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和转让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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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提出时间: 22:34:31
专利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专利权可以转让,专利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行业分类:知识产权
回答时间: 15:28:21
严格说来,专利可以许可(授权)他人使用。
专利使用权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转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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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10:25:57
要是有使用权,那就是把专利给转让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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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11:01:07
.cn/zhuanlifa/zhuanlizhuanrang/4.html
专利使用权转让
一、转让专利应符合《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转让人必须具有该专利的所有权,如果专利属企业所有,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如果向外国人(或向国外)转让专利,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签订了专利转让合同,合同必须经专利局登记并公告后才生效,一旦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到受让人。
  二、受让人必须是为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而获取专利,而不是为垄断技术而获取专利。
  三、专利让与人要保证受让人获得技术知识,《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予从应当按照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能在专利权的存续期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届满或者在专利被宣告无效,专利权人不得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五、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不得许可与让与人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约定的费用。
  六、专利权人在专利转让前已实施了发明创造,在转让合同成立后,应停止实施(有约定的按约定)该发明创造。
  七、在专利转让合同成立前,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非专利转让合同,在专利转让合同成立后仍然有效,其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转移到专利转让合同的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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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11:03:11
专利许可分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交叉许可和分许可.还有一个是强制许可.
那么一项专利当然可以同时向多个人转让使用权.
一.独占许可.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只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该专利技术.其他任何人不得行使其专利技术.在这种情形下.专利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亦丧失自己专利技术的使用权.
二.排他许可.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只有专利权人和被允许使用人有权使用该专利.其他任何人无权使用该专利.
三.普通许可.也叫一般许可.非独占许可.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使用其专利外.权利人还可以允许第三人使用其专利.
四.分许可.是指专利权人和被允许使用人可以使用其专利.同时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使用人都有权允许其他人使用其专利.
五.交叉许可.也称相互实施许可. 是指两个专利权人互相允许对方在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实施自己的专利.换句话说.就是甲允许乙实施甲的专利.乙允许甲行使乙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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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19:22:27
专利可以许可(授权)他人使用。
专利使用权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转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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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许可与转让的区别
时间:&&|&&作者:林中建&&|&&浏览:1249
许可相当于土地的租赁(普通许可)或者地上权的设定(专有许可),许可期限届满后,权利又重新回到著作权人那里。与土地的利用唯一的不同在于无体物的利用不同于有体物,在(普通)许可他人使用的同时,并不妨碍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再许可他人使用。
由于许可分为具有物权效力的专有许可和仅有债权效力的普通许可,因此在与转让作比较时应注意区分。(1)性质上的差异(借用与不动产(土地)之利用的比照来说明)1)许可相当于土地的租赁(普通许可)或者地上权的设定(专有许可),许可期限届满后,权利又重新回到著作权人那里。与土地的利用唯一的不同在于无体物的利用不同于有体物,在(普通)许可他人使用的同时,并不妨碍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再许可他人使用。2)转让则相当于土地所有权的转让,权利永久地转移到受让人那里。(2)效力上的差异1)许可&因许可类型不同,效力也有所不同。普通许可仅具有债权性的效力,不能对第三人主张。而专有许可则具有物权性效力,可以对第三人主张。2)转让&转让后,受让人取得部分或者全部的著作权,当然可以对任何人主张。(3)认定现实中,由于著作权人一方或者合同双方的的缺乏,难以辨别其利用合同是著作权的转让还是许可。这时,只能依照法律行为解释的一般方法去解释当事人的意思。简而言之,专利权转让与专利权许可定义完全不同。专利权转让是专利权人将该专利所有的专利权转让于给他人,专利许可是指专利权人仍然拥有专利权,以另一种形式许可予其他人实施使用权。专利许可时专利所有权依旧归自己,而专利转让则是指改变了专利的所有权。
作者: [江苏-南京]专长:人身损害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律所:江苏朗盈律师事务所3654积分 | 帮助1161人 | 131个好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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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怎么理解专利的转让和许可使用
来源:http://www.zhoudao.cc发表时间:浏览:72 次
是发明创造人对其发明创造的产品在一定的时期内享有的专享独用权,那么的转让和许可使用又分别指的是什么呢?专利的转让和许可使用有什么区别?专利的转让又有哪些类型?本文中,我们将为大家整理分享关于专利的转让和许可使用的一些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什么是专利的转让和许可使用专利权转让:是指专利权人将自己的整个专利权全部转让给受让方。专利许可使用:是许可方(即专利权人)将自己的专利使用权允许被许可方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使用。专利权转让与许可使用,均需通过签订书面的方式予以认定。合同的成立,须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登记和公后才能生效。全民所有制单位的专利权转让,必须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中国单位和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专利许可使用又称专利实施许可,通常以书面合同形式出现,这种合同被称作专利许可证、专利许可合同。它具有以下特征:以专利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 以转让专利实施权为内容, 在时间上受到专利权期限的限制,在范围上受到专利权地域性的限制等。专利的许可有哪些类型专利许可的种类可根据其性质、范围、权限来划分。按许可性质划分,可分为合同许可、计划许可和强制许可。按许可方所授予被许可方的权利和范围大小,可分为:1、独占许可是指被许可方不仅取得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实施某项专利技术的权利,而且有权拒绝任何第三者,包括许可方在内的一切其他人在规定的时间、地域内实施该项技术。2、排他许可亦称独家许可,即在一定地域,许可方只允许被许可方一家而不再许可其他人在该地域内实施其专利,但许可方仍有权在该地域内实施。就是说,独家许可除了不能排斥许可方本人实施以外,与独占许可基本相同。3、普通许可亦称非独占性许可。是批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使用某项专利,同时许可方自己仍保留在该地域内使用该项技术,以及再与第三方就同一技术签订许可合同的权利。4、从属许可又称从属许可。这种许可的被许可方在得到许可方同意的条件下,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许可第三方实施其专利。分许可的条件必须在许可合同中予以说明,如未说明,即使是独占许可,也不能认为具有再许可权。5、交叉许可又称互惠许可、相互许可、互换许可。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利权人在一定条件下相互授予各自的专利实施权的一种交易。交叉许可一般不涉及使用费支付,仅限于交换技术范围及期限等。如果两项专利的价值不相等,其中一方也可给另一方一定的补偿。感谢您的支持,以上便是我们为您分享的关于专利的转让和许可使用的一些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对于专利使用方面还存在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联系我们,周道网律师将为您提供相关服务。
专利权 相关阅读专利权实施转让应知的事项有哪些
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专利权实施转让应知的事项有哪些?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1. 专利权知识产权是一种财产权。
  2.专利实施种类
& & & & ①自己实施;
   &②将权利转让给他人;
   &③许可他人实施专利。
  3.专利许可与专利转让的区别
& & & &①专利转让是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权全部&转让&(出售)给他人的行为。在专利权转让中,转让专利权的一方为&转让方&;接受专利权的一方为&受让方&。一旦发生专利权的转让,转让方就不再对该专利拥有任何权利;受让方即成为该专利的新的所有者,有权行使专利权的所有权利。
   &②专利许可是专利权人允许他人在一定区域内、一定期限内以一定方式使用专利。给予许可的专利权人为&许可方&;接受许可的一方为&被许可方&。
  专利许可的作用之一是通过专利许可,企业可以收回研究开发的投人并取得最大的回报,使专利产生最大的市场价值;另一作用是通过专利许可,科学技术成果得以推广应用,从而促进国家的技术创新,提高国家的科技竞争力。
  4.专利许可有以下几种方式
& & & & ①独占实施许可独占实施许可是专利许可的方式之一,指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在许可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地区或领域内对所许可的专利具有独占性实施权,许可方不得再将该项专利的同一实施内容许可给第三方,同时许可方本人也不能在上述期限、地区或领域内实施该项专利。
   ②排他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亦称独家许可,指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在一定的条件下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同时保证不再许可第三方在上述许可的范围内实施该项专利,但许可方自己仍保留实施该项专利的权利。
   ③普通实施许可普通实施许可指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在许可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或领域内实施该项专利的权利,同时许可方自己仍可以在上述范围内实施该项专利,并可以继续许可第三方在上述范围内实施该项专利。
   ④交叉实施许可交叉实施许可又称互惠许可、相互许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专利权人在一定条件下相互授予各自专利的实施权,即一方在接受另一方许可的同时或之后,向该另一方授予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⑤分许可分许可又称再许可、从属许可,指原专利许可合同的被许可方经许可方的事先同意在一定的条件下将同样的许可内容再转许可给第三方实施。
  5. 专利转让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条款
& & & &①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应载明某项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转让合同。
   ②发明创造的名称和内容,应当用简洁明了的专业术语,准确、概括地表达发明创造的名称,所属的专业技术领域,现有技术的状况和本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征。
   ③专利申请日、专利号、申请号和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④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情况,有些专利权转让合同是在转让方或与第三方订立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之后订立的,这种情况应载明转让方是否继续实施或已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权利义务如何转移等。
   ⑤技术情报资料清单,至少应包括发明说明书、附图以及技术领域一般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施发明创造所必须其它技术资料。
   ⑥价款及支付方式。
   ⑦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⑧争议的解决的办法,当事人愿意在发生争议时,将其提交双方信任的仲裁机构仲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仲裁机构。明确所共同接受的仲裁,该条款具有排除司法管辖的效力。
  6. 专利权转让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文件
& & & &1)、专利权转让协议(原件,双方签字盖章,写明专利号,申请日,发明创造名称)
   2)、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按要求填好表格,并由你(或对方)签字)
   3)、在提交1、2两项1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200元钱,作为著录项目变更费,要写明申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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