“国退民进”产权多元化的有效手段,更是重新打造中国金融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战略途径和选择。&
同时,中国已经有不同类型的资金供应者如民间资本、外国资本、创业资本、银行、保险机构和不同类型的资金管理者如证券基金管理公司、创投管理公司和较成熟的基金管理人群体,可以构成一个完整的私募股权投资融资产业链。&
第30问:为什么现行法律体系滞后于私募股权投资发展?
尽管我国已经制定有与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相关的《公司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法律,但由于在制定这些法律时没有考虑到私募股权投资的特点,导致现行法律体系并不适应私募股权投资业发展的要求,不仅较难为私募股权投资提供特别法律保护,反而在若干方面构成法律障碍。
来源:我淘金 & 作者:我淘金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还可以输入250个字
推荐文章RECOMMEND
热门文章HOT NEWS
特朗普掌权,华为手机在美国该进还是退?
老胡说科技
娱乐资本论
百度新闻客户端
百度新闻客户端
百度新闻客户端
扫描二维码下载
订阅 "百家" 频道
观看更多百家精彩新闻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私募股权基金的分类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